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门槛价 备注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1 电视机 批量 50000 元以上 A030102 电冰箱 批量 50000 元以上 A030103 空气调节设备 批量 50000 元以上 A030199 其它电器设备 批量 50000 元以上 A0302 办公设备 A030201 计算机台式 协议供货 A030202 计算机便携式 协议供货 A030203 打印机 协议供货 A030204 服务器 批量 50000 元以上 A030205 传真机 批量 20000...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2 年长春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1﹞50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2012 年长春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2 年长春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2012 年长春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项目名称 | 门槛价 | 备注 |
A03 一般设备 | ||
A0301 电器设备 | ||
A030101 电视机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030102 电冰箱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030103 空气调节设备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030199 其它电器设备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0302 办公设备 | ||
A030201 计算机台式 | 协议供货 | |
A030202 计算机便携式 | 协议供货 | |
A030203 打印机 | 协议供货 | |
A030204 服务器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030205 传真机 | 批量 20000 元以上 | |
A030206 碎纸机 | 批量 20000 元以上 | |
A030207 摄影、摄像器材 | 批量 20000 元以上 |
一、集中采购目录: A:货物类
A030208 扫描仪 | 单价 5000 元或批 量 20000 元上 | |
A030209 复印机 | 单价 15000 元或批 量 50000 元以上 | |
A030210 投影机 | 单价 15000 元或批 量 50000 元以上 | |
A030211 速印机 | 单价 15000 元或批 量 50000 元以上 | |
A030299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 备 | 单价 20000 元或批 量 50000 元以上 | |
A0303 各类办公及相关家具 | 批量 100000 元以 上 | |
A0304 各类计算机通用软件 | ||
A030401 系统软件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030402 工具软件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030403 应用软件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10 专用设备 | ||
A1001 通信设备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1004 网络设备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1005 发电设备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1008 监控设备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A1009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1010 灯光、音响设备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1011 文艺设备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1012 体育设备 | 批量 100000 元以 上 | |
A1013 消防设备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1014 工程机械 | 批量 100000 元以 上 | |
A1015 教学教具设备 | 批量 100000 元以 上 | |
A1016 实验室设备 | 批量 100000 元以 上 | |
A1017 炊事设备 | 批量 100000 元以 上 | |
A1018 锅炉 | 批量 100000 元以 上 | |
A103019 科研仪器及设备 | 批量 100000 元以 上 | |
A1020 环卫绿化设备 | 批量 100000 元以 上 |
A1021 计划生育设备 | 批量 300000 元以 上 | |
A1022 电梯 | 批量 300000 元以 上 | |
A1023 殡仪设备 | 批量 500000 元以 上 | |
A1024 网络系统集成工程 (货物类项目比例超过 50%) | 批量 300000 元以 上 | |
A11 交通工具 | ||
A1101 各种机动车辆 | ||
A12 专用物资 | ||
A1201 图书资料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1202 燃料(煤) | 定点采购 | |
A1203 文化艺术用品 | 批量 50000 元以上 | |
A1204 制服 | 批量 200000 元以 上 |
B:工程类
(注:50 万元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要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招标采购,50 万元以上的其他各项工程类采购项目委托给具有相关政府采购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 | 门槛价 | 备 注 |
B01 建筑 | ||
B0101 公用房建设 | 300000 元以上 | |
B0102 住房建设 | 300000 元以上 | |
B02 市政建设工程 | ||
B0201 市政道路建设 | 300000 元以上 | |
B0202 市政公用设施建 设 | 300000 元以上 | |
B03 环保绿化工程 | ||
B0301 污水处理 | 300000 元以上 | |
B0302 市政垃圾处理 | 300000 元以上 | |
B0303 园林绿化工程 | 300000 元以上 | |
B04 水利、防洪工程 | 300000 元以上 | |
B05 交通运输工程 | 300000 元以上 | |
B06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 300000 元以上 | |
B09 修缮、装饰工程 | 300000 元以上 | |
B11 消防工程 | 300000 元以上 |
C:服务类
项目名称 | 门槛价 | 备注 |
C01 印刷、出版 | 定点采购 |
C03 软件开发设计 | 500000 元以 上 | |
C07 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 | ||
C0701 车辆保险 | 定点采购 | |
C0702 车辆维修 | 定点采购 | |
C0703 车辆加油 | ||
C08 会议 | 300000 元以 上 | |
C09 大型活动布展、策划 | 300000 元以 上 | |
C10 公务出国国际机票 | 定点采购 | |
C11 社会中介服务(会计、审 计服务) | 定点采购 | |
C12 保安、保洁服务 | ||
C13 网络系统集成工程(服务 类项目比例超过 50%) | 300000 元以 上 |
二、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之外,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 20 万元
(含 20 万元)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和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
达到 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工程类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
委托给具有相关资质,并且在国家、省、市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采购或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三、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长春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
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和自筹资金以及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或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是政府采购重点管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归集,是采购人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也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内容。
(二)政府采购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单位特殊要求的救灾、防汛、抗旱物资、药品、防疫疫苗、医疗设备、进口机电设备以及各类工程项目 等,经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市政府采购办”)批准,可以在市政府采购办监督下实
行部门集中采购或具有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办公用房购置、租赁;设备机械租赁、通信网络线路租用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实施分散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具有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三)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内的协议供货项目时,可自行在经过招标选定的办公自动化设备
(品牌、型号、配置、价格)及协议供货经销商中选择协议供货经销商进行协议供货采购。具体的协议供货方式、标准和要求在相关文件上另行规定。
(四)采购人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批量采购金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的,应采用公开招标方 式,因特殊原因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办的批准。采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各类采购项目由市政府采购办根据法律规定确定采购方式。
(五)所有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原则上应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本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因情况特殊确需采购国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
〔2007〕119 号)等规定,获得市政府采购办的批准。
(六)按照《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办发
〔2006〕22 号)中关于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的有关规定,将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使用财政性负债资金所进行的工程类项目采购,都要纳入到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范围内,具体的职责和程序按照该通知要求办理。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吉林省财政厅制定的年度采购目录和有关文件要求,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绿色环保产品,做到政府采购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一致。
(八)单价是指同一采购项目单项一次性的采购额 度。批量是指同一项目在一个季度内的采购额度。采购人不得为规避政府采购管理而将同一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进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没有门槛价的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九)2012 年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发布后,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补充的,由市政府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