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慢遊雲林網站/APP 權限開通使用條款
雲林縣政府慢遊雲林網站/APP 權限開通使用條款
有關「慢遊雲林網站/APP」(以下簡稱為本平台),為促進雲林觀光旅遊環境數位化及國際化,無償提供業者向本平台申請使用線上服務(以下簡稱為本服務) 。業者得於本平台揭露業者店家資訊及發放優惠券予消費者,並利用本平台進行優惠核銷。
為此,雙方同意本使用條款如下,如有不足之處,得以附件方式進行補述。
第一條、 服務說明
1. 業者使用本平台系統服務項目,並獲本平台授權登入系統之管理後台以使用本服務。
2. 業者得於自營網站、社群媒體或其他網路介面平台使用本平台所提供之優惠券功能做為業者線上優惠服務。
3. 本服務包含業者管理後台、線上優惠券核銷及查看店家優惠券核銷紀錄。
4. 本系統僅提供資訊提供及線上優惠核銷,不涉及其他金流服務。
第二條、 店家資訊上架及開放優惠券之約定
1. 業者保證於本平台申請上架之店家資訊內容應皆屬實,如有欺騙行為,本平台得立即終止業者使用本服務。
2. 業者保證於平台所刊載之優惠券內容及使用規則等應完整說明,如因任何未說明事項任意中止消費者使用優惠而產生消費爭議,應由業者全權負責。
3. 消費者有關店家資訊及優惠券內容相關問題,皆由業者全權負責,並遵守本條款中所載事項。
第三條、 服務終止
x平台服務期間如業者發生消費者投訴,或於媒體投訴影響本平台聲譽者,且無妥善處置因而發生消費爭端者,如無其他特別約定,本平台得立即終止業者使用本服務。
第四條、 保密義務及安全責任
1. 本條款同意後,雙方均應負個人資料、技術、產品設計及業務、財務資訊保密之義務,收受方(指收受資訊之一方)未得揭露方(指提供資訊之一方)之事前書面許可,不得洩漏本專案任何相關之秘密資訊、個人資料或以此從事不利於揭露方之情事。任一方若有違反此義務者,對揭露方應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2. 本平台自開立權限帳號給業者自行登入平台系統後,業者及員工應妥善保管用於登入本服務之帳號、密碼,不得以任何方式讓與、轉借或授權他人登入執行非約定的工作事項,任何因可歸責於業者未妥善保管本服務之帳號、密碼而造成之損害,本平台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並得向業者請求賠償。
3. 業者不因使用本服務而取得本平台任何智慧財產權之明示或默示之授權,且非事先經本平台書面同意,業者不得使用、重製、或散布本平台上任何形式之資料。
4. 本條之各項約定於本合約服務期間屆滿或提前終止後仍永久有效。
第五條、 授權素材使用
1. 業者同意提供給本平台的所有店家資料《授權素材》,包括圖片、照片、文字資料等相關資料,業者聲明並保證下列事項:
2. 《授權素材》不會侵害任何第三者之版權、專利、商標、商業機密或任何其他私人的公開發表權、隱私權或是道德上的權力,如有侵犯他人權利或著作權者,皆由業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3. 《授權素材》不會觸犯任何法律、規章、法令或規範。
4. 業者仍保有《授權素材》全部智慧財產權及其他相關權利。
5. 如業者所提供之《授權素材》包含有相關之任何商標,服務標誌或商品名 稱,業者同意於本同意書目的範圍及本同意書服務期間內授權本平台使用,並保證擁有授權本平台使用之權利,但業者得隨時終止上開授權。
6. 任一方於宣傳行銷時如需使用到他方商標、名稱等相關企業形象符號或文字時,均應通知對方且獲得對方書面同意後始可使用。
第六條、 本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相關法令,雙方配合另行協議補充或修改。
第七條、 如有爭議而涉訟時,雙方同意以台灣雲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