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DTP2021002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BDTP2021002
项目名称: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保定市区灯控路口建设UPS电源采购项目(二次)
采 购 人: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3
第二部分 谈判方须知 5
第三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14
第四部分 谈判内容、谈判程序、成交原则 16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9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0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受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其所需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保定市区灯控路口建设UPS电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和本项目实施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BDTP2021002
2、项目名称: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保定市区灯控路口建设UPS电源采购项目(二次)
3、项目详细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谈判项目要求
4、下载谈判文件方式: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在线提交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相关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完成注册核验或携带上述材料到保定市民服务中心(xx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
受理窗口办理注册手续。
咨询电话0000000000或0000-0000000、0000-0000000。
供应商通过市场主体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后,用CA密钥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综合信息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办理CA密钥可在河北CA、北京CA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办理CA咨询联系方式如下:河北CA秘钥咨询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北京CA秘钥咨询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
5、下载谈判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000000000
6、谈判采购文件制作人:xx 电话:0000-0000000 采购单位联系人:贺华威 电话:0000-0000000
7、开 户 名: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开户银行:保定银行营业部
账 号: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财务联系电话:0000-0000000
8、谈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8月5日上午09:00,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保定市xx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四楼第六开标室。
9、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及资料。
10、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认定为:工业。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2、重要提示:
12.1开标结束后,供应商请随时关注“澄清/说明/补正”模块,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入“澄清
/说明/补正”模块分别进行谈判, 谈判过程中谈判双方不得涉及其他谈判方的有关谈判信息,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对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以文字形式或图像版证明材料进行回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谈判小组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2.2谈判完成后,供应商进入“二次报价”模块,在规定时间内将签字盖章的谈判报价一览表
(第二次报价)图像版上传至“二次报价”模块,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谈判报价一览表
(二次报价),系统默认谈判报价一览表(一次报价)做为最后报价。
第二部分 谈判方须知
1、谈判保证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谈判保证金到达中心指定账户,收款账户信息详情请见17.1。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没有独立财务的,由其上级管辖单位或其总公司代为支付保证金。
2、谈判方案:谈判方只允许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一个项目提供一个(套)方案,一个项目报多个方案或一主选一备选的取消谈判资格。
3、谈判费用:谈判方自行承担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4、谈判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其它币种不予接受。报价包含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服务、承诺、保险、税金等所有费用。
5、谈判代表:谈判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一名委托代理人作为本方谈判代表参加
谈判。
6、谈判小组:本项目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两人)及采购人授权代表(一人)共三人组成谈判小组,与谈判方进行谈判并负责本项目的评审。专家由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一起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方解释未成交原因。
7、在谈判过程中,如有谈判方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所有谈判报价明显高于采购人了解的市场价格以及其他不正当行为,谈判小组有权终止谈判。
8、当合格谈判方少于三家时,该项目谈判终止。根据《财政部财办库〔2003〕38号》文件的规定,货物类采购由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供应商(有效报价最低)参加谈判,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谈判时,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有效报价最低)计算。
9、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1、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成交项目拆分后分别转让他人。
1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采购人无故不签订合同的,将此情况上报保定市财政局处理。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4、政府采购政策:
1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四部分谈判内容、谈判程序、成交原则。
14.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四部分谈判内容、谈判程序、成交原则。
14.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四部分谈判内容、谈判程序、成交原则。
14.4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图像版。
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14.5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2020年第18号)内的产品,必须符合《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
产品的强制产品认证证书图像版。
14.6采购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中国(河北)”
(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5、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样品。
16、未特别注明可采购“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7、交纳谈判保证金或提交电子保函信息及规定
17.1谈判保证金提交时间及方法:2021年8月5日上午09∶00前投标单位的谈判保证金以电汇、网银、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以个人或非投标人名义交纳及在途资金均视为未交纳,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开 户 单 位 | 开 户 行 | 账 号 |
保定市行政审批局 | 保定银行营业部 | 60101012010011224006503 |
谈判保证金数额:18400元。账户情况如下:
提 交 电 子 保 函 请 登 录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xxxx://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 ,具体操作方式请在“办事指南”栏目下载《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系统操作手册》。
1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3未成交方的投标保证金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8、响应文件制作
x项目响应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 000-000-0000 咨询。
18.1供应商通过登录“(xxxxx://xxx.xxxxxxx.xxx/)”,网站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
18.2供应商凭CA密钥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格式(.bdzf));
18.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
18.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18.5谈判方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18.6谈判采购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18.7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将拒收。
18.8谈判方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用法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bdtf格式和*.nbd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加密。
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9.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9.2谈判方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 “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9.3 谈判方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位置加盖公章。
19.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9.5 谈判方应准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bdtf 格式),上传“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
20、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bdtf)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中。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为无效投标。
各供应商务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响应文件是否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响应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
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因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拨打客服电话0000000000咨询。
20.2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系统拒绝接收。 21、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特别提示:因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的,后果自负。
22、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x项目开标时通过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综合信息平台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环节。 22.1开标时间: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2.2 开标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1)软硬件设施: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包括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等;软件设施包括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xxxxxxx.xxxx下载数字证书驱动)。
2)开标当日,供应商可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登陆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建议使用制作响应文件CA密钥及制作、上传响应文件使用的电脑进行解密。
3)可使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综合信息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22.3 开标流程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开标管理员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称。
2)公布投标人名单后,供应商在半小时内完成远程解密。具体操作可登录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中下载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综合信息平台远程解密操作手册》进行相关操作。
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
3)所有供应商解密完成或到达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点击信息确认按钮,对开标记录表进行
确认,开标结束。
开标时如有问题和异议请联系:4009980000、0312-6788705、0312-6788601;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未及时提出的,视为放弃对开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开标结束后,供应商请随时关注“澄清/说明/补正”模块,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入“澄清/说明
/补正”模块分别进行谈判, 谈判过程中谈判双方不得涉及其他谈判方的有关谈判信息,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对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以文字形式或图像版证明材料进行回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谈判小组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23、质疑
23.1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3.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23.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 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3.5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3.6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时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3.8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3.9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3.10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2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递交的;
(7)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未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规定、要求的。
25、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
第三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保定市区灯控路口建设UPS电源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概况:
为保障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在计划停电、故障停电等情况下能不间断有序运行,避免因停电造成交通拥堵,给广大市民带来不便,计划在北三环朝阳口、东风玉兰口、七一恒祥口、复兴阳光口、复兴朝阳口等50个主要路口建设安装不间断供电电源(UPS),以确保在恶劣天气及市电临时停电情况下可以自动临时切换供电电源,保障市区灯控路口信号设备的正常使用。主要包括采购安装50套UPS电源设备,预算为92.19万元。
三、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指标及性能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UPS | 新增UPS设备,采用3kVA机架型在线式UPS,适配负载功率为≥ 2000W,工作环境温度-40℃~55℃; 交流输入:单相220V三线制;电压适应范围:AC 176V~ 264V;频率:50Hz。 功率因数:≥0.99(100%负载率)、≥0.97(50%负载率);输入稳压精度:≤1%; 额定输出电压:AC 220V;输出功率:3kVA;输出频率:50± 0.5Hz;输出稳压精度:≤1%;输出效率:100%负载率时≥ 90%、50%负载率时≥88%;输出功率因数:≥0.8;输出电流峰值系数:≥3; 输出过载能力:≥1分钟(125%额定阻性负载)。 | 台 | 50 |
2 | 磷酸铁锂电池 | 采用48V100AH磷酸铁锂电池,具备电池管理系统(BMS)功 能。正常情况下,电池以恒流0.2C(40A)电流充电,充电至 58.4V 恒压,截止电流0.02C(4A) ;以恒流0.5C(100A)电流放电,放电至放电保护。负载在不小于1000W时,放电时长不低 于6小时。设计寿命:在环境温度25℃±2℃的条件下使用,寿命应不小于8年。 | 组 | 50 |
3 | FSU动环监控 | FSU动环监控设备具备RS232 或 RS485 接口,实现对功率模 块、储能电池组、环境、温度的监控接入,通过无线方式 | 台 | 50 |
(GPRS 或 4G)接入监控平台(投标方的专业监控平台),向 监控平台发送监控数据并接收监控中心传送的命令,并将接收到的监控命令发送至被监控设备及环境量采集器,含有双向自 动转换开关 | ||||
4 | 机柜 | 室外机柜侧板和柜门内衬10mm隔热棉。 机柜外部尺寸为:600mm*600mm*1200mm(长*宽*高),底座高 100mm;柜顶通风模块尺寸:600mm*680mm*80mm(长*宽* 高);设备舱有效安装空间:21U。适用工作温度为范围:- 40℃~+55℃,适用工作湿度为:5%~80%,机柜基本结构由框架、柜门、侧板、顶板、底板及相应定位、紧固件组成,采用封闭式结构。机柜内配电单元采用插框结构,高156mm (4U),包含交流配电单元和交流配电单元。 | 台 | 50 |
5 | 监控平台 | 提供云平台,所有设备安装站址信息、设备信息接入监控平 台,客户大屏展示,实现站址管理、设备管理、告警查询、工单派发、短信提醒,配置客户账号可通过网页和APP登录管理 | 年 | 3 |
6 | 电源线 | 2*16铜缆,电缆绝缘用阻燃聚氯乙烯、低烟无卤聚烯烃材料; 阻燃型电缆应经受GB/T 18380.33 规定的成束燃烧试验,并在电缆型号中增加“ZA”来进行识别;耐火型电缆应经受GB/T 19216.21 中A 类的耐火特性试验;抗张强度≥12.5N/mm2,断裂伸长率≥150 %N/mm2;试验温度:100±2℃; | x | 300 |
7 | 流量卡 | 三大通讯运营商4G流量卡 | 张 | 50 |
8 | 安装调测 | 所有电源设备(开关电源设备,蓄电池组,电池架,UPS,空 开,熔丝,一体化机柜等设备)安装、调测(蓄电池容量测 试,组合电源,一体化能源柜,监控线路正确连接)及所有设备相关的线缆布放,机架,走线架,槽道安装。 | 站 | 50 |
9 | 机柜基础 | 尺寸:800m*800m*300m。含材料、手孔、预埋管材、人工费、 机械台班、运输、二次搬运等。设备基础做法浇筑C30混凝 土,基底土必须夯实,夯实后土压实系数不小于0.94。预埋 PVC管必须是管壁加厚管材,现场不得因人为或混凝土挤压等原因使得管壁破裂。现场设备基础施工后,需要测试管道通 畅,并使用防火泥封堵,避免污物堵塞管体,造成后期穿线困 难。接地体上端距地面不小于0.7米,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 套 | 50 |
姆。扁铁与角钢焊接后需要做防腐防锈处理。 |
四、 技术参数
1 总体要求
1.1 机柜环境要求
1.1.1 温度
工作温度范围:-40℃~55℃;
1.1.2 湿度
工作相对湿度范围:≤90%(40℃±2℃)无凝露;
1.1.3 运行环境
产品的运行环境应无腐蚀性、爆炸性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及导电尘埃,并远离高热源。
1.2 产品结构尺寸
机柜外部尺寸:600mm*600mm*1200mm(长*宽*高),其中底座高100mm;柜顶通风模块尺寸:600mm*680mm*80mm(长*宽*高);
设备舱有效安装空间:21U。
1.3 产品电气性能指标
1.3.1 交流输入
交流输入:单相220V三线制;
电压适应范围:AC 176V~264V;频率:50Hz;
功率因数:≥0.99(100%负载率)、≥0.97(50%负载率);
1.3.2 交流输出
额定输出电压:AC 220V;输出频率:50±0.5Hz; 输出稳压精度:≤1%;
输出效率:≥90%(100%负载率)、≥88%(50%负载率);输出功率因数:≥0.8;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3;
输出过载能力:≥1分钟(125%额定阻性负载)。
1.3.3 UPS 安装方式
UPS设备安装方式支持19英寸标准机架安装方式。
1.3.4 储能与备电能力
表1 备电产品备电能力表:
容量 | 储能量(kwh) | 适配负载功率(W) |
3kVA100Ah | 5.0 | ≥2000 |
1.4 安全要求
1.4.1 一般要求
机柜应避免在装配、安装、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人身安全隐患,诸如锋边、毛刺等。
1.4.2 防护要求
a) 抗辐射:机柜应具备能够经受最大强度为 1120×(1±10%)W/m2 的太阳辐射的能力;
b) 抗日照光化学效应:暴露在电池舱外表面的橡胶、密封胶等高分子材料制件,应具备良好的抗日照光化学效应能力;
c) 防盐雾:机柜表面材料应具备防腐蚀、防盐雾的能力;
d) 防火:机柜应使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 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中规定的 B 级;
e) 室外备电柜应能承受风速为 60m/s 的风荷载。
f) 机柜的设计及材料应能有效地防止静电的产生及累积,保护通信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g) 门把手力矩:门把手的转动力矩不应超过 40N•m;
h) 防护等级:机柜防护等级为 IP55。
1.4.3 抗震
柜体抗震能力应符合YD/T 5083《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的相关规定。
1.4.4 振动与冲击
系统应能承受振幅为0.35mm,频率10Hz~55Hz(正弦扫频),3个方向各连续5个循环。冲击:峰值加速度150m/s2,持续时间11ms,3个方向各连续冲击3次。
1.4.5 绝缘电阻
产品的交流输入端、输出端对外壳,施加500V直流电压,绝缘电阻应大于2MΩ。 产品配置的电池正、负接线端对外壳,施加500V直流电压,绝缘电阻应大于2MΩ。
1.4.6 抗电强度
产品的输入端、输出端对地能承受50Hz,2000V的正弦交流电压(漏电流<10mA)或等效峰值的 2820V直流电压(漏电流<1mA)1min,且无击穿,无飞弧。
1.4.7 电磁兼容
1.4.7.1 传导骚扰限值
在150kHz~30MHz频段内,产品交流输入电源线上的传导干扰电平应符合YD/T 983-2018的8.1条要求。
1.4.7.2 辐射骚扰限值
在30MHz~1000MHz频段内,产品的电磁辐射干扰电压电平应符合YD/T 983-2018中8.2要求。
1.4.7.3 抗扰性
抗扰性应符合YD/T 983-2018中9.2要求。
1.5 设计使用寿命
1.5.1 产品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
在正常使用环境条件下,在线式产品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不小于100000h(不含蓄电池组)。
2 技术要求
2.1 机柜总成技术要求
2.1.1 结构要求
2.1.1.1 基本结构
a) 机柜内部应设置 4 根安装立柱,用于安装设备和固定层板。安装立柱的间距、孔距等机柜内部尺寸结构应满足《IEC 60297-3-100-2008》和《IEC 60297-3-105-2008》的要求。
b) 机柜基本结构由框架、柜门、侧板、顶板、底板及相应定位、紧固件组成,采用封闭式结构。机柜内部可设置安装立柱、层板及进排风、供配电装置等;
c) 机架框架、层板及加固顶底均应采用优质钢材(镀锌板),表面喷塑处理,门、侧板的厚度不小于 1.2mm,机架框架的钢板厚度不小于 2.0mm;
d) 装配应具有一致性和互换性,零部件应最大限度地采用标准件和通用件,紧固件无松动。外露和操作部位的零部件应光滑,无锐棱毛刺;
e) 机柜侧板和柜门要内衬 10mm 隔热棉;
f) 机柜底部应配置过线孔,进线孔、出线孔各两个,孔径 50mm。
2.1.1.2 详细结构尺寸图
a)机柜结构尺寸后视图
b)机柜结构尺寸侧视图
c)机柜结构尺寸前视图
图1 产品结构尺寸图
2.1.2 结构工艺要求
2.1.2.1 柜体结构
a) 机柜顶部不允许积水,柜体应通过结构设计实现防水,不应打胶防水;
b) 柜体采用前后开门方式;
c) 柜体不能有从外部可直接拆卸的、影响自身使用和安全的结构。
d) 柜体通风方式采用下进上出方式。
e) 发电接入插座布置在机柜内部。
f) 采用模块化、通用化设计。要求柜体、柜门、柜顶组件可任意互换而无需改动柜体结构,便于组织生产和备货,缩短供货周期,也便于运维管理。
2.1.2.2 线缆槽道与布线
a) 机柜内后两侧应分别设置不少于 3 个的线缆绑扎点,后门双立柱之间应设置 1 根绑线梁,用于通信线缆和电源线的绑扎;
b) 交流、直流、信号电缆和地线分开布线,避免互相干扰;
c) 电源线、信号线宜采用独立的进出线孔,避免相互干扰;
d) 进出线孔处应进行密封处理。
2.1.2.3 层板要求
a) 机柜内应根据用户需求配置层板,标准型层板承重≥60kg。
b) 层板应便于安装和拆卸,其安装高度和前后位置可以调节。
c) 层板的固定方式可根据用户需求,使用螺丝或弹性插销、卡接部件等固定方式。电池层板要求承重≥100kg。
2.1.2.4 柜门
a) 支持机柜门更换;
b) 开门角度>120°;
c) 前后门开门方向:右开门;
d) 门限位装置在门处于“打开”状态时应具备限位作用;
e) 门限位装置在开门时应自动激活限位功能;
f) 门和门限位装置经过 1000 次开/关重复操作后,应功能完好,无过度的磨损现象;
g) 门限应具有防风功能,门限位装置在限位状态下应能承受 22m/s 的风产生的开关门引起的载荷,无机械破坏或功能失效;
h) 门锁选用机械连杆锁,门把手的转动力矩不应超过 40N•m。
2.1.2.5 柜顶模块
a) 柜顶模块是机柜遮阳、通风与防雨的顶盖组件,可根据客户需要非标定制;
b) 柜顶模块可以需与柜体连接牢固,可以采用可拆卸或焊接连接的方式;
c) 柜顶模块采用前后滴水通风沿、左右侧与柜体平齐的结构;
d) 柜顶模块可采用后倾斜顶结构,前后沿高差不超过 5mm。
2.1.2.6 机械性能
机柜及部件不应出现以下缺陷:
a) 影响形状、配合和功能的变形或损坏,如铰链、锁具、插销等功能损坏;
b) 脱层、空洞、剥皮、粉化、分层、鼓泡、碎裂、翘曲、戳穿、损伤、永久变形;
c) 涂层、密封等部位的膨胀、开裂、脱落;
d) 门、门锁盖等活动部件不灵活、关(锁)不住、卡死;
e) 芯材发泡导致的板面变形;
f) 安装件、紧固件的弯曲、松动、移位或损坏。
2.1.2.7 连接和紧固
a) 应使用有防松装置的螺纹连接作为承载连接。标准化机柜连接要牢固,不得有漏连、虚连现象;
b) 铆钉或铆固螺母应排列整齐,不允许有歪头、裂头及松动。铆接面不允许有下凹、变形或破损。
2.1.2.8 材料要求
a) 金属材料应具备抗腐蚀和电化学反应的能力;
b) 非金属材料应无脱层、空洞等缺陷;
c) 非金属材料制件在经腐蚀性液体试验后应无应力裂纹、无涂层剥落、无蜕皮、无颜色改变;
d) 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包括绝缘电线、电缆和发泡材料)应为自熄性材料,其燃烧性能应能通过阻燃试验要求;
e) 柜体材料使用寿命应不小于 10 年。
2.1.2.9 噪音要求
风扇开启时,在关门状态下,距离柜门1.0m、离地0.6m高的位置,最大噪音应不大于55dB(A计权)。
2.1.3 外观与表面处理
2.1.3.1 外观
a) 机柜表面涂层颜色宜采用纯白,如市政建设有特殊要求时,可使用其他颜色;涂层应符合 GB/T 3181-2008 中的要求;
b) 喷涂后的隔热涂层表面应连续、均匀,纹理一致,且无结瘤、缩孔、起泡、针孔、开裂、剥落、粉化、颗粒、流挂、露底、夹杂脏物等缺陷;
c) 涂层附着力应满足 GB/T 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表 1 中等级 1 的要求;
d) 涂层应具有抗老化、耐溶剂的能力,满足 HG/T 5176-2017《保温层下金属表面用防腐涂料》的防腐要求;
e) 涂层经抗冲击试验后,应无放射状裂口、缺口等缺陷;
f) 舱体丝印应具备一定的硬度,具有耐磨、耐乙醇溶剂等特性;
g) 标准化机柜表面的涂层经耐低温试验后,目视检查涂层应不起泡、不剥落、无裂纹、无粉化、不变色、不收缩;按 ISO2409 进行划格附着力试验时涂层附着力应无降低。
2.1.3.2 丝印要求
柜体丝印位置与尺寸见图2,丝印技术要求如下。
a) 标准化机柜表面上丝印经硬度试验后,应没有涂膜损伤痕迹。
b) 标准化机柜表面上丝印经耐磨试验后,不应暴露底层或底材。
c) 标准化机柜表面上丝印经耐乙醇试验后,不应暴露底层或底材。
2.1.4 配电单元要求
2.1.4.1 配电单元结构要求
配电单元为插框结构,高156mm(4U),前后面板可翻转90度;
发电插座安装在配电单元内部或机柜柜体上。
2.1.4.2 交流配电
a) 交流输入:2 组输入 2P+2P 带机械互锁空开,1 组用于维修旁路互锁,1 组用于发电接入互锁;
b) 交流输入防雷:选用 C 级浪涌保护装置,至少能承受电流脉冲(8/20μs、10kA)的冲击,满足 YD/T 944-2007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中相关要求;
c) 交流输出防雷:选用 C 级浪涌保护装置,至少能承受电流脉冲(8/20μs、10kA)的冲击,满足 YD/T 944-2007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中相关要求。
2.1.4.3 直流配电
a) 多个电池通过空开并联接入到 48V 直流母线;
b) 电池正极接空开,电池负极接负极铜排;
c) 电池汇流母线采用铜排,截面积不低于 50mm2;
d) 电池正负极以及直流母线对地隔离。
表2 配电单元配置表
产品型号 | 交流输入输出空开配置 | 电池接入空开配置 |
3kVA100Ah | 输入开关:2P 32A*1输出备用:2P 32A*1发电插座:三孔32A*1 互锁开关:2P+2P 32A *2 | 1P 63A *3, DC空开 |
2.1.4.4 断路器要求
配电单元中的断路器应为同一品牌的产品,极限分断能力Icu≥6kA,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Ics≥ 4.5kA。
接地要求
a) 机柜采用星形连接的联合接地方式,应设置总接地铜排,接地铜排应采用具有防腐涂层的铜排,其截面积应不小于 50mm²,并预留不少于 8 个直径 8mm 的连接螺孔,并配备相应的螺 丝;
b) 机柜的金属部分应互连并接至接地排,任意两点之间的连接电阻应小于 0.1Ω;
c) 机柜内其它设备的保护地、交流保护地、防雷地应接至接地铜排;
d) 柜内所有接地连线应采用外护套黄绿相间的电缆,导线采用截面积 6mm2 的铜芯线;
e) 接地连接点应有清晰的接地标识;
f) 机柜必须接入室外接地系统,确保机柜及机柜内设备的接地安全,符合 QB-W-011-2007《基站防雷与接地技术规范》相关规定。
2.1.5 天线布置要求
无线通信天线布置在柜体内,通过非金属防水窗口接受信号,保证正常信号接收。
2.1.6 温控系统
2.1.6.1 标准温控方式
a) 柜体顶部配置 2 台风机,通过排风外循环方式,对柜内设备进行散热。
b) 通过可与风机配套的温度控制装置来控制排风扇的启停,温度启停控制温度可人工设置。
2.1.6.2 通风风机技术要求
a) 标准尺寸:120 mm* 120 mm* 38mm(长*宽*高);
b) 工作电压:DC48V;
c) 最大工作电流:0.75A;
d) 最大风量:323m3/h。
2.1.6.3 安装尺寸
机柜安装尺寸见下图。
图2 机柜安装尺寸图
2.2 功率变换组件技术要求
2.2.1 通用要求
交通信号灯电产品配置的功率变换组件为3kVA和6kVA两种机架型在线式UPS,UPS电气性能指标要求如下:
工作温度:-10℃~40℃
工作相对湿度:≤90%(40℃±2℃)(无凝露)贮存温度:-25℃~+55℃(不含电池)
贮存相对湿度:≤95%(40℃±2℃)(无凝露)
海拔高度应不超过1000m;若超过1000m时,应按GB/T3859.2的规定降容使用
系统应能承受振幅为0.35mm,频率10Hz~55Hz(正弦扫频),3个方向各连续5个循环。冲击:峰值加速度150m/s2,持续时间11ms,3个方向各连续冲击3次。
2.2.2 输出短路保护
输出负载短路时,UPS应自动关闭输出,并发出声光,告警声音告警应能屏蔽和复位。
2.2.3 输出过载保护
输出负载超过UPS额定功率时,UPS应发出声光告警。超过其过载能力时, UPS应转为旁路供电模式。
2.2.4 过温度保护
UPS机内运行温度达到保护设定值时,应发出声光告警,应转旁路供电。
2.2.5 电池电压低保护
当UPS在电池逆变工作方式时,蓄电池组电压降至保护点时,应发出声光告警,停止供电。市电恢复后,UPS应能够可设置为自动重新启动。
2.2.6 输出过欠压保护
UPS输出电压超过设定过、欠电压值时,应发出声光告警,转为旁路供电模式,具备告警消音功
能。
2.2.7 风扇故障告警
UPS风扇故障时,应发出声光告警,同时上传告警信号。
2.2.8 交流输入过、欠电压/频率/缺相保护
当UPS输入电压及频率超出允许变化范围或缺相时,UPS应自动转为电池供电;当输入电压及频率恢复到正常范围之内或不再缺相时,UPS应自动从电池逆变工作方式转为正常工作方式。
2.2.9 输入相序检查
UPS应具有输入相序错误检测功能,并发出告警提示,并具有保护措施。
2.2.10 电池防反接
UPS系统应具备电池防反接保护功能。
2.2.11 工作模式
选配的在线UPS应具有ECO运行模式功能,且能在推出ECO模式后自动恢复ECO工作模式。
2.2.12 充电电压要求
产品选配 UPS 的内置充电器的充电电压限制范围为 56.0V~57.6V,默认值为 56.4V。
2.2.13 防雷性能
UPS 设备输入端应至少能承受 5kA 电流脉冲的冲击。
2.2.14 接地
UPS 保护接地应有明显标志,设备外壳以及所有可触及的金属零部件与接地螺母间应具有可靠电气连接,连接电阻不大于 0.1Ω。
2.2.15 监控
a)通讯接口
UPS 应具有不少于 1 个北向 RS485 接口用于和 FSU 通信,并提供与通信接口配套使用的通讯线缆和各种告警信号的输出端子。
UPS 通信协议满足附录 A 通信协议和 YD/T1363《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相关要求。
b)遥测
UPS 遥测内容分别为:交流主路输入电压、电流、频率、旁路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输出频率、输出有功功率、视在功率、负载率、输出功率因数、充电电流、蓄电池组电压、预计备电时长(铅酸)、环境温度、蓄电池温度(可选)、电池充放电状态(均充/浮充/放电)、电池剩余容量 SOC(铅酸)、UPS 设备信息(厂家、编号)等;
c)xx
UPS 遥信内容分别为:市电停电、输入过欠压、输入频率过高过低、缺相、UPS/旁路供电/电池供电、旁路故障、整流器故障、逆变器故障、风扇故障、过载、短路、蓄电池放电电压
低、内部温度过高和运行状态记录。
2.2.16 蓄电池组智能管理功能
UPS 应能够兼容铅酸电池和锂电池,并根据不同的后备时间要求具备充放电管理能力。 UPS 应具有蓄电池组后备时间提示功能。
UPS 应具有充电电流可调(或限流)功能。
UPS 设备应根据实际应用场景要求具备低压脱离保护功能,在蓄电池低压时自动脱离负载;来电后 UPS 自动重启并对蓄电池进行恒压限流充电。
UPS 应具有对蓄电池组浮充功能,并能定期对蓄电池组进行自动浮充、均充转换。应具有蓄电池组自动温度补偿功能,并具有蓄电池组放电记录功能。电池维护过程中不应影响系统输出。
2.2.17 告警记录及查询
UPS 应具有告警记录和查询功能,告警记录可随时刷新,告警信息在系统完全无电状态下应能继续保存。
运行事件记录:UPS 具有时间标志的运行事件记录,记录条数不少于 500 条,
2.2.18 告警本地显示
整机需提供告警显示窗口或告警显示面板,显示内部设备告警状态。
2.2.19 启动功能
UPS 应具有软启动功能,启动时间 3s≤t≤20s。
2.2.20 安全要求
a)绝缘电阻
UPS 的输入端、输出端对外壳,施加 500V 直流电压,绝缘电阻应大于 2MΩ。 UPS 的电池正、负接线端对外壳,施加 500V 直流电压,绝缘电阻应大于 2MΩ。 b)绝缘强度
UPS 的输入端、输出端对地能承受 50Hz,2000V 的正弦交流电压(漏电流<10mA)或等效峰值的 2820V 直流电压(漏电流<1mA)1min,且无击穿,无飞弧。
c)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
UPS 的保护地(PE)对输入的中性线(N)的接触电流应不大于 3.5mA。
当接触电流大于 3.5mA 时,保护导体电流的有效值不应超过每相输入电流的 5%,如果负载不xx,应采用 3 个相电流的最大值来计算。在保护导体大电流通路上,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 1.0mm2。在靠近设备的一次电源连接端处,应设置标有警告语或类似标牌“大接触电流,在接通电源前必须接地”。
2.2.21 外壳防护等级
不小于 IP20
2.2.22 电磁兼容
a)传导骚扰限值
在 150kMHz~30MHz 频段内,UPS 系统交流输入电源线上的传导干扰电平应符合 YD/T 983- 2018 的 8.1 条要求。
b)辐射骚扰限值
在 30MHz~1000MHz 频段内,UPS 系统的电磁辐射干扰电压电平应符合 YD/T 983-2018 中
8.2 要求。
c)抗扰性
电信专用机房中安装使用的 UPS 系统的抗扰性应符合 YD/T 983-2018 中 9.1 要求(电信中心要求),其他场景如室外、用户室内、商业区等安装使用的 UPS 系统的抗扰性应符合 YD/T 983-2018 中 9.2 要求(非电信中心要求)。
2.2.23 可靠性
在正常使用环境条件下,在线式 UPS 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不小于 100000h(不
含蓄电池组)。
2.2.24 抗震要求
抗震性能应符合 YD5083《信息通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规范》的规定,抗震通信技术性能应符合 YD/T5096《通信用电源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的规定。
2.3 储能组件技术要求
2.3.1 通用要求
交通信号灯备电产品配置的储能组件为48V/100Ah磷酸铁锂锂电池组,电池性能指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单体电池数量:电池组应采用 16 只单体电池串联的方式。
2.3.2 电池容量
电池工作在室外环境,需要满足室外条件下的容量要求。电池组按7.3.4要求进行试验后,在不同工作温度条件下容量见表4。
表3 电池各环境温度时容量
环境温度 | 放电电流 | 电池容量要求 |
25℃ | 1.0I10 | 实测基准容量Ce应满足:Ce∈[C10,1.1C10],电池组外观无变形、无爆裂。 |
0℃ | 1.0I10 | 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Ce的80%,电池组外观无变形、无爆裂。 |
-10℃ | 1.0I10 | 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Ce的70%,电池组外观无变形、无爆裂。 |
55℃ | 1.0I10 | 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Ce的99%,电池组外观无变形、无爆裂。 |
2.3.3 循环寿命及格线
按照YD/T 2344.1-2011要求,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于1000次。
2.3.4 循环寿命
锂电池组的循环寿命及平均衰减率应满足下表要求。
2.3.5 设计寿命
在环境温度25℃±2℃的条件下使用,寿命应不小于8年。
2.3.6 电池保护功能
2.3.6.1 充电限流管理
主动限流(默认):电池应具有自主限流充电功能,当充电电流大于电池组的充电限流值时(可设定),充电电流维持在充电限流值不增加。
被动限流:当用户有大电流充电需求时,应具备充电限流保护功能,当电池组充电电流达到默认保护值时,电池应能切回到最低限流值充电状态,确保充电不间断,最低限流值充电30min后应能切回到大电流充电状态。
2.3.6.2 充电总电压高保护
电池应具有充电总电压高保护功能,当充电到总电压告警点时告警,到保护点时保护,作用于切断,当总电压下降到恢复点时恢复充电。其中,告警点、保护点及恢复点可以设置,范围如下:
——告警点和保护点的设置范围为 57.00V ~ 57.60V , 告警点、保护点默认值为 57.00V 、 57.60V。
——恢复点的设置范围为 52.00V~57.00V,默认值为 56.60V。
2.3.6.3 单体电池电压高保护
电池应具有单体电池电压高保护功能,到单体电压告警点时告警,到保护点时保护,作用于切断,当单体电压下降到恢复点时恢复充电。其中,告警点、保护点及恢复点可以设置,范围如下:
——告警点和保护点的设置范围为 3.50V~4.50V,告警点、保护点默认值为 3.60V、3.75V。
——恢复点的设置范围为 3.00V~3.90V,默认值为 3.60V。
2.3.6.4 放电总电压低保护
电池组应具有放电总电压低保护功能。当放电到总电压低告警点时应切断放电电路并告警,一段时间后电池组应进入休眠模式。告警点可设置,设置范围为36.00V~50.00V,默认值为43.20V。
2.3.6.5 单体电池电压低保护
电池组应具有单体电池电压低保护功能,到单体电压告警点时告警,到保护点时保护,作用于切断,一段时间后电池组应进入休眠模式。其中,告警点、保护点及恢复点可以设置,范围如下:
——告警点和保护点的设置范围为 2.00V~2.90V,告警点、保护点默认值分别为 2.50V 、
2.00V。
——恢复点的设置范围为 2.00V~3.60V,默认值为 2.90V。
2.3.6.6 电池高温保护
电池自身应具有电池高温保护功能,当电池温度达到告警点时告警;到保护点时保护,作用于切断;温度回落到一定值后恢复。
——告警点、保护点可设置,设置范围为 35~70℃,告警点、保护点默认值为 50℃、65℃。
——温度下降到恢复点时恢复正常工作状态,恢复点可设置,设置范围为 45~55℃,默认值为 50℃。
2.3.6.7 电池充电低温保护
电池自身应具有电池低温保护功能,当电池温度达到告警点时告警;到保护点时保护,作用于切断;温度回升到一定值后恢复。
——告警点、保护点可设置,设置范围为-40~10℃,告警点、保护点默认值为 5℃、0℃。
——温度上升到恢复点时恢复正常工作状态,恢复点可设置,设置范围为 0~10℃,默认值为 5℃。
2.3.6.8 电池放电低温保护
电池自身应具有电池低温保护功能,当电池温度达到告警点时告警;到保护点时保护,作用于切断;温度回升到一定值后恢复。
——告警点、保护点可设置,设置范围为-40~0℃,告警点、保护点默认值为 0℃、-10℃。
——温度上升到恢复点时恢复正常工作状态,恢复点可设置,设置范围为 0~10℃,默认值为 0℃。
2.3.6.9 电池环境温度高保护
电池自身应具有电池环境高温保护功能,当电池环境温度达到告警点时告警;到保护点时保护,作用于切断;温度回落到一定值后恢复。
——告警点、保护点可设置,告警点设置范围为 50~60℃,保护点设置范围为 55~65℃,告警点、保护点默认值为 50℃、55℃。
——温度下降到恢复点时恢复正常工作状态,恢复点可设置,设置范围为 45~55℃,默认值为 50℃。
2.3.6.10 电池环境温度低保护
电池自身应具有电池环境低温保护功能,当电池环境温度达到告警点时告警;到保护点时保护,作用于切断;温度回升到一定值后恢复。
——告警点、保护点可设置,告警点设置范围为-10~5℃,保护点设置范围为-20~0℃,告警点、保护点默认值为 0℃、-10℃。
——温度上升到恢复点时恢复正常工作状态,恢复点可设置,设置范围为-10~5℃,默认值为 0℃。
2.3.6.11 电池组荷电状态(SOC)计算
电池组应具备动态荷电量计算功能,计算值与电池实际电量的误差应不大于5%。
2.4 通信与监控组件技术要求
2.4.1 通用要求
工作电压:220交流供电,可选48V直流供电防护等级:室内型 IP20
通信模组:4G 全网通定位功能:GPS+北斗 存储能力:FLASH≥4MB
接口要求:电源接口 1 个,AI/DI 接口 2 个,RS485 接口 2 个, RJ45 接口 1 个, 12V 电源输出端口 1 个。
2.4.2 环境要求
工作温度:-20℃~+60℃ 存储温度:-40℃~+70℃;
相对湿度:0%~95%(非冷凝);海拔高度:≤5000m。
2.4.3 电源要求
a)220/240V 型:~220V AC/240V DC,单路输入,同时应具有直流防反接保护电路 设计; 48V 型:-48V DC,单路输入。
b)应设置相应的输入电源指示灯。
c)工作电压:220V AC (176V~264 V)/240V DC (165 V~288 V) 、-48V DC(- 60V~-
40V)。
d) 功率:输入电源总功率≥3W。
2.4.4 后备电源
FSU 应具备断电后的通信能力,保证将停电信号经通信模块上送至集中监控中心(SC),失败后 5s 上报一次,最多尝试 5 次。
2.4.5 接口要求
设备电源接口 1 个,AI 接口 2 个(也可用做 DI 接口),RS485 接口 2 个,RJ45 网口 1个(调试),12V 电源输出接口 1 个(输出功率≥1W)。
a)电源口:给本机供电。
b)当采用 AI 接口时,应可支持电压型(0-5V)传感器的接入。
c)精度要求:AI:在 30%量程及以下,0-5V 电压信号采集值测量误差≤7.5mV, 4-20mA 电流信号采集值测量误差≤0.03mV;30%至满量程下,0-5V 电压信号 或 4-20mA 电流信号采集值测量误差≤0.5%;DI:准确率 100%
2.4.6 监控内容
2.4.7 通信服务
产品配置的FSU应内置通信功能模块,模块应具备硬复位功能,具备通过4G CAT-1网络进行无线通信。
2.4.8 软件技术要求
2.4.8.1 基本要求
a) 应能通过 B 接口向能源监控中心发送监控数据并接收能源监控中心 SC 传送的监控命令,并将接收到的监控命令发送至被监控设备及环境量采集器,实现监控中心 SC 对被监控设备及环境量采集器的监控;
b) 应具备对各类监控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和存储的功能(应具备接入便携设备进行现场维护操作的功能);
c) 接收监控中心 SC 传送的时钟校准命令,并进行时钟校准;
d) 应具备对采集数据进行智能分析的能力,避免系统堵塞,提高系统反应时间;
e) 应具备逻辑分析控制能力,按照既定策略自动执行相关控制;
f) 应具备远程升级和加载程序运行的能力。
2.4.8.2 联网注册
产品配置的 FSU 应具备基于 L2TP/IPSec 和 PPTP 的 4G/3G 无线上网和二次拨号组网能力,FSU 向 SC 发出注册请求,待 SC 向 FSU 发送注册确认后,SC 管理界面应可查看已注册的 FSU 信息。
产品配置的 FSU 应具备基于 CAT-1 无线上网能力,通过移动端 APP 进行配置填写,实现 FSU 与被监控微站的绑定、初始化配置与解绑、配置修改。
使用 CAT-1 网络时,FSU 应直接通过 B 接口实时向 SC 上报备电设备 FSU 的注册信息。
2.4.8.3 本地存储(FSU)
产品应具有本地数据存储功能,当传输链路中断时,将历史告警数据存储到本地,当传输链路恢复后上报告警数据,存储本地数据的时间不少于 15 天。
2.4.8.4 通信接口传输速率
串行通讯 RS485 接口默认传输速率:9600bps
2.4.8.5 A 接口通信协议
产品配置的 FSU 应采用底端解析的方式对 A 接口通信协议进行解析和智能处理,具体要求如
下:
a) RS485 同一串口支持至少 3 个不同设备协议的接入。
b) 监控厂家在解析通信协议时不允许删减智能设备的监控内容。 c) 各监控信号上送准确,信号误差率小于 1‰。
d) 产品应具备根据给出的协议库完成协议解析匹配的能力。 e) 具备远程对 A 接口协议的解析文件进行管理的功能。
2.4.8.6 B 接口通信协议
产品配置的FSU与SC通信应满足B接口通信协议。
2.4.8.7 接口方式
FSU与SC之间通过WebService方式互联,二者同时形成完整的B接口协议标准。
2.4.8.8 接入双方要求
SC轮询FSU获取数据(慢数据):电压、电流、开关状态等。此时,产品配置的FSU为服务端, SC为客户端;
产品配置的FSU主动上报设备事件数据(快数据):告警、状态切换等。此时,FSU为客户端, SC为服务端。
2.4.8.9 调测软件
调测软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产品应具有连接调测终端进行调测的能力;
b) 调测软件应提供简体中文界面。
2.4.8.10 数据处理(FSU)
产品数据处理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定期采集和处理被监控设备和传感器的数据,产品的轮询时间宜不超过 20s,传感器数据应实时采集;
b) 具有数据过滤和压缩能力,减少 B 接口吞吐量;
c) 具备门限设置、判断和上报能力,能通过 B 接口接收各信号量的门限参数;能根据设置的门限对采集到的各设备信号量进行处理,对超过门限的信号量进行过滤、归并和上报;
d) 具备告警限值远程调整功能,FSU 重启后限值保持不变;
e) FSU 在上报告警信号时,应在描述字段上报告警量数值;
f) 对于同一信号量,当 FSU 设定的限值与智能设备自身设定的限值不一致时,应以 FSU 设定的信号限值为准,判定和生成相关告警信息,并上报至 SC;
g) 产品在网时,有告警需上报时,FSU 应向 SC 上报告警信息,SC 返回确认信息。如 FSU 未收到返回确认信息,应继续向 SC 上报告警信息,直至 SC 返回确认信息。FSU 掉网时,数据暂存本地,入网后第一时间上报;
h) 告警消除后,自动上报该告警结束,如在告警延时过程中告警已消除,则该告警不再上报。
2.4.8.11 通信组件重启机制
a) 产品配置的 FSU 软件升级后,应自动重启;
b) 产品配置的 FSU 的端口协议配置后,应自动重启;
c) 通信模块可在本机指令复位操纵失败后强制断电重启;
d) 产品配置的 FSU 可在通信模块强制断电重启失败后,整机断电重启;
e) 当检测到 FSU 同一 IP 注册三次且无一次信息交互成功情况时,FSU 自动重启。
2.4.8.12 软件升级
产品配置的FSU应支持对软件远程升级,并能对FSU的南向智能端口的协议解析软件进行远程配置、修改。
通过 CAT-1 网络对 FSU 的升级包进行下载时,采用数据包进行分拆传输到 FSU 本地进行重组,重启后自动完成升级。升级过程中如设备停电,供电恢复后系统应能继续完成升级或恢复至升级前状态。
2.4.8.13 自动升级(FSU)
产品配置的 FSU 硬件设备应采用支持固件远程在线升级的产品,设备异常时应能自动重启或后端远程启动,且重启后原有已上报的告警不再重复上报。
产品配置的 FSU 应具有自动升级能力,升级过程中如设备停电,供电恢复后系统应能继续完成升级或恢复至升级前状态。
产品配置的 FSU 应可自动识别错误配置,并具备自恢复能力。
说明:以上技术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不满足或未完全响应即为无效投标处理,但可以优于谈判文件的要求。
四、商务要求 1、谈判报价
1.1谈判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递交的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作为参考价,第二次报价在谈判后由
各谈判方报出,并作为最终报价。
1.2本项目预算为92.19万元,谈判报价超出预算的谈判方取消谈判资格。
1.3谈判报价必须包含设备本身价、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培训、运输、保险及各种税金等所有费用。
4、验收要求: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号)进行验收。
(1)中标人安装调试完成并初试合格后通知采购人进行验收。采购人自接到中标人通知后10日内验收完成。验收组按照招投标文件中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2)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和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 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
5、付款方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日付款90%,其余款项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违约30日内一次无息付
清。
(2)产品故障响应时间:质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在 1 小时内做出响应,2小
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维护,4小时内解决问题,免费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投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维护保养。质保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7、培训要求:中标人应针对采购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提供免费培训,以便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项目验收移交后,采购人能够胜任系统的运行、操作、维护、故障分析处 理、设备维修和保养等工作。
注:以上商务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不满足或未完全响应即为无效投标处理,但可以优于谈判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具体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7月至今任意月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四)具备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拟定);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自行拟定)。
第四部分 谈判内容、谈判程序、成交原则
1、谈判内容:技术要求、商务要求、价格及其它优惠、运输、安装验收、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及保修、供货及完工时间等。
2、谈判程序:
第一步,组成谈判小组。由一名采购人代表及二名专家组成谈判小组。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推荐1人担任谈判小组组长。
第二步,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谈判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谈判资格。
资格审查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7月至今任意月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四)具备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拟定);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第三步,谈判小组根据本谈判文件规定对合格谈判方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如本项目要求提交样品评审的则先评审响应文件再评审样品。
1、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
2、谈判报价情况;
3、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情况。
符合审查表:
第四步,评审完毕,谈判小组与各有效谈判方分别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谈判双方不得涉及其他谈判方的有关谈判信息。
第五步,对各谈判方的商务、技术无疑议后,如需对商务或技术要求进行实质性修改时,须通
过“澄清/说明/补正”模块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有技术和商务要求必须在第二次报价前谈定;之后进行第二次谈判报价。
3、成交原则: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谈判小组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进行认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4)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作为参考价,最后报价以二次报价为准。依据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谈判方提供的质量和服务等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第二次报价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谈判小组对对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业绩进行评比,(如不提供业绩原件图像版,则不参与评比),合同金额大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4、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同时向成交单位签发《成交通知书》。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一、项目名称: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保定市区灯控路口建设UPS电源设备采购项目,后附《UPS电源设备采购项目分项价格表》
二、合同价格:本合同采购总额合计(人民币): 元(¥ 元整)。
三、供货安装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采购及安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包含法定节假日)完成采购方指定路口的UPS电源设备等设施
四、质量要求:
1、本项目所用的材料种类、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指标、质量标准以招标文件和招标响应文件为准,乙方应提供采购的材料合格证明。
2、由于乙方生产、安装质量原因或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不可预见性的事件和结果,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
五、质量期限及售后服务:中标方对本工程及相关工程产品等提供上门维修,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三年。中标方全天24小时提供售后服务,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0.5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及时修复;同时提供临时信号控制应急设备。
六、工程验收:
交货及验收:本项目所采购的UPS电源设备由中标方免费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本项目所有采购及安装完成后,需经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采购人按约定在安装竣工后一个月内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七、付款方式:UPS电源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乙方完成所有采购及安装任务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乙方向采购人支付项目总价款10%的质量保证金,之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最终审计后的全部项目价款。待本项目质保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一次性退还(不计
息)。
八、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如果出现安装计划调整或受施工条件限制等客观情况,甲方有权对安装时间、地点等作出适当调整。
2、乙方所生产、安装的设施、型号、规格、功能达不到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
收。
3、甲方负责对本工程质量、材料、施工进度等合同履行监督检查,进行工程验收,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4、乙方负责按招标文件中要求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乙方办理的项目质量检测等报批手续和支付费用。
5、乙方严格按照道路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组织施工并对施工质量全面负责。
6、乙方对甲方在施工检查中提出的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整改,并提供具体的整改方案和书面承诺,整改完毕后通知甲方检查验收。
7、乙方全面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措施,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由xxxx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施、拒付工程款,甲方应向乙方付合同总金额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送货、安装,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日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3、本项目采购设施交付使用后,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缺陷,甲方将在履约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缺陷维修费用。
4、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5、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签署本合同的依据,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政府采购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保定市公安局 乙方:
交通警察支队(公章 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以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样张
项目编号:BDTP2021002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保定市区灯控路口建设UPS电源采购项目(二次)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联系电话:
附件1 响应函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日起 60 个日历日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谈判报价详见谈判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所有规定。
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1、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交易中心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项目谈判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说明: 除可填报项目外, 对本响应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委托 同志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谈判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投标的
有关事宜。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正、反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正、反面)
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说明: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同志,在我单位任 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扫描件
(正、反面)
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谈判报价一览表及二次报价一览表
附件 3-1 谈判报价一览表
(一次报价)
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
项目名称 | 金 额(元) |
合 计 | 大写: 小写: 元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3-2 谈判报价一览表
(二次报价)
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
项目名称 | 金 额(元) |
合 计 | 大写: 小写: 元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谈判报价一览表(二次报价)”不需编制到首次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谈判结束后供应商进入“二次报价”模块,在规定时间内将签字盖章的谈判报价一览表(二次报价)图像版上传至“二次报价”模块,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谈判报价一览表(二次报价),系统默认磋商报价一览表(一次报价)做为最后报价。
2、以上报价包含交付完成本次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供应商以成交后的报价作为结算依据。
附件 4 报价分项详细一览表(格式自拟)
说明: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中需注明投标货物品牌、型号、产地、单价等内容,该表格式由
投标人自行设计。
附件5 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 | 响应文件 对应的技术参数 | 偏离情况 (符合、优于、低于) |
1 | ||||
2 |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公章):
商务偏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谈判文件规定的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 对应的商务要求 | 偏离情况 (符合、优于、低于) |
1 | ||||
2 |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不足可按相同格式扩展。
附件 6 同类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
说明:如无同类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可不提供。
附件 7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如无上述材料,可不提供。
附件 8 供应商资质资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7月至今任意月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四)具备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拟定);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自行拟定)。
说明:以上(一)至(五)条供应商资质资料图像版制作到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制作的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 9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xx) :
日 期:
说明:1、若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是中小企业则不需要提供。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说明:本声明函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填写,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不予认定。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填写并不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附件10 谈判保证金账户账户或电子保函信息
谈判保证金交纳或电子保函提交凭证图像版
1.供应商保证金交纳或电子保函提交凭证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