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产品召回保险(适用于非食品类)
产品说明书
(2024 年 03 月 01 日版)
一、 产品概述
(一) 产品名称/简称
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产品召回保险(适用于非食品类)
(二) 投保人/被保险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均可作为本产品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三) 缴费方式
一般情况下为一次交清。针对保费较大的情形,如客户要求也可分两期支付。
二、 产品所使用条款的审批或者备案名称
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产品召回保险(适用于非食品类)
三、 产品保障范围
主要责任:
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使用或者消费被保险产品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或者造成即将发生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实际危险,基于政府机关、联邦、州或地方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出具的命令或以被保险产品为部件的最终产品生产商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或追溯期后主动发起的从供应商、购买者或使用者处召回、拆除、收回占有或控制,或者处置被保险产品的行为,且首次报告给保险公司。
“产品召回费用”主要包括: i.) 通知费用
ii.) 缺陷产品的运输费用 iii.) 额外人工费用 iv.) 常规雇员加班费
v.) 额外的仓储费用
vi.) 处置费用
vii.) 下架费或取消费
viii) 替换费用
ix) 修理费用
x.) 新产品或非缺陷产品的运输费用
其他相关承保范围,请参具体条款内容。
四、 保险期间
具体以保单明细表上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五、 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
主要责任免除:
A. 由第三方对被保险人提起的任何索赔,针对因使用或消费被保险产品所造成的,或者与之相关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任何其他的索赔;
B.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董事、管理人员或者受托人的任何不忠、欺诈、违法或者犯罪行为;
C.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职权范围内,故
意违反与生产、销售、分销被保险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故意使用任何被政府部门禁止使用或者宣布为不安全的原料或材料;
D. 任何原因引起的任何核反应、核辐射或者放射性污染;
E. 由战争、恐怖主义、侵略、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内战、叛乱、革命、暴动、骚乱、民变或者军事行动或篡权行动,所直接或间接导致的后果;
F. 由保险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在任何政府部门进行诉讼或其他程序的费用;
G. 任何指令、要求、索赔、诉讼或请求被保险人或其他方对污染物的影响或者与污染物有关的损害,所进行的测试、监测、清理、移除、控制、治理、消毒、吸收或评估;
H. 任何属于原型产品、单品或者试验品的被保险产品;
I. 被保险产品脱离被保险人控制超过 5 年后发生的保险事故;
J. 违反任何对于与被保险产品的舒适性、适销性、质量、功效或者效率有关的保证;
K. 被保险人口头或书面订立的合同或协议项下所承担的任何责任,但即使没有该等合同或协议存在,被保险人仍然应当承担产品召回费用的法律责任时,不在此限,前提是该
等责任是由保险事故所引起的;
L. 任何由声称、威胁或实际的故意和/或恶意篡改产品,所引起的保险事故。
M. 由于被保险产品的正常使用或老化,而产生的任何自然耗损、腐蚀、霉变和/或退化所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之费用或成本。
N. 任何由于实际、声称或威胁存在、摄取或吸入任何形式的石棉或铅,或任何材料或产品含有或声称含有石棉或铅所引起的任何责任。
O. 完全由于在追溯日之前出售的被保险产品所直接引起的任何责任。
P. 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任何雇员或高管,知悉被保险产品的生产、准备或制造过程有缺陷或偏差,或者存在导致或合理预期,可能会造成前述偏差或缺陷的情形,且投保人、被保险人怠于采取合理纠正措施之 后,所发生的任何事件或情形。
Q. 任何投保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任何雇员或高管,在起保日前,知悉或可合理预见,可能会导致本保险单下保险事故的任何事件或情形。
R. 任何罚款和罚金,包括但不限于刑事罚金、行政罚款、违约金、惩罚性或惩戒性损害赔偿。
其他责任免除请参具体条款内容。
六、 保单预期利益
本产品不涉及保单预期利益。
七、 其他
具体条款内容可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