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 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 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
杭州xx国际机场
亚运接站点车位施划项目工程
招 标 文 件
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二Ο二三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亚运接站点车位施划项目招标人为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杭州xx国际机场高架桥下方地面施画停车位项目,工程地点位于杭州xx国际机场内。
2.2 招标内容:施画停车位。
2.3 本工程设一个标段,要求合同签订后 柒 日历天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 具备 市政公用 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 三级 级及以上资质。
②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④ 近年(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承诺书中承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或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R⑤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地面交通标线施划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
①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 专业 贰级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② 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xx)、修改文件通过网络下载方式发放。
4.2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4.3 补充(答疑、xx)、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7 日 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派专人于2023年8 月 17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杭州xx国际机场交通中心空港大厦C座805,逾期无效;若采用投递(邮寄)方式的,请于2023年8月 1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递至杭州xx国际机场交通xxxxxxXx000,逾期无效。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等媒介上发布,相关媒介如下:
6.1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主页 xxxx://xxx.xxxxxxxxxx.xxx
6.2 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xxxx://xxx.xxxxxxxxx.xxx
6.3浙江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
6.4 浙江政务服务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6.5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xxxxx://x.xxxxxxxxxxx.xx
6.6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6.7招天下 xxxxx://xxx.xxxxxx.xx
0.xxxx
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重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投标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招标监督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xx国际机场内 联系人:盛工 电话:0000-00000000 |
1.1.3 |
招标项目名称 |
杭州xx国际机场 亚运接站点车位施划项目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相应内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相应内容 |
1.3.2 |
工期要求 |
合同签订后 7日历天内,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最短工期和详细的进度计划。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验、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自报竞争性工期,但不得超过招标人明确的工期要求。一旦中标,该工期即为合同工期。整个项目工期安排应服从招标人要求。 |
1.3.3 |
施工地点 |
杭州xx国际机场内 |
1.3.4 |
质量要求 |
符合合同要求且一次验收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相应内容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无需办理临时控制区通行证 联系人: 电 话: 踏勘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杭州xx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组织,须办理临时控制区通行证 联系人: 电 话: 踏勘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注:每个投标人踏勘现场人数不得超过2人,前往现场踏勘人员需提前3日将项目名称、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踏勘当日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3)一寸照1张。 (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引起的报价失误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投标预备会召开前48小时 形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网络下载 |
1.11.1 |
分包 |
R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形式及资格等符合性内容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要求按本前附表3.5款);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工期、质量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包括具体条文前用“★”标示的) (6)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7)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与他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弄虚作假的; (8)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 (9)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要求。 涉及本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3.1第3至5款,若投标人采用承诺方式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查询,若查询结果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商务标符合性内容 (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3)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包括清单项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4)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办法条款修正的; (5)投标文件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6)安全xx施工费、创标化工地增加费、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未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要求的取费基数或费率计取的; (7)不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 (三)技术标符合性内容 (1)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2)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或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标注“★”的条款。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
1.12.2 |
偏差 |
不允许负偏离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2023年8月17 日前,请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word版本的文件)的方式提交至招标人如下邮箱:000000000@xx.xxx。 过期的疑问招标人有权不予解答。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可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发布网站: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有权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发布网站: 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R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工程各项取费标准,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的规定,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按照上述文件精神执行。 2、本工程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进行报价。投标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及税金组成。 3、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市场风险及自身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人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工艺要求、现场实测,组织并测算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采取的工艺及措施,并进行报价。 4、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规定交纳的规费和税金。 5、施工组织措施费和以“项”为单位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其他费用由投标人充分考虑,自行报价,不报视作优惠,中标后不再调整。 6、★计日工单价最高限价150元/工日。 7、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以下各项风险因素可能导致发生或增加的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不报视作优惠: a、土方(包括石块、垃圾)需外运至机场场区范围以外,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不得无故将其掩埋在机场场区范围内; b、施工过程中应对现有设施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如有破坏必须无条件修复至原状; c、机场为重要的公共服务类功能区,必须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xx施工措施,避免因施工作业影响机场的运行秩序及环境卫生; d、遇有机场重要保障任务需临时停工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指令; e、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明确需要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的费用; 航站楼不停运施工: ☐ f、本工程为不停运施工,施工期间不得影响航站楼正常运营,需考虑噪音、粉尘、异味、防火等因素。 ☐ g、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出现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对施工造成的影响,同时必须做好施工现场排水、固定等施工措施,确保不影响机场航站楼的正常运营。 ☐ h、 不停航施工: ☐ i、由于本工程部分施工地点涉及空防安全,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杭州xx机场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91号执行。属不停航施工范围的须编制不停航施工方案。进入敏感区、临界区施工每日退场前须将施工区域必须恢复至民航《飞行区技术标准》要求的平整度及密实度。由此产生的费用请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因此增加费用。 ☐ j、因不停航施工措施(包括隔离围界及配套配件的采购、安装、多次迁移及临时服务车道的隔离、改道;水泵、污水泵用于台风、雨季节时保障控制区机坪排水沟的正常排水及贯通;不适用地区标志、标识标牌及警示柱、隔离墩的设置;管线人工探挖及施工影响区域管线增设镀锌钢套管、砼包封等保护措施;施工机械、人员每日进退场,每日退场前的适航恢复等以及因不停航施工导致的平行作业、倒班、夜间加班、工效降低、窝工、证件办理等)所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因此增加费用。 ☐ k、本项目需组建由 名专业保安组成的保安队伍,并指定其中1名人员为保安队长,负责门卫、巡逻、施工现场看护、隔离区围界看护等工作,并配备岗亭、道闸和相应的保卫措施。委托的安保公司需要经过招标人认可,安保公司与中标人、招标人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并接受招标人管理。由此产生的费用请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因此增加费用。 ☐ m、不停航施工期间不得影响机场正常运营,需考虑噪音、粉尘、异味、防火等因素。由此产生的费用请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因此增加费用。 ☐ n、 8、本次报价均应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最终以人民币办理结算。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名: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市空港城支行 帐号:1202050209904601740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证明)和银行回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等装订于投标文件内,且须额外单独封装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送达。 R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条款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若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年内禁止参与招标人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并由招标管理部门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4、定标前招标人有权派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时选用的投标业绩进行核察,以确认其业绩真实情况,中标候选人必须积极配合业绩核察,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管理部门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无 有,具体要求: 以下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体现最近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最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投标文件中可使用社保证明的复制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印章) 3、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和相应任命文件;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官方网站查询页面或建设行政部门相关名单公告信息; 7、★投标人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体现最近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最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若项目经理已退休但仍可执业的,社保证明可凭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替代。投标文件中可使用社保证明的复制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印章。 8、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类证书; 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 ☐10、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11、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须体现关键信息,如无法体现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12、xx自律承诺书、保密承诺书、投标承诺书。 以上涉及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业绩证明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业绩证明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若投标文件中未附上述资料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料原件送到的,属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资料缺少或无效处理。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R 2020年至2022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R / ☐ 20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R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R电子版文件1份 |
3.7.4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在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文件中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文件包装在一个(或多个)密封袋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资料装订于投标文件内,且须额外单独封装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送达。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杭州xx国际机场内 亚运接站点车位施划项目(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2023 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即开标时间)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1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相应内容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按照后送达先开的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此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公示期限: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在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为3日,公示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0%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限: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R不要求 |
7.7.4 |
签订合同 |
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等予以增加或者减少,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者拒绝任何投标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
10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凡具有《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行为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评标中,发现有投标文件存在《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行为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否决,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项目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材料及时移交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且列入招标人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 2、定标前招标人有权派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时选用的投标业绩进行核查,以确认其业绩真实情况,中标候选人必须积极配合业绩核察,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且列入招标人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中标合同与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签订。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前附表为准。 |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施工地点和技术标准和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施工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1.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公告(补充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公告(补充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所需材料(装订于投标文件内,且须额外单独封装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送达):
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证明)和银行回单复印件;
②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五)。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导致取消中标资格的;
(3)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中标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文件”字样,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1.4 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以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作默认开标结果。
5.1.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随身携带下列资料提交招标人
(1)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亦可);
(2)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或汇款凭证或银行回单(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亦可)。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6 履约保证金
7.6.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条款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7.7.4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等予以增加或者减少,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者拒绝任何投标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偏高,招标人无法接受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经符合性评审投标人少于三个且不具备竞争性的,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布流标公告,重新招标或新一轮的招标公告即表示本项目上一轮招标已流标。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xxx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若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年内禁止参与招标人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地点:招标中心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 签名 |
投标人代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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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标人: 记录人: 监标人: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杭州xx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或传真至 0571-83837612 。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杭州xx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评标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本中标通知书为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本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人名称 |
|
中标人名称 |
|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期限 |
收到本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其他需说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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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0571-83833664特此通知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
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
致: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了贵方招标项目 ,在此我方说明, 请按下表账户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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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开户行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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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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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所在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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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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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所在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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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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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性质 |
基本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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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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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以上信息将仅作为本次招标结束后保证金退还的依据,项目结束后将依据以上信息退还此次招标的保证金,请认真填写,确保保证金顺利退回; ◎如开户行、账号有所变动请及时与我方联系人联系更正。以免造成保证金退还延迟情况; ◎如因上述账户信息有误或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丢失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三)投标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五)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六)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
(七)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八)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评审细则
(一)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审查项所需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文件如存在评审条件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认定,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二)询标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
(3)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三) 报价算术性修正
投标报价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以及投标总价与各清单项目报价合计不一致时,一律以投标函中用文字表示的投标总价为评标价,计算报价分时不作调整。
当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时,评标委员会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必须书面确认修正价格,承诺如中标接受修正价格为合同签约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当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单位少于三家时(不包括三家),应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是否具有竞争性,如果有竞争性,则评标继续进行。
(四)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价格(税后)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具体如下:
评审通过的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通过的次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评审通过的最低投标报价出现多个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并采用同等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当评审通过的次低投标报价出现多个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2、当有效投标文件只有一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是否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询标澄清纪要(若有);
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其他建议。
六、定标
1、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部分,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3、如发生投诉争议等情况时,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且该行为在评标时是无法发现和确认的,招标人可以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招标人对评标、定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
亚运接站点车位施划项目
工程施工合同
2023年8月XX日
甲方(发包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住所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乙方(承包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 工程】施工事宜,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亚运接站点车位施划项目施工
1.2工程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1.3工程内容:施画停车位
1.4承包范围和方式: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按照招标人委托为准,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
1.5工期:本工程暂定自2023年 月 日开工,绝对工期总共为7日,开工日期具体时间以甲方开工令等书面通知为准。前述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停电、停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对施工进度造成的影响,除经甲方签证同意,否则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变更。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相应工期顺延但费用不予补偿。
1.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价格及支付
2.1 本合同签约的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税率为【 】%,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元,税额为人民币【 】元。
2.2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价格形式。
2.3 上述签约合同总价系根据双方确定的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以及综合单价计算后确定的暂定合同价格,具体单价见附件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在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范围内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合同结算总价应根据实际工程量完成情况经第三方审计后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已包括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因市场价格波动、法律和政策调整、临时停电、停水以及停工、窝工等因素引发的全部风险费用、安全施工措施费、必要的加班赶工工作费用以及乙方认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增值税税率变化的,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单价变更为原合同不含增值税总金额与调整后税率计算税额的合计金额。
2.4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申请并将有关竣工结算资料提交甲方。甲方将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工程审计。在完成工程审计并办理工程结算且本工程所涉档案资料由乙方全部移交甲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2.5 工程结算总价的【5】%留作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且质量保修不存在问题后15天内一并无息支付。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4个月。若甲方发现乙方未完全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则甲方有权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扣除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且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2.6 甲方在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一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提前【】日向甲方开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责任。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开户行:【 】
账号:【 】
2.7 如上述账户或开票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的一方应及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将加盖变更方公章的变更信息正本书面通知另一方;如因变更方未及时通知或通知错误导致变更方损失的,该等损失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三、工程变更
3.1 本工程的所有变更事项应以“工程变更联系单”的书面形式由双方进行确认。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工程变更联系单”所列明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若乙方擅自进行变更的,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工程变更费用不予结算,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按原设计要求限期整改,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影响工程质量的,将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2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工程变更费用增减的书面报告和资料,或者对工程变更费用争议部分久拖不决,从而影响工程结算的,甲方将向乙方发出书面函告。发出函告1个月后,乙方仍拒不执行的,视作乙方自动放弃权利的主张,甲方将不予结算工程变更费用或争议部分的费用。
3.3 变更估价原则:【3.3.1 本合同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已有适用工程项目单价的,按已有的单价确定;
3.3.2 本合同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参照方法按下列方式处理:
①某种材料(包括半成品或成品)等级、标准发生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材料的价格之差。
②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3.3.3 本合同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乙方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现行的计价依据和信息价并结合投标报价浮动因素,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甲方审定后执行。
其中,投标报价浮动因素按以下方式约定:
招标工程:乙方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00%
非招标工程:乙方报价浮动率=(1-报价/预算价)*100%
上述两公式中的中标价及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均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
3.3.4 无投标价的材料价按施工当期【《杭州造价信息》(正刊)萧山区、《杭州造价信息》(正刊)市区、《浙江造价信息》】的顺序执行。重新组价的单价若遇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缺项的,可由乙方根据变更工程资料、市场调查等取得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合理的变更项目单价,并经甲方确认后调整。】
3.4 本工程结算由甲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按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最终审定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核减追加费按核减额(包括全过程审计中联系单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的5%计算,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核增部分以核增额为基数,费率为5%,由乙方直接支付审查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尽最大努力清除影响施工现场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4.2 指派【 】,职务:【】作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3 在施工开始前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施工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达不到安全要求或措施不得力的,应当责令乙方整改整顿,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4.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5.2 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3 指派【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项目经理每月常驻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小于【80 】%,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项目经理签署的劳动合同以及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4 乙方负责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乙方人员或设施在施工或非施工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设施损毁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5 乙方应参加竣工验收,并编制工程结算文件、整理项目档案移交甲方。
5.6 乙方应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从进场施工之日起,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影响与周围单位的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7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或损坏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8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风险和费用。
5.9 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定取水、取电点,后续管线敷设由乙方承担并安装表计,日常使用应符合管理部门要求;表计中发生的用水、用电量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节约用水、用电的相关规章制度,如有浪费现象,则按照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5.10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承包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六、工期
6.1 乙方非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竣工或中途无故停工、窝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且乙方须向甲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6.2 因涉及甲方要求的设计或工程量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停气并导致停工【4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或受不可抗力事件(指战争、动乱、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或疫情)影响,工期按照甲方签证确认的日期相应顺延。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
7.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国家相关的最新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组织施工,质量达到一次性合格要求。
7.2 主要施工材料进场应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的,方能用于施工。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3 隐蔽工程开始前应通知甲方到场查看,经甲方签证确认后方能继续施工。
7.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档案移交以及工程结算手续。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瑕疵,乙方应立即负责免费整改到位,整改不另增加工期和费用,因整改导致逾期完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6 工程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保修责任,如甲方发现属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事项,乙方仍应免费维修,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材料供应
8.1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供应的材料,经甲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文明施工
9.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以及附件《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9.3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十、违约责任
10.1 乙方逾期开工、竣工或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签约合同价的【0.1 】‰元作为违约金;如延误工期达到【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本条规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2 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0.1】‰元作为违约金。
10.3 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违约金。
10.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行政处罚),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6 乙方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纠纷影响到本工程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视损害或影响情况处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发生农民工欠薪等特别事件,甲方有权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
10.7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因乙方违约而应向甲方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本合同项下事宜进行招标以及因合同解除而重新进行招标的费用、重新招标的中标价格与本合同价格的差价损失、因工程延误而导致的损失以及甲方为主张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一切成本和支出。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不可抗力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寄送有关官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通知
13.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请求、主张、要求及其他通信均须采用书面形式以中文语言发出,在按以下地址电子邮件或快递(如DHL快递、EMS和顺丰速运)方式发送给有关各方后视为有效发出或做出:
发送至甲方:
电子邮件:【 】
地址:【 】
收件人:【 】
联系电话:【 】
发送至乙方:
电子邮件:【 】
地址:【 】
收件人:【 】
联系电话:【 】
13.2 如任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按照以上方式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上述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
13.3 按照本条款发出的通知,在以下时间视为已被收件方收到:(i) 以电子邮件发出的通知,在发送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已收到;或 (ii) 以快递发出的通知,在发送之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被视为已收到。
13.4 上述地址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
十四、合同组成
14.1 本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询标纪要;(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如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进行解释。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
15.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3: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附件4:保密承诺书
附件5:廉政自律承诺书
附件6:【 】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合同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署页)
甲方: |
乙方: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 |
或 |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附件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装修工程为【 /】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届满后,经甲方确认核实,乙方不存在违约情形以及质量保修不存在问题后15天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1】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进行维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至甲方现场进行维修的,甲方可以自行委托他人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修复部分的质保期自修复完毕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持续抢修直至修复。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由乙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修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与第三方确认后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对责任方的确定产生疑问或争议的,依甲方委托的鉴定机构所出具的独立报告来确定。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在乙方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2.遇下列特殊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或管理单位可以对一定金额(材料安装类5000元,土建类100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进行应急处理,先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7日内支付甲方出具的通知书中确定的金额。
a.紧急抢修事故时,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b.直接影响到工程正常运行或危害人身财产及财产安全时;
3.甲方或工程管理单位认为需召开维保工作协调会时,乙方应当准时参加,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必须当场确定解决方案,乙方对其派出与会人员的签字确认负全部责任,并应当执行会议决定。否则,视作乙方未履行维修义务。
4.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工程维修费用或对第三人赔偿损失的,甲方通知乙方应承担的费用或损失金额,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7日内支付甲方出具的通知书中确定的金额。
5.乙方负责保修的质量,工程保修项目完成后须经甲方或工程管理单位代表验收签字方视为完成相应保修项目。工程保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出现同类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继续维修。对于更换了重要组件或整个设备的较大维修项目,保修日期应从设备更换或大修之日起重新按国家有关最低标准确定。
对同一工程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两次后,再次发生该质量问题的,甲方工程管理部门有权安排自行维修或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产生相关费用包括维修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7日内支付甲方出具的通知书中确定的金额。
6.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盖章,作为本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质保期届满且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完成全部保修工作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附件3: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了保护公民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保障机场安全、有序运行和工程施工安全,保持良好的施工、生活秩序和饮食、环境卫生,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明确双方责任,确保【 】机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及标准,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一、甲方对乙方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的具体内容是:
1、无责任死亡事故和群伤事件。
2、无重大经济责任事故。
3、无空防安全事故。
4、无影响机场运行的不安全事件。
5、无七类重大刑事案件(杀人、绑架、强奸、放火、爆炸、劫持、故意伤害致死)及其它严重、恶性案件。
6、无因未足额、及时发放工资发生劳资纠纷。
7、无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8、无计划外生育。
9、无因上述原因引发无序维权事件。
上述情况的认定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工程合同和本协议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有权监督乙方消除不安全隐患,乙方懈怠或拒绝本协议条款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的,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按时限和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对违反协议行为追究违约责任或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11、甲方联系和协调机场公安机关,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并协助乙方联系机场公安局商定有关工地安全保卫事宜。
12、甲方利用施工例会等定期分析和掌握工程的治安情况,通报当前治安形势,交流工作经验,协助处理相关问题。
13、乙方未按要求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器材,未在限定期限内整改的,甲方有权直接购置并配足,另增加20%的管理费,费用由乙方承担。
14、依据民航行业和标化工地要求,工地及临舍实施封闭管理,进出工地的人员和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甲方协助乙方及时办理相关人员和车辆的施工通行证件。甲方组织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主要是机场运行、空防、不停航施工等方面安全知识),乙方应按行业规范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乙方不履行安全教育培训的,甲方可强制组织有偿培训及其它强制措施。
15、甲方建立由监理、施工、设计单位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网络,组织、协调安全管理工作,审核乙方及相关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督查乙方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视情审查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6、甲方对乙方的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进行统一规划和监管,完成后临时设施场地应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
17、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乙方因建设工程需要,向甲方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甲方应当及时提供。
18、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19、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乙方工程款。
三、乙方的安全、文明权利和义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杭州市机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杭州市机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应用手册》】以及其他安全文明的法律、法规,遵守机场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0、落实施工安全责任,所涉工程依法实行总分包制的,总包单位应对施工安全负总责,以安全责任书的方式确定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乙方应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21、乙方应开展风险管理,结合风险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2、乙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行业作业人员及其资格资质须向甲方备案,并持证上岗。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应当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专家验证,且须经乙方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2.1 基坑与降水工程;
22.2 土方开挖工程;
22.3 模板工程;
22.4 起重吊装工程;
22.5 脚手架工程;
22.6 焊接、切割、爆破、拆除作业工程;
22.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3、乙方不得在机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施放烟花、爆竹、气球等升空物体;建筑生活垃圾定点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不得随意焚烧垃圾等物品制造烟雾;不得饲养动物;不得随意丢弃飘浮物。
2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划要求搭设临时设施,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准使用。但甲方的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其搭设的临时设施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25、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大门应设专职保安实施不间断的监管,并设监控设施。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宜采用硬质材料。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施工区域与机场控制区间应设置硬质围档,并加装防攀爬设施。
26、乙方应做好装修施工阶段成品保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成品保护管理办法,层层签订成品保护责任书,真正落实成品保护现场管理的各项措施。
27、为保障民工合法权益,乙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27.1乙方应当在民工上岗作业之前,与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共同对每位民工进行安全施工、规范用电、消防安全、文明行车、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特殊岗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工作应急预案,对民工的工作、生活进行严格管理,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生活服务。
27.2乙方应当监管下属劳务单位在招录民工时必须与民工班组签订详细书面合同(无下属劳务单位的,乙方直接与下属施工班组签订),就具体的工种、工价、工作量、出勤、签工、质量控制、工期、验收、结算方式、何时支付工资、付款方式等要素进行约定,并且与每位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7.3乙方与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双方就单价、工程量、造价、质量控制、结算方式、工期、验收、何时付款、付款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临时增加的工程量必须以乙方出具的施工联系单作为依据,双方及时签字确认。
27.4乙方要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民工工资款,乙方与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双方就民工工资款专设监管账户,未经乙方同意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无法出账,做到专款专用。乙方对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发放民工工资应当派员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27.5乙方支付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进度款之前,有义务查阅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前期民工工资足额发放的书面材料。
27.6乙方应制定相关约束性制度,落实措施,预防、杜绝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无序维权事件发生。
27.7若民工或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维权,乙方应负相应举证义务。
27.8一旦发生民工无序维权,乙方主要领导应当及时到场,督促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负责人劝离民工,并积极配合甲方相关部门协调处置。
甲方对乙方的上述工作有随时监督检查的权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
(二)空防安全管理
28、必须严格遵守民用航空安全、空防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机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属于机场不停航施工项目或需进入机场控制区施工的项目,其人员和车辆实行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制度。
29、通行证的办理遵从【《杭州市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规定。在申请办理人员通行证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证照及其它相关资料,并进行背景调查,防止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入施工队伍;在申请办理车辆通行证时应当提供车辆、设备的有效证件和检验记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上述通行证由乙方提出申请,报甲方备案,办证费用由乙方自理。
30、进入机场控制区施工的人员和车辆需由甲方派员负责引领并主动接受机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服从机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无通行证者一律不得进入。
31、应当加强通行证的管理,建立管理台帐。通行证仅限持证本人、本车使用,严禁转借、涂改和冒用;持证人员发生调离、辞退、开除等情况的,应及时收回通行证交由甲方报机场公安机关注销;如发生人员和车辆通行证遗失的,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持证车辆重新调配或报废的,应及时将通行证交由甲方申报注销。上述环节因乙方管理不力发生问题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32、距运行中的控制区围界5米内严禁堆放材料、设施和停放车辆、机具。临近控制区一侧施工围栏必须做到符合高度要求,牢固可靠。施工期间,属于机场不停航施工或需进入机场控制区施工的,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加强巡查和管理,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空防安全教育,杜绝施工人员攀爬、翻越、跨越隔离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和向控制区内传递物品等影响机场运行、空防安全的事件。
(三)不停航施工安全管理(仅指进入控制区从事不停航施工项目)
33、不停航施工是指在机场不关闭并按照航班计划接受和放行航空器的情况下,在飞行区、部分航站区内实施工程作业。不停航施工的项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191号令),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有关《不停航施工组织管理方案》进行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3.1在机场有飞行任务期间,禁止在跑道端之外300米以内、跑道中心线两侧60米以内的区域进行任何施工作业。如乙方需在跑道端300米以外、跑道中心线两侧60米以外区域施工的,机具、车辆的高度不得穿透障碍物限制面。除特别批准外,在滑行道、机坪道面边线以外施工的,应当与道(坪)边线保持7.5米加上本机场使用最大机型翼展宽度0.5倍的距离。
33.2实行不停航施工的区域,开挖的明沟和施工材料堆放处,必须根据甲方要求用桔黄色小旗标识以示警告;在低能见度的白天和夜间,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加设红色恒定灯光;材料和临时堆放的施工垃圾应当采取防止被风或飞机尾流吹散的措施。
33.3施工机具须停放在指定安全区域内。机场开放运行期间,必须严格控制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杜绝出现机具、车辆侵入飞行活动区或超越机场净空限制面等情况。
(四)社会治安管理
34、遵守国家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规定,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并纳入甲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体系,配备专职(兼职)综治联络员,负责治安、交通、消防、帮教、计生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力量及各项治安保卫制度,治安联络员名单和有关制度要报甲方和机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备案。
35、进出口大门应设立门卫,人员和车辆凭甲方制发的施工通行证进出,并接受甲方安保人员或机场公安管理人员查验。
36、做好内部的治安防范工作,对重要部位和物资、设备,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组织的治安联防活动。
3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预防“黄、毒、赌”、斗殴、偷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主动接受甲方和机场公安机关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38、认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杜绝各类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9、制定包括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等突发性事件在内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及时报告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处置工作。
40、员工宿舍必须定人定位,不得男女混住,不准留宿身份不明的人员,留客住宿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登记备查,保证生产、生活区的安全。
4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拟居住30天以下的,应及时到机场公安机关申报暂住登记;拟居住30天以上的年满16周岁人员, 应在10天内到机场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
42、负责工程建设期间施工队伍中的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孕情监测,确保无计划外生育的情况发生。
(五)消防安全管理
43、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健全消防安全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员),建立消防应急队伍,并报甲方和机场公安局消防部门备案。
44、 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等各项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并在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设置消防警示标志。
45、施工中使用明火,使用电、气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须经机场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防火监护人、接火盆、配足有效的灭火器材、清理附近的可燃物等。
46、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悉本岗位防火措施、遇险报警、初期扑救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7、自行搭建临时用房应符合防火设计规范,建立、健全员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宿舍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严禁不按规定用火和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六)交通安全管理
48、加强对下属员工、驾驶人员、承运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车辆进出机场和施工场地均应服从交警及其他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49、与承运单位或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实行交通安全检查考核制度,配备交通安全联络员,对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台帐,减少或控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50、确保各类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得使用假牌、假证、无号牌、无行驶证、无保险和带故障、检验不合格的运输车辆。
51、所有运输车辆均应办理施工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和限定速度行驶,不得违反车辆装载规定,严禁沿路抛洒装载物。进入控制区施工车辆应安装并开启黄色警示灯。
52、在施工现场内及进、出口处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53、占用、挖掘道路,跨越道路架设、铺设管线以及大型机械进出机场须提前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和机场公安局交警队同意,并采取防护措施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方可实施。
四、违约责任
54、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是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如有违反,甲方可以追究乙方责任;乙方违约情况严重,或是社会影响恶劣,又或是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重大损失,甲方可解除施工合同且不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补偿、赔偿的责任。
55、乙方在生产施工中一旦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害而未予赔偿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或支付赔偿费用,如甲方的损失超过应付工程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乙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空防安全管理、不停航施工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或交通安全管理条款的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索赔,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该等赔偿责任。
56、乙方未尽本协议应尽义务,致使民工或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无序维权事件发生的,甲方可按争议金额暂扣乙方部分工程款,作为该事件的应急使用款。最终根据该争议仲裁、判决或协商结果,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乙方未尽本协应尽义务,致使民工采取堵路、封门、冲关、静坐、上访、私贴标语、殴打他人、损毁财物、扰乱秩序、绝食、自焚、自杀等方式维权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事件一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万元,在事件中每受伤一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每死亡一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该笔款项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足抵扣部分由乙方及时补足。乙方构成本项违约的事实,以公安部门的接处警记录或实际损害结果的发生为准。
57、乙方确认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罚款或赔偿金标准合理,乙方同意受甲方依据本协议书所制定的具体违约金、罚款或赔偿金标准的约束,乙方确认其已明白无误地了解该等具体的扣罚标准,乙方承担了该等违约金、罚款和/或赔偿金并不免除其应按合同约定予以全面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五、本协议书附于《亚运接站点车位施划项目施工合同 》后,本协议书自甲方、乙方共同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附件4:
保密承诺书
【 】公司(以下简称“贵司”):
鉴于我司与贵司拟订立《亚运接站点车位施划项目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并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贵司在上述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将向我司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贵司合法所有。为对上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我司特就保密事宜向贵司出具以下承诺:
一、保密信息的范围
1.1 本承诺书提及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贵司向我司披露、我司从贵司获得或我司在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过程中知晓的与主合同项目有关或因主合同项目产生的任何贵司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设计资料、机场安防信息、各设备材料技术参数、相互函电、合同内容,以及任何未公布的贵司项目招标信息、技术规格书、材料(设备)备选推荐品牌库信息等,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都作为贵司的保密信息。
1.2 贵司同意我司的保密承诺不适用于下述情形:(1)在贵司向我司根据本承诺书披露信息之前,在没有违法本承诺书的情况下,贵司的保密信息已经为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2)我司能提供书面证据证明我司从贵司收到保密信息前已经从其他途径合法地获知该资料。
二、保密承诺
2.1对于贵司的保密信息,我司应严格予以保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我司为保护其自有商业保密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保密信息。
2.2. 除法律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未经贵司书面同意,我司不得将贵司的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3 除用于履行与贵司的主合同之外,我司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贵司的保密信息,且不复制该等保密信息。我司应仅向为实现主合同目的而需要知悉贵司保密信息的我司员工、中介机构、第三方工作人员披露贵司保密信息并与该等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就贵司的保密信息,我司应要求该等人员承担不低于本承诺书所规定之程度的保密义务。
2.4 一旦我司发现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贵司保密信息的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形,我司应立即通知贵司。我司应与贵司合作,协助贵司重新取得对该等保密信息的控制,并防止他人进一步未经授权而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2.5 我司可以根据法院命令或政府机构的要求对贵司的保密信息做出披露,但须立即书面通知贵司该等命令或要求,以便贵司可以有机会对该等被要求的披露进行抗辩。在任何情况下,我司应保证该等被要求的披露仅限于在法院命令或政府机构所要求的限度和范围内。
三、保密信息的返还及处理
3.1 保密信息属贵司的专有财产。本承诺书并不产生明示的或暗示的权利转让或权利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实用新型和设计专利、注册设计、版权、模板或商标以及前述权利的申请权。任何时候,只要收到贵司的书面要求,我司应立即归还全部与贵司保密信息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含该等贵司保密信息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制件或摘要。
3.2 如果该保密信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我司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销毁并向贵司提供已经完成删除或销毁的有效证明。
四、保密期限
我司的保密义务自我司获知贵司保密信息之日起至该等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五、违约责任
我司如违反本承诺书,贵司有权要求我司立即停止侵权和进一步的对外泄露或滥用,并要求我司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并有权终止贵司与我司双方正在执行的其他合同,而贵司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除此之外,贵司有权扣除【¨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10%;þ合同金额1%】作为违反保密承诺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我司违约行为造成的贵司利益减少,该等利益包括直接利益损失(指销量、利润减少及开发费用损失)与间接利益损失(指无形资产的价值减少)以及贵司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翻译费等费用),我司另行赔偿。贵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对我司的违约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
由于本承诺书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贵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
本承诺书经我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我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
附件5:
廉政承诺书
【 】公司(以下简称“贵司”):
鉴于:贵司与我司拟订立《亚运接站点车位施划项目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并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为了更好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双方订立的合同,维护各自内部正常的管理秩序,防止滋生各种腐败行为,促使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我司特就廉政事宜向贵司出具以下承诺:
廉政承诺
我司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以及行业的廉政建设规定,并组织宣传,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如贵司发现我司及我司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时,有义务提醒并有权利制止,必要时有权向我司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向当地纪律监察部门举报(我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
我司应建立健全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廉政建设管理部门,公布举报电话,严格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我司应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出发,共同促进各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自觉遵守贵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
我司及其工作人员承诺:
不以任何形式,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的,向贵司有关人员或贵司聘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造价咨询、审计、评标专家、顾问等中间机构、第三方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金、礼物、酬金、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或就上述内容作出任何暗示、许诺、允诺;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审图等第三方)有关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金、礼物、酬金、或其它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
不以任何名义为贵司有关人员报销应由贵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报销应由贵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不向贵司有关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施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不为贵司有关人员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施工方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供的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不为贵司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便利条件;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供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便利条件。
违约责任
2.1 我司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我司应按党、政管理权限和党纪、政纪的处罚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2.2 如我司违反本承诺书项下廉洁自律承诺,贵司有权:
2.2.1 立即取消我司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实施资格;
2.2.2 扣除我司在主合同项下【¨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10%;þ合同金额1%】作为违反廉洁自律承诺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贵司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贵司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翻译费等费用)的,我司仍将承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2.2.3 拒绝我司在一定时期内参与贵司其他项目或经营活动的投标、服务。
争议解决
由于本承诺书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贵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其他
本承诺书经我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我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序号 |
名称 |
宽度 |
厚度 |
工程量 |
单价(税后)/m2 |
总价(税后) |
总价(税前) |
税率 |
1 |
通用反光型道路预成型标线 |
15cm |
1.5mm |
250m2 |
元 |
元 |
元 |
|
通用反光型道路预成型标线。道路预成型标线带采用合成橡胶预制成型,具有较好的柔韧性和拉伸强度(对折无裂痕,更不会断裂);表面涂覆有反光玻璃微珠,具有较好夜间反光性;同时,表面采用高性能涂料,具有较好的耐磨性和自洁性;背部自带胶粘结力强、耐候性好的高性能压敏胶;厚度1.5mm。共250平方,预成型标线宽度15CM。施工位置和车位尺寸按招标方要求执行。本合同单价、总价均为综合单价、综合总价,含材料、人工、保险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图纸
本项目无图纸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要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车辆停车位施画项目(下称“该项目”)是为保证亚运接站点车辆有序停放。
二、实施场地
1.4号航站楼高架桥下方约25个停车位,其中11个停车位尺寸为18*3.5米,14个停车位16*3.5米;
2.3号航站楼高架桥下方(8号门外)约24个停车位,每个停车位尺寸约为18*3.5米。
三、设计、施工、材料、安全文明施工等具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停车位线宽为15CM。
2.施画时保证尺寸精确。
3.该项目应尽可能充分考虑安全性、牢固性、美观性、标准化。
4.该项目使用的所有材料需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应选用同类产品中的较为优质的品牌。
5.充分考虑标线粘贴的牢固性。
(二)设备材料要求
-
性质
典型数据
单位
测试方法
PL5000
颜色
黄色
白色
---
---
厚度
1.5
1.5
mm
GB/T 7125
逆反射系数
175
250
cd·lx-1m-2
GB/T24717
耐水性
通过
通过
---
GB/T24717
耐碱性
通过
通过
---
GB/T24717
耐磨性
30
30
mg
GB/T24717
粘结性
16
16
N/25cm
GB/T24717
抗滑值
45
45
BPN
GB/T24717
1.所用材料有质量合格证书。
2.在施工期间内,投标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正,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招标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
3.投标人应对所选用的设备材料的技术满足度和质量负全部责任。当投标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时,招标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
4.施工过程中如涉及需拆除原有材料设备(除需利旧的材料设备外),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其残值及处置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施工要求
1.一般要求
投标人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力争做到“一流的施工管理,一流的工程质量”;同时施工组织实施须遵守机场相关规定要求。
2.施工准备
投标人应在开工前依施工现场情况合理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在服从招标人的安排和总进度计划要求情况下制定施工方案,并按招标人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施工质量
3.1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投标人必须对施工生产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督、检查与控制。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包括事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各单项工程及整个工程项目完工后的事后控制。
(3)依据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等,严格控制施工工序质量以及检验和评定工程项目质量。
3.2现场质量监督
(1)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的检查和监督,并执行招标人发出的指令,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4)招标人有权随时对下述事项发出指示:
1)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将招标人确认不合格的任何材料从现场运走。
2)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必须将不合格的任何工程拆除并重新施工。
(5)如果投标人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未执行上述指示时,则招标人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示,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6)根据招标人的指示,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的工作,在暂时停工期间,投标人应对工程进行必要的保护和安全保障。
3.3施工偏差要求
投标人若产生施工偏差,投标人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规定,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4检验和验收
招标人有权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随时地检查、检验和监督,为合同规定提供的材料进行性能试验。检验工作如果超出了投标人的能力,投标人应安排到第三方(指除招标人、投标人以外的另一方)进行,该第三方必须有检验条件和相应资质。检验工作的任何变化都应征得招标人的书面确认。如果某些试验项目在其他场所进行,投标人应替招标人办理进入现场的手续和亲自陪同。
3.5施工管理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对于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施工等要求。
3.5.2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3.5.3投标人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3.5.4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并自行运至机场区域范围以外,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退场及现场清扫工作需于竣工验收前全部完成。上述相关处置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5.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或、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技术负责人,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如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6主要施工技术要求
3.6.1进出场道路:投标人现场自行调查了解,所有材料不因场内外道路状况、运输线路、运距发生变化而进行调价。
3.6.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现场安保工作需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调遣,费用从各施工单位相关报价中扣除。
3.6.3本次招标的工程需考虑以下问题:
(1)需做好施工单位的车辆进出场及材料推放的管理工作,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
(2)本工程开工时间根据甲方提供施工场地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考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由此造成的费用不做变更。
(3)本次施工区域可能存在部分障碍物需要拆除、移除,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4.施工保护
4.1在工程现场及其周围已由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和在建的建筑产品,投标人在现场施工中应负有保护责任和义务,因工程施工引起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赔偿或修复。
4.2投标人在施工期间,直至竣工验收尚未正式移交之前,应负责对所有材料及现场进行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办理完正式移交为止。若在此过程中发生材料丢失和产品损坏,应承担赔偿和修复。
(四)其他要求
1.施工临设在建设单位指定区域自行搭设,方案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搭建。施工临设用地、材料堆场等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内自行拆除、彻底清理,并恢复原状。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
2.在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机场公司关于工期进度的统一安排。如遇长时间停工等任何突发情况,招标人不予增加相关费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经验予以综合考虑。
3.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开工直至完成后的照管工作,直至招标人全部接管为止。
4.投标人应高度重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作,必须将措施的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书中列明。其措施应符合施工实际情况,并能够同施工程序相结合,落实到各道工序中,从而使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真正起到保障施工区域安全、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及促进安全生产的作用。
5.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好降尘降噪措施,不得影响机场正常运行。
6.本工程拟采用半开放式施工,根据机场场区施工围挡管理规定要求,如有施工需设置施工围挡,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施工组织措施费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7.本工程拆除工作均为保护性拆除,投标人不得暴力拆除,拆除过程中,应做好现有设施的保护工作。如因投标人操作不当,造成现有设施设备破损的,投标人需原样恢复并赔偿损失。
8.施工组织实施须遵招标人相关规定要求。
9.投标人在整个项目的施工阶段,应采用拍照方式记录隐蔽工程及各道工序的施工过程,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影像资料文件;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的记录整个施工全过程(包含实施前中后)的实际状况,所有的隐蔽工程验收及各道工序都须按检验批拍摄留存影像资料文件。
11.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消防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12.招标人有权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对施工方案、施工程序进行调整,投标人不得就调整部分增加任何费用;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保证金;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澄清、修改文件),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
2.本工程计日工单价为: 元/工日。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5.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书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其他补充说明)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注: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必须附此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回单复印件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
致: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了贵方招标项目 ,在此我方说明, 请按下表账户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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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开户行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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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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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所在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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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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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所在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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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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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性质 |
基本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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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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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以上信息将仅作为本次招标结束后保证金退还的依据,项目结束后将依据以上信息退还此次招标的保证金,请认真填写,确保保证金顺利退回; ◎如开户行、账号有所变动请及时与我方联系人联系更正。以免造成保证金退还延迟情况; ◎如因上述账户信息有误或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丢失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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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须包含如下格式:
(1)投标总价封面
(2)工程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仅需提供电子版本,投标人中标后,另提供的投标文件副本三份中需提供书面文档)
(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仅需提供电子版本,投标人中标后,另提供的投标文件副本三份中需提供书面文档)
(1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3)计日工报价表
(1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
(15)主要工日价格表
(16)主要材料价格表
(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六、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不停航施工、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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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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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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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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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管理机构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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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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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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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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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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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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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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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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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
主要内容 |
预计造价(万元) |
已做过的类似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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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资格后审须知
1、投标人必须按本须知要求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澄清。
2、资格后审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格、主要人员、业绩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不通过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
3、企业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等,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资格后审资料目录
表名 |
表号 |
页码 |
备注 |
强制性资格条件——投标人资质、信用要求表 |
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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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信用要求表 |
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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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行为表 |
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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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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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主要类似工程一览表 |
表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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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 |
表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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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
表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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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项目班子成员配备情况表 |
表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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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洁自律承诺书 |
表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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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密承诺书 |
表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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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承诺书 |
表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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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资质、信用要求表
内容 |
要求 |
投标文件位置 |
投标人 |
具备 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 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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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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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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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20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承诺书中承诺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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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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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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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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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相应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后(原件备查);
2、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以满足强制性要求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表2强制性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信用要求表
内容 |
要求 |
投标文件位置 |
项目经理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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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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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20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承诺书中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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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后应附上相应证明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后(原件备查);
2、★附投标人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体现最近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最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若项目经理已退休但仍可执业的,社保证明可凭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替代。投标文件中可使用社保证明的复制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印章。
3、在建项目情况暂以投标人承诺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将进一步核实;
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以满足强制性要求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表3履约行为表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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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无被责令停业 (时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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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被限制投标 (时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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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时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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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若隐瞒不报,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表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申请人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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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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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1、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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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1、等级: 2、证书号: 3、发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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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1、证书号: 2、发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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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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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职工总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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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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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1、姓名: 2、职务: 3、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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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1、姓名: 2、职务: 3、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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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地址: 2、联系人: 3、电话: 4、邮编: 5、电挂: 6、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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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1、名称: 2、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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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施工单位(个数、专业、年完成工作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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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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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投标人主要类似工程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发包人 |
合同金额 (万元) |
竣工日期 |
业主项目经理及联系方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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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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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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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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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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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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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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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应如实填写投标人业绩情况,附符合评分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表6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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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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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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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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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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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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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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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及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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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及职务(所在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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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工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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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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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符合评分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表7拟派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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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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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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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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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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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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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及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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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及职务(所在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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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工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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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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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等复印件
表8主要项目班子成员配备情况表
姓名 |
本工程 拟派岗位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学历 |
专业 年限 |
现任职务职称 |
安排上岗起止时间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到位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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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
表9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廉洁自律承诺书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我单位响应贵公司项目招标要求,参加项目投标。在投标过程中及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贵司招标文件要求,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一、不以任何形式,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的,向贵公司有关人员或贵公司聘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审计、评标专家、顾问等中介机构、第三方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金、礼物、酬金、或其它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或就上述内容作出任何暗示、许诺、允诺;
二、不以任何名义为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报销应由贵公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便利条件;
六、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七、若发现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有故意设置障碍或推诿刁难我方人员参与正常投标项目建设活动以索要好处等行为,我单位将及时向贵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71-86661113。
八、如违反上述廉洁自律承诺,贵公司有权:
((1)) 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实施资格;
((2)) 扣除我方向贵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10%作为违反廉洁自律承诺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公司损失的,我单位仍将承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3)) 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贵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或其它经营活动;
((4)) 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承诺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或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表10保密承诺书
鉴于我方愿成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公司”))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候选人,为机场公司提供【】项目的服务。在上述业务来往过程中,机场公司可能向我方提供经营、业务、服务等有关的文件、资料、软件等信息,为维护机场公司的利益,我方就保密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1.商业秘密
1.1商业秘密是指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一切专有、不对外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经营信息((发展规划、运营状况、客户资源、货源情报、投融资计划、开发计划、标书等));
((2))管理信息((管理方法、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合同管理、纠纷管理等));
((3))产品及技术信息((设计及图纸、样品及服务、技术方案、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计算机程序等));
((4))财务信息((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成本核算等));
((5))我方单独或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和我方共同为机场公司开发、设计、生产的产品、资料及相关信息;
((6))其他机场公司未对外公开的有关营运、计划、航班数据、标准、开发、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控制和租赁的资料和数据等信息以及对供应商的管理文件。
1.2、机场公司向我方披露商业秘密可以通过数据、文字及记载这些内容的文件、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录音等视听形式体现,或者是通过参观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开发的设备、运营程序而眼见的。我方一旦接触商业秘密,应立即采取保密措施。除非机场公司书面同意解禁该秘密,机场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为永久。
1.3、对于上述提及的商业秘密,不能仅因为公开发表的文章或资讯中包含其内容,就认为是可对外公开的特殊情况。
1.4、以下资料不属于本承诺所指的商业秘密:
((1))我方从机场公司拟获悉之前已持有的我方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机场公司有关资料(但通过其它违约或侵权行为而获得的资料除外);
((2))已经公开或已成为常识性的资料,且该等公开并非因违反本承诺所致。
2、我方承诺将严格保密,维护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的利益。在未获得机场公司同意前,我方不得复印或以其他形式复制任何商业秘密,或者从任何由机场公司设计的装置上窃取任何商业秘密。我方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不在任何场所使用商业秘密。我方承诺只有在在履行机场公司合约时才有权使用该等商业秘密,并只向为履行机场公司合约需要了解的员工披露相关商业秘密,并促使员工自接触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之日起,即能清楚地了解并自觉遵守其应尽的保密责任。若我方员工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本承诺所述的保密责任,则视为违反了本承诺。
3、当合同履行完毕、合同终止或经机场公司要求,我方应立即返还或根据机场公司书面要求销毁所有含有商业秘密或我方在接触商业秘密后而产生的资料,以及由我方持有的任何复制品。
4、无论在双方签订任何商务合同之前、存续期间及以后,我方均当遵守法律和本承诺约定,严格保守机场公司的商业秘密。未经机场公司同意,不得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的以下方式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或以任何理由、任何目的非法侵犯机场公司的商业秘密:
((1))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2))为机场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
((3))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系统、电子邮箱、论坛等计算机网络系统上传递、转发、抄送、发布、谈论和传播商业秘密;
((4))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向亲属、朋友以及与工作无关人员泄露商业秘密,或在公共场所谈论商业秘密;
((5))擅自将属于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携带、传递、寄运出机场公司办公场所或国((境))外。
((6))未经机场公司同意就以任何方式私自保存、截留含有机场公司商业秘密的任何形式资料、文件和物品的复印件、复制品、副本。
((7))将含有机场公司商业秘密的产品、技术或其他资料、信息向第三人销售、使用或以任何方式提供。
5、我方依法根据司法机关、侦查机关、或政府机构的合法指令而透露有关资料不属于违反保密义务。此情况之下,我方必须在透露之前通知机场公司,使机场公司有机会采取合法措施进行答辩与解释;并且我方应只得透露法律上要求透露的部分机密资料。
6、我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有权要求我方立即停止侵权和进一步的对外泄露或滥用,并要求我方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并有权终止甲乙双方正在执行的其他合同,而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我方已理解和承认,任何违反本承诺的对外泄露或擅自使用商业秘密,将对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系统造成很难估计的、无法弥补的损害。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因我方侵权行为造成的机场公司利益减少,该等利益包括直接利益损失((指销量、利润减少及开发费用损失))与间接利益损失((指无形资产的价值减少));((2))因我方侵权行为导致机场公司调查、维权等所花费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通费、公证费、鉴定费、通讯费、律师费等))。
8、违约责任
8.1因我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造成机场公司的一切损失,我方应当全部予以赔偿。
8.2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下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赔偿损失外,还应依据合同向机场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9、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履行本承诺书发生争议,则双方均有权向机场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传真: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表11投标承诺书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我公司拟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承诺我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我方存在以上虚假承诺的,招标人有权依法取消其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