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考季 ACCA- P 阶段联购课程(3 年))
(2022 考季 ACCA- P 阶段联购课程(3 年))
甲方:天津东奥时代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xxxxxxxxxx 00 x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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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000-000-0000
乙方:2022 考季 ACCA-P 阶段联购课程(3 年)学员(以下简称乙方)
特殊声明: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对于甲方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公司及个人不得复制或在非甲方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含但不限于抄录、编辑、修改、传播及销售)。对于本网站标识等东奥注册商标,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特告知以下事项:
1、为了确实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甲方将自 2018 年 5 月中旬起全面启用学员实人认证(实人认证=姓名+身份证号
+人脸识别)服务, 特此告知。
2、乙方自身账号需用实名制进行绑定,若发生账号异常情况将存在泄露乙方个人信息的可能性,故乙方需妥善保管自身账号。
3、乙方在登录自身账号时,若存在包括但不限于 IP 异常、设备异常、频次异常等情况出现时,甲方出于保护原则,将锁定相应账号。
4、乙方账号在登录的过程中有且只有单一登录的情形存在,乙方若发现自身账户异常,请及时联系甲方客服。
5、甲方为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同时维护乙方的切身利益,将采取专业技术手段对乙方观看的视频、文件等资料进行专业性的技术保护,因此对于甲方的课件内容,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的传播,都有可能触发技术保护策略。
6、甲方对于侵权行为,将会追究民事、行政、犯罪等不同程度、不同范畴的法律责任,直至甲方合法权益得到伸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为乙方开设 2022 考季 ACCA-P 阶段联购课程
(3 年)课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概述
1.产品名称:2022 考季 ACCA-P 阶段联购课程(3 年)
2.产品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连续
1095 天的学习保障(以下简称学习保障)。
3.保障含义:
(1)连续 1095 天指的是自购课之日起至日期结束(3 年-1095 天),在此期间内,学员可以依照甲方的具体申请开通课程的要求,在进行完实人认证完之后,申请开通任何一门本班次内包含的课程,直到日期结束(3 年-1095 天),该保障终止。
(2)在双方协议存续期间内,甲方在保证课程质量的前提下,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于所提供班次的课程主讲老师进行调整。
第二条: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以付款时甲方对外公布的市场价格为准。相关优惠政策以甲方官方网站实时公布的相关优惠政策为准。
2.付款方式:微信、支付宝、网银支付,不享受金银卡优惠,支持分期支付(分期支付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花呗分期、有钱花分期等,具体分期平台以用户选定课程页面展示内容为准)。
(友情提示:本合约第二条第二款中涉及到的分期规则仅用于用户提示,具体分期规则以相应的分期支付平台相关政策条款为准,如涉及到用户分期金额、手续费等付款金额,用户应以相应分期支付平台计算结果为准。
(1)分期使用说明:分期支付是天津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合作提供的分期支付服务,凡是在课程产品中标明的都支持使用。用户放款额度视课程金额而定。使用分期支付,可能会产生不同金额手续费,手续费金额以用户选定课程页面展示内容为准。
(2)分期支付退款规则提示:
A.退款时,资金由商户收款账户退至相应分期平台账户,分期平台账户归还用户该笔交易剩余未还金额;
B.如手续费由用户支付:具体手续费退费规则以相应的分期支付平台相关政策条款为准;
C.如手续费由商家支付(分期免息活动):若发生退款情况,则不享有免息特权,已享受的免息费用须重新计算并由用户自行承担,该部分费用将从退款金额中扣除。具体计算规则见分期支付平台相关约定。
D.如用户使用优惠券进行相应减免后进行分期支付,退费时以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退费基数,对照不同分期支付平台退费政策进行相应退费。)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依照课程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费。
2.甲方对于乙方信息的处理:
(1)甲方对乙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可能会向合作伙伴等第三方共享乙方个人信息,以保障为乙方提供的服务顺利完成。但我们仅会处于合法、正当、特定、必要、明确的目的共享乙方信息,并且只会提供服务所需要的必要的个人信息。此处的第三方包含:A.如果乙方通过甲方平台参加的第三方或甲方与第三方联合举办的营销、推广活动。B.供应商、服务商或者其他合作伙伴。甲方可能会将乙方的个人信息提供给支持我们功能的第三方。如将乙方的订单号和订单金额、手机号码、用户名等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共享以实现确认乙方的支付指令并能够按照相应支付方式提供的渠道进行准时付款;
(2)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在协助处理与乙方有关的交易纠纷或争议时,我们可能会向乙方的交易相对方或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提供解决交易纠纷或争议所必需的信息。
甲方会与共享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或个人签署严格的保密协议,要求他们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目的使用个人信息以及采取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
3.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乙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4.鉴于乙方所购买的产品是甲方提供的课程服务,而并非是班次的主讲老师,因此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到课程质量的情况下,合理调整乙方所购买班次的主讲老师。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P 阶段联购课程(3 年)培训费。
2.乙方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享受 P 阶段联购课程(3 年)学习保障:
(1)乙方购课之后,须在课程使用之前登记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实人认证。未在课程使用之前进行实人认证,则无法享受此班次当考季的学习服务,同时,视同放弃以后考季保障性开课的权利;
(2)乙方在保障期内开通学习的课程,仅限本人学习使用,不得将自身账号流转给其他人员使用,包含但不限于转卖,赠与等情况;也不得将学习内容以盈利为目的进行非法性活动。甲方会依照自身的判断,对于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账号权限管制,乙方需对此行为表示认可并且严格遵守甲方的账号管理规定。
3.乙方对甲方的教学计划、内部资料、各类试题、考试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4.乙方如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追究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乙方在使用甲方的学习课程及服务中出现以下情形:
A、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
B、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C、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
(2)乙方应当积极履行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义务,确保自身账号安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以获利为目的的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 传播行为。
5.乙方在课程有效期期间,针对所购买套餐享有每科各 20 次的免费答疑服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甲方有权 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学费。
2.甲方不承诺放弃进一步追究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包含不限于追偿损失、司法追责等。
第六条:免责条款
因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疫情、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政策调整包含但不限于因为国家政策的调整,取消或者变更了考试规则、取消考试等)等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情形(如意外事件)发生,因上述事件导致的无法或迟延履行不视为违约,但该方应在上述事件发生后或者是约定时间内通过最快捷的方式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出具上述事件发生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解决,各方同意以
线上仲裁方式或书面方式审理,采用线上网络开庭和审理的方式时,一方拒绝线上网络审理的方式或一方不参加网络开庭,视为主动放弃权利和对对方证据的全部认可。仲裁机构直接通过本协议约定的联系方式进行电子送达的,为有效送达。对仲裁机构选择书面审理或线上开庭或线下开庭方式,双方均表示同意并提前确认。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甲方确认乙方交费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自购课之日起至日期结束(3 年-1095 天)自动终止,乙方将不再享有任何协议中的保障权利。
第九条:特别说明
1.鉴于乙方在购买甲方该协议约定的课程时,已经通过试听等方式充分了解了甲方在线课 程的讲授方式和内容,且因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网络课程商品,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5 条第三款规定之商品,即,乙方购买课程后,一经开通服务权限或激活课程,则不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甲xxx不接受乙方的退费申请。
2.鉴于甲方产品的实际情况,乙方在购买产品时,选择的是具有保障特点的产品,而并非 产品中所涉及的授课老师,故有可能产生相同科目同一考季或者不同考季不同老师讲课的 情况出现,此种情形不能定义为甲方违约,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理由申请甲方进行任何形式 的退款。
3.合作期间内,如因公司变更、产品更迭、公司策略调整或监管要求等各种原因,需要就本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的,甲方可通过官网发出公告或变更协议的通知,上述公告或通知视为对本协议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给予提前确认并同意;甲方向关联公司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部分权利或义务的,无须乙方同意,但甲方应确保该关联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甲方的义务。
第十条:附则
x协议以 xxx.xxxxxx.xxx 公布为准。
1. P 阶段联购课程(3 年)中本考季及后续考季的具体服务项目和细节以甲方官方网站 (xxx.xxxxxx.xxx)公布的 P 阶段联购课程(3 年)招生方案为准。
2.学员购买 P 阶段联购课程(3 年)课程即视同已经同意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条件,并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