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和香港預計很快達成一項《跨政府協議》,以利便香港的海外金融機構遵守《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這項協議為香港的海外金融機構建立了一套簡化盡職審查程序,以 (i) 識別美國指標,(ii) 就披露事宜徵求美國保單持有人的同意,及 (iii) 向美國稅務局報告該等保單持有人的相關稅務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