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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2-032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4 日与重庆融汇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了《园林工程 2013~2015 年度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协议”或“协议”)。协议金额暂估为 10.39 亿元(此为初步估算,项目总金额最终以累计签约金额为准)。
一、合作方概况
重庆融汇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以地产开发、物业投资、温泉旅游为主业,项目跨越福建、重庆、安徽、山东、江西等省市。公司以大型城市温泉和近郊温泉小镇等休闲旅游项目的开发为带动,协同大社区和配套商业的后续开发,初步形成了旅游地产、住宅地产、商业地产三业态的复合联动。
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xxx 0 x公司法人:xx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伍亿壹仟叁佰捌拾柒万捌仟叁佰肆拾肆元整(¥513,878,344.00)营业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房屋营销策划,房地产投资咨询,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机械。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内容
公司负责协议期内(指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甲方集团或集团下各公司开发项目的园林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服务。预计合作期间内主要涉及项目如下:
序 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规模 | 工程造价 | 工程施工估算 | 设计费估算 | 实施时 间跨度 |
1 | 福州桂湖度假旅游休 闲项目 | 27.18 万㎡ | 894.96 元/㎡ | 24,325.00 万元 | 543.60 万元 | 3 年 |
2 | 济南融汇城等项目 | 90.97 万㎡ | 651.55 元/㎡ | 59,270.00 万元 | 1,939.00 万元 | 3 年 |
3 | 重庆融汇温泉城项目 | 29.41 万㎡ | 590.00 元/㎡ | 17,352.00 万元 | 520.00 万元 | 3 年 |
合 计 | 147.56 万㎡ | 100,947.00 万元 | 3,002.60 万元 |
甲方保证合作的第一个年度(即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直接委托乙方完成的园林工程设计、施工的项目合同签约额累计不少于 3 亿元, 并承诺此后每年度递增至少 10%。三年合计委托乙方完成的园林工程设计、施工的项目合同签约额不少于 10 亿元。
(二)项目合同签订方式
x合作协议范围内的园林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甲乙双方分别在设计开始前 15 天内或工
程施工开工前 15 天内,就具体项目签订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以下统称“项目合同”)。 1、设计合同签订
每个具体项目实施前,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针对具体项目签订《景观工程设计合同》,具体项目的设计费用在合同中约定。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① 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与乙方联系,提供需设计的项目基础资料,乙方根据相关资料核算设计面积,起草待签合同提交甲方;
② 甲方及时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就待签合同进行确认,双方均无异议后签订施工合同。
2、工程施工合同签订
每个工程施工前,双方遵照本协议签订《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① 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与乙方联系,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要求予乙方,乙方根据图纸编制工程预算书或概算书,提交甲方,形成待签合同;
② 甲方及时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就待签合同进行确认,双方均无异议后签订施工合同。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①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价格体系进行保密;
② 乙方的设计或施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时,甲方有权就该项目委托其它合作单位完成;
③ 及时知会乙方工作开展所必需的项目状况;
④ 及时通知乙方甲方联系方式的变动。 2、乙方权利与义务
① 为确保本协议的落实,乙方在业务安排中,应首先满足甲方开发项目的进度需要,确保承揽甲方委托的项目施工品质和施工周期;
② 乙方有义务确保按照与甲方签订的战略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
③ 乙方有义务参加战略合作沟通例会,反馈合作情况,促进甲方改进和提升;
④ 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联系方式的变动。
(四)违约责任
1、有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乙方应依法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① 乙方拒绝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与甲方签订项目合同并履行的;
② 乙方不按照签订的项目合同履行义务的;
2、有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应依法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① 甲方不按本战略协议约定与乙方签订项目合同的;
② 甲方不按签订的项目合同按时支付设计款或工程款的。
(五)协议有效期与协议终止
1、本协议的合作期限: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满前 1 个月双方可协商对期满后合作协议进行修订,但任何一方均没有期满续约或继续合作的义务,但是,本协议对上述约定截止日甲乙方之间已生效未履行完毕的项目合同继续有效,直至项目合同履行完毕;
2、本协议一方在符合法律和本协议约定条件下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必须提前 6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协议终止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否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协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本公司在资金、人员、技术、产能等方面能够保证履行本协议项下工程的建设;
2、本协议金额占公司 2011 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130,863.90 万元的 79.43%。工程 2013
年 1 月开始建设,计划 2015 年 12 月完工,将对公司 2013-2015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重庆融汇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履行期较长,存在因甲方履约能力受限而导致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
2、本协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尽管协议双方明确了违约责任,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3、根据协议,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基准,最终结算以甲方委托专业审核机构审核后,经双方确认为准,因而最终结算金额可能会与合同金额产生不一致的情况。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协议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备查文件:双方签订的《园林工程 2013~2015 年度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