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CGZXCX-202305-0680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
物流仓储配送服务项目
招
标
书
招 标 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物流仓储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GZXCX-202305-0680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服务对象 |
备注 |
1 |
物流仓储配送服务项目 |
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 |
|
三、招标形式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议程安排
1. 公告时间:2023年6月9 日
2.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下午17点前(以通知为准)
3.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1日上午9点00分(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4. 项目地点:xxxxxxxxxx0000x
0. 报名方式:
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简易装订),与项目联系人进行现场报名,也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报名。同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资料不齐全的投标报名将不予接受。
营业执照;
投标人信誉良好,无招标违法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天眼查”、“判决文书网”等信息平台中,无行政处罚及失信记录等信息;
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亲属。投标人未被列入重汽集团列入黑名单;
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6.投标及商务事宜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报名电子邮箱:0000000000@xx.xxx
五、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报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本项目招标书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提供的邮箱,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能否通过电子邮箱正确或及时接收相关邮件负责,招标人邮件发出即视为送达。
六、投标须知
1.合格投标人:
⑴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⑵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注册资金不能少于500万(目前为中国重汽提供物流服务的物流商不受该条件限制);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⑶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道路运输资质,拥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⑸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关于物流商的所有管理规定。
⑹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⑻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⑼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⑽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⑾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
⑿投标人须具有完全履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能力;
⒀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⒁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⒂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⒃投标人在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进行投标;
⒄投标文件1正4副共计5份并附U盘电子版(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
注:上述带“*”项为必备的资格文件,缺项会按不响应招标文件或无效投标处理,由专家组评定扣分或废标处理;第2、3、10、16项在开标前核验(由投标人单独提供),其余文件开标后核验。
逾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请投标人按格式要求进行填写。
3.报价:
⑴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报价应为:
经与招标人或其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确认基础上,由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所提出的、与本项目所有相关环节有关的所有费用;
详见本招标书之“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之“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之“格式3”。
⑵按包分类,所投标包的标的物必须全部报价,否则投标视为无效;所有报价货币单位为: 元(人民币),不含税,报价明确税率;
⑶付款结算方式:半年期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包括银承和商承)。
⑷高于项目预算的报价无效,投标人分项报价高于目标价报价无效,按投标人主动弃标处理。
4.技术规范及服务
⑴投标人应与招标人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理解认可并接受相关技术规范及服务要求。
⑵投标人可免费提供的、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按本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在其“开标一览表”中一并说明。
5.其他
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签订前终止项目的要求。如投标人不认可、不接受,则投标人在本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之“相关条款偏离表(含商务偏离及技术偏离)”中注明“不接受”字,招标人将视之为主动弃标。
其余未尽事宜,均按合同约定。
6.要求招标人或相关合同签订单位提供的配合,在标书文件中说明。
七、投标、开标、评标
1.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人向招标人财务部门缴纳20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保证金。
⑵缴纳方式:基本账户转账;
⑶接收单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
⑷转账信息: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户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
账号:7372 6101 8260 0060 547
⑸说明:
(a)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的账户为招标人明确收取或按照本文件要求扣除投标人保证金的账户。投标人无正当理由随意放弃投标、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合同签订单位提出无理附加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投标人2年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项目。不存在以上违规情况的投标人,招标人按照退款程序,在确定中标人后1个付款周期后按投标人(除中标人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退付表(详见本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之“三、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之格式10相关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b)投标人在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进行投标。
(c)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没收保证金:
a)截至开标前3天,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的;
b)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c)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d)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e)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2.开标
所有报价货币单位均为:元(人民币,不含税)。
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授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3.评标
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标,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评标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投标前请各投标方按照标书技术要求对项目方案进行充分准备,有意投标的单位应默认认同上述开标、评标过程,无异议。对未入围投标方及未中标人不做任何解释。
评分标准
评标委员评审小组专家成员先进行技术标、后进行商务标。评审小组成员根据要求分别按照技术评分标准进行技术评议,技术讲解以介绍样品为主,根据技术评议结果择优进入商务评标,技术评分低于80分以下者淘汰,技术标得分不带入商务标评议,商务标不再进行打分。商务标投标方报价为各分项单价,中标结果以分项报价汇总价最低执行,本次招标只产生一个中标单位。
序号 |
评审类别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最高得分 |
1 |
项目经验 |
1、有重汽服务经验的得2分,有重卡物流行业项目的每个案例加1分(需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最高7分; |
10 |
|
2 |
企业规模 |
财务报表中的现金流量表为准: |
5 |
|
4 |
项目资源配置 |
人员 |
管理架构及项目人员配置合理,满足基本运营要求得1分;有人员规划及测算依据的加2分;有物流规划专业人才队伍的,自主加分1-2分 |
5 |
5 |
设备 |
满足基本运营要求的设备得2分;有自动化物流设备投入的,评标专家可自主加分1-3分 |
5 |
|
6 |
场地 |
能提供的场地满足招标范围业务需求的得1-2分;可在中标通知发布之日15天内确定满足条件的场地位置的加3分(需进行技术澄清) |
5 |
|
3 |
项目管理 |
现场管理 |
保证现场按5S管理,有管理流程或文件要求,根据流程或文件覆盖度、详细度,自主赋分1-5分;现场目视化定制、区域标识牌等,自主赋分1-5分; |
10 |
7 |
作业流程设计 |
有运营范围内的作业流程文件、指导书或管理制度,如基本的仓储流程、配送流程、人员管理流程等,得5分,根据流程制度的先进性、完善性、柔性、自动化程度等综合评审、排序,自主加分1-5分 |
10 |
|
8 |
紧急响应机制 |
有应急管理措施及方案的,自主赋分1-5分 |
5 |
|
9 |
项目方案 |
方案设计 |
当前业务调研分析 |
5 |
业务改善点分析及措施 |
10 |
|||
总体规划方案 |
15 |
|||
目标及预计取得效果 |
5 |
|||
深度合作方案、持续降本措施 |
10 |
|||
备注:1、技术标根据分项评价值总得分进行排名。
|
1.根据评标工作小组的评标结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承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针对该项目的后续所有安排。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也不对未中标人做任何解释。
2.招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如果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其规定的期限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责任,向招标人指定的合同签订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具体数额以合同约定为准),如中标人未按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履行应承担的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合同签订单位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5.中标人由于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6.招标人有权指定招标人的关联单位作为合同签订人,与中标人签署相关合同,且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7.中标人须认可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签订前终止项目的要求。
九、废标及终止招标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⑴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⑵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⑶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⑷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⑸投标人串通投标;
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⑺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⑻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⑴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⑵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⑶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⑷有效参与投标的单位不足三家以上的。
⑸招标人认为其他应终止招标的情形。
十、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十一、技术要求
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要求”,附后。
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
一、投标文件签署
1.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开标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技术标、商务标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分别单独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⑴项目名称
⑵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2.请投标人将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3.每一密封文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于2023年6月20日上午9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格式1
项目名称: (XX项目)
投标书
致(招标人名称) :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 招标书,签字代表(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
标书(正本1份和副本一式4份)
资质证明文件(1份)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投标总价(不含税)为(注明币种和金额) ,
即(中文文字描述) 。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署日一直有效。
投标人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可能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数据和资料均真实有效,如存在虚报情况,投标人愿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主动退出本项目竞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及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
项目名称: (XX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序号 |
主要内容 |
索引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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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本表填写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以用于开标宣读。
2.“索引”一栏填写该主要内容对应于投标文件的“条款号/页号”。
格式3
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物流仓储配送服务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投标说明 |
结算说明 |
产品类别 |
目标价(不含税) |
目标价单位 |
业务量预估 |
业务量单位 |
报价(不含税) |
报价单位 |
大总成及进口产品仓储配送服务费 |
产品的入库、仓储、防护、排序、配送 |
投标方自备转运叉车,拖车,电瓶车等转运设备 |
按照车辆下线数量结算,单价*数量 |
发动机(含附件) |
39.09 |
元/件 |
7000 |
件 |
|
元/件 |
变速箱 |
16.98 |
元/件 |
6000 |
件 |
|
元/件 |
||||
ZF箱 |
16.98 |
元/件 |
500 |
件 |
|
元/件 |
||||
分动箱 |
16.98 |
元/件 |
1000 |
件 |
|
元/件 |
||||
方向机 |
5.09 |
元/件 |
7200 |
件 |
|
元/件 |
||||
桥总成 |
16.98 |
元/件 |
20000 |
件 |
|
元/件 |
||||
xx轴 |
11.89 |
元/件 |
6500 |
件 |
|
元/件 |
||||
集中润滑 |
8.49 |
元/件 |
300 |
件 |
|
元/件 |
||||
取力器(PF,QF,PTO) |
8.49 |
元/件 |
300 |
件 |
|
元/件 |
||||
码头车举升油缸 |
8.49 |
元/件 |
400 |
件 |
|
元/件 |
||||
绞盘 |
33.96 |
元/件 |
50 |
件 |
|
元/件 |
||||
进口变速箱 |
67.92 |
元/件 |
300 |
件 |
|
元/件 |
||||
进口分动箱 |
16.98 |
元/件 |
200 |
件 |
|
元/件 |
||||
进口方向机 |
5.09 |
元/件 |
200 |
件 |
|
元/件 |
||||
LNG气瓶 |
33.96 |
元/件 |
100 |
件 |
|
元/件 |
||||
非大总成及进口件的仓储配送服务费 |
非托管产品的入库、仓储、防护、排序、配送 |
投标方自备转运叉车,拖车,电瓶车等转运设备 |
按照车辆下线数量结算,单件结算价*费率*数量 |
W<1000 |
8 |
费率,‰ |
50000000 |
元 |
|
费率,‰ |
1000≤W<2000 |
7 |
费率,‰ |
40000000 |
元 |
|
费率,‰ |
||||
W≥2000 |
6 |
费率,‰ |
30000000 |
元 |
|
费率,‰ |
||||
W≥4000 |
20 |
元/件 |
8000 |
件 |
|
元/件 |
||||
标准件 |
标准件入库、仓储、配送 |
投标方自备转运叉车,拖车,电动液压车等转运设备 |
按照车辆下线数量结算,单价*数量 |
- |
31 |
元/辆份 |
7000 |
辆份 |
|
元/辆份 |
点对点配送服务费 |
将预投区的物料投送至生产线边工位、产品件拆包、分拣、转器具以及线边空器具的回收整理等工作 |
投标方自备转运叉车,拖车,电动液压车等转运设备 |
按照车辆下线数量结算,单价*数量 |
- |
190 |
元/辆份 |
7000 |
辆份 |
|
元/辆份 |
试制/试装车型仓储配送项目 |
设专人和专项配送设备进行物流仓储配送服务,提升产品件配送质量及现场管理。 |
投标方自备转运叉车,拖车,电动液压车等转运设备 |
按照车辆下线数量结算,单价*数量 |
- |
300 |
元/辆份 |
30 |
辆份 |
|
元/辆份 |
内外饰件分拣、排序、上线服务项目 |
设立暂存、翻包、排序区(仓库),由供应商直接送货至该区域,由物流公司根据日配送计划使用专用器具翻包,小批量多频次向线边补货配送。 |
投标方自备转运叉车,拖车,电动液压车等转运设备 |
按照车辆下线数量结算,单件结算价*费率*数量 |
W |
30 |
费率,‰ |
600000 |
元 |
|
费率,‰ |
备配件库业务项目 |
备配件的仓储管理 |
投标方自备转运叉车,拖车,电动液压车等转运设备 |
单件结算价*费率*数量或大总成计费 |
W |
8 |
费率,‰ |
40000000 |
元 |
|
费率,‰ |
注:1、本表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一式三份单独密封,以便唱标。
2、此表中的报价必须与相应的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一致,基准价为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6%。
3、W指特种车公司的产品采购结算价(元、含税价)。
4、逆向物流费用的收取标准按照正常配送服务费计算。
5、外部供应商付费的托管产品仓储费用,中标单位与供应商协商付费标准并签订物流服务协议,金额无异议开票后,由特种车公司代扣供应商货款支付其仓储费用。
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4 分包分项报价清单
表1:**包报价清单 |
||
项目 |
类别 |
数量 |
设备 |
运输车辆 |
|
叉车 |
|
|
牵引车 |
|
|
… |
|
|
厂地租赁 |
仓库面积 |
|
露天面积 |
|
|
… |
|
|
人员配置 |
管理人员 |
|
作业人员 |
|
|
… |
|
|
增值服务 |
|
|
注:该表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或增加附件说明。
|
||
表2:**包报价清单 |
||
项目 |
类别 |
金额 |
成本 |
设备折旧费(元/年) |
|
厂地租赁费(元/年) |
|
|
燃动能费用(元/年) |
|
|
人工费用(元/年) |
|
|
管理费用(元/年) |
|
|
利润 |
|
|
… |
|
|
合计(不含税) |
|
|
注:该表计价应与附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相符。 |
格式5
项目名称: (XX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承诺: 我公司承诺遵守贵公司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签订前终止项目的要求,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为避免歧义,无偏离也应要提报该表,并注明“无”字。如无该表则即使在其它部分已反映,将也被视为“无偏离”。
格式6
项目名称: (XX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条款偏离表(含商务偏离及技术偏离)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偏离内容 |
|
条款号 |
条款要求 |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10 |
|
|
|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为避免歧义,无偏离也应要提报该表,并注明“无”字。如无该表则即使在其它部分已反映,将也被视为“无偏离”。
格式7
企业情况、从业经历、服务承诺一览表
(模板,信息仅供参考,项目需求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格式和内容)
企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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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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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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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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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册员工人数 |
人 |
专业从事产品研发、生产的员工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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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通过的体系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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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有主要研发、实验、生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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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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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或曾经从事过的项目名称 |
项目起止时间 |
与投标人签订合同的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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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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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为该项目配备人员、相关设备情况 |
设计人员(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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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实验设备(功能、型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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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功能、型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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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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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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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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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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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投标人为满足本招标项目之需,需实际配置的、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设备、人员及其他条目;
2.投标人可在上表内容基础上,酌情自行增加相关条目,以便更好的满足项目开展之需要。
格式8
项目名称: (XX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名称)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 的 (授权代表姓名) 为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 XX项目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认可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委托期限:20XX 年X 月 X 日至 20XX 年 X 月 X 日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被授权人(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格式9
项目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退付表
-
投标人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三章 技术要求
一 项目名称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物流仓储配送服务项目
二 项目范围
1、招标业务范围介绍
投标人的服务范围包括所有供货至分拣中心的零部件的接收、翻包、分拣分批排序以及分拣中心至各车间或PC区的配送工作,及其相关的信息传递和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1投标人按要求完成所负责零部件的接收作业,如:接收、取货、卸车、入库、记账、保管、排序、配送(正常配送与紧急配送)。
1.2投标人按系统设定模块及招标人的相关流程、规定,提供相应的作业及服务质量控制。
1.3投标人负责器具的清洁、整理、分类存储工作。
1.4投标人负责零部件在以上过程中的物资安全和质量防护。
1.5非托管类物资由特种车公司按结算标准支付仓储配送费;外部供应商托管产品的仓储费用,投标人应与供应商确定扣费标准并签订物流服务协议,特种车公司代扣供应商货款支付其仓储费用。
2、业务量介绍
2.1 生产纲领
招标人现有总装部、试制部、车架部、车身部、部件部现场分部,日产30辆份左右。
2.2 工作制度与年时基数
工作制度采取单班10小时制(根据订单排产情况有双班需求),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年时基数取300天。
2.3生产计划
按照精益化、敏捷化的设计理念,满足工程生产、工艺流程与7+3(7天锁产+3天滚动)生产组织模式。
3、入厂物流模式介绍
3.1看板补货配送模式
将使用数量大、体积小的“分拣排序类”产品及标准件、标准类产品定义为“看板件”。此配送模式通过建立电子看板拉动系统将产品件配送上线。
3.2顺引挂单配送模式
发动机、变速箱等体积大、价值高的产品件。此模式为分拣中心按照招标人整车锁产顺序将产品件排序后,根据拉动信息配送到生产线边。
3.3分批配送模式
储气筒、空滤器等体积大、单车数量不固定的产品件。此模式为分拣中心按照招标人发布的车辆装配顺序,结合生产线边暂存期量,将物料分批排序,按照小批量多频次的原则配送上线。
3.4分拣小件配送模式
除以上三种模式外,剩余的其他产品,即分拣小件,全部采用计划拉动的物流配送模式。此模式为分拣中心集中收货后,根据要货指示清单将物料进行分拣排序后配送上线。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
业务内容 |
基本要求 |
1 |
直取直投服务 |
1.将空工位器具返空至三方物流单位,并按照物流配送计划收取产品件及其工位器具。 2.与三方物流单位对产品件种类、数量共同进行清点,核对是否与物流配送计划及标签一致,检查产品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交接完毕后,办理出入库单据。 3.将产品运输至招标人生产现场指定区域。 4.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在配送过程中质量完好。 5.到达指定卸货区域后,双方对产品件种类、数量共同进行清点,检查产品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核查无误后双方交接签字确认。 6.将空器具装车并清理出招标人厂区。 |
2 |
看板件管理 |
|
3 |
循环取货服务—取货 |
1.将空工位器具返空至三方物流单位,并按照物流配送计划收取产品件及其工位器具。重汽二级公司及部分供方产品件及其工位器具自行送至投标人分拣现场。 2.与三方物流单位对产品件种类、数量共同进行清点,核对是否与物流配送计划及标签一致,检查产品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将产品运输至投标人分拣现场。 |
3 |
循环取货服务—入库 |
1.产品件及工位器具运输车辆到达后在指定地点等待卸车。 2.打印入库单据并核对到货产品种类、数量是否与入库单据信息及物流配送计划一致,检查产品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
4 |
仓储(暂存)管理 |
1.采取必要的室内仓库存放以提升防护水平。 2.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在仓储过程中质量完好。 3.每月对产品进行盘存并将盘存结果传递至招标人及其供方、重汽二级公司,与供方、重汽二级公司完成对账及差异处理。 4.购置相应的物资保险、添置消防、防盗等设备,确保物资仓储安全。 5.按目视化标识(标牌、标线)、厂家、型号分类存放,不得随意混放。 6.严禁出、入库装卸野蛮操作,如出现磕碰损坏由承包方承担。 7.严格控制作业现场进、出车辆数量,确保现场安全、有序。 8.按要求做好现场6S管理。 9.账物一致率100%。 |
5 |
分拣作业 |
1.分拣小件根据产品件标签显示的台车号进行分拣,放置到相应的台车位置,并粘贴明细。按照台车号的前后顺序将产品件归集到待发车位。 2.大件分批的产品件根据分批计划与实际标签SNP进行分批标识,按照上线配送批次归集到待发车位。 3.看板件产品需进行包装转换,粘贴好仓储标签,放置到相应的货位。 |
6 |
仓储(暂存)管理 |
1.采取必要的室内仓库存放以提升防护水平。 2.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在仓储过程中质量完好。 3.每月对产品进行盘存并将盘存结果传递至招标人及其供方、重汽二级公司,与供方、重汽二级公司完成对账及差异处理。 4.购置相应的物资保险、添置消防、防盗等设备,确保物资仓储安全。 5.按目视化标识(标牌、标线)、厂家、型号分类存放,不得随意混放。 6.严禁出、入库装卸野蛮操作,如出现磕碰损坏由承包方承担。 7.严格控制作业现场进、出车辆数量,确保现场安全、有序。 8.按要求做好现场6S管理。 9.账物一致率100%。 |
7 |
分拣出库 |
1.根据要货指令,打印出库单据。看板产品根据要货指令,打印拣货单,将产品件进行下架、分拣、组托,并生成标签信息。 2.将分拣小件及大件分批的产品进行出库并办理出库手续。 3.将产品装车至指定运输车辆。 |
8 |
上线配送 |
1.装车完毕后,将产品运输至招标人生产现场。 2.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在配送过程中质量完好。 3.到达指定卸货区域后,双方对货物数量及外观质量共同进行清点、外视检查,核查无误后双方交接签字确认。 4.将产品卸货至招标人生产现场指定区域。 5.将空器具装车并清理出招标人厂区。 |
三、运行管理要求
1、标准化要求
投标人应针对收货、转运、暂储、分拣、发运等物流操作环节建立流程文件,并将其用于指导员工的日常操作。相关流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数据管理文件
涉及岗位的标准作业指导书(SOP)
批次管理文件
MAX/MIN管理文件
物料出入库管理文件(FIFO不完全适用)
预警流程文件
盘点流程文件
损坏零件/废料/可疑物料管理文件
呆滞物料管理文件
包装器具管理文件
目视化管理文件
2、生产计划与物料计划
2.1 招标人将通过系统定时发布 T+3天滚动计划,投标人需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和调配人员。如对生产计划存在疑问,及时与招标人进行沟通和协调。
2.2 投标人须按要求及时接收招标人发出的各类物料计划,并及时、正确地使用这些物料计划指导实施日常操作。对物料计划中存在的疑问,要及时与招标人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这些计划包括生产计划、改制计划、销售计划、非生产计划、红字退库计划等等。
2.3 遇招标人生产计划或物料计划调整时,投标人需要配合同步执行并建立相应预案。
3、翻包及转运
3.1 翻包操作应符合以下要求:①正确的料箱/料架;②正确的内衬;③正确的物料标签;④翻包的料箱/料架保持良好清洁度;⑤标准的包装数量。
3.2 投标人在开箱后应清点零件数量,并对其外表进行目视化检查,杜绝短缺和明显的损坏及污垢,确保再包装数量准确。
3.3 翻包装过程中注意轻拿轻放,保护零件质量。在翻包装过程中发现可疑物料应立即隔离,由质量人员到场解决。
3.4 翻包装完成后的零件应及时转移至待发区,避免与原包装物料混放。
3.5 翻包作业应严格遵守作业标准,满足招标人对批次管理的要求。
4、分拣、排序及待发
4.1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要货指示清单,进行资源配置,确保排序所需的设备和人员满足工厂生产需求。
4.2招标人有权在服务过程中,根据业务需要调整要货指示清单,投标人须无条件进行相应的资源配置调整,以满足最新的生产需求。
4.3 投标人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料及排序操作。
4.4 建立备料及排序的“自检”和“互检”机制。采取特定的“防呆”措施,消除人为因素造成的备料和排序错误。
4.5 投标人对看板类物资进行合理的MAX/MIN库存设置,并进行明显的目视。定时检查待发区物料的存量,发现溢出、短缺时及时预警。
5、配送管理
5.1 投标人应根据运输计划合理配备运输资源,如:配送车辆、短驳卡车及司机,保障全部配送计划的达成。
5.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交付时间(以拉动单、排序单为准),及时、准确地将零件配送至车间PC区,完成单据交接,同时将对应的空器具返回。
5.3 对于短缺和紧急物料,投标人应优先安排车辆和人员进行配送,事后与招标人一起进行原因分析并做出改进。
5.4 投标人应安排人员负责跟踪并记录拉动单据的完成情况,定期对配送及时率和准确率进行统计,分析异常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6、特殊物料管理
6.1 对于有批次管理要求或特殊状态要求的零件,投标人应建立专门的管理文件,做好出入库批次记录,并确定批次准确率达到100%。
6.2 在接收特殊物料验证时,投标人必须检查和督促零件供应商按供货要求悬挂特殊标识,特殊物料包括试装零件、军机零件、返修零件、新项目专用件零件、特殊机型专用件等。对于不符合供货标识要求的零件,应及时记录并反馈给招标人。
6.3 投标人须安排专人负责断点零件的切换情况,包括按招标人要求控制断点零件的切换、评估断点完成时间、统计断点前旧物料的数量及对断点完成后旧物料的处理。
6.4 有特殊存储要求的零件,应提供特殊的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防尘、防冲击要求等等。
6.5可疑物料应及时隔离至可疑物料区域,定期通知供应商退货或进行返修,严禁将可疑物料二次配送至生产车间。
7、财务管理
7.1 投标人应根据其内部管理并结合招标人的相关要求建立完整的账务管理体系。账务处理方法需满足招标人的账务要求,以便招标人的相关账务控制,如出现偏离,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7.2 投标人各环节单据必须执行日清管理,账务准确率必须100%。
7.3 投标人各环节的相关凭证,需有单独凭证联提供给招标人物流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
7.4 物料接收、出库单据作为物权交接凭证,在投标人同招标人交接双方确认后,投标人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入库单、出库单投标人必须保留三年以上,以备招标人后期进行对账、核查。
8、紧急情况处理
8.1 投标人应对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预警&报警措施,及时通知招标人及供应商。
8.2 建立紧急配送流程及运输方案,具备紧急配送车辆,有紧急配送路线及流程规划。
8.3 有物料报警机制及库存补充预案,有专人负责对报警物料进行处理,物料异常报警包括但限于:库存MIN/MAX报警、批量质量问题报警。
9、运作报告与日常响应
9.1 投标人有义务每周向招标人提供运作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涉及以下的信息:投标人每日运作情况、投标人人员变动情况、每日安全、质量等等。在实际情况下,招标人如有其他的信息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9.2 除每周运作报告外,投标人还应第一时间汇报其他对招标人造成停线风险的运作问题,积极与招标人人员协调解决,并随时跟踪和更新结果。
四、场地和设备管理要求
场地要求
(1)特种车公司提供10000平方的仓库及2000平方的大棚供物流商使用,由中标单位确保仓库的使用安全及日常维护。
(2)如厂内仓库面积满足不了使用,由投标人在厂外租赁仓库,确保物资的安全。
1.2投标人提供场地,需满足如下条件:
(1)库房、地面、门窗、防撞柱、消防设施齐全、完好。
(2)提供仓库所需的水源、电源、照明设施、电话和有线网络接口等库房设施,全仓库无线网络覆盖。
1.3投标人的仓库消防等级应符合国家消防法规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安保措施,保证零部件的存储安全。
1.4厂房内安全管理及定置定位等目视化标识,应与厂内保持一致。
2、器具管理要求
2.1按照招标人要求设计、投入及管理相应的工位器具,并得到招标人相关部门的认可,确保产品的仓储、配送质量要求。
2.2厂区内的器具存放区由投标人负责管理,空器具及时清理,器具存放不得超出器具存放区域。
2.3负责日常的器具维护(含供方器具)、维修和补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器具损坏或缺少器具影响产品质量、生产停线,由投标人承担损失。
3、信息系统要求
3.1招标人提供ERP系统进行仓储管理,与供应商协同,下达采购计划。
3.2投标人提供手持/工业PAD/目视化屏等,满足招标人目视化管理要求。
3.3投标人应设置人员负责系统数据维护工作,所有数据变更都要有变更记录,便于后期追溯。
3.4系统中的物流主数据(单车用量、包装信息等)由招标人负责维护。如投标人在运营过程中发现物流主数据异常,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招标人核实更改。
4、运营设备要求
4.1装卸设备:3T叉车10辆。5T叉车3台,托盘牵引车6台。
4.2器具配置:托盘(铁制)1000件,周转工位器具500件。
4.3标签打印、扫码设备,满足产品件扫描出入库需求。
4.4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维护保养,并可提供相关记录。
4.5投标人根据招标人业务运作需要自行购置适量、合格的通讯工具、办公器材及耗材、辅助工具和材料等。
4.6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设备性能、投入数量进行审核,当设备无法满足招标人运营需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合格设备或追加设备投入。
4.7投标人需建立设备点检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及时处理点检发现的问题,以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
4.8设备使用过程中而引起的故障及机械电气损坏,均由投标人维修和置换。
5、配送车辆要求
5.1 所有的运输车辆须满足中国重汽《关于对进入厂区物流车辆实施同意品牌管理的通知》、《关于实施中国重汽物流车辆统一标识颜色和加强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
5.2 运输设备:要求为重汽品牌,排放标准国V及以上。
5.3车辆安全与环保
(1)投标人应建立车辆安全点检制度,定期对投入运营的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备案;
(2)所有车辆要求随车配备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设施;
(3)送货司机进入招标人生产场所时,应无条件服从现场人员的管理,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
五、人员管理要求
1、人员测算
人员配置组织架构设置满足作业需求。
2、组织机构
2.1 投标人项目经理责任人必须具备五年以上团队带领经验,三年以上运营管理及规划经验。投标人项目经理责任人的任用,必须通过招标人对其资质和能力的评审。
2.2 投标人运营组织架构的设置须以招标人的业务设定为基础,与招标人系统的业务框架和运营流程保持一致。
2.3 投标人必须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及员工激励机制,控制人员流失率,避免对招标人的生产运营造成不良影响。
2.4 各级人员应具备“一岗多能”,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投标人应充分体现这一要求。
2.5 在某些特殊岗位投标人人员必须达到相关岗位要求并且具备相关的操作资格证。
3、人员管理
3.1 投标人专职岗位人员如发生变更,需要在变更前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物流部门备案并获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的变更。
3.2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业务定期组织人员培训,保存培训记录,培训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培训类型包括操作技能及标准化作业培训、安全和消防培训、新业务流程培训等。
六、考核
1、基础管理项目检查考核办法
1.1影响生产及配件发交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配送发交不及时,致使公司生产停线或配件计划未按时完成,造成总装线停线每次考核1000元,影响零部件、总成、零部件出产2小时考核1000元,问题处理不及时,影响生产视情节扣款。配件(备件)品种未完成按1000元/种、数量未完成按500元/件扣款。
1.2配送差异
如投标人人员虚签单据,一经查实,招标人视情况按照差异产品总价值的100%至200%对责任三方物流进行经济考核。
1.3账卡物不一致
检查中发现投标人产品账卡物不一致,招标人将责成三方物流公司赔偿供应商产品差额损失,并将视情况对责任三方物流公司追加经济考核,情节严重、处理不积极的,招标人将对责任物流公司产品结构进行调整。
1.4安全
仓储安全不符合招标人要求,对责任物流公司处以1000元/项考核,其中隐患严重,安全风险较大的处以10000元/项;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招标人要求,对责任物流公司处以1000元/辆考核,并没收车辆入场通行证。对于安全隐患严重或不符合项重复出现的,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提升经济考核力度、停转相关费用、调整产品结构等。
1.5出厂违规
a)对于违规携带产品件出厂行为,视情况给予责任单位500至5000元经济考核,情况严重的按照违规携带物品总价值的10-20倍对责任单位进行经济考核。
b)对于违规携带废旧物资类(纸包装、塑料包装、木头等)出厂行为,招标人视情况给予责任单位500至2000元经济考核;
c)视违规严重程度,可采取限期取消涉事车辆入厂资格,将涉事人列入招标人入厂人员黑名单,禁止从事与招标人相关的物流业务等措施。
1.6除严重不合格项外,检查中发现一般不合格项,视情况考核投标人50至500元;一般不合格项包括:
a)投标人工作流程中的相关项
b)投标人产品质量控制中相关项
c)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项
d)投标人进厂配送的相关项
e)投标人投入产出流程的相关项
1.7投标人公司被检查出的不合格项,未制订纠正措施或未按期关闭的,经检查落实,每发生一次加扣500元;经加倍考核后仍未制订纠正措施或继续未按期关闭的,每拖延一个工作日再加罚责任公司100元。
2、KPI指标
表1绩效指标项目
序号 |
绩效指标名称 |
指标 |
指标测量方法 |
1 |
不合格项关闭率 |
≥95% |
考核期内不合格事件关闭项数/考核期内发现不合格事件总项数*100% |
2 |
系统账实相符率 |
100% |
考核期内抽查账实一致的产品件品种数/考核期内抽查产品件总品种数*100% |
3 |
物流原因停线率 |
0% |
因配送不准确或不及时导致生产调产、缓产及停线次数 |
4 |
设备完好率 |
≥95% |
设备故障数量占总设备数量的比例 |
5 |
收货卸车时间 |
≤30分钟/车 |
|
6 |
应急响应时间 |
≤30分钟 |
|
※3、物流管理
投标人应承诺严格遵守中国重汽集团公司发布的《关于物流服务商的管理规定(19条)》(标的额200万以下的项目不受营业收入及员工人数要求的限制),此项是中标及授予合同的前提,不允许偏离。
|
第四章
物流服务合同
以双方最终签署的版本为准
甲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合作框架协议,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运输、仓储等有关物流服务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循环取货、分拣、配送物流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入厂物流服务,并配备必要的用于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的人员、设备、器具等资源。
2、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备相应的工位器具,确保产品的仓储、配送质量要求;乙方对甲方供方提供的工位器具提供管理与维护。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入厂物流业务的正常实施提供相关的配合及支持。
2、甲方应根据业务要求,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各种流程、规章制度的培训。
3、甲方有权按中国重汽物流商管理规定及其他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检查、评价、考核。
4、甲方根据生产计划,在物料上线前将物料配送计划下达给乙方。甲方应尽量确保生产计划锁定之后不再变动,如变动需提前通知乙方,保证乙方的收货分拣排序及配送时间。
5、甲方收货人员与乙方人员共同对产品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清点、检查,核查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完成单据交接和系统确认。
6、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支付本合同发生的各项物流服务费用(扣除相关款项后)。
7、甲方负责提出、验证、审核乙方新投入的器具,无法满足甲方器具规范及其他专项要求的,甲方有权予以驳回。
8、甲方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及要求对乙方该业务各环节及资源配备进行检查,并有考核权利。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为确保该业务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技术,IT服务支持。
2、乙方应为确保入厂物流业务顺利实施配备必要的用于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的人员、设备、器具等资源,该资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
3、乙方应根据与甲方的合作模式及甲方现有的流程、规章制度等建立规范标准的物流服务流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并得到甲方认可。
4、乙方承担物资在乙方权责范围内的资产安全及质量保障,并为此购置相应保险及添置消防、防盗设备等。
5、乙方保证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入厂物流业务,因乙方送货不及时或品种送错而影响甲方生产,由乙方负责。因甲方计划调整或要货指令错误而影响生产由甲方负责。
6、乙方设计、投入器具,需得到甲方相关部门的认可。对于运行中出现的器具损坏、丢失,追偿责任方,乙方负责日常的器具维修、维护和补充,因器具损坏或缺少器具造成产品的损坏、生产停线,由责任方承担损失。
7、乙方应确保器具返空、循环取货、收货、分拣排序、运输等各环节的操作满足产品上线的时间及质量要求。
8、产品仓储配送,乙方要做到日清日结,并进行月度盘点,盘点表按要求上报甲方制造部,在仓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产品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9、乙方与相关供方每季度至少完成一次对账,并积极主动的与供方完成差异处理,必要时可申请甲方协助。差异处理未完成,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索赔。
10、乙方人员及车辆在甲方场地作业时应遵守其管理制度,因未遵守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人员及其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涉。
11、凡在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内发生的如盗窃、抢劫、货物减损、灭失等事件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2、为应对突发情况,乙方应建立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以确保物资安全及甲方生产稳定。
13、乙方确保所有进入甲方厂区作业的重卡、中卡及轻卡车辆全部为中国重汽品牌。
14、乙方承诺响应甲方随时中断项目运作,且不追究甲方相关责任。
四、绩效指标
为确保合同所涉业务的有效执行,双方协商制定如下绩效指标,据此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监控并按月统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扣除部分费用作为考核款(此考核款不作为赔偿款)。
1、物流储存、配送造成产品件损坏次数0次,若出现产品损坏视情节轻重按照500-5000元/种扣款;
2、库房内贮存过程产品无丢失,账物一致率100%,若出现差异视情节轻重按照按照丢失产品件价值的150%进行赔偿:
3、按照甲方下发的资金占用指标有效控制库存量,若因乙方仓储管理原因超出资金占用标准每超1%扣款500元;
4、超 48 小时未返回单据或跨月单据0张,每出现一次按照100元/张扣款;
5、配送不准确或不及时导致生产停线次数0次,若造成停线按照10000元/h扣款;
6、超速、超载、人货混装等运输违章次数0次,每发生一次扣款500元;
7、产品标识不符合项次0次,每出现一项扣款100元。
五、费用及结算模式
1、乙方从事物流服务过程中的费用由甲方及甲方供应商承担,费用结算标准约为1300元/辆份,实际结算按甲方及甲方供应商上线产品物流费比例计算。由甲方主导乙方及甲方供应商共同签订三方物流服务协议,甲方供应商向乙方支付物流服务费(由甲方代扣、代转),由乙方根据业务类型为相关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各车间为乙方确认整车下线数量及其服务质量情况,乙方据此核算结算费用,并将书面确认函转交至甲方制造部。
3、乙方为甲方开具仓储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按照结算时国家规定税率执行。
4、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物流优化提升,且该项目经优化提升后产生利润的50%,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从甲方应支付的费用中抵减。
5、乙方从甲方非托管转托管产品及二级公司分摊物流费用后获得的新增收益的50%,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从甲方应支付的费用中抵减。
六、保密条款
1、双方必须保守本合同内各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内容、双方的规章制度及生产经营状况等)。
2、乙方承诺,在为甲方上线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的有关甲方的一切资料和信息包括每个月份甲方需求的产品件的数量、产品件的质量要求以及可由此推导出的甲方的月度产量、汽车型号及其他信息均为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保证任何时候都不向第三方泄露。如果一旦发现乙方有泄露或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5-30万元的经济处罚及终止合同履行。
七、违约责任
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合同有效期
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九、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解决的,提由甲方所属地方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
日期:年月日
第五章
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管理规定
(18条)
一、物流商资质
1.作为中国重汽及/或中国重汽下属关联单位(以下称:中国重汽)的物流业务服务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国家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认证资质,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已进入中国重汽物流商目录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2.有3年以上汽车行业物流服务经验,有经验丰富的从事物流业务的员工团队,有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物流服务的硬件资源和运营能力。
二、物流商进入
3.所有物流商进入均须经过中国重汽招标程序,进入物流服务商目录,中标物流商在合同签订时须缴纳标的额5%(最高200万)的履约保证金;
4.物流商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时间节点,投入相应的设施设备(仓库、车辆、工位器具等),并组织人员培训(知识培训、作业培训、软件培训)。物流商投入的设施设备,招标会须由中国重汽确认是否参加,培训结果须中国重汽审核确认通过,确保提供满足节拍产能需求的专业物流服务。
三、物流商管理
5.物流商在提供物流服务时,要无条件接受中国重汽的日常管理和制度流程,实施等级管理:每年6月份开展一次物流商服务能力评价和竞争性谈判,按照评价等级,接受相应的奖励与考核,调增或调减物流业务量,并适用物流商末位淘汰机制。物流商服务合同签订周期统一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6.物流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所配送的产品负有保管义务,因物流商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丢失,物流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物流商须按月度对托管和非托管物资进行盘点对账,按照中国重汽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差异处置,差异处置由物流商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时,由中国重汽进行调解;
7.物流商须遵守100%满足生产需求这一红线指标,因物流商原因造成生产线停线的,按照中国重汽物流商管理细则进行考核,严肃追责,由物流商承担因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8.物流商须无条件配合中国重汽的物流管理提升和优化工作。对于提升过程中新增物流业务(如分拣、排序等作业)产生的用工增加、费用增加等问题,由中国重汽相关部门与物流商商谈,进行相应的价格调整;
9.物流商须每年自主开展2次以上流程化优和管理创新工作,对于物流商提出的管理创新项目,需要中国重汽配合推动的,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确认合理的,由双方共同推进,对于创新项目为中国重汽或供应商创造的、可测量的经济效益,按照50%比例返还物流商;
10.物流商对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中国重汽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信息、生产信息、财务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中国重汽有权追究物流商的违约责任,物流商就中国重汽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物流商退出
11.对于恶意中标、不能提供标书约定服务能力、不能满足中国重汽业务需要、年度能力评价不合格的物流商,由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情况属实的,处理完毕债权债务后,该物流商立即退出物流服务商目录,并列入中国重汽物流商黑名单,禁止参加后续中国重汽集团范围内的所有物流业务招标;
12.在中标后的运营过程中,因物流商投入设施设备不足,不能满足业务需求的,由物流商自行拆除设备,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物流商承担。经中国重汽同意后,物流商可以新增、更换设施设备,直至满足业务需求,一切损失由物流商承担;
13.物流商因自身经营原因主动提出退出的,需提前6个月提出退出申请,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如仓库、分装线等),按照折旧年限净值的90%进行返还;提前3个月提出退出申请的,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按照折旧年限净值的80%进行返还;提出申请时间不足3个月的,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净值不予返还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4.因物流商管理水平不足、服务评价连续2年较差的,中国重汽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经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根据日常服务水平和等级评价,对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按照折旧年限净值的10%-60%进行返还;
15.经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同意物流商退出的,由中国重汽立即组织新物流商的招标和引入。在招标期间和业务交接期间(交接期为3个月),原物流商须本着友好协商原则,无条件配合业务交接工作,确保业务正常运转。对于交接期间出现影响生产的情况,交接期第1个月由原物流商承担70%责任,新物流商承担30%责任;交接期第2个月,由原物流商承担50%责任,新物流商承担50%责任;交接期第3个月,由原物流商承担30%责任,新物流商承担70%责任;
16.新物流商须无条件承接原物流商在中国重汽厂区内建设的、能够满足业务需求的固定类设施设备(如仓库等);对于因时间变迁等原因不能满足业务需求的固定类设施设备,由原物流商负责拆除;对于叉车、车辆、器具等非固定类设备,按照设备折旧年限核算设备净值,由双方协商承接,新物流商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17.对物流商提供物流服务产生的物流费,按照财务结算制度进行挂账结算;在物流商切换期间,因双方业务交接产生的物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一致时,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进行仲裁,直至双方交接完毕,结清物流费;
18.对新老物流商顺利完成交接、业务正常开展的,经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组织签订物流合同终止协议,确认供应商与物流商资产账务一致无异议,或物流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一次性100%无息返还保证金;对于在交接过程中出现影响生产的情况,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提出证据判定物流商责任,损失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的保证金一次性无息100%返还物流商;对于在交接过程中,出现物流商与供应商物资对账差异的情况,先由双方协商,协调不一致的,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根据仲裁结果由中国重汽、供应商、原物流商、新物流商签订相关协议。
附表:中国重汽物流商投入资产折旧年限表
序号 |
资产类别 |
主要内容 |
折旧年限 |
备注 |
1 |
仓储类 |
仓库、多层货架、高层立体库 |
10年 |
|
2 |
运输类 |
运输车辆、电动牵引车、AGV |
8年 |
|
3 |
器具类 |
专用器具、金属料箱 |
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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