Contract
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管理局皮卡车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雨财采计2018-028
附件1-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3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5)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2)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管理局皮卡车采购项目
二、技术规格、参数及材料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皮卡车 |
1.燃油种类:柴油; 2.排量: 2.4L-2.8L; 3.排放标准:国V; ★4.额定功率:(KW)≥110; 5.扭矩(N.M):≥320; 6.长×宽×高:(mm): ≥ 5100×1900×1720; 7.货箱长度(mm):≥1400-1500; 8.货箱深度(mm):≥530; 9.轴距(mm):≥3100; 10.驱动方式:4×2; 11.变速方式:≥5档MT; 12.乘员人数:2+3人; 13.安全配置:ABS+EBD; 14.燃油箱容量(L):≥75; 15.轮胎规格:≥215/70+R15、铝合金轮圈; 16.前制动器类型:通风盘式; 17.后制动器类型:盘式、鼓式; 18.前悬架类型:双叉臂螺旋独立悬架; 19.后悬架类型:全渐变式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 20.助力类型:液压助力; 21.车辆配置:皮质(仿皮)坐椅,电动车窗,行车电脑显示屏,冷暖空调; 22.车身颜色:白色; |
6台 |
2 |
皮卡车 |
1.燃油种类:汽油; 2.排放标准:国V; 3.排量:(L)≦2.0(涡轮增压); ★4.功率(KW):≥160; 5.扭矩(N.M):≥350; 5.长×宽×高: ≥5100×1900×1780; 6.驱动方式:4×2; ★7.变速方式: ≥6档AT; 8.货箱长度(mm):1400-1500; 9.货箱深度(mm):≥530; 10.乘员人数:2+3人; 11.前制动器类型:通风盘式; 12.后制动器类型:盘式、鼓式; 13.助力类型:电动助力; 14.燃油箱容量(L):≥75; 15.轮胎规格:≥245/70+R16、铝合金轮圈; 16.车辆配置:主驾安全气囊;ABS+EBD;ESP车身稳定控制系统;倒车雷达;定速巡航;皮质(仿皮)坐椅;电动车窗;行车电脑显示屏、中控液晶屏;蓝牙车载电话;冷暖空调; 17.车身颜色:白色; |
1台 |
3 |
皮卡车 |
1.燃油种类:汽油; 2.排放标准:国V; 3.排量:(L)≥2.4; ★4.功率(KW):≥105 5.长×宽×高:≥5100×1900×1700; 6.驱动方式:4×2; 7.变速方式: :≥5档MT; 8.货箱长度(mm):≥1400; 9.货箱深度(mm):≥530; 10.轴距(mm):≥3100; 11.乘员人数:2+3人; 12.前制动器类型:通风盘式; 13.后制动器类型:盘式、鼓式; 14.前悬架类型:双叉臂螺旋独立悬架; 15.后悬架类型:全渐变式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 16.助力类型:液压助力; 17.燃油箱容量(L):≥75; 18.轮胎规格:≥245/70+R16、铝合金轮圈; 19.车辆配置:ABS+EBD;主驾安全气囊; 后驻车雷达;巡航定速;皮质(仿皮)坐椅;电动车窗;行车电脑显示屏;中控液晶屏;蓝牙车载电话;冷暖空调; 20.车身颜色:白色; |
2台 |
备注:中标供应商所投报价为车辆的裸车价,中标供应商负责代为上牌(采购人提供相关手续材料),上牌杂费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负责购置税、车辆保险费。
三、 项目实施要求及说明
1. 产品运输
1.1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
2. 施工要求
2.1 中标供应商负责货物的安装及调试,直至采购人能正常使用。
2.2 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3. 验收要求
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4依据长财采购[2016]6号,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4. 质量保证
4.1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2 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投标人需明确保修范围),中标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4.3 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5. 售后服务
5.2在质保期内,如有产品质量问题或技术缺陷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坏,中标供应商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或需要返厂进行维修的,中标供应商必须予以免费整体更换相应设备,以保证采购方最终用户单位工作正常开展;在采购方最终用户单位使用的头三个月,同一设备出现第二次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必须予以免费整体更换该设备。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3 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常用零部件价格表。
四、 其他要求及说明
1. 交货时间及地点
1.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车,并安装调试合格。
1.2 交货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管理局内
2. 结算方法
2.1 支付方式: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95%,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付合同金额的5%。
3. 项目清单中的技术参数均为参考,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更高档次的不同品牌。
4.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货物安装、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 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注: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谈判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 (全称): (甲方)
供应商 (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1、 。
2、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需支付预付款的,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x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合同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4)“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履行服务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价格
3.1 合同标的及价格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具体在合同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4、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4.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合同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4.2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
5、履约保证金
6.质量标准
6.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甲方规定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7.知识产权保护
7.1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7.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保密义务
8.1 甲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所获悉的乙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应负有保密义务。
8.2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乙方均应作为秘密信息对待。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乙方应当保证保守该秘密信息,并不得将该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予第三方。
9.合同价款支付
9.1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9.2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合同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另有规定。
10.违约责任
10.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有权追究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乙方擅自转委托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乙方在项目执行期间,未能认真履行,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
(3)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4)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情形的。
10.2 乙方因工作疏忽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的价值照价赔偿。
10.3 乙方的人员在工作期间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综治事件、造成甲方的名誉和形象受损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甲方的名誉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违约金和赔偿金由甲方依据安全事故的性质、程度以及甲方的名誉、形象受损的范围和程度确定,并在办理合同付款时相应扣除。
10.4 乙方必须保证按照国家及长沙市的政策法规规定依法用工、合法经营,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甲方保留因此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利。
10.5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手续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价值赔偿乙方。
11.合同的变更
1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1.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1.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2.合同中止与终止
12.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服务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2.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3.合同转让和分包
13.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3.2 xxx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3.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4.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14.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服务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
15.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5.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5.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6.通知
16.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双方约定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16.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17.合同未尽事项
17.1合同未尽事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18.合同份数及生效
18.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壹份,乙方持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18.2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1.2(6)款 |
项目现场 |
长沙市 |
第5.1条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1.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车,并安装调试合格。 1.2 交货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管理局指定的项目区地点 1.3 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清单中的货物及货物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
第9.2(1) 款 |
质保期 |
壹年 |
第9.2(3) 款 |
响应时间 |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
第13.5条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验收合格凭发票支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付清。 |
第14.2(6) 款 |
伴随服务 |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
第20.2条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仲裁 |
第24.1x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另行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