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温岭市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人(全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xx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温岭市泽国镇ZG110303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开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总投资:x 168000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61371 万元)
3.建设地点:温岭市泽国镇ZG110303 地块
4.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 50220m²,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 容商业用地B1(其中B1 不允许设置服务型公寓)。
5.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现场服务和设计配合等)、招标代理(从项目立项至竣工全 过程的施工、设备等招标、采购)、造价咨询(全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等)、工程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指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 项设计、现场服务和设计配合等。具体包括以下各专业设计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自控、室外附属、人防、消防、公共部位精装修设计、钢结构、基坑围护、弱电智能化(室内、室外)、幕墙、门窗深化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泛光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 综合设计(地上 BIM 施工图校验与地下室 BIM 管线综合设计)、PC 结构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地上地下)、用地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等、室外排水、室外景观绿化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
2.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立项至竣工全过程的施工、设备等招标、采 购,招标策划、招标文件编制、招标过程管理、合同条款策划等工作;
3.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本项目所有建设过程中的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 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等,包括项目投资目标分析评估、项目概算评估及目标控制、联系单审核、材料询价定价、进度款审核、资金使用计划编制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
(1)对施工图进行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
(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根据财政预算审核报告,确定造价控制目标;
(3)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4)根据项目需要,参加有关工程例会、现场协调会、施工图审查与技术交底等 会议,对工程管理现状提出管理建议书,向委托人提出工程造价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做好相关记录;
(5)审核并监督委托人按承包人完成的进度和合同(协议)支付工程进度款,负责 对承包人(或受托人、服务单位)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并签署书面意见;
(6)审核主要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当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 律、法规,提出审计意见、建议并在相关表格上签署意见;
(7)根据委托人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严把现场签证关,每份签证都应做到 现场验收、现场测量、现场签证,对不合理的签证一律拒签;
(8)实际需要发生工程变更时,事前对变更涉及内容进行工程计价并提供咨询意
见,事后参加工程变更的现场签证,及时审核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委托 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审核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等做到:
①审核工程变更是否合理、必要,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签证手续是否及时和完整。
②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并向委托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 析报告。
(9)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按委托人要求出具阶段性造价控制报告。 该报告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进度、审核结果、造价变化情况、造价控制方案执行情况,存在的普遍性(或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等;
(10)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政策方面的服务,在 因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暂列金额使用增加新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明确需要确定材料设备价格等情况下,会同委托人进行市场询价并签署意见;
(11)协助委托人造价控制目标的确定,监督项目概算执行情况;
(12)按照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等内容的招投标规定,对委托人提供 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落实程序监督,对委托人提供的各类合同、补充协议草稿的合法、全面、有效性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委托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13)对本项目有可能中标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分析,审核投标工程量清单,对不 合理的报价应及时提出,拟定询标提纲,协助委托人询标和合同洽谈,帮助补充协议完成;
(14)积极配合委托人的法定审计(含委托人上级各部门的审计)工作,及时参加会议并提交各项所需资料;
(15)参与隐蔽工程勘察、留证,主要材料样品封存及记录;
(16)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情况;
①审核主要施工单位内部管理情况;审核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施工工艺 是否安全可靠,有无擅自改变施工方法,材料、设备进场和使用前,是否经过严格的检验检测程序,主要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②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转包或分包单位再次转包的问题。
③审核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缺陷和施工质量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
④审核工程完成计划进度情况。
⑤监督和鉴证施工单位进场前的标高测量、主要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单 项工程竣工验收等,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收集。
(17)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咨询服务。
(18)工程结算审核:
①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 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
②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③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
④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4.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市政、机电及人 防等)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xx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以及勘察、设计、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监理服务等工作。
三、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四、项目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报酬约定
x项目的项目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合同价为¥16500000 元(大写:壹仟xxx拾
第二部分 专用条件及其附加协议条款
第五条受托人应按工程咨询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提交形式及提交时间约定为:合同签订同时递交中标合同价 2% 的履约担保,递交形式:按国 家相关规定执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办理即可)。
委托人应按工程咨询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提交支付担保,支付担保的提交形式及提交时间约定为:合同签订同时递交中标合同价 2%的支付担保,递交形式:按国家相关规 定执行。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受托人交纳支付担保金(受托人为联合体的,交纳给牵头人)。
第六条受托人的项目总负责人明确为:xxx(15988108317),受托人向委托人 报送资料、报告工程咨询工作要求为:每月 2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报告工程咨询工作。
第八条资金使用计划要求为:下月所需资金,应在本月 20 日前书面报委托人。第十二条在工程咨询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受托人移交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的物
品的时间和方式为:30 日内书面移交。
第十六条委托人为工程咨询工作提供条件: / 。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金额向受托人支付工程咨询费:本项 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合同价为¥16500000 元(大写:壹仟xxx拾万元整),详见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和招标代理合同等。
第十九条委托人授权常驻代表及授权:xx(15906858749)。
第二十条委托人对工程咨询请示、申请、计划与报告的审批或作出决定,其形式及主要内容明确为:委托人应在收到受托人请示、申请、计划与报告后 14 日内以书面形 式回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参建单位的各种实施指令均须通过咨询人下达。
第二十一条受托人在委托人委托工程咨询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详见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和招标代理合同等。
第二十三条受托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咨询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1)分包约定:若受托人自身无能力完成本项目专项设计,经委托人同意后可委托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完成。
第三十一条因受托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详见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和招标代理合同等。
第三十二条因受托人责任赔偿:详见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和招
标代理合同等。
第三十五条因委托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按通用条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除不可抗力外,由于非受托人的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受托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工程咨询的时间相应延长,受托人不得要求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第四十四条附加工作报酬、工作奖励或参与投资节余分成计取条件与方式分别为:
☑附加工作报酬: 不计取 。
☑工作奖励: 不计取 。
☑投资节余分成: 不计取 。
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时间、分类、分期分批支付工程咨询报酬:工程咨询费结算的计算调整约定为:不予调整。
第四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咨询报酬,不支付滞纳金。第四十七条支付工程咨询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约定为:人民币。
第五十二条争议协商不成的解决方式: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三条本项目履约担保为中标价的 2%,退还约定为:在竣工验收合格、完成 竣工结算审计,且完成城建档案资料归档以及各职能部门验收移交后,扣除违约处罚后 10 天内解除。
本项目支付担保为中标价的 2%,退还约定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天内解除。附加协议条款:
附件 1:设计合同条款
附件 2:招标代理合同条款
附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款附件 4:工程监理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