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标编号: JD-ZB2019-0001;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采 购 单 位 :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xxx)
0000 年 11 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上海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370 万元(大写叁佰柒拾万元整)★超过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招标编号: JD-ZB2019-0001;
4、项目主要内容、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是根据业主方要求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及驻外税务所进行物业管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5、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6、服务地址:xx区
7、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限三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延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该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 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1)报名审核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11 月 18 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投标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招标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地点:xxxxxxxxx 000 xxxxxxx 0 x 000 x。
(0)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包件 600 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 年 12 月 09 日上午 10:00 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xxxxxxxxx 000 xxxxxxx 0 x 000 x
2、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xxx.xxxx.xxx.xx)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 x: xxxxxxxxx 000 x
联 系 人: 韩老师
电 话:021-34772834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xx 0 x 000 xxx:000000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1331179939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
2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3 | 采购人 |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 x:xxxxxxxxx 000 x 联 系 人:韩老师 电 话:021-34772834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xxxxxx 000 xxxxxxx 0 x 000xx:000000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13311799390 |
5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采购不设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控制价 370 万 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
6 | 服务地址 | xx区 |
7 | 服务期限 | x项目服务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限三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延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 的方式实施 |
8 | 合格投标人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 ||
9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
10 | 现场踏勘 | ☑ 不组织,已报名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 □组织: 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踏勘地点: 联系人: |
11 | 答疑会 | 已报名投标人书面提问截止时间:2019 年 11 月 22 日 17 时 00分 问题提交方式:传真件及电子邮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原件(盖章)答疑会现场提交。 传真及电子邮件发送后需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答疑会时间:另行通知(如有) 地点:xx区漕宝路 400 号明申商务广场 9 楼 903 室。 如所有投标人均无疑问,则答疑会相应取消。 |
12 | 投标保证金 | 金额:/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递交/退还方式:转账。 开户名:上海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xx支行账号:121935006210401 |
1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后不少于 90 日历天 |
1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 年 12 月 09 日上午 10:00 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 标文件恕不接受。) |
15 | 投标文件数量、投标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递交以下数量的投标文件: 1.正本 1 份; 2.副本 4 份: 3.电子版(电子光盘或 U 盘)1 份;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区漕宝路 400 号明申商务广场 9 楼 903 室 |
16 |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开标地点:xx区漕宝路 400 号明申商务广场 9 楼 903 室。 | ||
17 | 投标人开标时需携 带资料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18 | 评标时间地点 | 另定 |
19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与评标方法 | 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
20 | 付款方法 | 详见合同 |
21 | 招标代理费 | 由中标人支付 |
22 | 其他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先订立书面框架协议,再根据项目 推进计划并按照投标价分别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若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所需资金已经到位,招标人计划将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定义
2.1 “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3 “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4 “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 “甲方”系指采购人。
2.7 “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2.8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如不满足,投标无效。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
3. 2 《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
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合格的服务
4.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信息发布
x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报名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xxx.xxxx.xxx.xx)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异议
7.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采取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7. 2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采取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7. 3 异议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7. 4 招标人将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5 对投标人异议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
将通知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 6 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规定办理。
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务的,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合法、有效的工作和身份证明。书面异议的递交应采取当面递交形式。接收书面异议的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
8.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相关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 其他
x《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需求
(4)评标方法与程序
(5)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6)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11.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11.2 对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澄清或修改文件中的规定为准。
11.3 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 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应为投标人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 3 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
1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3.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投标保证金
14.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相关条款。
14.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14.3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4)投标人有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14.4 中标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退还(无息)。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5.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服务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6. 投标文件构成
16.1 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16. 2 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应具体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为准。
17. 商务响应文件
17.1 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等相关报价表格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4)《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5)第三章《项目需求》规定的其他内容;
(6)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8.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8.2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9.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9.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布。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开标一览表》的,为无效投标。
19.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或者未提供《开标一览表》,导致其开标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 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 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20.3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20.4 除《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单项服务的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文件中包含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对于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
20.5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20. 6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20. 7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项目最高限价。
20.8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1. 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2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21.2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的,为无效投标。 22.技术响应文件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
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2.2 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2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3.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自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其中对《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的,其投标无效;其他“表”“式”“函”等,投标人未按照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的,或者其他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扣分,投标人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
23.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按照规定数量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及电子版
(电子光盘或 U 盘提交),并需标明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若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内容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纸质版投标文件需打印,并装订成册(不接收任何形式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其中的“正本”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复印无效)。
23.4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采购各方当事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xx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应清晰xx、规范。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4.1 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均应分别密封在不透明的封装信封中。
24. 2 密封封装信封表面应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在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所有密封封装信封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骑缝章)。
24. 3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上述要求加写标记、密封和加盖骑缝章的,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4. 4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并盖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4. 5 投标人需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开标相关资料供招标人验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开标相关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25.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
25.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
26.1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26.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6.3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
27. 开标
27.1 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或《澄清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7.2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开标会议。
27. 3 开启标书前,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1)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或提交开标时需携带资料不全或错误的;
(2)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
(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7.4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
27.5 开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应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
《开标记录表》内容。六、评标
28.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评审专家组成,
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8.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9.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9.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9. 2 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9.3 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9.4 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29.5 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
29.6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投标人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 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30.1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下列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或矛盾,将按以下原则或方法进行修正: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及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0.2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错误或矛盾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30.3 上述修正或处理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31.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
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31.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31.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2.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32.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2.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33.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3.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3.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3.4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33.5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评标的任何解释。 2.七、定标
3.34.确认中标人
34.1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 37 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34.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及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均可废除授标:
(1)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2)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销投标文件;
(3)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34.3 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34.4 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至少将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将被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2)按相关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的中标价,其差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弃标人应予赔偿。
(3)承担因此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35. 中标公告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35.1 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xxx.xxxx.xxx.xx)”发布中标公告,公示期为 3 日。
35.2 中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5.3 中标公告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通知。
35. 4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36.投标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投标文件。
37.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招标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平台(xxx.xxxx.xxx.xx)”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八、授予合同
38. 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4 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9.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先订立书面框架协议,再根据项目推进计划并按照投标价分别签订服务合同。
40.其他
第三章 招标需求
一.委托管理服务的物业概况
1、物业基本情况
2、各楼宇及各层功能分布情况
3、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情况
4、采购人的特殊要求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
二、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
三、项目实施的依据和标准
(一)实施依据
x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管理要求、服务等级、质量标准与考核要求等。
(二)执行标准
国家和本市颁发的适用于本项目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说明:
为保证招标的合法性、公平性,投标人认为上述采购需求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的,可在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招标人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招标人将对上述相关技术需求指标做相应修改。
四、项目服务与管理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本项目招标需求所要求的服务范围、内容及目标要求提供服务。
2、投标人应具备上海市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在上海市场实施本项目服务所需的资质(包括国家和本市各类专业工种持证上岗要求)、资格和一切手续(如有的话),由此引起的所有有关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服务管理
(1)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各项有关本项目业务管理和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主动加强和服务业务及安全等有关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中标人因违反规定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项目负责人(物业经理)应为中标人在职人员且应是该项目实施服务的实际管理者。应具有类似本项目的服务管理经验。项目负责人(物业经理)如有不尽其职或虚名挂靠,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直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3)项目组人员的数量应足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人员配置及年龄层次应合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4)中标人在组织项目服务实施期间,应按采购人实际服务需求落实所对应提供的服务工作,中标人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应做好相关管理记录,保证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5)经采购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及数量,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若自行更换或撤离,按照合同违约处理。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中标人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6)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上述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
服务管理措施。同时应适当考虑投保足够份额的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并在报价(其他费用)中列支必须的费用清单。
4、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严格把关,对违反采购需求要求所可能出现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5、转让与分包: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 3 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之后,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的涨幅原则上不得高于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价格的 10%。如中标供应商年度考核未通过,或者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金额 10%的,则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也不再有效。
2、付款方法: 双方约定管理服务费按季度支付。采购人于上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支付下季度管理服务费,支付期限由双方商定。
3、委托专项服务: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六、投标报价依据与要求
1、报价依据: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最低人员数量要求与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管理要求、服务等级、质量标准与考核要求等及《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等行业和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收费标准。
2、报价要求:
(1)为准确投标报价,各投标人应结合招标需求仔细踏勘物业项目现场,详细了解项目实地实际情况、目标要求及与所需进行管理的建筑与结构情况及设施、设备数量、种类、现状等各因素。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所需服务在服务期限内各项工作所必须发生的各类费用及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后进行报价。
(2)本招标文件明确的中标服务方式及其他招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各类影响报价因素也请在报价中统一考虑,并结合项目保障情况报出本单位能够承受的报价(不设底线),但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将被判为无效投标。
(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本项目物业管理费用应当是指招标文件中说明的全部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报酬,其中必须包括人员费用、办公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开荒费(如有)、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其他专项费用、各类物耗、各类委托服务费用、保险费用、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费用、利润、税金及其他任何有关的费用,包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费用。投标报价必须是唯一的。
(4)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本项目一旦中标,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与服务范围内提供项目服务的(合同)总价不做任何调整。
(5)投标人报价中相应的各类安全xx服务措施费,人工工资、社会保障、福利、社会管理等各类费用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计费,并包括在总价中。
(6)投标报价应有细目、单价和总价。
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工作及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低价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七、服务标准与验收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服务标准、规范、规章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的为准。
2、本项目验收将由采购人组织进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
3、本项目连续 2 次验收未获通过,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
理。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在电子采购平台填写)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
(4)《资格条件响应表》
(5)《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6)《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简介
(9)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10)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止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2)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13)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14)投标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
(15)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
2、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技术响应内容,按有关表格填写:
①投标人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资质等证书汇总表
②主要管理制度一览表
③人员来源一览表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
⑤本项目日常消耗材料明细表
⑥项目经理情况表
⑦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⑧最近一个季度为项目经理和项目组主要人员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证明
⑨对外委托专项服务情况表
⑩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
(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总体需求的理解以及投标的服务方案。投标人应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①整体服务方案策划及实施方案:
A 服务定位和目标:结合本项目情况,提出物业管理服务的定位和具体目标。
B 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或改进现状措施:对本项目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或者改进现状的措施。
C 各分项服务的实施安排:介绍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的各分项服务情况,包括实施计划、安排和思路,供应商承诺投入本项目中的设施设备情况等。
D 委托专项服务情况:投标人需要将本项目中的某些专项服务委托其他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的,应当说明拟委托专项服务的名称、内容、金额以及受托企业的情况,并提供受托企业相应的资格证明。
E 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供应商对防台、防汛、防火、防震、突发事件等各类紧急事件所准备的预案及处置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安排。
F 服务方式、特色管理或创新管理:对项目实施中服务方式的计划、自身服务特色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情况。
②节能、环保、健康和安全管理:
A 节能措施:供应商对节能降耗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措施。
B 环保管理:介绍供应商对垃圾分类管理和回收、危废管理等方面的计划和实施措施,重点结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和精神展开描述。
C 健康管理:应承诺提供员工相关健康证明,并阐述对员工职业健康的管理思路和实施措施。
D 安全管理:供应商应承诺购买用于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的相关保险。
③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
A 机构及运作:项目管理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的合理性、科学性。
B 管理制度:用于支撑物业服务开展的管理制度是否合理、完备。
④项目人员配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包括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等及各岗位的职责,介绍人员来源情况及管理机制等人员管理制度。
如本项目要求中标方在一定比例上保留现有物业服务人员的,投标人需说明自己在这方面的承诺。
⑤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可以说明其文化水平、专业职称、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管理能力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⑥服务承诺和考核方法:
A 投标人关于房屋及配套设备、设施完好率,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绿化完好率,保洁率,道路完好率,业主综合满意率,火灾发生率,治安事件发生率,消防设施完好率,员工流动率(年化)等服务质量指标的承诺,以及投标人为用户提供的特色服务和各种优惠措施等。
B 投标人对自身服务自查自纠的能力的描述,以及投标人对考核方法及标准的相关承
诺。
⑦与前任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交接方案及本项目合同终止时的移交方案。例如现场交接
查验、人员安置、费用结转、物品移交,图纸档案、相关资料、工具器材、相关钥匙和办公场所等交接安排。如果采购人有安置原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要求,投标人还应提供对原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吸纳安置方案。
⑧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情况: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1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 28001 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24001 认证)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⑨其他必要的说明。例如新开盘项目的开办费的费用估算和结算方式,项目清洁开荒及外墙清洗的组织方式和费用估算,新项目维保期过后的设备委托维护保养的费用估算,国家强制性检测的项目和费用估算,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
包括类似项目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服务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不算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
(4)按照《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各类响应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格式自拟除外)
附件一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一、 委托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概况
(一) 物业基本情况
1. 物业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及驻外税务所
2. 物业类型:综合办公楼
1
2
局本部:上海市虹桥路 188 号 3 楼至 12 楼(建筑面积 11609.94 ㎡); 104 室办税厅:上海市虹桥路 188 号 104 室(建筑面积 273 ㎡);
3
4
驻外税务所:第三税务所(上海市上中路 466 号 2 楼,建筑面积 979 ㎡); 驻外税务所:第十三税务所(上海市罗秀路 108 号,建筑面积 1245 ㎡);
5
驻外税务所:第十六、十七所(上海市桂平路 410 号 2 楼、建筑面积 1242 ㎡)。
4. 预算费用: 370 万元
5. 项目服务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6. 本项目实施“一招管三年,一年一签”方式。中标企业负责本项目的人员费用及其他物业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公司利润及其产生的税金,不包含工程维修、保洁用品、会务用品等费用。
7. 物业服务主要包括:保安、保洁、绿化(室内租摆)、工程维修、会务礼仪、等其它各类物业服务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总部位于虹桥路 188 号元福大厦 3 楼至 12 楼,建 筑面积 11609.94 ㎡。虹桥路为主要进出口,底楼设大堂。宜山路有一个次要进入口,为合用门厅。
办公用房分布:3 楼办税大厅,4 楼办公场所及会议区域、食堂、图纸馆等辅助用房; 5 楼办公场所及资料仓库、治安监控室等;6 楼办公场所及计算机房、培训教室、总机电话 转接等;7 楼至 12 楼为办公场所。
(二) 楼宇各层功能分部情况
(三) 业主方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情况
业主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80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1 间;工作间 1 间;仓库 1 间。二、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物业公司以业主方及广大纳税人为服务对象,应做到服务周到、管理细致、贴合税务工作,实现让业主方满意的目标。
(一) 一般要求
1. 物业人员必须政审合格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道德品质好,具有较强纪律性与自我约束力。安心本职工作,统一着装,服装得体大方,干净利落;服从与遵守税务机关的管理规定。
2. 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协调各级监管部门,建全管理制度与规划,提高细节服务能力;每月向业主方提供“物业事务月度报告”。
3. 建立市场资源为导向的优质专业分包服务队伍链,建立一套经济高效的成本控制运作方案,切实降低运作成本。
4. 项目经理代表业主方、依据服务合同和约定、组织专业化的服务,管理整个物业、承担物业管理相关的责任、履行相关义务,协调沟通与各方面关系,维护业主方的合法权益。
5. 物业管理人员和电工等技术人员应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违章工作。执行情况应有完整的日志台帐、季度和年度总结。管理服务人员应遵守业主方的规章制度,其工作同时接受业主方的监督考核。
6. 物业岗位设置与调整应遵循业主意见,业主方有权对物业人员做出岗位调整的要求。对业主方安排的临时性任务应做出积极回应并合理调派,同时根据业主方要求做好其它服务保障工作。
7. 对管理区域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做好例行巡视、检查做好台帐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一切可能发生的故障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8. 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到险情和重大事故,或对违规行为劝阻无效时,应立即通知业主方,并积极协助业主方做好各项工作。
9. 物业方对外来施工(含维保、维修)和外包服务等人员,必须做好监管工作;查验登记相关资质和证明或批准文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监督及配合作业全过程,并做好记录与资料存档备案。
11. 物业开办费用由中标方列举项目,经业主方审核后,由业主方购置,并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二) 物业人员具体要求
(1) 基本素质: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xx自律,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 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55 岁/女性≤45 岁。
(3) 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
(4) 相关知识要求:3 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验,熟悉物业管理服务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善于协调沟通并解决各种复杂的工作和管理问题。
(1) 基本素质:有责任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xx自律,具有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 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55 岁/女性≤45 岁。
(3) 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
(4) 专业资格要求:持有相关的职业岗位证书。
(5) 相关知识要求:熟悉物业管理服务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工作水平和团队管理能力。一专多能,善于发现并解决各种现场管理问题。
(6) 经验要求:具有政府机关、商务办公楼等相关非住宅物业的工作经验。
(1) 自然条件:男性,年龄≤55 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 专业资格要求:电工应具有专业资质证书。
(3) 经验要求:具有办公楼的水电维修和其它零星维修经验。
(4) 特别要求:工程领班还应具有班组团队的管理能力和中级及以上的技术等级证书以及工程工作监管能力。
(1) 自然条件:女性,年龄≤40 岁,身高 160cm 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普通话标准。
(2) 文化程度:具有职校或中专以上毕业证书。
(3) 相关知识要求:熟悉会务、办公室文书、行政事务工作规程和会务的基本礼仪及要求。
(1) 自然条件:以女性为主,年龄≤55 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 经验要求:具有一定的吃苦精神和保洁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
(3) 特别要求:保洁领班或组长还应具有班组团队的管理能力和一定的保洁技能和工作监管能力。
(1) 自然条件:以男性为主,年龄≤45 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 经验要求:具有一定的吃苦精神和安保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
(3) 特别要求:队员具备保安员证,领班或组长还应具有班组团队的管理能力和一定的安保技能和工作监管能力。
(三) 日常物业管理要求
安保岗位(不得少于 23 人,包含管理人员):安保个人装备由中标企业负责配备。消 防器材、民防化救等安全设备由业主方配备。
(1) 局本部大堂担任 24 小时值班;人员、车辆引导;代收快递、报刊分发到户;外来办税人员引导、施工人员及节假日进出人员登记;钥匙管理;办公区域巡检(定时,全天不少于 8 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2) 3 楼办税大厅导税台值守、自助办税区维序:协助、引导办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业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3) 104 室办税厅值守:协助、引导办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业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4) 5 楼治安监控室值班:24 小时负责监控录像实时监控;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通知保安主管进行现场察看,并协同处置,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5) 12 楼前台值守:负责 12 楼安全保卫;负责来人接待、登记、通报工作;负责报刊
等送到 12 楼各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处置。
(6) 驻外税务所第十三税务所值班:负责 24 小时安保值班,引导办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业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7) 驻外税务所第十六税务所、第十七税务所值班:负责工作日 8 小时安保值班,引导办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业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保洁岗位(不得少于 17 人,包含管理人员):保洁个人设备(服装、标识、个人防护品等)由中标单位配备。一次性消耗品、保洁设备(地板磨光机、吸尘器、管道疏通器等)由业主方负责配备。
(1) 局本部负责业主方所有办公区域、值班室、会议室、电梯、卫生间、楼梯间的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包括底楼门厅卫生、电梯地毯、门厅地毯铺设;负责食堂饭厅保洁、碗筷收集。要求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实施分类收集、清运。
(2) 驻外税务所第三所税务所、第十三税务所、第十六税务所、第七十税务所办公区域日常保洁。
(1) 会务岗位:不得少于 3 人。
(2) 会务职责:负责本部 4 楼 4 个会议室、1 个接待室和 12 楼 1 个会议室、1 个洽谈室的会务工作。会务主要内容:会场布置、席位卡摆放、茶水供应、音响管理、12 楼前台接待等工作。
(3) 会务设备:所有会议设备均业主方提供(个人服装等个人用品除外)。
(1) 绿化布置:绿化采用租赁形式。局本部及驻外税务所公共绿化品种选择及摆放数量根据现场情况定。总数量不得少于原有数量。
(2) 养护要求:所有绿化每半年更换一次。平时设专人养护,养护时间应当在早晨 8
点 30 分前完成。养护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并着统一制服,xx养护,如发现绿化枯死应及时更换,更换时间应当在周末进行。绿化养护不符合业主方要求,业主方有权追究责任。
(1) 岗位设置:不得少于 4 人。
(2) 岗位职责:负责局本部电源管理、灯具调换、电话管理、会议音响管理、视频会议系统管理、中央空调管理、用水设备、办公桌椅、门窗(包括门锁)等简单维修。
(3) 设备:所有所用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均由业主方负责。三、 人员配置
投标方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状况及服务要求,根据自身业务胜任能力拟定配备员工人数。投标方负责提供承包项目各岗位人员配备清单。(为保证服务质量服务总人数不得低于 48人,含管理人员)
2. 业主方所属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维修、养护、管理;
1. 鉴于财税单位物业管理的特殊性,请各供应商注意以下内容:
(1) 鉴于财税单位的特殊性,办税、会议等活动比较频繁,物业管理需具备类似项目管理经验,根据业主的要求做好会场布置、桌椅摆放及绿化布置工作,人群疏导工作。如遇重大活动,与会人员众多,能临时增派人员加强保卫工作。投标方根据“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提出关于会务礼仪及各类活动等特色服务的设想及建议。
(2) 鉴于办税场所为对外窗口单位,物业管理单位需进行内部管理及指导,要求每位工作人员举止得体,用语规范,树立良好的服务窗口形象。
(3) 针对服务对象的多样性与特殊性,供应商可以提出其它特色服务的设想及建议。
(4)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现场情况以及自身经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物业管理计划、服务方案措施及突发情况的应急能力;要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物业管理计划、标准、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以及达到的目标等内容,并提出服务的设想及建议。
(5) 中标方须购买所有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
(6) 中标方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以保证整个后勤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7) 中标方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给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
(8) 中标方全部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给付员工加班薪资,并包含国家规定的员工年假费用。
(9) 因物业管理单位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业主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
(11) 中标方应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建立工作流程、人员培训、安全规范、巡查监督以及考核奖惩等制度,并保证运作良好有效。
方签定次年合同。
3. 中标方为此项目所聘用的全部人员、生、老、病、死或事故原因、劳资纠纷,刑、民事案件等均与业主方无关,应签订承诺书。若本次招标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有所调整,经双方协商后进行相应调整。
6. 业主方另外承担中标单位入场的开办费。投标人列出开办费清单,业主方有权不接受超标准的要求。
7. 如果遇到有特殊需要情况,在合理的条件下酌情增加的工作量不另行计算费用。六、 技术要求
各项响应指标的承诺及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投标文件应对所要求完成的物业管理的各项指标予以承诺。
无事故隐患) |
密封性好、无异常声响。 | ||
大楼内有楼层示意图;楼层电梯厅、消防通道应设有路标及安全指示牌;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或维护设施。所有标识清晰完整,维护设施得当。 | ||
地漏畅通不堵塞。保持管道畅通与安全使用,发现损坏 应及时修复。饮水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 ||
现损坏立即报修。 |
房屋本体部位的维修养护,并指明费用出处,制订详实的维修养护计划。分日常维修和定期维护两个方案,每个方案均应从维修工程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标准、实施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科学的阐述。
(1) 房屋主体及公用部位日常维修养护计划及实施方案(参考表格)
1
道
水道
砖应保持与原墙面、面砖材
全,无脱落、无残缺
保修不定期
室内外门锁
5
及时维修、油漆
定期保养一年至少 1 次
巡检一周至少 1 次
楼内走道
4
墙表面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无大面积污渍。调定无残 缺,无大面积污渍。地坪无起壳、起泡、
残缺。
室内墙顶地面
3
清理淤泥、疏通管道
定期保养一年至少 2 次
巡检一周至少 1 次
检修闸门,疏通下水道
定期保养一年至少 1 次
巡检一月至少 1 次
执行标准
实施方案
巡检及保养周期
项目
序号
(2) 各核心区域、重点区域的管理
务器 | |||||||||
能主机 | |||||||||
像机 | |||||||||
器 | |||||||||
● 智能化系统的维护保养程序、故障处理程序、误报处理程序、维护保养程序等。
(3) 消防设备
(4) 中央空调系统保养管理
(5) 档案管理
●设备的日常巡检、定期的维护保养及保洁、保安、消控中心值班等记录归档管理
b、制定异常现象的紧急处理程序 c、制定火警、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各楼层厕所、饮水间每日不间断巡检、不间断保洁,做到无水迹、污垢、异味、杂物、积灰、毛发。
●地面清洗工作每周一次,如遇重大活动,需按业主要求增加清洗工作。每天有计划地进行地面抛光工作。
●石材地面打蜡保养处理,一年 4 次,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用剂,做到蜡层均匀、光亮;区域内,应在明显部位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加强巡逻,一旦出现读者滑倒事件,应实行物业单位先行负责制,妥善进行处理。
●地毯清洗,一年 4 次。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专业的清洗方式。
●如遇雨天,需在入口处铺设防滑垫,在明显部位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向读者提供各种雨具袋以方便读者。
●所有公共卫生厕所内需放置由正规供货商提供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手液、卷筒纸、擦手纸,以保证工作人员、办税人员的正常使用。
●会务活动前,保洁人员要擦拭会议室中的桌、椅、门、玻璃橱,做到无尘、无污渍、无手印;对会议室中的地毯进行吸尘,做到地毯无尘灰。
●垃圾收集点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做到干净整洁。废弃物按规范分类,及时收集、外运,做到垃圾不满溢。
●楼内消防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设备机房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监管灭虫灭害单位对通风口、明沟、楼层垃圾桶、厨房、会议室做好灭虫灭害工作,杜绝四害现象发生。
保持花盆整洁,花盆内没有烟蒂杂物;擦净叶面上的浮灰,保持叶色翠绿。发现有枯萎、凋谢、虫蛀现象,应及时剪除调换。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投标无效情形
1、 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招标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二、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
(二)评标委员会
1、本项目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一名,其余为采购评审专家。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三)评标程序
x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比较与评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
如果报价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
(四)评分细则
x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2)评标基准价:是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投标报价无缺漏项的,投标报价即评审价;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按照其他投标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其缺漏项价格,经过计算的缺漏项价格不超过其投标报价 10%的,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经过计算的缺漏项价格超过其投标报价 10%的,其投标无效。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
投标评分细则(100 分)
评分内容 | 满分 | 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 20 分 | ||
商务报价 | 15 分 | 投标报价得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
报价合理性 | 5 | 在0-5 分区间按0.5 单位取值(但不限于) 1、 基本标准取值(如人工单价、费、税标准)与行业常规价格、市场价格的符合性进行比较。 2、 管理与服务人员的成本结构合理性。 3、 人员费用的构成、福利计提要求,与法律法规要求相符性。 4、 提供本项目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详细费用测算,所有测算依据及数据要求前后不矛盾、无差错。 |
技术评审 80 分 | ||
服务方案 | 5-30 分 | 整体服务方案:在方案中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明确的响应和论述,并阐明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关注要点,物业服务内容、管理标准、物业服务方案、工作制度、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的合理性。 优:具有针对性,方案应体现科学、合理、创新良:工作计划服务方案较详细。 一般:工作计划服务方案不够详细。 差:工作计划服务方案简单无可操作性。 优:20-30 分;良:10-19 分;一般:5-9 分;差:0-4 分。 |
组织机构 | 0-15 分 | 项目人员配置合理性,人员稳定性,操作人员的相关资质及学历,具备类似服务项目的丰富经验等综合评定: 优:人员配备非常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非常丰富,人员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齐全,具有完善的人员培训、绩效考核。 良:人员配备充足,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较丰富,人员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为齐全,具有人员 培训以及绩效考核。 |
一般:人员配备一般,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人员针对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不足,人员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较少或无相关证书,不具备人员培训以及绩效考核。 优:11-15 分;良:6-10 分;一般:0-5 分。 | ||
服务承诺、奖惩措施及质量保证措施 | 5-15 分 | 根据投标单位的服务定位和目标、服务水平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工作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及质量保证措施、奖惩措施、提供优质服务、延伸服务、便利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定。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有效可行,12-15分;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一般, 技术建议基本可行,9-11分;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不强,技术建议可行性差, 5-8 分。 |
综合能力 | 0-10 分 | 根据企业规模、资质情况、信誉、财务状况、履约能力、类似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经验等综合实力进行评审,得 0-10 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评审依据),候选中标人需提供相 关原件供业主方核查。 |
类似项目业绩 | 0-10 | 投标人近 3 年(2016 年 1 月-2019 年 1 月)的相关类似业绩(以 合同复印件为准:每有 1 个类似业绩且有业主满意度评价的,得 1 分;最多得 10 分;每有一个类似业绩,无类似业绩业主评价的, 得 0.5 分,最多得 5 分;无类似业绩的,得 0 分),候选中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供业主方核查。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1、廉政承诺书
致:
为了配合招标投标活动及后续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xx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我方若中标一定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承诺如下:
一、我方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工作,不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招标人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二、我方不为谋取私利擅自与招标人工作人员就采购货物、工程承包、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项目验收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我方不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招标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四、我方不为招标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五、我方如有违反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招标人工作人员,同意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我方本合同总金额的 l ~ 5%的违约金。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我方承诺如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违规违纪处罚的,自愿从发布处罚日起三年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
承诺人: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贵方提交相应份数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近期有关该型号货物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
(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元
包 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 期限 | 金额 |
1 | ||||
投标总价: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备注:
说明:(1)“金额(元)”指每一包件投标报价,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格式(格式可自行拓展或自拟)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 分类名称 | 报价费用 | 备注 |
人员工资 | 详见明细( ) | ||
人员福利 | 详见明细( ) | ||
人员管理 | 详见明细( ) | ||
其他材料 | 详见明细( ) | ||
其他费用 | 详见明细( ) | ||
利润 | 详见明细( ) | ||
税金 | 详见明细( ) | ||
… | 详见明细( ) | ||
… | 详见明细( ) | ||
报价合计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费用明细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 (是/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投标文件页码数 | 备注 |
法定基本条件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符合要求;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 |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 | ||||
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 ||||
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
(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 | ||||
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 ||||
投标人资 质 |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 ||||
重大违法记录; | ||||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 | ||||
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 | ||||
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 | ||||
的投标资格); |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 ||||
联合投标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法定代表 | 1、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 |||
人及其授 | 情况下,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自拟)、 | |||
权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 | |||
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 | ||||
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 |
标文件要求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 | ||||
投标保证金 | 见投标人须知 | |||
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 等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2、投标文件按招标 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后不少于 90 日历天 | |||
投标报价 | 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4、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成本;5、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报价按照其他投标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计算出的缺漏项部分报价不得超过 投标报价的 10%。 | |||
服务期限 | 三年 | |||
付款方法 | 详见投标人须知 | |||
投标文件打印、装 订等要求 |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打印、装订,重要内容或关键字迹应规范、清晰。 | |||
投标文件 “正本”、 “ 副本” 要求 | 投标文件应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且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 |||
投标文件插字、涂改和增删 等 | 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之处等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相应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文件 存在的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不得提供虚假文件。 | |||
合同转让与分包 | 合同不得转让。分包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中标方投标文件中已说明的委托专业事项外,非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进行对外专业 分包,也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给 |
他人。 | ||||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 用 | 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 | |||
其他 | 投标文件不得存在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认定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况。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上海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方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在此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两面)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住所:
日期: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日期:
7、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年份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服务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用户情况 | ||
单位名称 | 经办人 | 联系方式 | ||||||
1 | ||||||||
2 | ||||||||
3 | ||||||||
4 |
说明:(1)近三年指:从开标之日起倒推三年以内。
附:类似项目的有效合同复印件等,其中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金额的合同首页和有合同双方盖章的尾页。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8、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 月 31 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从业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9、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x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 1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名称: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从事本类项目工作 年限 | 联系方式 | |||||
职业资格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 |
招标编号:包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2、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项目组成 员姓名 | 年龄 | 在项目组 中的岗位 | 学历和毕 业时间 | 职称及职 业资格 | 进入本单 位时间 | 相关工作经 历 | 联系方式 |
…… |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此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最终根据招标人提供合同为准)
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注册地: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注册地: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四 至:
占地面积: 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物业管理区域平面图见附件二。
小区管理人员岗位明细表见附件三。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租户、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物业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x)xxxxxxxxxxxxx;
(x)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车辆的停放管理;
(七)租户的入住、退租、空房管理;
(八)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管理;
(九)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账务管理;
(十)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一)租户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租户、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租户、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 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 乙方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沪价商(2005)011号】《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五级标准,并按照投标书的内容和承诺对甲方负责。实施方案见附件四。
第六条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已经移交的资料不能满足乙方物业管理服务所需时,甲方应尽力配合解决。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人民币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 元/月。
(二)商务用房:人民币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 元
/月。
住宅、商务用房月物业管理费 元,商务用房租赁时,按实际出租面积,由承租方向物业支付物业管理费。
(三)地面临时停车费:人民币 元/次,当天(1 小时以上)。
(四)特约服务费用(不包含在物业费内)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一)、(二)款约定的标准每月中旬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九条 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酬金制方式提供管理服务并向甲方收取 6%固定管理酬金( 元/月)。其中物业管理费 4%( 元/月)作为固定酬金,按季在当季末月 25 日前支付。物业管理费 2% ( 元/月)作为考核金,经考核后按考核
分向乙方支付上季度考核费,季度考核分 95 分(含)以上全额支付考核费,每低一分扣 1%考核费,以此类推。全年考核平均分低于 70 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季度考核后,考核扣款大于当季考核金时,在下季考核金中续扣。
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二
考核内容经双方确认后可予以调整
考核酬金提取与合同履行情况、租户满意情况、有无重大责任事故等挂钩。考核每季由甲方组织考核一次、每季后的第一个月计提,考核期内发生以下情况则相应扣除考核酬金,具体如下:
(一)服务质量的投诉每发生一件,扣人民币 100 元的酬金;(以市区相关部门受理单为准)
(二)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发生较大故障,影响或损害租户、物业使用人正常居住与生活的,经第三方权威机构认定后属乙方责任的,每发生一起甲方扣除乙方人民币 1000 元的考核酬金。
(三)管理区域内发生内外来人员偷、盗、抢等破坏事件,经公安部门立案并确认属于乙方管理责任的,扣除该事件发生时点考核周期内的 3000 元考核酬金。
第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按年度审计,结算后有结余的,该结余款按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的管理服务费;发生不足的,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
第十一条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乙方在每年的十二月十五日前向甲方递交下一年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支出年度预算经甲方核准后实施。乙方每年 2 次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时间为七月上旬与第二年的一月上旬。
第十二条 地面停车位管理与收费
地面停车位与车道属公共部位,主要作为车辆临时停放,乙方按甲方约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的标准收取地面停车费。甲方同意每月从地面停车费扣除成本及应纳税收后的 25%的比例,作为乙方的管理费。
乙方应与固定长期停车户签订停车协议,收费录入系统;临时停车按时收费,
将每日收费汇总后录入系统。
第十三条 租户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由当事人与乙方另行约定有偿服务,服务费用归乙方所有,乙方向甲方备案。
第十四条 关于其他费用
(一)乙方办公场所的装修,前期已由乙方出具装修方案及预算,已报甲方审核同意并向乙方支付装修费用,已由乙方实施装修。
(二)前期开办物资中的办公设备与家具等已由乙方出具采购清单,经甲方核实并负责采购,乙方办理领用手续,由乙方妥善保管,合理使用。
(三)前期物业管理各类工具,由乙方出具采购清单经甲方审核后,已向乙方支付,并由乙方购置。购置的各类工具由乙方妥善保管使用,工具损坏、报损向甲方报告发生的维修保养费及更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租户、物业使用人委托乙方的其他特约服务费用,由租户、物业使用人与乙方约定,报甲方备案。
第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一)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不属保修范围内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由乙方编制计划,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日常管理中,500 元以内的零星维修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人工费不计。
第十七条 甲方配置的租户室内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一)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甲方配置的租户室内设施设备,甲方应将维保单位信息告知乙方,并授权乙方向维保单位报修,如发生费用,由甲方向保修单位清算。
(二)甲方配置的租户室内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养护、更新,由乙方报甲方,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八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配合乙方按照《管理规约》 中的规定,向租户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等管理事项,并督促租户自觉遵守;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授权乙方对租户、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履行劝阻、取证、报告的权利,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 四) 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监督乙方计划的实施;
(五)参与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甲方每年根据需要,可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对本项目物业服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真实资料。任何一方对审计结果有异议,双方可协商,邀请双方认可的权威机构进行核查;
(九)合同履行期间双方议事、沟通采取会议与书面沟通的形式,甲方应听取乙方的管理建议,并确保在法律框架内履行职责。对因未采纳乙方的管理建议造成的后果负责。
(十)其他未列明但按相关规定应属于甲方的权利义务。第十九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物业管理师或助理物业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为本项目驻场经理;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租户、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加强消防管道、阀门、设施等管理,不得擅自取水作他用;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或物业使用人等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停车费等费用。地下车库 1-23 号车位为商务楼指定车位,由商务楼无偿使用;
(四)及时向甲方、租户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物业管理支出预算;
(六)选聘专业公司(需经甲方同意)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管理服务外包业务,上岗人员持上岗证,以提升和保持管理服务的专业水准,严格按外包合同内容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监督;委托合同报甲方备案;
(七)按照投标书的物业服务人员配置,配置人员,独立行使本项目人事、组织、薪酬、奖励、分配等管理权限;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告知和备案;
(八)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必要时向甲方提出建议, 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九)乙方应加强对其专门机构(含专业公司)管理人员、聘用人员在履行物业管理中的行为规范与纪律的监督,以符合行业要求;
(十)其他未列明但按相关规定应属于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法定的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须由政府权威部门认定)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临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且事先已告知租户和物业使用人后,仍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乙方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因租户、物业使用人自己擅自委托他人装修或维修设备、设施,造成损失或影响相邻方造成损失的;
(六)乙方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因租户、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和相关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由租户、物业使用人承担。
(七)因乙方就本项目的物业服务的正常实施而提出的建议,未被甲方采纳或及时作出决定,由此引起的设施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及对租户、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或影响租户、物业使用人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管理服务标准经甲方组织考核后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甲方按第九条(一)、(二)、(三)款规定,扣除相应考核期内的考核酬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租户、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15 万元。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投标书的承诺,致使降低甚至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重大事故、事件,甲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5 万元。
发生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情形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当出具书面通知,在收到书面通知当日起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或在甲方主持下,乙方与甲方另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
(一)乙方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之前编制下一年度收支预算,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按预算内容执行;
(二)预算内的人员费用,由乙方按投标书预算内容执行与结算,设备保养费用按实际发生,由乙方在预算内控制执行与结算。办公费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费用,经双方核定年度总量后由甲方支付,余额乙方可提取 10%(暂定)节约奖励。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必须调整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在不影响项目正常管理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实施。
(三)本项目实行年度决算制,年度决算实际支出超过年初预算 10%时,乙方承担一个考核周期考核酬金 10%的处罚。
(四)年度决算物业管理费有结余,结余额结转下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物业收支情况有异议的,可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审
计。
第二十七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在解除合同协议书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交接手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三个月服务酬金的违约金,如违约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追加赔偿。
第二十八条 x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租户、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二)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租户、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租户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
(三)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租户、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租户、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四)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租户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 x合同在实施中,依据实际运行情况,在不违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可对服务内容提出增减,双方就增减的服务内容另行商定费用与酬金后,签订补充协议,由乙方负责实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x合同履行期间,遇法定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x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有续约意向,在合同终止前三个月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则本合同顺延,顺延期限与本合同一致。
第三十四条 x合同终止,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及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逾期不移交,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x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