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由於東方電氣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全部 已發行股份約55.40%,故其為香港上市規則所定義的本公司關連人士。因 此,補充 銷售 及生產 服務框 架協 議及其 項下擬 進行 的交易 將構 成香港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本公司透過訂立 補充 銷售 及生產 服務框 架協 議修訂 持續 關連交 易年 度上 限,因此 本公司須再次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14A 章有關持續關連交易的條文。 由於補充銷售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交易中根據香港上市規則計算的 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