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新竹市 110 年職前訓練
計畫訓後聘僱合作意向書
(以下簡稱甲方)為配合新竹市政府勞工處辦理「新竹市 110 年職前訓練計畫」,開設 訓練班,擬與 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擬合作規劃辦理就業媒合廠商徵才活動,特簽訂本合作備忘錄,經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 乙方同意開放公司與本計畫相關之職缺,於本計畫執行 1/2 後進行徵才活動。
2、 用人事業單位基本資料
公司員工總人數: 人三、職缺名稱:
四、工作性質:
5、 職缺數量: 人。
六、薪資:月薪 元以上或時薪 元(不得低於當年度政府公告金額)
七、本合作備忘錄計正本貳份,由雙方各執乙份,自雙方簽訂日起生效,
效期至當年度計畫結束日止。。
簽約人:
甲方: 代理人:地址: 電話: 乙方: 代理人:地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