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Y20230006
湖州银行招标代理机构定点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Y20230006
招 标 人: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23 年 2 月
目 录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定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现就湖州银行招标代理机构定点服务
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HY20230006
二、招标方式:公开发包三、项目描述:
3.1 招标范围: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需货物、服务、建设工程类项目招标的全过程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作内容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组织开标、评标等招投标工作,协助招标人做好对答疑、质疑的回复、合同签订、资料归档等服务工作。
3.2 入围数量:8 家
注: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 8 家的取排名前 8 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当有效投标人
数量等于或小于 8 家的取有效投标人家数减 1 的数量为入围单位。
3.3 服务期限:五年(以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生效之日起计算)
注:中标人在承接项目任务后,应及时主动完成相关任务,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服务标准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为政采云平台正式中介机构;
4.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3 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允许为退休返聘人员)。
4.4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开标截止时间通过湖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平台验证的从业人员。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023 年 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5.1 报名时间:
5.2 报名地址: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 000 x)。
5.3 报名形式:电子邮箱领取 xxxxxx@xxxxx.xxx。六、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xxxxxx@xxxxx.xxx)进行网上报名。
6.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 “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6.3 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
6.4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平台验证截图;
6.5 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
注:报名时招标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布招标文件。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
七、投标答疑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3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7:00 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招标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通知所有认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 14 时 00 分整;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 000x)。
投标人应于 2023 年 3 月 1 日 14 时 00 分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xxxxxxxxxxxx 000 x 0 x),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注: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文件的拆封、唱
标等事宜,均由招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实行方式:
1、“即交即走”,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交予采购人后立即离场;
2、投标人可在 2023 年 3 月 1 日 14:00 之前(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通过快递
(顺丰)形式递交投标文件。十、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湖州银行门户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x.xxxx)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000-0000000
2、监管及投诉处理部门:湖州市纪委市监委驻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000-0000000、2037268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规定、要求 ) |
1 | 1.1 | 项目名称:湖州银行招标代理机构定点服务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招标规定和要求 |
2 | 3.3 | 服务期限:五年(以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生效之日起计算) |
3 | 3.2 | 招标范围: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需货物、服务、建设工程类项目招标的全过程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作内容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组织开标、评标 等招投标工作,协助招标人做好对答疑、质疑的回复、合同签订、资料归档等服务工作。 |
4 | 2.1 | 资金来源:自筹 |
5 | 15.1 |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其中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须分别装订和包封;正、副本分开装订和包封);《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采用U 盘形式制作【电子内容不含报价文件,应为“资格文件”和“技术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包含正本内容中的盖章和签字),格式可采用 word 文档或PDF 文档】,便于招标人归档保存。 |
6 | 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7 | 13.1 |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
8 | 12.1 | 报价方式:折扣报价 |
9 | 17.1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 000 x 0 x) |
10 | 18.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3 年 3 月 1 日 14 时 00 分(以开标室时钟为准) |
11 | 21.1 | 开标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 14 时 00 分(以开标室时钟为准) 开标地点: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 000 x) |
00 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 本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 项;
1.2 招标人: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资金来源
2.1 招标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4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 3、招标范围及工期
3.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3.2 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
3.3 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3.4 质量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
3.5 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 5、踏勘现场
不组织。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1 投标人在采购人处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
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有任何疑问,应于2023 年 2 月 24 日前向采购人(联系电话: 0000-0000000)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7.3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
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2023 年 2 月 27 日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使用邮箱或传真方式发送给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布在相关网站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商务文件组成;
10.2 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概况;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是指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最近 1 个月的社保证明,也可通过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团队最低配置要求:6 人及以上。项目负责人 2 名【其中:1 名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开标截止时间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平台验证的从业人员;1 名为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允许为退休返聘人员;)】。招标代理员 2 名(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平台验证的从业人员)。造价人员 2 名(提供造价师注册证书);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
(7)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投标人xx守信承诺书;
(9)投标承诺书;
(10)投标人认为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
10.3 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有关内容进行编制):
(1)评分索引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拟投入项目组人员实力;
(4)企业业绩;
(5)企业认证;
(6)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0.4 电子版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电子版投标文件》采用 U 盘形式制作【电子内容不含报价文件,应为“资格文件”和“技术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包含正本内容中的盖章和签字),格式可采用 word 文档或 PDF 文档】,便于招标人归档保存。该 U 盘应放入《技术文件》正本密封袋中。
10.5 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0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投标报价
12.1 本次招标项目报价采用折扣方式,造价咨询费以《浙价服【2009】84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数。投标价范围为 60%-80%(含 60%、80%)。工程造价咨询费折扣后金额不足 2000 元按 2000 元计。
12.2 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工程造价咨询费)按《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数。投标价范围为 60%-80%(含 60%、 80%)。招标代理收费折扣后金额不足 3000 元按 3000 元计。
注:同一项目分标段,如果是同一天开标,按合计的总造价在相关区间内计取招标代理费。
12.3 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在报价范围内自主报价,报价不在投标价范围内的做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的报价应是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招标备案、组织开评标、场租费、专家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经济指标分析等费用以及投标人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费用。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4.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3 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必须分别装订、包装密封;《电子版投标文件》与技术文件的正本包封在一起,否则视为无效标;
15.2 投标文件外包封应使用统一外包封袋(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并按其印刷格式填写、盖章,密封。如不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注明标志和填写清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6、投标文件的提交
1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6.2 由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投标文件(或投标补充文件)的包装、份数、密封、标识、投标合同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则拒收投标文件),由采购人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书面凭证。只有取得签收凭证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
1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7.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
17.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8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7.3 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18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9.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开标
21、开标
21.1 招标人将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招标过程录音录像,接受监督;
21.2 开标会由采购人主持;
21.3 投标文件启封前,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注:本项目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或“快递寄达”原则,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交予采购人后立即离场,不要求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文件的拆封、唱标等事宜,均由招标人负责完成。
21.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1.4.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的地点送达的;
21.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密封、编制、签署、盖章的;
21.4.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21.4.4 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21.4.5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21.4.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21.4.7 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
21.4.8 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
21.4.9 投标服务载明的服务标准和收费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
21.4.10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难以确认);
21.4.11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当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的;
21.4.12 投标单位与报名单位不一致的;
21.4.13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1.4.14 提供不真实资料的;
21.4.1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的;
21.4.16 投标服务的技术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的;
21.4.17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打“▲”条款的;
21.4.18 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评标
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招标单位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专家 3 人及以上组成。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
比较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5.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
25.1 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2 符合性审查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单位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5.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6.1 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6.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6.3 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偏离情
形进行必要的书面核实。
26.4 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允许其进行xx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26.5 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文件同一内容前后描述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做出不利的判定。
27.废标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法律、法规、规章、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27.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四家的;
27.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4 超出投标价范围的,投标价范围为 60%-80%(含 60%、80%)。 28.定标
28.1 本次招标将产生 8 家中标单位,评标综合得分前 8 名为本项目入围单位(注: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 8 家的取排名前 8 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当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小于 8 家的取有效投标人家数减 1 的数量为入围单位)。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符合招投标法和招标文件要求,可直接认定选择推荐候选人为中标人的,由招标人定标。因特殊原因,不能选择推荐候选人为中标人的,需顺延至其他候选人的,由招标人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后定标。
28.2 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单位后 2 个工作日内, 在“ 湖州银行门户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x.xxxx)”对定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公告公示期 3 日,结束后未收到有效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若收到有效异议的,由招标人负责处理,处理后仍有异议的,投标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七、合同的授予
29.授予合同的依据
29.1 招标人签发的中标(成交)通知书;
29.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文件;
29.3 投标文件和询标时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纠正、承诺; 29.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30.签署合同的要求
30.1 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中标(成交)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地点签订书面合同;
30.2 签订合同的时间必须在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30.3 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4 招标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1.中标(成交)通知书
31.1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1.2 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 中标人应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2.履约保证金
x项目不适用。 33.合同签订
33.1 招标单位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33.2 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单位订立合同,则招标单位将废除授标,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
33.4 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 33.3 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为中标候选人。
八、其他
1、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服务完成情况较差,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将不再安排咨询任务,直至终止本协议。
具体要求为:迟到 1 次,暂停一个月;迟到 3 次,终止协议;无故缺席,终止协议;因代理机构失误造成招标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延误的,终止协议;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其他相关情形,予以终止协议。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合同编号:
招标代理服务合作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前述招标的中标单位,依据中标(成交)通知书,就甲乙双方招标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代理服务范围:服务期限为 5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期间甲方 的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本协议仅为双方就上述范围内合作意向,具体项目的招标代理,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一节 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整个招标活动。
第三条 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服务需求及商务条款等资料编写招标文件,并交甲方审核确认。
第四条 编制实物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或标底并严格保密,编制招标公告,并负责在国家规定的媒体上发布。
第五条 负责印刷、装订招标文件(其中技术图纸部分的印刷由甲方予以协助),负责发售招标文件,澄清投标商提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问题。
第六条 必要时组织投标商参加开标前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
第七条 与甲方共同解答投标商提出的问题,负责将答疑文件寄送投标商。 第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文件,并举行开标会。第九条 负责组织并主持评标,编写评标报告,并向甲方推荐中标候选方。
第十条 甲方确定中标方后,负责在国家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示,并向中标方核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第十一条 编制并向甲方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负责草拟合同文件,并协助甲方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负责将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等整套招投标文件资料整理并移交甲方。第十三条 招标工作结束后,负责对招标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配合甲方
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
第十四条 对其盖章和签字的所有代理文件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五条 保证不向与招标活动无关的第三方泄漏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
第十六条 保证不接受同一个项目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第十七条 保证不隐瞒或者歪曲招投标真实情况,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第十八条 保证不与投标商串通,发生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第十九条 应承担因其过失而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节 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 当发生委托招标事项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甲方以随机抽签方式从其招标代理机构名录中确定一家招标代理公司(乙方),并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告知乙方。
第二十一条 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乙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的书面报告。
第二十二条 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招标代理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第二十三条 按照委托招标项目对进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体招标采购任务。 第二十四条 指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参与招标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保
持联系。
第二十五条 向乙方提供与委托项目有关的技术、服务需求及商务条款等资料,并对该委托项目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 与乙方共同编制及审核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按规定指派人员代表甲方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工作,与其它评委共同负责评标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的投标澄清。
第二十八条 委托的招标项目性质特殊、专业性较强时,可向乙方推荐行业内专家作为非业主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工作。
第二十九条 审定评标结果,确定中标方,并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中标合同。第三十条 保证不向与招标活动无关的第三方泄漏乙方的商业秘密。
第三十一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服务考核,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服务完成情况较差,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将不再安排咨询任务,直至终止本协议。
服务考核具体内容为:迟到 1 次,暂停一个月;迟到 3 次,终止协议;无故缺席,终止协议;因代理机构失误造成招标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延误的,终止协议;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其他相关情形,予以终止协议。
第三十二条 x合作协议关于具体招标代理项目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计费以单个招标项目为一个计费单位,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费的 计取,若单个招标代理项目的中标价×(参照)原国家标准费率×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报价折扣,计算后不足人民币 3000 元的,按人民币 3000 元进行结算。
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费的 计取:若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按所编制的控制价×现行的国家标准费率×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报价折扣,计算后单个项目计算不足 2000 元的,按 2000 元收费。
特别说明:同一项目分标段,如果是同一天开标,按合计的总造价在相关区间内计取招标代理费。
第三十三条 甲方和乙方应在单项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时违约金的支付事宜。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
第三十五条 由于违约方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违约方先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采取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或其下属企业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或其下属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承担招标文件制作费、公告费、资料费、评标专家费、信息及场租费、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费,以及开标评标过程中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八条 如招标活动失败,xxxx不收取代理服务费,并有义务再次组织招标,再次招标成功的按一次招标收取代理服务费,如失败,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第三十九条 对甲方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采购文件的编制等方面的帮助。
第四十条 乙方中标后,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单方面终止协议:
(一)乙方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不良行为公示的;
(二)单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法定代表人或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因招标代理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因严重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的;
(五)经有关部门核实认定,在申请进入名录库的资料中弄虚作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一)无法按合同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业务的;
(二)违反第二章第一节乙方权利义务中 15-18 条限制性条款要求的;
(三)未达到服务考核标准的。
第四十一条 x合作协议中有关条款若与乙方和甲方就具体项目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有关条款冲突时,以具体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 x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经协商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第四十三条 x合同自 起生效;合同文书壹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 (被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名称: 账号名称: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书名称: (资格文件或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单 位:(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投标文件外包封面投标文件( 本)
(姓名)是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 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xx守信承诺书
本公司决定参加 项目投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xx从业、诚实守信,特承诺如下:
一、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决不发生以下行为: 1.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单位资质投标;
2.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4.中标后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5.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背离投标文件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私下协议;
6.其他违反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不以任何理由给予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以下好处:
1.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给予回扣、感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经费;
2.报销应由上述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赠送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提供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高消费活动;
5.无偿或明显低于市场价装修住房。
三、不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四、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派驻廉政监察组等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工作,加强xx从业环境宣传、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多种形式开展xx教育。
五、本公司自愿将此承诺书在信用湖州网站进行公示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录入诚信档案的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xxxxxx: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
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5.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6.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
8.其他:/
9.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企业业绩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控制价 (万元) | 中标价 (万元) | 完成时间 | 是否为国有投资项目 | 备注 |
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2、根据第四章评分办法中所需内容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拟投入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注册资格 | 职称 | 拟任岗位 |
项目负责人 | ||||||
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2、根据第四章评分办法中所需内容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上岗证 | 注册资格 | 职称 | 拟任岗位 |
项目负责人 | ||||||
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2、根据第四章评分办法中所需内容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投 标 函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下列报价,承担上述项目所需货物、服务、建设工程类项目招标的全过程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招标代理服务费:《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 %
(2)造价咨询费:《浙价服【2009】84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 %。
2、我方的投标报价为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招标备案、组织开评标、场租费、专家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经济指标分析等费用以及投标人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费用。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委派 (姓名)担任本项目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 (姓名)担任本项目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5、因本项目入选多家中标单位,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结算价格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办法执行。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与贵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承担承包单位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 标 人: (xx)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单位:%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招标代理服务费 (折扣) | % |
造价咨询费 (折扣) | %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包括包括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xx)日期: 年月日
评分索引表
投标人(公章): 项目名称:
评分项目 | 投标文件对应资料 | 自评分 | 投标文件页码 |
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 | |||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湖州银行招标代理机构定点服务项目的评标。一、总则
x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价格分 30 分,技术得分为 70 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取综合得分前 8 名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如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得分+技术得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1)价格部分:30 分 (一)有效标的确定
1、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超出报价区间的,则该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其余为有效投标报价。
2、凡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 8 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8%及以上,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按以上要求进行所有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除无效标后,剩余为有效投标。
(二)最佳报价评定
取全体最终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作为最佳报价。
(三)报价得分
各最终有效投标报价与最佳报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 K 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K=(投标报价—最佳报价)/最佳报价*100%
当 K 值等于零时,得满分 30 分;
当 K 值大于零时,K 值每增 1%,在总分上扣 0.5 分;扣完为止。当 K 值小于零时,K 值每减 1%,在总分上扣 0.3 分;扣完为止。
注: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此方法计算后,结果保留 2 位小数,第 3 位四舍五入。
注:本项目最佳报价值由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确定,除计算差错外,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保持不变(包括复评环节)。
(2)技术得分(70 分)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70 分) |
1、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保证措施;(1-5 分) | ||
2、造价咨询重点、难点控制措施;(1-5 分) | ||
3、保护招标人权益的主要措施及保密措施;(1-5 分) | ||
4、招标代理质疑投诉预防及处理措施;(1-5 分) | ||
项目实施 | ||
5、供应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操作程序的规范性;(1-5 | 30 分 | |
方案 | ||
分) | ||
6、对特殊项目及招标成功难度较大项目的处理方案及措施(1-5 | ||
分) 【注:本项未提供不得分。】 | ||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实力 | 人员配备基本要求为项目负责人 2 名(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1 名,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 1 名),招标代理员 2 名,造价咨询人员 2名。 在满足的基础上根据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分: 1、造价咨询人员每增加 1 名一级造价工程师得 1 分,最高得 5 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注:1、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 最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也可通过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 2、提供人员造价师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 7 分 |
加盖公章;(如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 证及返聘合同)。】 | ||
企业业绩 | 1、建设工程类项目(20 分) (1)自 2021 年至今完成过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 累计超过 15 个及以上,得 2 分;累计 20 个及以上,得 5 分。累 计 25 个及以上,得 10 分;本项目最高得 10 分。 【注:(1)业绩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代理合同,两者缺一不可】; (2)自 2021 年至今完成过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清 单或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的,累计 15 个及以上,得 2 分; 累计 20 个及以上,得 5 分。累计 25 个及以上,得 10 分;本项 目最高得 10 分。 【注:业绩时间以清单或控制价封面为准,提供相应清单、控制价封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清单或控制价封面需双方盖章,即招标单位、编制单位、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政府采购类项目(10 分)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政府采购类项目代理业绩: 自 2021 年至今完成过政府采购业务的,累计 15 个及以上,得 2 分;累计 20 个及以上,得 5 分。累计 25 个及以上,得 10 分; 本项目最高得 10 分。 【注:业绩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须提供代理合同(委托书)、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30 分 |
企业认证 | 企业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 3 分 |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注: 1、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2、上述量化评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评审,评审项目缺项时,该项得零分。
3、上述分值合计时, 技术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技术分结
果保留两位小数, 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三、评标程序与方法
3.1 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人的、说明或者澄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上述规定的评标内容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独立评分。
3.4 推荐中标候选名单。根据采购需要,按各评委评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第 8 名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 8 家的取排名前 8 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当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小于 8 家的取有效投标人家数减 1 的数量为入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