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编号:CGXM-2024-350401-00790[2024]00677 项目编号:[350401]SMGX[GK]2024004 1、备案编号:CGXM-2024-350401-00790[2024]00677 2、项目编号:[350401]SMGX[GK]2024004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技设施升级改造及增补交通视频监控设备项目
备案编号:CGXM-2024-350401-00790[2024]00677
项目编号:[350401]SMGX[GK]2024004
采购人: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代理机构: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4年07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技设施升级改造及增补交通视频监控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CGXM-2024-350401-00790[2024]00677
2、项目编号:[350401]SMGX[GK]2024004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3: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授权人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代表还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5.以上材料均手持并加盖公章 |
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授权人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代表还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5.以上材料均手持并加盖公章 |
采购包3: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授权人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代表还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5.以上材料均手持并加盖公章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采购包2:不接受
采购包3: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89幢
邮编: 365000
联系人: 陈洁聪
联系电话: 13859162777
12、代理机构: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736号沪明新村12幢918(中信银行9楼)
邮编: 365000
联系人: 廖彩霞
联系电话: 0598-8255787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7,612,6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612,6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00,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技设施升级改造及增补交通视频监控设备项目采购包1工程建设 |
1.00 |
7,612,600.00 |
批 |
工业 |
否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54,6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4,6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技设施升级改造及增补交通视频监控设备项目采购包2监理服务 |
1.00 |
54,6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73,3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3,3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技设施升级改造及增补交通视频监控设备项目采购包3系统测试 |
1.00 |
73,3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序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包1:不组织 采购包2:不组织 采购包3:不组织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1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1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采购包2:不允许合同分包; 采购包3:不允许合同分包; |
4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
5 |
12.1 |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包1:3名 采购包2:3名 采购包3:3名 |
6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采购包1:1名 采购包2:1名 采购包3:1名 |
7 |
13.2 |
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8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9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0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 三明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1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2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1.1%、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按0.8%),中标人按规定收费标准的70%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
开 户 名: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帐 号:181040100100023831 邮 箱:smgxzb1@126.com
4.中标人退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并盖章后,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政府采购系统备案,送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留存备案一份。 (2)其他: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保证金交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②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时除应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本项目的报名截图复印件,否则递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 |
备注 |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最多只能对招标文件载明的1个采购包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
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其他形式:无
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
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明确的品目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提出询问,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采购包2: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采购包3: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5、以上材料均手持并加盖公章 |
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5、以上材料均手持并加盖公章 |
采购包3: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5、以上材料均手持并加盖公章 |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
采购包2: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
采购包3: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采购包1: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情形1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2 |
情形2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3 |
情形3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采购包2: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情形1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2 |
情形2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3 |
情形3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采购包3: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情形1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2 |
情形2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3 |
情形3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包1:
技术符合性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闽财购【2010】28号: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商务符合性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各项条款必须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或任一项响应负偏离均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商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
附加符合性:无
价格符合性:无
采购包2:
技术符合性
情形 |
明细 |
1. |
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询价通知书第五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各项条款必须逐条响应,任一项响应负偏离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技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
商务符合性
情形 |
明细 |
1. |
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询价通知书第五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各项条款必须逐条响应,任一项响应负偏离均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商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
价格符合性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无 |
采购包3:
技术符合性
情形 |
明细 |
1. |
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询价通知书第五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各项条款必须逐条响应,任一项响应负偏离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技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
商务符合性
情形 |
明细 |
1. |
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询价通知书第五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各项条款必须逐条响应,任一项响应负偏离均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商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
价格符合性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无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 ,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分
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5.0000% |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 |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
比例 |
方法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10.0000% |
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 |
技术项(F2×A2)满分为55.00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34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所有条款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4分,其中:
|
火车道口的信号放行方案 |
3 |
为考察各投标人的技术实力以及对车辆信号控制的理解情况,各投标人阐述针对本项目的火车道口的信号放行方案规划,由评委进行评分:
|
绿波带规划方案 |
3 |
为考察各投标人的技术实力以及对三明市道路通行情况的理解情况,各投标人阐述针对本项目的绿波带规划,由评委进行评分:
|
现状分析 |
3 |
为考察各投标人的技术实力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情况,各投标人阐述本项目“项目现状整体了解程度”,由评委进行评分:
|
项目图纸 |
3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理解,针对投标人所提供项目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各系统平面布置图、各系统管线敷设图、各系统原理图、杆件结构图、杆件基础图、杆件防雷接地图、管道施工图等)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符合本项目改造实际需求的得3分,较为符合的得2分,一般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视频演示1(需要现场演示操作,注意:投标人自行携带便携式电脑及满足演示所需的配套演示软件到开标现场,投标人须自行配套演示设备,并调试好演示环境,做好演示前准备工作。演示的总时长为:15分钟内完成。 |
3 |
交通信号预案控制,应至少具备以下功能: ①支持设置预案名称及预案用途,支持配置预案实施计划,可按照星期选择、日期选择或手动执行,可设置不少于10个时间段执行相应预案,精度不低于分钟级; ②支持设置多个预案控制场景,可选择单个路口和批量路口,设置场景级巡检频率; ③可对每个场景设置触发条件,触发条件包含交通统计指标和信号机控制模式;配置交通统计指标触发条件应至少包含路口或路口8个方向转向流量的交通统计指标,统计指标应包含饱和度、流量级排堵长度,统计周期应可设置,至少包含5分钟、15分钟、半小时、1小时,支持设置相应的指标阈值;配置控制模式应可选择是否为定周期、全感应、单点自适应等指定的控制模式; ④可设置多个触发条件,多个触发条件可配置逻辑关系,如需要同时满足多个条件或仅满足一个条件; ⑤支持设置多个执行动作,当触发条件时,可触发控制模式切换或配时方案设置; 以上5项功能完全满足的得3分,无法完全满足则视为负偏离,每负偏离1项,扣0.6分。 |
视频演示2(需要现场演示操作,注意:投标人自行携带便携式电脑及满足演示所需的配套演示软硬件到开标现场,投标人须自行配套演示设备,并调试好演示环境,做好演示前准备工作。演示的总时长为:15分钟内完成。 |
3 |
数据汇聚与可视化展示扩展,应至少具备以下功能:①支持值班信息展示、出/入城车辆数及趋势、在途车辆总数及当日在途车辆趋势、各辖区违法情况、重点违法数据展示; ②支持展示交通警情数据情况,可按图表方式展示今日总体警情,警情分类、警情趋势、各大队当日警情情况; ③演示图层应用功能,支持展示不同类型监控设备图层分布,至少包含电子警察、高空球机、卡口、违停球、道路监控等; ④支持自定义扩展图层元素,支持配置图层图标,录入每个图层元素基础信息,支持配置关联相应的监控点位; ⑤支持在图层打开≥12个实时高清预览窗口,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预览不会出现明显卡顿,每个窗口均可单独随意拖动,可自定义进行排序;在视频预览界面具备窗口一键缩小、一键关闭等功能;可通过电脑键盘对球机设备进行方向转动或缩放控制; 以上5项功能完全满足的得3分,无法完全满足则视为负偏离,每负偏离1项,扣0.6分。 |
视频演示3(需要现场演示操作,注意:投标人自行携带便携式电脑及满足演示所需的配套演示软件到开标现场,投标人须自行配套演示设备,并调试好演示环境,做好演示前准备工作。演示的总时长为:15分钟内完成。 |
3 |
交通事件应用扩展,应至少具备以下功能: ①支持按卡口、方向、事件类型(拥堵、变道、交通事故、侧方位停车、压线、掉头、逆行等)、时间段进行交通事件查询; ②支持按事件类型统计,支持以图形或表格展示统计结果,并支持数据导出; ③支持按卡口统计,支持以图形或表格展示统计结果,并支持数据导出; ④支持按日期统计,支持以图形或表格展示统计结果,并支持数据导出; ⑤支持按卡口、方向、交通状态(拥挤、堵塞、无状态、畅通)、时间段进行交通状态查询并支持数据导出; 以上5项功能完全满足的得3分,无法完全满足则视为负偏离,每负偏离1项,扣0.6分。 |
商务项(F3×A3)满分为15.00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综合实力1 |
1 |
投标人或所投的“信号控制应用扩展、数据汇聚与可视化展示扩展”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警务效能和实战能力,获得公安部重点实验室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综合实力2 |
1 |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信号控制应用扩展、数据汇聚与可视化展示扩展“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较强的新技术研发实力,可提供高水平技术支撑,具备国家科学技术部颁发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综合实力3 |
4 |
投标人或其上级机构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软件安全开发服务等一级认证证书的,每项证书得1分,满分4分。(需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项目经理 |
2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1名)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高级工程师证书、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每项证书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人员有效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业绩 |
2 |
投标人自2021起(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视频监控类项目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2分。需同时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不全的业绩得0分。 |
售后服务响应 |
3 |
为保证本项目售后服务的便捷性和及时快速响应服务需求,投标人可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服务地点的时间≤0.5小时的得3分,0.5小时<接到采购人通知到达服务地点的时间≤1小时的得2分,1小时<接到采购人通知到达服务地点的时间≤2小时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还应提供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主流地图导航APP从投标人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到项目地点(交付地点)的路线及驾车时间或其他交通工具可达时间截图进行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 ①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得2分; ②提供的方案较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强的得1分; ③提供的方案不够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0.5分; ④未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 ,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20.00分
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5.0000% |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 |
技术项(F2×A2)满分为65.00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服务要求响应: |
39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对《第五章采购包2监理服务》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服务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要求)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9分(按评审指标计算,共计15条),1条不满足扣 2.6分,正偏离不加分; |
2.质量控制 |
3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目标、方法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
|
3.变更控制 |
2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变更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变更控制目标、方法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
|
4.进度控制: |
3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进度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进度控制目标、方法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
|
5.合同和信息管理 |
2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方案中合同和信息管理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
|
6.安全控制 |
2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方案中的安全控制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
|
7.组织协调 |
2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方案中组织协调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2.方案虽有少量缺漏,但内容合理、具有可操性的得1分;
|
8.监理建议 |
2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方案中监理建议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
9.工作方案 |
2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方案中工作方案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
10.总监理工程师 |
2 |
11.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①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②项目数据分析师③设备监理师证书或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同时满足以上三项的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本项人员与11和12项存在重复的,本项不得分) |
11.专业监理工程师 |
3 |
11.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①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③网络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信息安全员(CISM)证书,同时满足以上三项的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本项人员与10和12项存在重复的,本项不得分) |
12.监理员 |
3 |
11.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监理员具备①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③咨询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信息安全员(CISM)证书,同时满足以上三项的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本项人员与10和11项存在重复的,本项不得分) |
|
65 |
|
商务项(F3×A3)满分为15.00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综合实力 |
1 |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证书、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2.综合实力 |
2 |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监理管理系统、信息数据监理管理系统的,每具备1个系统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3.综合实力 |
3 |
投标人具有监理文件控制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执行管理系统和可视化监理平台管理系统的,每具备1个系统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5.业绩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所完成的信息化项目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列表说明(包含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验收时间等信息)、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注:证明材料中的公司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投标人名称进行变更,须附上变更材料,证明材料按项目依次排放)。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本项与9.满意度调查相同采购单位的不得重复得分) |
6.满意度调查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所完成的信息化监理项目业绩,获得客户满意度好评的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注:须提供项目监理合同复印件及加盖采购人公章的满意度调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否则不得分,(本项与8.业绩项相同采购单位不得重复得分)】 |
7.售后服务响应 |
3 |
为保证本项目售后服务的便捷性和及时快速响应服务需求,投标人可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服务地点的时间≤0.5小时的得3分,0.5小时<接到采购人通知到达服务地点的时间≤1小时的得2分,1小时<接到采购人通知到达服务地点的时间≤2小时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还应提供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主流地图导航APP从投标人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到项目地点(交付地点)的路线及驾车时间或其他交通工具可达时间截图进行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
15 |
|
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 ,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20.00分
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5.0000% |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 |
技术项(F2×A2)满分为65.00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投标人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内容响应情况 |
32 |
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包3系统测试】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32分,共20条,1条不满足扣1.6分。 |
2.测试方案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测试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 1.方案详实、阐述清晰、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2.方案完整、可操作性较强、虽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足但无实质性影响的得1分; 3.方案虽有少量缺漏、但内容合理、可操性一般得0.5分; 4.未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3.检测设备1 |
2 |
根据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使用工具:具有录制的视频具备防篡改、防非法复制功能,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4.检测设备2 |
2 |
根据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使用工具:具有支持全球定位功能,可接收卫星数据并提供定位信息,可通过内置北斗、GPS模块接收卫星数据并提供定位信息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性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5.检测能力 |
3 |
投标人具备以下检测能力:检测项目/参数: (1)产品质量-易用性(2)产品质量-维护性(3)产品质量-可移植性。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25000.51-2016。投标人具备满足以上要求的CMA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得0.5分;投标人同时满足CNAS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加0.5分,总分3分,其余的不得分。【注: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可证书附表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6.检测能力 |
3 |
投标人具备以下检测能力:检测项目/参数: (1)产品质量-功能性(2)产品质量-性能效率(3)产品质量-兼容性。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25000.51-2016。投标人具备满足以上要求的CMA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得0.5分;投标人同时满足CNAS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加0.5分,总分3分,其余的不得分。【注: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可证书附表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7.检测能力 |
3 |
投标人具备以下检测能力:检测项目/参数:(1)接线图(2)长度(3)近端串音。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16。投标人具备满足以上要求的CMA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得0.5分;投标人同时满足CNAS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加0.5分,总分3分,其余的不得分。【注: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可证书附表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8.检测能力 |
3 |
投标人具备以下检测能力:检测项目/参数:(1)传播时延(2)时延偏离(3)插入损耗。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16。投标人具备满足以上要求的CMA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得0.5分;投标人同时满足CNAS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加0.5分,总分3分,其余的不得分。【注: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可证书附表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9.检测能力 |
3 |
投标人具备以下检测能力:检测项目/参数:(1)安全性检测(2)系统性能检测(3)用户权限管理检测。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检验规范》 GA/T 1741-2020。投标人具备满足以上要求的CMA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得0.5分;投标人同时满足CNAS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加0.5分,总分3分,其余的不得分。【注: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可证书附表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10.检测能力 |
3 |
投标人具备以下检测能力:检测项目/参数:(1)湿度(2)供配电系统(3)供电电源质量。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2887-2011。投标人具备满足以上要求的CMA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得0.5分;投标人同时满足CNAS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加0.5分,总分3分,其余的不得分。【注: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可证书附表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11.检测能力 |
3 |
投标人具备以下检测能力:检测项目/参数:(1)含尘浓度(2)接地电阻(3)噪声。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15。投标人具备满足以上要求的CMA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得0.5分;投标人同时满足CNAS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加0.5分,总分3分,其余的不得分。【注: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可证书附表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12.检测能力 |
3 |
投标人具备以下检测能力:检测项目/参数:(1)驾驶人面部特征记录功能(2)号牌识别功能(3)录像功能。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 870-2017。投标人具备满足以上要求的CMA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得0.5分;投标人同时满足CNAS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加0.5分,总分3分,其余的不得分。【注: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可证书附表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13.检测能力 |
3 |
投标人具备以下检测能力:检测项目/参数:(1)通过车辆图像记录功能(2)系统硬件检查(3)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 870-2017。投标人具备满足以上要求的CMA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得0.5分;投标人同时满足CNAS证书资质检测能力,单项加0.5分,总分3分,其余的不得分。【注: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可证书附表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65 |
|
商务项(F3×A3)满分为15.00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综合实力 |
1 |
投标人连续三年参加CNAS能力验证计划,并且能力验证的结果为满意的得1分,满分1分。【注:须提供能力验证计划结果通知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2.综合实力 |
2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得0.5分,满分2分。所申报著作权具有“数据互通规范符合性测试 “、”公共安全信息系统测试 “、”大数据应用测试“平台相关,且著作权人应为投标人。【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3.综合实力 |
1 |
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直属事业单位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的得1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4. 综合实力 |
2 |
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高级) 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5.综合实力 |
2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检测人员(非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得GB50348-20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0.4分,满分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6.综合实力 |
2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组成员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直属事业单位颁发的投标人具有“高级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7.业绩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视频监控类检测项目的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合格业绩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列表说明(包含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验收时间等信息)、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注:证明材料中的公司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投标人名称进行变更,须附上变更材料,证明材料按项目依次排放)。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8.满意度调查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所完成的系统测试项目业绩,获得客户满意度好评的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2分。【注:须提供项目委托协议、加盖采购人公章的满意度调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否则不得分,注:同一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证明材料不重复得分。】 |
|
15 |
|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2:最低评标价法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包3:最低评标价法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包4:最低评标价法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包5:最低评标价法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
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合同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技设施升级改造及增补交通视频监控设备项目采购包1工程建设 |
1.00 |
7,612,600.00 |
批 |
|
|
2 |
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技设施升级改造及增补交通视频监控设备项目采购包2监理服务 |
1.00 |
54,600.00 |
项 |
||
3 |
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技设施升级改造及增补交通视频监控设备项目采购包3系统测试 |
1.00 |
73,300.00 |
项 |
||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
(一)建设目标
本项目通过提升改造三元区主干道路54个路口的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前端交通科技设施,以及增补用于交通违法抓拍的视频监控设备,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1)前端问题设施升级改造:通过对三元区主干道路路口的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前端问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解决设施老旧损坏、故障率高等问题,从而提高设施的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新设施将支持更智能的信号控制和违法抓拍功能,为三元区交通管理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持。
(2)交通违法监控盲点增补:增补交通违法抓拍的视频监控设备,填补现有监控盲点,提高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覆盖密度。这将有助于更准确地捕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违法行为,提高三元区交通秩序。
(3)交通管理质量提升:通过升级改造和监控设备增补,进一步提高三元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的运行质量,实现更精准的信号控制,减少交通堵塞和拥堵,提高通行效率,为市民提供更流畅的出行环境。
(4)交通违法监管加强:增强交通违法监管能力,使交通违法抓拍更加智能化和全面化。通过智能监控系统,实现非现场执法,促使市民遵守交通法规,降低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
(5)非现场执法能力提升:引入智能监控系统,实现交通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抓拍和执法。这将提高执法效率,同时也能够更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交通违法行为,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6)交通安全和事故预防:通过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实现改善三元区交通秩序,降低交通违法行为,减少路口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增强三元区路口信号灯和车辆卡口的交通信息控制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升城市交通安全水平。
(7)信息化水平提升:整体提升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更好地发挥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等交通科技设施的效益,实现数据共享、实时监管和精准决策,为城市交通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通过本项目建设,解决前端设施老旧损坏、故障率高、盲点覆盖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三元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的运行质量和交通违法监控覆盖密度,实现改善三元区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并预防交通事故的目的。同时,整体提升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更好地发挥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等交通科技设施的效益。这样的综合改造不仅将在提升交通管理水平、降低交通违法率、预防交通事故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还能借助先进的交通科技设施和智能化手段,使三明市三元区能够打造更安全、更有序、更智能的城市交通环境,为市民创造更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从而促进城市交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交通科技设施升级改造
1、信号灯设施升级改造
(1)问题设施更换:升级改造三元区范围54个主干道路路口的交通信号灯问题设施,包括交通信号机、全向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倒计时器、行人信号灯、盲人语音提示器、路口交换机、接入交换机、信号灯检测器等。
(2)其它配套改造:包括路口信号机调整、倒计时器开关控制、火车道口信号灯控制模式定制、交警应用扩展。
2、电子警察设施升级改造
升级改造三元区范围54个主干道路路口的电子警察问题设施,包括:电警抓拍机、卡口抓拍机、环保补光灯、补光灯、自动抓拍球、终端处理器等。
另外,在江滨路东乾二路路口北方向补齐缺少的电子警察和反向卡口设施,包括电警抓拍机、卡口抓拍机、环保补光灯、LED补光灯、杆件等。
3、路口外违法抓拍设施升级改造
升级改造三元区范围的红绿灯路口外交通违法抓拍问题设施,包括:
(1)未礼让行人抓拍:未礼让行人抓拍机、LED补光灯、终端处理器;
(2)区间测速抓拍:取电点改造。
(3)其它配套改造:包括:全光口千兆交换机、快速通道测速设备硬盘更换。
二)视频监控设备增补
1、行人闯红灯警示设施建设
在2个路口设置行人闯红灯违法警示系统,采用一体式智能行人信号灯,位置位于列东街东新二路口、工业路白沙路口。
2、交通视频监控设施补点(违法抓拍)
(1)补充交通违法视频监控补点:主要用于机动车违停抓拍,包括高空球机、监控枪机、自动抓拍球,以及杆件、智能设备箱、交换机等配套;
(2)补充车辆卡口抓拍点位:用于机动车逆向行驶、压线变道、货车未靠右行驶等交通违法抓拍,包括卡口抓拍机、环保补光灯、终端处理器,以及杆件、智能设备箱、交换机等配套;
(3)补充未礼让行人抓拍点位:包括卡口抓拍机、环保补光灯,以及杆件、智能设备箱、交换机等配套;
(4)补充摩托违法抓拍点位:用于摩托车不带头盔、未靠右、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抓拍,包括1200万卡口抓拍机、LED补光灯等;
(5)新增执法站抵近抓拍:包括卡口抓拍机、环保补光灯、杆件与配套等;
(6)新增对交通视频监控设施补点的点位新增运营商链路租赁。
3、后端存储扩容
基于市局在视频专网的统一云存储系统,扩容存储节点设备,用于本项目交警业务视频、图片存储。
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采购包一:工程建设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性能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信号灯设施升级 |
||||
1-1 |
交通信号机 |
1、支持≥40路灯控输出; 2、信号机软件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20999-2017《交通信号控制机与上位机间的数据通信协议》的体系结构,支持标准所定义的通讯方式及相关对象;通信协议应符合GB 25280-2016《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中附录A的要求; 3、支持绿波协调控制功能,可利用时钟或设定相位差实现不同路口之间的离线协调,且支持自动按照时间段切换协调方案; 4、支持自适应感应控制,在自适应感应控制方案中,动态调整最大绿时长; 5、配合继电器支持控制黄闪切换功能;支持锁定某个路口或某个方向的信号灯状态; 6、支持配置潮汐车道的执行时段、行驶方向、清空时间、指示牌,并按配置参数进行潮汐车道的定时切换,支持多路口潮汐车道的级联控制;支持手动切换方案; ▲7、本地可自定义组合逻辑控制:支持参与运算的数据有相位状态、控制状态、控制模式、检测器状态、交通流统计数据;支持各数据的与、或、非运算,交通流统计数据支持比较运算(大于、小于、等于、大于等于、小于等于);支持执行的控制动作有切换方案、延长相位、修改控制模式、插入/取消相位、执行时钟同步、故障检测启动/关闭、修改信号机运行参数。(需提供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8、相域控制:信号机支持同一时段表中环模式方案和相位阶段模式方案的切换,该功能下控制模式支持定周期控制、协调控制和感应控制。(需提供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
台 |
20 |
|
1-2 |
全向信号灯 |
1、包含灯具、帽檐、装饰边、背杆支架;铝壳灯体,铝压铸外壳材质,表面黑色喷塑哑光处理; 2、面罩规格≥φ400mm,LED直径≥φ5mm;红黄绿LED数量各≥156颗; 3、 LED寿命≥70000小时;防护等级≥IP53; |
个 |
13 |
|
1-3 |
方向信号灯 |
1、包含灯具、帽檐、装饰边、背杆支架;铝壳灯体,铝压铸外壳材质,表面黑色喷塑哑光处理; 2、面罩规格≥φ400mm,LED直径≥φ5mm;红黄绿LED数量各≥156颗; 3、 LED寿命≥70000小时;防护等级≥IP53 |
个 |
20 |
|
1-4 |
倒计时器 |
1、包含灯具、帽檐、装饰边、横连杆抱箍;铝壳,表面黑色喷塑; 2、LED直径≥φ5mm ;LED数量:红≥400,黄≥200,绿≥400颗; 3、红黄绿中心亮度各>5000cd/m2;LED寿命≥70000小时;防护等级≥IP53; 4、通讯型,计时方式支持跟随/触发/RS485通信;显示数值支持红99~1,绿99~1,黄9~1 5、数字尺寸≥500×260mm, |
个 |
203 |
|
1-5 |
行人信号灯 |
1、包含灯具、帽檐、装饰边、横连杆抱箍;铝壳灯体,铝压铸外壳材质,表面黑色喷塑哑光处理; 2、面罩规格≥φ300mm ,LED直径≥φ5mm;红绿LED数量各≥55;中心光强≥150cd 3、倒计时LED数量:红≥140,绿≥140; LED寿命≥70000小时; 4、防护等级≥IP53; |
个 |
28 |
|
1-6 |
盲人语音提示器 |
1、带微电脑时控夜间开关;可与人行灯进行对接;支持多方向、多语音,可分别为东西、南北的红灯、绿灯进行提示音播放 |
台 |
79 |
|
1-7 |
路口交换机 |
1. 性能:交换容量:≥390Gbps,转发性能 ≥96Mpps,接口类型:≥24个千兆电口 + 4个千兆SFP光口 ▲2. 专用的监控管理Web界面,可进行丰富的监控信息及功能管理,提供功能截图及官网连接 3. 支持STP/ RSTP/ MSTP、TC snooping、BPDU 保护/根保护/环回保护/防TC-BPDU攻击保护功能、电缆诊断,支持ARP、DHCP Client, 支持Diff-Serv QoS、SP/WRR/SP+WRR、802.1p/DSCP,支持DoS攻击检测功能,ARP防攻击、TCP攻击防御、端口安全功能,支持端口聚合、端口隔离; 4. 支持WEB页面配置、支持SNMP V1/V2c/V3 5. 支持绿色节能,功耗≤9W; 6.工作环境温度:-10℃~50℃,提供功能截图及官网连接; 7.支持端口优先功能,优先端口拥有优先转发能力,保证高可靠业务的稳定性,提供功能截图及生产厂商官网连接; 8.需提供产品入网检测报告。 |
台 |
23 |
|
1-8 |
接入交换机 |
1. 性能:交换容量:≥336Gbps,转发性能 ≥72Mpps,接口类型:≥8个千兆电口 + 2个千兆SFP光口 ▲2. 专用的监控管理Web界面,可进行丰富的监控信息及功能管理,提供功能截图及官网连接
5. 支持绿色节能,功耗≤9W; 6.工作环境温度:-10℃~50℃,提供功能截图及官网连接; 7.支持端口优先功能,优先端口拥有优先转发能力,保证高可靠业务的稳定性,提供功能截图及生产厂商官网连接; 8.需提供产品入网检测报告。 |
台 |
183 |
|
1-9 |
千兆光模块 |
1、千兆光模块,单模模块-(1310nm,10km,SFP) |
对 |
23 |
|
1-10 |
百兆光模块 |
1、百兆光模块,单模模块-(1310nm,10km,SFP) |
对 |
131 |
|
1-11 |
信号灯检测器 |
1、≥16路信号灯交流信号输入接口;带RS485、百兆网口输出; |
台 |
20 |
|
2、带拨码开关,支持波特率、地址和上传模式设置; |
|||||
3、输入接口带压电保护、光电隔离等防护措施;支持实时输出交通灯信号状态 |
|||||
2 |
其他配套改造 |
||||
2-1 |
综合布线 |
1、增加54个路口所有倒计时器与信号机之间的RS485控制线;按需对路口倒计时所需空开改造,通过铺设线路及在信号机柜内安装倒计时器控制开关,实现对任意方向的倒计时器进行通/断电操作;更换群英火车道路口的信号线缆为屏蔽线缆;含新增杆件所需线缆与管材、破路与恢复、电源取电。 |
路口 |
39 |
|
2-2 |
路口信号机调整 |
6台信号机移位调整与联调,将主要路段上不同品牌的信号机进行调整迁移,实现同一道路或同一区域内信号机品牌的统一;对所有倒计时器进行时长配置:红绿灯倒计时有些时间较长的,改成定时倒计设置,前面不显示,到最后15秒显示倒计。 |
项 |
1 |
|
2-3 |
火车道口信号灯控制模式定制 |
1、火车道口信号机通行方案切换定制 |
项 |
1 |
|
2-4 |
信号控制应用扩展 |
基于三明市公安局视综平台现有信号控制系统应用扩展如下: 1、多路口监控:支持对单个或多个路口信号机同时进行监控,支持对路口分组控制;支持搜索、分屏和列表式查看;支持通道状态和步进控制; 2、交通运行指标查询:支持从空间维度和时间维度对单路口的交通指标进行查询,空间维度上可以选择路口、进口道、转向、车道等维度,可以展示出路口的绿灯利用率、平均延误等指标; 3、交通信号预案控制:支持场景预设,支持触发条件和执行动作配置,支持对单个或多个路口的实施计划、预案的巡检频率设置;支持多维度的交通统计指标;支持控制模式切换和配时方案设置; 4、倒计时器智能控制:根据实际需求,支持通过平台控制倒计时器启用及停止; 5、绿波带定制:基于市局综合管理系统中的信控模块,提供2条静态绿波和动态绿波授权和设置,并提供运维期内不少于6次配置服务; |
项 |
1 |
|
2-5 |
交通事件应用扩展 |
基于三明市公安局视综平台现有交通事件应用扩展如下: 1、交通事件查询:支持按卡口、方向、主要事件类型(拥堵、变道、交通事故、侧方位停车、压线、掉头、逆行等)、时间段进行交通事件查询; 2、交通事件统计:支持按事件类型、按卡口和按日期统计,支持以图形或表格展示统计结果,并支持数据导出; 3、交通事件告警:平台可接收交通事件(如道路拥堵、交通事故、异常停车等)告警信息和展示 |
项 |
1 |
|
2-6 |
数据汇聚与可视化展示扩展 |
基于三明市公安局视综平台现有数据汇聚与可视化展示扩展如下: 1、违法数据审核汇聚:支持汇聚接收全市的交通违法数据,并且实现将交通违法数据推送至省厅集成指挥系统,实现违法数据审核入库。可实现对汇聚上来的数据进行监测,如发现数据延迟、倒挂等情况,平台先提醒设备存在延迟数据,人工确定后不上传,如人工不干预就不停止上传;多日无数据点位或数据异常过大后台需要有预警;可视化展示:可根据系统的数据按照图表结合或地图的方式进行多样化展示。如展示车辆违法将数据量进行分类统计呈现、实时视频画面、实时过车图片和车辆属性信息的查看 2、AI识别服务要求: 支持将重点卡口点位抓拍数据进行二次图片解析,将解析后的车辆号牌及号牌种类与源数据进行比对,比对一致的抓拍数据推送至省厅集成指挥平台,不一致的抓拍数据不上传。根据用户需求,在项目质保期内提供不少于两个AI业务应用场景开发服务。 |
项 |
1 |
|
3 |
电子警察设施升级 |
||||
3-1 |
900万电警抓拍机(含电源与支架)(核心产品) |
1、包含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网络信号防雷器、电源适配器等; ▲2、图像尺寸≥900万像素;视频压缩支持H.265、H.264、M-JPEG;(需提供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支持车辆闯红灯、压线、逆行、占用应急车道、黄网格违停、加塞、禁左、禁右、禁止掉头等违章检测抓拍; 4、支持禁货、禁拖拉机、禁农用车、禁大客车、禁拖/挂车通行等违章抓拍; 5、支持摩托车违法行为监测和记录; 6、支持对25×10 像素~1100×3000 像素的机动车车牌进行抓拍并识别。支持识别并抓拍垂直倾斜角度≤55°、水平倾斜角度≤35°、俯仰角度≤40°的机动车车牌。 7、符合GA36-2018标准的车牌牌照识别能力,可识别新能源汽车号牌; 8、防护等级≥IP66;支持GB 35114。 |
台 |
70 |
|
3-2 |
900万卡口抓拍机(含电源与支架) |
1、包含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电源适配器等; 2、图像尺寸≥900 万像素;视频压缩支持H.265、H.264、M-JPEG 3、设备的镜头和两个sensor一体化设计,具有独立三角分光棱镜分光结构装置,分别接收可见光和红外光; 4、支持机动车卡口监测和记录; 5、支持车前窗挂坠、抽烟、驾驶员人脸识别、驾驶室人脸抠图、遮阳板识别、不系安全带、开车打手机等监测和记录; 6、支持检测并跟踪指定区域内多个目标,目标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等; 7、支持与环保补光灯联动,配合爆闪灯,可穿透车窗遮光条显示驾驶员头部画面; 8、支持车辆抓拍,支持抓拍输出车牌局部照片、车窗局部照片、非机动车局部照片、场景全景图片。(需提供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9、在满足GA/T 1202-2022一级补光标准,补光≤20lx 的前提下,抓拍图片满足 GA/T 832-2014标准中3.6.1要求。 配套符合GA/T 1202-2022标准的一级补光灯,设备抓拍车牌、车身颜色、车内前排人脸及衣着均清晰可见。(需提供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10、支持车流量统计; 11、符合 GA36-2018 标准的车牌牌照识别能力,可识别新能源汽车号牌; 12、外壳防护等级应≥IP66; 13、符合GB35114-2017、GB/T28181-2022标准。 |
台 |
47 |
|
3-3 |
多合一补光灯 |
1、多合一爆闪灯;符合GA/T 1202-2022《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补光装置光源包括LED光源、气体放电光源和红外光源;支持红外和白光补光切换; 2、支持LED频闪、LED爆闪、白光气体爆闪及红外气体爆闪补光方式,可通过远程控制切换;防护等级≥IP66 |
台 |
93 |
|
3-4 |
终端服务器 |
1、≥8路并发处理能力,≥12个10M/100M/1000M自适应RJ45接口,≥2个1000M SFP光端接口;≥4T存储容量 2、可对IP通道进行图像虚焦、亮度异常、图像偏色、雪花干扰、条纹干扰等类型视频质量进行诊断,可生成诊断信息并导出查看; 3、视频预览界面支持智能帧显示,可显示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检测框和轨迹; 4、具备对卡口抓拍图片抠图功能,要求压缩后的有效分辨率,可满足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和个人移动端中安全带抓拍清晰度正常可用; 5、支持将原始图片、特写图片、合成图片、车牌抠图、关联录像、主驾驶人脸图片、副驾驶人脸图片、行人人脸图片、非机动车人脸图片上传至FTP服务器。(需提供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
台 |
21 |
|
3-5 |
LED补光灯 |
符合GA/T 1202-2022《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中的二级补光装置要求;补光装置光辐射安全性能符合GB/T 37958-2019规定的1类危险要求;LED灯≥16颗;补光范围≥16米;防护等级≥IP66 |
个 |
146 |
|
3-6 |
智能设备箱 |
1、箱体内部包含:空开、物联终端、智能机箱单北斗定位模块,重合闸漏电告警模块、电源防雷≥20KA、五孔插座≥4 路、AC220V 接线端子或 DC12V 接线端子≥4 路、风扇≥1 个、开箱照明灯; 2、箱体尺寸≥400mm(宽)×500mm(高)×220mm(深),箱体材料为镀锌板,厚度≥1.2mm,托板≥1 块; 3、温度范围-55℃~+85℃,电压范围 AC60V~AC280V(50Hz±5Hz/60Hz±5Hz),外壳防护等级≥IP54; 4、支持远程控制,可远程控制每路电源输出开关,实现远程断电、硬重启前端设备的功能; ▲5、客户端与设备支持基于MQTT的物联网消息格式协议进行通信(须提供投标产品由权威机构出具封面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6、具有≥4路DC12V输出,支持独立每路电压、电流检测、远程控制、实时发送每路电压电流值到客户端显示。支持通过客户端实时监测设备输出是否断电,支持通过客户端配置供电端口定时通断,并在客户端界面提示警告(须提供投标产品由权威机构出具封面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
套 |
80 |
|
3-7 |
光纤收发器 |
1、工业级,导轨式;百兆光口≥1个;百兆电网口≥4个;距离≥20公里,FC口,单模单纤 |
对 |
13 |
|
3-8 |
电警杆移位 |
对台江小学路口现有电警杆和设备往后移,含路面破路与恢复、线缆 |
项 |
1 |
|
3-9 |
综合布线 |
对升级改造摄像机设备的网络线缆更换 |
项 |
1 |
|
4 |
未礼让行人抓拍 |
||||
4-1 |
未礼让行人抓拍机(含电源与支架) |
1. 包含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电源适配器等; 2. 图像尺寸≥900万像素; 3. 支持未礼让行人抓拍;支持机动车卡口监测和记录;支持驾驶员人脸识别、驾驶室人脸抠图、遮阳板识别、不系安全带、开车打手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监测和记录; 4. 支持检测并跟踪指定区域内多个目标,目标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等; 5. 支持与补光灯联动,配合爆闪灯,可穿透车窗遮光条显示驾驶员头部画面; 6. 支持车流量统计; 7. 支持对25×10 像素~1100×3000 像素的机动车车牌进行抓拍并识别。支持识别并抓拍垂直倾斜角度≤55°、水平倾斜角度≤35°、俯仰角度≤40°的机动车车牌。(需提供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8. 符合GA36-2018标准的车牌牌照识别能力,可识别新能源汽车号牌; 9. 外壳防护等级应≥IP66; 10、符合GB35114-2017、GB/T28181-2022标准。 |
台 |
8 |
|
5 |
区间测速抓拍 |
||||
5-1 |
取电点改造 |
洋溪段的区间测速取电点改造,含线缆与辅材、破路与恢复 |
项 |
1 |
|
5-2 |
硬盘 |
机械硬盘,容量≥3TB,转速≥7.2k,SATA接口,与现有设备兼容,用于快速通道测速设备硬盘更换;提供硬盘介质保留服务 |
块 |
11 |
|
6 |
行人闯红灯警示系统建设 |
||||
6-1 |
智能行人信号灯 |
1、高度≥3.5米,集成摄像头和LCD显示屏,摄像头像素≥900W,LCD高亮屏≥32英寸;配置≥2个灯盘; 2、支持抓拍行人闯红灯行为,并在LCD显示屏上展示行人闯红灯抓拍图片; 3、支持在正面LCD显示屏上展示行人闯红灯抓拍图片。行人闯红灯抓拍图片包括:3张全景图片、1张全景图片放大图并叠加人脸特写图片、1张人脸特写图片;(需提供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4、支持行人闯红灯预警功能,在红灯状态下,对越线的行人进行语音告警,语音内容可设置;(需提供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5、支持人流量检测 |
台 |
16 |
|
6-2 |
线缆辅材 |
含网络线缆、电源线缆、屏蔽控制线缆等;含防雷接地、电源取电 |
项 |
2 |
|
6-3 |
开挖及回填 |
敷设管线涉及水泥路、花砖、花圃等路面开挖及回填,含补偿 |
项 |
2 |
|
7 |
违法视频监控 |
||||
7-1 |
高空球机(含电源与支架) |
1、具有≥3个镜头,≥3颗COMS图像传感器,内置GPU芯片; 2、可变焦倍数≥50倍;球机镜头分辨率≥400万像素,镜头焦距可达≥350mm;全景镜头分辨率≥400万像素,全景通道可输出无缝拼接的全景图像; 3、全景通道和细节通道最低照度彩色≤0.0002 lx,黑白≤0.0001 lx 4、支持球机摄像头水平旋转范围≥0°~360°,垂直旋转范围≥-20°~90;全景通道可进行垂直旋转,旋转范围不低于12°,并可进行调节 5、内置≥2颗GPU芯片,全景通道可输出两个镜头无缝拼接的全景图像,拼接偏差像素≤4个像素。全景通道水平视场角≥190°,垂直视场角≥80°(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6、具备布控接力跟踪功能、遮挡跟踪功能、车辆布控功能 7、摄像机具备AR标签管理功能、AR标签抖动漂移功能、AR标签联动查看功能
|
台 |
2 |
|
7-2 |
监控枪机(含电源与支架) |
1、图像尺寸≥2560×1440(400万像素); 2、镜头支持电动变焦,并可对拍摄物体进行自动聚焦,光圈大小为F1.0。 3、最低照度:黑白≤0.001 Lux ,彩色≤0.005 Lux; 4、支持宽动态≥120dB; 5、支持人脸、人体及车辆检测抓拍; 6、在彩色模式下,当环境照度降低至设定阈值,可自动开启白光补光灯,在白天、夜晚均可输出彩色视频图像。
|
台 |
16 |
|
7-3 |
自动抓拍球(含电源与支架) |
1.具有≥2个镜头和≥2颗COMS图像传感器,内置GPU芯片; 2.特写镜头分辨率≥400万像素,靶面尺寸≥1/1.8",光圈≥F/1.2,镜头光学变倍≥40倍;全景镜头分辨率≥400万像素,镜头焦距≥8-32mm,靶面尺寸≥1/1.8",镜头光圈≥F/1.7; 3.特写镜头支持远程水平调节角度≥0°~340°,远程垂直调节角度≥-10°~90°;全景镜头支持远程水平调节角度≥0°~360°,远程垂直调节角度≥-0°~30°; 4.全景及细节镜头支持人脸、人体、车辆全结构化抓拍,细节镜头支持违章取证抓拍; 5. 内置≥2个GPU芯片和≥1个陀螺仪,支持当受到撞击时,镜头可自动旋转至撞击位置进行监控。(需提供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6. 摄像机可配置聚焦功能,设定场景中添加的标定线长度及位置,在标定过程中,镜头可进行已设置的聚焦变倍并定义标定点,完成后可提示标定完成,并可进行高度补偿配置。(需提供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7.防护等级≥IP66; 8.符合GB35114-2017、GB/T28181-2022标准。 |
台 |
133 |
|
7-4 |
视频监控球机 |
1、由全景摄像机和细节摄像机组成;图像分辨率≥1920×1080,红外距离≥150米,光学变焦≥20倍,云台定位精度≤0.1°, 2、支持水平手控速度不小于160°/S,垂直速度不小于120°/S,云台定位精度为±0.1°;水平支持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支持-15°~90°; 3、在彩色模式下,当环境低照度降低至设定阈值,样机可自动开启白光灯补光,在白天、夜晚均可输出彩色视频图像; 4、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02lx,黑白0.0001lx;动态范围≥100dB; 5、支持按照所设置的预置位完成路径巡航;支持智能红外、透雾、强光抑等功能; 6、支持定时抓拍或报警联动抓图上传; 7、符合GB35114-2017、GB/T28181-2022标准。 |
台 |
10 |
|
8 |
摩托车违法抓拍 |
||||
8-1 |
1200万卡口抓拍机(含电源与支架) |
1、包含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网络信号防雷器、电源适配器等; 图像尺寸≥4480*2688(1200万像素); 2、支持摩托车违章及特征检测,如伞棚、载人人数、摩托车车牌识别等特征检测;支持机动车违章及特征检测;支持检测并跟踪、抓拍指定区域的多个目标,目标包括机动车、摩托车以及行人等;支持车流量统计; ▲3、支持对摩托车带有全封闭车篷进行检测并进行图片抓拍;(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4、支持摩托车的闯红灯、逆行、载人、占用机动车道、未戴头盔等多种违法检测功能;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白天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的条件下进行测试,非机动车违法捕获率≥99%,非机动车违法识别准确率≥99%(需提供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5、支持1、2、3、4张图片合成1张图; 6、符合GA36-2018标准的车牌牌照识别能力,可识别新能源汽车号牌; 7、符合GB 35114-2017、GB/T28181-2022标准中相关要求; |
台 |
19 |
|
9 |
杆件及配套 |
||||
9-1 |
八角杆H6.5L10 |
立柱八角对角240-300≥6mm厚,高度≥6.5m;横臂八角对角90-220≥4mm厚,长度≥10m;法兰规格:φ500-16mm厚.400*400-16mm厚;基础法兰φ500-4mm厚,预埋件螺杆对角中心距φ400-8支M24圆钢长1.8米,一道十字撑加一道箍筋;立杆与横臂采用法兰对接;横臂上方加焊与臂长相等的摄像机滑槽;每套立杆垂直杆2.5M处应焊接一块用于螺丝固定抱杆机柜的连接钢板;喷塑工艺:镀锌后钝化处理,喷塑附着力好,厚度≥65um;每套杆应有一根热镀锌接地扁铁,采用16mm²裸铜线和杆件连接;立杆结构及基础结构应达抗震6级、抗风力8级;所有各焊处必须满焊、牢固、不得虚焊,表面美观;含杆件基础,基础开挖尺寸满足:长度≥1.8米、宽度≥1.8米、深度≥2.0米,混凝土水泥标号≥C25。 |
根 |
3 |
|
9-2 |
八角杆H6.5L(5-6) |
立柱八角对角240-300≥6mm厚,高度≥6.5m;横臂八角对角90-220≥4mm厚,长度(5-6)m;法兰规格:φ500-16mm厚.400*400-16mm厚;基础法兰φ500-4mm厚,预埋件螺杆对角中心距φ400-8支M24圆钢长1.285米,一道十字撑加一道箍筋;立杆与横臂采用法兰对接;横臂上方加焊与臂长相等的摄像机滑槽;每套立杆垂直杆2.5M处应焊接一块用于螺丝固定抱杆机柜的连接钢板;喷塑工艺:镀锌后钝化处理,喷塑附着力好,厚度≥65um;每套杆应有一根热镀锌接地扁铁,采用16mm²裸铜线和杆件连接;立杆结构及基础结构应达抗震6级、抗风力8级;所有各焊处必须满焊、牢固、不得虚焊,表面美观;含杆件基础,基础开挖尺寸满足:长度≥1.4米、宽度≥1.4米、深度≥1.8米,混凝土水泥标号≥C25。 |
套 |
12 |
|
9-3 |
八角杆H6.5L8 |
立柱八角对角240-300≥6mm厚,高度≥6.5m;横臂八角对角90-220≥4mm厚,长度≥8m;法兰规格:φ500-16mm厚.400*400-16mm厚;基础法兰φ500-4mm厚,预埋件螺杆对角中心距φ400-8支M24圆钢长1.5米,一道十字撑加一道箍筋;立杆与横臂采用法兰对接;横臂上方加焊与臂长相等的摄像机滑槽;每套立杆垂直杆2.5M处应焊接一块用于螺丝固定抱杆机柜的连接钢板;喷塑工艺:镀锌后钝化处理,喷塑附着力好,厚度≥65um;每套杆应有一根热镀锌接地扁铁,采用16mm²裸铜线和杆件连接;立杆结构及基础结构应达抗震6级、抗风力8级;所有各焊处必须满焊、牢固、不得虚焊,表面美观;含杆件基础,基础开挖尺寸满足:长度≥1.6米、宽度≥1.6米、深度≥1.8米,混凝土水泥标号≥C25。 |
套 |
9 |
|
9-4 |
八角杆H6.5L(10-12) |
立柱八角对角240-300≥6mm厚,高度≥6.5m;横臂八角对角90-220≥4mm厚,长度(10-12)m;法兰规格:φ500-16mm厚.400*400-16mm厚;基础法兰φ500-4mm厚,预埋件螺杆对角中心距φ400-8支M24圆钢长1.8米,一道十字撑加一道箍筋;立杆与横臂采用法兰对接;横臂上方加焊与臂长相等的摄像机滑槽;每套立杆垂直杆2.5M处应焊接一块用于螺丝固定抱杆机柜的连接钢板;喷塑工艺:镀锌后钝化处理,喷塑附着力好,厚度≥65um;每套杆应有一根热镀锌接地扁铁,采用16mm²裸铜线和杆件连接;立杆结构及基础结构应达抗震6级、抗风力8级;所有各焊处必须满焊、牢固、不得虚焊,表面美观;含杆件基础,基础开挖尺寸满足:长度≥1.8米、宽度≥1.8米、深度≥2.0米,混凝土水泥标号≥C25。 |
套 |
9 |
|
9-5 |
圆杆H3.5L2 |
杆件规格:立柱φ140mm,≥4mm厚,高度≥3.5m,横臂φ60≥3mm厚,长度≥2m;法兰规格:φ180-12mm厚.300*300-14mm厚,基础法兰300*300-4mm厚,预埋件螺杆对边中心距220*220-4支M20圆钢长0.9米,一道十字撑加一道箍筋;立杆与横臂采用法兰对接;横臂上方加焊与臂长相等的摄像机滑槽;每套立杆垂直杆2.5M处应焊接一块用于螺丝固定抱杆机柜的连接钢板;喷塑工艺:镀锌后钝化处理,喷塑附着力好,厚度≥65um;每套杆应有一根热镀锌接地扁铁,采用16mm²裸铜线和杆件连接;立杆结构及基础结构应达抗震6级、抗风力8级;所有各焊处必须满焊、牢固、不得虚焊,表面美观;含杆件基础,基础开挖尺寸满足:长度≥0.7米、宽度≥0.7米、深度≥1.0米,混凝土水泥标号≥C25。 |
套 |
3 |
|
9-6 |
圆杆H4.5L(0.5-2) |
杆件规格:立柱φ165≥4mm厚,高度≥4.5m,横臂φ60≥3mm厚,长度(0.5-2)m;法兰规格:φ180-12mm厚.300*300-14mm厚,基础法兰300*300-4mm厚,预埋件螺杆对边中心距220*220-4支M20圆钢长0.9米,一道十字撑加一道箍筋;立杆与横臂采用法兰对接;横臂上方加焊与臂长相等的摄像机滑槽;每套立杆垂直杆2.5M处应焊接一块用于螺丝固定抱杆机柜的连接钢板;喷塑工艺:镀锌后钝化处理,喷塑附着力好,厚度≥65um;每套杆应有一根热镀锌接地扁铁,采用16mm²裸铜线和杆件连接;立杆结构及基础结构应达抗震6级、抗风力8级;所有各焊处必须满焊、牢固、不得虚焊,表面美观;含杆件基础,基础开挖尺寸满足:长度≥0.7米、宽度≥0.7米、深度≥1.0米,混凝土水泥标号≥C25。 |
套 |
15 |
|
9-7 |
圆杆H6.5L(1-5) |
杆件规格:立柱φ165≥4mm厚,高度≥6.5m,横臂φ60≥3mm厚,长度(1-5)m;法兰规格:φ180-12mm厚.300*300-14mm厚,基础法兰300*300-4mm厚,预埋件螺杆对边中心距220*220-4支M20圆钢长0.9米,一道十字撑加一道箍筋;立杆与横臂采用法兰对接;横臂上方加焊与臂长相等的摄像机滑槽;每套立杆垂直杆2.5M处应焊接一块用于螺丝固定抱杆机柜的连接钢板;喷塑工艺:镀锌后钝化处理,喷塑附着力好,厚度≥65um;每套杆应有一根热镀锌接地扁铁,采用16mm²裸铜线和杆件连接;立杆结构及基础结构应达抗震6级、抗风力8级;所有各焊处必须满焊、牢固、不得虚焊,表面美观;含杆件基础,基础开挖尺寸满足:长度≥1.0米、宽度≥1.0米、深度≥1.2米,混凝土水泥标号≥C25。 |
套 |
26 |
|
9-8 |
八角杆安装与配套 |
含光纤熔纤盘、线材(电源线、光纤线、网络线)、防雷接地、防火泥、管材与辅材、光纤熔接等;含路面开挖及回填、电源取电;包含电表、开户、电费、电和网接入前端设备等,含通信手孔井,规格:60cm*60cm*60cm,含水泥井盖 |
套 |
33 |
|
9-9 |
圆杆安装与配套 |
含光纤熔纤盘、线材(电源线、光纤线、网络线)、防雷接地、防火泥、管材与辅材、光纤熔接等;含路面开挖及回填、电源取电;包含电表、开户、电费、电和网接入前端设备等;含通信手孔井,规格:60cm*60cm*60cm,含水泥井盖 |
套 |
44 |
|
9-10 |
行人信号灯圆杆 |
1、管直径≥φ80mm,厚度≥3mm,高≥3500mm,热镀锌钝化处理; 2、含基础与施工、开挖与回填、电源取电 |
套 |
4 |
|
9-11 |
壁挂与配套 |
采用抱杆、壁挂支架、钉墙等,含所需横臂(长度按需定制)与配套,包含辅材及施工安装;包含电表、开户、电费、电和网接入前端设备等 |
套 |
85 |
|
10 |
链路租赁费 |
||||
10-1 |
新增链路租赁 |
传输速率≥20M(1200万卡口抓拍机、高空摄像头前端≥50M),租赁期限3年(含三明站落客平台链路) |
条 |
71 |
|
11 |
后端存储 |
||||
11-1 |
视频云存储节点 |
1、配置:国产化 CPU≥2 颗,内存≥64GB,万兆光口≥2; 2、具有≥36 块硬盘热插拔插槽; 3、支持接入2T/3T/4T/6T/8T/10T/12T/14T/16T/18T/20TSTA/SAS 硬盘; 4、支持热插拔 1+1 AC220V 或 1+1 直流冗余金牌电源供电; 5、配备:SSD 图片加速硬盘≥2 块,16T 企业级硬盘≥36 块,万兆光模块≥2 个; 6、支持硬盘热插拔设备在读写数据时,热插拔设备内的任意块硬盘,设备正常运行不宕机,硬盘不损坏,数据不丢失,业务不中断。 ▲7、系统同时提供多副本、Erasure Code数据保护机制,其中Erasure Code安全级别可支持设置44+4,安全级别可在线动态修改,系统根据当前节点状态使用相应的容错算法。支持数据冗余N+M模式下,当损坏节点数量超过M台(或数据块超过M)时,系统内的正常存储节点不少于1台,业务仍可持续写入,且存留的视频数据仍可进行回放,回放数据无马赛克。当故障存储或者硬盘上线后,损坏数据可自动恢复(需提供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8、系统支持多级加速:支持对不同规格图片数据分级加速存储,小图支持SSD缓存加速,大图支持内存加速;系统支持自定义设置内存加速缓存大小、SSD缓存加速池容量大小,可最高针对4096 KB 图片加速提取(需提供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
套 |
2 |
|
11-2 |
48口全光口千兆交换机(含光模块) |
1、交换容量≥2.4Tbps,包转发率≥660Mpps;支持双电源,2风扇模块,支持前后、后前风道 2、≥48个100/1000BASE-XSFP端口,≥4个10G/1GBASE-XSFP+端口,≥1个slot扩展插槽; 3、支持MAC地址≥320K,ARP表项≥64K,IPv4FIB表项≥80K;支持RSTP功能:收敛时间≤50ms;支持MSTP功能:收敛时间≤50ms;支持PVST功能:收敛时间≤50ms 4、支持全端口256bitMACSEC加密,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5、支持Triple功能,端口同时开启802.1X,MAC认证及Portal功能;支持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DRNI/M-LAG6、支持智能管理中心,内置图形化网管,实现对网络的统一运维及管理,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提供功能截图及官网链接; 7、CPU为国产自主可控架构芯片; 8、配置要求:提供≥48个千兆单模光模块,冗余电源、风扇。 9、工作环境温度:-5℃~45℃ |
台 |
1 |
|
12 |
交通监控标志牌 |
规格≥800mm×800m,铝板材质厚度≥3mm;高强反光膜;含配件及安装。 |
面 |
77 |
|
★相关业务系统对接要求:供应商对采购包项目如下品目设备需实现相关业务系统数据对接,无法满足相关对接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需提供专项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交通信号机需对接三明市公安局视综平台现有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满足交通信号机统一管理和信号控制;
2、900万电警抓拍机、900万卡口抓拍机、未礼让行人抓拍机、1200万卡口抓拍机需实现将过车抓拍数据及违法抓拍数据接入现有三明市公安局视综平台交警系统模块,并且实现将抓拍数据推送至福建省公安厅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
(二)采购包2监理服务
1、本项目的监理范围包括对本次项目中所包含的全部系统建设或配套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理过程覆盖该项目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测试阶段和验收阶段。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建设、设备的到货确认、系统安装调试工作;跟踪监督项目实施及设备的安装、调试。
2、监理项目包括对项目前期即合同签订、项目需求确定、承建单位实施方案审核等工作提供咨询监理;对项目实施方的实施方案审核、方案优化等进行监理;对项目实施阶段及验收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保障本项目顺利完成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验收。实现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沟通协调。
具体目标和要求如下:
(1)质量控制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以及具体的项目实施结果,确保项目最终交付成果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
(2)进度控制目标:以项目合同为依据,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审核、监督、控制,确保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
(3)投资控制目标:监督、控制项目实施过程的各项费用,协助业主进行支付审核,控制变更,确保项目在批准的预算条件下保质按期完成。
(4)变更控制目标: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及时处理变更申请、明确界定项目变更的目标、加强变更风险以及变更效果的评估,选择冲击最小的变更方案、防止不合理变更及变更范围的扩大,并确保所有变更取得三方书面签认,监督变更的实施情况,保证工程在成本最低的情况下更加完善。
(5)合同管理目标:对合同的拟定、协商、签署、保管进行分析和检查,监督合同的执行,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
(6)信息管理目标:监督、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信息的收集、储存、分发和处理,确保建设各方及时、准确地获取有关项目建设信息,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7)安全管理目标: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实施满足系统可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的要求,实现项目安全建设和安全应用的目标。
(8)投标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人员,向委托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主要成员名单,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9)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监理人应在所监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形式,并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方报告监理工作情况。
(10)本项目的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负责至所监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监理工作。
(11)在本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对所产生的、面向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信息进行收集、传输、加工、储存、维护、使用和整理,协助建设单位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信息资料,协助业主方编制项目会议纪要、验收报告等各类文档,对这些资料进行规整、保管和使用,产生包括总体方案、监理周报、监理月报、专项监理报告、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完整的总控类文档、监理实施类文档和回复(批复)类文档。
(12)监理人及其所属人员必须公正客观、及时准确、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人应在项目设 计、实施、验收等阶段进行项目全过程监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监理规范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完成相应监理过程文档资料,满足项目验收及资料存档需要。由于监理人失职造成项目损失,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给予清退出场,并扣除相应的监理酬金,直至终止合同。
(13)按GB/T 19668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系列规范的要求对项目进行质量、投资、进度、变更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即“四控、三管、一协调”。
(三)采购包3系统测试
1.检测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检测要求 |
1 |
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技设施升级改造及增补交通视频监控设备项目 |
系统测试 |
(1)《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25000.51-2016
(2)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招投标文件或经双方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等。
b.检测单位和人员
(1)检测人员:符合保密规定的质量检验在职人员。参加工程检测的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 严禁泄露工程状况、建设单位内部管理规定、技防设施使用现状、人员状况及检测内容。
(2)为保守国家机密,工程检测人员除应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外,在承担工程检测任务时还应遵守下列保密规定:
①承接安防工程的检测人员表现良好,工作认真负责,无劣迹记录。
②在开展安防工程检测期间,应遵守工程建设单位的各项规定,办理进出各重要区域手续。接收及退还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时应办理签收手续。在保管设 计文件、图纸及资料期间不得随意放置文件,不得借给本单位无关人员查看,不得丢失文件。
③不得向外单位及本单位无关人员泄露工程检测内容及工程布防情况、建设单位技防管理规定及现状等。
④工程检测报告应保存在单位规定的计算机硬盘或检测人员的U盘或移动硬盘内,不得随便留置在其他计算机硬盘内。
⑤不得将检测报告复印给无关单位,当工程设计单位需要复印报告时应经同意后复印并盖章,同时办理复印手续。
c.检测流程:检测前,系统应正常运行1个月以上;检测人员到现场进行测试,需要熟悉现场的采购人或施工单位配合检测;
d.检测完成后续服务:工程检测结束,应将工程设 计文件、图纸、资料等退还工程设计施工单位。
e.使用仪器:标准电视测试卡(综合测试卡、灰度卡、高分辨力卡)、照度计、数字示波器、接地电阻测量仪、兆欧表、网络测试分析仪等。
f.检验结果评判:各个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以及相应项目可研设计方案。(1)听取设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及建设单位代表介绍工作概况、场地状况、系统试运行情况、存在问题,查看试运行记录及初验报告。(2)在中控室检查系统的主要功能,检查主机对前端摄像机的控制功能是否正常,如电动云台的转动速度,变焦镜头的焦距调节范围等。(3)通过编程和调用程序来检查系统的各项编程功能是否有效、可靠。检查设 计文件规定的其它功能是否具备及正常。(4)查看各监视器显示的图像质量,通过查看画面检查各路摄象机安装位置及角度是否满足监视区域的防护要求;通过画面检查摄象机的安装是否有逆光现象。
所检项目符合上述检测要求判定该工程检测合格。如不合格:①现场整改;②整改后再次检测通过,再出检测报告。
g.主要系统技术指标
当受条件限制需要逆光安装时应检查是否采用了降低逆光影响的措施,及采取措施后的图象质量;通过画面检查摄象机所配的镜头是否符合监视目标的需要(固定目标,定焦镜头;视距小而视角大,广角镜头;视距大,望远镜头;视角范围大,变焦镜头;需遥控观察目标)。
(1)检查控制室的设备安装质量、布线的标示及自身的防护条件。
(2)检查系统直接或间接联网是否符合区域报警网络的要求。
(3)记录对应各路摄象机的监视器画面图象质量情况(清晰、不清晰、受干扰等)和显示图像的标识符及显示时间;记录各防护区域名 称及安装的防护器材型号、规格;记录中控室逐一调看的防护区域画面并与设计施工单位代表、建设单位代表核实防护区域名 称及对应技防器材型号、规格。确定重点防护区域,根据已批准的设 计施工方案核实防护区域名 称、器材型号、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4)实地检查防护区域器材设备,对照核实结果,对前端各类器材进行实地抽样核查(根据安装地点、各型号器材分布、各类器材数量等情况确定抽样位置及数量)。根据现场实物抽样核查结果决定是否扩大器材核查数量。
(5)如现场核查时发现器材型号与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型号不符,设 计施工单位应认真对工程中安装的器材全面检查确认后再提交检测。设计施工单位提交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签字)的器材设备移交清单。
(6)逐个检查个防护区域中的各防护器材功能是否正常,检查其防护水平、性能是否达到相应的防护要求。
(7)按设计文件中设计的报警联动(若有)功能检查各个部位报警联动情况是否正常。当系统具有报警联动功能时,将重要部位报警联动时所记录的录象进行回放,回放图象应能记录人员入侵状况,回放画面质量应达到可用图象(能分辨人的脸部特征和车牌号)的要求。
(8)系统图象质量(清晰度、灰度等级、信噪比)检测方法见《安防工程图象质量检测》及《图象质量主观评价》。
(9)检查控制台机架内接插件、信号接口和设备接触是否可靠,并通过观看图象干扰情况来判断连接头与设备接触是否良好。检查控制台、机架线缆是否有永久性的标示;走线是否合理、美观、有无扭曲脱落现象。金属控制台、机架应良好接地,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中控室桥架、管道及各层弱电井内桥架、管道内强弱电线是否分开。检查是否有隐蔽工程签证记录。
(10)在现场进行系统接地电阻测试。检查控制台、机架内所有电源线应为双重绝缘导线。电源线、插头、插座、应呈完好状态,无裂纹等明显损伤。中控室供电电源采用220V、50Hz单相交流电源时,应有专门配电箱。对系统应进行接地、防雷的检测和检查。安装于野外的前端设备如摄像机,应有视频、控制线、电源等传输线的避雷;通过网络(如5类、6类或电话线)传输的则应有信息线的避雷。检查各类避雷器是否良好接地,是否成套安装,出现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h.整改、重新检测:
现场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并在检测结束前整改完毕,可重新进行该项检测。现场未能及时整改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设 计施工单位,待设 计施工单位整改完并附上正式整改报告后由检测人员到现场检查,同时在检测报告中注明整改内容及整改内容重新检测后的结果。检测中存在问题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i.出具合格检验报告:中标人按照国家软件产品、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计算机场地、等检测标准,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软件产品的测试和本项目相关计算机网络及场地检测,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三、商务条件(不允许负偏离)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交货时间 |
210天 |
2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3 |
|
交货条件 |
初步验收合格,验收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
4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规定 |
6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所有设备到货且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15日内,支付合同款30% 2.安装调试完毕,初验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15日内,支付合同款40% 3.终验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15日内,支付合同款25% 4.三年运维期满,无任何售后问题,达到付款条件15日内,支付合同款5% |
7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3%做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双方验收合格并将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无息返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的形式提供。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权,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8 |
|
其他 |
投标人申请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
采购包2: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与承建的竣工时间同步。 |
2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交货条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本项目约定的监理服务,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验收、移交止。 |
4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成交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合同的承诺,完成监理范围内项目的所有监理工作,与所监理项目最终验收同时进行,采购人不另组织验收。 |
6 |
|
合同支付方式 |
同支付方式:1、本项目签订合同后15日内,成交供应商开具税务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后1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7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其他 |
投标人申请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
采购包3: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终验通过 |
2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交货条件 |
提交具有资质的、符合主管部门验收要求的第三方系统检测报告 |
4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提交合格的第三方系统检测报告。 |
6 |
|
合同支付方式 |
1、项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中标人需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该检测项目所服务的项目通过终验后15日内,中标供应商开具税务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7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其他 |
投标人申请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
其他商务条件
(一)合同包1商务条件:
1.交货方式
1.1现场交货:货物到达业主现场后,由业主、监理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检验,合格即为现场交货。所有设备、部件、材料均须是原厂原包装的正品,进场报验时中标方须提供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厂家的来源证明书(注明采购产品的品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和要求、有序列号的设备须注明序列号)。不能提供或缺漏提供以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厂家来源证明书的,采购人可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视中标供货商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即终止合同,中标方无条件退场,并不予退还已实施项目材料,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2最终验收前所有各项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2.安装调试
2.1由中标方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免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方使用。中标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安装调试施工组织设 计方案和进度计划表进行施工组织。
2.2中标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采购方应提供必需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3.技术培训
中标方应在系统安装、试运行期间为业主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提供中文操作、维修手册,使受训人员能够了解系统及设备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及操作程序,能进行实际操作和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
4.验收
4.1验收标准
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
4.2验收程序和方法
4.2.1出厂检验
中标方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投标方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 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行业规定的验收标准的要求。
4.2.2 中标方自检
货物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中标方对所有货物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采购方提供自检记录。
4.2.3初步验收与最终验收
4.2.3.1初步验收:在本项目建设工程全部完成并具备试运行条件后进行初验,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初验申请,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和国家的相关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如果无整改意见或中标方按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后双方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4.2.3.2最终验收:初步验收后试运行正常达3个月以上,中标方可申请最终验收,采购人组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项目内容进行检验,检验单位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未通过的,不予组织项目终验。终验通过则签署《终验合格报告》。检验所需费用列入投标报价。
4.2.3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系统图;设备布置及管线平面图;完整的设备材料详细清单;设备产品说明书;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设备及系统测试记录。
4.2.4货物最终验收后三个月内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中标方应在24小时内无条件免费更换货物。
4.2.5中标方在采购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5.售后及服务要求
5.1售后及服务要求:
5.1.1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5.1.2中标方接到系统或设备出现故障的通知时须迅速作出响应,保证能在24小时内到现场维护,7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提供代用设备供业主方使用。
5.2.2质保期:质保期三年。质保期从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或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中标人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若设备、构件、部件等损坏或大面积锈蚀的,中标人须免费负责更换;质保维护包含日常巡检、每半年一次的定期检查、调校、清洁等措施。
5.2.3质量保修期后的服务要求:质保期结束后,如无重大变更,仍延续双方租用事宜,具体租用及维护办法由双方共同协商。
5.2.4 投标人必须承诺保证供货并办理相关手续及承担相应费用。
5.2.5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6.驻场人员要求:
6.1、需提供不少于1名投标人所投的900万电警抓拍机产品原厂驻场人员,按照业主通勤要求,提供5*8小时现场驻场服务,驻场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后三年,驻场人员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签订合同时需提交相关厂商为驻场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凭据复印件。
6.2、供应商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
6.3、驻场人员配合业主完成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重点工作相关考核内容,需完成考核内容如下:
①重要点位设备联网、与:配合完成上级考核监控设备联网接入达100%。
②重要点位卡口运行质量及重点视频运行质量,根据考核要求保障重点卡口抓拍数据质量及上传数据准确性、及时性,达标率100%。
6.4驻场人员考核,由采购人根据考勤及工作实效每月进行考核:
考勤要求:按照业主通勤要求,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0元;缺勤一天,扣500元。
按采购人上级部门对采购人监控设备联网情况考核指标对驻场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逐项逐月对重要点位监控设备联网率、视综平台对接、重要点位卡口运行质量、重要点位视频运行质量进行考核,每项达标率需达到100%,每月单项达标率未达100%的,按项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500元,逐项累加。以上各项考核指标虽未达标,但采购人监控设备联网情况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位于全省前5名内(含)的,该年度免予本项扣款;采购人上级部门对采购人监控设备联网情况及相关内容的考核指标有调整或新增的,按照本条款执行。
每月考核扣款总额不高于1万元,合同期内考核扣款逐月累加,从第四期合同款中扣除,最高扣款不超过合同总价5%。
7.违约责任
7.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中标人违约,由此给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的,中标人应予赔偿。
7.2在签订服务合同之后,若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采购标的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7.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中标人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7.4若中标人未依约履行维护、故障维护等义务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运行的,则采购人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或维修,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5任何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任何一方所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7.6中标人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采购人均有权自应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中直接扣除;若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则采购人有权继续向中标人追偿。
7.7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交付采购人使用,或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与合同要求,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额的0.5%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超过30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采购标的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8.其他要求
8.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如有需要,请自行与采购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招标采购单位视同投标人完全明了施工现场环境和施工条件。
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候选人必须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如逾期不签合同视为其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9.保密要求
9.1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秘密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9.2任何一方因为本工程需要,向对方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商业秘密需要保密时,应事先予以声明。
9.3上述商业秘密信息的获取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工程,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
9.4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除非由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对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应当永久不得对外透露。
9.5中标人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中标人要与建设单位签署保密协议。工期:根据本项目实施进度,至项目终验并提交终验报告后结束。
10.报价要求:
10.1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格、人员施工费、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货物运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后的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费用、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检验、税费、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费、招标服务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10.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作为项目的必要组成部分,采购清单中若存在缺漏或性能不足,中标人应补齐或针对性调整,确保项目整体完整,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3分项最高限价:
名称 |
数量 |
最高单价(万元) |
分项限价(万元) |
LED补光灯 |
146 |
0.12 |
17.52 |
智能设备箱 |
80 |
0.19 |
15.2 |
路口交换机 |
23 |
0.21 |
4.83 |
接入交换机 |
183 |
0.08 |
14.64 |
视频云存储节点 |
2 |
21.00 |
42.00 |
系统集成与培训费 |
1 |
22.24 |
22.24且不超过投标人总报价的5% |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上表中的分项最高限价,存在超过分项报价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合同包2商务条件
1.违约责任
1.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如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合同期满但项目未完成,经协商可顺延至全部项目内容完成。
1.3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甚至单方终止合同,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1.3.1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
1.3.2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交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1.3.3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供应商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成交供应商应每天向采购人偿付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1.3.4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1.3.5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
1.4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违约责任
8.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如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合同期满但项目未完成,经协商可顺延至全部项目内容完成。
8.3、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甚至单方终止合同,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8.3.1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
8.3.2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交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8.3.3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供应商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成交供应商应每天向采购人偿付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8.3.4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8.3.5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
8.4.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5、成交供应商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
8.6、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8.7、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8.9、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9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三)合同包3商务条件
1.违约责任
1.1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2在签订采购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3若中标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况,均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中标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中标供应商中 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与投标文件响应的不符的;
(2)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的;
(3)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告期结束后30日内(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
(5)中标供应商未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时限的。
1.4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处理。同时,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处理,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6工期延误违约: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每延误一天处以项目合同金额的0.5%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工期提前不予奖励。
1.7违反保密义务责任
中标人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 %作为违约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包括利 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1.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30日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否则采购人有权自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
2.保密要求
中标人对采购人提供或在实施过程中掌握的项目系统需求、设计图纸、实施方案、技术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数据等,中标人应负责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或提供。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同时要与使用单位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约束其单位和参与人员的行为。不论本协议或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3.合同争议处理方式
因本项目合同或与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无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文本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试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
乙方2(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 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
关键部件: 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关键部件: 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_______ 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关键部件: 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 数量:________ 金额:________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单一来源 框架协议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
国别: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
¨ 强制采购 ¨ 优先采购
¨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
¨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__________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_______(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_____________
¨分期付款:_______(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_____________,其中涉及预付款的:_______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_______(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___________
¨绩效激励:_______(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_________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__日 ,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
(2)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履约担保: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
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4)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
验收主体: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 ¨是,抽查比例:__________%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 是,__________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__________
(4)履约验收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
(5)履约验收的内容:_________(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___________
(6)履约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_______ 份,甲方执 _______ 份,乙方执 _______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未填写}}(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未填写}}
住 所:{{未填写}}
联 系 人:{{未填写}}
联系电话:{{未填写}}
通信地址:{{未填写}}
邮政编码:{{未填写}}
电子邮箱:{{未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填写}}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 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 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 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知识产权保护
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 保密义务
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合同价款支付
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 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 售后服务
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 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 合同分包
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 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 政府采购政策
20.1 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 第1.2(6)项 |
联合体具体要求 |
|
第二节 第1.2(7)项 |
其他术语解释 |
|
第二节 第4.4款 |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
|
第二节 第4.6款 |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
第二节 第5.4款 |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
第二节 第6.1款 |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
|
第二节 第7.1款 |
包装特殊要求 |
|
指定现场 |
|
|
第二节 第7.2款 |
运输特殊要求 |
|
第二节 第7.3款 |
保险要求 |
|
第二节 第8.2(1)项 |
质量保证期 |
|
第二节 第8.2(3)项 |
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
|
第二节 第11.1款 |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
|
第二节 第12.2款 |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
|
第二节 第13.2款 |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
第二节 第13.3款 |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
|
第二节 第14.1(3)项 |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
|
第二节 第14.1(5)项 |
货物回收的约定 |
|
第二节 第14.1(6)项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
第二节 第15.1款 |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
|
第二节 第15.2(2)项 |
迟延交货赔偿费 |
|
第二节 第15.3款 |
逾期付款利息 |
|
第二节 第15.4款 |
其他违约责任 |
|
第二节 第19.2款 |
解决争议的方法 |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____ 种方式解决: (1)向 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__________ ; (2)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二节 第23.1款 |
其他专用条款 |
|
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 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9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10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1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
乙方: |
住所: |
住所: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报价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备注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ד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
…
|
|
|
|
|
|
|
报价 |
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技术商务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
|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
|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