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报告书》(草案) 指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持续监管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1 年修订)》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词汇 ROI 指 投资回报率(Return On Investment) MCN 指...
股票代码:300280 股票简称:紫天科技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项目 | 交易对方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xxx |
xx | |
募集配套资金 | 新余八重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剑君科技有限公司 | |
海南铂欣科技有限公司 | |
海南紫荆科技有限公司 |
二〇二二 年 六 月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紫天科技”)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本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如有)。
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预案内容以及与本预案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预案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声明与承诺如下:
已向紫天科技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 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扫描 件均与原件一致,且该等信息和文件所附之印章和签字均为真实,该等文件的签 署人已获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等文件。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 关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将及时向紫天科技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 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承诺人不得转让在紫天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紫天科技董事会,由董事会代 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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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词汇 | ||
紫天科技/本公司/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 | 指 |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x常投资 | 指 | 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指 | 紫天科技实际控制人xx、xxx |
南通锻压 | 指 |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八重科技 | 指 | 新余八重科技有限公司 |
剑君科技 | 指 | 海南剑君科技有限公司 |
铂欣科技 | 指 | 海南铂欣科技有限公司 |
紫荆科技 | 指 | 海南紫荆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 指 | 深圳豌豆尖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
豌豆尖尖 | 指 | 深圳豌豆尖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对方 | 指 | xxx、xx |
x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 | 指 |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 对方持有的豌豆尖尖 100%股权的行为 |
定价基准日 | 指 | 紫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交割日 | 指 | 标的资产将其股份登记至紫天科技名下,即标的资产将紫天科 技登记至股东名册之日 |
过渡期 | 指 |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 |
报告期 | 指 |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 |
《专项审核报告》 | 指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标的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盈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 告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xxx及xx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指 |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xxx及xx之发行股份 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预案、本预案 | 指 |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
预案摘要、本预案摘要 |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重组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 | 指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重组报告书》(草案) | 指 |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持续监管办法》 | 指 |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
《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2021 年修订)》 |
《创业板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专业词汇 | ||
ROI | 指 | 投资回报率(Return On Investment) |
MCN | 指 | Multi-Channel Network,专业培养和扶持网红达人的经纪公司 或者机构 |
x预案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预案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截至本预案摘要出具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摘要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最终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本次交易方案具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x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xxx、xx合计持有的深圳豌豆尖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的股份、现金支付比例和支付数量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事项将在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各方协商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约定,并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上市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xx和xxx控制的八重科技、剑君科技、铂欣科技及紫荆科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收购的现金对价(如涉及)、标的公司项目建设投资、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履行及实施。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上市公司将自筹解决。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将以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经由交易各方协商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定价情况等将在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中进行披露,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截至本预案摘要出具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结合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标的资产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最近 36 个月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且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xxx、xx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预计将超过 5%。根据《创业板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xxx、xx为公司的潜在关联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所发行股份的认购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xx和xxx控制的八重科技、剑君科技、铂欣科技及紫荆科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x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x次发行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股份,发行对象为豌豆尖尖全体股东xxx、xx。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确
定为 17.6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上述发行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因此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发行股份的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股票发行价格,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自愿放弃。最终向交易对方股份支付数量以及现金支付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予以披露。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交易对方出具的《交易对方声明及承诺函》,交易对方xx和xxx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承诺如下:
1、xx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紫天科技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xxx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紫天科技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限届满后,如承诺人未能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全部补偿义务,则锁定期限顺延至全部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限售期内,承诺人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紫天科技实施分配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所派生的股份,同样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对标的股份锁定承诺进行调整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调整。
过渡期为自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标的公司在过渡期的损益及数额应由交易各方认可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标的资产交割后,对标的资产过渡期内的损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情况进行审计确认,并出具标的公司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内,标的资产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由公司全部享有,标的资产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减少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在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计算过渡期损益的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 15日之后,则计算过渡期损益的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x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x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上市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xx和xxx控制的八重科技、剑君科技、铂欣科技及紫荆科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重组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17.68 元/股,不低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x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在配套融资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x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以现金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取得的公司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发行对象应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x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收购的现金对价(如涉及)、标的公司项目建设投资、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获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前述募集资金用途的,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补足。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本次交易进展情况等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及其用途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交易对方xxx、xx同意对豌豆尖尖2022-2024 年业绩作出承诺,具体业绩承诺及补偿等事项,由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届时将对业绩承诺金额、补偿方式等进行明确。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互联网营销广告业务和楼宇电梯广告业务,标的资产的加入,能使公司在帮助广告主快速了解移动流量平台投放价值的同时,助其构建更加高效、细致的营销方案体系;对广告效果进行有效评估同时,助其优化广告内容,使得营销方案高质量落地;从而全面提升广告主预算 ROI,帮助广告主在充满不确定性的未来快速发展。因此标的资产业务可视为公司现有互联网广告业务的丰富和延伸,能大幅提升公司对广告主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加客户粘性。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以及交易前后的股权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对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详细分析,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将在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并于重组报告书(草案)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社会公众不包括:(1)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社会公众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不少于 25%,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存在《创业板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及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本次交易已经豌豆尖尖股东会审议通过。
x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3、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4、中国证监会履行本次交易的发行注册程序。
上述程序能否履行完毕以及履行完毕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在上述程序履行完毕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交易。
序 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内容 |
1 | 上市公司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 1、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 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 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内容 |
2 | 关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 | 截至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及承诺人之关联方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xx、xxx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 |
3 | 关于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 | 1、承诺人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2、承诺人不存在:(1)最近三十六个月xx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2)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3)最近三十六个月xx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承诺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4、承诺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2)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紫天科技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自主经营管理。 6、紫天科技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7、紫天科技不存在最近三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8、紫天科技最近三年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 9、紫天科技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10、紫天科技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不一致。 11、承诺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 |
4 | 关于募集配 套资金用途 | 1、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 |
序 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内容 |
的承诺 | 2、本次募集资金不会用于买入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 务的公司。 | ||
5 | 关于不存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 管 》 【(2022) 23 号】第 13条情形之承 诺 | 1、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2、承诺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3、承诺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6 | 关于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 x公司不存在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所述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 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 |
7 | 其他承诺 | 1、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承诺人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所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2、承诺人承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紫天科技不符合股票 上市的条件。 |
序 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内容 |
3、承诺人承诺本次交易已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完备的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程序,本次交易具备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5、承诺人同意,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紫天科技股东产生的损失,由承诺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
8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 意见 | 承诺人同意本次交易,并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需要回避表决的除外)。 |
9 | 关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及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xx、xxx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 |
10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在作为紫天科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合资或合伙经营、持有其他公司企业的股权或投资人权益)从事、参与、协助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从事、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紫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营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2、在作为紫天科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承诺人及其关联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紫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主营业务将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人应立即通知紫天科技并应促成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紫天科技,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紫天科技 及其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 |
11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在作为紫天科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紫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不会利用自身作为紫天科技股东之地位谋求与紫天科技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紫天科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与紫天科技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得损害紫天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2、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紫天科技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章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紫天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 |
序 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内容 |
人不得利用紫天科技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损 | |||
害紫天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 |||
3、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 | |||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 | |||
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 | |||
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审议涉及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 | |||
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 |||
上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 | |||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 |||
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 | |||
会在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 |||
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 | |||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 | |||
系,该等体系独立于承诺人;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 | |||
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 | |||
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 | |||
事任免决定。 | |||
3、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 | |||
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 | |||
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 |||
4、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 | |||
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 |||
保证上市公司在银行独立开户,不与承诺人控制的其他 | |||
12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 使用。 | |
5、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具有建立健全的股份公司 | |||
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保证上市 | |||
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 | |||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 |||
6、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 | |||
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 | |||
经营的能力。 |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 | |||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 | |||
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保持公司在业务、资产、财 | |||
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承诺人将确保紫天科 | |||
技仍将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 | |||
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 | |||
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 |||
业。 |
序 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内容 |
1、最近十二个月,承诺人及关联方不存在以借款、代 | |||
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紫天科技资金的情 | |||
形。 | |||
13 | 关于资金占 用的承诺 |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杜绝 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 | |
不得要求紫天科技及其下属企业向承诺人、承诺人控制 | |||
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资金 | |||
支持。 | |||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 | |||
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 | |||
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 |||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所提供之信息和 | |||
文件的所有复印件、扫描件均与原件一致,且该等信息 | |||
和文件所附之印章和签字均为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 | |||
已获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等文件。承诺人保证,为 | |||
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 |||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 | |||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 |||
责任。 | |||
2、承诺人将及时向紫天科技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 |||
14 | 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 |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 | |||
前,承诺人不得转让在紫天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 |||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 |||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紫天科技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 | |||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 | |||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 |||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 |||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 |||
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 | |||
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 |||
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 | |||
者赔偿安排。 | |||
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若承诺人拟减 | |||
15 | 关于依法减持的承诺 | 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如有),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操作。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 | |
投资者赔偿安排。 |
序 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内容 |
关于不存在 | |||
《上市公司 | |||
监管指引第 | 1、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 ||
7 号—上市 |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 ||
公司重大资 | 2、承诺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 ||
16 | 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 | 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 |
易 监 管 》 | 3、承诺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 ||
【(2022)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 | ||
23 号】第 13 |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条情形之承 | |||
诺 | |||
1、本承诺函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 |||
17 | 其他承诺 | 2、承诺人同意,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紫天科技 及其股东产生的损失,由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 | |
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 | |||
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 | |||
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 |||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所提供之信息和 | |||
文件的所有复印件、扫描件均与原件一致,该等信息和 | |||
文件所附之印章和签字均为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 | |||
获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等文件。承诺人保证,为本 | |||
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 |||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 | |||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 |||
责任。 | |||
关于提供信 | 2、承诺人将及时向紫天科技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 ||
18 | 上市公司全体 董监高 | 息真实性、 准确性、完 |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 |
整性的承诺 | 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 |||
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 |||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 | |||
前,承诺人不得转让在紫天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 |||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 |||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紫天科技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 | |||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 | |||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 |||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 |||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 |||
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 |
序 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内容 |
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 |||
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 | |||
者赔偿安排。 | |||
1、承诺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 | |||
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 |||
2、承诺人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 |||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 |||
19 |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规承诺 |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3、承诺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等处罚情形。 | |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 |||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 | |||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 |||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
20 | 关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xx、xxx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 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 |
关于未泄露 | |||
21 | 内幕信息及 未进行内幕 | 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 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 |
交易的承诺 | |||
关于不存在 | |||
《上市公司 | |||
监管指引第 | 1、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 ||
7 号—上市 | 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 ||
公司重大资 | 2、承诺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 ||
22 | 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 | 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 |
易 监 管 》 | 3、承诺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 ||
【(2022)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 | ||
23 号】第 13 |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条情形之承 | |||
诺 | |||
23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期间不减持的承诺 | 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若本人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如有),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人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 |
24 | 其他承诺 | 1、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2、承诺人同意,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紫天科技 |
序 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内容 |
及其股东产生的损失,由承诺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序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内容 |
1、承诺人已向紫天科技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 | |||
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 | |||
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 | |||
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 |||
承诺人保证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 | |||
扫描件均与原件一致,且该等信息和文件所附之 | |||
印章和签字均为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获合 | |||
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等文件。承诺人保证,为 | |||
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准 | |||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 | |||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 |||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2、承诺人将及时向紫天科技提供本次交易相关 | |||
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 |||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 |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 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 ||
1 | 性、准确性、完整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性的承诺 |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 | ||
交易对方 | 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 ||
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承诺人不得转让在紫天科 | |||
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 | |||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 | |||
提交紫天科技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 | |||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 |||
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 | |||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 | |||
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 |||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 |||
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 | |||
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 |||
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 | |||
偿安排。 | |||
1、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 |||
2 | 关于无违法违规的承诺 |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 |
行政处罚案件,最近五年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 |
序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内容 |
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 |||
2、承诺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 | |||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 | |||
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 | |||
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 | |||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 | |||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
3 | 关于未泄露内幕信 息及未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 | 承诺人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 |
关于不存在《上市 | 1、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 ||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 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 ||
号—上市公司重大 | 2、承诺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 | ||
4 |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 |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 |
【(2022)23 号】 | 3、承诺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
第 13 条情形之承 |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 ||
诺 | 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1. 承诺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获得的紫天 | |||
科技股份自标的股份发行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 |||
转让。36 个月锁定期限届满后,如承诺人未能 | |||
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 | |||
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全部补偿义 | |||
务,则锁定期限顺延至全部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 | |||
5 |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xx) | 日止。 2. 限售期内,承诺人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紫天科技实施分配股利、资 | |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所派生的股份, | |||
同样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 |||
3.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 | |||
要求对标的股份锁定承诺进行调整的,上述股份 | |||
锁定承诺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 | |||
要求进行调整。 | |||
1、承诺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获得的紫天 | |||
科技股份自标的股份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 |||
转让。12 个月锁定期限届满后,如承诺人未能 | |||
6 |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xxx) | 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全部补偿义 务,则锁定期限顺延至全部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 | |
日止。 | |||
2、限售期内,承诺人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 | |||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紫天科技实施分配股利、资 |
序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内容 |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所派生的股份, | |||
同样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 |||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 | |||
要求对标的股份锁定承诺进行调整的,上述股份 | |||
锁定承诺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 | |||
要求进行调整。 | |||
1、承诺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以及完全民事 | |||
行为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 |||
规定的不得成为豌豆尖尖或上市公司股东的情 | |||
形;承诺人具有成为豌豆尖尖及上市公司股东的 | |||
适格资格。 | |||
2、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所持有的拟交易 | |||
资产为合法有效取得;承诺人为取得豌豆尖尖股 | |||
权,已经依照其章程等内部规定以及主管机关的 | |||
外部要求,履行了所有必需的内、外部审批、备 | |||
案等手续;承诺人已履行了全额出资义务,对豌 | |||
豆尖尖的历次出资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 | |||
资金,出资来源真实、合法,不存在虚假出资、 | |||
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 | |||
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 |||
3、承诺人持有的豌豆尖尖的股权为实际合法拥 | |||
有,不存在代他方持有或委托他方持有或信托持 | |||
股的情形,不存在权利质押、担保、查封、冻结 | |||
7 | 关于拟注入资产权属清晰完整的承诺 | 等权利限制或禁止转让或存在受任何他方追索的可能,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 大争议或任何妨碍转移的其他情况,不存在应披 | |
露而未披露的负债、担保或其他形式的纠纷等影 | |||
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或对紫天科技带 | |||
来负面影响的事项。同时,承诺人保证持有的豌 | |||
豆尖尖股权将维持该等状态直至变更登记到紫 | |||
天科技名下,并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拟交 | |||
易资产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或其他实 | |||
质性障碍。 | |||
4、承诺人合法持有豌豆尖尖股权,并对该等股 | |||
权享有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 |||
承诺人以其持有的豌豆尖尖股权认购上市公司 | |||
发行的股份,不会违反豌豆尖尖的公司章程,亦 | |||
不会违反任何承诺人此前签署的任何协议、承 | |||
诺、保证或类似安排,或与该等协议、承诺、保 | |||
证或类似安排相抵触;该等股权能够依照与上市 | |||
公司的约定办理完毕股权过户及其他相关权属 | |||
转移手续,该等手续的完成不存在法律障碍。 | |||
5、承诺人保证,豌豆尖尖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 |
序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内容 |
续的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豌豆尖尖所产生的收 | |||
入、成本、费用等据以计算营业业绩的财务指标, | |||
以及记录有该等财务指标的报表、合同、单据、 | |||
票据等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通过 | |||
虚假交易、不正当关联交易等方式粉饰业绩及财 | |||
务造假的情形。 | |||
6、承诺人保证,豌豆尖尖资产完整、业务、财 务、人员、机构独立,豌豆尖尖与股东之间不存 | |||
在代付费用、代偿债务的情形,不存在未披露的 | |||
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 碍、瑕疵或潜在纠纷。 | |||
7、承诺人在将所持豌豆尖尖股权变更登记至紫 天科技名下前,承诺人保证豌豆尖尖保持正常、 | |||
有序、合法经营状态,保证豌豆尖尖不进行与正 | |||
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增加重 | |||
大债务之行为,保证豌豆尖尖不进行非法转移、 | |||
隐匿资产及业务的行为。如确有需要进行与前述 | |||
事项相关的行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 | |||
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须经过紫天科技书面同意后 | |||
方可实施。 | |||
8、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完成后,如豌 豆尖尖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前发生的事项导致的补缴税款或滞纳金、承担未披露 | |||
的负债、担保或其他或有事项而遭受损失,由承 | |||
诺人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持股比例向紫天科 | |||
技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 |||
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目 前与紫天科技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承诺 | |||
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目前与豌豆 | |||
尖尖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 |||
2、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作为紫天科技股东期间, 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
单独经营、合资或合伙经营、持有其他公司企业 | |||
8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的股权或投资人权益)从事、参与、协助他人或 以他人名义从事、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紫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营业务有直 | |
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不得在与紫天科技及 | |||
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存在相同或类似主营业 | |||
务的公司企业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 | |||
3、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作为紫天科技股东期间, 如承诺人及其关联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紫天科 | |||
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主营业务将发生或 | |||
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人应立即通知紫天科 |
序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内容 |
技并应促成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紫天科技,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紫天科技及其股东 利益不受损害。 | |||
9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1、在作为紫天科技股东期间,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紫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不会利用自身作为紫天科技股东之地位谋求与紫天科技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紫天科技股东之地位谋求与紫天科技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得损害紫天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2、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紫天科技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章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紫天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人不得利用紫天科技的股东地位,损害紫天科技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利益。 | |
10 | 关于资金占用的承诺 | 1、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紫天科技及其下属企业向承诺人、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资金支持。 2、承诺人自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至紫天科技名下之日(即标的资产经办理完结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至紫天科技名下)止的期间内,不存在占用豌豆尖尖资金情形,不进行其他影响豌豆尖尖独立性、完整性、合规性的行为。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不会以代垫费用或其他支出、直接或间接借款、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占用豌豆尖尖的资金,避免与豌豆尖尖发生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资金往来行为。 | |
11 | 关于与相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与紫天科技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 |
12 | 交易标的 | 关于无违法违规的承诺 | 1、承诺人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承诺人近五年来在其生产 经营中完全遵守工商、税务、土地、环保、社保 |
序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内容 |
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承诺人及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3、承诺人及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
13 | 关于豌豆尖尖股权及资产权属的承诺 | 1、承诺人股权权属清晰、合法、完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承诺人股东未接受任何他方委托或委托他方持有承诺人股权,亦未在该等股权之上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优先权或其他限制性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任何现实或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国家司法、行政等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托管、扣押或执行等强制措施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与该等股权权属相关的未决或潜在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2、承诺人资产完整,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资产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3、承诺人将不从事任何非正常的可能导致豌豆 尖尖价值减损的行为。 | |
14 | 关于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扫描件均与原件一致,该等信息和文件所附之印章和签字均为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获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等文件。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承诺人将及时向紫天科技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 |
序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内容 |
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15 | 关于未泄露内幕信息及未进行内幕交 易的承诺 | 承诺人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 |
16 |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2022)23 号】 第 13 条情形之承诺 | 1、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2、承诺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3、承诺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则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使投资者及时、公平的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上市公司将聘请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市公司拟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本次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重组办法》、
《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需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发布召开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有关规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将提请关联方回避表决相关议案,从而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xx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紫天科技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xxx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紫天科技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以现金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发行对象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最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待本次标的公司的审计与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分析,存在摊薄当期每股收益情形的,将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要求相关承诺主体出具承诺并将该等事项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披露该等相关事项。
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重组出具的原则性意见如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并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需要回避表决的除外)。”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若承诺人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如有),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若本人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如有),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6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
2022 年 6 月 20 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经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开市起复牌。上市公司股票复牌后,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截至本预案摘要出具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摘要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预案摘要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预案摘要的其他内容和与本预案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迫取消或需要重新进行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内幕交易的风险。公司股票在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剔除同期创业板综指(000000.XX)大盘因素影响和同期 CSSW 传媒 (000000.XX)行业板块因素影响,累计涨幅超过 20%。虽然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上市公司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2、无法按期发出股东大会通知风险。公司在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 个月内需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存在 6 个月内无法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从而导致取消本次重组的风险。
3、市场环境变化或方案调整导致交易终止的风险。本次交易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或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各自诉求,交易各方可能不断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
上述情形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暂停、中止或取消,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做出相应判断。
x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尚需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3、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4、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如适用)。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授权、审批和备案程序前,不得实施。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授权、审批或备案、以及最终取得授权、审批或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截至本预案摘要出具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如涉及)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相关数据应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为准。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最终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差异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摘要出具之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作价尚未确定。本预案摘要所披露的方案仅为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本次交易最终方案将在上市公司披露的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因此,本次交易仍存在对方案进行调整的风险。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准确的定量分析。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豌豆尖尖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虽可能增加,但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也将增加,从而可能导致公司 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详细分析,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 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上市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xx和xxx控制的八重科技、剑君科技、铂欣科技及紫荆科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受股票市场波动的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存在着未足额募集乃至募集失败的风险,可能影响到项目的正常实施;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足额募集或募集失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来解决资金需求,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因此,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实施风险。
x次交易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将产生商誉减值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不存在严格的行业壁垒和资质要求,进入门槛相对较低,行业中存在大量的中小型企业,且呈现出新服务模式和新创业者不断涌现的态势。随着电子商务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品牌方对电子商务服务商的管理和运营能力的要求将逐步提升,各类新兴技术的发展也将不断产生新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和服务模式,若标的公司不能持续把握市场和行业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市场策略,紧跟消费者需求变化,在产品品类、质量、品牌及运营和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提升竞争力,则存在竞争优势减弱、经营业绩下滑等风险。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和网购狂欢节影响力的持续提升,“双十一”、“双十二”、“618”等电商节日对消费者的日常消费习惯产生了重大影响。若标的公司未能有效把握各大电商节日的促销活动带来的销售机会,或者针对电商节日制定的品牌运营方案实施不当,则可能错过业绩提升良机,对标的公司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最主要的成本为人力成本和租金成本。员工工资和租金价格的上涨 会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调整,上述 成本的上涨从长远看是一个大趋势。若未来人力成本和租金成本持续上涨, 则 会对标的公司的成本控制带来较大的挑战,若标的公司无法转移成本上涨的影响,则将会对标的公司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电商行业的人才需要在平台运营、营销推广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且具有较强的数据挖掘与分析能力。经过多年的培养和发展,标的公司已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策划、运营、推广经验和自主研发能力的团队,这使标的公司在快速变化、高速发展的电子商务行业中具备一定的优势,但也带来了不稳定因素。随着电商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内公司对优秀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也日益xx,如果这些人才流失,或随着标的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扩展,标的公司无法培养、招聘足够的电子商务运营人才,将会对标的公司日常经营及规划产生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作为品牌方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为各知名品牌方提供全网各渠道电子商务服务。标的公司的发展前景有赖于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以及电子商务零售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如果未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下降或消费意愿下降、购买力下滑,将导致对生活消费品需求的波动,影响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标的公司主要为品牌方客户提供电商销售综合运营服务,与品牌方建立并保持合作关系对标的公司业务发展起着重要作用。随着电子商务在社会消费品零售当中的地位逐步提升,不排除品牌方客户进入或扩大线上渠道自主经营的比重、或者发展新的电子商务服务商的可能性,从而产生标的公司的既有品牌方客户不再与其维持业务合作关系的风险。如果标的公司未能及时拓展新的合作品牌方客户,则标的公司将面临品牌方客户流失风险,继而导致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x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将纳入上市公司管理及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人员等将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也将面临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包括组织设置、内部控制和人才引进等方面。虽然上市公司已经就后续的整合做好充分的安排,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通过整合保证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控制力并保持标的资产原有竞争优势、充分发挥并购整合的效应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x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公司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尽管该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可以较大程度地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但如果未来标的资产在被上市公司控股后因市场竞争、整合效应未如期实现等原因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可能会出现标的资产无法完成承诺业绩的情况,进而影响到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规模。
目前国内疫情虽然已经整体受到控制,但仍存在很大不确定因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了关于延迟复工、限制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措施。虽然标的所处行业受疫情影响有限,但若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短期内不能得到控制,可能会对整体经济环境及标的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股票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到宏观经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股票交易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公司本次交易需经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批准及同意注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背景
1、互联网广告市场迅速增长
疫情加速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已成为拉动经济恢复增长的重要引擎数字化,正成为全社会应对未来不确定性的重要抓手。2020 年全球用户在移动设备的投 入时长不断增加,促使广告投放预算增长,AppAnnie 数据显示,新冠疫情全球 大流行期间,每个用户平均每天的使用时长达到 4 小时 20 分钟的新高,与 2019 年相比增长了 20%,相当于占到了用户日常生活 25%以上的时间。AppAnnie 指出,2020 年移动广告逆势而上,尽管上半年期间预算有所减少,但移动广告 投放增加了 70%。到 2021 年,全球移动广告支出将跃升至 2900 亿美元,2 年 复合年增长率达到 21%。在特殊历史机遇的背景下,公司大力发展互联网营销 广告业务,互联网营销广告已经成为公司重要的业务板块。
随着新媒体以及互联网媒体的快速发展,传统媒体市场占有率逐步下降,互联网广告市场高度景气且保持一定增速,在此行业大背景下,上市公司的现代广告服务业务快速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2、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现状
公司经历近几年的产业投资与外延式并购,并剥离传统制造业资产,已成功转型并聚焦互联网广告主业,主要包括互联网广告营销服务、楼宇广告、互联网内容变现等业务方向。
为了解决广告营收空间增长有限、提升广告业务核心竞争力这两项诉求,公司亟待寻求新市场、新前景、新业务形态与新的增长点。
3、标的资产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效应
标的资产专注于大数据的透析应用,围绕数据、内容、渠道触点进行全景式串联整合,为品牌优化营销组合,提升流量商业化的效率和效能;业务涵盖数字化整合营销服务、内容/直播/短视频MCN互动营销服务、品牌电商代运营服务,移动互联流量商业化服务。标的资产业务可视为公司现有互联网广告业务的丰富和延伸,有利于提升公司对广告主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加客户粘性。
(二)本次交易目的
x次重大资产重组旨在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能力,提升公司营收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通过本次交易,一方面,可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同时注入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互联网广告营销相关资产,增强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另一方面,随着国内互联网广告市场的不断增长,可借力资本市场平台,充分发挥其在互联网广告行业的竞争优势,形成行业核心领军企业,为公司股东带来丰厚回报。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xxx、xx持有的豌豆尖尖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方案具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x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x次发行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股份,发行对象为豌豆尖尖全体股东xxx、xx。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确定为 17.6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上述发行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4、发行数量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因此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发行股份的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股票发行价格,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自愿放弃。最终向交易对方股份支付数量以及现金支付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予以披露。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5、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交易对方出具的《交易对方声明及承诺函》,交易对方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承诺如下:
(1)xx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紫天科技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x不得转让,xxx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紫天科技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限届满后,如承诺人未能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全部补偿义务,则锁定期限顺延至全部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限售期内,承诺人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紫天科技实施分配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所派生的股份,同样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对标的股份锁定承诺进行调整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调整。
7、过渡期损益安排
过渡期为自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标的公司在过渡期的损益及数额应由各方认可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标的资产交割后,对标的资产过渡期内的损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情况进行审计确认,并出具标的公司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内,标的资产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由公司全部享有,标的资产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减少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在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
前,计算过渡期损益的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计算过渡期损益的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8、本次交易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x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x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xx和xxx控制的八重科技、剑君科技、铂欣科技及紫荆科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3、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重组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17.68 元/股,不低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x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在配套融资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x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以现金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取得的公司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发行对象应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募集资金用途
x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收购的现金对价(如涉及)、标的公司项目建设投资、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获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前述募集资金用途的,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补足。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本次交易进展情况等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及其用途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预案摘要出具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结合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标的资产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最近 36 个月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且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xxx、xx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预计将超过 5%。根据《创业板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xxx、xx为公司的潜在关联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所发行股份的认购方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xx和xxx控制的八重科技、剑君科技、铂欣科技及紫荆科技。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标的资产主要从事数字化整合营销服务、品牌电商代运营服务、移动互联流量 商 业 化 服 务 等 。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发 布 的 《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
(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L72 商务服务业”,细分领域属于
“L7251 互联网广告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细分行业属于“L72商务服务业”。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要求,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所列的不支持在创业板申报发行上市的行业类型。同时,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规定。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及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本次交易已经豌豆尖尖股东会审议通过。
x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3、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4、中国证监会履行本次交易的发行注册程序。
上述程序能否履行完毕以及履行完毕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在上述程序履行完毕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交易。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互联网营销广告业务和楼宇电梯广告业务,标的资产的加入,能使公司在帮助广告主快速了解移动流量平台投放价值的同时,助其构建更加高效、细致的营销方案体系;对广告效果进行有效评估同时,助其优化广告内容,使得营销方案高质量落地;从而全面提升广告主预算 ROI,帮助广告主在充满不确定性的未来快速发展。因此标的资产业务可视为公司现有互联网广告业务的丰富和延伸,能大幅提升公司对广告主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加客户粘性。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以及交易前后的股权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对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详细分析,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将在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并于重组报告书(草案)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之签章页)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