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110 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赴日后一般需在日方院校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长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
留学期限(含预科):4 月赴日的留学人员,一般最长 60 个月;10 月赴日的留学人员,一般最长 54 个月。
3.选派学科门类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4.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预科、博士阶段的学费并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如有预科阶段(日方称预科阶段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2022 年 4
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 24 个月奖学金资助;2022 年 10 月赴日人员,最长提
供 18 个月奖学金资助。
※预科资助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
金资助资格,须即回国,日方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日方称博士正式生或博士后期课程):一般为 36 个月。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于 2021 年 8 月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5.1987 年 4 月 2 日以后出生人员。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或日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日本留学一学年(8-12 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日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 6.0 分,托福(IBT)80 分,JLPT 达到二级(N2),J-TEST 达到 700 分。 8.符合《2021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
请条件。
四、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
“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 2021 年 3 月 10-31 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xxxx://xxxxx.xxx.xxx.xx)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2.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于 4 月 12 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
委欧亚非事务部,将推荐人员的对外联系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
xxxxxxx0@xxx.xxx.xx。五、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留学候选人根据通知将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六、联系留学院校
留学候选人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及日方盖章确认的对外联系材料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于 2021 年 9 月下旬前将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凡未按时提交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留学候选人资格自 动取消。
七、日语培训
留学候选人须前往中国赴日本国留学生预备学校(设立在东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留日预校)参加日语培训,培训分三个阶段,最长为 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8 月。
取得日语 N2 及以上证书的人员可申请参加 2021 年 7 月中旬进行的提前赴日审核,如通过,完成 2021 年 7-8 月第三阶段的专业日语培训后,可于 2022
年 4 月派出。
留日预校将在 2021 年 10 月组织留学候选人(不包括已通过提前赴日审核人员)进行日语免修考试,确定每位留学候选人的具体培训学时。
留学候选人(包括通过提前赴日考试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日语培训或培训 不合格者,将不予派出。
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留学候选人自理。日语培训具体事宜由留日预校另行通知,
八、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人员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时间为 2022 年 4 月或 9、10 月。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 真:010-66093929 电子邮箱:xxxxxxx0@xxx.xxx.xx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1 | 2021 年 3 月前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 “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
2 | 3 月 10 日 -31 日 | 申请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网报材料及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复印件 1 册、对外联系材料扫描电子版 1 份)。 |
3 | 4 月 12 日前 | 申请受理 | 各受理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并将推荐人员的对外联系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 xxxxxxx0@xxx.xxx.xx。 |
4 | 5-7 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材料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参加中日双方评审。(网报时请准确填写常用电子邮箱,注 意邮件通知。) |
5 | 7 月中旬 | 第一次选考合格通知 | 1.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中日双方评审结果确定留学候选人。 2.国家留学基金委邮件通知第一次选考结果。 3.留学候选人根据通知将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寄 (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6 | 7 月中旬 | 提前赴日审核 | 1.取得日语 N2 及以上证书的留学候选人可根据通知报名参加提前赴日审核。 2.通过人员须根据留日预校通知参加 2021 年 7-8 月专 业阶段的日语培训。 |
7 | 8 月至 9 月下旬 | 联系留学院校申请接收通知书 | 1.申请时为应届硕士研究生的留学候选人将取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发送至 xxxxxxx0@xxx.xxx.xx。 0.xxxxxxxxxxxxxxx“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及日方盖章确认的对外联系材料。 3.留学候选人持“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及日方盖 章确认的对外联系材料自行联系留学院校申请接收通知书。 |
地 址:xxxxxxxxxxx 0 x X0 x 00 x(xx:000000)十、申请及选派流程
8 | 9 月下旬 | 提交留学院校接收通知书 | 留学候选人将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容填好的留学志 愿书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xxxxxxx0@xxx.xxx.xx,邮件主题为“2022 年度 MEXT内诺书+姓名”。 |
9 | 10 月初 | 日语培训 | 留学候选人(已通过提前赴日审核人员除外)根据留日预校的开学通知按时报到,并参加日语免修考试。留日预校将根据考试结果决定各留学候选人的具体日语培训学时。 |
10 | 10 月至 2022 年 2 月 | 日方第二次选考 | 日方审核留学候选人提交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并落实最终留学院校。 |
11 | 2022 年 2 月 | 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材料。留学候选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确认录取结果。 录取人员如因故放弃,需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取 消资格手续 |
12 | 2022 年 3 月或 9 月 | 办理派出手续 | 1. 登录国家留学网(xxxx://xxx.xxx.xxx.xx)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内容(“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录取派出”)。 2.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xxxx://xxxxx.xxx.xxx.xx)确认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 3.因奖学金资助由日方在录取人员赴日正式入学后按月从留学院校领取,故不办理国家留学基金奖学金专用银行卡。 4.签订并交验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 5.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选择留学服务机构为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 |
6.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 (xxxx://xxxx.xxxxx.xxx.xx)递交签证材料,向日 本驻华大使馆申请办理赴日留学签证。 7.赴日机票由日方指定订票机构预定,航班信息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统一邮件通知,留学人员收悉航班信息后应及时自行联系日方接收院校确认赴日后有关事宜。 8.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的通知领取签证 并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 |||
13 | 2022 年 4 月初或 10 月初 | 派出 | 1.留学人员自抵达日本后 10 日内,按照所属中国驻日本使(领)馆教育处(组)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2.奖学金录取人员既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同时也是日本国费留学生,故须同时遵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有 关规定及日本政府国费外国人留学生制度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