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便携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4-043443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
合同名称: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便携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4-043443
甲方: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乙方:犍为腾飞电脑经营部 合同金额(元):7599.00
人民币大写:柒仟xxxxxxx
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2023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便携式计算机封闭式(SC-KJXY-20231220510001000002)}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序号 | 类型 |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便携式计算机, 华为/H uawei, KLVV-W58 21D, 华为擎云L420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21701298 576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6-05-26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EC2020E LP00716138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5-09- 06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21010 902391883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6年 05月24日 CPU系列:海思麒麟 CPU型号:海思麒麟90 06C CPU最高频率:3.13Ghz CPU三级缓存容量:无 CPU主频:2.8GHZ CPU线程数:8 CPU核数:8核 CPU电压类型:标压内存容量:16GB 内存条数:1 |
1 | 产品 | 华为擎云L 420 | 内存类型:LPDDR5内存频率:5500MHz硬盘类型:固态硬盘 固态硬盘类型:无 固态硬盘容量:512GB固态硬盘协议:UFS 3. 1 机械硬盘容量:无 机械硬盘转速:无 机械硬盘缓存:无 机械硬盘规格:无 显卡类型:集成显卡显存容量:共享内存显存频率:0 显存位宽:0 显示器类型:LED液晶显示器 显示器尺寸(英寸):14色深:8bit 刷新率:60Hz触摸屏:无 屏幕最大开合角度:150低蓝光模式:支持 最大分辨率(垂直):144 0 最大分辨率(水平):216 0 操作系统: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并安装激活麒麟、统信、中科方德其中之一的正版操作系统。(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光驱:无光驱 颜色分类:灰色 USB接口总数:3 USB3.0接口总数:2无线网卡:有 有线网卡(千兆):有蓝牙:有 DVI接口数量:0 ExpressCard插槽:0 MiniPCI-E 插槽数量: 0 音频输入输出接口:1 HDMI接口数量:1 mini HDMI接口数量: 0 DP接口数量:0 mini DP接口数量:0 Type-c接口数量:1 多功能Type-c接口数量:1 VGA接口数量:0 主板芯片:无 电池容量:56Wh续航时间(h):10整机重量:1.45kg内置音箱:有 集成高清摄像头:有 原厂同品牌鼠标:无线 标配电脑包(手提/双肩 ):有 标配键盘:无 平均无故障时间:100万小时 质保期限:3年 包装清单:鼠标、手提电 | 1 | 7599.00 | 7599.00 |
脑包、鼠标垫 售后服务:3年维保+3年上门 国别:中国 网络接口:有 无线网络功能:有硬盘免回收:3年 原厂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7*24小时专家热线 稳定性:MTBF≥1000 00小时 CPU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是 | |||||||
合计 | (大写): xxxxxxxxx (小写):¥7599.00元 |
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
2.交货地点: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三、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对其交付的货物,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四、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售后服务标准应按照生产厂商标准。
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超过保修期的设备,乙方应负责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五、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七、合同转包或分包
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履行。
八、验收标准
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时,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2.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其他入围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
3.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 典》。
九、付款方式
货到付款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是
十一、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货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征集文件规定标准
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 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4.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
是
十二、解决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四、其他统计指标(财政部统计项)
是否节能产品: 是是否环保产品: 是是否节水产品: 是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xxx x方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单位地址:xxxxxx000x
乙方(公章): xxxx:xx
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犍为县支行银 行 账 号:07012100000301191
乙方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银行行号:3136653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