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华彩智投·ETF 全球掘金”证券投资咨询产品服务协议》修订内容产品收费标准:将计费方式中的“方式一:只对本产品涉及的标的定向收取 3.《“华彩智投·ETF 稳健收益”证券投资咨询产品服务协议》修订内容产品收费标准:将计费方式中的“方式一:只对本产品涉及的标的定向收取 4.《“华彩智投·ETF 行业轮动”证券投资咨询产品服务协议》修订内容产品收费标准:将计费方式中的“方式一:只对本产品涉及的标的定向收取
附件 5:“王牌行业”及“xxx投”系列证券投资咨询产品服务协议修订的主要内容
1.《“王牌行业”证券投资咨询产品服务协议》修订内容
产品的计费及扣费:将计费规则中的“从甲方退订该产品的当日(T 日)起 10 个自然日内,对本产品正在持有的标的买卖按 2.9854‰佣金率收取”修改为 “从甲方退订该产品的当日(T 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对本产品正在持有的标的买卖按 2.9854‰佣金率收取”。
2.《“xxx投·ETF 全球掘金”证券投资咨询产品服务协议》修订内容产品收费标准:将计费方式中的“方式一:只对本产品涉及的标的定向收取
增值服务费用。在甲方订阅本产品期间(含订阅当日以及退订后 10 个自然日),对本产品正在持有以及调出后不超过 10 个自然日的标的的买卖,按 2.9854‰佣金率收取”修改为“方式一:只对本产品涉及的标的定向收取增值服务费用。在甲方订阅本产品期间(含订阅当日以及退订后 10 个交易日),对本产品正在持有以及调出后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标的的买卖,按 2.9854‰佣金率收取”。
3.《“xxx投·ETF 稳健收益”证券投资咨询产品服务协议》修订内容产品收费标准:将计费方式中的“方式一:只对本产品涉及的标的定向收取
增值服务费用。在甲方订阅本产品期间(含订阅当日以及退订后 10 个自然日),对本产品正在持有以及调出后不超过 10 个自然日的标的的买卖,按 2.9854‰佣金率收取”修改为“方式一:只对本产品涉及的标的定向收取增值服务费用。在甲方订阅本产品期间(含订阅当日以及退订后 10 个交易日),对本产品正在持有以及调出后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标的的买卖,按 2.9854‰佣金率收取”。
4.《“xxx投·ETF 行业轮动”证券投资咨询产品服务协议》修订内容产品收费标准:将计费方式中的“方式一:只对本产品涉及的标的定向收取
增值服务费用。在甲方订阅本产品期间(含订阅当日以及退订后 10 个自然日),对本产品正在持有以及调出后不超过 10 个自然日的标的的买卖,按 2.9854‰佣金率收取”修改为“方式一:只对本产品涉及的标的定向收取增值服务费用。在甲方订阅本产品期间(含订阅当日以及退订后 10 个交易日),对本产品正在持有以及调出后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标的的买卖,按 2.9854‰佣金率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