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澜股份”)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xxxx的通知,xxxx与xxxx投资有限公司、xxx女士、xxxxx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协议主要内容
x协议于2023年1月10日由下述各方在广州市签署:甲方:xx,身份证号码:4306221972********
乙方:xxxx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一:xxx,身份证号码:4201061974********丙方二:xxx,身份证号码:4401052002********
鉴于:
1、截止 2023 年 1 月 10 日,甲方持有高澜股份 43,386,102 股股份,且是高澜股份的董事长。
2、高澜股份拟向特定对象海南xx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乙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乙方的股东为xxx女士(系甲方的配偶,持股 50%)、xxxxx(系甲方的女儿,持股 50%)。
现各方就一致行动事宜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与甲方保持一致
乙方承诺:在其行使高澜股份股东权利时,包括股东提案权、股东表决权时
与甲方保持一致。
xxxx:xxx提名的人员获聘请担任高澜股份的董事(如有,以下简称 “相关董事”),该相关董事在行使董事权利,包括董事会提案权、董事表决权时与甲方保持一致。
乙方确认,上述承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变更或撤消。第四条 丙方的承诺
作为乙方的股东,丙方一、丙方二承诺,其将遵守本协议的全部约定。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各方承诺将严格遵守和履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一致行动人的义务和责任的规定。
2、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乙方不再持有高澜股份的股票后,本协议即失效。
3、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公司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 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x协议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有利保障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三、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协议》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