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001XW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汽车金融保险业务合作协议》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汽车金融保险业务合作协议》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x公司在2018年1月29日与华夏银行就汽车贷款保证保险(以下简称“车贷险”)业务合作达成一致意向,拟签署《汽车金融保险业务合作协议》,启动项目试点工作。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x公司作为保险人,为借款人即投保人的信用风险提供保障,当其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且构成条款所约定的保险事故时,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即华夏银行进行赔偿,确保其资金安全,同时提供标的车辆损失保障。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6.86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001XW
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华夏银行为以经营管理权为基础的关联方。目前,本公司持有华夏银行 19.99%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x公司利用既有的庞大汽车用户资源优势,联合华夏银行进行汽车金融精准营销,提供信用风险保障与标的车辆损失保障,在前端实现市场增信,在后端承担资产管理责任,推动双方进行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二)定价政策
在确保合法、合规前提下,本公司遵循市场化原则开展汽车金融保险业务的各项工作,同时确保风险可控,维护公司利益。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为加快推动汽车金融保险业务发展,丰富汽车金融保险资金渠道,支持分支机构业务需求,解决资金端与客户需求端的割裂,满足汽车金融市场多元化需求,拟与华夏银行开展汽车金融保险业务合作,进一步拓展合作广度与深度。
(二)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
响
依托双方网络及人员优势,与华夏银行合作拟采取属地
对接模式,在初期试点基础上,预计明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业务规模将快速增长,本协议将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收益带来积极影响。
五、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x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汽车金融保险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审议方式为通讯审议表决。除关联董事放弃投票外,非关联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投赞成票。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按照保监会对关联交易的定义和对关联交易额的计算方法,截至本年年初本公司尚未与该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