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编号:
咨询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阿勒泰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技术咨询服务
委托方(甲方): 阿勒泰地区水利局
受托方(乙方): 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签订时间: 2024 年 5 月 31 日
签订地点: 新疆阿勒泰地区水利局
有效期限: 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
(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阿勒泰地区水利局
住 所 地:xxxxxxxxxxxxx000 x水利综合大楼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xxx
联系方式: 15352619066
通讯地址: xxxxxxxxxxxxx000 x水利综合大楼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受托方(乙方):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住 所 地: xxxxxxxxx 00 x
法定代表人:xxx
项目联系人:xxx
联 系 方 式:13999924131
通讯地址:xxxxxxxxxx 00 x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
院
电 话: 0991-8524993 传 真:0991-8524401
电子信箱: /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阿勒泰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技术咨询
服务进行咨询服务,并支付相应的咨询服务报酬。各方经过平等协
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为规范阿勒泰地区水利建设质量,全面提升水利
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工作,按甲方委托单完成工作量。
2.技术服务的内容: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条件》及新疆水利
厅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等法规的要求,依据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等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主要针对
阿勒泰地区在建 2 座小型水库(新疆富蕴县莫勒达拜水库工程、青河
县江布塔斯水库工程)及 5 座除险加固水闸工程(阿勒泰地区萨尔胡
木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新疆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阿勒泰地区乌伦古河流域顶山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新疆哈巴河县东风
萨尔xxx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阿勒泰地区青河县恰尔塔斯水闸除险
加固工程)开展监督抽检及咨询服务。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阿勒泰地区 ;
2.技术服务期限:2024 年 5 月~2024 年 12 月;
3.技术服务方式:现场技术咨询服务及现场或室内检测。
4.技术服务进度:按甲方委托要求时间,出具相应的技术咨询服
务及检测报告。
5.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规程进行相关监督抽检
及咨询服务;
6.咨询服务项目:针对阿勒泰地区在建 2 座小型水库及 5 座除
险加固水闸工程,开展监督抽检及咨询服务,出具质量监督咨询技术
服务报告。详见后附件。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工作条件:乙方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测咨询服务时协调人员
等各方面的配合;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按照项目支付进度 支付乙方。
(1)甲方向乙方支付方式为:
1. 合同签订,支付监督检测咨询服务合同额的 30%,即 8.4 万元;
2. 在乙方完成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于在 2024 年 12 月底前支付监督检测咨询服务合同的剩余费用,即 19.6 万元,否则付款期限顺延。
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南门支行
地 址: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帐 号:30018801040010663
第五条 各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_
(2)
(3)
3. 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阿勒泰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咨询服务
附件
阿勒泰地区水利工程 质量监督技术咨询服务
二○二四年度计划
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新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二〇二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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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咨询服务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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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及监督技术咨询服务目的
阿勒泰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技术咨询服务是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五十四条要求,履行对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单位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确保阿勒泰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建立阿勒泰地区水利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为阿勒泰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和水保障。
二、质量监督技术咨询服务的依据
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将严格按水利部相关规定及水利行业标准规范要求为依据,没有水利行业标准规范可参考水电行业标准规范,以上均无的将参考国家或建设系统其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工作依据也包括设计文件、图纸及工程合同要求等。
三、质量监督技术咨询服务内容
质量监督抽检工作主要针对阿勒泰地区在建 2 座小型水库(新疆富
蕴县莫勒达拜水库工程、青河县江布塔斯水库工程)及 5 座除险加固水闸工程(阿勒泰地区萨尔胡木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新疆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阿勒泰地区乌伦古河流域顶山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新疆哈巴河县东风萨尔xxx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阿勒泰地区青河县恰尔塔斯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开展监督抽检及咨询服务。
四、质量监督技术咨询服务方案
具体每个工程的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的开展,需结合工程项目不同类型、不同特点、不同建设进度情况,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将有不同的重点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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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部位、项目和内容,其中对两座水库工程是质量监督抽检的重点,五座除险加固水闸则进行适当的抽检,质量监督技术咨询服务总费用共计 280000 元。工程具体监督抽检服务内容详述如下:
新疆富蕴县莫勒达拜水库为碾压沥青混凝土心墙土石坝,属于小型水库工程。针对莫勒达拜水库工程,开展的监督抽检及咨询服务为:坝体填筑质量、沥青混凝土、金属结构、混凝土结构检测,以及安全监测检查 1 次、监督检查技术服务 2 次,费用共计 80000 元。
新疆青河县江布塔斯水库为坝体为堆石混凝土,属小型水库工程。对于江布塔斯水库工程,开展的监督抽检及咨询服务为:混凝土、金属结构检测,以及安全监测检查 1 次、监督检查技术服务 2 次,咨询服务费用
共计 80000 元。
新疆富蕴县萨尔胡木水闸、新疆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水闸、新疆福海县乌伦古河流域顶山水闸、新疆哈巴河县东风萨尔xxx水闸、新疆青河县恰尔塔斯水闸,结合工程自身情况及 2024 年度的工程进度,进行质量监督抽检及咨询服务,内容为混凝土结构、金属结构以及监督检查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费用共计 120000 元。
五、监督检查咨询服务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抽样检测过程发现的未达到标准规范或设计要求质量问题,检测单位将第一时间通知质量监督机构,由质量监督机构根据相关要求,对工程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核实,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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