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201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西充县国土资源局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上风通风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四川上风”)位于xxxxxxxxxxxxxxxxx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33299.91 平方米,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签订收购协议。总补
偿价为 16,505,966 元。本次出售资产行为不购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持有四川上风 80%股权。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x次交易对方为西充县国土资源局,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本公司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国有土地征收涉及本公司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沟槽、不搬迁的机器设备和电子及办公设备、土地使用权及苗木等资产。地上房屋建筑物主要是四川上风自有的厂房、库房、办公用房等。
2、根据中瑞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上述资产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6 月 21 日的账面原值 10,480,081.43 元,评估价值 17,632,266 元,评估增
值 7,152,184.57 元,增值率 68.25%,扣除应缴税金 1,126,300 元,实际补偿价为
16,505,966 元。
四、《国有土地收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1、收购标的:四川上风位于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迎宾大道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西国(2006)字第 0749 号,土地面积为 33299.91
平方米。地项建筑面积约 5,822 平方米。收购标的物包括收购宗地上的构筑物、附作物。
2、收购价款确定:双方以中瑞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物资产进行综合价值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收购上述标的物的价款 17,632,266 元,扣除应缴税金 1,126,300 元,实际补偿价为 16,505,966 元。
3、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在协议签署生效后,分三期支付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 30%、30%、40%。十个月内全部付清。
4、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五、涉及土地收储的其他安排
公司在签署征收补偿协议时,已有完善的搬迁安置计划,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明显影响。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属于政策性搬迁,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次交易增加公司现金流,对公司 2015 年度经营起到积极作用。
3、本协议所述标的物占公司收入及效益比重较小,预期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本次交易定价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
3、《评估报告》。特此公告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