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伟 注册地址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五经路 23 号 成立日期 2018 年 2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5,490.2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0MA06A7HE9L 经营范围 书、报刊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广告业务; 普通货运;纸制品加工、销售;制版;工艺美术品包装设计;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公司持有天津新华...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华”)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已经期满,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公司拟与天津新华续签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持有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49%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xxx先生兼任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x次交易已经公司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xxx回避表决。
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 |
注册地址 | xxxxxxxxxxx 00 x |
成立日期 | 2018 年 2 月 12 日 |
注册资本 | 5,490.2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0MA06A7HE9L |
经营范围 | 书、报刊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广告业务;普通货运;纸制品加工、销售;制版;工艺美术品包装设计;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公司持有天津新华 49.000 股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天津新华 26.010%股权,天津金彩美术印刷有限公司持有天津新华 12.495%股权,天津 新华二印刷有限公司持有天津新华 12.495%股权。 |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0,088.65 万
元,负债总额 4,574.89 万元,净资产 5,513.76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5,665.14 万元,净利润-46.4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本次关联交易对方天津新华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性现金流正常,具备良好的日常经营性交易履约能力。天津新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乙方: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x协议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x协议有效期限内,甲(含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乙双方互相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加工服务、纸张、材料等货物均适用本协议。甲、乙双方采购服务或货物时所签订的“服务合同”、“购销合同”或“订货单”,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预计向乙方采购商品、劳务不超过 6,000 万元;
2、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预计向乙方销售商品、劳务不超过 9,000 万元。具体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准。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方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具体结算价格以“服务合同”、“购销合同”、或“订货单”为准。
款项结算方式、周期以“服务合同”、“购销合同”或“订货单” 为准,由双方协商一致。
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定价依据为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具体情况见“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x次公司与天津新华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系基于双方日常业务往来,且按一般商业条款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与天津新华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4,015.0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x次公司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属于双方正常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x次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