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编号:WHLKZC-2022-034A(1379)
武汉市东西湖区
区级政府采购
计划编号:WHLKZC-2022-034A(1379)
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金银湖街道办事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人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目 录
采购需求
依据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计划函号 J22031404-1379备案单的要求,现委托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金银湖街道办事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 268.9 万元。
第一部分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一类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备案证。
第二部分 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机动车行车证所有人 |
车辆实际使用者 |
车牌号 |
车型 |
现状态 |
1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3539W |
小轿车 |
正在使用 |
2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3540W |
小轿车 |
正在使用 |
|
3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汉xxx |
鄂AQ9398 |
洒水车 |
正在使用 |
4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LP335 |
洒水车 |
正在使用 |
|
5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MQ910 |
洒水车 |
正在使用 |
|
6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Q8400 |
高压清洗车 |
正在使用 |
|
7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HG366 |
高压清洗车 |
停用 |
|
8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MQ576 |
高压清洗车 |
正在使用 |
|
9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MK374 |
高压清洗车 |
正在使用 |
|
10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RG536 |
洗扫车 |
正在使用 |
|
11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LP602 |
洗扫车 |
正在使用 |
|
12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HY259 |
洗扫车 |
正在使用 |
|
13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MQ734 |
洗扫车 |
正在使用 |
|
14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MQ945 |
洗扫车 |
正在使用 |
|
15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HB061 |
高压清洗车 |
正在使用 |
|
16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SF564 |
高压清洗车 |
正在使用 |
|
17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BX843 |
小高压清洗车 |
正在使用 |
|
18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MQ814 |
护栏清洗车 |
正在使用 |
|
19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055E8 |
小高压清洗车 |
停用 |
|
20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GN935 |
高压清洗车 |
正在使用 |
|
21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DE950 |
洗扫车 |
正在使用 |
|
22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SQ773 |
洗扫车 |
1月份投入使用 |
|
23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GA533 |
13.9吨洒水车 |
1月份投入使用 |
|
24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ER631 |
10吨洒水车 |
1月份投入使用 |
|
25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Q7H29 |
小高压清洗车 |
1月份投入使用 |
|
26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擎天市政 |
鄂AHZ903 |
洒水车 |
正在使用 |
27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LN672 |
疏通车 |
正在使用 |
|
28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金银湖城管所 |
鄂A9E56V |
轻型普通货车 |
正在使用 |
29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7D11P |
轻型普通货车 |
正在使用 |
|
30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CG291 |
轻型普通货车 |
正在使用 |
|
31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044B5 |
轻型栏板货车 |
正在使用 |
|
32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64F3V |
轻型普通货车 |
正在使用 |
|
33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联盛保洁 |
鄂AHT890 |
大勾臂车 |
正在使用 |
34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HS550 |
大勾臂车 |
正在使用 |
|
35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5M93D |
厨余车 |
正在使用 |
|
36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W69A7 |
厨余车 |
正在使用 |
|
37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W77X2 |
厨余车 |
正在使用 |
|
38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CD022 |
船车 |
正在使用 |
|
39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QN192 |
船车 |
正在使用 |
|
40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PP073 |
船车 |
正在使用 |
|
41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BH503 |
船车 |
正在使用 |
|
42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FD313 |
大压缩车 |
正在使用 |
|
43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PR095 |
压缩车 |
正在使用 |
|
44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XX391 |
压缩车 |
正在使用 |
|
45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YV030 |
压缩车 |
正在使用 |
|
46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BY285 |
侧装车 |
正在使用 |
|
47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AW059 |
大压缩车 |
正在使用 |
|
48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VP522 |
大勾臂车 |
正在使用 |
|
49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UA500 |
厨余车 |
正在使用 |
|
50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696N2 |
厨余车 |
正在使用 |
|
51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FJ155 |
货车 |
正在使用 |
|
52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7T35Q |
皮卡 |
正在使用 |
|
53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KL061 |
压缩车 |
正在使用 |
|
54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KJ269 |
压缩车 |
正在使用 |
|
55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HW082 |
压缩车 |
正在使用 |
|
56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E31J8 |
小高压 |
正在使用 |
|
57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AM660 |
大勾臂车 |
正在使用 |
|
58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22N97 |
勾臂车 |
停用 |
|
59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20S39 |
勾臂车 |
停用 |
|
60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CG040 |
勾臂车 |
停用 |
|
61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N9K30 |
勾臂车 |
停用 |
|
62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鄂AMQ364 |
中型自卸货车 |
停用 |
|
63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金泰 |
鄂A21N07 |
垃圾车 |
正在使用 |
64 |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
xxx公司 |
鄂A21S97 |
垃圾车 |
正在使用 |
二、项目概述及简介
1、项目名称:金银湖街道办事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2、服务内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3、服务期限:一年
技术、服务要求
(一)对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要承诺对维修的车辆做到时间优先、配件优质、服务优良、价格优惠。
2、供应商要承诺按时提供正规厂家生产的全新合格零配件,确保配件质量,杜绝“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零配件。
3、供应商要遵守行业规范,讲究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4、供应商要严格遵守行业管理政策、法规。如因经营行为不规范,被行业主管部门作出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资格等行业处罚,采购人有权解除其中标资格。
5、供应商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服务。
(二)车辆维修质量要求:
1、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 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 1 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 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 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 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 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3)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投标人应至少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6名维修技术人员,包含(机修、电器、钣金、油漆)。
2)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5)维修企业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和汽车维修工艺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或 1000 元以上维修费用应签定“汽车维修合同”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6)修理后的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再次返修时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维修合格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的车辆保证期为自出厂之日起行驶 10000 公里或 90 天内;二级维护行驶 3000 公里或 30 天内;一级维护行驶 1000 公里或 10 天;车辆小修保证正常行驶 1500 公里或 15 天。如国家有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7)在质量保证期xx维修质量发生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企业必须优先免费返修。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检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 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8)针对特殊车辆储备配件并保证维修质量。所采用材料配件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三)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次招标采购所提供的服务需满足国家或行业“机动车维修”的相关标准。
(四)其他要求
在合同履行期限中,如车辆在厂区维修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车辆出现异味或者噪音扰民问题的,由厂方协调解决,不得以此为由拒修或延期缓修。
四、商务要求
序号 |
商务条款 |
内 容 |
1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
2 |
交货地点 |
武汉市东西湖区 |
3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折扣率报价。(例如:投标折扣率为90%,即结算价=市场零售价×90%)2.本项目投标报价(折扣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投标报价;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除合同约定的情况外,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要求予以价格调整。3.折扣报价应综合考虑本项目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成本、设备、人员、税费、利润、风险等因素,该折扣为统一折扣,不允许出现多个折扣,否则视为无效标。 |
4 |
付款方式 |
根据实际金额按季度据实结算 |
5 |
验收要求 |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按国家所有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等为验收标准。 |
6 |
其他商务要求 |
1、供应商应认真建立政府采购台账,台账内容包括服务对象、品目、数量、金额等相关内容,该台账将作为采购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2、需在中标总价范围内保证维修全年车辆。 |
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采购合同履行中,若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三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价格部分 (15分) |
价格评分 |
15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折扣率×15%×100分。 |
商务 部分 (35分) |
经营场所及面积 |
10 |
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独立接待室、维修车间、停车场,且符合安全、环保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1.维修厂房面积500平米以上(含500平米)的得8分;200—500平米(不含200平米)的得5分,200平米及以下的得3分。 2.有停车场面积在200平米以上得2分,200平米以下得1分,没有停车场不得分。 备注: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并提供场地照片供参考。 |
类似业绩 |
10 |
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车辆维修维保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备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并盖公章 |
|
服务响应 |
5 |
采购人车辆在本辖区内出现故障时,在接到采购人紧急车辆维修通知时,应在规定内赶到指定现场,对车辆进行抢修。20分钟内能够赶到现场并对车辆进行抢修的得5分,30分钟内能赶到现场并对车辆进行抢修的得2分,超过1小时赶到现场的不得分。 备注: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 |
|
各项规章 制度 |
10 |
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建立并严格执行与经营资质相对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业务工作流程规范,维修过程、配件管理、费用结算和维修档案等实现电子化管理。 投标人针对上述要求提供制度管理方案,描述全面、合理,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得10分,方案缺项、不具体、不便于执行得5分,没有或完全偏离实际不得分。 |
|
技术 部分 (50分) |
人员技术实力 |
5 |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6名维修技术人员,包含(机修、电器、钣金、油漆)的基础上,每额外增加一名人员加1分,最多加5分。 备注:提供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及岗位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设施设备 配备 |
14 |
设施设备齐全,数量、规模符合相应经营资质要求。其中具备汽车举升设备、地沟、四轮定位仪、电脑检测设备、扒胎机、烤漆房、救援车辆等设施设备。上述设施设备齐全的得14分,缺一项(套)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专业设备提供的相关权属或租赁证明,救援车辆提供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不少于1年,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
|
服务方案及承诺 |
10 |
针对此次定点车辆维修的特点,根据修理厂自身特长,提出的服务方案及措施,能够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措施具体,拖车、救援、接车、维修、保养、结算等方案措施详尽周密、科学合理,具有特色的增值服务。服务方案及承诺优秀得10分、良好得7分、一般的得4分,无方案及承诺的不得分。 |
|
技术协作单位 |
4 |
供应商为保险公司定点拆检服务单位,每提供一个保险公司定点拆检服务协议的得2分,满分4分。(提供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
10 |
各投标人根据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服务经验,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细则,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的建议。 合理、针对性强得10分; 合理可行得7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得4分; |
|
疫情防控措施 |
7 |
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科学、完善的防疫措施及处理方案。 合理、针对性强得7分; 合理可行得4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得2分;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