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信立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41023600040024911 SAL0951 恩那司他中国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S086 沙库巴曲阿利沙坦钙中国 I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SAL0107 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SAL0108 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2-046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
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3 号)核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信立泰”)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000 万
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8,800,535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 28.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51,871,177.95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合计 18,318,711.78 元【承销和保荐费用合计 19,518,711.78 元(含税),其中公
司前期已付保荐费 120 万元】后的余额 1,933,552,466.17 元,已由承销商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xx证券”)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1]第 5-1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一)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
储和使用。目前,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xx证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公司增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信立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 41023600040024911 | SAL0951 恩那司他中国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S086 沙库巴曲阿利沙坦钙中国 I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SAL0107 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SAL0108 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I/III 期临床 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
三、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丙方: 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xx、xxxxx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按照孰低原则确定),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协议有关约定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