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股票代码:600985.SH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股票代码:000000.XX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Huaibei Mining Holdings Co.,Ltd.
(住所:xxxxxxxxxx 000 x)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xxxxxxxxxxx 00 xx 0 xx)
联席主承销商
(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 00-00 x)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摘要简称参照募集说明书释义。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1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审核及注册情况
2020 年 3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作出决议,同
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 年 4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
司申请公开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1418 号)。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人民币。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 2 年期,并在第 1
年末附加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1 年
末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做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并在本期债券的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5、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6、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起息日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
7、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2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4月2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0、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3年4月2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2年4月2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本金支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12、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3、资金专项账户及资金用途:发行人开立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回售的债券本息/置换回售债券本息的自有资金,剩余部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部分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设备采购等。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5、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16、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债券受托管理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18、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9、配售规则:本期债券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1、债券形式和托管: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22、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 年 4 月 16 日。
网下簿记建档日:2021 年 4 月 19 日。
发行首日:2021 年 4 月 20 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1 年 4 月 20 日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共 2 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
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xxxxxxxxxx 000 x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00 x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561-4954707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xxxxxxxxx 00 xx 0 x楼法定代表人: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 00 xxxxx X x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三)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
联系地址:xxxxxxx 000 xxxxxxx X x 0 x联系人:x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31829681
(四)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住所:xxxxxxxxx 000 xxxxx X xxx 00 x负责人: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 X xxx 00 x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551-62620450
(五)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xxxxxxxxxxxx 00 x 0 xxxxxx 000-00 至 901-26
执行事务合伙人: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00 x0 xxxxxx000-00 至901-26联系人:熊明峰、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6001392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住所:xxxxxxxxxxx 0 x 0 x 00000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 0 x 0 x 00000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6426100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xxxxxxx 000 x上海证券大厦
总经理: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68804868
(八)债券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 000 x
总经理: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58754185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
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由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国际出具了《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xxxx://xxx.xxx.xxx.xx/ ) 、中诚信国际网站
(xxxx://xxx.xxxx.xxx.xx/)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含义
中诚信国际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中诚信国际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表明本期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中诚信国际评定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的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国际肯定了公司能得到有力的股东支持;煤炭资源储量较丰富、煤种齐全、区位优势明显;盈利能力强,现金流健康以及融资渠道畅通等方面的优势对公司整体信用实力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中诚信国际关注到煤炭价格波动、安全管理难度较大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的影响。
2、正面
(1)有力的股东支持。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安徽省四大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之一,实力雄厚。作为淮矿集团煤炭及焦化业务运营主体,公司在资金及资源等方面得到股东的有力支持。
(2)煤炭资源储量较丰富、煤种齐全,区位优势明显。截至 2020 年末,公
司拥有生产矿井16 对,煤炭核定产能为3,255 万吨/年;公司煤炭可采储量为16.44
亿吨,其中肥煤、焦煤和瘦煤等稀缺煤种占总储量的 70%以上,煤种优势突出。同时,公司所处的华东地区经济发达,但煤炭资源储备较为匮乏,旺盛的需求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保障。
(3)盈利能力强,现金流健康。近年来公司总资产收益率维持较高水平,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呈现大幅净流入态势,在满足投资现金需求的同时,亦能偿还部分债务。
(4)融资渠道通畅。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共获得各家银行授信额度合计
280.61 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 143.44 亿元。此外,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000.XX),具备多元化的直接融资渠道。
3、关注
(1)煤炭价格波动。自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煤炭下游主要行业开工率不足,煤炭市场价格整体呈下行态势,但下半年以来受下游需求回升、港口库存下降及煤炭进口收缩等多重因素影响,煤炭价格大幅回升。中诚信国际将对煤炭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及其对煤炭企业盈利水平的影响保持关注。
(2)安全管理难度较大。淮北矿区地质条件复杂,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公司在瓦斯治理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管理难度较大。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
定在中诚信国际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国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四)发行人历史评级情况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出具《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20]1583D 号),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反映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出具《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9]G285 号),首次对发行人开展信用评级,并给予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反映公司偿还债务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最近三年发行人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等委托进行资信评级时其主体评级级别均为 AAA,与本次主体评级没有差异。
三、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公司良好的还贷记录及高信用等级表明公司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合计为 280.61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 137.17 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 143.44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2020 年末公司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 序号 | 机构名称 | 综合授信额度 | 已使用额度 | 剩余额度 |
控 股 | 1 | 合肥科技农村商 业银行 | 2.00 | 2.00 | - |
本 部 | 合计 | 2.00 | 2.00 | - | |
股份本部 | 1 | 中国工商银行 | 18.40 | 13.40 | 5.00 |
2 | 中国建设银行 | 34.70 | 26.66 | 8.04 | |
3 | 中国银行 | 26.80 | 17.90 | 8.90 | |
4 | 中国农业银行 | 27.08 | 15.40 | 11.68 | |
5 | 徽商银行 | 32.60 | 15.26 | 17.34 | |
6 | 交通银行 | 9.00 | 3.08 | 5.92 | |
7 |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 | 20.00 | 6.00 | 14.00 | |
8 | 招商银行 | 5.00 | 1.50 | 3.50 | |
9 | 国家开发银行 | 15.49 | 5.72 | 9.77 | |
10 | 民生银行 | 10.00 | 2.50 | 7.50 | |
11 | 兴业银行 | 9.00 | - | 9.00 | |
12 | 平安银行 | 10.00 | - | 10.00 | |
13 | 华夏银行 | 15.00 | - | 15.00 | |
14 | 财务公司 | 25.00 | 20.79 | 4.21 | |
15 | 农业发展银行 | 5.94 | 1.91 | 4.03 | |
16 | 进出口银行 | 12.00 | 5.00 | 7.00 | |
合计 | 276.01 | 135.12 | 140.89 | ||
雷鸣科化 | 1 | 中国工商银行 | 0.50 | 0.05 | 0.45 |
2 | 中国银行 | 0.50 | - | 0.50 | |
3 | 交通银行 | 1.00 | - | 1.00 | |
4 | 徽商银行 | 0.60 | - | 0.60 | |
合计 | 2.60 | 0.05 | 2.55 | ||
合计 | 280.61 | 137.17 | 143.44 |
(二)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发生的业务往来中,不存在因未按期履行合同而遭受重大处罚及诉讼行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商业信用良好。
(三)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偿付的直接债务融资情况如
下表所示,尚未偿还金额合计 47.55 亿元。
表: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情况表
主体 | 债券简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规模 (亿元) | 期限 (年) | 票面利率 (%) | 尚未偿还金 额(亿元) | 备注 |
淮北 矿业 | 20 淮矿 01 | 2020-10-22 | 10.00 | 3 | 3.95 | 10.00 | |
淮北矿业 | 淮矿转债 | 2019/12/23 | 27.57 | 6 | 0.20 | 27.55 | “淮矿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第二年为 0.5%、第三年为 1.0% 、 第 四 年 为 1.5% 、 第 五 年 为 1.8%、第六年为 2.0% |
淮矿 股份 | 19 淮矿 01 | 2019/04/29 | 10.00 | 3(2+1) | 4.80 | 10.00 | - |
合计 | - | - | 47.57 | - | - | 47.55 | - |
上表中所列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偿付的直接债务融资产品明细,均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四)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19 淮矿 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19 淮矿 01”)于 2019 年 4 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金额为 10.00 亿元,
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根据“19 淮矿 01”的募集说明书约定:淮矿股份“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同时约定“因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公司债务结构调整需要,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债务的具体事宜”。该次债券的发行总额 10 亿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 9.977 亿元。截至 2020 年末,上述募集资金
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淮矿股份将 9.977 亿元用于偿还 18
淮北矿业 CP001。
综上,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一致。
2、“淮矿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淮矿转债”)于2019年12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金额为27.57亿元,债券期限为6年。转股期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6月29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5年12月22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
根据“淮矿转债”的募集说明书约定:淮北矿业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智能化采煤工作面设备购置项目及偿还公司债务,同时约定“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该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27.57亿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 27.38亿元。根据《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5,613.73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763.04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5,850.69万元。截至2020年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78,172.90万元。
3、“20淮矿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20淮矿01”)于2020年10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金额为10.0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
根据“20淮矿01”的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发行人(含下属子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该次债券的发行总额10亿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 9.96亿元。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9,640万元,用于发行人(含下属子公司)调整债务结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
综上,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一致。
(五)本期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已公开发行的未兑付企业债券余额为 0 亿元、一般公司债券余额为 2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为 22.67
亿元。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后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 43.27 亿元。
(六)公司未来主要融资计划
1、已获批待发行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已获批待发行的债券额度为
47 亿元。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中市协注〔2019〕MTN140 号),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淮矿股份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获得中期票
据额度为 27 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额度已使用 0.00 亿元,尚未使用
额度为 27 亿元,该批文已于 2021 年 4 月 4 日到期。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证监许可[2020]1418 号),发行人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注册获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额度 30 亿
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额度已使用 10.00 亿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
超过 10 亿元(包含 10 亿元)。
2、拟申请发行的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拟申请发行的债券。
(七)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发行人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主要财务指标表
财务指标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流动比率(倍) | 0.47 | 0.48 | 0.40 |
速动比率(倍) | 0.42 | 0.42 | 0.35 |
资产负债率 | 62.01 | 64.44% | 65.49% |
财务指标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EBITDA(万元) | 763,258.42 | 756,653.88 | 856,921.84 |
EBITDA 利息倍数 (倍) | 8.79 | 6.52 | 6.02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uaibei Mining Holdings Co.,Ltd.原名: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 A 股简称:淮北矿业
公司 A 股代码:000000.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72,412,235.00 元邮编:235000
住所: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
成立日期:1999 年 3 月 18 日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561-4954707
所属行业:采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711775718W
经营范围:煤炭采掘、洗选加工、销售、存储;煤炭外购;煤化工产品(包括焦炭)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品);化工原料及制品(不含危险品)销售;信息化技术咨询、方案设计、运营维护服务及相关项目建设;智能化系统运营与服务;技术、经济咨询服务;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硝酸铵、硝酸甲铵、硝酸钠、浓硝酸、一甲胺、苦味酸、黑索金、铝粉、石蜡、工业酒精、亚硝酸钠、氯酸钾、铅丹、醋酸丁酯、过氯乙烯销售,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机械设备、汽车租赁,销售汽车、机械设备,房地产经纪,民用爆炸物品包装材料、设备生产和销售,精细化工产品、xx粉、塑料制品销售,爆破技术转让,爆破器材生产工艺技术转让,农产品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1、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1999]22 号文批准,由淮矿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南京理工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爆破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爆研所”)、安徽理工大学、北京中煤雷耀经贸联合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雷耀”)等五家单位发起设立。淮矿集团以经评估的九一〇厂民爆器材及高岭土开发的生产经营性资产 8,627.31 万元(其中负债 1,914.29 万元,净资产 6,713.02 万元)投入公司,安徽理工大学以其经评估的与民爆器材和高岭土系列产品研究开发相关的设备 103.97 万元投入公司,爆研所以其经评估的乳化炸药中试车间的房产及
其设备 103.89 万元投入公司,南京理工大学、中煤雷耀分别以其对九一〇厂的
100 万元和 50 万元债权出资。
各发起人投入的净资产总计为 7,070.88 万元,按 70.71%的比例折为 5,000万股股份,余额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发起人投入的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会事验字[1999]第 023 号验资报告。
2、发行人上市情况
2004 年 3 月 16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3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票 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5 元/股,并于 2004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9,000 万元,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 ||
淮矿集团 | 4,746.95 | 52.74 |
安徽理工大学 | 73.52 | 0.82 |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爆破技术研究所 | 73.46 | 0.82 |
南京理工大学 | 70.71 | 0.79 |
北京中煤雷耀经贸联合公司 | 35.36 | 0.39 |
非流通股股份合计 | 5,000.00 | 55.56 |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 | 44.44 |
合计 | 9,000.00 | 100.00 |
3、发行人股权分置改革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06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实施
股份类别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境内法人股 | 3,672 | 40.80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人民币普通股 | 5,328 | 59.20 |
合计 | 9,000 | 100.00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3.32 股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 3,672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 5,328 万股,总股本仍为 9,000 万股。具体的股本结构如下:
4、发行人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1)201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0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股本完成之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 10,800
万股。转增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境内法人股 | 3,103.3921 | 28.74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人民币普通股 | 7,696.6079 | 71.26 |
合计 | 10,800 | 100.00 |
(2)201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8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股本完成之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 12,960
万股。转增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60 | 100.00 |
合计 | 12,960 | 100.00 |
(3)2012 年 9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关于核准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湖南西部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1283 号),批准公司吸收合并西部民爆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根据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向xxx等 173 名自然人发
股份类别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563.6496 | 26.04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60.0000 | 73.96 |
合计 | 17,523.6496 | 100.00 |
行 45,636,496 股股份吸收合并西部民爆,公司股本增至 175,236,496 股。增发后股本结构如下:
(4)201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7,523.6496 万股为基数,每
股份类别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845.4744 | 26.04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40.0000 | 73.96 |
合计 | 26,285.4744 | 100.00 |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股本完成之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 26,285.4744 万股。转增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5)2017 年 1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下达《关于核准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5 号),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7,528,089 股新股,根据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于 2017 年 4 月向淮矿集团等 3 名法人非公开发行 37,301,586 股股票,公司股
本增至 30,015.6330 万股。
股份类别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境内法人持股 | 3,730.1586 | 12.43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人民币普通股 | 26,285.4744 | 87.57 |
合计 | 30,015.6330 | 100.00 |
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雷鸣科化及其全资子公司西部民爆向淮矿集团等 15 名法人和 3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淮矿股份 100%股份,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淮矿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196 号)。2018 年 8 月 2 日,淮矿股份 99.95%的股份已过户至雷鸣科化名下,0.05%的股份已过户至西部民爆名下。
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淮北矿业有关本次配套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淮北矿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 6,003.126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61 元。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获配投资者已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2019 年 3 月,本次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相关手续,发行人总股本由 2,112,380,969 股增加至
2,172,412,235 股。
6、发行人发行可转债并转股的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69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开发行 2757.4 万xx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淮矿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7.574 亿元。“淮矿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 年 12
月 27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6 月 29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
份。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累计共有 489,916,000 元“淮矿转债”转换为公司
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 52,508,917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2.41708%。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淮矿转债”尚未转股金额为 2,267,484,000
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82.23268%。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为1,629,355,295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74.99%。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名称: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中路276号成立日期:1993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方良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4,263,114,176.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150820039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产品、洗选加工;焦炭、高岭土、煤层气开发;电力;矿建;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火工产品、建筑建材、电子产品、橡胶制品生产销售;机电制修;农副产品加工;装潢工程;防腐工程;土地复垦;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住宿;中餐制售;劳务输出、对外工程承包及高岭土、化工产品、服装和工艺品出口业务;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不包括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2种进口商品)。(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14651号)。
2019年及2020年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资产总计 | 9,927,533.99 | 9,468,321.3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92,344.87 | 3,246,384.4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合计 | 1,594,011.20 | 1,438,167.91 |
资产负债率(%) | 66.84 | 65.71 |
流动比率(倍) | 0.44 | 0.45 |
速动比率(倍) | 0.33 | 0.34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6,552,349.66 | 6,449,169.97 |
利润总额 | 334,469.68 | 313,371.42 |
净利润 | 255,616.19 | 224,090.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7,455.22 | 136,597.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6,221.98 | 932,225.74 |
净资产收益率(%) | 7.82 | 9.83 |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平均余额×100%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0年末,淮矿集团持有发行人1,629,355,295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74.99%,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淮矿集团的注册资本为426,311.4176万元,其中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徽省国资委”)出资 426,311.4176万元,占淮矿集团注册资本的100%,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3、股权结构图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4.99%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00985.SH)
(二)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报告期末的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股东总数 19,954 户,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629,355,295 | 74.99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06,731,800 | 4.91 |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6,945,412 | 1.24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228,803 | 1.07 |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2,220,810 | 1.02 |
宝钢资源有限公司 | 22,012,017 | 1.01 |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7,609,614 | 0.81 |
安徽全威铜业控股有限公司 | 16,509,013 | 0.76 |
嘉融投资有限公司 | 16,509,013 | 0.7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6,417,500 | 0.76 |
合计 | 1,897,539,277 | 87.33 |
在上述前十大股东中,发行人控股股东淮矿集团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发生过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内容
淮北矿业(原: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部民爆向淮矿集团等 15 名法人和 3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式如下: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淮北矿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淮矿股份 99.95%的股份,其中以现金方式收购淮矿集团持有的淮矿股份 2.39%的股份,共支付现金 50,000 万元,同时淮北矿业全资子公司西部民爆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淮矿集团持有的淮矿股份 0.05% 的股份。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 同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2,091,610.75 万元。
2、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3,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不超过淮北矿业总股本的 20%。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2017 年 12 月,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淮北矿业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以 2017 年 7 月 31 日为基
准日,扣除在所有者权益项下列示的永续债 199,400.00 万元后,淮矿股份股东全
部权益评估值为 2,091,610.75 万元。
(三)实施情况
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淮矿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196 号)。2018 年 8 月 2 日,淮矿股份 99.95%的股份已过户至淮北矿业
名下,0.05%的股份已过户至西部民爆名下。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淮北矿业有关本次配套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淮北矿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 6,003.126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61 元。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获配投资者已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2019 年 3 月,本次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相关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2,112,380,969 股增加至
2,172,412,235 股。
(四)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淮矿股份 100%股权完成后,淮矿股份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雷鸣科化更名为淮北矿业,并相应调整了业务构架,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煤炭采掘、洗选加工、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业务,上市公司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得以提升。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及经营业务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有 69 家。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层级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二级 | 2001-11-26 | 675,107.00 | 安徽省淮北市 | 煤炭及煤化 工生产、销售 | 99.95 | 0.05 |
2 | 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 公司 | 二级 | 2006-11-20 | 30,000.00 | 安徽省淮北市 | 民爆产品生 产、销售 | 100.00 | - |
3 | 淮北矿业集团大榭能源 化工有限公司 | 三级 | 2004-04-21 | 30,000.00 | 浙江省宁波市 | 煤炭及化工 原料贸易 | - | 60.00 |
4 | 淮北矿业(集团)工程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三级 | 1993-05-03 | 100,000.00 | 安徽省淮北市 | 工程建设 | - | 100.00 |
5 | 临涣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三级 | 2007-02-12 | 20,000.00 | 安徽省淮北市 | 供水 | - | 70.00 |
6 | 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 司 | 三级 | 2005-04-28 | 80,000.00 | 安徽省淮北市 | 煤炭生产、销 售 | - | 65.00 |
7 | 淮北青东煤业有限公司 | 三级 | 2010-12-06 | 10,000.00 | 安徽省淮北市 | 煤炭生产、销 售 | - | 62.50 |
8 | 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 司 | 三级 | 2010-03-09 | 124,411.34 | 安徽省亳州市 | 煤炭生产、销 售 | - | 67.85 |
9 | 淮北矿业信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三级 | 2010-04-16 | 10,000.00 | 安徽省淮北市 | 钢材、煤炭、 工矿设备贸易 | - | 100.00 |
10 | 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 | 三级 | 2013-12-30 | 75,000.00 | 安徽省淮北市 | 煤矸石、煤泥 发电 | - | 51.00 |
11 | 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四级 | 2005-05-24 | 109,081.69 | 安徽省淮北市 | 焦炭等煤化 工产品生产、销售 | - | 67.65 |
12 | 鄂尔多斯市成达矿业有 限公司 | 四级 | 2010-09-30 | 10,000.00 | 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 | 煤炭生产、销 售 | - | 51.00 |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1、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 26 日,注册资本 675,107.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孙方。经营范围为煤炭采掘、洗选加工、销售、存储;煤炭外购;煤炭铁路运输服务;煤化工产品(包括焦炭)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品);化工原料及制品(不含化学危险)销售;煤层气抽采及相关综合利用;批发(无仓储)煤层气;发电(含煤泥、煤矸石、煤层气发电);热能综合利用;电力技术及专业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专业人员的培训;信息化技术咨询、方案设计、运营维护服务及相关项目建设;土地复垦;机电设备安装、维修、拆除、
租赁;装卸服务;物业管理;煤矿、选煤厂运营管理服务;仓储服务;汽车运输、职业介绍(限分支机构经营);矿山建筑安装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防腐工程施工;工矿配件、润滑油、金属材料及制品、木材及制品、支护设备及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小汽车)、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计算机及电子设备配件、办公自动化用品生产、销售;精煤及副产品、矸石、灰渣、土产、日用百货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6,203,370.30 万元,负债总额 4,352,643.53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5,088,281.00 万元,净利润 313,596.94 万元。
2、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1 月 20 日,注册资本 3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李明鲁。经营范围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硝酸氨、硝酸甲铵、硝酸钠、浓硝酸、一甲胺、苦味酸、黑索金、铝粉、石蜡、工业酒精、亚硝酸钠、氯酸钾、铅丹、醋酸丁酯、过氯乙烯销售,生产、销售冲压件、漆包线、纸管,田菁粉技术开发,EVA 热熔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工矿配件、电缆、包装材料及设备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田菁粉、塑料制品销售,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汽车,房地产经纪,爆破技术转让及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不含危险品和危险废物),农产品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273,665.56 万元,负债总额 49,132.40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3,832.51 万元,净利润 38,391.81 万元。
3、淮北矿业集团大榭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淮北矿业集团大榭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21 日,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吴义文。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肥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危险化
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164,564.8 万元,负债总额 126,295.01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934,265.18 万元,净利润 5,514.80 万元。
4、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5 月 3 日,注册资
本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赵立新。经营范围为煤炭采掘;矿建、土建、安装工程、防腐保温、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生产销售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灯具、工矿配件;制造、修理机电设备;建材试验;加工服装、一般劳保用品,塑钢门窗;物业管理,房屋及建筑设备租赁,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隧道桥梁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环保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轻型钢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照明工程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186,566.49 万元,负债总额 160,786.70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62,450.40 万元,净利润-227.65 万元。
5、临涣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临涣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2 月 12 日,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赵世全。经营范围为水处理和供应;生产销售桶(瓶)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给排水工程设计和施工;污水处理和回用;生产销售水处理设备、仪器、仪表、净水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水处理项目开发运营管理;供水设施管理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52,660.49 万元,负债总额 13,139.09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533.41 万元,净利润 3,509.91 万元。
6、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4 月 28 日,注册资本 80,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王奎。经营范围为煤炭生产、销售及综合利用,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370,108.19 万元,负债总额 444,155.34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62,654.19 万元,净利润-21,063.76 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为区域煤质较差造成产品销售价格降低。
7、淮北青东煤业有限公司
淮北青东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6 日,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高建华。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煤炭采掘、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煤炭洗选、加工、存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287,954.98 万元,负债总额 208,685.97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90,294.75 万元,净利润 120.57 万元。
8、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3 月 9 日,注册资本 124,411.34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董承杰。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煤炭开采;一般经营项目:煤炭及共伴生资源的洗选、加工与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836,664.84 万元,负债总额 372,293.74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74,121.58 万元,净利润 13,019.38 万元。
9、淮北矿业信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淮北矿业信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张红。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贸易(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需办理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合同能源管理,汽车及配件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矿产品、有色金属经销,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销售燃料油(不含危险品)、建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不含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粮食购销、仓储服务,无仓储经营甲苯、甲醇、煤焦油、纯苯、硫酸氢铵、硫酸、液氨、氨水、煤焦沥青,销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硫酸),销售煤炭、焦炭、木材、焦粒、焦粉、兰炭、金属材料,矿山工程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维修,消防器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95,006.80 万元,负债总额 72,823.04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831,254.86 万元,净利润 3,220.93 万元。
10、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
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注册资本 75,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丁少华。经营范围为建设 2×300MW 煤矸石煤泥发电机组,电(热)能的生产和销售,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物资、设备采购和销售、经营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184,465.63 万元,负债总额 100,779.36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86,023.67 万元,净利润 1,760.60 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为本期该公司机器设备调修,管理费用大幅增长所致。
11、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5 月 24 日,注册资本 109,081.69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刘凯。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发电类。一般经营项目:焦炭、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和相关产品的开发,销售煤炭、金属材料及制品、铁矿石、化肥、机械电子设备及配件。(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除外)。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466,655.71 万元,负债总额 205,468.4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880,179.69 万元,净利润 38,354.36 万元。
12、鄂尔多斯市成达矿业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成达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9 月 30 日,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董继华。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加工、生产、经营销售及勘探服务;矿山机械设备的技术研发、制造、销售;矿山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制造、销售;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装饰材料、化工原料及制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润滑油、五金交电、土产品(不含食品)、日用百货、铁矿石、矿山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119,551.24 万元,负债总额 128,618.19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6,945.98 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本期该公司取得探矿权尚未进行生产经营而新增借款导致的利息支出增长所致。
(二)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表:发行人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1 |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 60,000.00 | 49.00 | 建设经营一期工程 2×300MW 煤矸石煤泥发电机组及后续二期工程项目;电(热)能的生产和销售;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物资、设备采购和销售。 |
2 | 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4.50 | 火力发电及其相关产业的运营管理和建设,生产、销售电力(热力)及附属产品,电力工程施工、维修,电力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淮北通鸣矿业有限公司 | 20,000.00 | 33.00 | 石料生产、加工、销售,土地复垦、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山体整治、土建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维修,机械设备及零件销售、技术咨询,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4 月 14 日,注册资本 60,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丁少华。经营范围为建设经营一期工程 2×300MW 煤矸石煤泥发电机组及后续二期工程项目;电(热)能的生产和销售;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物资、设备采购和销售。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159,735.84 万元,负债总额 75,313.48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76,963.70 万元,净利润 2,133.64 万元。
2、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
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奚力强。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及其相关产业的运营管理和建设,生产、销售电力(热力)及附属产品,电力工程施工、维修,电力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434,354.50 万元,负债总额 328,507.12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4,023.12 万元,净利润 5,754.98 万元。
3、淮北通鸣矿业有限公司
淮北通鸣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张立哲。经营范围为石料生产、加工、销售,土地复垦、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山体整治、土建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维修,机械设备及零件销售、技术咨询,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51,394.56 万元,负债总额 7,510.65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9,777.43 万元,净利润 19,933.44 万元。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本届董事会由孙方等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本届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孙磊、程明锦为职工代表监事;发行人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8 名,具体如下:
表: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 公司职务 | 任职起始日期 | 任职结束日期 | 性别 |
孙方 | 董事长 | 2018-10-08 | 2021-10-08 | 男 |
葛春贵 | 董事、总经理 | 2018-10-08 | 2021-10-08 | 男 |
王圣茂 | 董事 | 2018-10-08 | 2021-10-08 | 男 |
邱丹 | 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 | 2018-10-08 | 2021-10-08 | 男 |
财务负责人 | 2020-06-04 | 2021-10-08 | ||
董事 | 2020-06-23 | 2021-10-08 | ||
李智 | 董事 | 2020-06-23 | 2021-10-08 | 男 |
吴叶兵 | 董事 | 2017-05-31 | 2021-10-08 | 男 |
刘志迎 | 独立董事 | 2018-11-23 | 2021-10-08 | 男 |
黄国良 | 独立董事 | 2018-10-08 | 2021-10-08 | 男 |
杨祖一 | 独立董事 | 2017-02-14 | 2021-10-08 | 男 |
许建清 | 监事会主席 | 2018-10-08 | 2021-10-08 | 男 |
殷召峰 | 监事 | 2018-10-08 | 2021-10-08 | 男 |
马向东 | 监事 | 2020-04-21 | 2021-10-08 | 男 |
孙磊 | 职工监事 | 2018-10-08 | 2021-10-08 | 男 |
程明锦 | 职工监事 | 2018-10-08 | 2021-10-08 | 男 |
陈亚东 | 副总经理 | 2018-10-08 | 2021-10-08 | 男 |
邵华 | 副总经理 | 2018-10-08 | 2021-10-08 | 男 |
孟德军 | 副总经理 | 2018-10-08 | 2021-10-08 | 男 |
聂政 | 副总经理 | 2018-10-08 | 2021-10-08 | 男 |
周卫金 | 安监局局长 | 2018-10-08 | 2021-10-08 | 男 |
姓名 | 公司职务 | 任职起始日期 | 任职结束日期 | 性别 |
朱世奎 | 总工程师 | 2018-10-08 | 2021-10-08 | 男 |
注:邱丹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从业简历
1、董事基本情况
孙方,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2 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皖北矿务局刘桥一矿企管科技术员、办公室秘书、副科级秘书、秘书科科长、皖北煤电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淮矿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淮矿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淮北矿业董事长。
葛春贵,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1 月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淮北矿务局石台煤矿技术科工程师、科长、矿副总工程师;淮北矿务局生产技术处副处长、淮矿集团生产管理部副部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党委常委;现任淮矿集团党委常委,淮北矿业董事、总经理。
王圣茂,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7 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淮北矿务局一机厂综采车间助工、副主任、主任、实业开发公司经理、综合公司经理、一机厂副厂长;淮北矿物局机械总厂副厂长、厂长;淮矿集团机电装备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淮矿集团盐化项目筹备处副主任、副总工程师;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淮矿集团副总经理,淮北矿业董事。
邱丹,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8 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沈庄矿办公室秘书;阳光实业公司矿山电器厂厂长、阳光购物中心副经理、阳光实业电器公司董事长兼党支部书记、阳光实业公司副总经理;临涣选煤厂经营副厂长;临涣水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杨庄煤矿党委委员、书记,物业公司党支部委员、总经理,行政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总支委员、主任;淮矿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淮北矿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李智,男,1968 年 4 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89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建设银行合肥分行信用卡部、投资处、信贷部科员;1999 年 8 月调任中国信
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历任业务二部经理、副高级经理,业务二处处长、高级经理,股权管理处处长;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饭店董事,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淮北矿业董事。
吴叶兵,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3 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港务公司经营管理及行政综合助理;深圳市机场
(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土地经营主管;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淮北矿业董事。
刘志迎,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11 月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合肥工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淮北矿业独立董事。兼任工商管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安徽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案例中心主任,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理事,中国案例研究委员会委员,安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安徽省战略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国良,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2 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会计系副主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会计系主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工商系主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现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校会计学品牌专业建设负责人、工商管理学科负责人,淮北矿业独立董事。
杨祖一,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 2 月生,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辽宁阜新矿务局十二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厂长、总工程师;北京京煤集团化工厂副厂长、总工程师;国防科工委民爆中心科技质量处处长;北京国科宏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国科安联技术咨询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淮北矿业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安联国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金源恒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基本情况
许建清,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12 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
师,一级法律顾问。历任淮北矿务局张庄煤矿计划科干部、办公室秘书、信访办主任;淮矿集团办公室信访科科员、副科长、法律顾问室副主任、法律事务部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兼法律事务室主任;现任淮矿集团总法律顾问,淮北矿业监事会主席。
殷召峰,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1 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级职业经理人。历任朱庄煤矿财务科会计;桃园煤矿财务科会计、主管会计、副科长、科长;淮矿集团财务资产部财务总监;朱庄煤矿经营副矿长;淮矿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兼主任会计师、财务资产部部长。现任淮北矿业监事。
马向东,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9 月生,MBA 同等学力,高级政工师。历任淮北矿业集团九一〇厂供销科仓库主管、经济师;淮北矿业集团纪委办公室秘书、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宣教室主任、审理室主任、机关纪委书记、淮北矿业集团纪委副书记;现任淮北矿业集团纪委副书记、党委巡察办主任,淮北矿业监事、监察审计部部长。
孙磊,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5 月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岱河煤矿机电科、保运区工人、办公室秘书、预备队工会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物管科党支部书记、组织部部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童亭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临涣焦化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袁庄煤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海孜矿党委书记;现任淮矿股份审计部部长,淮北矿业职工监事。
程明锦,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3 月生,硕士学历,工程师。历任海孜煤矿机电科技术员、副科长、水厂厂长、水电科科长、兴海集团副总经理;淮矿集团机电设备租赁站站长;朱庄煤矿经营副矿长、党委委员;现任淮矿股份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淮北矿业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葛春贵,简历参见董事简历。邱丹,简历参见董事简历。
陈亚东,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12 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人。历任淮北矿务局临涣选煤厂技术员、行政科副科长、生活服务公司经理、运销车间主任、供应科科长、经营副厂长、副厂长兼物业管理处处长;石台选煤厂党委委员、厂长;淮北选煤厂党委委员、厂长;临涣中利发电
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临涣煤泥矸石电厂筹备处主任;现任电力分公司总经理,淮北矿业副总经理。
邵华,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3 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人。历任淮北矿务局海孜煤矿掘进一区技术员、团委干事、团委副书记、淮北十四队党支部副书记、职工学校校长;淮矿集团煤质运销处党委委员、副处长、处长兼金达物资贸易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大榭能源化工董事长;淮矿集团总经理助理兼金达物资贸易公司副董事长、大榭能源化工董事长、青芦铁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润捷航运公司董事长、上海金意电子商务公司董事长、信盛公司总经理;淮矿股份副总经理、信盛公司总经理、物流贸易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现任淮北矿业副总经理。
孟德军,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11 月生,博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朔里煤矿掘进五区助工、技术科助工、组织部干事、机械化厂党支部副书记、掘进一区副区长、区长、技术科科长、采煤副矿长、党委委员、矿长;岱河煤矿党委委员、矿长;杨庄煤矿党委委员、矿长;淮矿股份人力资源部部长、代理副总经理;现任淮北矿业副总经理。
聂政,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8 月生,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历任芦岭煤矿通风区技术员、主管技术员、副区长、区长、总工程师助理、通风副总工程师;淮矿集团通防处副处长;海孜煤电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海孜煤矿党委委员、矿长;许疃煤矿党委委员、矿长;淮矿股份副总工程师兼生产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监控中心主任;淮矿股份副总工程师;现任淮北矿业副总经理。
周卫金,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12 月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历任芦岭煤矿采煤技术员、技术科技术员、副科长、采煤副总工程师;祁南煤矿筹备处副主任、祁南煤矿副矿长、党委委员、矿长;淮矿集团副总工程师;淮矿股份副总工程师兼建设发展部部长、涡北工业园副主任;淮矿股份代理安监局局长;现任淮北矿业安监局局长。
朱世奎,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9 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历任朱庄煤矿掘进三区技术员;临涣煤矿掘进五区助工、主管技术员、技术科工程师、副科长、科长、掘进副总工程师、掘进副矿长;临涣煤业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石台煤矿党委委员、矿长、金石矿业公司董
事长;石台矿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兼金石矿业董事长;青东煤业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总经理;朱仙庄煤矿党委委员、矿长;淮矿股份副总工程师;现任淮北矿业总工程师。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如下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孙方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葛春贵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常委 |
王圣茂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 |
许建清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总法律顾问 |
马向东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纪委副书记、党委巡察办主任 |
2、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股东单位外的其他单位的主要任职、兼职情况如下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李智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
安徽饭店 | 董事 |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吴叶兵 |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经理 |
刘志迎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教授 |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黄国良 |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 教授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杨祖一 |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 副秘书长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首席科学家 | |
北京金源恒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执行董事 | |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的情况。
(五)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及任职资格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发行人的组织架构和公司治理
(一)发行人的组织架构
在组织结构方面,发行人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及需要设置了以下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监察局、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资源环保部、通防地测部、证券投资部、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并制订相应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确保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组织架构。
公司内设部门组织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机 | 生 | 人 | 证 | 监 | 办 | 运 | 财 | 安 | 通 | 资 | ||||||||||
电 | 产 | 力 | 券 | 察 | 公 | 营 | 务 | 全 | 防 | 源 | ||||||||||
装 | 管 | 资 | 投 | 审 | 室 | 管 | 部 | 监 | 地 | 环 | ||||||||||
备 | 理 | 源 | 资 | 计 | 控 | 察 | 测 | 保 | ||||||||||||
部 | 部 | 部 | 部 | 部 | 部 | 局 | 部 | 部 |
战略委员会
股东大会
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
提名委员会
监事会
经理层
薪酬与考核委
主要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1、机电装备部
机电装备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规定等。主要职责包括:行使矿区机电运输管理职能;制定和修订矿井机电运输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编制公司机电运输、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矿井生产能力核定,负责机电运输相关专业生产能力审核等。
2、生产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主要负责公司生产布局设计、接替和生产后劲的宏观管理,核定各矿井生产能力;负责公司采煤、掘进、安全生产调度相关规章制度顶层设计和采掘机械化发展规划编制,并监督落实等。
3、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制定、实施;负责公司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定额及岗位定员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公司基本薪酬制度的制定,工资总额预算的编制和控制等。
4、证券投资部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并做好与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负责公司“三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负责公司治理层面制度的订立及公司的合规运营;负责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报告的编制及公告;负责公司资本运作、兼并重组及上市公司层面的再融资、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指导推进公司所属子公司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工作,督促指导子公司“三会”规范运作及合规运营,规范子分公司重大信息的报送和披露工作。
5、监察审计部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督促推动同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成上级纪委、审计机关和集团公司党委交办的工作任务等。
6、办公室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及公司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履行公司战略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负责公司战略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战略研究及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公司改革改制工作,研究制定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资本运作、对外投资、合作方案等。
7、运营管控部
负责公司经济政策和生产经营管控制度顶层设计,并监督落实;负责公司大数据宏观管理,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对公司大数据资源进行挖掘、整合和利用;负责监控公司经济运行情况,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改善意见等。
8、财务部
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拟定并组织实施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运用信息化平台,组织股份公司会计核算,依托财务共享中心,拓展大数据应用,进行财务分析;负责建立健全股份公司资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需求,组织开展资产评估和减值测试等。
9、安全监察局
负责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察;负责拟定公司安全管理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组织实施、推进公司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负责为公司安全管理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负责生产(基建)矿井、工程处、综采安拆公司“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机电、运输、采掘等方面的监察、指导,对监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等。
10、通防地测部
负责制定公司“一通三防”、井下爆破及爆炸物品管理、地质勘探、测量资源、防治水等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矿区“一通三防”、井下爆破及爆炸物品管理、地质勘探、测量资源、防治水、注浆充填开采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科研攻关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11、资源环保部
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环保政策,研究土地、环保各项政策,拟定公司征迁复垦、环境保护、土地经营等中长期规划,指导、监督、协助基层单位开展征迁复垦和环保管理工作;牵头制定完善公司环境保护、征迁复垦、土地经营等管理办法,衔接、协调县(区)级以上地方关系,统筹协调征迁复垦补偿标准等。
(二)发行人的公司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已构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其中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个治理主体能够按照职责规定和程序履行相应职责。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关于制定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事项;
(17)审议公司因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决定因公司章程规定原因收购公司股份事项;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
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4、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理每届任期三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相关机构最近三年的运行情况
公司治理相关机构最近三年的运行情况正常、有序,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较为坚实的基础。
八、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严格分开,具有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发行人的独立性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业务独立
发行人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并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够有效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资源要素,并顺利组织和实施销售经营活动。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发行人经营运作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及工资管理体系,与控股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经营管理职务及领取薪酬;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资产独立
发行人拥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完整生产系统、场所及辅助设施、配套设施,拥有与其业务经营有关的机器设备、土地、房屋等重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主要资产不存在法律纠纷,不存在资产及其他资源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控制及占用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发行人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了健全的组织结构体系,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与控股股东的职能部门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
(五)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控股股东未干预公司的会计活动,公司独立运作、独立核算、独立纳税。
九、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及经营范围
1、发行人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0 年 1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发行人属于“B06 采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发行人经营范围
煤炭采掘、洗选加工、销售、存储;煤炭外购;煤化工产品(包括焦炭)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品);化工原料及制品(不含危险品)销售;信息化技术咨询、方案设计、运营维护服务及相关项目建设;智能化系统运营与服务;技术、经济咨询服务;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硝酸铵、硝酸甲铵、硝酸钠、浓硝酸、
一甲胺、苦味酸、黑索金、铝粉、石蜡、工业酒精、亚硝酸钠、氯酸钾、铅丹、醋酸丁酯、过氯乙烯销售,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机械设备、汽车租赁,销售汽车、机械设备,房地产经纪,民用爆炸物品包装材料、设备生产和销售,精细化工产品、田菁粉、塑料制品销售,爆破技术转让,爆破器材生产工艺技术转让,农产品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结构
报告期内,发行人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淮矿股份 100%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重组前,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的生产与销售、爆破工程服务以及矿山开采等业务;重组后,淮矿股份资产注入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变更成为煤炭采掘、洗选加工、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业务。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拥有煤炭生产矿井 16 对,生产能力 3,255 万吨/年;动
力煤选煤厂 5 座,入洗能力 1,020 万吨/年;炼焦煤选煤厂 4 座,入洗能力 2,900
万吨/年;焦炭生产能力 440 万吨/年。发行人所处的淮北矿区是 13 个国家亿吨级大型煤炭基地之一的两淮煤炭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结构具体如下:表: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 块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煤炭产 品 | 1,132,986.55 | 21.67% | 1,246,303.10 | 20.74% | 1,410,522.83 | 24.41% |
煤化工产 品 | 859,701.89 | 16.45% | 882,601.14 | 14.69% | 912,629.71 | 15.80% |
主营业务小 计 | 1,992,688.44 | 38.12% | 2,128,904.24 | 35.43% | 2,323,152.54 | 40.21% |
商品贸 易 | 2,739,887.19 | 52.41% | 3,475,687.34 | 57.85% | 3,122,524.21 | 54.05% |
电力销 售 | 90,514.70 | 1.73% | 93,263.50 | 1.55% | 92,719.77 | 1.60% |
工程及劳 务 | 201,855.63 | 3.86% | 149,707.67 | 2.49% | 79,364.26 | 1.37% |
运输服 务 | 26,564.71 | 0.51% | 26,366.21 | 0.44% | 34,547.67 | 0.60% |
民爆器材产品销 售 | 37,070.81 | 0.71% | 54,292.96 | 0.90% | 54,634.04 | 0.95% |
爆破工程服 务 | 50,428.54 | 0.96% | 39,348.07 | 0.65% | 32,022.38 | 0.55% |
其 他 | 88,566.85 | 1.69% | 41,045.76 | 0.68% | 38,573.11 | 0.67% |
其他业务小 计 | 3,234,888.43 | 61.88% | 3,879,711.51 | 64.57% | 3,454,385.44 | 59.79% |
合 计 | 5,227,576.88 | 100.00% | 6,008,615.75 | 100.00% | 5,777,537.98 | 100.00% |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 块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煤炭产 品 | 668,158.01 | 15.62% | 762,321.53 | 15.20% | 845,406.88 | 18.14% |
煤化工产 品 | 502,242.65 | 11.74% | 484,278.32 | 9.66% | 463,446.84 | 9.94% |
主营业务小 计 | 1,170,400.66 | 27.36% | 1,246,599.85 | 24.86% | 1,308,853.73 | 28.08% |
商品贸 易 | 2,715,929.43 | 63.49% | 3,451,206.95 | 68.81% | 3,092,610.96 | 66.35% |
电力销 售 | 79,555.36 | 1.86% | 81,149.12 | 1.62% | 83,221.30 | 1.79% |
工程及劳 务 | 188,142.92 | 4.40% | 138,802.48 | 2.77% | 73,486.66 | 1.58% |
运输服 务 | 11,714.08 | 0.27% | 13,594.73 | 0.27% | 19,094.63 | 0.41% |
民爆器材产品销 售 | 22,040.01 | 0.52% | 32,829.64 | 0.65% | 30,527.36 | 0.65% |
爆破工程服 务 | 30,214.15 | 0.71% | 23,178.35 | 0.46% | 19,776.90 | 0.42% |
其 他 | 59,637.43 | 1.39% | 27,935.36 | 0.56% | 33,203.30 | 0.71% |
其他业务小 计 | 3,107,233.38 | 72.64% | 3,768,696.62 | 75.14% | 3,351,921.11 | 71.92% |
合 计 | 4,277,634.04 | 100.00% | 5,015,296.47 | 100.00% | 4,660,774.84 | 100.00% |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润构成及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2020 年度 | ||
毛利润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
煤炭产品 | 464,828.54 | 48.93% | 41.03% |
煤化工产品 | 357,459.24 | 37.63% | 41.58% |
主营业务小计 | 822,287.78 | 86.56% | 41.27% |
商品贸易 | 23,957.76 | 2.52% | 0.87% |
电力销售 | 10,959.34 | 1.15% | 12.11% |
工程及劳务 | 13,712.71 | 1.44% | 6.79% |
14,850.63 | 1.56% | 55.90% | |
民爆器材产品销售 | 15,030.80 | 1.58% | 40.55% |
爆破工程服务 | 20,214.39 | 2.13% | 40.09% |
其他 | 28,929.42 | 3.05% | 32.66% |
其他业务小计 | 127,655.05 | 13.44% | 3.95% |
合计 | 949,942.83 | 100.00% | 18.17% |
(续上表)
业务板块 | 2019 年度 | ||
毛利润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
煤炭产品 | 483,981.58 | 48.72% | 38.83% |
煤化工产品 | 398,322.82 | 40.10% | 45.13% |
主营业务小计 | 882,304.39 | 88.82% | 41.44% |
商品贸易 | 24,480.39 | 2.46% | 0.70% |
电力销售 | 12,114.37 | 1.22% | 12.99% |
工程及劳务 | 10,905.20 | 1.10% | 7.28% |
12,771.48 | 1.29% | 48.44% | |
民爆器材产品销售 | 21,463.33 | 2.16% | 39.53% |
爆破工程服务 | 16,169.72 | 1.63% | 41.09% |
其他 | 13,110.40 | 1.32% | 31.94% |
其他业务小计 | 111,014.89 | 11.18% | 2.86% |
合计 | 993,319.28 | 100.00% | 16.53% |
(续上表)
业务板块 | 2018 年度 | ||
毛利润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
煤炭产品 | 565,115.94 | 50.60% | 40.06% |
煤化工产品 | 449,182.87 | 40.22% | 49.22% |
主营业务小计 | 1,014,298.81 | 90.82% | 43.66% |
商品贸易 | 29,913.25 | 2.68% | 0.96% |
电力销售 | 9,498.46 | 0.85% | 10.24% |
工程及劳务 | 5,877.61 | 0.53% | 7.41% |
15,453.05 | 1.38% | 44.73% | |
民爆器材产品销售 | 24,106.68 | 2.16% | 44.12% |
爆破工程服务 | 12,245.48 | 1.10% | 38.24% |
其他 | 5,369.81 | 0.48% | 13.92% |
其他业务小计 | 102,464.33 | 9.18% | 2.97% |
合计 | 1,116,763.14 | 100.00% | 19.33%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323,152.54 万元、2,128,904.24 万元和 1,992,688.44 万元,主要来源于煤炭产品、煤化工产品的销售收入,其中煤炭产品主要为炼焦精煤、动力煤,煤化工产品主要为焦炭、甲醇;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1,014,298.81 万元、882,304.39 万元和 822,287.78 万元,占总营业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90.82%、88.82%和 86.56%,公司盈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3.66%、41.44%和 41.27%,总体呈下降趋势,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主要是由于部分原煤产量和质量阶段性下降,同时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焦炭等主要化工产品价格有所回落所致。
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商品贸易收入,其余为民爆器材产品销售以及爆破工程服务、电力销售、工程服务、运输服务等。近三年,其他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102,464.33 万元、111,014.89 万元和 127,655.05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97%、 2.86%和 3.95%,对公司盈利能力贡献较小。
(三)发行人发展战略及经营方针
公司牢固树立并大力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抓好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依托煤炭、延伸煤炭、超越煤炭”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十三五”五大标志性目标:一是迈入最具竞争力的能源化工企业行列;二是基于人才和科技的核心竞争力达到同行业中等以上水平;三是基于质量和效益的经济竞争力达到同行业先进水
平;四是基于产品和产业结构的产业竞争力位居行业第一方阵;五是基于管理和文化的基础竞争力居于行业领先水平。
2020 年,公司将牢牢坚持“稳中精进、转型升级、聚焦双效、实干兴企”工作总基调,突出“提升企业治理能力”这一主题,守稳创新、行稳致远,毫不松劲抓好 2020 年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推进安全提标,稳固安全态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生命至高无上、安全永远第一、责任重于泰山”,树牢体系统领地位,提升体系建设水平,构建安全长效机制;狠抓重大灾害防控,全面提高治灾水平,杜绝重大涉险事故;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强化危化企业安全管理,严肃安全事故问责,确保实现安全“四零”目标。
2、推进经营提质,扩大经营成果
坚持“聚焦双效、一企一策、突出利润、激励搞活”,狠抓生产提效、降本增效、管理创效,用足用好对标管理、内部市场化、盘活存量、政策利用、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产选销运一体化“六大工具”,不断提高经营质量;大力实施融资 “两降一调”,不断优化资产组合结构,提高资本运营质量,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3、推进创新提效,激发企业活力
始终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推进负面清单管理,充分放权搞活;围绕十大科技创新项目持续发力,务求取得重大实质性成果;建好、管好、用好公司大数据中心,不断提升管理效能。
4、推进转型提速,筑牢产业基础
坚持“依托煤炭、延伸煤炭、超越煤炭”,大力推进“四化三减”“两智一控”,巩固提升煤炭产业;做优做强化工产业,加快建设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统筹发展现代物流、现代服务、电力等产业,积极开辟新的经济增长极。
5、推进发展共享,提升幸福指数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效益增加的同时,稳步提高职工收入。持续加大装备投入,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劳动保护,保障职工身心健康。认真落实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三位一体”帮扶机制,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深化“小微腐败”专项整治,畅通职工维权热线、领导信箱、民主接待日、职工心理咨询室“四大渠道”,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煤炭板块
(1)主要产品及用途
发行人是国家十三个重点煤炭生产基地之一两淮煤炭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炭产量和洗选加工能力居行业前列。发行人煤炭板块的主要产品根据其用途划分可分为炼焦精煤、动力煤两大类,品种齐全,可供炼焦、高炉喷吹、气化、液化、化工、发电、建材、各种锅炉等工业及民用用途。其中,炼焦精煤具有低灰、低硫、低磷等特点,且粘结性较强,主要用于钢铁、焦化等行业;动力煤主要为发电用煤、建材用煤、一般工业锅炉用煤、生活用煤、冶金过程中的烧结和高炉喷吹用煤等,主要用于发电、建材、化工等行业。报告期内,发行人煤炭业务收入分别为 1,410,522.83 万元、1,246,303.10 万元和 1,132,986.55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40.06%、38.83%和 41.03%,总体呈波动趋势,发行人该板块收入及毛利率的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下属朱仙庄煤矿、桃园煤矿受断层、大倾角、火成岩侵蚀等开采地质条件变化影响,原煤产量和质量阶段性有所下降;二是列入去产能矿井计划的杨庄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枯竭,原煤产量下降明显。
发行人积极采取了“一矿一策”、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等措施,大力推进采煤、选煤智能化建设,通过上装备、推“四化”,提升煤炭采选工艺水平,努力将地质条件变化等因素对原煤产量和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目前公司煤炭生产水平趋于稳定。公司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稳产保质,同时加快推进信湖煤矿建设、陶忽图井田项目前期准备,确保公司煤炭产量持续稳定。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拥有生产矿井 16 对,包括朱庄煤矿、孙疃煤矿、许疃
煤矿等;在建矿井 1 对,为信湖煤矿。近年来,发行人按照安徽省去产能政策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去产能计划,其中淮矿股份所属子公司刘店煤矿(淮北矿业集团亳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海孜煤矿(大井)、袁庄煤矿、杨庄煤矿、芦岭煤矿五个煤矿已按相关文件列入去产能矿井,刘店煤矿、海孜煤矿(大井)、袁庄煤矿已于 2016 年关停,现已签订收储协议;杨庄煤矿已于 2020 年 1 月 23日通过安徽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出具的化解过剩产能
验收意见(皖煤化办〔2020〕3 号),目前杨庄煤矿去产能工作基本结束;芦岭煤矿原计划于 2019 年关停,后根据《关于调整安徽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请示》(皖煤化办〔2019〕6 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项目名单的复函》(2019 年 5 月 15 日)及《安徽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关于落实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的函》(皖煤化办〔2019〕8 号)等文件精神,芦岭煤矿“十三五”期间不再关闭退出,公司“十三五”去产能任务已通过关停矿井及核减生产矿井产能方式全部落实。根据当前实际,芦岭煤矿处于政策允许的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不存在政策性强制关停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煤炭资源储量合计 367,418.30 万吨,可采储量
164,367.40 万吨,生产能力 3,255.00 万吨/年,煤炭产能与 2019 年底持平,不存在违反相关政策新增产能或其他违反产业政策的情形
表: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所属煤矿基本情况
序号 | 矿井名称 | 资源储量 (万吨) | 可采储量 (万吨) | 核定产能 (万吨) | 剩余年限 (年) | 主要煤种 |
1 | 朱庄煤矿 | 2,371.40 | 1,358.00 | 160 | 6 | 瘦煤、贫煤 |
2 | 芦岭煤矿 | 16,347.90 | 9,044.30 | 230 | 28 | 气煤 |
3 | 朱仙庄煤矿 | 11,341.90 | 4,398.80 | 240 | 13 | 气煤 |
4 | 临涣煤矿 | 32,292.30 | 17,237.70 | 260 | 47 | 焦煤、肥煤 |
5 | 海孜煤矿 (西部井) | 1,726.00 | 523.30 | 50 | 7 | 焦煤 |
6 | 童亭煤矿 | 13,632.70 | 5,858.60 | 150 | 28 | 焦煤、肥煤、 1/3 焦煤 |
7 | 桃园煤矿 | 13,638.40 | 7,237.70 | 175 | 30 | 气煤 |
8 | 祁南煤矿 | 46,869.50 | 23,977.50 | 260 | 66 | 1/3 焦煤、气 煤 |
9 | 许疃煤矿 | 36,616.60 | 17,498.30 | 350 | 36 | 肥煤、1/3 焦 煤 |
10 | 涡北煤矿 | 9,567.60 | 4,245.00 | 180 | 17 | 焦煤、肥煤 |
11 | 孙疃煤矿 | 24,540.10 | 10,188.00 | 270 | 27 | 1/3 焦煤、气 煤 |
12 | 杨柳煤矿 | 29,510.90 | 15,107.10 | 180 | 60 | 1/3 焦煤、气 煤 |
13 | 青东煤矿 | 46,886.00 | 14,131.60 | 180 | 56 | 焦煤、肥煤、 1/3 焦煤 |
14 | 袁店一井煤 矿 | 35,055.50 | 14,058.40 | 180 | 56 | 1/3 焦煤、气 煤 |
15 | 袁店二井煤 矿 | 17,126.80 | 7,232.40 | 150 | 29 | 肥煤、1/3 焦 煤、焦煤 |
16 | 邹庄煤矿 | 29,894.70 | 12,270.70 | 240 | 37 | 1/3 焦煤、气 |
煤 | ||||||
合计 | - | 367,418.30 | 164,367.40 | 3,255.00 | - | - |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属煤矿产能情况
单位:万吨/年
序号 | 所属公司名称 | 煤矿名称 | 2018 年度 | 2019 年度 | 2020 年度 |
1 | 淮矿股份 | 朱庄煤矿 | 190 | 160 | 160 |
2 | 淮矿股份 | 杨庄煤矿 1 | 210 | - | - |
3 | 淮矿股份 | 芦岭煤矿 | 230 | 230 | 230 |
4 | 淮矿股份 | 朱仙庄煤矿 | 240 | 240 | 240 |
5 | 淮矿股份 | 临涣煤矿 | 300 | 260 | 260 |
6 | 淮矿股份 | 海孜煤矿(西部井) | 50 | 50 | 50 |
7 | 淮矿股份 | 童亭煤矿 | 180 | 150 | 150 |
8 | 淮矿股份 | 桃园煤矿 | 175 | 175 | 175 |
9 | 淮矿股份 | 祁南煤矿 | 300 | 260 | 260 |
10 | 淮矿股份 | 许疃煤矿 | 350 | 350 | 350 |
11 | 淮矿股份 | 涡北煤矿 | 180 | 180 | 180 |
12 | 淮矿股份 | 孙疃煤矿 | 270 | 270 | 270 |
13 | 淮矿股份 | 杨柳煤矿 | 180 | 180 | 180 |
14 | 淮矿股份 | 青东煤矿 | 180 | 180 | 180 |
15 | 淮矿股份 | 袁店二井煤矿 2 | 150 | 150 | 150 |
16 | 淮矿股份 | 袁店一井煤矿 | 180 | 180 | 180 |
17 | 神源煤化工 | 邹庄煤矿 | 240 | 240 | 240 |
合计 | - | - | 3,605 | 3,255 | 3,255 |
注:1、根据《省属“三煤一钢”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实施发展方案》的通知,淮矿股份下属杨庄煤矿计划于 2017 年底关闭,后根据《关于做好
2017 年安徽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改能源〔2017〕404 号)、《关于做好 2018 年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皖煤化办〔2018〕8 号),杨庄煤矿均不在 2017 年和 2018 年去产能退出煤矿名单中;此后,杨庄煤矿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通过安徽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出具的化解过剩产能验收意见(皖煤化办〔2020〕3 号),目前杨庄煤矿去产能工作基本结束;
2、2018 年 2 月 22 日,国家发改委出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袁店二井煤矿核增生产能力产能置换方案的复函》(发改办运行
[2018]214 号),原则同意袁店二井煤矿核增生产能力产能置换方案,项目公告生产能力 90 万吨/年,拟核增生产能力至 150 万吨/年。上述新增产能通过
关闭退出煤矿和核减煤矿产能的方式进行产能置换,其中控股股东淮矿集团 2017 年关闭退出的淮北岱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产能 120 万吨/年);淮矿股
份的核减煤矿产能为朱仙庄煤矿,生产能力由 245 万吨/年核减为 240 万吨/年;孙疃煤矿,生产能力由 300 万吨/年核减为 270 万吨/年。上述事项不属于国发〔2016〕7 号文中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不存在违反相关政策新增产能或其他违反产业政策的情形。
3、根据囯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能源[2018]1042 号)、《囯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长期停产停建等煤矿相关信息的通知》要求,并依据《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规定,安徽省能源局原则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朱庄煤矿生产能力由 190 万吨/年核减至 160 万吨/年,核减 30 万吨/年;童亭煤矿生产能力由 180 万吨/年核减至 150 万
吨/年,核减 30 万吨/年;临涣煤矿生产能力由 300 万吨/年核减至 260 万吨/年,核减 40 万吨/年;祁南煤矿生产能力由 300 万吨/年核减至 260 万吨/年,核
减 40 万吨年。
发行人在建煤矿 1 对。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44.29 亿元,截至 2020 年末已投
资 44.18 亿元,计划产能 300 万吨/年。
表:报告期末发行人在建煤矿
单位:亿元
序 号 | 项目 | 计划总投资 | 截至 2020 年末 已累计投资 | 尚需投 资 | 工程进度 (%) | 预计达 产时间 |
1 | 信湖煤矿 | 44.29 | 44.18 | 0.11 | 99.74 | 2021 年 |
注:2015 年至 2016 年初,煤炭市场的持续低迷导致淮矿股份持续亏损。由于资金周转紧张,淮矿股份于 2016 年上半年决定暂停投资信湖煤矿项目。信湖煤矿已于 2017 年底全面复工,
目前仍处于在建状态,预计将于 2021 年度投产。
信湖煤矿位于安徽省涡阳县境内,东距涡阳县城约 14km。该井田位于华东缺煤地区,井田区位优势明显。该井田可采煤层煤质稳定,属中灰、中-中高挥发分、低-中高硫、特低-中磷、含油(3 煤层为富油煤)、高热值、具强粘结性的焦煤和 1/3 焦煤为主,煤质、煤种条件较好。
该煤矿于 2013 年 9 月 24 日获得国土资源部《关于淮北矿业集团信湖煤矿项
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3]233 号);2014 年 5 月 21日获得国家环保部《关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淮北地区信湖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环审[2014]127 号);2015 年 7 月 24 日获得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安徽淮北地区信湖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煤炭[2015]281 号);2016 年 1 与 21 日获得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徽淮北矿区信湖煤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设计函[2016]42 号);2017 年 5月 4 日,安徽亳州煤业获得该矿《采矿许可证》。
(2)洗选加工情况
发行人现有炼焦煤选煤厂 4 座,设计入洗能力 2,900 万吨/年,其中年入洗能
力达 1,600 万吨的临涣选煤厂选煤能力属国内一流。各炼焦煤选煤厂主要采用原煤无压给料三产品重介旋流器分选、煤泥浮选、尾煤压滤联合工艺流程。发行人有动力煤选煤厂 5 座,设计入洗能力 1,020.00 万吨/年,目前以生产发热量在 22兆焦/千克(5,200 千卡/千克)左右的动力煤为主。各动力煤选煤厂主要选用原煤二次分级筛分、块煤或原煤重介旋流器分选、粗煤泥斜管与沉降回收、细煤泥压滤回收联合工艺流程。
表:报告期末发行人各选煤厂基本情况
单位:万吨/年、毫米、%
类型 | 选煤厂 | 设计能力 | 洗选工艺 | 选煤粒度 | 产品质量标准 | |
灰分 | 水分 | |||||
炼焦煤选煤厂 | 临涣选煤厂 | 1,600 | 原煤全重 介-浮选 | 50~0 | ≤11 | ≤11.5 |
淮北选煤厂 | 400 (南区) | 原煤全重 介-浮选 | 50~0 | ≤11 | ≤12 | |
涡北选煤厂 | 600 | 原煤全重 介-浮选 | 50~0 | ≤11 | ≤11.5 | |
芦岭矿选煤厂 | 300 | 原煤全重介-浮选 | 50~0 | 洗选精煤时,灰分≤9.5,水分 ≤14;洗选动力煤时,发热量 指标以用户要求为准。 | ||
动力煤选煤厂 | 朱仙庄矿选煤厂 | 300 | 重介排矸 | 50~0 | 发热量≥5,000kcal/kg | |
祁南矿选煤厂 | 150 | 重介排矸 | 50~0 | 发热量≥5,000kcal/kg | ||
桃园矿选煤厂 | 150 | 重介排矸 | 50~0 | 发热量≥5,000kcal/kg | ||
杨柳矿选煤厂 | 180 | 跳汰排矸 | 50~0 | 发热量≥5,000kcal/kg | ||
邹庄矿选煤厂 | 240 | 重介排矸 | 50~0 | 发热量≥5,000kcal/kg |
表:报告期末发行人各煤炭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类 别 | 产品 | 生产选煤厂 | 产品特点及用途 |
炼焦精煤品种 | 临选焦精煤 | 临涣选煤厂 | 中等挥发分、强粘结、低硫、低磷,为优质炼焦精煤 |
临选 1/3 焦精煤 | 中高挥发分、强粘结、低硫、低磷,为优质炼焦精煤 | ||
临选肥精煤 | 中高挥发分、强粘结、低硫、低磷,为优质炼焦精煤 | ||
淮选焦精煤 | 淮北选煤厂 | 中等挥发分、中粘结、低硫、低磷,为优质炼焦精煤 | |
淮选瘦精煤 | 低挥发分,中、弱粘结,低硫,低磷,为优质炼焦精煤 | ||
涡选焦精煤 | 涡北选煤厂 | 中等挥发分、强粘结、低硫、低磷,为优质炼焦精煤 | |
涡选肥精煤 | 中高挥发分、强粘结、低硫、低磷,为优质炼焦精煤 | ||
芦岭 1/3 焦精煤 | 芦岭选煤厂 | 中高挥发分、中粘结、低硫、低磷,为优质炼焦精煤 | |
动力煤品种 | 朱庄矿贫瘦煤 | 朱庄煤矿 | 低挥发分、低硫、中低发热量、中等可磨、高软化温度 灰煤,为优质的电力、水泥、化工等企业重要燃料及化工原料 |
朱仙庄矿气煤 | 朱仙庄煤矿 | 中高挥发分、特低硫、中高发热量、中等可磨、高软化温度灰煤,为优质的电力、水泥、化工等企业重要燃料 及化工原料 | |
祁南矿气煤 | 祁南煤矿 | 中高挥发分、低/中硫、中低发热量、中等可磨、高软化 温度灰煤,为优质的电力、水泥、化工等企业重要燃料及化工原料 | |
桃园矿气煤 | 桃园煤矿 | 中高挥发分、低/中硫、中高发热量、中等可磨、高软化温度灰煤,为优质的电力、水泥、化工等企业重要燃料 及化工原料 | |
邹庄矿气煤 | 邹庄煤矿 | 中高挥发分、低/中硫、中高发热量、中等可磨、高软化 温度灰煤,为优质的电力、水泥、化工等企业重要燃料及化工原料 |
(3)煤炭生产工艺
煤炭采选流程较为复杂,涉及部门和合作单位较多,要求发行人拥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协调能力。
发行人煤炭采选流程图如下所示:
采煤工作面生产系统建设
图:煤炭采选完整流程图
矿井设计
矿井生产系统建设
采区生产系统建设
采煤工作面矿井水治理
采煤工作面瓦斯治理
采煤工作面回采
煤炭井下运输
煤炭提升至地面
煤炭销售
煤炭洗选
受部分矿井资源接近枯竭以及去产能政策影响,近年来发行人原煤产量不断下滑,2018-2020 年度分别为 2,801 万吨、2,650 万吨和 2713 万吨。近年来,公司注重产品品质提升,2018-2020 年度公司原煤入洗率分别为 78.50%、78.73%和 80.61%;同期公司洗选后商品煤产量分别为 2,332.86 万吨、2,084.10 万吨和
2168.14 万吨。
表:最近三年原煤产量及入洗情况项目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原煤产能(万吨/年) | 3,255 | 3,255 | 3,605 |
原煤产量(万吨) | 2,713 | 2,650 | 2,801 |
产能利用率(%) | 83.35 | 81.41 | 77.70 |
入洗率(%) | 80.61 | 78.73 | 78.50 |
商品煤产量(万吨) | 2168.14 | 2,084.10 | 2,332.86 |
(4)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发行人采购原材料实行集中采购,由公司统一开展计划、采购、仓储、调拨、配送等业务。采购方式分为招标采购、竞争性比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三种方式。
生产模式:发行人每年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提纲,各生产矿(厂)按照提纲要求编制生产计划,通过对各矿井煤田地质赋存条件、储量分布状况、煤质指标和生产进度安排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煤炭采掘计划、年度采煤工作面接替计划和季、月度分解计划,汇总工作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查,各矿(厂)按照公司审批下达的总体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销售及定价模式:发行人煤炭产品销售主要通过与客户签署年度销售合同的方式进行,客户主要为直接消费企业。同时根据严控资金风险的原则,建立了规范的客户信用评定和管理制度,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设置相应的信用额度。公司煤炭产品定价主要是按照国家发改委稳定煤炭市场预期和稳定长协的要求,其中动力煤采取月度定价模式(基准价+浮动价),基准价按照 535 元/吨,浮动价主要参照 CCTD 环渤海动力煤现货参考指数等;精煤采取“年度锁量、季度锁价”模式,精煤销售价格的调整主要参照进口煤价格、周边同品种共同销售区域的主要煤炭生产企业定价。
运输及收费模式:采取铁路直达、铁水联运和公路运输等多种运输形式,其中以铁路运输方式为主。公司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大客户成员,铁路运输能力具有有效保障;矿区内部各矿厂储、装、运系统完备,铁路专用线路管理完善,运输效率较高。公司铁路运输处负责矿区专用线内各生产矿厂的产品、物资材料以及部分社会运量的运输管理。
发行人煤炭产品销售以矿场交货为主,港口交货为辅。其中,矿场交货由铁路运输处为客户提供专用线内运输服务,并收取专用线运费。
(5)煤炭业务上下游情况
1)原材料采购情况
发行人煤炭业务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水泥、坑木等,报告期内煤炭板块原材料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钢材 | 数量(吨) | 73,665.11 | 68,233.08 | 51,392.15 |
金额(万元) | 31,773.95 | 27,606.94 | 25,580.30 | |
平均单价(元/吨) | 4,313.30 | 4,045.98 | 4,977.47 | |
占煤炭业务成本的比重 | 4.76% | 3.62% | 3.03% | |
水泥 | 数量(吨) | 186,324.08 | 392,378.54 | 286,512.06 |
金额(万元) | 8,799.63 | 19,121.38 | 11,768.45 | |
平均单价(元/吨) | 472.27 | 487.32 | 410.75 | |
占煤炭业务成本的比重 | 1.32% | 2.51% | 1.39% | |
坑木 | 数量(立方) | 33,050.3 | 32,375.48 | 35,433.31 |
金额(万元) | 3,878.76 | 3,815.17 | 4,507.56 | |
平均单价(元/立方) | 1,173.59 | 1,178.41 | 1,272.13 | |
占煤炭业务成本的比重 | 0.58% | 0.50% | 0.53% |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业务的原材料采购主要以钢材为主,水泥、坑木为辅,整体占煤炭业务成本比重较小。除此之外,煤炭业务成本还包括人工成本、折旧摊销、安全维简费等,其中人工成本占煤炭业务成本比重较大,约占 30%左右。发行人煤炭业务的原材料采购主要采用招标采购、竞争性比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原材料采购整体占比较小,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全年采购金额的比例超过 50%的情形,不存在重大依赖个别供应商的情况。
2)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煤炭板块产品主要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商品煤产销情况
年份 | 煤炭品种 | 产量(万吨) | 销量(万吨) | 销售均价 (元/吨) |
2020 年 度 | 动力煤 | 629.14 | 617.28 | 460.51 |
炼焦煤 | 980.38 | 632.98 | 1213.84 | |
其他煤种 | 558.62 | 454.00 | 177.07 | |
合计 | 2,168.14 | 1,704.27 | 664.79 | |
2019 年 度 | 动力煤 | 639.97 | 704.36 | 432.45 |
炼焦煤 | 973.29 | 660.74 | 1,317.89 | |
其他煤种 | 470.84 | 363.34 | 195.19 | |
合计 | 2,084.10 | 1,728.45 | 721.05 | |
2018 年 | 动力煤 | 800.77 | 904.59 | 437.82 |
度 | 炼焦煤 | 1,059.45 | 743.88 | 1,247.70 |
其他煤种 | 472.64 | 399.01 | 213.65 | |
合计 | 2,332.86 | 2,047.48 | 688.90 |
注:上表中商品煤销量不含内部自用。
发行人自产煤炭产品由运销分公司统一对外销售。煤炭销售主要通过与客户签署年度销售合同的方式进行,为确保公司煤炭销售长期稳定,建立核心客户群,公司已与多家客户签署了中长期煤炭购销协议,建立起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商品煤以炼焦煤和动力煤为主,2018 至 2020 年,商品煤销售量分别为 2,047.48 万吨、1,728.45 万吨和 1,704.27 万吨。近年来,公司提升产品质量,炼焦煤销量占比保持稳定,2019 年度占商品煤总销量的 38.23%,是公司煤炭收入的主要来源。2018 至 2020 年,公司炼焦煤销量分别为 743.88 万吨、660.74 万吨和 632.98 万吨;同期动力煤销量分别为 904.59 万吨、704.36 万吨和 617.28 万吨。
为充分利用客户资源优势,提高煤炭产品市场占有率,发行人在经营自产煤炭的同时,运用自身销售网络,大力发展煤炭贸易业务。发行人贸易业务主要采取“上下游对接,按需采购”的经营模式,另外择机采购稀缺品种煤炭进行储备,主要供应对象为港口煤炭贸易企业和大型煤炭进口企业等。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煤炭业务下游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年份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 占煤炭板块收 入比例 |
2020 年度 | 1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91,442.02 | 16.90% |
2 |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73,919.29 | 6.52% | |
3 | 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 | 51,256.07 | 4.52% | |
4 | 芜湖海螺贸易有限公司 | 50,662.18 | 4.47% | |
5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46,700.58 | 4.12% | |
合计 | 413,980.14 | 36.54% | ||
2019 年度 | 1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226,225.94 | 18.15% |
2 | 芜湖海螺贸易有限公司 | 74,019.47 | 5.94% | |
3 | 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 | 51,321.86 | 4.12% | |
4 | 中信泰富特钢有限公司 | 47,222.26 | 3.79% | |
5 | 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 | 43,221.53 | 3.47% | |
合计 | - | 442,011.05 | 35.47% | |
2018 年度 | 1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226,655.28 | 16.07% |
2 | 淮北新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72,500.87 | 5.14% | |
3 | 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 | 66,181.50 | 4.69% | |
4 | 中信泰富特钢有限公司 | 52,674.12 | 3.73% | |
5 | 新昌南炼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45,751.91 | 3.24% | |
合计 | - | 463,763.68 | 32.88% |
发行人坚持实施大客户战略,与消费区域内大型钢铁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
系,发行人前五大下游客户以钢铁企业为主,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煤炭板块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88%、35.47%、36.54%。
从销售区域来看,淮北矿区地处华东腹地,接近主要消费地带的区位优势较好地保证了公司在华东地区的销量。2019 年度发行人煤炭产品中主要销往华东六省一市,其中有 77.26%销往安徽省内,省内销量主要集中在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海螺贸易有限公司、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等。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区域分布及各区域市场占有率
单位:%
市场区域分布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安徽省 | 67.36 | 77.26 | 76.22 |
上海市 | 3.05 | 5.20 | 5.56 |
江苏省 | 17.39 | 5.56 | 5.20 |
浙江省 | 1.51 | 0.91 | 0.65 |
山东省 | 3.74 | 2.50 | 2.14 |
江西省 | 3.71 | 2.78 | 3.94 |
其他 | 3.24 | 5.78 | 6.30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2、煤化工板块(焦化)
发行人煤化工板块主要产品以焦炭为主、甲醇为辅。公司焦炭产品具有低硫、冷热强度高的特点,产品质量优良,主要用于钢铁行业;其他煤化工产品包括粗苯、硫铵、焦油、精苯等,主要用于化工行业。发行人煤化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炼焦精煤主要来自内部,其余从外部经销商采购,主要外购煤种为气煤,原材料供应较为稳定。
发行人煤化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及其价格影响因素如下表所示:
产品 | 所属细分 行业 | 主要上游 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焦炭 | 焦化行业 | 精煤 | 焦炭是炼铁的燃料和还原剂,主要用于高炉冶炼。 | 上游炼焦煤市场价格波动 以及下游钢铁行业市场价格波动。 |
甲醇 | 化工行业 | 焦炉煤气 | 甲醇是生产醋酸、甲醛、甲基丙烯酸 甲酯、甲胺、硫酸二甲酯等的原料;是精细化工与高分子的主要原料;是 新一代的能源替代品。 | 上游炼焦煤市场价格波动以及下游化工行业、能源行业市场价格波动。 |
公司煤化工业务运营主体为淮矿股份及其子公司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涣焦化”)和安徽临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涣化工”),分别
负责运营临涣焦化综合利用一期和二期项目。2018 年 9 月,公司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并集中管理,决定由临涣焦化吸收合并临涣化工,合并完成后,临涣焦化将继续存续,临涣化工将依法注销,临涣化工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均由临涣焦化依法承继。
临涣焦化综合利用项目是安徽省 861 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建设年产 2×220
万吨焦炭、联产40 万吨焦炉气制甲醇焦化工程项目以及30 万吨煤焦油加工项目。
焦化一期年产 220 万吨焦炭、联产 20 万吨焦炉气制甲醇焦化工程项目已于 2005
年 6 月建成投产,投资总额 35.00 亿元;焦化二期规模为年产焦炭 220 万吨、联
产甲醇 20 万吨、焦油 10 万吨、粗苯 2.9 万吨、硫铵 2.5 万吨,规划总投资 25.67
亿。
(1)煤化工板块生产工艺
发行人的煤化工业务主要以炼焦精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使之转化为燃料以及其他化工产品。公司煤化工产品主要包括焦炭和甲醇。
发行人煤化工业务生产流程图如下所示:
图:煤化工业务完整流程图
精 馏
合 成
转 化
空 分
脱 硫
粗 苯
洗 涤
吸 收
脱 硫
鼓 冷
荒煤气
瘦 煤
气 煤
焦炉高温干馏
配合煤
肥 煤
焦 煤
甲 醇
液 氧
精 苯
硫 铵
焦 油
焦 炭
(2)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总体来看,发行人煤化工业务的采购模式主要有两种,分别为招标采购和比价采购,对于大宗物资采用招标采购模式,一般商品采用比价采购模式。
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当期煤化工产品的销售合同、库存量及其他相关因素,按年度、季度、月度进行编制生产计划,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销售及定价模式:煤化工产品主要以焦化产品为主,销售主要通过与客户签署年度销售合同的方式进行,根据客户具体订单确定各月销售量,客户类型主要为华东地区的大型国有钢铁企业。煤化工产品销售价格在参考周边焦化企业的价格以及行业网站报价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产品质量,与客户协商达成结算价格。
(3)煤化工业务上下游情况
1)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煤化工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炼焦精煤。2018 年至 2020 年,发行人煤化工业务炼焦精煤的内部采购数量分别为 325.18 万吨、333.71 万吨和
342.04 万吨,占精煤总采购量的比例分别为 62.59%、65.31%和 60.30%。公司煤化工业务主要原材料采购构成情况如下:
采购原材料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炼焦精煤 | 数量(万吨) | 567.25 | 510.94 | 519.50 |
金额(万元) | 665,904.68 | 658,676.57 | 647,442.96 | |
平均单价(元/吨) | 1,173.92 | 1,289.15 | 1,246.29 | |
占煤化工业务成本的比重 | 86.20% | 85.79% | 86.62% |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煤化工业务上游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年 份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煤化工业务 成本比例 |
2020 年度 | 1 | 江苏大屯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 26,709.04 | 5.32% |
2 | 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23,315.78 | 4.64% | |
3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072.58 | 4.20% | |
4 | 山西凯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792.66 | 3.14% | |
5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15,472.65 | 3.08% | |
合计 | - | 102,362.71 | 20.38% | |
2019 年度 | 1 | 江苏大屯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 38,193.76 | 7.89% |
2 | 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33,851.63 | 6.99% | |
3 | 山西凯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7,691.57 | 5.72% | |
4 | 山西金源威泰能源有限公司 | 13,562.73 | 2.80% | |
5 | 镇江久成瑞源贸易有限公司 | 12,644.76 | 2.61% | |
合计 | - | 125,944.45 | 26.01% | |
2018 年度 | 1 | 江苏大屯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 37,003.80 | 7.98% |
2 | 上海中煤华东有限公司 | 23,919.70 | 5.16% | |
3 | 山西金源威泰能源有限公司 | 19,509.02 | 4.21% | |
4 | 濉溪县志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9,909.81 | 2.14% | |
5 | 枣庄矿业集团(微山)富龙商贸有限责 任公司 | 6,942.82 | 1.50% | |
合计 | - | 97,285.15 | 20.99% |
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全年采购金额的比例超过 50%的情形,不存在重大依赖个别供应商的情况。
2)生产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煤化工产品产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 | 产量(万吨) | 销量(万吨) | 销售收入 | |
2020 年度 | 焦炭 | 412.37 | 412.95 | 731,506.85 |
甲醇 | 38.02 | 38.38 | 60,440.12 | |
2019 年度 | 焦炭 | 383.08 | 393.81 | 726,248.52 |
甲醇 | 33.08 | 32.95 | 62,438.56 | |
2018 年度 | 焦炭 | 380.22 | 386.41 | 748,321.12 |
甲醇 | 33.84 | 33.89 | 84,464.09 |
近年来公司主要煤化工产品产销率保持了较高水平。2018 至 2020 年,公司焦炭销量分别为 386.41 万吨、393.81 万吨和 412.95 万吨,随着焦炭产量的整体增加而呈逐年上升的趋势。销售价格方面,2018 至 2020 年,公司焦炭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 1,936.59 元/吨、1,844.18 元/吨和 1,771.40 元/吨,呈下降趋势。
公司煤化工产品销售主要通过与客户签署年度销售合同的方式进行,根据客户具体订单确定各月销售量,客户类型主要为华东地区的大型国有钢铁企业,如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等。销售价格在参考周边如上海焦化有限公司、无锡焦化有限公司、徐州环宇焦化有限公司等焦化企业的价格以及专业网站报价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产品质量,与客户协商达成结算价格。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煤化工业务下游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年 份 | 序 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 占煤化工板块 收入比例 |
2020 年度 | 1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315,408.40 | 36.69% |
2 | 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 | 86,835.90 | 10.10% | |
3 | 淮北矿业集团大榭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53,098.33 | 6.18% | |
4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 41,475.40 | 4.82% | |
5 | 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 | 41,370.10 | 4.81% | |
合 计 | - | 538,188.14 | 62.60% | |
2019 年度 | 1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300,608.89 | 34.06% |
2 | 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 | 71,261f.59 | 8.07% | |
3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63,018.74 | 7.14% | |
4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 60,295.16 | 6.83% | |
5 | 濉溪县志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47,555.14 | 5.39% | |
合 计 | - | 542,739.52 | 61.49% | |
2018 年度 | 1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305,872.29 | 33.52% |
2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80,104.18 | 8.78% | |
3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 73,070.98 | 8.01% | |
4 | 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 | 63,467.24 | 6.95% | |
5 | 濉溪县志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44,483.55 | 4.87% | |
合 计 | - | 566,998.24 | 62.13% |
3、其他业务板块
发行人其他业务板块主要由商品贸易、工程施工、电力销售、民爆产品销售
等较为零散的业务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板块分别实现收入 3,454,385.44 万元、3,879,711.51 万元和 3,234,888.43 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板块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表: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板块收入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2020 年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收入 | 占营业收 入比重 | 收入 | 占营业收 入比重 | 收入 | 占营业收 入比重 | |
商品贸易 | 2,739,887.19 | 52.41% | 3,475,687.34 | 57.85% | 3,122,524.21 | 54.05% |
电力销售 | 90,514.70 | 1.73% | 93,263.50 | 1.55% | 92,719.77 | 1.60% |
工程及劳务 | 201,855.63 | 3.86% | 149,707.67 | 2.49% | 79,364.26 | 1.37% |
26,564.71 | 0.51% | 26,366.21 | 0.44% | 34,547.67 | 0.60% | |
民爆器材产品 销售 | 37,070.81 | 0.71% | 54,292.96 | 0.90% | 54,634.04 | 0.95% |
爆破工程服务 | 50,428.54 | 0.96% | 39,348.07 | 0.65% | 32,022.38 | 0.55% |
其他 | 88,566.85 | 1.69% | 41,045.76 | 0.68% | 38,573.11 | 0.67% |
其他业务合计 | 3,234,888.43 | 61.88% | 3,879,711.51 | 64.57% | 3,454,385.44 | 59.79% |
报告期内, 发行人商品贸易板块的收入分别为 3,122,524.21 万元、 3,475,687.34 万元和 2,739,887.19 万元,整体占比较大且呈增长趋势。发行人煤炭贸易板块的运作主要通过淮北矿业集团大榭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淮北矿业信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滁州)华塑物流有限公司完成。公司商品贸易业务主要为煤炭贸易、以钢材贸易为主的材料销售和包括矿石、化工产品销售等在内的其他材料销售。
(1)煤炭贸易
发行人煤炭贸易全部是外购外销煤炭。为减少对煤炭主业的依赖,发行人近年来致力于延伸煤炭产业链条,依托皖北地区焦炭、石灰石和岩盐资源优势,实施煤、盐一体化工程,积极发展煤炭贸易板块。发行人煤炭贸易板块的运作主要通过淮北矿业集团大榭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原名为淮北矿业集团大榭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淮北煤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完成。
发行人煤炭贸易业务的采购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按照客户确定的煤炭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资源采购,即采取“上下游对接、按需采购”的模式;二是通过市场分析预测,提前采购稀缺品种的煤炭进行储备。供应商群体以重点地区的大型稀缺煤炭品种的生产企业、港口煤炭贸易企业、大型煤炭进口企业和本地煤炭企
业为主。
发行人煤炭贸易业务的销售模式主要有定向销售和一般市场销售两种。定向销售是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采购后销售给该客户;一般市场销售是向不特定的客户进行销售。发行人坚持实施大客户战略,销售对象主要定位于华东地区的电力企业、焦化企业和钢铁企业。并凭借其优良的煤质与宝钢集团、马钢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海螺水泥、中石化等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了中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发行人煤炭贸易业务的采购和销售均采用市场定价模式。其中,对于中长期客户,定价模式一般是根据合同签订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一个固定基价,再根据实际交易时市场行情和产品质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另行签订价格调整的补充协议。在煤炭运输方面,发行人采用以火车外运为主、汽车运输销售为辅的运销方式。发行人煤炭产品销售以矿场交货为主,港口交货为辅。矿场交货的,由铁运处为客户提供专用线内运输服务,并收取专用线运费。运费由发行人先行垫付,结算时客户一并付款。
发行人煤炭贸易业务的结算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辅以现金结算,销售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变化进行调整。
(2)材料销售
材料销售业务集中在发行人的物资分公司进行,物资分公司作为物资供应部门,主要职能为确保矿区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所需物资的正常供应。
材料销售主要包括生产经营用钢材及爆破器材、工矿配件、综采配件、水泥、电缆等矿用生产材料。发行人每年对战略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估,并签订新一轮的战略合作协议,采取招标采购和比价采购方式保证采购质量,建立物资价格与原材料价格的联动机制,对协议采购物资制定指导价。
以淮北矿业的品牌优势和既有市场为依托,发行人与宝钢集团、马钢集团等大型钢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了中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以较低的价格从钢铁生产企业获得钢材,在满足发行人自身物资供应的基础上,部分用于外销。此部分业务中有部分为煤钢互保业务,具体操作模式为:由淮北矿业信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物资分公司”)和运销分公司确定金额后联合出函给钢厂采购部门,要求将煤款转入钢厂销售公司订货钢材。以钢材冲减钢厂欠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运销分公司煤款,不经过货币资金结算。煤钢互保业务限于与马鞍
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和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不采用现金结算;除煤钢互保外的其余材料销售业务按照合同约定,采用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2019 年度,发行人商品贸易前五大客户分别为大同煤矿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慧达商贸有限公司、山西西山煤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国林汇泰(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前五大客户交易金额合计 101.21 亿元,占商品贸易收入比例 29.12%,集中度较高。
2020 年度,发行人商品贸易前五大客户分别为国林汇泰(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同至嘉(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兰州新区路港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勒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西西山煤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前五大客户交易金额合计 104.65 亿元,占商品贸易收入比例 38.20%,集中度较高。
(五)所处行业情况及行业地位
1、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
(1)监管体制
①煤炭行业监管体制
煤炭行业的监管包括煤炭相关的投资、勘探、开采、销售、运输等,涉及的主要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应急管理部等。
国家发改委负责拟定煤炭行业发展规划、调整行业准入、核准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自然资源部负责矿业用地政策及审批、矿业权设置方案及监管政策,矿业权许可证授予、转让及租赁的审批,并负责矿业权价款和储量评估结果的审核;生态环境部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负责对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生产对环境的影响作出核查和评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国家能源局负责拟订煤炭开发及伴生产品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应急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
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
此外,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主要负责制定煤炭行业的相关行业标准,同时发挥着联系政府、指导行业、服务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煤炭的生产、流通等环节均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管制。煤炭的勘查和开采必须接受国土资源部和相关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监管。企业进行探矿必须拥有
《勘查许可证》;进行煤炭采掘必须拥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②煤化工行业监管体制
煤化工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等。其中,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实施行业政策和法规,并审批相关项目建设事项;生态环境部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负责对重污染行业企业对环境的影响作出核查和评价;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等;应急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参与行业管理与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同时发挥联系政府、指导行业、服务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等。
煤化工产品的生产、流通等环节均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管制。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必须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企业进行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必须拥有与安全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
(2)主要法律法规
①煤炭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煤炭行业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
煤炭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政策名称 | 时间 | 颁布机构 | 具体内容 |
《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 号) | 2016 年 2 月 | 国务院 | 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培育一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安全、环保、能耗、 工艺等办矿标准和生产水平。 |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 593 号) | 2016 年 3 月 | 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能源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 将煤矿超能力、超强度生产作为重点监察的内容,对于超能力组织生产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列为 重点监管监察对象。 |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推进铁路供给侧改革深化现代物流建议若干措施的通知》(铁总运发[2016]54 号) | 2016 年 3 月 | 中国铁路总公司 | 提出扩大铁路局运价调整自主权:以煤炭、冶炼物资为重点,通过扩大铁路局运价调整自主权限,坚决实现货运量止跌回升。 |
《关于印发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 联产业〔2016〕167 号) | 2016 年 5 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 安全监察局 | 进一步监督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行动的实施情况。 |
《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 2714 号) | 2016 年 12 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主要目标是到 2020 年,煤炭产量 39 亿吨。煤炭生产结构优化,煤矿数量控制在 6000 处左右,120万吨/ 年及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 80%以上,30 万吨/年及以下小型煤矿产量占 10%以下。同时支持优势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大型骨干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增 强市场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 |
《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 “十三五”规划》(国能科技〔2017〕43 号) | 2017 年 2 月 | 国家能源局 | 提出“十三五”期间,要重点开展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低阶煤分质利用、煤制化学品、煤炭和石油综合利用等 5 类模式以及通用技术装备的升级示范,持续做好投运项目的工程标定和后评价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推动煤炭深加工产业 向更高水平发展。 |
《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 号) | 2017 年 2 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 部、农业部、商务 | 指出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 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 |
政策名称 | 时间 | 颁布机构 | 具体内容 |
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 能源局 | 即为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产能过剩矛盾得到缓解,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通过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 | ||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 土资规〔2017〕4 号) | 2017 年 3 月 |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 指出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研究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健全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体 系,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
《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矿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7)609 号) | 2017 年 4 月 | 国家发改委 | 指出要建立煤炭产能置换长效机制、鼓励跨省(区、市)实施产能置换、鼓励实施兼并重组、鼓励已核准(审批)的煤矿建设项目通过 产能置换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
《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 (2017)763 号) | 2017 年 5 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指出申请生产能力核增的生产煤矿应符合相应的标准、程序,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落实减量指 标,签订减量置换协议或承诺书。 |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 17 号) | 2017 年 6 月 | 国家能源局 | 指出要严格煤矿新增产能审批管理、规范建设煤矿开工管理、实施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做好生产煤矿产能公告衔接、加快产能登记公告信息系统建设和强化煤矿建设生 产事中事后监管。 |
《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404 号) | 2017 年 7 月 |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国资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能 源局 | 指出严控新增产能规模。强化燃煤发电项目的总量控制,所有燃煤发电项目都要纳入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电力建设规划。 |
《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 导意见(试行)》 | 2017 年 8 月 | 国家发改委 | 指出要根据现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综合考虑煤炭开采布局、资源 禀赋、运输条件和产运需结构变化 |
政策名称 | 时间 | 颁布机构 | 具体内容 |
等因素,按照不同环节、不同区域、不同企业、不同时段,科学确定煤 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 | |||
《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2118 号 | 2017 年 12 月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人民银行、国资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能源局、煤矿 安监局 | 指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通过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促进煤炭企业加快兼并重组和上下游深度融合发展,大幅提高煤矿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实现煤炭行业转型升级。 |
《2018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18]22 号) | 2018 年 2 月 | 国家能源局 | 提出把“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要求落实到能源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努力建设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体系、清洁低碳的绿色产业体系、赶超跨越的科技创新体系、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行体系、科学精准的治理调控体系、共享优质的社会服务体系、开放共赢的国际合作体系, 全面推进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 |
《关于做好 2018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 554 号) | 2018 年 4 月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 | 提出要不断提高煤炭供给体系质量,“由总量性去产能为主转向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为主。适当提高南方地区煤矿产能退出标准,严格治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坚决退出违法违规和不达标的煤矿,加快退出安全保障程度低、环保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到位的煤矿。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北煤南运大通道建设,更多发挥北方优质先进产能作用,统筹做好去产能和保供应相关工作,促进煤炭供需总体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快长效机制建设,强化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等市场化手段,积极推进煤电联营和兼并重组,持续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大力推动转型升级,促进煤炭 行业高质量发展。” |
《煤矿安全改造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 ﹝2018﹞1659 号) | 2018 年 11 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指出为适应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变化,落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等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 升煤炭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
《关于做好 2019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 通知》发改运行〔2019〕 | 2019 年 5 月 | 国家发改委 | 要求巩固去产能成果。通知要求,坚持上大压小、增优减劣,着力提 升煤炭供给质量。积极稳妥推进煤 |
政策名称 | 时间 | 颁布机构 | 具体内容 |
785 号 | 电优化升级。尚未完成煤炭去产能目标的地区和中央企业,在 2020年底前完成任务;继续大力淘汰关停不达标落后煤电机组。对于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清算注销、破产清算、强制注销。对于已丧失清偿能力、但有一定发展潜力和重组价值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破产重整、兼并重组、债务重组。严格控 制新增产能。 | ||
《30 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发改能源〔2019〕1377 号 | 2019 年 8 月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 方案提出,加快退出煤炭落后产能,按照严格执法关闭一批、实施产能置换退出一批、升级改造提升一批的要求,对 30 万吨/年以下煤矿进行分类处置,加快退出低效无效产能,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方案明确的目标为,通过三年时间,力争到 2021 年底全国 30 万吨/年以下 煤矿数量减少至 800 处以内,华北、西北地区(不含南疆)30 万吨/年以下煤矿基本退出,其他地区 30 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原则上 比 2018 年底减少 50%以上。 |
《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煤电联营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 1556 号) | 2019 年 10 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通知要求,深刻认识煤电联营的重大战略意义,鼓励支持煤炭、电力企业采取煤电一体化、煤电交叉持股、煤电企业合并重组等形式开展煤电联营,进一步推进煤电联营进程。通知明确了煤电联营的方向:新规划建设煤矿、电厂项目优先实施煤电联营,在运煤矿、电厂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加快推进煤电联营,鼓励大型动力煤煤炭企业和火电企业加快实施煤电联营。根据通知,坑口煤电一体化将重点发展。通知要求统筹推进大型煤电基地规划建设,综合电力外送通道、消纳市场、本地环境和水资源支撑能力等因素,合理规划布局坑口煤电 一体化项目。 |
《关于推进 2020 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9〕1098 号) | 2019 年 12 月 | 国家发改委 | 要求中央和各省区市及其他规模以上煤炭、发电企业集团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或采购量的 75%以上,较 2019 年水平有合理增加,鼓励引导新投产 煤矿签订更高比例的中长期合同。 |
政策名称 | 时间 | 颁布机构 | 具体内容 |
支持签订 2 年及以上量价齐全的中长期合同。鼓励多签有运力保障的三方中长期合同。对煤炭供需双方签订的年度单笔合同量在 20 万吨及以上的电煤中长期合同,以及年度单笔合同量在 10 万吨及以上的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的煤炭中长期合同,国家铁路集团依据运输能力,组织指导有关运输企业进行运力街接。产运需三方中长期合 同量应不低于上年水平。 |
②煤化工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煤化工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
为遏制煤化工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国家实施严格的行业准入政策。近年来国家颁布实施的关于煤化工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表所示:
政策名称 | 时间 | 颁布机构 | 具体内容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2012 年 6 月 | 自然资源部 | 提出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 相关规定。 |
《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2-2012) | 2013 年 3 月 | 自然资源部 | 本标准规定了焦化废水治理工程 设计、工程建设、工程验收及运行管理等过程中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焦化废水治理工程,可作为焦化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日常运行管理的 技术依据。 |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 | 2014 年 3 月 | 工信部 | 为促进焦化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和规范焦化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能(资)源、保护环境、技术进步、创新转型”的原则,制定本准 入条件。 |
《现代煤化工“十三五”发展 | 2016 | 中国石油和化 | 指出“十三五”期间,要坚持“靠近原 |
政策名称 | 时间 | 颁布机构 | 具体内容 |
指南》 | 年 4 月 | 学联合工会 | 料、靠近市场、进入化工园区”的基本原则,按照“量力而行、量水而行、量环境承载能力而行”的布局要求,采用“产业园区化、装置大型化、生产柔性化、产品多元化”的方式,使现代煤化工的发展在总量上得到合理控制,在布局上更加合理,在技术特色上更加突出,努力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大型化、集约化、上下游一体化,更具环保优势和管理效率的现代煤化 工园区和基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 57 号) | 2016 年 8 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提出积极开拓市场,坚持创新驱 动,改善发展环境,着力去产能、 降消耗、减排放,补短板、调布局、促安全,推动石化产业提质增效、 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
《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发改产业〔2017〕 553 号) | 2017 年 3 月 |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 指出针对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加强科学规划、做好产业布局、提高质量效益,化解资源环境矛盾,实现煤炭清洁转化,培育经济新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应用示范成熟性、技术和装备可靠性,逐步建成行业标准完善、技术路线完整、产品种类齐全的现代煤化工产业体系,推 动产业安全、绿色、创新发展。 |
《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 〔2017〕2105 号) | 2017 年 12 月 |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 提出深入推进石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布局合理化、产品高端化、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为目标,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完善行业绿色标准,建立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推动石化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
《2018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 [2018]22 号) | 2018 年 2 月 | 国家能源局 | 提出把“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要求落实到能源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努力建设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体系、清洁低碳的绿色产业体系、赶超跨越的科技创新体系、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行体系、科学精准的治理调控体系、共享优质的社会服务体系、开放共赢的国际合作体系, 全面推进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 |
《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 44 号) | 2019 年 1 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指出将以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赤泥)、化工渣(工业副产石膏)、工业废弃料(建筑垃圾)、农林废弃物及其他类大宗固体废弃物为重点,选择废弃物产生量大且相对集中、具备资源综合利用 基础、产业创新能力强、产品市场 |
政策名称 | 时间 | 颁布机构 | 具体内容 |
前景好、规模带动效益明显的地区,通过政策协同、机制创新和项目牵引等综合措施,开发和推广一批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先进 技术、装备及高附加值产品。 |
2、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概述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政策出台,煤炭行业及煤化工行业供给侧改革已见成效,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受煤炭行业限产政策的影响和下游需求带动,2016 年以来,煤炭价格、煤化工价格均逐步走出低谷,并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从长期来看,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供给侧改革大方向不会发生变化,同时考虑到下游需求的持续推动和关停煤矿复产具有一定难度,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复苏也需要较长的时间等因素,煤炭及煤化工价格走出低谷并趋于稳定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
①煤炭行业概述
我国是贫油、富煤、少气的国家,煤炭资源总量 5.57 万亿吨,占能源的 95%,可供开采 200 年以上;石油资源总量 940.00 亿吨,可采储量 24.00 亿吨,只可开
采十余年;天然气资源总量 38 万亿立方米,可供开采储量为 9,400.00 亿立方米,
仅可开采 20 年。我国也是世界上煤炭生产和消费大国,近年来我国煤炭产量一直居世界第一。过去五十余年中,煤炭在一次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总量构成中占 70%左右。因此,我国能源结构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决定了煤炭行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将在能源提供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我国煤炭资源分布的基本特点为:北多南少,西多东少,煤炭资源分布与消费区不协调。我国煤炭远景储量主要分布在山西、陕西、内蒙、新疆等地,占全国的 90%以上,探明储量的约 80%分布在以上四省。晋陕蒙将是我国长期稳定的煤炭供给来源,其次是西南区及西北新甘宁青地区,煤炭储量丰富,但地处西部内陆,运输不便。华北、中南、京津冀地区煤炭储量有限,不能满足本地需求;
东北地区作为传统煤炭基地,随着老旧煤矿的报废,短期供给潜力不足,面临资源枯竭和工业转型的挑战。由于我国煤炭资源生产与消费地逆向分布,华东以及东南沿海地区作为煤炭最主要消费地,始终存在煤炭供需偏紧的矛盾。华东
以及东南沿海地区大部分煤炭通过“三西”地区外运至北方七港,然后再由水路运输至沿海各省。我国另一煤炭主要消费地京津冀地区煤炭产量有限,主要通过铁路调入煤炭满足区域内需求。正是由于区域不平衡,我国煤炭行业对运输依赖性强,铁路运输对煤炭及下游行业运行构成重要影响因素。
②煤化工行业概述
煤化工是指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转化成气体、液体和固体并进一步加工成一系列化工产品的工业过程。传统的煤化工泛指煤的气化、液化、焦化及焦油加工、电石乙炔化工等,也包括利用煤的性质通过氧化、溶剂处理制化学品以及以煤为原料制取碳素材料和煤基高分子材料等。世界煤化工开始于 18 世纪后半叶,
19 世纪形成了完整的煤化工体系。进入 20 世纪,许多以农林产品为原料的有机化学品多改为以煤为原料生产,煤化工成为化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战后,石油化工发展迅速,煤化工在化工中的地位有所削弱。
中国是个贫油少气,煤炭资源相对丰富的国家。目前,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高达 56.5%左右,而且未来还将不断上升。如此高的依存度已经威胁到了国家的能源安全,煤化工的发展对中国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煤炭是我国许多重要化工品的主要原料,随着社会经济持续、高速发展,近年来中国能源、化工品的需求也出现较高的增长速度,煤化工在中国能源、化工领域中已占有重要地位。我国已基本形成完整的煤化工工业体系,在规模、产量、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为我国钢铁、化工、有色冶炼和机械制造等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焦炭及关联化工产品在国民经济各领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行业运行情况
①煤炭行业运行情况
煤炭行业属周期性行业,行业增长与宏观经济以及下游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煤炭的下游需求主要集中在电力、建材和冶金等方面。2015~2019 年,我国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速分别为-2.80%、2.40%、4.60%、6.00%和 1.90%;水泥产量同比增速分别为-5.78%、2.50%、-0.20%、3.00%和 6.10%,粗钢产量同比增速分别为-2.35%、1.20%、5.70%、6.60%和 8.30%,水泥产量和粗钢产量在经历了 2015 年的负增长以后又重新实现了正增长。综合来看,2015 年煤炭主要下游行业产量增速处于低谷,2016~2019 年,受供给侧改革和“去产能”政策的影响,煤炭落后产能大量退出,煤炭下游需求有所扩大。
价格方面,我国煤炭价格指数由 2015 年初的 137.70 点左右上升至 2019 年
末的 153.30 点左右。截至 2019 年末,全国环渤海动力煤(Q5500k)、1/3 焦煤、主焦煤、无烟煤(2 号洗中块)煤炭价格分别是 551 元/吨、1,130 元/吨、1,296元/吨和 1,068.30 元/吨,均较 2015 年初的价格有所上涨。2016 年初开始煤炭价格开始回升,对于煤炭行业的经营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亏损程度大大降低。未来为保障去产能的顺利进行,国家将通过适度微调政策稳定煤炭供应,抑制煤价过快上涨,预计未来煤炭价格将逐步稳定在合理区间。
②煤化工行业运行情况
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5-2020 年中国煤化工行业市场全景分析与投资战略研究报告》中指出:我国传统煤化工产品生产规模均居世界第一,合成氨、甲醇、电石和焦炭产量分别占全球产量的 32%、28%、93%和 58%。传统煤化工产品处于阶段性供大于求状态,产能均有一定的过剩,主要是结构性过剩。由于目前行业处于供需调节阶段,传统煤化工产量及产能呈现下降态势,电石、合成氨、焦炭等产量增速均为负增长。“十三五”前期,对存在产能过剩的传统煤化工行业,原则上不安排新增项目,大力推进升级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2017 年 1
月 17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合理控制发展节奏,强化技术创新和市场风险评估,严格落实环保准入条件,有序发展煤炭深加工,稳妥推进煤制燃料、煤制烯烃等升级示范,增强项目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煤化工示范项目有望重启。
我国焦化产业主要分布在炼油焦煤产地和钢铁大省,其中焦炭产能超过 1,000 万吨的省份有山西、河北、山东、河南和辽宁,焦炭产量超过 100 万吨的企业达 50 余家。我国焦炭产品 80%用于钢铁产业。电石产业主要分布在煤炭、电力、焦炭价格较低的地区,其中内蒙古、宁夏、山西 3 省的产量超过 100 万吨,
生产能力大于 10 万吨的企业有 10 家,我国电石产品主要用于聚氯乙烯生产。煤
制化肥主要分布在煤炭产地和农业大省,其中产能超过 200 万吨的省份有山西、
江苏、河南、山东等省。近年产业集中度提高,有 20 家企业达到年产 20 万吨的合理经济规模。目前我国煤制化肥主要以无烟块煤为原料,煤制化肥占化肥(氮肥)总产能的 70%左右。煤制甲醇主要分布河北、山西、安徽、山东、河南等地,有 7 家企业产能超过 10 万吨,煤制甲醇产能占总产能的 70%以上。目前一批几十万吨、几百万吨的甲醇装置陆续投入建设,成为煤炭产业投资热点之一。二甲
醚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型煤化工产品,目前我国煤制二甲醚的年产能约 1,000万吨。煤制油品在我国刚刚兴起,目前在建的示范项目主要有神华集团的内蒙古和宁夏 2 个煤制油项目。
(3)行业发展趋势
①煤炭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保持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尤其是随着洁净煤和加工转化技术的发展,煤炭可以成为清洁利用的能源和重要的化工原料,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难以改变。煤炭工业在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时,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可持续发展道路。煤炭工业将向着洁净化、精细化、高质量化方向发展。
从既有的煤炭供给来看,一方面,虽然受到环保节能压力加大,清洁能源冲击等因素影响,但前期形成的巨大国内煤炭产能释放的压力依然较大,煤炭产量仍将呈小幅增长态势,另一方面,虽然国家将采取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等限制劣质进口和使用的措施,但全球煤炭市场产能过剩的压力依然存在,进口与国内煤还有一定价差,外加汇率变化作用,印尼、澳大利亚等煤炭出口国货币持续贬值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煤炭进口仍将保持较大规模。
从煤炭生产看,全国原煤产量继续增长。2019 年,全国累计生产原煤 37.5亿吨,同比增长 4.2%。全行业在积极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同时,着力推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和产能减量置换,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优化煤炭生产结构,不断提高煤炭有效供给质量。
从煤炭进口看,中国煤炭进口量巨大,2019 年全年累计进口煤炭 3.00 亿吨,同比增长 6.3%;净进口煤炭 2.94 亿吨,同比增加 0.18 亿吨,增长 6.39%。我国进口煤炭主要来自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蒙古、俄罗斯和加拿大,我国从上述五国的煤炭进口量占总量的 97.5%。
从煤炭需求看,2019 年,随着国家继续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产业,促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中所占的比重,煤炭需求的增长将进一步放缓,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压力不断加大。
同时,作为宏观经济的主要驱动力之一的地产及基建增速的疲弱将进一步制约宏观经济的表现,煤炭需求将受总量的冲击。另一方面,环保压力的加大以及
经济结构的趋势性调整将对煤炭需求造成结构性的冲击。此外,新能源的快速增长也将对煤炭需求造成一定冲击。2019 年煤炭行业将继续贯彻落实“保供应,稳煤价”的基本政策。总的来说,2019 年以来,中国煤炭行业整体运行平稳,煤炭价格全年保持高位运行。
②煤化工行业发展趋势
煤炭能源化工产业将在中国能源的可持续利用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是今后 20 年的重要发展方向。我国液体燃料不足,要保证石油供应安全,发展煤基液体燃料是一种选择。煤基液体燃料有可能成为重要的石油替代燃料,至少可作为石油供应安全的一种技术储备。另外,油价长期处于高位,为发展煤基液体燃料,在经济上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对于中国减轻燃煤造成的环境污染、降低中国对进口石油的依赖均有着重大意义。可以说,煤化工行业在中国面临着新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机遇。新型煤化工领域的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煤制天然气和煤制乙二醇的示范项目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在合理安排煤化工产量与节能减排相结合的前提下,中国煤化工产业发展前景十分可观。
3、行业竞争状况
(1)行业竞争格局
煤炭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是在细分产品及细分销售市场上展开的。发行人的煤炭产品分为炼焦精煤和动力煤,其中以炼焦精煤为主。发行人在炼焦精煤市场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在动力煤市场的竞争对手主要集中在安徽省境内,包括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省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①煤炭行业竞争格局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在我国的一次性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煤炭作为主体能源的地位不会改变。根据自然资源部
《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19)》统计,截至 2018 年底,我国煤炭查明资源储量
为 1.71 万亿吨,新增查明储量 556.10 亿吨。我国煤炭行业区域集中度较高,其中华北地区处于主导地位,其次是华东和华中地区。
我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历史阶段,能源需求总量仍有增
长空间。立足国内是我国能源战略的出发点,必须从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出发,将煤炭作为保障能源安全的基石;在经济增速趋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大等因素共同作用下,能源消费强度降低,增速明显放缓。清洁能源替代步伐加快,天然气、核能和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开发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对煤炭等传统能源替代作用增强,预计到 202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 15%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达 10%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 58%左右;国家将环境保护确定为基本国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煤炭发展的生态环境约束日益强化,必须走安全绿色开发与清洁高效利用的道路。同时国家大力化解过剩产能,为推进煤炭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布局和结构创造了有利条件。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为煤炭行业转换发展动力、提升竞争力带来了新的机遇。
②煤化工行业竞争格局
煤化工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竞争激烈,产业集中度较低。随着我国加大对煤化工行业的整合力度,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和差别排污费等措施,在产能汰旧换新方面已经取得较大进展。
目前,煤化工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再是产品和企业规模的竞争,而是产业链的竞争,煤化工行业的上下游整合是行业发展的趋势。煤化工企业通过打造煤炭
-焦化-钢铁等上下游行业合作的产业链,以提高在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为适应国内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提升我国现代煤化工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十三五”发展指南》指出:“十三五”期间,要坚持 “靠近原料、靠近市场、进入化工园区”的基本原则,采用“产业园区化、装置大型化、生产柔性化、产品多元化”的方式,努力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大型化、集约化、上下游一体化,更具环保优势和管理效率的现代煤化工园区和基地。完善现代煤化工产业布局,统筹考虑区域资源供给、环境容量、生态安全、交通运输、产业基础等因素,结合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开发,以石油替代产品和石油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为重点,在蒙东伊敏、蒙西大路、新疆准东、新疆伊犁、陕北、宁东-上海庙、云贵、安徽两淮等中西部地区建设大型煤化工产业基地,形成与东部石化产业互补的产业格局。
(2)行业技术水平及行业经营模式
①煤炭行业
a、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从煤炭开采技术来看,国内外先进企业已在煤炭生产工艺综合机械化的基础上,向进一步自动化方向发展,伴随而来的则是生产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大幅提高。同时,我国综放开采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综放开采已经成为厚煤层矿区实现高产高效的主要途径。
2020 年 1 月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煤矿智能化建设不断加快,采煤工作面机器人群、钻锚机器人、选矸机器人和巡检机器人已在煤矿井下应用,全国建成 200 余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当前我国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 78.5%,下一步要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全面铺开。煤矿高效集约化、信息化与智能化生产配套技术、煤矿重大安全隐患防治技术、煤炭洁净加工转化与利用技术、矿区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技术是行业技术创新方向。
b、行业经营模式
煤炭行业属于技术、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所需原材料实行集中采购的管理模式,由总部统一开展计划、采购、仓储、调拨、配送等业务,独立签订采购合同及结算。采购主要有招标采购、比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三种方式。煤炭行业的销售主要通过与客户签署年度销售合同的方式进行。
c、行业的周期性特征
煤炭行业是受宏观经济影响的典型周期性行业,煤炭开采行业与宏观经济周期、下游钢铁行业、火电行业,以及建材行业、化工行业等行业的周期性密切相关。
2016 年 2 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
意见》要求,力争用 3 到 5 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五亿吨左右,减量重组五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
d、行业的区域性特征
煤炭资源在区域上分布不均衡,总体上是北方大于南方,西部多于东部。煤炭行业存在着煤炭资源与水资源逆向分布、煤炭生产与消费逆向布局的矛盾。目前我国煤炭开采业主要集中于山西省、内蒙自治区和陕西省区域。
煤炭的消费大都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南方地区,尤以环渤海经济圈、长江
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最为集中,而其供应主要集中在晋陕蒙宁煤炭主产地区,形成了“北煤南运、西煤东送”的煤炭行业格局。
e、行业的季节性的特征
煤炭行业的季节性主要体现在电力等下游行业需求的季节性变化。电力用煤在每年的冬夏两季相对处于市场需求的旺季;钢铁和建材等行业用煤的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②煤化工行业
a、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我国煤化工行业的技术水平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焦炉大型化发展步伐加快,大型炼焦生产企业建设势头强劲,注重与钢铁企业建立合作联盟已成一种新趋势;大力发展焦(焦炭)、化(化工)联产,以“化”为主,既减轻了环保压力,还能够提高附加值。化工产品在焦化企业收入和利润占比程度的提高还能够避免焦炭单一周期的影响,降低经营风险;干熄焦(CDQ)技术发展较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的炼焦企业已成为大势所趋。
b、行业经营模式
煤化工行业属于环境保护要求高、技术、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所需原材料实行集中采购的管理模式。煤化工行业的销售主要根据市场需求与客户签署供货协议的方式进行。
c、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煤化工行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其运行主要受宏观经济周期和上下游行业的供需影响,具有周期性特征。煤化工行业在全国的分布没有明显地域性。煤化工行业在冬季由于受到供暖需求影响,煤炭供应较为紧张,易导致煤价上涨,煤化工企业生产成本增加,使得行业具有一定季节性特征。
(3)行业壁垒
①煤炭行业壁垒
a、资源壁垒
资源壁垒是进入该行业的主要障碍。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同时又具有明显的固定地域性、不可再生性,因此任何试图进入该行业的投资主体,都必须取得煤炭资源的开发权,而且其所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能源发展规划。
b、审批与资质壁垒
根据我国能源结构特点,煤炭资源属于我国重要战略资源。煤炭资源属国家所有,企业必须依法向国家申请、并经批准取得煤炭资源勘察或开采权后,方可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煤炭作为不可再生性资源,为了保障煤炭资源的合理有效开发利用,国家对煤炭资源开发权的授予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煤炭行业的生产、流通等环节均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管制。企业开展探矿业务必须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取得《勘查许可证》;开展煤炭采掘业务必须向相关主管部门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c、技术壁垒
国家对煤炭生产企业资源利用效率、安全、环保要求不断提高。进入本行业的企业必须具备开展采掘综合机械化生产所需的,大型机械安装、操作及维护的技术实力,以及设备调配及保证工作面接替等方面的管理经验,以满足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的要求;由于煤炭生产的特殊性,安全风险较大,进入本行业的企业必须在通讯、定位、工程、管理等方面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以满足国家对煤炭生产安全相关要求;此外,煤炭生产过程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进入本行业的企业需具备较强的环境保护技术和生产工艺水平,以满足国家不断提高的环境保护要求。
d、资金壁垒
煤炭资源开采对资金投入的要求较高。首先,煤炭资源的取得需要支付高昂的资源取得成本或探矿成本;其次,煤炭资源自然赋存的地域特性决定了煤矿建设往往伴随有交通、水、电等生产配套工程的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较大;再次,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要求提高煤炭行业集中度和矿山的建设的规模化,建设项目的规模化将给煤炭企业带来投资方面的资金压力;最后,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监管要求的不断提高,煤炭企业对安全、环保等相关设施的投入也在逐步加大。
②煤化工行业壁垒
a、行业准入壁垒
为促进煤化工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根据工信部《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 年修订)》确立的“总量控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能(资)源、保护环境、技术进步、创新转型”的原则,对常规焦炉、热回收焦炉、半焦炉、焦炉煤气制甲醇、煤焦油加工、苯精制和钢铁企业焦炉的工艺设
计均有行业准入要求。
b、资本支出与技术壁垒
煤化工行业属于高资本支出的行业,只有拥有规模经济优势才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资金壁垒。随着煤化工行业“化产”部分的发展,包括煤焦油的深加工、甲醇精制、粗苯精制等,煤化工行业对技术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从而形成一定的技术壁垒。
(4)影响行业利润水平变动的因素
影响煤炭及煤化工行业利润水平的主要因素包括煤炭、焦炭销售价格、煤炭开采及洗选成本、运输成本和相关税费等。其中,煤炭及焦炭价格是影响行业利润水平的最重要因素。
(5)发行人行业地位
①原煤
2019 年度,国家统计局统计全国原煤产量 38.5 亿吨,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相关煤炭工业发展研究报告,蒙古、山西、陕西、新疆、贵州、山东、河南、安徽等 8 个亿吨级(省区)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在 30 亿吨以上,占全国原煤产量的 85%以上。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对外公布的《2019 中国煤炭企业 50 强》和《2019煤炭产量 50 强》名单显示,淮北矿业集团入选煤炭企业 50 强榜单,位列第 17
位,同时入选中国煤炭企业煤炭产量 50 强榜单,位列第 23 位。
②炼焦煤
我国的煤炭按照用途来划分,可以分为动力煤和炼焦煤。我国煤炭资源较为丰富,但炼焦煤资源相对稀缺,而优质焦煤资源更是少之又少。我国的炼焦煤储量低,优质资源稀缺,全国炼焦煤的储量仅为 3000 亿吨以下,占全国查明煤炭资源储量的 30%左右。
公司所处的淮北矿区是 13 个国家亿吨级大型煤炭基地之一的两淮煤炭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华东地区品种最全、单个矿区冶炼能力最大的炼焦生产企业。公司产品以焦精煤为主,约占公司商品煤产量 50%左右,且煤种齐全,涵盖焦煤、肥煤、瘦煤、1/3 焦煤、贫煤、气煤等多个品种,拥有独特的煤种优势。
根据 Wind 资讯数据,2019 年炼焦煤产量为 47,046.00 万吨;公司炼焦煤产量 973.29 万吨,占全国炼焦煤总产量的 2.07%。
③煤化工行业
目前公司煤化工业务主要产品为焦炭,2019 年产量为 383.08 万吨,其次为甲醇,2019 年产量为 33.08 万吨,公司已具备生产焦炭、甲醇、焦油、硫铵、粗苯、精苯等较完整的煤化工系列产品的能力。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 年全国焦炭产量47,126.20 万吨,公司2019
年焦炭产量为 383.08 万吨,占全国比例 0.81%。
(6)发行人竞争优势
①煤种齐全,煤质优良,资源储量雄厚
公司为淮北矿区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具有煤种齐全、煤质优良、资源储量雄厚的天然禀赋优势。公司拥有焦煤、肥煤、瘦煤、1/3 焦煤、贫煤、气煤等主要煤种,其中焦煤、肥煤、瘦煤等炼焦煤稀缺煤种的储量约占公司煤炭总储量的 70%以上;煤质具有低硫,特低磷,中等挥发分,中等~中高发热量,粘结性强,结焦性良好的特点,所产煤炭产品含硫量低,磷、砷、氯等有害元素含量极少。
优越的煤种、优良的煤质以及雄厚的资源储量,不仅是公司建设优质的炼焦煤生产基地的必要条件,也是公司实现煤化工产业链发展有力的资源保证。
②区域及运输优势
我国煤炭资源分布和消费结构不平衡,煤炭主产区距离消费区较远,西部煤炭资源丰富,产能较高,东部经济发达,煤炭消耗量大,导致我国煤炭运输的基本格局为北煤南运和西煤东送,运输综合成本成为影响煤炭销售的主要因素之一。运输能力的瓶颈一直制约着西部矿区的煤炭调出量。公司地处华东腹地,靠近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区域内焦化、钢铁等煤炭下游产业发达,经济发展速度和煤炭需求量、调入量均居全国前列。公司作为华东地区主要煤炭生产企业之一,区域竞争优势突出。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铁路对外运输,内部铁路专用线总里程达到 503 公里,通过青龙山站、芦岭站、青町站和天齐庙站接入京沪、京九、陇海等铁路干线。公司为铁道部大客户成员,并且与主要客户同处于上海铁路局管辖范围内(包括上海、浙江、江苏和安徽),运力得到有效保障。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煤炭产品运输更便捷、运输成本更低,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③人才与技术优势
公司生产矿井地质条件复杂,部分矿井存在煤与瓦斯突出的情况,但多年来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卓有成效,这主要得益于有一支能够在复杂地质条件下进行安全高效开采的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及技术人才队伍,在安全保障、高效开采等方面拥有淮北矿区复杂条件煤层综合机械化开采等大量的核心技术,并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措施。公司在复杂地质条件下从事煤矿建设、安全高效生产的人才、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既是淮北矿业持续安全高效生产的坚实保障,也有利于在获取新的煤炭资源时拓宽可选择的范围,提高煤炭资源获取能力,实现快速发展。
④品牌及客户优势
依托煤种禀赋优势,公司形成了以炼焦精煤为主、动力煤为辅的产品战略,着力打造精煤知名品牌。公司的冶金用焦精煤、冶金用瘦精煤在煤炭产品市场中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煤化工方面,公司以“低硫、特低磷”焦炭产品为核心竞争力,打造绿色环保焦炭自主品牌“U”牌。
淮北矿业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稳固了一批资质优良、忠诚度较高的客户,并通过签订中长期煤炭购销协议的方式着力打造核心客户群,形成了独特、稳定的客户梯队。淮北矿业在冶金、煤化工行业的主要客户有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等;电力行业主要客户有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等;化工行业主要客户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建材行业主要客户有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
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稳定的客户资源使公司的销售市场得到了保障,为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以及提高市场占有率打下坚实的基础。
⑤上下游产业一体化、资源利用最大化优势
公司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已经形成从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到焦炭冶炼、甲醇生产及煤化工产品加工、煤泥矸石发电为一体的煤炭综合利用产业链条。依靠产业链优势,公司可以充分发挥现有煤炭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的产业结构优势,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的附加值和盈利能力,避免了单一产品存在的市场风险。
(六)发行人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情况
1、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保护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矿井废水、煤化工生产废水;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煤层气、煤尘、二氧化硫,炼焦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提升机、焦炉机械等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煤炭开采、洗选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锅炉灰渣,煤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沥青渣等废弃物。此外,煤炭开采会造成地表变形、沉陷,形成塌陷地等。
公司设置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制订了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环境治理工程制度,环境治理设施运行制度,排污申报、排污费及环保基金制度,排污许可及总量控制制度,环境统计报表和污染源台账制度,放射源与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污染源检测和在线监测制度、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等。在生产过程中,上市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的有关规定,贯彻“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最大限度地采用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的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环境保护措施
1)煤炭业务
公司针对生产过程中排放污染物的情况,主要采取了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①废水:通过建设矿井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厂,对矿井水和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排放。解决了选煤厂、电厂、井下防尘、矿井工业用水等其他用水问题,提高水资源的复用率。
②废气:通过水膜除尘器和石灰石干法脱硫去除锅炉废气中的烟尘和二氧化硫,经处理后的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通过喷雾洒水等抑尘装置,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③工业危险废物:通过要求各单位按照环保工业危废处置相关条例,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对工业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和妥善处理。煤炭生产中,矿井工业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旧铅酸蓄电池,由具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处置。不存在危险废物直接对外排放的情形。
④噪声:通过对生产过程中增加隔声、吸声、消声、减震设备等措施对矿井风井、锅炉房、选煤厂等噪声源进行综合治理,噪音排放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⑤煤矸石:通过建设煤矸石电厂项目,消化煤炭洗选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
煤泥等废弃物;剩余部分用于制砖、充填、筑路、固定场地堆放及覆土绿化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实施采煤塌陷区复垦重建生态村落项目,解决因煤炭开采而造成的地表变形、沉陷问题,减少塌陷区面积,并可部分消化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煤矸石。
2)煤化工业务
自 2012 年《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实施以来,公司把环保投入作为硬项指标,保证环保资金投入,重点针对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治理,确保环保装置高效、稳定、达标运行。公司采取的环保技术升级改造、投入及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环保清洁生产、节能方面
A、焦炉集气管压力模糊控制系统:引进控制柜、差压变送器、工控机等焦炉集气管压力模糊控制系统组成设备,完成各焦炉集气管煤气与大循环翻版的全自动模糊控制,实现了焦炉集气管压力自动控制,以适应各种工艺的变化要求。
B、焦炉加热控制优化系统:该项目实施后,能够实时调节焦炉煤气流量,从而达到了节省煤气流量、节能的目的。
C、甲醇驰放气回收利用系统:引进甲醇驰放气回收利用系统将驰放气回配焦炉混合回炉煤气后加热,以置换出一部分焦炉煤气,用于生产甲醇,同时也降低了加热煤气中硫的含量。
②大气治理方面
A、地面除尘站技术升级改造:公司与专业环保公司合作,先后对加煤、出焦地面除尘站、干熄焦地面除尘站进行了技术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实施后,确保了除尘设施的稳定、高效、达标运行。
B、焦炉烟囱氮氧化物控制系统:公司在焦炉生产装置安装了氮氧化物控制系统,该系统实施后,焦炉烟囱氮氧化物浓度基本能控制在 450mg/m3 以下,且不会产生传统的催化剂脱硝而带来的二次环保污染。
另外,公司通过采取定期清理烟道、配气盘等易积灰部位;优先采用低硫煤、加大化产脱硫液循环量及脱硫剂投放量、不含硫的驰放气回焦炉掺入回炉煤气用于加热等环保措施,控制焦炉回炉煤气的硫化氢浓度在 100mg/m3 以下;从而实现了焦炉烟囱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全部达到了 30mg/m3、50mg/m3、 500mg/ m3 的浓度限值要求。
C、储煤场: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在储煤场安装了防风抑尘网,抑尘网投入使用后,煤场环境明显改善。
③工业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治理方面
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排放危险废物的企业主要为临涣焦化。临涣焦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沥青渣、脱硫废液、剩余污泥等工业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均配入炼焦煤实现全部综合利用,杂醇油作为污水处理站的碳源使用。此外,公司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与相关催化剂生产厂家签订了回收协议;同时委托专业公司对甲醇产生的废催化剂进行处置,并签订了委托处理合同。
④废水治理方面
公司厂区管网系统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并设有 220t/h 的酚氰污水处理站,厂区废水全部送入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014 年,公司新建一座独立的生化废水深度处理工程,主要工艺采用国际先进的“微波氧化+超滤+两级反渗透”技术;2015 年对生化后混凝系统进行升级改造;2016 年又增加一套生产废水深度处理装置,总设计废水处理能力达到了每小时 500 吨,每天净化的循环水冷却水和锅炉补给水再返回生产系统复用,系统水回用率达 75%以上,剩余浓水全部送入选煤厂作为洗煤用水。
⑤噪声治理方面
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的产品;各除尘风机、鼓风机、煤粉碎机、振动筛及泵类等设置单独基础;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隔声,并采用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
(3)环境保护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环保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五、(七)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4)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新增及改造环保设施/设备如下:
年份 | 项目 |
2020 年 | 临涣焦化浓水处理改造项目 |
临涣焦化VOCS 治理项目 |
年份 | 项目 |
临涣煤焦化炼焦一期备用除尘站项目 | |
临涣煤焦化干熄焦烟气SO2 治理工程 | |
涡北矿排矸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 |
淮选厂外购煤场地钢大棚工程项目 | |
临涣煤焦化新建 12 个筒仓 | |
2019 年 | 涣城发电#3、#4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
临涣焦化储配煤系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
临选厂、芦岭矿等 16 矿(厂)雨污分流工程 | |
涡北选煤厂煤泥堆场大棚扩建工程 | |
孙疃矿新建矸石大棚项目 | |
综采安拆公司环保治理项目 | |
涣城发电#3、#4 机组锅炉余热省煤器改造工程 | |
2018 年 | 芦岭矿、朱仙庄矿、桃园矿、祁南矿燃煤锅炉改造项目 |
12 对矿井水及污水处理项目 | |
矿区环境治理项目 | |
矿区环保设备更新 | |
临涣焦化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项目 | |
临涣焦化脱硫废液提盐项目 | |
矿区环境治理二期工程 | |
矿区矸石山治理 | |
中利#1、#2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环保投入,注重环保设施建设。未来,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加大在环保方面的投入,以
持续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2、安全生产情况
(1)煤炭业务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开采煤层埋藏较深、煤质较松软,地质条件较复杂,所属矿井大部分属于高瓦斯矿井,受到瓦斯、水、火、煤尘和顶板等自然灾害的威胁。
基于在长期开采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的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及技术经验,淮北矿业构建了由安全支撑体系、保障体系、防控体系、操作体系和目标体系五个子体
系组成的“54321”安全生产体系,该体系的构建与实施获得煤炭工业协会颁发的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行业级)一等奖。同时,淮北矿业突出抓好风险预控、“手指口述”安全确认、隐患分级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方法的总结和推广,构建了具有淮北矿业特色的安全生产体系。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先进的安全理念为先导,强化“一通三防”工作,重点抓好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监测监控、防尘防火和现场管理五个重点环节;健全完善瓦斯综合治理模式,做到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强化防治水基础工作,提高矿井水害应急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员工业务技术素质;强化科区班组建设,建立以安全为核心的科区、班组考核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健全制度,完善体系,细化标准,精细考核,淮北矿业安全生产基础状况进一步改善。
公司历来重视安全生产,从管理层到各生产基层单位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煤化工业务安全制度及执行情况
淮北矿业煤化工业务在日常生产中严格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保证煤化工业务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淮北矿业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建立了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方面,淮北矿业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0]186 号)的要求,建立了一整套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补充和完善,使安全生产做到有章可循;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规程方面,编制了各岗位操作规程,涵盖了所有的岗位和工种,并且每个员工上岗之前都经过了操作规程培训。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有详细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要求从业人员均参加相应的培训,取得和工作相符的操作证书,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安全知识、专业知识、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3)安全生产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五、(七)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4)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安全生产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年份 | 项目 |
2020 年度 | 芦岭矿、青东矿、童亭矿等井下瓦斯钻孔工程 |
朱仙庄矿“五含”帷幕截流疏干开采综合治理项目 | |
桃园矿三水平水文地质条件定向孔探查 | |
许疃矿 72210 工作面地面钻孔预注浆加固煤层再生顶板工程 | |
杨柳矿 105 采区灰岩水综合治理工程 | |
袁店二矿 103 采区灰岩水地面定向治理 | |
涡北矿 85 采区三条大巷过 F22 断层(H=170~250m)地面定向治理 | |
2019 年度 | 朱庄矿Ⅲ63 采区下部地面区域治理及土型煤矿巷道探查注浆工程 |
桃园Ⅱ1 采区灰岩水地面区域治理工程 | |
杨柳 103 采区灰岩水综合治理 | |
袁二西翼开拓地面预加固工程 | |
袁一东翼大巷过断层地面定向治理 | |
祁南矿瓦斯治理工程 | |
芦岭矿瓦斯治理工程 | |
2018 年 | 朱庄矿Ⅲ63 采区下部地面区域治理工程 |
朱仙庄矿五含帷幕治理工程 | |
杨柳矿钻孔工程 | |
青东矿岩巷工程 | |
神源煤化工岩巷工程 | |
孙疃矿井下辅助运输系统升级改造 | |
工程处反井钻机 |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安全生产。未来,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加大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以持续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十、煤炭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评价指标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2016 年)采取的“产业政策+综合指标评价”的分类监管标准,发行人情况如下:
(一)综合指标评价
根据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发行人未触发产能过剩行业分类监管综合指标中的指标,被划分为“正常类”。煤炭业综合指标计算如下:
序号 | 指标 | 煤炭业指标参数值 | 发行人数值 | 是否触犯指标 |
1 | 最近一年末总资产 | 小于 400 亿元 | 670.11 亿元 | 否 |
2 | 最近一年度营业收入 | 小于 150 亿元 | 522.76 亿元 | 否 |
3 | 最近一年度毛利率 | 小于 10% | 18.17% | 否 |
4 | 最近一年度净利润 | 小于 0 | 36.70 亿元 | 否 |
5 | 最近一年末资产负债率 | 超过 75% | 62.01% | 否 |
6 | 最近三年经营性净现金 流量平均值 | 小于 0 | 77.49 亿元 | 否 |
(二)发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的情形
1、发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发〔2016〕7 号文、皖政〔2016〕76 号文新增煤炭产能的情形
发行人 2017 年起不存在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
能核增项目。发行人于 2015 年 7 月取得批复新建的信湖煤矿已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挂钩,符合减量置换原则。
2、发行人不存在未按照国发〔2016〕7 号文、皖政〔2016〕76 号文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的情形
发行人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务院、安徽省国资委去产能规划要求,就整体产能过剩情况进行充分完整的统计,同时制定了完整而切实可行的化解煤炭产能的方案《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发行人按规划逐步予以实施。发行人对下属生产矿井进行了认真摸排,在全面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煤炭去产能实施方案,计划用 4 年时间关闭退出刘店煤矿、海孜煤矿(大井)、袁庄煤矿、杨庄煤矿、芦岭煤
矿 5 对矿井。其中自 2016 年以来,已关停刘店煤矿、海孜煤矿(大井)和袁庄
煤矿 3 对矿井,减少核定生产能力 339 万吨/年,完成年度去产能任务。
安徽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分别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2016 年 11 月 22 日和 2016 年 11 月 22 日对刘店煤矿、海孜煤矿(大井)和
袁庄煤矿进行了验收,确认了发行人完成了 2016 年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目标
任务,并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发布了 2016 年安徽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完成情况信息公告,确认发行人完成了 2016 年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目标任务。
杨庄煤矿原计划于 2017 年底前关闭,后根据《关于做好 2017 年安徽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改能源〔2017〕404 号)、
《关于做好 2018 年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皖煤化办〔2018〕8 号),杨庄煤矿均不在 2017 年和 2018 年去产能退出煤矿名单中;此后,杨庄煤矿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通过安徽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出具的化解过剩产能验收意见(皖煤化办〔2020〕3 号),目前杨庄煤矿去产能工作基本结束。
芦岭煤矿原计划于 2019 年关停,后根据《关于调整安徽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请示》(皖煤化办〔2019〕6 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项目名单的复函》(2019 年 5 月 15 日)及《安徽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关于落实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的函》
(皖煤化办〔2019〕8 号)等文件精神,芦岭煤矿“十三五”期间不再关闭退出,公司“十三五”去产能任务已通过关停矿井及核减生产矿井产能方式全部落实。根据当前实际,芦岭煤矿处于政策允许的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不存在政策性强制关停风险。
3、发行人不存在国发〔2016〕7 号文中所列举的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建设、涉及劣质煤以及生产规模不超过 300 万吨的情形
发行人构建了由安全支撑体系、保障体系、防控体系、操作体系和目标体系五个子体系组成的“54321”安全生产体系及安全生产制度。发行人矿井产煤主要为炼焦煤和动力煤,报告期内,发行人年生产规模均大于 300 万吨。发行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且已按规定划定停采区和缓采区,不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不存在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建设、涉及劣质煤以及生产规模不足 300 万吨
/年的情况。
4、发行人不存在因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而被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情
形
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煤矿,不存在未办理相关核准审批手
续的新建、改扩建煤矿;不存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生产的煤矿。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被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5、发行人不存在国发〔2016〕7 号文中所列举的未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的情形
发行人当前下属矿井产能均高于 30 万吨,且不属于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确
定的 13 类落后小煤矿,以及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
6、发行人已按照国发〔2016〕7 号文、皖政〔2016〕76 号文要求全面规划企业转型发展
发行人正在深度推进煤化工、盐化工副产品深加工与低热值煤电发电项目,积极发展新型先进合成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产品,加快培育生活、生产服务业,全面促进了企业转型发展。
7、发行人不存在国发〔2016〕7 号文、皖政〔2016〕76 号文中所列举的超能力生产的情形
发行人全面实行煤炭产能公告和依法依规生产承诺制度,督促煤矿严格按公告产能组织生产,发行人不存在超能力生产情形。
8、发行人不存在国发〔2016〕7 号文、皖国资评价〔2016〕81 号文所列举的对去产能矿井职工未合理分流安置的情形
发行人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订了完整而又切实可行的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去产能矿井职工分流安置总体方案》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去产能矿井职工分流安置暂行规定》,提出了系统的分流安置及保障措施,发行人已经按规划方案开始实施。
9、发行人已按皖国资评价〔2016〕81 号文要求审慎、逐步优化资产负债结
构
目前,发行人通过加快应收账款周转,放缓应付账款周转有效提高了资金使
用效率,减少对外部融资的需求。积极采取措施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水平,避免出现债务风险。
10、发行人已根据皖国资评价〔2016〕81 号文规划实施“三供一业”移交方
案
发行人当前已经制订了“三供一业”(供电、供水、供暖和物业管理)移交方
案,2016 年已开始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退出产能矿井“三供一业”同步进行移交。发行人已与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政府对接,列示清单并明确移交时间,签订移交协议,于 2019 年底前基本完成。
11、发行人已根据皖国资评价〔2016〕81 号文要求规划并盘活利用土地资
源
根据《淮北矿业集团袁庄矿土地收购协议》,淮北市朔西湖保护开发建设有
限公司收购发行人已关闭袁庄矿 632.45 亩土地(最终以实地勘测、交付面积为准),收购资金参照《研究推进淮北矿业集团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16 第 107 号)城市规划区外土地 14 万元/亩,
上述袁庄矿涉及土地收购资金共计 8,854.3 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已按协议收到价款的 70%;此外,2016 年关停的刘店煤矿、海孜煤矿(大井)及 2020 年关停的杨庄煤矿涉及相关国有土地出让事项,目前发行人已与地方政府商谈上述土地出让计划。
12、发行人已根据皖国资评价〔2016〕81 号文要求明确产能退出后经营发展目标
发行人在“十三五”规划中做了科学、切实可行的规划部署,明确以下经营发展目标:(1)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在优化煤炭主业的同时,发力电力产业,做精化工产业,发展物流、现代服务;(2)推进煤炭、煤化、盐化及民爆产品结构升级;(3)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并健全技术创新体系。
十一、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发行人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控机制较为完善。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经营状况,制定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详细的业务流程,针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重大事项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统筹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管理工作,并在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成本费用控制、财务报告、担保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日常运营的各个环节,均制定了更为详尽的管理制度。此外,公司针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方面、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方面、风险评估方面也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风险防控能
力,规范会计管理及核算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发行人根据
《公司法》、《会计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实施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设立财务部作为统一的财务与会计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和指导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会计人员管理工作。此外,该项制度对会计核算与基础工作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成本费用控制、全面预算管理、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税务管理、重组清算、信息管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与控制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规定,发行人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根据投资性质不同指定有关归口管理部门为项目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项目建议书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协调以及项目后评价工作。该项制度对对外投资类型、组织机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对外投资的管理、转让与收回进行了详细规定。
3、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进一步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收信息的主要联络人,负责具体执行重大事项信息的管理及披露事项;同时,该制度界定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及其报告义务人、内部报告程序与管理及相关的信息披露。
4、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权机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