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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金菱车世界签订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金菱车世界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金菱车世界尚欠公司的 2020 年 7 月至 12 月的房屋租金及对应的逾期利息,一并延期至 2022 年分四次向公司清偿。
⚫ 公司存在不能按协议约定收到金菱车世界所欠款项的风险,亦存在不能按协议约定收到金菱车世界应付的后续租金的风险。
⚫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金菱车世界租赁面积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隆鑫机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隆鑫机车”)将其位于重庆经开区白鹤路工业园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租赁给关联方重庆金菱车世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菱车世界”)。同时,隆鑫机车与金菱车世界于 2017 年、2020 年 9 月分别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租赁合同》”),金菱车世界租赁房屋面积为 59,000 ㎡,按 2020 年租赁平均单价约 25.99 元/㎡•月计算,调整面积后
的 2020 年度月租金为 153.34 万元/月。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2021 年金菱车世界执行租赁平均单价为 27.29 元/
㎡•月,月租金为 161 万元/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字:重庆金菱车世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 x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7,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机械配件、化工产品、建筑装饰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日用百货、五金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租赁(凭备案证从事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以上两项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文化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市场经营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房屋租赁、餐饮服务(须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间接控股子公司,即隆鑫控股持有重庆金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55%股权,重庆金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菱车世界 100%股权)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菱车世界总资产 9.00 亿元,净资产
2.65 亿元,资产负债率 70.54%;2020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6.36 亿元,净利润-2,329.88 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于金菱车世界延期支付款项情况
因受上半年疫情影响,以及受国家汽车排放标准由国五转国六政策变化影响,之前授权经营的部分汽车品牌市场销售受阻而导致经营性亏损,加之受控股股东 债务危机影响造成其存量信贷规模逐渐收缩,金菱车世界在 2020 年出现了流动 性紧张的问题。
截至目前,金菱车世界已支付 2021 年 1-3 月的全部租金 4,830,330 元(其中,金菱车世界已缴纳的押金 2,000,000 元即日起转为等额租金),但尚欠公司房屋租金共计人民币 10,243,640 元(即 2020 年 7 月至 12 月的应付租金)及相应违约金。
考虑到金菱车世界目前已开展了经营结构调整,优化了授权经营品牌,经金菱车世界申请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前述款项予以延期,即金菱车世界最晚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清偿完毕前述租金人民币
10,243,640 元及前述本金对应的逾期利息为人民币 243,775.70 元(计息日自
2020 年 7 月 29 日至本事项召开董事会之日即 2021 年 4 月 22 日,利率为按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 4.35%计算),即本息合计人民币 10,487,415.70 元。延期清偿期间利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1 年 4 月 22 日)起按 10,487,415.70 元为本金,按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 4.35%按季支付资金占用费(若遇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则相应做出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与金菱车世界就延期付款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补充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重庆隆鑫机车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金菱车世界有限公司鉴于:
根据甲乙双方于 2017 年、2020 年 9 月分别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租赁合同》”),甲方将其位于重庆经开区白鹤路工业园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租赁给乙方。自 2020 年 7 月起乙方一直未能及时足额支付房屋租金,已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金延期支付等相关事宜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 双方共同确认:
(1)乙方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向甲方支付了 2021 年 1-3 月的全部租金人民币 4,830,330 元(其中,乙方已缴纳的押金 2,000,000 元即日起转为等额租金)。
( 2 )截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乙方对甲方的应付款项合计人民币
10,487,415.70 元,其中本金人民币 10,243,640 元,以及前述本金对应的逾期
利息为人民币 243,775.70 元(计息日自 2020 年 7 月 29 日起至甲方召开董事会
审议本事宜之日即2021 年4 月22 日,利率为按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4.35%计算)。第二条 乙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应付款于 2022 年分四期支付完毕,
并且乙方将以人民币 10,487,415.70 元为基数、按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 4.35%(若
支付时间 | 支付租金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
第一期 | 2022年3月前 | 2,621,853.93 |
第二期 | 2022年6月前 | 2,621,853.93 |
第三期 | 2022年9月前 | 2,621,853.93 |
第四期 | 2022年12月前 | 2,621,853.91 |
合计 | 10,487,415.70 |
遇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则相应做出调整)的标准按季另行支付资金占用费,具体安排如下:
第三条 鉴于乙方目前经营情况,乙方保证最迟不晚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前
向甲方补足《租赁合同》项下的押金人民币 2,000,000 元。
第四条 乙方保证自即日起按《租赁合同》及本协议约定准时、全额支付租金、能源费等费用。如乙方违反《租赁合同》及本协议约定逾期支付的相关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能源费、资金占用费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补充协议及《租赁合同》,并有权采取要求乙方腾退房屋、赔偿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等措施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 凡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发生的相关诉讼费、律师x、公证费、保全费用以及差旅费等全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条 本补充协议为《租赁合同》的必要补充,不可分割。本协议未做修改或未进行另行约定的,仍按照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执行。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同意关联方延期支付款项系基于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金菱车世界支付对上市公司的应付款项,并进一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方式明确金菱车世界的付款义务,该笔应收款占公司 2020 年度全部应收款项的 0.48%,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存在不能按协议约定收到金菱车世界所欠款项的风险,亦存在不能
按协议约定收到金菱车世界应付的后续租金的风险。一旦出现前述风险,公司将立即采取要求金菱车世界腾退房屋、赔偿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以及提起诉讼等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涂建华先生、xxx先生、xx先生、xxx先生回避表决情况下,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金菱车世界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xxx车世界签订补充协议,即同意其延期支付租金及相应的利息,系基于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有利于金菱车世界支付对上市公司的应付款项。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与金菱车世界签订补充协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