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於本公告發佈之日約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56.61%。由於空港貴賓公司為母公司的子公司,因此空港貴賓 公司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的規定,旅客 服務採購補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鑒於旅客服務採購補充協議項下旅客服務採購的經修訂年度上限的 各適用百分比 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 條)均超過0.1% 但低於5%,因此旅客服務採購補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公告
修訂持續關連交易 年度上限
修訂旅客服務採購協議年度上限
茲提述有 關(其中包 括)旅客服務採購協議的公 告。
為整合及更好地利用北京機場航站樓內商業資源,本公司擬將空港貴賓公司根據旅客服務採購協議提供有關熱線服務的辦公場地從北京 機場三號航站樓搬遷至新辦公室。根據建議的新安排,本公司同意補 償空港貴賓公司就租賃新辦公室所支付的使用費,如租賃費、物業費 及能源費等。因此,於2017 年9 月28 日,本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就新安 排及本公司向空港貴賓公司補償的新辦公室使用費訂立旅客服務採 購補充協議。
鑒於建議的新安排及本公司根據旅客服務採購補充協議向空港貴賓公 司補償的租賃新辦公室的使用費,本公司擬將旅客服務採購協議項下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旅客服務採購的年度上限從人民幣42,400,000元修訂為人民幣42,900,000 元。
上市規則的涵義
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於本公告發佈之日約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56.61%。由於空港貴賓公司為母公司的子公司,因此空港貴賓 公司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的規定,旅客 服務採購補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鑒於旅客服務採購補充協議項下旅客服務採購的經修訂年度上限的 各適用百分比 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 條)均超過0.1% 但低於5%,因此旅客服務採購補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有關申報、年度審核及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 定。
背景
茲提述有 關(其中包 括)旅客服務採購協議的公 告。根據旅客服務採購協 議,空港貴賓公司同意為普通旅客進出北京機場航站樓提供便利服 務(包括但不限於在北京機場航站樓接聽普通旅客的問訊及投訴熱線),自2016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止為期兩年,而本公司同意向空港貴賓公司 提供設施及辦公場地以供其提供該等服務。
為整合及更好地利用北京機場航站樓的商業資源,本公司擬將空港貴賓 公司根據旅客服務採購協議提供有關熱線服務的辦公場地從北京機場 三號航站樓搬遷至新辦公室。根據建議的新安排,本公司同意補償空港 貴賓公司就租賃新辦公室所支付的相關場地使用費,如租賃費、物業費 及能源費等。因此,於2017 年9 月28 日,本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就新安排 及本公司向空港貴賓公司補償的新辦公室使用費訂立旅客服務採購補 充協議。
鑒於建議的新安排及本公司根據旅客服務採購補充協議向空港貴賓公 司補償的新辦公室使用費,本公司擬將旅客服務採購協議項下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止年度旅客服務採購的年度上限從人民幣42,400,000 元修訂為 人民幣42,900,000 元。
旅客服務採購補充協議
日期:
2017 年9 月28 日
訂約方:
(a) 本公司;及
(b) 空港貴賓公司。
協議的主要條款:
1) 本公司將補償空港貴賓公司租賃新辦公室的使用費,如租賃費、物業費、能源費 等(統稱 為「補償費 用」),根據空港貴賓公司與業主就租賃 新辦公室訂立的租賃協議,補償費用估計總額約為人民幣1,175 元╱天。
2) 補償費用將按照實際產生的金額結算,且應由本公司於隨後季度連 同根據旅客服務採購協議應付的服務費支付予空港貴賓公司。
定價政策
1) 補償費用乃根據空港貴賓公司與業主根據相關租賃協議約定的租賃 新辦公室的使用費金額釐定。
2) 空港貴賓公司根據租賃框架協議從業主租賃新辦公室的租賃費乃主 要由相關訂約方經參考新辦公室附近類似物業的市場租金後進行公 平的商業磋商後釐定。
3) 本公司的相應部門已落實專人將新辦公室的租金與獨立第三 方(包括至少三家位於新辦公室附近的租賃相對方)提供的租金進行參照 比對,並將對比參照的結果上報該部門負責人。根據上述調研及對 比參照結果,本公司相應部門負責人將確保本公司因新辦公司租賃 向空港貴賓公司補償的租金將不會高於同期其他獨立第三方提供的 租金。
經修訂年度上限
鑒於建議的新安排及本公司根據旅客服務採購補充協議就租賃新辦公 室應付空港貴賓公司的額外費用,本公司擬將旅客服務採購協議項下截 至2017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旅客服務採購的年度上限從人民幣42,400,000 元修訂為人民幣42,900,000 元。
經修訂年度上限乃經計及(i) 空港貴賓公司就向北京機場航站樓的普通旅 客提供服務產生的歷史成本;(ii) 就可能發生的緊急安全事件及臨時服務 將支付的預期服務費;及(iii) 本公司根據旅客服務採購補充協議向空港 貴賓公司應付的額外補償費用後釐定。
歷史數據
於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本公司就旅客服務採購協議項下的旅客 服務採購向空港貴賓公司支付的費用總額為人民幣40,326,000 元。
於2017 年1 月1 日起至本公告日期的期間,本公司就旅客服務採購協議項 下的旅客服務採購向空港貴賓公司應付的費用總額並無超過公告所載 的原定年度上限人民幣42,400,000 元。
訂立旅客服務採購補充協議的理由及益處
為整合及更好地利用北京機場航站樓內商業資源並獲得更高回報,同時 進一步完善旅客服務體系,提高機場旅客滿意度,本公司擬將空港貴賓 公司根據旅客服務採購協議提供有關熱線服務的辦公場地從北京機場 三號航站樓搬遷至新辦公室。
基於上述原因,董 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 事)認為旅客服務採購補充協議 的條款及上述經修訂年度上限乃正常商業條款,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 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的涵義
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於本公告發佈之日約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 本的56.61%。由於空港貴賓公司為母公司的子公司,因此空港貴賓公司 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的規定,旅客服務採 購補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鑒於旅客服務採購補充協議項下旅客服務採購的經修訂年度上限的各 適用百分比 率(定義見上市規則 第14.07 條)均超 過0.1% 但低於5%,因此旅 客服務採購補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有關申 報、年度審核及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董事會批准
董事會已批准旅客服務採購補充協議。由於概無董事在旅客服務採購補 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中擁有重大利益,因此概無董事在董事會會議 上就批准旅客服務採購補充協議放棄投票。
一般資料
x公司主要負責運營北京機場。
母公司主要為國內和國際航空企業提供地面服務,包括提供水、電、蒸汽和能源,提供機場管理服務和值機櫃檯服務。
空港貴賓公司主要在北京機場及國內其他若干機場的航站樓向貴賓客 戶及其他旅客提供專業的客戶服務。
釋義
「公告」 | 指 | x公司日期為2016 年1 月29 日的持續關連交 易公告 |
「北京機場」 | 指 |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
「董事會」 | 指 | 董事會 |
「空港貴賓公司」 | 指 | 首都空港貴賓服務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國 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母公司的全資子 公司 |
「本公司」 | 指 |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 中國境內註冊成立的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 司,其H 股在聯交所上市 |
「董事」 | 指 | x公司董事 |
「H 股」 | 指 | x公司註冊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 幣1.00 元的境外上市外資股 |
「上市規則」 | 指 |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
「新辦公室」 | 指 | xxxxxxxxxxxxxxxxxx |
xxx,x建築面積約為224.38 平方米 | ||
「業主」 | 指 | 新辦公室的擁有人,為母公司的子公司 |
「母公司」 | 指 | 首都機場集團公司,一家在中國境內成立 |
的企業,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 | ||
「中國」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旅客服務 採購協議」 | 指 | x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訂立的日期為2016年1 月29 日的旅客服務採購協議,詳情請參 閱公告 |
「人民幣」 | 指 | 人民幣,中國的法定貨幣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旅客服務採購 補充協議」 | 指 | x公司與空港貴賓公司訂立的日期為2017年9 月28 日的旅客服務採購補充協議 |
「%」 | 指 | 百分比 |
承董事會命
xxx
董事會秘書
中國 • 北京
2017 年9 月28 日
於本公告日,本公司的董事為:
執行董事: xxxxx、xxxxx及高利佳女士
非執行董事: xxx先生、xxxxx、xx先生及xxx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xxxxx、xxxxx、xxx先生及xxx先生
如需查閱 載明有關事宜 詳情的公 告, 可 瀏覽香港交 易及結算所有限 公司網站xxxx://xxx.xxxx.xxx.xx上 的「最新上市公司公 告」、本公司網站 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 網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