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建湖(二期)10GW 光伏大硅片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建湖(二期)10GW 光伏大硅片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类型为投资协议,本协议所涉项目拟由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全资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约 70,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金额为准)。
• 合同生效条件: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 项目建设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所涉项目预计于 2023 年和 2024年分两阶段投产,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协议所涉项目在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2、 协议所涉项目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和 2021 年 7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分别披露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10GW xx硅片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建湖 10GW 光伏大硅片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41)。根据上述公告,公司已披露的建湖 10GW 光伏大硅片项目原计划分两期实施,每期拟分别建设 5GW 光伏硅片的切片产能。鉴于市场需求旺盛及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该项目两期合并为一期实施,项目统称为建湖(一期)10GW 光伏大硅片项目,整体建设周期缩短为 12 个月(含拟租赁厂房的建设周期)。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与江苏省建湖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近日签署了投资协议,就公司在xxxxxxxxxxxxxxx(xx)10GW 光伏大硅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金额为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名称:江苏省建湖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议对方与公司的关系:协议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建湖(二期)10GW 光伏大硅片项目(项目暂定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xxxxxxxxx
0、xxxxxx:x方拟在甲方行政区域内由全资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10GW 的光伏大硅片的切片产能;项目公司以租赁厂房的方式实施本项目;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所需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及配套的设备设施的购置、安装及调试,负责流动资金投资及项目运营管理。
4、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约 70,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5、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预计于 2023 年和 2024 年分两阶段投产(每一阶段拟分别建设 5GW 大硅片切片产能),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批准的进度为准。
(二)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及项目公司依法申办项目建设、生产、运营所需的行政审批手续,依法、依规建设运营项目;甲方负责督办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提供、协调和保障适当的优惠政策。
(三)违约责任
协议中任意一方单方面违反本协议,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争议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解决,采用该仲裁委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地为北京。
(五)协议生效条件
经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经乙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三、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伴随全球各国纷纷确立碳中和目标,光伏行业持续保持高景气度,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实现稳步增长,光伏硅片加速向“大尺寸”和“薄片化”方向发展。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将有利于更充分发挥公司在光伏切割装备、切割耗材及切割工艺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协同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本项目计划分阶段在 2023 年和 2024 年投产,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2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协议所涉项目在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2、协议所涉项目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和 2021 年 7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分别披露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10GW xx硅片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建湖 10GW 光伏大硅片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41)。根据上述公告,公司已披露的建湖 10GW 光伏大硅片项目原计划分两期实施,每期拟分别建设 5GW 光伏硅片的切片产能。鉴于市场需求旺盛及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该项目两期合并为一期实施,项目统称为建湖(一期)10GW 光伏大
硅片项目,整体建设周期缩短为 12 个月(含拟租赁厂房的建设周期)。建湖(一期)10GW 光伏大硅片项目目前进展顺利,上述调整不涉及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