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招商信诺资管-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园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第三期)的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 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信诺资管”)发行的招商信诺资管-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园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第三期)(以下简称“投资计划”),并签订《招商信诺资管-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园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以下简称“《受托合同》”)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 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 交易概述
招商信诺资管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为公司配置其发行管
理的投资计划,拟满 3 年时行权,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受托管理费率为 19.8BP/年, 且基础资产不涉及关联方,关联交易金额以受托管理费计算,预计为 118.8 万元,属资金运用类一般关联交易。
2.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投资计划为招商信诺资管发行管理的债权投资计划,融资人为郑州金安高科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融资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因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园项目建设产生的金融机构借款。
二、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招商信诺资管为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招商信诺资管构成公司关联方。
2.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名称: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3)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4)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
本投资计划的管理费率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按照同类产品比较法和可比非受控法进行定价。
2. 定价依据
同类产品比较法:该投资计划综合考虑近期可比债权计划产品、公开债产品的关键要素,结合该投资计划特性、客户实际融资需求、市场竞争等因素确定管理费率。
可比非受控法:该投资计划对内外部投资人收取的管理费率及费率结构一致,并在法律文本中载明管理费率,由投资人自行决策。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交易价格
该投资计划的受托管理费率为 19.8BP/年,公司投资金额人民币 2 亿元,投资期限预计为 3 年,受托管理费预计为
118.8 万元。
2. 交易结算方式
根据《受托合同》约定,该投资计划管理费按日计提,于投资计划分配日支付。在每次投资计划收益分配、清算分配及担保权益分配时,受托人按债权投资计划资金余额以及投资计划管理费计算期的实际天数计算当期应付投资计划管理费金额,按本合同约定在每期投资计划收益分配、清算分配及担保权益分配时由受托人直接从投资计划财产中扣
除。
3. 交易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和履行期限
协议在签署完《受托合同》等相关文件后生效,具体生
效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
履行期限预计为 3 年。投资满 3 年时,公司有权选择退
出。
五、 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公司委托招商信诺资管进行保险投资资产的资金运用。
招商信诺资管根据《委托投资管理合同》、投资指引和我公司的投资理念和目标,自主进行委托资产管理项下的资产战术配置、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制定具体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策略,进行投资交易和其他委托投资相关工作。
本次投资由招商信诺资管金融产品投资部门发起,于 5
月 18 日经相关投资决策流程审批通过。
六、 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资金部反映。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