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2022 年阿城镇衔接资金项目(工 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阳谷县阿城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二年七月
目 录
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 38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40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5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 年阿城镇衔接资金项目(工 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 年阿城镇衔接资金项目(工 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看,聊
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21000202202000144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号:YGZFCG-2022-113阳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编号:YGZC-20220110
项目名称:2022 年阿城镇衔接资金项目(工 程)
预算金额:标段一:177.109074 万元,标段二:114.038555 万元,标段三:111.601895万元。
最高限价:标段一:177.109074 万元,标段二:114.038555 万元,标段三:111.601895万元。
采购需求:
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
一 | 2022 年阿城镇衔接资金项目 (工 程)(产业发展)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177.109074 |
二 | 2022 年阿城镇衔接资金项目 (工 程)(陈庄村、王楼村、义和村、魏黄村村内基础设施)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114.038555 |
三 | 2022 年阿城镇衔接资金项目 (工 程)(阿西村、阿东村、东双庙村村内基础设施)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111.601895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2 年 7 月 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7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eb/)、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请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列表中查询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诚信入库类型:施工类)。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供应商查看,供应商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lczf 格式的竞争性磋商文
件,方可导入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内制作响应文件。 3、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lczf)。注:①供应商务必于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完成注册(已注册的,不要求重复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磋商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②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将无法下载。逾期未下载的视为放弃磋商/报价,如参与磋商/报价,将被拒绝。
4、售价:0 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2 年 7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
(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gin)。
(2)阳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开标室。 3、递交方式:
(1)将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 2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聊城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ogin),完成签到工作;
(3)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若供应商成交,成交后供应商还需提交五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 PDF 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评审事宜:
①供应商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磋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
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供应商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②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评标,投标人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浮 窗 “ CA 办 理 须 知 ” , 网 址 链 接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000000/00000000/x000xx00-xx ae-4a1c-8a14-847bdde68cb6.html。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或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 办理咨询电话:0000-0000000 ;移动 CA 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000-000-0000。
③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审的,制作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④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
-政府采购-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联系人:黄工、xx。
⑤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磋商,磋商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磋商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磋商会议。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咨询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维护办公室 0635-8902702,咨询服务热线 4009980000。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签到、解密工作的,责任自负。
⑥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的工程类(含监理)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开标后则不能再更改。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系统内填报投标信息时选择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⑦供应商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填写该项目投标信息时录入的联系电话作为磋商、评审时的联系电话,请谨慎填写。
⑧各供应商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⑨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⑩本项目采用技术部分暗标评审。
2、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阳谷县谷山路与汇源路交叉口的东北角(谷山路新华书店南临)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阳谷县阿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阳谷县阿城镇
联系方式: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阳谷县谷山路与汇源路交叉口的东北角(谷山路新华书店南临)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发布人: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 年 7 月 6 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规 定 |
1 | 项目名称 | 2022 年阿城镇衔接资金项目(工 程) |
2 | 建设地点 | 聊城市阳谷县 |
3 | 采购人名称 | 阳谷县阿城镇人民政府 |
4 | 质量标准 | 合格。 |
5 | 标段划分 | x项目共三个标段,包括:2022 年阿城镇衔接资金项目(工 程) (产业发展)、2022 年阿城镇衔接资金项目(工 程)(陈庄村、王楼村、义和村、魏黄村村内基础设施)、2022 年阿城镇衔接资金项目(工 程)(阿西村、阿东村、东双庙村村内基础设施) 采购范围:详见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
6 | 计划工期 | 标段一、标段三均在合同生效后 45 日历天内完工;标段二在合 同生效后 60 日历天内完工。 逾期竣工违约金:中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标段一每延误 1 天罚款 5000 元、标段二每延误 1 天罚款 3000 元,标 段三每延误 1 天罚款 3000 元,罚款限额为各标段合同价款的 3%。 达到罚款限额后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负偏离视按无效处理) |
7 | 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
8 | 预算金额 | 标段一:177.109074 万元,标段二:114.038555 万元,标段三: 111.601895 万元。供应商初始报价及最后报价如超出预算金额 按无效处理。 |
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10 | 供应商资格要 求 | 同磋商公告。 |
1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2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序号 | 内容 | 规 定 |
13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主要材料进场付合同价款的 10%,工程完工一半付至合同价款的 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 95%,12 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价款。 (负偏离视按无效处理) |
14 | 质保期 | 自竣工验收合格起一年。(负偏离视按无效处理) |
15 | 结算方式 | 1、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自主报价,固定总价包死。图纸中包含,工程量若有漏项,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中,不再追加任何费用。2、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图纸)如有变化,按成交单价包死加甲乙双方、监理等有关部门有效签证审 计后进行结算,原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固定单价,原 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与预算额同比例下浮,确 定最后结算价。 |
16 | 评审标准及方 法 | 综合评分法。 |
17 | 报价有效期 | 90 日历天。 |
18 | 保证金 | 不收取。 |
19 | 答疑安排 | 供应商提交疑问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2 日内; 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系统中发布,发布之日 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 |
序号 | 内容 | 规 定 |
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最终约束力。另供应商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响应文件。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采购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解 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 ||
20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现场。 |
21 | 响应文件份数 | 1、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版,后缀名格式为 LCTF)传送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响应文件上传栏目; 2、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 3、成交供应商需提交五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 PDF 版纸质响应 文件,并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代理公司。 |
22 | 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 | 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2)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原件的扫描件; 5)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成立日期不足一年的附成立日期后的); 6)近半年内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 1 个月, |
序号 | 内容 | 规 定 |
以发布公告时间往前推算半年):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或银行出具的完(交、缴)税(款)凭证或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7)近半年内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不少于 1 个月,以发布公告时间往前推算半年):指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扫描件或银行、税务部门代收的相关社保凭证原件的扫描件;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函》)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格式见附件) 11)项目经理的无在建承诺原件扫描件。 备注: 1、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提供原件,仅需按照电子标书制作要求将其上传至诚信库并在电子标书中获取即可。 2、电子标书制作,资格审查的 1-7 项应直接从诚信库中获取; 8-11 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后,直接上传至电子标书系统中。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链接的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涉及打分的,不予计算,资格审查的,不予通过。(其中,第 6)项和第 7)项如为网上 打印的凭证,黑章也视为原件) |
序号 | 内容 | 规 定 |
3、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视为无效。 | ||
23 | 政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所报产品为监狱企业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并且填写《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 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 位为中小企业。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 格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
序号 | 内容 | 规 定 |
函》,并且填写《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工程项目为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作为其价格分。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标的所需行业:建筑业。 | ||
24 | 重要声明 | 1、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xx环境和人为干扰,所发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处理xx环境等产生的费用已含在原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2、施工时以不扰民为基本原则。 3、成交供应商必须将人员更换或人数变更以书面形式报至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予以处罚,直至终止解除合同,停止拨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过失方承担。 |
序号 | 内容 | 规 定 |
4、如果有造假或借用资质情况者,投标时一经发现,予以废标; 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借用资质者,立刻终止解除合同,停止拨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过失方承担。 | ||
25 | 合同补充内容 | 成交供应商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如因成交供应商对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发生安全、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
26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文件开启时间 | 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签到时间: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工作,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报价将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 解密时间:供应商需提前 60 分钟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从供应商解密环节开始计时,每个供应商限 30 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 供应商对线上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 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并询问,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磋商结果。 其他要求:评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无效 标供应商的报价不计入磋商基准价的计算。 |
27 |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 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
序号 | 内容 | 规 定 |
(6)出现其他非投标人(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代理的要求及时将响应文件传送至开 标现场,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继续进行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 ||
28 | 备注 | 1.本次采购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获取下载的为准,各供应商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的格式为.lccf,请供应商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响应文件。 2.电子系统中投标制作工具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时(除 采购文件规定的按系统内格式制作外),以采购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
29 | 说明 | 电子竞响应文件制作的统一要求如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签章)”要求键盘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后再通过 CA 签章锁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委托代理人 (签字)”只要求键盘输 入委托代理人姓名即可。 |
30 | 温馨提示 |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温馨提示:建议供应商在工作时间内(早 9:00 至 17:00)上传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在非工作时间内未能成功上传其电子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31 | 代理费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定额标段一:15000 元,标段二:10000 元, |
序号 | 内容 | 规 定 |
标段三:10000 元。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 | ||
32 |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 技术部分(评标办法中标注暗标评审的评分内容)采用“暗标”评审。 技术暗标的编制说明: 1、纸张要求:采用标准 A4 纸张。 2、颜色要求:所有表格、图片、文字均为黑色。 3、基本要求: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姓名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4、排版要求: (1)正文采用 A4 大小;宋体字体,不允许出现页眉和页脚,不允许设置页码,不准添加背景色; (2)段落左对齐,无缩进,全文统一为四号宋体,字间距标准,段前段后 0 行,行距为 1.5 倍,不得加粗、不得加色、不得加下划线、不得加删除线、正文中间空白页等特殊格式。(插入的扫描图片除外,但纯文字的内容不得以扫描图片形式上传)。 (3)不得设置目录,统一按照技术标部分顺序制作,正文中的序号及层级排列应当合理、连续,正文应使用括号内格式的标题序号(1 1.1 1.1.1 )。 第一个技术标评分点示例: |
1 文字 1.1 文字 1.1.1 文字 ...... 1.1.2.3.4 文字 1.2 文字 1.2.1 文字 ...... 1.2.3.4.5 文字 | ||
第二个技术标评分点示例: | ||
2 文字 2.1 文字 2.1.1 文字 |
序号 | 内容 | 规 定 |
...... 2.1.2.3.4 文字 2.2 文字 2.2.1 文字 ...... 2.2.3.4.5 文字 | ||
以此类推。 |
一、适用范围
x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
二、总则
(一)定义
1、“采购人”系指阳谷县阿城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采购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成交(候选)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强、报价合理且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相应施工服务,遵守响应文件和磋商时的承诺,赢得或潜在赢得施工合同的供应商。
(二)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供应商因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均不负责任。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
因此使采购人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供应商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地点进行踏勘现场的,对响应文件编制、投标报价的风险等自行负责。
(三)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四)相关费用
1、无论评审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相关费用;
2、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表。三、采购文件说明
(一)采购文件组成:本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采购文件澄清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详见须知表。对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法定时间前收到的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三)采购文件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须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如果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磋商会议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供应商。四、响应文件编写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内容,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报价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将被视为无效。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交包括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
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内容如下:开标一览表及报价函:
开标一览表投标函
资信标: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小微企业证明(如涉及)
投标承诺书 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计划表资格审查资料业绩资料
投标其他材料企业获奖
企业各类证书商务标: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要求及计量单位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标准简体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材料为准;
2、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
1、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文件 1 份,为.lctf 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
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3、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
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等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处以及供应商认为应签章处。
上述签章处均需使用 CA 印章进行签章,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1)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2)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电子招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 CA 印章。
5、响应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错漏处如有修改,必须由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6、响应文件因字迹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磋商报价
(一)磋商报价基本要求
1、本次磋商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
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报价范围:本采购文件要求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4、报价要求:各供应商初始报价时必须填报各分项工程报价及初始总报价。
4.1 各供应商应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充分考虑各种材料的市场价及材料价格发展趋势依据本企业自身实力及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及风险、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
4.2 本工程报价:投标人根据提供的工程量及工程现场具体情况和投标人企业现状,计算出单价,并计算出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试验费、检测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可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清单中其他项目的报价之中,当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报价清单范围内的漏项、缺项视为包含在总价中,招标人不予增款。
4.3 工程结算: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报价一览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6、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本项目不接受可选择的磋商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7、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二)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版,后缀名格式为 LCTF)传送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响应文件上传栏目。
六、报价有效期
(一)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二)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七、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
1、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如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会议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二)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
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
3、响应文件在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
(四)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6)出现其他非投标人(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代理的要求及时将响应文件传送至开标现场,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继续进行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八、磋商
(一)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磋商原则
“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根据采购文件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同时在评审过程中遵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
(三)磋商程序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仪式并签到。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递交的。
(3)报价截止时间后,电子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接收电子响应文件,现场也不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未按时上传或递交响应文件的企业将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到达、拒绝解密、开标时间后离开导致无法解密或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每家企业限 30 分钟)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作无效标处理。
2、磋商报价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等参加。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磋商会开始;
(2)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4)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已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二次解密;
(5)电声唱标,宣读供应商名称、初始报价等内容;
(6)磋商仪式结束。
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采购代理机构的 CA 锁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
(6)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对于未开标的项目应暂停开标,对已在系统内评审的,也应立即停止。交易中心信息科确认问题原因后,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视情况提议,并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后,对于非系统原因的可将系统内加密版电子文件评审改为系统内导入非加密版电子文件评审;对于系统原因造成项目无法评审,可将系统内评审改为 PDF 版文件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妥善保密处理。
1、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未经供应商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非逐页小签);
(2)工期、付款方式、质量标准、报价有效期有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3)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
(4)未按规定报价,响应文件中未按采购文件或工程量清单要求报出价格,工程量清单中出现严重的缺项漏项,磋商小组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7)初始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控制价的;
(8)经磋商后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9)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将视同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将有关问题上报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10)电子清标中,技术标雷同性分析,存在高度雷同的技术标评分项且企业无法合理解释,或高度雷同项达到一定数量的,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数量由评审委员会协商确定);
(11)工程类项目电子清标中,综合单价清单差额率对比,差额率在 10%以内的,异常达到较高比例的,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比例由评审委员会结合总项数、异常程度等协商确定)
(12)工程类项目电子清标中,综合单价清单差额率对比,差额率为 0 的,异常达
到高度比例或数量的,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13)供应商放弃最后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最后报价的;
(14)技术部分不符合暗标要求的;
(1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最后报价: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特殊情况下,磋商小组可以根据评审情况现场增加或减少报价次数。)在原采购范围、内容及技术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且每一轮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报价无效。二轮报价操作流程见文件后附的“供应商二轮报价操作流程”。
各供应商在磋商时间后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短信提醒,并在规定时间(20 分钟)内网上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放弃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参与后续评审活动。
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等于全体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时,按标段先后顺序确定其为靠前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且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其他标段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5、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认定:
所有供应商禁止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如发现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经磋商小组认定作无效处理。
6、评分细则:
1、商务标评审72分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分数 | 评分办法 |
1 | 总报价 | 7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所报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得 70 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 (评审基准价/最终总报价)×价格权重%×100。如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的,视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供应商须在评审现场接到书面通知后 1 小时内向磋商小组递交报价情况说明及辅助说明材料(须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如未按时递交或经磋商小组审查认定其无法合理说明报价情况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注:响应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 重新采购】。 |
2 | 单价合理性 | 2 | (1) 报价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对清单有改动的【可竞争性费用除外】按废标处理;(2)工程量清单中单项费用与总费用相吻合的得 2 分,不吻合 的得 0 分。【说明:工程量清单中所报单价包死,不因市场变化而改变。如供应商认为图纸中工程 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符,应在供应商疑问提出截至时间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至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量清单如有变动,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确认,由采购人调整工程量清单后,方可变动,否则视为供应商认同采购人所提供的工程 量清单包含图纸中全部的工程内容。】 |
2、技术标评审(暗标): 26 分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分数 | 评分办法 |
1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施工方案方面 | 3 | 对工程整体有深刻认识、表述完整、清晰;措施先进,施工段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评委根据响应文件 情况得0-3分。 |
2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2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齐全、有针对性、合理、符合安全xx生产要求,满足施工需要,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得 0-2 分,若此条缺项或 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得分。 |
3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3 | 1、所报工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2、网络计划编排合理、可行,关键路线清晰、准确、无错误,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得 0-1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3、进度保证措施可靠,冬、雨季施工措施具体可行,农忙保勤措施可信、可行,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得 0-2 分,若此条缺 项不得分; |
4 |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 | 3 | 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切实可行、措施得力,评委根据响应 |
文件情况得 0-3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
5 | 安全xx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 3 |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采用规范正确,有具体完整的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措施齐全、预案可行(防洪、防火、防触电、防坠落、防倒塌等) ,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 得 0-3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6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 3 | 项目管理班子主要包括下列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机械(设备)管理员、资料员等。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合理,人员配备齐全、专业技术过硬,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得 0-3 分,若 此条缺项不得分。 |
7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2 | 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投入 计划合理准确,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得 0-2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8 | 关键施工技术、 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3 | 对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表述得0-1 分;对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得 0-2 分, 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9 |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 2 | 对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切实可行、措施得力,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得 0-2 分,若此条缺项不 得分。 |
10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2 | 必须具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得 0-2分。 |
11 | 合计 | 26 | 说明:评委的自由裁量权每项不应超过50%。评委对某一项技术标不足技术分值总分的 60%,或者与其最终得分相差超过 30%,应当对其评分做出书面说明。【注:以上内容投标文件中有该项内容的可得该项总得分的 50%,内容 评审可得该项总得分的 10%-50%。缺项不得分】 |
3、资信标评审: 2 分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分数 | 评分办法 |
1 | 供应商业绩得分 | 2 | 供应商自 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每提供 1 个类似工程业绩得 1 分,本项最高 2 分。(以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市级及以上政府官方网站上的中标(成交)公示截图为准,三者缺一不可,上传至【企业业绩】 模块,电子响应文件中上述证明材料应从【企业业绩】 模块中获取, 未成功获取的不予计分)。 |
合计 | 100 分 |
注:各供应商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获取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政策优惠说明: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等有关事宜,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同一投标人,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同一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四、禁止供应商串通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如出现以下情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9、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二)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重要说明:在清标中发现以下问题均视为涉嫌串通投标,作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使用的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
(五)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法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五、评审纪律
(一)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按照评审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二)所有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xx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三)磋商小组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其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
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四)评审期间,磋商小组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五)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用户及磋商小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磋商资格。
(六)为保证成交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与成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以外。
(七)评审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磋商小组成员意见,用户随后发表意见。
(八)评审结束后,各磋商小组成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审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
(九)采购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拟邀请的潜在供应商名单、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评审过程予以保密。
(十)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十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十二)评审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磋商小组成员、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
(十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六、成交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 个工作日内,从评标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标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七、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八、质疑投诉:
供应商(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投标人)为自然人
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投标人)共同提出。
供应商(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质疑函收件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通讯地址:阳谷县谷山路与汇源路交叉口的东北角(谷山路新华书店南临)九、解释权:
(一)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解释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二)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2022 年阿城镇衔接资金项目(工 程)
二、采购范围:2022 年阿城镇衔接资金项目(工 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三、工程量清单、图纸:另附。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施工过程中工程所用全部材料必须符合国标及采购人要求。
2、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xx环境和人为干扰,所发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施工期间,政府执法检查,违规处罚,处理xx环境等产生的费用已含在原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且在施工过程中,如破坏原有绿化等问题须自行协调相关单位关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3、施工时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扫、冲洗路面,配合做好扬尘治理及现场xx方面的要求,如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每次处罚 1000 元并停工整顿。
4、成交供应商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如因成交供应商对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发生安全、质量问题, 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5、约定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期间驻场施工,如外出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每次处罚 500 元。
6、施工过程中由于成交供应商施工人员不足、组织不力等,导致工期、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施工时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及防风降尘工作,整个施工过程需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
大气污染防治条款:
1)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控制专项方案》,落实各项具体控尘措施,落实项目部和项目经理扬尘控制责任;
2)施工现场散料、裸露土地、渣土全覆盖: 覆盖所用的密目网必须采用三针以上密度;裸土、散料、渣土、沟槽等必须边产边清或边覆盖,所有覆盖后的密目网禁止用土压盖,用不起尘的砖、碎石等压盖;
3)出入口及车辆必须保洁:工地出入口必须有专人负责车辆冲洗保洁,做到出入口无尘土,出入车辆不带泥土上路,保持施工现场出入口和xx环境清洁;
4)密闭运输:为工程运送砂石、各类粉状物、建筑垃圾及渣土的车辆,要达到密闭要求,本工程使用的渣土运输车辆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施工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5)大气污染行为百分之百禁止: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灰土、焚烧垃圾、熔融沥青;禁止使用冒黑烟的施工机械;禁止使用路面吹风机(必须使用吸入式除尘器或吹吸一体化除尘设备);禁止供暖季施工;禁止当地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进行土石方作业。 6)施工单位因扬尘治理不到位被检查通报批评的每次处以 1 万元罚款;不按时整改的
处以 2000 元至 1 万元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扬尘治理不到位的视情节严重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或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7)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执行。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工程类)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计划编号:
采 购 人:
供 应 商:
采购代理机构: 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〇二二年
目 录
一、合同协议书二、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五、安全生产合同
一、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工程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群体工程应附《供应商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
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工程竣工结算值不包含暂列金额。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供应商项目经理: 。六、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 元;财政专户资金: / 元;自筹资金: / 元。 七、付款方式
。 八、合同融资事项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 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九、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如果有);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承诺
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一、词语含义
x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时间
x合同于 签订。十三、签订地点
x合同在 签订。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
x合同自 生效。十六、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八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两份,备案机关一份。
采购人: (公章)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机构:(公章) 备案机关:(公章)
二、通用条款
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之间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专用条款为准。本合同不予否定的(或提及的)通用条款视为认同。其余的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中的《专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供应商的书面承诺。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山东省、济南市的地方 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第 1.5 条。
1.6 图纸和供应商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数量:2 套;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
1.7 联络
1.7.1 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采购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
供应商接收文件的地点:供应商施工现场项目部;供应商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的图纸、采购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采购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采购 人。
关于采购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 采购人
2.2 采购人代表
采购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采购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开工条件。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采购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
(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采购 人协助,供应商自行解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管线调查,若有 管线迁移,经采购人确认后承担费用。
(5)由采购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采购人按部门规定办 理。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由采购人通知具体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供应商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和价格,经审计和采购人确认后执行,费用由采 购人承担。
(9)双方约定采购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另行协商
3. 供应商
3.1 供应商的一般义务
(5)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 2、竣工内业资料。
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 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
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发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
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
(6)供应商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供应商按规定办理环保、安全等手续。
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农民用工,供应商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其工作安全、 劳动保险等事宜负责,若因此造成影响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C、供应商按照本合同 9.1(2)款提交进度计划,并承担由此的责任和义务。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每月不得少 于 24 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 2000 元/天扣罚;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 70%(到位率由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共同考核),则供应商将承担成交价 2%的违约金。
3.2.3 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每发生 一次扣除结算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赔偿金。
3.2.4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和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3 供应商人员
3.3.1 供应商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 3 天内。
3.3.3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 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3.4 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3.3.5 供应商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主 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供应商承担成交价 2%的违约金。
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施工现场时间必须与报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如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达不到承诺要求的,项目技 术负责人每缺一天罚款 2000 元,其他每缺一天罚款 300 元,并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供应商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3.7 履约担保
供应商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
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6. 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xx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
6.1.5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6.1.6 关于安全xx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供应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天内。
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供应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定完毕;若采购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供应
商进行修正,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采购人应在七日内对供应商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供应商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采购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供应商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7.3.2 开工通知执行通用条款。
7.5 工期延误
7.5.1 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
7.5.2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 3%。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采购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图)以及业务联系单涉及到合同规定结
算需要调整的,供应商必须在该项目内容实施前经采购人同意签证盖章,并在该项目完 成 7 天内,将调整原因,调整价款金额(附价款调整结算书、单价分析表)一式二份报采购人,采购人在 2 天内审核确认,返还给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采购人未按时间签证的,视为变更工程报告已被确认。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0.5 供应商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采购人审批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竣工结算时应按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 算,剩余部分仍归采购人所有。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x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但是,工程竣工结算价不得超出本次采购预算。付款方式: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采购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 用条款。
13.3 工程试车执行通用条款。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执行通用条款。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执行通用条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采购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以审计机关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日期为准。采购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合同相关条款。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否。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国家规定。
16. 违约
16.1 采购人违约执行通用条款。
16.2 供应商违约
16.2.1 供应商违约的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及有关条款规定。
20. 争议解决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四、工程质量保修书
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责任期
质量保修责任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责任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修复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在收到修复通知之日后 7 天内派人修复。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复,修复费用从保留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供应商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供应商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供应商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赔
偿责任。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如监理等)组织验收。
(四)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修复事项 : 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五、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招标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 (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督促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要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 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
1.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 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为通用合同范本,以后期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以电子标系统内生成格式为准填写)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法人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投标函 资信标: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小微企业证明(如涉及)
投标承诺书 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计划表资格审查资料业绩资料
投标其他材料企业获奖
企业各类证书商务标: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
一、开标一览表及报价函
开标一览表一
致: (采购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元 RMB¥: 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安全xx施工费 RMB¥: 元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B¥: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RMB¥: 元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开标一览表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二
工程名称:
序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1.1.2.4 | 姓名: | |
2 | 工期 | 1.1.4.3 | 日历天 | |
3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
4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4.2 | ||
5 | 分包 | 4.3.4 | 见分包项目情况表 | |
6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11.5 | 元/天 | |
7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11.5 | ||
8 | 质量标准 | 13.1 | ||
9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1 | 见价格指数权重表 | |
10 | 预付款额度 | 17.2.1 | ||
11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17.2.2 | ||
12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7.4.1 | ||
备注: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 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价格指数权重表
名称 | 基本价格指数 | 权重 | 价格指数来源 | ||||
代号 | 指数值 | 代号 | 允许范围 | 供应商建议值 | |||
定值部分 | A | ||||||
变值部分 | 人工费 | F01 | B1 | 至 | |||
钢材 | F02 | B2 | 至 | ||||
水泥 | F03 | B3 | 至 | ||||
…… | …… | …… | …… | ||||
合计 |
备注:在专用合同条款 16.1 款约定采用价格指数法进行价格调整时适用本表。表中除 “供应商建议值”由供应商结合其报价情况选择填写外,其余均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发出前填写。
二、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l、根据已收到贵方的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所投标段愿以开标一览表
的投标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的条件要求承包本次采购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答疑、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单位对付款方式(满足或偏离)磋商文件要求。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全真实,否则我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电子标书系统中。
五、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六、小微企业证明(如为)
七、投标承诺书
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电子标书系统中。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从业人员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附:
扫描件:
序号 | 证书名称 | 查看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扫描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附:
扫描件:
序号 | 证书名称 | 查看 |
(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附从业上岗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扫描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岗位名称及证号 | |||
姓名 | 年龄 | ||
性别 | 毕业学校 | ||
学历和专业 | 毕业时间 | ||
拥有的执业资格 | 专业职称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 |
备注:主要管理人员应附资格从业上岗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九、拟分包计划表
序号 | 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 | 拟选分包人 | 备注 | ||||
拟选分包人名称 | 注册地点 | 企业资质 | 有关业绩 | ||||
1 | |||||||
2 | |||||||
3 | |||||||
1 | |||||||
2 | |||||||
3 | |||||||
1 | |||||||
2 | |||||||
3 | |||||||
1 | |||||||
2 | |||||||
3 |
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日 期: 年 月 日
十、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 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序号 | 证书名称 | 查看 |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附: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扫描件:
证书名称 | 查看 |
(三)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附:
项目扫描件
序号 | 证书名称 | 查看 |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若无,可填写无。
(五)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3、其 他
备注:
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供应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供应商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
(六)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年度 | 备注 |
扫描件:
证书名称 | 查看 |
(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年度 | 备注 |
扫描件:
证书名称 | 查看 |
(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
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
单位名称 (盖公章) | |||||
技术人员数量 | 管理人员数量 | 生产人员数量 | |||
设备情况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 | 设备数量 | ||
1、本表由供应商填写,不填写本表响应无效;
2、本表为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对代理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
供应商(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承诺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xxxx,在参与 项目(编号: )采购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供应商(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十)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评分办法。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附:
项目扫描件
序号 | 证书名称 | 查看 |
(十一)投标其他材料
(十二)企业获奖
序号 | 证书名称 | 查看 |
(十三)企业各类证书
序号 | 证书名称 | 查看 |
商务标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提供完整的报价清单)
施工组织设计
(供应商应根据评分标准评分点自行编制)
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评标办法中标注暗标评审的评分内容)技术暗标的编制说明:
1、纸张要求:采用标准 A4 纸张。
2、颜色要求:所有表格、图片、文字均为黑色。
3、基本要求: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姓名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4、排版要求:
(1)正文采用 A4 大小;宋体字体,不允许出现页眉和页脚,不允许设置页码,不准添加背景色;
(2)段落左对齐,无缩进,全文统一为四号宋体,字间距标准,段前段后 0 行,行距
为 1.5 倍,不得加粗、不得加色、不得加下划线、不得加删除线、正文中间空白页等特殊格式。(插入的扫描图片除外,但纯文字的内容不得以扫描图片形式上传)。
(3)不得设置目录,统一按照技术标部分顺序制作,正文中的序号及层级排列应当合
理、连续,正文应使用括号内格式的标题序号(1 1.1 1.1.1 )。
第一个技术标评分点示例:
1 文字
1.1 文字
1.1.1 文字
......
1.1.2.3.4 文字
1.2 文字
1.2.1 文字
......
1.2.3.4.5 文字
第二个技术标评分点示例:
2 文字
2.1 文字
2.1.1 文字
......
2.1.2.3.4 文字
2.2 文字
2.2.1 文字
......
2.2.3.4.5 文字
以此类推。
(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项目名称) 共页第页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分 | 备注 |
(二)劳动力计划表
(项目名称) 共页第页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注:1、供应商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图
1、供应商应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采购文件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的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以及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四)施工总平面图
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五)临时用地表
(项目名称) 共 页,第 页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注:1、供应商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六)主要材料价格表
(项目名称) 共 页,第 页
序号 | 材料编码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 单位 | 单价 (元) | 品牌 | 厂家 (产地) | 主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七)其它资料(如有)
如质保期等内容,自行增加即可
附件:技术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实际情况 | 偏差内容 | 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
注:1.即使供应商在技术文件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
2.如供应商在响应表中无注明,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采购文件为
准。
附件:商务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实际情况 | 偏差内容 | 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
注:1.如供应商在响应表中无注明,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采购文件为准。
2.商务响应中工期、付款方式等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政府采购政策:
如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请将相关表格及材料附在响应文件中,并对所附材料的额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若不涉及,不需要提供以下相应表格和材料。
附件: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标段:
序号 | 货物(服务、工程)名称 | 型号/规格(工程、服务类项目 不需填 | 制造商名称 | 数量 | 小型、微型企业报价 | 监狱企业报价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 | |||
单价 | 小计 | 单价 | 小计 | 单价 | 小计 | |||||
写)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提供服务报价总计 |
附注:
1、填入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必须是该企业制造(货物)、承建(工程)、承接(服务)。
2、填入的监狱企业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内容须是该企业制造生产且使用该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产品(或代理的其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
3、填写本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代理监狱企业生产产品的,须提供所代理企业的监狱企业证明。
4、填写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5、填写本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代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生产产品的应当提供所代理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6、不填报本表,不需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折扣或价格加分。
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 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1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
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 年 6 月 10 日
附 2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