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平安科技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同一集团下属不同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33446Y二、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 35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管”)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4000 万元
与平安科技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同一集团下属不同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33446Y二、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交易类型
我公司与平安资管于 2019 年 11 月 27 在上海签署《健康险传统组合资产委托投资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 I》及《健康险自有组合资产委托投资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I》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
《补充协议》约定该项关联交易涉及合同浮动投资管理费计算规则修订、专项服务费修订,费率经公允定价测算及协议签订。
(二)交易标的情况
我公司根据资金运用业务需求,获取投资管理服务。该项关联交易涉及合同浮动投资管理费计算规则修订、专项服务费修订,费率经公允定价测算及协议签订。
浮动投资管理费在合同生效期间预计不超过 5000 万元、投资专
项服务费不超过 200 万元。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该项关联交易涉及合同浮动投资管理费计算规则修订、专项服务费修订,费率经公允定价测算及协议签订。
浮动投资管理费在合同生效期间预计不超过 5000 万元、投资专
项服务费不超过 200 万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固定投资管理费按月计提,按季支付,平安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每季末后的前 10 个工作日内将固定投资管理费支付给平安资管。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及履行期限
协议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且生效。四、定价政策
1、本次协议修订的浮动投资管理费根据当年平安资产受托管理组合(传统组合及自有组合)的整体 NII 收益率及传统组合 TII 收益率,按照不同费率水平提取。当整体 NII 大于等于 5%时,根据传统组合 TII 收益率水平,分阶梯提取 0%、5%、8%、15%的浮费;当整体 NII 小于 5%时,根据传统组合 TII 收益率水平,分阶梯提取 0%、 3%、5%、8%。
2、本次协议新增的投资专项服务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营专项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新旧会计准则并行运营专项服务费 2019 年收取
27 万元,年报附注填报提效项目服务费 2019 年、2020 年分别收取
37、16 万元。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经我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第 29 次会议审议通过。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x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