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2-02417采购项目编号:440112-2022-02417
项目名称: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
采购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2-02417采购项目编号:440112-2022-0241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2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200,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1-1 | 其他社会服务 | x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 | 3.00(年) | 详见第二章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
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 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
1)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查询结果为准;处 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➁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xxx.xxxxxxxx.xxx/)。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地址: 黄埔区夏港街道志诚大道303号
联系方式: 020-82112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xxx000x501、503、504、505、506房联系方式: 02087554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招标二部
电话: 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有划分包组的,则以包组为单位)的标的物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废标或投标无效。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 本项目 x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行业。
4、概要
(1)根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 13号)、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 号)、《关于印发“广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民[2021]209号)以及《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埔民[2021] 23号)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运作模式,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形式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招标采购。
(2)本街道基本情况
x港街道办事处于1989年1月成立。是随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诞生而设立的一条街道。为理顺街道管理体制,2003年5月13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将黄埔区夏港街道办事处整建制划入广州开发区管理。2005年5月成立萝岗区后,夏港街改称为广州市萝岗区夏港街道办事处。2015年9月,根据区划调整,更名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横滘河为 界,东南至东江,西南至珠江。位于xxxxxxxxx0x,x面积14.23平方公里,现有总人口5.01万(其中:户籍人口2.9万,流动人口 2.1万),常驻人口3.7万人。(截至2022年3月)。
5、服务内容一览表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采购预算 | 最低服务工时量 | 最高服务工时 |
夏港街社工服务站 | 3年 | 7200000元 | 1年工时:27440小时; 3年总工时:82320小时 | 1年工时:30184小时; 3年总工时:90552小时 |
注: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项目,投标人按照项目预算进行报价,价格分按照服务工时报价计算。
2、本市每个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每年定额投入240万元,一般要求项目团队配备 20 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服务人员配备至少 14 名(10 名为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故招标文件要求的年度服务工时应按照《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招标文件服务工时指标设定指引》设定,即只计算 14名专业服务人员的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和直接专业服务工时,工时总量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27440的110%,即 30184小时;工时总量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直接专业服务工时 27440小时。投标人应按照“附件1:服务工时报价表”进行服务工时报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附件1:服务工时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投标服务工时 | 备注 |
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 | 投标服务工时: 小时/年 | 服务工时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27440的110% ,即 30184小时;服务工时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直接专业服 务工时 27440小时。 |
采购包1(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5%,合同生效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发票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每年服务经费240万元的55%即132万元。 2期:支付比例40%,在完成项目中期评估且评估等级为合格以上(含合格),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发票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每年服务经费240万元的40%即96万元。 3期:支付比例5%,在完成项目末期评估且评估等级为合格以上(含合格),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发票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每年服务经费240万元的5%即12万元 。 |
验收要求 | 1期:(一)项目开展实施期间,因政策调整原因,导致财政预算无法安排本项目所需的购买服务经费,本项目终止,中标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责任。 (二)中标人应确保该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每月按照足额配备,如人数不足,采购人有权延长其服务期限。 (三)中标人应确保按照要求,制定员工薪酬待遇体系,并报夏港街道审定无误后实施。 (四)对本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及奖惩,将依据黄埔区有关财政资金的管理规定以及《广州市社会工作条例》相应法律、法规进行。 (五 )如有工作统筹安排或其他特殊情况,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解除合同,且采购人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六)如因国家或政府对本合同项目涉及社会工作领域作出重大政策变化或计划调整导致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应当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七)黄埔区民政局应当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社工服务站的项目管理、服务绩效、经费使用等进行评估 。 1.评估应当遵循全面、客观、科学的原则,每个服务年度应当对社工服务站进行中期、末期两次评估,中期进行专业服务评估,末期进行专业服务和财务综合评估。 2.黄埔区民政局认真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社工服务站承接机构进行评估培训,发挥好评估的导向作用,确保评估公正、公平、公开。 3.评估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 分以上为优秀,80 分至 90 分(不含 90分)为良好,60 分至 80 分(不含 80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为 不合格。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项目经费预算:(一)本项目经费为额定经费,总计720万元,每年 240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费用 、服务质量保障费用、承办机构运营管理费用等。关于本项目的购买经费标准另有新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经费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分期拨付,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首期费用为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5%即132万元,服务合同为一年一签,在合约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拨付。 2.年度中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自申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 40%即96万元;评估认为可以整改合格的,承办机构根据评估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结果为合格的,自申请之日内 15 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 40%;整改仍不合格的,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 3.年度末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自申请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即12万元;评估认为可以整改合格的,承办机构根据评估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结果为合格的,自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经费;整改仍不合格的,余下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 如承办机构不履行合约,造成重大影响的 ,追究服务提供方违约责任。 (三)社工服务站项目经费的使用应符合规定,如采购期间有新的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经费包括人员经费、专业支持经费、专业服务和活动经费、日常办公经费、总部管理费用,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2.其中社工站人员费用及服务质量保证费用应当不低于项目经费的85%,承接机构运营管理费应当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15%;社工站人员费用包括工资、奖金、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预算和支出应当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65%(若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3.服务质量保障费用包括:督导服务、社工交流学习、专业提升等专业支持费用;服务和活动产生的物料、交通、误餐、组织义工等专业服务和活动费用;设备设施及办公耗材、保洁、安保、水电、交通等日常办公费用 。 4.承办机构运营管理费用包括:运营费、发展储备费、风险费、中标费、相关税费等。 5.承办机构每年应按上述要求将项目经费使用完毕。在按协议完成任务和相关指标后,如有盈余,盈余部分必须全部用于下一年度社工服务站业务拓展和加强,不得用于分红。服务周期结束后,仍有盈余,应全数移交区财政。 6.社工服务站应设立银行基本帐户,并实行专账专管。 其他事项:1、承接机构需按要求配齐配足工作人员、按购买资金使用规范和财务规定使用购买服务 经费,如承接机构未按照要求配齐配足工作人员需延期服务。 2、本合同项目涉及的社会工作内容因国家或政府作出重大政策变化或计划调整的,应当根据新的文件规定执行,中标人不得追究采 购人责任。 付款方式:本合同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时间和金额如下: (一)合同; (二)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三)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后相应服务在经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审核后,中标人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全部完成后,按照财政支付流程向财政支付主管部 门办理申请合同金额的全额付给中标人,中标人需提供正式全额发票。依据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 理办法二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发票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每年服务经费240万元的55%即132万元;在完成项目中期评估且评估等级为合格以上(含合格),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发票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40 %即96万元;在完成项目末期评估且评估等级为合格以上(含合格),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 发票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5%即12万元。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社会服务 | 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 | 年 | 3.00 | 2,400,000.00 | 7,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 一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商。
附表一: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一、服务相关要求 (一)服务范围: 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管辖范围。 (二)服务对象: 居住在夏港街道辖区内有需要的家庭和个人。 (三)服务目标 1.项目总体规划目标: 以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为个人、家庭及社区搭建能力建设平台,提高居民在夏港街生活的适应性和生活质量;关注辖区内弱势群体,协助他们建设社会支持网络 ,丰富资源类型,缓解困境与压力;针对社区一般性青少年、长者、家庭等群体,开展预防性和发展性服务,回应不同群体的需求,促进居民互动互助,推动居民关注及参与社区事务。 2.项目年度阶段性服务目标: (1)第一阶段服务目标: 发挥优势资源增强对困境群体的支持,协助个人、家庭及各类组织自我增能,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 推动社区居民关注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 (2)第二阶段服务目标: 推动困境群体与社区的多元互动,加强对社区骨干力量的培育,搭建个人、家庭及各类组织之间的参与互动的社区平台,提升其关注和参与社区事务的程度。 (3)第三阶段服务目标: 搭建困境群体的社区支援网络,丰富个人、家庭及各类组织社区参与的多元化平台,初步探索建立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机制,增强居民的对社区的归属感。 3.三年拟服务目标群体情况 |
项目服务目标 优先照顾性个体及家庭服务目标 | 服务目标群体情况列表 | ||
服务对象 | 潜在服务数量 | 每年可覆盖服务数量或比例 | |
困境青少年群体及家庭 | 困境青少年:10个 | 100% | |
残疾青少年:16个 | 100% | ||
单亲青少年:4人 | 100% | ||
闲散青少年:2人 | 100% | ||
慢性病青少年:1人 | 100% | ||
困境群体长者及家庭 | 低保低收:3个 | 100% | |
特困:1人 | 100% | ||
独自一人居住:44人 | 100% | ||
困境儿童、妇女及家庭 | 低保低收:4个 | 100% | |
困境儿童:17个 | 100% | ||
单亲:20个 | 100% | ||
残障家庭:27个 | 100% | ||
困难家庭:6个 | 100% | ||
其他:8个 | 100% | ||
一般性个体服务目标 | 一般性青少年 及其家庭 | 相关青少年及家庭400个 | 100% |
一般性长者 及其家庭 | 相关长者及家庭500个 | 100% | |
一般性家庭(含妇女儿童服务) | 相关家庭1000个 | 100% | |
社区志愿者服务 | 培育社区 志愿者骨干 | 培育社区志愿者骨干20个 | 100% |
培育社区志愿者 | 培育社区志愿者150个 | 100% | |
培育社区 志愿者队伍 | 培育社区志愿者队伍2个 | 100% | |
社区发 | “1”个核心项目 | 强化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 | 100% |
展服务目标
“1”个重点项目
辖区居民群众最迫切、最需要
、最直接的社会工作服务
100%
(四)功能定位
x港街社工服务站是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在街(镇)设置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夏港街社工服务站接受市、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运营,以服务困境群体为主,以家庭为本,以社区为基础,为有需要的社区居民提供补救性、支持性、预防性、发展性的家庭综合服务和其他相关的社会服务
,为政府部门在管理公共服务、应对社区问题、缓解社区矛盾、提升社区参与、促进社区发展等方面提供协助和支持。
1. 补救性服务。针对陷入严重困境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特殊困难人群、受灾群众等重点服务对象,以帮助服务对象改善境况或缓解危机为目标,提供心理辅导、矫治帮教、犯罪预防、就业援助、社会救助、危机干预、权益维护等补救性服务。
2. 支持性服务。针对陷入轻微困境的个体、家庭、群体等服务对象,以增强其应对所处困境的能力为目标,提供社会援助、情绪支持、资源链接、认知拓展、能力提升、压力释放等援助性和支持性服务。
3. 预防性服务。针对一般个体、家庭和群体等服务对象,以预防服务对象面临的各种潜在风险和困难为目标,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支援、社会参与、社会融入、兴趣发展、文娱康乐、教育培训、人际拓展等事前预防性服务。
4.发展性服务。针对社区发展中存在的公共服务需求和问题,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国家法律政策宣传、公益倡导、公民教育等,提升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参与公共事务能力等。倡导社区环境保护等公益服务,培育志愿者、慈善、互助等社区公益服务组织和骨干,提高社区管理服务参与度,促进社区公共服务治理;整合社区资源,构建社区支持网络,促进社区和谐健康发展,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元化发展需求。
(五)专业方法运用及要求
1.专业方法。项目服务团队应运用社会工作个案、小组和社区服务等专业服务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社区单位提供适切服务,回应服务对象需求。
(1)个案工作:指社会工作者遵循基本的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运用科学的专业方法,以个别化的方式为遭遇困难的个人或家庭提供的心理辅导、情绪疏导、行为认知矫正、资源链接等服务,以帮助个人或家庭消减压力、缓解困难、挖掘生命潜能
,不断提高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质量。个案服务包括咨询个案和专业个案。咨询个案是指可在短时间内通过提供1-2次的政策、就业、法律等咨询性服务,能有效满足个体或家庭服务需求的个案服务;专业个案是指无法仅靠简短的咨询服务解决服务对象的困难,需要通过提供较长时间的跟进辅导、情绪支持、心理减压、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和支持的个案服务,一般至少需要3次以上的跟踪服务。
(2)小组工作:指以团体或小群体为服务对象,并通过小组或团体的活动为其成
员提供支持性、发展性或预防性等服务的方法。其目的是促进团体或小组及其成员的发展,使个人能借助集体支持和资源,提升自身应对困难的能力,改善其社会处境。小组服务通过协调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团体和团体与团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发挥团体
1 | 或组织的社会正向功能,促进组员的进步与健康发展。小组服务应按照阶段性发展状况安排服务活动次数,活动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每次参与小组活动的人数至少为3人及以上。 (3)社区工作:指以促进整个社区发展为目标的社会工作服务方法,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社工机构依靠社区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社区进步和发展的宏观层面的社会服务。其主要是强化社区功能,提升社区参与,优化社区关系,缓解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社区工作的内容包括社区公共问题介入、社区文化倡导、社区志愿者(义工)服务、社区组织和社区领袖培育等。 (六)服务内容 按照社会工作服务的理念,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手段,以社区居民及家庭的需求为导向,整合社区内外资源,构建社区支持网络 ,针对困境人群的问题开展社会倡导,为辖区内个人和家庭提供全面、优质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以满足个人及家庭的服务需求。社工站(家综)应按照“113X”的模式设置服务项目。即:“1”个核心项目——强化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1”个重点项目 ——突出辖区居民群众最迫切、最需要、最直接的社会工作服务,“3”个基础项目— —夯实家庭、长者、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X”个特色项目——探索拓展多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1.核心项目 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党建工作是新时代发展的重要要求,通过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联动社区内党员、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群众活动,发挥党组织的号召力及影响力,动员社区资源,服务社区弱势群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社区应急事件的参与者。 2.重点项目 关注社区河涌环境与安全,整合资源,构建多元联动共治网络,组建“社区+巡河志愿服务队+社区组织+社区志愿者”的共治队伍,多方参与协同共治,共同致力河涌安全和环境微治理,营造人与环境友好相处的氛围。 3.基础项目 (1)家庭服务:一是面向低保、低收等困境家庭的服务,依据该类家庭的需要,提供的资源链接、 紧急援助、危机干预、心理减压、情绪支持、社区支持网络构建等必要服务;二是倡导和谐、平等、包容 的家庭文化,围绕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家庭互动、家庭功能、家庭结构等方面的服务需求,挖掘家庭成员的共同参与能力和优势 ,培育守望相助的家庭和邻里氛围,为社区内的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残障家庭等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提供包括个案咨询、资源连接、志愿者帮扶、定期探访、问题评估等专业服务。 (2)长者服务:一是指面向独居、孤寡和“三无”长者等陷入经济或生活困难的长者群体及家庭的服务,依据困境长者的需求,提供的精神慰藉、紧急援助、危机干预 、心理情绪支持、人际支持拓展等必要服务;二是以社区一般性长者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依托和整合社区、家庭、单位等社会资源,从心理关怀、生活照顾、文体康乐、人际互助、兴趣发展、社会参与等多个层面,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预防性、支援性、 治疗性等多样化服务,力求在社区内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 |
为”的晚年生活理想,提升长者生活品质。 (3)青少年服务:一是围绕有特殊需要的青少年(特别是边缘青少年、困境青少年)搭建成长发展的社会支持网络和平台,适时提供包括个案跟进、行为矫正、人际拓展、能力提升、兴趣发展、专题培训等多元化服务;二是为一般性青少年提供健康成长、人际交往、认知提升、能力培养、社会参与等多样化服务。 4.社工双百工程 全面加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立足街、深入村居,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 、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1)协助识别服务对象。协助街道核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农村留守妇女以及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台账,实现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入户率100%,为街道提供了解掌握的综合治理信息。 (2)评估服务需求。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通过进村入户、走访交友,增进感情交流 ,建立信任关系,调查核实服务对象情况,评估生活状况、身体状况等困难程度,对应所需政策 ,制定服务计划。 (3)统筹开展服务。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以社区为载体、以家庭为单位,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开展民生政策宣传,协助落实国家民生保障政策,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关系调适、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专业服务,配合支持街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有关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专业服务100%覆盖。 (4)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引导村(居)民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培育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 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激活社区公共活动空间,推动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提高社区居民自治水平,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5.特色服务项目 (1)社区自组织培育服务项目:围绕社区群体社会化参与和发展性需要,着力培育社区志愿者骨干,发展志愿者队伍和组织,搭建志愿者活动支持网络和平台,凝聚社区志愿者骨干,推动社区志愿者服务力量持续壮大发展,建立多样化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和志愿者组织,推动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化、规模化和规范化运作,促进志愿者和志愿队伍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自主参与社区建设。 (2)来穗务工人员子女社区健康教育服务:针对来穗务工人员家庭及子女面临的健康需求,发挥志愿者作用,整合社区健康资源,通过倡导活动、健康讲座、工作坊和绘本课堂等形式协助他们学习健康知识,促进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提升他们应对健康问题的能力,营造健康生活的氛围。 二、项目服务的人员及成效要求 (一)项目的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需配备以社工为主的工作人员20名,工作人员总数的2/3以上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1/2以上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其中中心主任1名(具有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助理/中级或以上社会工作师资 |
格证,或接受过广州市民政局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训并具有3年以上社会服务或社区工作经验);专业人员至少14名(需为社会工作、心理学或社会学等相近专业学历,其中至少有10名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或社工师资格证),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若干。配备专业督导至少3名,督导具备比较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理论与实务经验,符合广州市有关规定。 (二)主要服务领域的服务成效要求 1.核心服务项目成效要求 党建引领服务:每年每个社工服务站与辖区基层党组织协同共建共治活动不少于 6 场次,让群众对基 层党组织和社工服务工作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2.重点项目成效要求 整合资源,发动社区居民关注和参与社区河涌环境与安全问题微治理,共建共治绿色安全河涌,共同营造人与河涌环境友好相处的氛围,购买方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不低于 80%。 3.基础性服务成效要求 基础性服务主要指家庭服务、长者服务和青少年服务,包括面向各类困境群体和一般性群体的服务。 困境群体包括:低保低收、残障、独居孤寡、单亲失独及认知行为偏差类群体。 (1)家庭服务:针对困境家庭的服务,此类家庭总数在 1000 个以下的,项目服务期内,所有此类服务对象的服务 100%全覆盖;此类家庭总数超过 1000 个的,项目期内,至少服务1000 个困境家庭。为困境家庭提供社会资源链接、扶贫帮困、就业援助等服务,每年服务的困境家庭不少于 200 个,至少 80%的困境家庭受益而使其成员生活处境得到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 80%。针对一般性家庭的服务 ,每年每个社工站至少应服务 500 个家庭,能促进 60%的家庭在夫妻婚姻、亲子教育、婆媳关系、社区参与等方面的状况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 80%。 (2)长者服务:针对困境长者的服务,该类长者总数在 1000 个以下的,项目服务期内,所有此类服务对象的服务 100%全覆盖;此类长者总数超过 1000 个的,项目期内,至少服务 1000 个困境长者。为困境长者提供社会资源链接、扶贫帮困、公益关爱等服务,每年服务的困境长者不少于 200 个,至少 60%的服务对象受益而使其生活处境得到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 80%。针对一般性长者的服务,每年每个社工站至少应服务 500 个长者及家庭,能促进 60%的长者在社会适应能力、社会认知、社会参与等方面的状况得到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 80%。 (3)青少年服务:针对困境青少年的服务,该类青少年总数在 1000 个以下的 ,项目服务期内,所有此类服务对象的服务 100%全覆盖;此类青少年总数超过 100 0 个的,项目期内,至少服务 1000 个困境青少年。为困境青少年提供社会资源链接 、个案帮扶、小组互助等服务,年度所有服务对象中至少 60%的服务对象因服务受益而使其生活处境得到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 80%。针对一般性青少年的服务,每年每个社工站至少应服务 500 个青少年及家庭,能促进 60%的青少年在社会适应能力、社会认知、社会参与等方面的状况得到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 80 %。 4.特色服务成效要求 |
(1)社区自组织培育服务:搭建互动分享平台,促进自组织之间、志愿者之间交流积极经验。每年每个社工站培育发展的志愿者骨干不少于 20 人;每年每个社工站 培育发展的新登记志愿者不少于 100 人;每年每个社工站培育发展的新增志愿者队 伍不少于 2 个。每年开展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少于 6 次,服务低保低收、独居孤寡 、残障等困境人士不少于 100 人次,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 80%。 (2)来穗务工人员子女社区健康教育服务:整合价值不少于10万元的社区健康资源,汇编社区健康资源手册,通过学习健康知识,促进居民分享、交流健康心得,营造健康生活氛围。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 承担不利后果)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或光盘) 1 份。 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二、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2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定额收取人民币56000元( 费用包括: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1800元,采购需求调研费人民币34200元)。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便利化措施,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 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快递”等快递方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送达到开标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如下信息: 1)收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xx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2)收件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3)注明采购项目编号 如需现场安装或调试的样品,不接受邮寄送达的方式。需现场xx的项目,请供应商派代表参与。 2. 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前台人员签收的时间,请投标供应商预留邮寄所需的时间 。建议投标供应商在邮递之后,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与我司联系,核实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3. 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的,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我司将拒绝接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 4. 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中标(成交)通知书与发票送达 疫情防控期间,我司暂停中标(成交)通知书、服务费(标书款)发票现场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我司将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给中标(成交)人,服务费(标书款)发票以邮件方式发送电子发票。 采购合同送达 疫情防控期间 ,我司提倡中标(成交)人优先采用邮寄方式将签订的合同及时送达我司。 1)收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xx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2)收件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3)注明采购项 目编号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否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
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11. 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 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x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 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项目废标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4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内控部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8755402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xx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邮编:51064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债务和采购管理处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中心E座123室电 话:020-82376610
邮 编:510700
传 真:020-82118411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MAC地址硬件信息相同的。
4.8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 人。(下浮率报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低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 | |||
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 | ||||
1 |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10% | 给予10%的价格扣除C1,即 :评标价=核实价×(1-C1) ;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 | |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 ||||
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 | ||||
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件信息相同(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 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查询结果为准;处 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➁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8 | 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 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 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 自拟,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
9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 无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投标有效期 |
2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要求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3 | 投标服务工时 | 投标服务工时未超出服务工时范围 |
4 | 标注“★”的条款的满足情况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 |
5 | 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投 标无效的情形 | 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投标无效的情形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x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40.0分 技术部分40.0分报价得分20.0分 | |
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督导(此项最高累计得4分) (4.0分) | 1、高校督导,拥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教学、研究或实务工作背景,经社工行业认证登记,每个督导得1分。(提交①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➁职业资格证扫描件、③劳动或聘用合同扫描件和④督导本人同意应标授权书 ,资料不全或未达要求的得0分)。 2、本土培育督导,拥有5年及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经验,且经社工行业协会认证登记,每个督导得1分。(提交①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➁职业资格证③督导结业证④劳动或聘用合同扫描件⑤ 督导本人同意应标授权书,资料不全或未达要求的得0分)。 | |
技术部分
为本项目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具备较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提交①主要管理人员名单;➁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 ③资格证书;④身份证;⑤聘用 合同;⑥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单个人员缺少任一证明资料的均不得分) (7.0分) | 1、配备的项目主任具有5年及以上社会工作服务或项目管理经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得4分; 具有 3 年及以上5年以下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 者职业水平证书《中级或初级社会工作师》,得 1 分;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未满 3 年或未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得0分。 2、配备的各项目社工:具有2年及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中级),每提供1名得 1分;具有 1 年以上,2年以下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每提供1名得 0.5 分,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未 满 1 年或未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得 0 分。(此小项最高得3分) |
服务需求及服务目标的辨识确定能力要求。投标人的项目服务计划能够评估和辨识项目所在地社区的不同服务对象,亦能清晰区分重点服务对象和一般服务对象及其问题和需求,并有针对性地设置可行的服务目标。(出具项目服务计划书或方案) (8.0分) ,(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4.0; 8.0; ) | 1、运用科学方法对街道辖区的服务对象开展调研,调研方法多样、调研结果可信度高,与服务计划内容吻合度高,项目服务计划至少有4个板块能全面清晰区分重点服务对象和一般服务对象,且设置的服务目标合理可行,得8分。2、项目服务计划至少有2个板块能清晰地区分重点服务对象和一般服务对象,且设置的服务目标合理可行,得4分。3、项目服务计划基本没有区分重点服务对象和一般服务对象的,得1分。4、无项目服务计划书或方案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重点服务对象一般为低保、残障、孤寡、外来人口等困境人士或群体。) |
具有合理、详细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全面细致,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能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0; 5.0; ) | 1、项目经费预算科目清晰,全面考虑了工作中的各项可能性支出,预算明细合理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得5分。 2、项目经费预算科目清晰 ,较全面考虑了工作中的主要性支出,预算明细较合理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得4分。 3、项目经费预算科目清晰,但对工作中的各项主要性支出考虑不够全面,预算明细基本合理,得2分。 4、无项目经费预算或项目经费预算科目不清晰的或其他情况的,均得0分。 |
投标机构具备较好的专业实务研究能力(提交机构成员2019年以来在专业研究方面的成果资料 )累计最高得6分 (6.0分) | 2019年以来在国家级或者以上社会工作专业刊物发表社会工作专业实务研究文章的,每篇3分。 2019年以来在省、部级社会工作专业刊物发表社会工作专业实务研究文章的,每篇1分。 2019年以来在市级社会工作专业刊 物发表社会工作专业实务研究文章的,每篇0.5分。 |
针对安置房居住的独居、孤寡、空巢、高龄等居民的适应性需求 ,通过社区资源整合,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协助社区居民尽快适应安置房生活。 (4.0分),(等次分 值选择: 0.0; 1.0; 2.0; 4.0; ) | 熟悉本辖区安置房情况并提供该类服务调研报告和服务方案,调研报告结构完整,服务方案合理可行。 熟悉本辖区安置房情况并提供该类服务调研报告和服务方案,调研报告结构完整,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得4分; 较熟悉本辖区安置房情况并提供该类服务调研报告和服务方案,调研报告结构较完整,服务方案较合理可行,得2分; 不够熟悉本辖区安置房情况,提供该类服务调研报告结构不完整,服务方案不合理可行,得1分; 不提供 服务调研报告或服务方案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此项最高得4分) |
项目服务制度保障措施和服务质量监管方法 (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2.0; 4.0; 6. 0;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保障措施和服务质量监管方法进行评审:1、项目服务保障措施及服务质量监管方法合理完善,条例清晰,操作性强,得6分;2、项目服务保障措施及服务质量监管方法完整清晰,有一定的操作性 ,得4分;3、项目服务保障措施及服务质量监管方法清晰,可操作性一般 ,得2分;4、项目服务保障措施及服务质量监管方法不全面,或操作性不强等,得1分;5、无项目服务保障措施及服务质量监管方法或其他情况,得0分。 | |
商务部分 | 有规范的财务管理执行能力。(提交财务人员职业资格证、劳动或聘用合同、身份证扫描件、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此项最高累计得8分) (8.0分) | 1、投标人持有财会从业资格证的会计及出纳人员,会计及出纳为专职的得 2分,会计及出纳为兼职的得1分。(但会计和出纳同为一人兼任的或财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的得0分),最高得2分。 2、承接的街镇级社工站项目 2019年以来财务评估获得合格等级的,每次得3分,最高得6分。(以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日期为准,无评估结果证明资料的得 0 分,同一项目的不同年度的中期或末期评估报告可计分。) |
投标人2019 年以来承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运营情况。(同事提供所承接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和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 所)业绩可纳入评审】 (8.0分) | 1、评估获得优秀等级的,每次得2分。2、评估获得良好等级的,每次得 1分。3、评估获得及格等级的,每次得0.5 分。4、评估获得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级的,每次得0分。(无评估结果证明资料的得 0 分,此项最高累计得8分,同一项目的不同年度的中期或末期评估报告可计分。) | |
投标人2019年以来的公信力和诚信度。(出具相关承诺函) ( 4.0分) | 1、2019年以来在服务活动中,未发生违反项目合同、服务承诺等违约问题,且能提交未有违约问题的承诺函,得1分。2、2019年以来在服务活动中,未发生侵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或致使服务对象财产遭受损失的问题 ,且能提交未发生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保障不力问题的承诺函,得1分。3、 2019年以来在服务活动中,未发生违规或违法问题,且能提交未有违规或违法问题承诺函,得1分。4、2019年以来在服务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且能提交未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承诺函,得1分。备注:未能出具相应承诺函的,得0分。(1.“违约问题”是指投标机构在过往承接社会工作服务活动中出现的违约、违诺行为和问题,包括对服务项目合同的违约,在以往招投标活动中提供不实材料和信息,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保,违背面向服务对象的承诺等; 2.“安全重大事故”是指投标机构在服务活动中 因自身原因导致出现的火灾、人员伤亡、服务对象财产受损等事件。) | |
投标人2019年以来的社会参与能力表现情况。(提供参会或参加活动邀请函或主办方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扫描件) (3.0分) | 1、有积极参与政府部门举办的慈展会、公益创投等社会公益活动的,每参加1次得1分。(无有效证明资料的得0分); 2、有积极参与省、市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开展的社会救灾、公共应急、跨区域项目援助或合作等社会服务活动的,每参加1次得1分。 注:无有效证明资料的得0分,本项最 高累计得3分。 | |
投标人2019年以来参与的社会政策制定及倡导能力表现。 (4. 0分) | 1、有积极参与社会政策研究或起草工作的,每参加1次得0.5分。(提交相关政策研究论文、倡导性提案扫描件或政府部门出具的研究、起草参与证明扫描件,无有效证明资料的得0分)。 2、有积极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相关部门提交事关社会服务发展的政策性提案、调研报告的,每提交1份得1分。 注:提交提案或报告扫描件、相关部门办理情况复函或人 大、政协等部门证明,无有效证明资料的得0分。本项最高累计得4分。 | |
投标人2019年以来的项目策划及社会资源整合能力情况。(提交相关合作协议扫描件;提交项目所在地街道、市志愿者协会关于所培育志愿者队伍的证明扫描件;有通过策划项目获得的各类社会资金支持的,能提交项目合同及资助证明材料扫描件)(此 项最高累计得7分) (7.0分) | 1、有注重对外合作,有较多的服务合作伙伴,每个合作伙伴得1分,最高得2分。(无合作协议的得0分)。 2、有建立了完整的志愿者管理体系,近3年每发展培育一支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得1分,最高得3分。(无街道组织备案证明的得0分)。 3、有通过策划项目获得的各类社会资金支持的 ,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无有效资助证明资料的得0分) | |
投标人党建引领特色服务能力要求(6分) (6.0分) | 投标人具有党建引领特色服务能力要求: 1、2019年以来,投标机构或其成员在党建或疫情防控方面获得的荣誉。获得市级或以上党建或疫情防控荣誉的,每一项得2分,获得区级党建或疫情防控荣誉的,每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2019年以来,投标机构与党工委、机关支部委员会 、社区居委会签订共建协议。提供党工委共建合作协议的,得2分;提供机关支部委员会共建协议的,得1分,提供社区居委会共建合作协议的每个得 0.5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20.0分) | 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服务工时进行修正得出评标服务工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计划投入本项目服务总工时数量最多的为评标基准工时,其服务工时评审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服务工时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投标服务工时得分=(投标计划投入本项目服务总工时量/评标基准工时 )×20(精确到0.01)。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工时调整的,以调整后的评标基准工时和投标服务工时为准。 项目有效服务工时:服务工时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27440的110%,即30184小时;服务工时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专业服务工时27440小时。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服务购买方):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乙方(服务承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项目编号:440112-2022-02417)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以及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服务站
(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 13号)、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 号)、《关于印发“广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民[2021]209号)以及《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埔民[2021] 23号)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经甲、乙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及时间
x项目以3年为一个周期(2022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合同金额 x元。周期内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均进行中期、末期评估,末期评估合格后由甲方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二、服务内容和具体要求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社工服务,服务内容及要求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书及乙方投标文件方案实施。
2、如因省、市“双百工程”调整社工站管理办法、服务清单、评估指引等文件,双方应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以补充协议的形式重新约定相应内容,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指导并配合乙方开展调研,结合本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指导乙方制订街道社工服务站的运营服务计划书及有关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措施。
2.监管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具体运作,承担本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协助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做好对乙方履行合同及服务完成情况所组织的考核评估与监管。
3.根据实际需求积极帮助乙方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工作。如协调有关部门,尽力解决项目运作中遇到的问题,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对乙方开展服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包括业务指导和特定技术支持;有关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提
供;乙方社工及工作人员出入有关部门及场所的便利等。
4.根据财政部门指导意见,做好本服务项目部门预算、采购预算报批工作,确保本项目预算经费及时足额到达街镇财政账户。
5.加强购买合同管理,督促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本项目实施进度,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和合同执行进度及约定支付服务款项。
6.每月定期主持召开甲乙双方沟通会,了解本项目服务进展情况,促进本项目服务开展及社区问题的解决。
7.组织乙方开展财政绩效自评工作,督促乙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无偿提供开展本合同约定服务必备的服务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供乙方使用(如需使用甲方应收费场地及设施设备时,乙方应向甲方按时缴纳费用)。
10.乙方在合约期满后,没有续约或下次招标没有中标,或乙方退出该项目,不继续承接服务,甲方需指导乙方顺利完成交接工作,确保服务的延续性。
(二)乙方
1.根据本项目的目标要求,组建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为主体的不少于20人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工作人员总数的2/3以上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1/2以上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其中中心主任1名(具有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助理/中级或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或接受过广州市民政局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训并具有3年以上社会服务或社区工作经验)。专业人员至少14名(需为社会工作、心理学或社会学等相近专业学历,其中至少有10名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或社工师资格证),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若干。配备专业督导至少3名,督导具备比较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理论与实务经验,符合广州市有关规定。乙方必须与全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工资、社保等福利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工作伦理道德,执行本项目方案(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及乙方中标文件方案为准),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本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和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各项计划及有关实 施方案如有改变,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合同进行补充或变更。
3.定期向甲方如实反映本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成效;在项目实施期,及时对本项目进行自评并提供详实的自评报告,配合甲方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的例行检查、评估考核。
4.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政财务规定,对本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专款专用。严格控制现金使用,原则上1000元以上的开支应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设立项目专户管理,在银行账户中开设一般户,对本项目经费实行专账管理,甲方将项目经费拨付至相应的银行一般户。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向甲方报送当季度项目的经费使用计划,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季度的财务报表。自觉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接受和配合财政、监
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5.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服务经费及各项费用,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绝不能虚报、滥用、挪用和侵吞项目经费。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资金使用原则上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8〕13号)文件指导意见执行,如市、区民政部门出台新政策,则从其新规。
6.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应当用于本项目人员费用、专业支持、专业服务和活动费、日常办公费用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用于购买机动车辆、车辆维护。人员经费预算和支出应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65%。
7.如乙方需使用甲方应收费设施设备及场地时,乙方应向甲方按时缴纳水费、电费等费用。
8.负责维护保管甲方提供的固定资产。
9.负责服务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场地安全生产工作预案,进行各类应急演练,杜绝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乙方在合约期满后,没有续约或下次招标没有中标,或乙方退出该项目,不继续承接服务,必须按相关规定完成场地设备、服务材料等相关资料的交接。服务本项目的员工由乙方依据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妥善安置,甲方不负责安置。
四、付款方式
x合同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时间和金额如下:
(一)合同;
(二)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三)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后相应服务在经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审核后,乙方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全部完成后,按照财政支付流程向财政支付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合同金额的全额付给乙方,乙方需提供正式全额发票。依据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二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且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每年服务经费240万元的55%即132万元;在完成项目中期评估且评估等级为合格以上(含合格),自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40%即96万元;在完成项目末期评估且评估等级为合格以上
(含合格),自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5%即12万元。
乙方银行开户名称:乙方银行开户行: 乙方银行账号:
五、违约责任
x乙方不按规定履行合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视违约程度大小有权决定单方解除合同并追回财政资金。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根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2004]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若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额外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主张赔偿。
六、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提交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时电话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提供证明,以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遇上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八、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九、其他
(一)甲、乙二方均一致认可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该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二)根据广州市有关财政资金的管理规定以及本合同的一系列附件,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考核评估及奖惩。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牵头,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予以补充。十、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最后一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xx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二方各执两份;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2-02417采购项目编号:440112-2022-02417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监狱企业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三、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五、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六、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七、各类证明材料
十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十九、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440112-2022-02417],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七)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二)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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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序号 | 实质性响应条款 | 投标人响应情况 | 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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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 | |||
… |
说明:
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
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格式六: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440112-2022-02417]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
格式九: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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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四: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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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五: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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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十八: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440112-2022-02417),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十九: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夏港街社工服务站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0112-2022-02417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二: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
(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