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临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B 座 7 楼(临河区政府西侧)供应商(乙方):内蒙古中农富华生物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甲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地址:临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B 座 7 楼(xxxxxxx)xxx(xx):内蒙古中农富华生物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临河农场一分场 38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 2022 年临河区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增施有机肥合同包 1(增施有机肥(腐熟羊粪 购置、运输及撒施))(政府采购项目编号:BSZCLHS-G-H-220048、备案编号:临采购备字 [2022]01876 号),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x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安全生产合同
7、廉政合同
8、清单
9、变更合同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二、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物、数量及规格等详见中标结果公告及后附清单。三、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488,206.00 元,大写:肆拾捌万捌仟贰佰零xx整。最终结算价以审计后出具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金额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1 期:支付比例100%,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五、交货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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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达到实施条件,收到采购人指令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完毕交货地点:采购人确认地点
六、质量及计量方式:
1、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详细内容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2、供货完成量以现场监理签证量为准。七、包装
标的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八、运输要求
(一)运输方式及线路:由乙方自行确定。
(二)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验收
(一)乙方将标的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二)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3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标的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三)经双方共同验收,标的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乙方供货、撒施完成后,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十一、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二)其他售后服务内容:详见投标文件售后承诺等。十二、违约条款
3
(一)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二)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7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乌海市仲裁委员会巴彦淖尔分会申请仲裁。
十五、合同保存
x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副本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11152801MB0U91536H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河套农商行金丰支行
账号:8512401220000000022374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内蒙古中农富华生物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91150802MA0N38QG21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巴彦淖尔市分行八一街支行
账号:05415101040013687
法定代表人:xxx
xx电话:00000000000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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