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DHS22FG04081
政府采购 委托代理协议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00846
项目编号:GDHS22FG04081
项目名称:2023 年广州市老年优待卡发行项目
采 购 人: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2023 年xxxxx
xxxxxxx)(xxxx:XXXX00XX00000)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
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00846
2.项目编号:GDHS22FG04081
3.项目名称:2023 年广州市老年优待卡发行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详见用户需求书
6.预算金额:人民币 360 万元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4.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5.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6.负责记录开标过程,组织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宣读评标纪律;
7.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公开招标);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1.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发放中标通知书;
12.依法督促中标人按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13.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
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书面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对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7.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8.乙方应当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规定的相关职责;
9.乙方应依法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且以书面方式提出的,乙方在收到书面材料的当日以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甲方汇报。乙方在回复供应商质疑函的过程中,回复定稿要先取得甲方的认可后,才可向供应商正式回函;
10.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11.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2.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13.乙方不得与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14.乙方不得接受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宴请、礼品、礼金;
15.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应明确载明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合理设置技术和商务条件,提高采购文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和公正;
16.采购文件应合法、规范,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准确、无歧义,不得出现明显错误而被质疑;
17.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整个采购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不得向除采购人外的其他人透露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所有信息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
18.不得阻止和限制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采购活动;
19.不得散布不利于采购项目公平、公正实施的有关言论。
20.保密责任:本采购项目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像资料、电子数据等)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泄露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也不得超越本协议范围使用。乙方如泄露本采购项目的商业秘密,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民法典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委托期限
x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本项目的采购项目合同为止。
第七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费率 类 型 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 | 服务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00—500 | 0.8% |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采购活动中发生的全部费用,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以下费率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2.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从事本合同约定的禁止行为的;
(2)将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第九条、其他
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可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
双方各执 壹 份;
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xx ) 乙方:(xx)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