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E3213010313202012064-1 号宿迁籼米万亩标准化核心种植示范片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宿迁籼米万亩标准化核心种植示范片智慧管理
平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专用条款
采购单位(全称): 宿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简称甲方)
中标供应商(全称):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E3213010313202012064-1 号宿迁籼米万亩标准化核心种植示范片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价值为¥768,000.00 元的标的(货物)。
标 的 清 单
货物的名称及品牌.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智能调度主屏 海康威视、DS-D5A98RB/B、杭州 | 台 | 1 | 105000.00 | 105000.00 |
农情信息移动监测调查设备 大疆、精灵 4RTK、深圳 | 台 | 1 | 56000.00 | 56000.00 |
水质在线监测仪 托普云农、TPSZ-III-4、杭州 | 台 | 1 | 33000.00 | 33000.00 |
田间小气候仪 托普云农、NL-GPRS-I、杭州 | 台 | 1 | 43590.00 | 43590.00 |
作物生长监测站 天创、AG-800S、北京 | 套 | 1 | 50000.00 | 50000.00 |
虫情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 托普云农、TPCB-II-C7.0、杭州 | 套 | 1 | 150000.00 | 150000.00 |
害虫自动测报系统 纽康、SPT-R-02、宁波 | 台 | 4 | 31000.00 | 124000.00 |
防护栏 市购、定制、中国 | m | 144 | 350.00 | 50400.00 |
3 米塑钢门 市购、定制、中国 | 个 | 1 | 3000.00 | 3000.00 |
1 米塑钢门 市购、定制、中国 | 个 | 5 | 1000.00 | 5000.00 |
设备操作台 市购、定制、中国 | ㎡ | 149 | 490.00 | 73010.00 |
电力配套设施 市购、定制、中国 | 套 | 1 | 15000.00 | 15000.00 |
肥料隔离区 市购、定制、中国 | 套 | 1 | 60000.00 | 60000.00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柒拾陆万捌仟元整(¥768,000.00) |
注:所有仪器监测的数据统一整合到宿迁籼米万亩标准化核心种植示范片智慧管理平台。
二、交货时间、地点
(一)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交货地点: 宿迁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
三、质量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现投标文件承诺条款。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由乙方视情况自定运输方式,费用自负。五、验收
(一)在货物进场并安装调试后 十 日内,甲方根据技术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内
容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
齐全。货物最终验收后,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采购单位组建验收小组,按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六、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中标方开具发票后,预付中标总价款的30%;项目实施完成后,
经验收合格,中标方开具发票后付款6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结清。
七、售后服务
(一)验收通过之日起对设备免费保修 叁 年。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实
行三包,因设备配置或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技术支持响应时间。一般问题 八 小时内电话支持,难点、重点问题 三 天内现场解决,质保期内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收取成本费。
八、违约条款
(一)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1‰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所供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其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三)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除向乙方支付货款外,须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
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十、合同生效及审核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代理机构审核盖章后实施,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一、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在开标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代理机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各一份。
十三、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通用条款
十四、词语涵义
(一)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二)合同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三)货物: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四)服务:根据合同规定甲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五)甲方:采购单位,即宿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六)乙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即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
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
十五、技术规格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十六、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十七、包装要求
(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二)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十八、装运条件
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费。十九、付款
(一)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二)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发票;
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
3、装箱单;
4、验收合格证书;
5、买方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合格报告;
6、货物的检定/校准证书。二十、伴随服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主要包括:
(一)货物的现场安装;
(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三)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四)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使用方人员进行培训。二十一、质量保证
(一)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乙方应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十二、检验
(一)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二)甲方在乙方交货后及时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加盖公章后报代理机构;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检验报告送代理机构备案。
二十三、索赔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按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
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损失的数额,乙方须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和修补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二)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20 天内,如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接受,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二十四、误期赔偿
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 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二十五、不可抗力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同时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 120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二十六、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二十七、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宿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十八、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 宿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盖章) 地址: xxxxxxxxxx 0 x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2020 年 12 月 29 日
乙方: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 xxxxxxxxxxxx 00 x 0 x 0000 x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