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SDGP370000000202302010629A_001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项目名称: 山东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 维护项目
合同编号: SDGP370000000202302010629A_001
计划编号: 37000000023001420230092
采 购 人: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数据应用和收费结算中心
供 应 商: 北明软件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采购人(全称):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数据应用和收费结算中心 供应商(全称): 北明软件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山东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 维护项目 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山东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维护项目。
2.服务地点: 济南。
3.服务内容和范围: 配合省交通厅结算中心完成交通行业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数据资源入库、清洗、共享等政务信息资源日常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系 统使用指导,定期优化系统及问题修复,处理日常出现的技术问题。
二、服务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三、服务标准
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规定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叁拾xxxx元 (¥395,000.00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供应商项目经理: xxx。六、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395,000.0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七、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费用的 50%,即本次支付人民币
¥197,500 元,大写:拾玖万柒仟xx元整;2024 年 12 月 10 日前付款 50%,即 本次支付人民币¥197,500 元,大写:拾玖万柒仟xx元整,维护期满需进行验收并提交维护报告 。
八、合同融资事项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 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九、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合同条款;
(4)服务标准和要求;
(5)图纸(如果有);
(6)服务费用报价表;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承诺
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一、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济南 签订。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7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 4 份,供应商执 2 份,代
理机构 1 份。
采购人: (公章) | 供应商:北明软件有限公司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账号: | 账号:82010154700005127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510663 |
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 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
1.2 服务阶段: / 。
1.3 服务内容: 配合省交通厅结算中心完成交通行业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数 据资源入库、清洗、共享等政务信息资源日常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系统使用指导,定期优化系统及问题修复,处理日常出现的技术问题。
具体包括:信息资源目录维护、数据质量维护、数据共享交换维护、调度服 务维护、ETL 后端维护、数据资源池维护、数据开放服务维护、数据资源管控维护、系统运行情况监控及故障修正、定期及不定期巡检、对日常使用过程中的应用问题进行解答、系统运维服务。
1.4 服务的进度安排: 按照服务内容进行运维工作。
1.5 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
1.5.1 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 / 。
1.5.2 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5.3 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
1.6 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
2.2 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2.3 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4 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
2.5 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
2.6 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2.7 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
第三条 服务报酬
3.1 计取依据: / 。
3.2 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 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 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 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 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服务价款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费用的 50%,即本次支付人民币
¥197,500 元,大写:拾玖万柒仟xx元整;2024 年 12 月 10 日前付款 50%,即 本次支付人民币¥197,500 元,大写:拾玖万柒仟xx元整,维护期满需进行验收并提交维护报告。
3.4 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
第四条 保密
4.1 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
4.2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3 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五条 税费
5.1 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
第六条 保证
6.1 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
6.2 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
第七条 服务成果的归属
7.1 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7.2 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八条 转让
8.1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
9.2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
9.3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条 仲裁
10.1 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 济南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 语言和标准
11.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
12.2 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2.4 补充条款:无。
安全保密协议书
双方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双方在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维护项目合作期间,所知悉或获得的对方的一切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高速公路信息系统相关的信息、数据,以及技术资料、工作计划等不包含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其中的任何知识产权。
2、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行为。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密信息的行为不构成向乙方授予任何与保密信息相关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2、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向其职员透露或使其接触保密信息或其中的任何部分,范围是为完成本项目期间需要使用保密信息的人员。
3、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规定,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保留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回所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其使用权的权利。
4、未经对方书面许可,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内容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另有规定或者甲方上级部门要求提供的除外。
5、对甲方提供的信息,乙方只能应用于双方约定的项目,不得
自行扩大业务范围或进行信息的研判分析,如确需扩大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信息转交给第三方使用。
6、乙方人员不得擅自携带记载工作内容的移动存储介质和打印资料外出,严禁在互联网上传输所涉及项目的任何信息和资料。
7、乙方要对服务人员上岗前核实其身份,并向甲方提供能够证实其身份的履历、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材料。服务人员情况发生变化时,服务单位要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及时对服务人员身份进行核验,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要立即通乙方,禁止其承担服务工作,必要时可申请公安机关协助核实。乙方人员上岗前要组织其签订保密承诺书,进行保密教育提醒,严禁其打探、获取、占有、泄露国家秘密;离岗前要组织其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
8、甲方不得授权委托乙方服务人员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销毁国家秘密载体;不得授权委托其参与可能知悉国家秘密的工作。
三、乙方不得安排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承担服务工作:
1、具有外国国籍、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曾因编造、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领导或参与旨在反对党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以及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受到处分或者处罚的;
3、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关系密切,政治
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4、被开除党籍、军籍、公职的;
5、曾因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的;
6、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7、有吸毒、赌博、卖淫嫖娼等严重违法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其他不宜承担外包服务工作的情形。
四、乙方服务人员日常工作中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未经批准不得在办公场所拍照、录音、录像;
2、未经批准不得清理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内的文件资料、优盘、光盘等物品;
3、在办公场所公共区域发现厅机关、厅直单位遗留的文件资料、优盘、光盘等物品,应当及时上交主管处室单位,严禁留存、翻阅、拍照、录像、复制、传抄;
4、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及厅机关、厅直单位工作的敏感信息;
5、其他应当遵循的保密要求。
五、其他约定
1、甲方由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等原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要求终止协议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或者终止协议。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
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申请向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3、双方合作关系结束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存储、记录甲方 所提供的任何信息和资料,不得发表涉及甲方信息的技术文档和论文。
4、如发现保密资料以及相关业务数据泄露,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积极协助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5、乙方如未能遵守上述协议,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而造成泄密的,甲方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于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只有经双方授权的代表书面签署后方可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乙方单位及其服务人员造成泄密或者重大泄密隐患的,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8、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责任的期限为长期有效。
附件一:报价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信息资源目录维护 | 1、根据客户要求及目录编制要求。汇集各数据提供方提交的目录,形成山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的数据资源目录。 2、目录主要分为:交通基础数据类、交通业务应用数据类、交通主题数据类。 3、目录维护:通过系统保存、备份、注销与恢复信息资源目录内容,目录内容的更新维护由提供者负责,目录系统的更新维护工作由管理 者承担。 | 项 | 1 | ¥100,000 | ¥100,000 | 无 |
2 | 数据质量维护 | 1、根据制定的数据质量规范,对接入数据资源池的数据进行数据质量检查。 2、对于不合规的数据,通过开发 ETL 流程,配置相应清洗规则进行基 本数据清洗。 | 项 | 1 | ¥30,000 | ¥30,000 | 无 |
3 | 数据共享交换维护 | 与数据提供方及数据使用方确定数据对接方式并开发 ETL 流程或 API接口进行数据对接。 数据汇聚:协助客户开发 ETL 流程对各部门数据进行汇聚整合。 2、数据分发:协助客户开发 ETL 流程或 API 接口,将数据分发到相应 数据申请方。 | 项 | 1 | ¥30,000 | ¥30,000 | 无 |
4 | 调度服务维护 | 1、对于调度服务模块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服务能正常运行。 2、对于任务运行的调度时间、调度方式进行维护。 3、对于任务监控中出现 的报错任务进行排查处理。 | 项 | 1 | ¥10,000 | ¥10,000 | 无 |
5 | ETL 后端维护 | 对 dp 服务进行常规的 监控维护,确保服务正常运行。 | 项 | 1 | ¥10,000 | ¥10,000 | 无 |
6 | 数据资源池维 护 | 1、对于资源池建设中涉及的各组件、中间件的云清情况进行监控,确 保资源池运行正常。 | 项 | 1 | ¥30,000 | ¥30,000 | 无 |
2、设置自动备份脚本,定时备份资源池中数 据。 3、设置自动删除过期备份脚本,定时删除过期备份数据。 4、及时清理 log 日志及垃圾文件。 5、监控磁盘空间的使用情况,确保磁盘有足够空间存储数据。 6、即使修补发现的漏洞。 7、熟悉 cdh 大数据平 台,并快速部署更新 cdh 大数据平台环境。 | |||||||
7 | 数据开放服务维护 | 根据客户要求,汇总各业务子系统上报的数据资源开放清单,并配合业主进一步整合、分析、讨论,对于适宜开放的数据,通过数据开放管理功能,提交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网 站的需求。 | 项 | 1 | ¥50,000 | ¥50,000 | 无 |
8 | 数据资源 | 1、元数据维护:对于现有元数据进行监控,确 | 项 | 1 | ¥30,000 | ¥30,000 | 无 |
管控维护 | 保元数据可正常使用。 2、数据源维护:对于接入接入系统的数据源进行监控,确保数据源可用。 3、操作日志维护:监控操作日志,确保没有异常操作情况,对于异常操作账户进行封禁处 理。 | ||||||
9 | 系统运行情况监控及故障修正 | 每日监控系统运行情 况,确保正常运行,对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影响正常使用的问题进行修正,维护及故障排除。 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因服务器操作系 统、中间件导致的应用无法访问或页面显示错误的故障; (2) 因操作不当或者应用本身故障导致的应用无法访问或页面显示错误的故障; (3) 因服务器操作系 | 项 | 1 | ¥20,000 | ¥20,000 | 无 |
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出现问题导致的系统应用无法访问或正常使用的故障; (4) 应用本身因数据错误、操作不当等导致的无法访问或正常使用的 故障。 | |||||||
10 | 定期及不定期巡检 | 按照运维手册进行巡 检,维护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后台、安全和漏洞等方面进行全面巡 检,对存在的问题或系统补丁,及时进行整改 和升级。针对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检,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及安 全。 | 项 | 1 | ¥29,000 | ¥29,000 | 无 |
11 | 对日常使用过程中的应用问题进行解 答 | 对使用过程中的系统及数据问题进行解答。 | 项 | 1 | ¥10,000 | ¥10,000 | 无 |
12 | 系统运维服务 | 1、及时提供系统补丁包升级服务,LOG 日志及垃圾文件清理等; 2、软件代码维护参数配置、权限管理、流程配置; 3、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数据库\中间件维护; 4、对软件中使用的资源进行维护,包括数据库中的表、视图、存储过程以及审计日志,保证任务执行的性能效率。 5、对现有功能模块的错误代码进行修正,更新补丁。 6、及时删除或停用多余的、过期的账户。 | 项 | 1 | ¥46,800 | ¥46,000 | 无 |
合计(元) | 大写:xxxxxx元整 小写:¥395,000 元 |
附件二:中标通知书
附件三 项目人员及职责分工
姓名 | 职责 | 工作方式 | 工作内容 |
xxx | 项目经理 | 二线支持 | 1)运维工作目标与计划的制定、跟踪、执行,对运维人员的统一管理,工作的协调沟通,运维总结的分析等工作; 2)项目质量管理,把控项目质量; 3)负责资源协调、人员协调、沟通协调等工作。 |
xx | x维工程师 | 一线驻场支持 | 1)在用户指定的办公场所驻场服务; 2)提供项目的日常运维工作; 3)系统运行故障问题的排查定位、分析并解决。 |
xxx | 运维工程师 | 远程支撑 | 1)提供运维技术支持,帮助一线运维人员处理复杂问题,快速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