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二
○○○認可醫療機構與(網絡醫院名稱)合作協議書
○○○認可醫療機構(以下簡稱甲方)為輔導(網絡醫院名稱)(以下簡稱乙方)辦理職業傷病診治服務及通報,提供勞工更便利之職業傷病診治服務,爰共同簽訂本合作協議書,雙方同意如下:
第一條 雙方以平等互惠發展互助互利關係為合作宗旨 。
第二條 為促進職業傷病通報合作,雙方致力推動下列各項交流事項:一、職業傷病開設門診、通報及轉介服務。
二、職業傷病研討交流、互訪。三、人才培育合作。
四、其他經雙方同意事項。
第三條 在實施前條各項交流事項時,除政府法令另有規定者應從其規定外,得依據雙方合意之運作方式辦理。
第四條 為實施本協議,雙方得以附約方式,就有關細節訂定細部規定。
第五條 x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署後即行生效,期限為三年,期限屆至前一個月,得依雙方合意簽訂續約。
第六條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任一方得隨時於一個月前通知他方後,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 x協議書壹式兩份,具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
○○○認可醫療機構(甲方) (醫院簽章) 職業傷病診治整合服務中心主持醫師簽名:網絡醫院(乙方) (醫院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