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872540 证券简称:xx天星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xx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xxx.xxxx.xxx.xx)披露了《北京xx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9),鉴于当时关联交易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故未能披露相关交易协议具体内容。
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甲方)与海燕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乙方)签订《CESSNA
208BEX 水上型飞机租赁(干租)协议》,公司干租两架 CESSNA 208BEX 水上型飞机,租期为六个月,开始时间为承租人接收飞机之日。
机型:CESSNA 208BEX 水上型;注册号:B-3261、B-3262。
用途:短途旅客运输。作业区域: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甲方指定的区域。
主要停放及维护基地:北京密云穆家峪机场或甲方指定机场。
费用及结算:飞行小时计算方式:计时方法为飞机轮档时间,即自飞机滑出至飞机停止滑动。收费标准:租赁期内,如甲方总飞行小时不超过 200 小时(含)
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1,100,000.00 元/架(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两架共计人
民币 2,200,000.00 元(大写:贰佰贰拾万元整);以上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
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 1,946,902.65 元,增值税为 253,097.35 元;如租赁期内
总飞行小时数超过 200 小时,则超出部分以每飞行小时人民币 5,500.00 元(大
写:xxxx元整)结算;当前执行增值税税率为 13%,若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 前述租赁费用不含增值税价款保持不变,租赁费用总额根据调整后税率重新确认。
结算周期:双方约定租赁费用按照每 3 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共两个结算周期,每个结算周期支付的结算费用为人民币 1,100,000.00(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乙方于租赁期第 1 个月及第 4 个月的前叁(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费用结算单,甲方应在叁(3)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费用结算单后贰(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拾(10)日内,向乙方支付租赁费。如有超额飞行小时,超额费用需在飞机租赁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结算。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xx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披露的《北京xx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xx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北京xx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海燕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签署的《CESSNA 208BEX 水上型飞机租赁(干租)协议》
北京xx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