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现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投资”)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为落实中华保险集团三年规划的方案,有效促进公司信 用保证保险业务的迅速稳妥开展,实现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 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与东兴投资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充分借助东兴投资在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大力开展与公司在信用保证保险领域的相关合作。
二、交易对手关联关系和情况
(一)交易对手关联关系
x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87.933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0124%的股份。同时,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东兴投资100%
的股份。因此,构成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东兴投资于1991年5月10日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32215,注册资本40816.8197万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国内贸易(除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咨询,建筑装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内容
公司与东兴投资基于各自的行业与业务优势和特点,开展项目合作。合作模式一:对东兴投资具体负责管理的项目,采取嫁接中华财险履约信用保证保险产品的方式,对接外部资金并对其提供信用增级,促成优质项目落地。东兴投资在其中发挥项目筛选、尽职调查、风险管控的专长,同时,可发挥中华财险的产品优势和潜力,共同推动集团协同发展,更有利于实现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合作模式二:中华财险充分利用自身的服务网络优势,发挥对保险标的风险管理控制业务专长,为其提供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增值服务,对其提供投后管理服务,延伸保险的风险防范功能。
(二)定价政策
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
以项目实施和技术服务所产生的价值,同时参照市场情况,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三)定价依据
x次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成交价格与市场公允价格一致,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决策、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x关联交易由我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10号决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审议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五、交易目的及交易影响
x次交易总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基本布局,长期来看,该合作能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正面的影响。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截至2018年二季度,公司与东兴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金额为人民币0元,截止2018年三季度,公司与东兴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0元。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
本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 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