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Y: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的简称; 202X:合同签署的年份; SYSB:合同签订部门的四位字母简称,实验设备部(其它团队和部门请见表1及表2); H:货物合同的简称; F:服务合同的简称;
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采购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科研团队: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采购合同管理工作,根据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合同管理要求,经管理试运行后对原合同订立、办理流程和合同模板进行完善调整,通知如下:
部门职责
党 政 办:属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用章的管理等。
实验设备部:属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相关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采购(包括分散、集中)合同管理,包括制定实施细则,对承办部门进行指导、审查和审批等。
各科研团队:属合同承办部门,也是合同管理直接责任单位,负责所承办合同订立前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调查,合同洽谈和起草,提交审核,归档造册,过程实施等。
合同的订立
研究院采购方式采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方式,集中采购限额以下的采购行为称为分散采购,限额以上的采购行为称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由各科研团队/课题组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集中采购在招标工作完成确定中标方后,由项目经办人对接招标代理公司、中标供应商根据中标结果,起草的合同文本。
合同订立原则上要求采用研究院合同模板(分散采购合同模板见附件2-5,集中采购合同模板可在招标文件中查阅),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采用研究院模板可采用其他模板订立,但须在合同审批流程中说明原因和情况。
合同办理流程
1.分散采购由各部门/团队经办人按照模板拟定合同文本,集中采购由各部门/团队经办人协同招标代理公司及中标单位起草合同文本。
2.填写《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采购合同审批表》(见附件1)或通过线上钉钉流程“采购合同审批及用章申请”办理;其中使用科研项目经费采购的须由经费负责人审批,使用团队运行经费采购的须由团队首席审批,使用研究院行政运行经费采购的须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实验设备部作为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3.审批完成后,由经办人提交审批表至合同至党政办,办理用印手续。
合同编号要求
(一)分散采购合同编号要求
所有分散采购合同均要在封面右上角标注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的要求和示意如下:
1.要求:院合-年份-合同承办单位规范简称-合同分类-流水号。
2.示例:ZHY-202X-SYSB-H或F-0xx。
ZHY: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的简称;
202X:合同签署的年份;
SYSB:合同签订部门的四位字母简称,实验设备部(其它团队和部门请见表1及表2);
H:货物合同的简称;
F:服务合同的简称;
000:部门/团队内部的年度合同流水号,暂不填写,后续统一编号。
表1 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团队名称简称
序号 |
团队名称 |
简称 |
1 |
棉花及经济作物创新团队 |
MHJJ |
2 |
水稻等粮油作物创新团队 |
SDLY |
3 |
瓜果蔬菜分子育种创新团队 |
GGSC |
4 |
种子工程与产业化团队 |
ZZGC |
5 |
畜禽种质保护与创新团队 |
XQZZ |
6 |
植物检验检疫与作物健康团队 |
ZJJY |
7 |
设施园艺作物团队 |
SSYY |
8 |
智慧农业团队 |
ZHNY |
9 |
海洋工程与装备团队 |
HYGC |
10 |
海洋技术与装备团队 |
HYJS |
11 |
海洋信息与装备团队 |
HYXX |
12 |
海洋过程与装备团队 |
HYGZ |
13 |
海洋全域感知技术团队 |
HYQY |
14 |
深远海高端装备团队 |
SYHG |
15 |
深海资源开发利用团队 |
SHZY |
表2 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行政部门简称
序号 |
团队名称 |
简称 |
1 |
党政办公室 |
DZB |
2 |
财务部 |
CWB |
3 |
实验设备部 |
SYSB |
4 |
科研与地方合作部 |
KYDF |
5 |
教学与学生管理部 |
JXXS |
(二)集中采购合同编号要求
在合同签署完成后,由实验设备部对合同进行归档和统一编号。
附则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关于做好采购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作废,管理要求由实验设备部负责解释。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附件1.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采购合同审批表
附件2.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采购合同(货物类)模版
附件3.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采购合同(服务类)模版
附件4.技术服务合同模版
附件5.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模版
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
实验设备部
2023年9月6日
附件1
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采购合同审批表
基本信息 |
合同名称 |
|
||||||
合同相对方 |
|
|||||||
合同相对方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
合同信息 |
采 购 方式:集 中 采 购 □ 分 散 采 购 □ 采 购 类型:服 务 采 购 □ 货 物 采 购 □ 工 程 采 购 □ 经 费 类型:科研项目经费□ (横 向 项 目□ 纵 向 项 目 □) 团队运行经费□ 个人启动经费□ 行政运行经费□
项目经费号: |
|||||||
合同经办人 |
|
所属部门/团队 |
|
联系方式 |
|
|||
合同主要 内容 |
|
|||||||
加盖印章 类别 |
公 章□ 合同章□ 法人章□ |
加盖印章份数 |
份 |
|||||
部门/ 团队/ 经费 负责人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
采购合同(货物类)
合同编号:【xxx-xxxx-xxxx-x-xxx】
甲方(需方):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60200MB1C497713
项目负责人: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标准厂房二期三楼C310区
乙方(供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项目编号: 中采购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同价格及配置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
|
|
|
|
|
|
2 |
|
|
|
|
|
|
|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价款 元 (¥:数字小写价款 元) 以上价格:□含税 □不含税,税率为: |
1.以上合同价格包括设备费、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和正常使用必备的附件等全部费用。乙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设备、部件均为原厂全新,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产品详细配置清单、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等,详见附件一《xx项目明细》。(在正文内无法列详细时,增加为合同附件,不需要使用时可删除红色字体的整条内容,保留表格及第1条要求即可)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功能标准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定,以及乙方提供的技术指标中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 】年【 】月【 】日以后生产的,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约定(型号、指标、性能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其所供商品系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如果乙方所供商品与第三方出现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在所供商品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第三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
2.交货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具体以甲方指定为准;
3.产品运输:由乙方办理,运费、保险费等由乙方承担;
4.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第四条 保修、维护和培训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 】年。相关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内非人为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由乙方免费维护,甲方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相关设备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24小时服务专线和长期的技术支持,接报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传真、快递等形式)后6小时内响应,2个工作日内解决。如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问题时,乙方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或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3.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所售商品提供终身维护,以优惠价向甲方收取配件材料费和修理费,甲方自付运输费用。
4.培训: 。
第五条 验收
乙方需提供产品的检验合格材料、并将所供商品运至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双方另行约定再次验收条件及时间。如发现有重大的质量问题,双方均同意提请国家法定检测机构鉴定,如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无质量问题,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同时乙方同意甲方可无条件退货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第六条 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验收合格后付款方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与合同货款一致的发票并提交请款资料,甲方自收到上述资料后【 】日内支付100%的合同货款;
(2)预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 】日内支付剩余合同货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及请款材料,甲方收到上述材料后支付相应价款,乙方未提供发票等请款材料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其他方式:
2.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
开 户 行:【 】
账 号:【 】
3.双方约定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4.若本合同价款为含税总价,总价款不随增值税率变化而调整;若总价不含税,实际结算增值税额以结算时点国税总规定税率为准。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验收,同时对乙方的交付行为进行监督。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相应货款。
2.乙方应按时按约向甲方交付货物并接受甲方验收,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双方约定以及国家规定的一般标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因地震、火灾、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受阻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共识并达成补充协议;
2.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交货、提供质保服务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超出后仍不能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约定的,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更换后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如有)以及承担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4.乙方保证交付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如出现第三方侵权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处理纠纷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以及赔偿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有权选择按照本条第2款收取乙方违约金或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质保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第九条 保密要求
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内容泄露给第三方(不包括甲方主管部门及下属分支机构和乙方注册登记技术人员);
2.乙方承诺不得将合同过程中获悉的任何文档、资料等方面的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3.此保密条款的约定不因本合同的中止、终止、终结或其它任何方式解除而失效。
第十条 争议及解决办法
1.本合同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本合同而导致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律师代理费用、鉴定费用、公证费用等全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项目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签章页)
甲方(需方):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
(盖章处)
|
乙方(供方):XXXX公司
(盖章处)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代表:
(签名/xx)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代表:
(签名/xx)
|
电话: |
电话: |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标准厂房二期三楼C310区 |
地址: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三亚崖州支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2662 8365 7146 |
账号: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3
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
采购合同(服务类)
合同编号:【xxx-xxxx-xxxx-x-xxx】
甲方(需方):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60200MB1C497713
项目负责人: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标准厂房二期三楼C310区
乙方(供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项目编号: 中采购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同要求及价格:
(一)服务内容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
|
|
|
|
2 |
|
|
|
|
|
(二)服务要求 |
|||||
项目 |
内容 |
||||
服务承诺 |
|
||||
质量要求 |
|
||||
验收细则 |
|
||||
质保要求 |
|
||||
其他 |
|
||||
(三)合同价格 |
|||||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价款 元 (¥:数字小写价款 元) 以上价格:□含税 □不含税,税率为: |
1.以上合同价格包括服务过程的 等全部费用。
2.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可详见附件一《xx项目明细》。(在正文内无法列详细时,增加为合同附件,不需要使用时可删除红色字体的整条内容,保留表格及第1条要求即可)
第二条 服务期限、地点
1.服务期限:【 】;
2.服务地点:【 】;
3.甲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
乙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
第三条 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技术成果、全部资料的知识产权及形成的相关利益除署名权以外均由甲方享有。上述知识产权归属约定不因本合同解除而改变,无论合同解除原因。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得非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
2.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 转让和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完成,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完成。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或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或要求乙方退还)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第五条 价款支付
1.付款方式: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验收合格后付款方式:乙方服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与合同价款一致的合法发票并提交请款资料,甲方自收到上述材料后【 】日内支付100%的合同价款的。
(2)预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 】日内支付剩余合同货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及请款材料,甲方收到上述材料后支付相应价款,乙方未提供发票等请款材料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其他方式:
2.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3.双方约定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4.若本合同价款为含税总价,总价款不随增值税率变化而调整;若总价不含税,实际结算增值税额以结算时点国税总局规定税率为准。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完成的服务进行验收,同时对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2.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付款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有积极配合乙方服务、提供相关必要资料的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相应合同价款。
2.乙方应按时按约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接受甲方验收,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双方约定。
3.乙方有提供必要的专业指导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地震、火灾、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受阻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共识并达成补充协议。
2.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超出后仍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
3.甲方逾期支付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第八条 保密要求
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内容泄露给第三方(不包括甲方主管部门及下属分支机构和乙方注册登记技术人员)。
2.乙方承诺不得将合同过程中获悉的任何文档、资料等方面的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3.此保密条款的约定不因本合同的中止、终止、终结或其他任何方式解除而失效。
第九条 争议及解决办法
1.本合同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本合同而导致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律师代理费用、鉴定费用、公证费用等全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项目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技术协议等合同附件、谈判记录等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签章页)
甲方(需方):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
(盖章处)
|
乙方(供方):XXXX公司
(盖章处)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代表:
(签名/xx)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代表:
(签名/xx)
|
电话: |
电话: |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标准厂房二期三楼C310区 |
地址: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三亚崖州支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2662 8365 7146 |
账号: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4
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
住 所 地: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标准厂房二期三楼C310区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目标:
。
2.技术服务内容:
。
3.技术服务方式:
。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
2.技术服务期限: ;
3.技术服务进度:
;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 ;
(2) ;
(3) 。
2.提供工作条件:
(1) ;
(2) ;
(3) 。
3.其他:
。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大写)万元;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按如下支付乙方:
(1)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支付 万元;
(2) ;
(3)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户名:
开户行名称:
帐号:
第五条 本合同经费乙方包干使用。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才启动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技术服务工作和使用项目经费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六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 本合同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与合同双方有关的或与第三方有关的,以书面、口头、图形、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数据、结果、模型等,以及甲乙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和有关合同约定要求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2. 甲乙双方仅能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定目标而使用保密信息。一方不经另一方的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将保密信息泄露、披露或传授给任何与本合同项目无关的人员或第三方。
甲、乙双方应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妥善保管保密信息,以保障保密信息不被泄漏,具体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保密制度、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合同等。
3. 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后三年。保密期满后,如双方认为有继续保密的必要,可签订新的保密合同。
4. 下列信息不视为保密信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非因一方的过错,另一方披露时已可公开获取的信息;
(2)一方根据有效的司法、仲裁机构、政府机关及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监管机构的书面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
5. 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交付给甲方或通过验收,视为本项目结题。如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提交成果有改进意见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要求提供协作事项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项目延期、费用增加的责任,并按照合同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合同履行的时间节点相应顺延。甲方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按计划拨付项目经费的,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照合同总额的0.5‰(每天)计算,合同履行的时间节点相应顺延。甲方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按进度计划交付研究成果的,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额0.5‰的违约金,但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赔偿款、违约金或滞纳金时,其总额最高不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已实际支付的金额。
5.任意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 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按照约定联系时间、方式和地点完成交办的相关工作;
2. 防止因人事变动而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或无法履行;
3. 保证以适当的时间、方式、标准履行本合同。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需对合同具体内容进行变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 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3. 甲方不按约付款,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乙方可单方提出终止合作或解除合同。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终止本合同:
1. 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2. 合同解除;
3. 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若因甲方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日期以前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合理的有记录的已为执行本合同而支出的费用等相应费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三亚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书面签字盖章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技术背景资料: ;
2. 可行性论证报告: ;
3. 技术评价报告: ;
4. 技术标准和规范: ;
5. 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 其他: 。
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 合作各方确认,本合同仅限于各方在技术层面的科研合作,不涉及任何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与推广活动。
2.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 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联系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联系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 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
住 所 地: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标准厂房二期三楼C310区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
2.技术内容:
。
3.技术方法和路线:
。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以及工作进度如下:
1. ;
2. ;
3. ;
4. 。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
2.提供时间和方式:
。
3.其他协作事项:
。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退回当事人一方;(2)留下自行处理;(3)在 年内保存,不得丢失;(4)各自存档保管;(5)其它 。
第四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大写)万元。
2.研发经费由甲方以如下方式支付给乙方:
(1) 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 万元;
(2) ,支付 万元;
(3) ,支付 万元。
乙方开户银行信息为:
户名:
开户行名称:
帐号:
第五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乙方包干使用。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启动相应的研究工作。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六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1.甲乙双方在主观上均无过错的,各自承担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主张赔偿。
2.一方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导致另一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30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当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已明确知悉他人技术公开相关信息的一方或多方应在 30 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 本合同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与合同双方有关的或与第三方有关的,以书面、口头、图形、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的内容、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数据、结果、模型等,以及甲乙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和有关合同约定要求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2. 甲乙双方仅能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定目标而使用保密信息。一方不经另一方的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将保密信息泄露、披露或传授给任何与本合同项目无关的人员或第三方。
甲、乙双方应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妥善保管保密信息,以保障保密信息不被泄漏,具体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保密制度、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合同等。
3. 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后三年。保密期满后,如双方认为有继续保密的必要,可签订新的保密合同。
4. 下列信息不视为保密信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非因一方的过错,另一方披露时已可公开获取的信息;
(2)一方根据有效的司法、仲裁机构、政府机关及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监管机构的书面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第十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按第一、二条约定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含阶段性成果)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研发成果有改进意见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验收合格。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
1. (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同上。
2. (乙、双)方享有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有关使用和转让技术秘密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同上。
3. 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技术成果,乙方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五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等财产,归 (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
2.地点和方式:
。
3.费用及支付方式:
。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要求提供协作事项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项目延期、费用增加的责任,并按照合同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合同履行的时间节点相应顺延。甲方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按计划拨付项目经费的,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每天)计算,合同履行的时间节点相应顺延。甲方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研发进度延迟的责任。
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进度计划交付研究成果的,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额0.5‰的违约金,但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赔偿款、违约金或滞纳金时,其总额最高不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已实际支付的金额。
5.任意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 (甲方,乙方或双方)享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同上 。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由乙方享有。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按照约定联系时间、方式和地点完成交办的相关工作;
2.防止因人事变动而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或无法履行;
3.保证以适当的时间、方式、标准履行本合同。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 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 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3.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第三人公开了相同的技术成果,导致本合同的进一步履行已无意义。
4. 甲方不按约付款,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乙方可单方提出终止合作或解除合同。
5.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
6.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终止本合同:
1. 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2. 合同解除;
3. 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若因甲方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日期以前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合理的有记录的已为执行本合同而支出的费用等相应费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三亚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二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书
面签字盖章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二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 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乙方将提供与甲方所付款金额对等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肆份(其中壹份送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代表: (签名)
联系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联系人: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