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南台灣汽車客運旅客運送契約書 1 0 9 . 0 8 . 2 5
南台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使旅客了解乘車之權利義務特揭示公路法、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有關旅客權益事項及乘車應注意事項如后:
一、購買車票
(一)旅客得選擇以電子票證/行動支付或投現金方式搭車,並依公告票價及收費方式付費,於上、下車時刷卡/掃碼/投現。 (二)持用優待票者,旅客應主動出示優待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驗。未依規定使用優待票者,以搭乘該路線全程、全票票價
補票。
(三)優待票使用對象:
(1) 老人、身心障礙者優待票及兒童票之規定:
1、年滿六十五歲以上,持有國民身分證或敬老之老人
2、持有殘障手冊之殘障者及其監護人或必要陪伴者一人
3、兒童身高未滿 115 公分者,或身高滿 115 公分而未滿六歲,經出示身分證件者,免費;滿 115 公分未滿 150 公分者,
或身高滿 150 公分而未滿十二歲,經出示身分證件者,應購半票;滿 150 公分者應購買全票。
4、免費乘車之兒童,須由已購買全票或成年之旅客陪同,每一旅客以二位免費兒童同行為限,逾限者,應購買半票。
5、上開免費乘車之兒童規定,如係搭乘行經國道之公車路線且有佔位者,應購買半票 (2)學生、外籍老人優待票之規定:
1、具正式學籍並持有學生證之學生。
2、外籍人士年滿六十五歲以上持有證照之老人。
(四)電子票證(含敬老卡等社福卡)使用規則詳如「高雄市市區公車電子票證/行動支付使用說明」二、補票:
(一)旅客無票乘車或持用失效票,應自旅客起程站補收票價;如無正當理由,並得加收百分之五十(隨相關規定調整)票價。
(二)未到目的站提早刷卡,且造成票價短收者,應補足差額。
(三)旅客誤乘班車時,本公司應按誤乘里程補收票價,並免費送回原起程站或與原定路線距離最近之銜接站,其原購車票須經站車人員簽字並註明「路程錯誤」方可延期有效,如旅客不願回起程或銜接站者,其誤乘路段之票價與原購票價發生差額時,應分別補收或退還。
五、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拒絕其搭乘:
(一)身患傳染病者或流行疫情期間不配合政府政策要求者。。 (二)兒童過於幼小無人護送者。
(三)酗酒或狀似瘋癲者。
(四)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易生變壞或破損之物品、不潔或易污損他物之物品、厭惡品。
(五)無障礙公車輪椅區限乘輪椅(含電動輪椅),如無法以車上設備固定、尺寸過大有影響旅客通行與乘車安全之虞者、重量過重致升降設備及渡板有操作安全疑慮者,得拒絕其乘車。
(五)旅客攜帶小動物限制及收費要點:
1.本要點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五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2.旅客攜帶小動物(貓、狗、寵物鳥、龜、兔、魚蝦等),得比照半票價格收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站車人員勸阻無效者,得拒絕其攜帶乘車,並退還票價全數:
(1)足以妨害公共安全、衛生防疫(家禽類:雞、鴨、鵝)與安寧者。 (2)未用籠、簍、網盛裝者。
(3)散發異味者。
(4)具有侵害性、危險性者。
3.旅客攜帶小動物,須自備籠、簍、網盛裝,每位購票旅客以攜帶一件為限,其體積以不超過 27 立方公寸(長 30 公分、寬
30 公分、高 30 公分為原則)。
4.應就近置放身邊妥慎照顧,不得置放於車廂通道;盛裝小動物之籠、簍、網,須確保包裝完固無糞便、液體漏出之虞;旅客違反上開情事經站車人員勸阻無效者,得請其下車並不予退還車資。
5.視覺、聽覺、肢體功能障礙者攜帶之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或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
行訓練時攜帶之幼犬不在此限。六、旅客乘車規定:
(一)旅客請於站牌處候車,於班車進站時,請提前舉手招呼至車輛打方向燈示意即將停靠為止。
(二)搭車時應握穩扶桿、勿隨意走動、勿緊靠車門站立及將頭手伸出車外,下車請提早按鈴,並待車輛停妥後,再離座下車。
(三)公車行駛於一般道路時,旅客乘坐於與駕駛員並列、前後車門及安全門之第1排座位、最末排中間及其他前方未設座椅之前向座位,應繫安全帶。
(四)公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時,旅客均應繫安全帶。 (五)應禮讓老弱婦孺先就座。
(六)車廂內禁止吸菸、嚼食檳榔。
(七)遇有緊急事故,請依駕駛人員之引導及操作說明使用安全設備。 (x)未滿6歲兒童須成人陪同並注意其乘坐安全。
(九)車廂內避免飲食,如為飲水、服藥及嬰幼兒飲食(含哺乳或餵食副食品)除外,共同維護車輛清潔。七、班車行車規定
(一)班車之行駛路線圖(含停靠站)及行車班距於站牌標示,均按路線行駛、停靠及按時發車。但如遇集會地區、臨時交通管制區致無法通行,機械故障、氣候變化致無法行駛,或其他必要情況,得加以調整變更,並適時於車站或大眾媒體公告。
(二)班車於中途非因可歸責於旅客之事由(如路阻、交通事故、車輛故障等),致不能運送旅客到目的地時,本公司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 旅客願在停行站位下車者,其未行經路段之票價應予退還。
2. 旅客願在停行站位等候搭乘下次班車者,得免費改搭下次班車。
3. 旅客願在停行站位等候搭乘其他可到達其目的地之班車者,得免費改搭其他路線班車。
4. 旅客願返回原起程站者,應免費載運回原起程站,並退還全程票價。八、行李攜帶及行車事故賠償
(一)旅客隨身攜帶之行李及小件物品,能置於座位下或行李架上而不妨礙其他旅客者,得攜帶上車,並應自行保管。
(二)旅客攜帶行李,每件重量不得超過30公斤,體積較大以150立方公寸,長度以車廂能容納不妨礙行車安全及旅客上下為限,超過其限制者,得拒絕承運。
(三)旅客攜帶車身折疊後尺寸長寬高合計在220公分以下之非動力式腳踏車,免加收費用;惟須隨時注意其他旅客上下車動線並自負保管責任。
(四)本公司遇有行車事故,致旅客傷害、死亡或財物毀損、喪失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其損害賠償金額得依「汽車運輸業行車事故損害賠償金額及醫療補助費發給辦法」規定辦理。
(五)旅客所受損害超過前項賠償規定者,得依民法及其他法律請求賠償。
(六)前項行車事故經證明係因不可抗力或因旅客之故意、過失所致者,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九、旅客毀損本公司公車及車站各項設備者,應依法負損賠償責任。
十、誤點處理:本公司因路阻或其他事故致可能造成之運送遲延(誤點)時,除應立即採行補救措施適時調整接替外,應及時公告旅客週知。
前項因故造成運送遲延(誤點)時,得經協議解決相關問題,若協議不成得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一、本公司客車上均有標示服務電話,並於車站及客車上置備旅客意見箱以便於旅客申訴或改進服務建議。
十二、本公司服務缺失致造成旅客權益受損,除先由本公司查明改進外,旅客亦得向公路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機關、團體等申訴,俾求衡平合理之解決。
十三、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其他相關法令、習慣、誠信原則處理。
十四、本公司受理諮詢、申訴管道-xxxxxxxxxx 00 x,xxxx(00)000-0000,免付費電話:0000-000-000,傳真電話 (00)000-0000。
高雄市市區公車電子票證/行動支付使用說明
一、 實施時間:自 2020年10月份起。
二、 付費方式:本市公車全路線實施電子票證上、下車均須刷卡。
三、 計費方式
(一) 里程段次(適用幹線公車、一般公車、大樹祈福線等市區公車)
1. 一般票種(全票:普卡、學生卡;半票:博愛陪伴x、兒童x)
(1) 里程8公里以內收一段票,全票12元,半票6元,學生票10元(限具有照片且在效期內之數位學生證及高雄學生認同卡)。
(2) 超過8公里以上收兩段票。
2. 社福卡(xxx、xxx、xxx)
(1) 里程8公里以內,上車扣1點,下車扣0點。
(2) 里程8公里以上,上車扣1點,下車扣1點。
(3) 里程8公里以上,倘社福卡只剩1點:上車扣1點,下車扣電子錢包內金額。
(二) 里程計費(適用編號4碼之長途公車):
1. 一般票種(全票:普卡、學生卡;半票:博愛陪伴x、兒童x)
(1) 里程8公里以內收基本里程票價,全票26元,半票13元。
(2) 超過8公里後每公里加收3.22元(如有行經國道則每公里加收1.509
元),採四捨五入計算;半票則以全票五折後四捨五入計算。
2. 社福卡(敬老卡、xxx、仁愛卡):上車刷卡扣1點,下車扣0點。
(三) 里程計費(適用xx快線 E25、E28、E32等長途公車)
1. 一般票種(全票:普卡、學生卡;半票:博愛陪伴x、兒童x)
(1) 里程8公里以內收基本里程票價,全票32元,半票16元。
(2) 超過8公里後每公里加收3.945元(如有行經國道則每公里加收1.788元),採四捨五入計算;半票則以全票五折後四捨五入計算。
2. 社福卡(敬老卡、xxx、仁愛卡):上車刷卡扣1點,下車扣0點。
(四) 快線公車(適用 E03、E04、E09、E10、E11等市區公車)
1. 一般票種(全票:普卡、學生卡;半票:博愛陪伴x、兒童x)
(1) 上車收取全票12元,半票6元。
(2) 行經國道後加收全票12元,半票6元。
2. 社福卡(敬老卡、xxx、仁愛卡):上車刷卡扣1點,下車扣0點。
(五) Joy 公車(適用H11、H12、H21、H22、H31等市區公車)
1. 一般票種(全票:普卡、學生卡;半票:博愛陪伴x、兒童x)
(1) 里程8公里以內收一段票,全票12元,半票6元。
(2) 超過8公里以上每8公里加收一段票。
2. 社福卡(敬老卡、xxx、仁愛卡):上車刷卡扣1點,下車扣0點。
(六) 其他
1. 旗美國道快捷E01(市區公車):高鐵左營站到旗山站全票70元,半票35元;高鐵左營站到美濃站全票88元,半票44元;旗山站到美濃站全票18元,半票9元;使用社福卡上車刷卡扣1點,下車扣0點。
2. 哈佛快線E02(市區公車):全票70元,半票35元;無社福卡優惠。
3. 雙層巴士(市區公車):全票300元,半票150元,各項套票優惠請洽高雄客運。
四、 優惠方式
(一) 一日兩段吃到飽:使用普卡/學生卡/兒童卡,當日搭乘公車並付費2段次後可享刷卡免費無限次搭乘高雄市區里程段次計費路線公車(不包含快線、JOY、觀光公車路線),隔日再重新計算。
(二) 捷運轉乘公車優惠:使用普卡/學生卡/博愛陪伴卡/兒童卡搭乘捷運轉乘里程段次計費、里程計費路線均享有單向3元優惠。
(三) 里程計費路線自付額上限60元:使用普卡/學生卡/博愛陪伴卡(無論是否跟
隨)/兒童卡,單趟搭乘長途公車路線(含 E25、E28、E32等快線)享有自付票價上限60元優惠。
(四) 以上優惠方式皆暫不支援行動支付。
五、 鎖卡/解卡規則
(一) 搭乘高雄市公車上、下車均須刷卡,如下車未完成刷卡,則視為逃票而予以鎖卡。
(二) 遭鎖卡後解卡方式如下:
(1) 里程段次計費路線:採車上自動解卡並收取手續費12元;本市社福卡採扣點(以社會局核定為主)當社福卡點數為0且票卡餘額可能遭扣至負值時無法解卡,須先儲值使餘額大於12元(至少13元)。
(2) 里程計費路線、快線公車、JOY 公車及其他路線:須至各業者場站解卡,並依實際搭乘里程收費 (場站地址如後附)。
(三) 使用行動支付搭乘本市市區公車,如下車未感應亦將遭鎖卡,旅客所持行動支
付帳戶將於該班次結束,由後台自動比對交易資料,逕行後台補扣解卡手續費
12元,並於Line Pay 帳號訊息中,通知旅客進行基本里程補扣款作業。
(四) 如驗票機語音或螢幕提示「特許扣款」,係因上次搭乘里程段次計費公車下車 未刷卡而遭鎖卡,本次搭乘已自動解卡並收取手續費12元或扣社福卡點數1點。
(五) 如驗票機語音或螢幕提示「上次交易未完成,請洽 OO 客運」,係因上次搭乘
x市長途公車、快線、JOY 公車或外縣市公車下車未刷卡而遭鎖卡,無法自動解卡,須至該業者場站或服務據點解卡。
六、 其他
(一) 欲享有捷運轉乘公車優惠,須於搭乘捷運後兩小時內直接轉乘長途公車或市區公車,倘中途使用其他運具(如:渡輪、公共自行車)則無法享有優惠。
(二) 里程段次交易遭鎖卡之票卡,搭乘高雄捷運後轉乘長途公車、市區公車,經特許交易後不享有轉乘優惠。
(三) 搭乘本市公車遭鎖卡之票卡,恐無法搭乘外縣市公車路線、捷運、臺鐵、渡輪等公共運具。為維護搭乘權益,下車請確實刷卡。
義大客運解卡服務處:
1. xxxxxxxxx0x(陽光停車場),服務時間為每日09:00~18:00。
2. xxxxxxxxxxx(xxxxxB1-義大客運調度站)服務時間為每日09:00~22:00
高雄客運解卡服務處
1. xxxxxxxxx000x(高客南華站),服務時間06:00~22:00
2. xxxxxxxxx0000x(高客楠梓站),服務時間08:00~17:00
3. xxxxxxxxx00x(旗山轉運站),服務時間06:0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