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述增资过程中引入的法人股东吉林红土、深创投、深圳红土、 吉林诺金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普通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引入的自然人股东滕建伟、杨洪柱、金志毅、文莎最近五年工作履历,是否为发行人员工,如果属于,请说明入职时间、所任职务;如果不属于,请说明持股原因及合理性;上述 股东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股东(所有 PE 机构)、上述机构股东或自然人股东(...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或“公司”)委托,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所已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2014 年 8 月 11 日、2015 年 3 月 16 日分别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0488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及 2015 年 5 月 13 日口头沟通取得的补充反馈问题(以下简称“补充反馈”)的要求,以及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所及经办律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补充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构成本所《法律意见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无特别说明,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假设和有关用语释义
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如下:
第一部分:反馈意见及补充反馈的回复
一、反馈意见第 1 题(补充反馈 2(1)-(7)):2010 年 3 月 17 日,发行
人第六次增资,新股东xxx出资 50 万元,xxx出资 50 万元,增资价格
为 l 元/股。 2011 年 6 月,发行人第七次增资,新股东xxx以货币出资 1,600
万元,认购公司股份 435 万股,每股价格 3.68 元。2013 年 4 月,发行人第九次增资,新股东吉林省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红土”)、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吉林省诺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诺金”)、深圳市红土信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红土”)、自然人文莎分别以现金出资,占比分别为 4.61%、3.07%、3.07%、3.07%、 15.4%,本次增资每股价格 5.35 元。
(一)上述增资过程中引入的法人股东吉林红土、深创投、深圳红土、 吉林诺金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普通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引入的自然人股东xxx、xxx、xxx、文莎最近五年工作履历,是否为发行人员工,如果属于,请说明入职时间、所任职务;如果不属于,请说明持股原因及合理性;上述股东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股东(所有 PE 机构)、上述机构股东或自然人股东(包括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上述机构股东的股东(或合伙人、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上述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普通合伙人、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是否与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发生交易;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或与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在申报期内与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或与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在申报期内与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之间发生交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法人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未将上述法人机构确定为关联方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申报前一年内新增股东的情形;是否存在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增资或股权转让的情形
1、上述增资过程中引入法人股东吉林红土、深创投、深圳红土、 吉林诺金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普通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1)深创投
根据深创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深创投的成立时间是 1999 年 08
月 25 日;注册资本为 420,224.952 万元人民币。深创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1、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计持有股权 49.0787%; 2、自然人合计持有股权 22.0218%;
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
根据深创投的审计报告等资料,深创投最近三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项目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总资产 | 1,395,927.49 | 1,277,107.09 | 1,107,336.19 |
净资产 | 934,517.05 | 858,443.62 | 769,212.33 |
项目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2 年度 |
净利润 | 108,817.18 | 94,848.82 | 86,892.22 |
单位:万元 |
深创投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
(2)吉林红土
根据xxxx《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吉林红土成立时间是 2010 年 07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吉林红土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长春市贝德企业管理所(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包括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吉林红土的审计报告等材料,吉林红土最近三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项目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总资产 | 10,977.91 | 9,358.96 | 9,752.99 |
净资产 | 10,687.53 | 9,358.39 | 9,677.19 |
项目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2 年度 |
净利润 | 745.72 | -319.33 | -111.85 |
单位:万元 |
吉林红土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3)深圳红土
根据深圳红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深圳红土成立时间是 2011 年 05 月
06 日;注册资本为 25,000 万元人民币。深圳红土的股权结构如下:
(B)股权结构
深圳红土的为深圳市红土信息创投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信息创投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江苏五岳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国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吉林诺金
根据xxx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吉林诺金的情况如下:
深圳红土最近三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项目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总资产 | 35,896.62 | 24,162.01 | 21,879.79 |
净资产 | 3,2816.63 | 24,162.01 | 9,503.93 |
项目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2 年度 |
净利润 | -511.67 | -341.92 | -383.27 |
单位:万元 |
深圳红土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4)吉林诺金
根据xxx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吉林诺金成立时间是 2010 年 09 月
20 日;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吉林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根据xxx金的审计报告材料,吉林诺金最近三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项目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总资产 | 9,864.77 | 9,649.17 | 9,952.94 |
净资产 | 9,784.58 | 9,568.36 | 9,952.84 |
项目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2 年度 |
净利润 | 216.23 | -366.62 | -11.93 |
单位:万元 |
吉林诺金的实际控制人为xxx。
2、引入的自然人股东xxx、xxx、xxx、文莎最近五年工作履历,是否为发行人员工,如果属于,请说明入职时间、所任职务;如果不属于,请说明持股原因及合理性
(1)最近五年工作履历
姓名 | 时间 | 任职单位 | 任职单位业务 | 职务 | 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 是否发生交易 |
xxx | 2008.1-2013.5 | 南京恒诺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电气设备 | 经理 | 是 | 否 |
2013.6-至今 | 吉林省禹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工程 | 总经理 | 是 | 否 | |
是 | 否 | |||||
xxx | 2009.1-至今 | 福州恒坤电气设 备有限公司 | 电气设备 | 总经 理 | 是 | 是 |
xxx | 2009.9-2012.4 | 深圳市宇兴泰投 资有限公司 | 房地产 | 总经 理 | 是 | 否 |
2012.5-2013.5 | 安庆富春东方投 资有限公司 | 房地产 | 总经 理 | |||
2013.6-至今 | 贵州百胜金卡动 漫文化有限公司 | IT | 总经 理 | 是 | 否 | |
文莎 | 2010.3-至今 | 国际货币基金组 织内部审计办公室 | 国际政府组织 | 审计师 | 否 | 否 |
经核查发行人相关三会决议文件、员工明细表、劳动合同等资料,上述自然人股东现均为外部投资人,不属于发行人员工,未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核查历次增资的会议文件、工商登记资料,引入上述自然人投资入股的原因及合理性见本法律意见书一(二)1 部分。
3、上述股东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客户或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根据上述股东的承诺函,自然人股东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姓名 | 控股公司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是否发生交易 |
xxx | 吉林省禹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否 |
长春市万粮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是 | 否 | |
南京恒诺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否 | |
xxx | 福州恒坤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是 |
xxx | 深圳中科宇兴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否 |
深圳市銮圳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否 | |
文莎 | 无 | 否 | 否 |
(2)根据深创投提供的材料、登录深创投网站核查已投资企业情况、登录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深创投 2012-2014 年度持股比例在 5%以上的企业名单如下:
投资企业名称 | 企业注册号 | 经营范围 | 股权结构 |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230199100062745 | 铝、镁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 其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 6.67% |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 股份有限公司 | 440301102776065 | 珠宝、铂金首饰、黄金饰品、K 金饰品购销 | 8.93% |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10106000072349 | 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电子信息领域内的“四技” 服务, | 6%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330508000004491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汽车交流发电机制造/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自有房屋 出租 | 7.59% |
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0221000001470 | 能源管理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建筑防水工程(以上各项均凭资质证书经营);新型建筑材料 (不含木材)、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节能材料研制、生产、销售及专项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供热节能设备销售及现场安装(不含特种设备)、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1634% |
此外,本所经办律师通过登录深创投网站核查所投资企业情况、所投资企业的公司网站方式了解深创投投资的其他部分企业情况,参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
(3)根据深圳红土提供的材料等方式进行核查,深圳红土在 2012-2014 年度未投资其他企业。
(4)根据吉林红土提供的材料、登录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吉林红土在 2012-2014 年度投资的企业名单如下:
投资企业名称 | 企业注册号 | 经营范围 | 股权结 构 | 实际控 制人 |
吉林省农业综合信息服 务有限公司 | 220000000017908 | 农业信息化, 农村信 息服务站,电子商务 | 6.6667% | xx |
吉林喜丰节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220600000029158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膜下滴管业务 | 4.5139% | xxx |
(5)根据吉林红土提供的材料、登录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吉林诺金在 2012-2014 年度投资企业名单如下:
投资企业名称 | 企业注册号 | 经营范围 | 股权结 构 | 实际控 制人 |
吉林省农业综合信息服 务有限公司 | 220000000017908 | 农业信息化, 农村信 息服务站,电子商务 | 6.6667% | xx |
吉林喜丰节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220600000029158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膜下滴管业务 | 4.5139% | xxx |
根据上述自然人股东及非自然人股东的投资企业的情况、上述股东的承诺函、发行人的承诺函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述股东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xxx控制的福州恒坤外,上述股东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客户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人股东(所有 PE 机构)、上述机构股东或自然人股东(包括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上述机构股东的股东(或合伙人、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上述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普通合伙人、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是否与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发生交易
根据发行人股东 2015 年 5 月出具的承诺函、发行人重大合同材料、报告期内的客户及供应商访谈情况、客户及供应商出具的承诺函、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除xxx外,发行人股东(指所有 PE 机构)、上述机构股东或自然人股东(包括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上述机构股东的股东(或合伙人、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上述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普通合伙人、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发生交易。
5、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或与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在申报期内与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或与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在申报期内与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之间发生交易
根据发行人股东 2015 年 5 月出具的承诺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出具的承诺函、发行人重大合同材料、报告期内的客户及供应商访谈情况、客户及供应商出具的承诺函、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除《审计报告》披露的关联方外,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或与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申报期内与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关于关联交易,其中,自然
人股东xxx投资的福州恒坤、xxx及人配偶xxx曾投资的杭州长园在报告期内作为发行人的客户或供应商,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或与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申报期内与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交易。
6、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法人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未将上述法人机构确定为关联方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兼职情况的说明和承诺函,发行人xx、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 在发行人处职务 | 报告期内兼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 | 是否为关联方 | |
兼职单位 | 职务 | |||
xxx | 董事长、总经理 | 金冠投资 | 执行董事 | 是 |
吉林省天正水利 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是 | ||
长春京达 | 执行事务合伙 人 | 是 | ||
xxx | 董事、副总经理 | 无 | 无 | 不适用 |
xxx | 董事 | 金冠投资 | 监事 | 是 |
xxx | xx | 无 | 无 | 不适用 |
xxx | 独立董事 | 中通国脉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否 |
xxxx镍业股 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否 | ||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 独立董事 | 否 | ||
长春xx技术产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否 | ||
xxx | 独立董事 | 无 | 无 | 不适用 |
xxx | 独立董事 | 长春天工环境系 统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否 |
xxx | 监事会主席 | 无 | 无 | 不适用 |
xx | 监事 | 无 | 无 | 不适用 |
xxx | 监事 | 无 | 无 | 不适用 |
xxx | 副总经理 | 长春星熠光电产 品有限公司 | 监事 | 是 |
xxx | 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 无 | 无 | 不适用 |
xxx | 财务总监 | 无 | 无 | 不适用 |
xx | 报告期内曾担任 监事(已离职) | 无 | 无 | 不适用 |
xxx | 报告期内曾担任 副总经理 | 无 | 无 | 不适用 |
xxx | 报告期内曾担任 监事 | 无 | 无 | 不适用 |
xxx | 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 | 吉林省x建水利 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 经理 | 是 |
长春市万粮粮食 收储有限公司 | 监事 | 是 | ||
南京恒诺电气设 备有限公司 | 监事 | 是 | ||
xxx | 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 | 福州恒坤 | 总经理 | 是 |
xxx | 报告期内曾担任独立董事 | 申能股份有限公 司 | 独立董事 | 否 |
上海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否 |
经核查上述人员的工作履历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除发行人独立董事兼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即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xx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xx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天工环境系统有限公司)外,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报告期内曾经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在其他法人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均已认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根据上述独立董事兼任企业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并经核查,上述企业不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关联方认定标准,不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7、说明是否存在申报前一年内新增股东的情形;是否存在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增资或股权转让的情形;
如《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六、发行人股本及演变”部分所述,发行人不存在申报前一年内新增股东的情形,不存在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增资或股权转让的情形。
(二)历次增资中股东增资的详细情况 ,包括增资原因或增资背景、资金来源、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目前股权结构中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一致行动关系、利益输送等情形;上述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有无特殊协议或安排,例如对赌协议;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1、上述历次增资中股东增资的详细情况,包括增资原因或增资背景、资金来源、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上述股东的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述股东增资的情形如下:
(1)2010 年 3 月,xxx、xxx增资
因发行人经营需要发展资金,xxx、xxx作为投资人和实际控制人xxx的同学,看好金冠电气发展前景,所在行业市场需求空间较大,因当时增资时发行人原股东与新股东一起增资,增资时经股东大会批准按照 1 元/股进行增资。根据xxx、xxx的说明,资金来源为个人投资收益等合法收入。
(2)2011 年 6 月,xxxxx
2011 年 6 月,发行人经营发展势头良好,因扩大经营规模,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引进个人投资者xxx,在增资前xxx对发行人进行了调研,入股时因发行人进入快速发展周期,并有一定的留存收益,参照 2010 年每股净
资产 1.37 元进行上浮,给予一定溢价,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按照 2010 年每股净
资产 2.81 倍确定增资价格为 3.85 元/股,公司经过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xxx按上述价格进行增资。此次增资资金来源为xxx个人投资收益等合法收入。
(3)2013 年 3 月,深创投、吉林红土、深圳红土、吉林诺金、文莎增资深创投、吉林红土、深圳红土、吉林诺金投资发行人,主要基于发行人拥有
优秀的管理团队、行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产品技术先进和市场空间广阔,估值参照行业市盈率计算,即,公司 2012 年每股收益 0.62 元,机构投资者按 8.63 倍
市盈率确定投资价格 5.35 元/股。上述四家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同时,个人投资者xx于 2012 年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进行长期了解并对发行人进行调研,表示有意对发行人进行投资,并长期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对发行人管理者比较信任。在发行人 2013 年引进深创投等四家机构投资者时,xx表示愿意与机构投资者同时入股,入股价格按照机构投资者经过对发行人尽职调查后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定价。文莎入股价格按照机构投资者同样的入股价格进行投资。文莎本次增资资金为其个人储蓄、投资等合法收入。
2、发行人目前股权结构中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一致行动关系、利益输送等情形
根据上述股东 2015 年 5 月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前股权结构中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一致行动关系、利益输送的情形。其中,吉林红土和吉林诺金具有相同的股东,在项目考察和投资上为松散型的合作关系,所投资的项目均需要各自的董事会同意方可投资,吉林省具有上市潜力的项目较少,可供选择空间有限,两家投资公司所投资的项目会有交叉,但不存在一致行动人的关系,更多是从风险控制角度分散投资额度。
3、上述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有无特殊协议或安排,例如对赌协议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述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特殊协议或安排(包括对赌协议)。
4、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根据相关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的承诺、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三)吉林红土和深圳红土同受深创投实际控制,合计持股 10.75%,吉林红士、深圳红土、深创投分别增持发行人股份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规避 5%以上股东披露要求的情形
根据上述股东的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吉林红土、深圳红土、深创投分别增持发行人股份系出于进行项目合作、分散投资风险的考虑,上述三家机构投资者虽然实际控制人都是深圳市国资委,但是各自股东股东结构不同,代表不同股东的收益及风险诉求,并不存在故意规避 5%以上股东披露要求的情形。
二、反馈意见第 2 题: 2012 年 9 月,发行人第八次增资,长春市京达投资
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春京达”)以货币出资 385.50 万元,认购公
司股份 77.10 万股,每股价格 5 元。
(一)长春京达历史沿革,长春京达自然人合伙人最近五年工作履历,是否为发行人员工,在发行人的工作时间,其入伙长春京达的资金来源、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利益输送的情形;说明同一职务持股比例相差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1、长春京达历史沿革
(1)设立
2012 年 4 月 19 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双阳分局出具“双阳内名称预核
[2012]第 1200263062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合伙企业名称为“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2012 年 5 月 8 日,全体合伙人xxx、xxx、xxx共同签署《合伙协议》。
2012 年 5 月 14 日,全体合伙人xxx、xxx、xxx签署《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全体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姓名 | 类型 | 认缴出资 (人民币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实缴出资 (人民币万元) |
xxx | xx合伙人 | 10 | 62.5 | 10 |
xxx | xx合伙人 | 3 | 18.75 | 3 |
xxx | 有限合伙人 | 3 | 18.75 | 3 |
合计 | 16 | 100 | 16 |
上述出资均实缴到位。
2012 年 5 月 15 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双阳分局出具双阳核设通内字
[2012]第 1200353116 号《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合伙企业成立,合伙期限为 2012
年 5 月 15 日至 2022 年 5 月 14 日。
(2)变更
2012 年 8 月 6 日,xxx、xxx、xxx一致通过合伙企业的以下变更
事项:同意合伙人xxx的出资额增至 100 万元人民币,合伙人xxx、xxx
的出资额分别增加至 15 万元人民币、10 万元人民币;同意xxx等 35 人以货币形式出资入伙。上述事项变更后,合伙人出资情况变更为: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xxx | 货币 | 100.00 | 25.94% |
2 | xxx | 货币 | 25.00 | 6.49% |
3 | 张本山 | 货币 | 15.00 | 3.89% |
4 | xxx | 货币 | 15.00 | 3.89% |
5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6 | xx | 货币 | 10.00 | 2.59% |
7 | xxx | xx | 10.00 | 2.59% |
8 | 寇春燕 | 货币 | 10.00 | 2.59% |
9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10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11 | xx | 货币 | 10.00 | 2.59% |
12 | 郭长海 | 货币 | 10.00 | 2.59% |
13 | 候大艳 | 货币 | 10.00 | 2.59% |
14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5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16 | xx | 货币 | 10.00 | 2.59% |
17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18 | xx | 货币 | 10.00 | 2.59% |
19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20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21 | 富红 | 货币 | 8.00 | 2.08% |
22 | xxx | 货币 | 8.00 | 2.08% |
23 | xxx | 货币 | 5.00 | 1.30% |
24 | xxx | 货币 | 5.00 | 1.30% |
25 | xxx | 货币 | 5.00 | 1.30% |
26 | xxx | 货币 | 5.00 | 1.30% |
27 | xxx | 货币 | 5.00 | 1.30% |
28 | 卢国良 | 货币 | 5.00 | 1.30% |
29 | 闫国臣 | 货币 | 5.00 | 1.30% |
30 | xx | 货币 | 2.50 | 0.65% |
31 | xxx | 货币 | 2.50 | 0.65% |
32 | 冯玉山 | 货币 | 2.50 | 0.65% |
33 | xxx | 货币 | 2.50 | 0.65% |
34 | xxx | 货币 | 2.00 | 0.52% |
35 | xx | 货币 | 2.00 | 0.52% |
36 | xxx | 货币 | 2.00 | 0.52% |
37 | 李德文 | 货币 | 2.00 | 0.52% |
38 | xx | 货币 | 1.50 | 0.39% |
合 计 | - | 385.50 | 100.00% |
上述出资均实缴到位。
2012 年 8 月 6 日,xxx、xxx、xxx等 38 位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确认各自的出资情况。
2012 年 8 月 6 日,xxx、xxx、xxx等 38 位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
2012 年 8 月 6 日,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出具债权债务情
况说明,说明合伙企业自 2012 年 5 月 15 日成立至今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2012 年8 月7 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双阳分局出具双阳核设通内字[2012]
第 120084902 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3)财产份额的转让
2014 年 10 月 9 日,因xx离职原因,xx和xx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
议》,约定xxx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中的合伙财产份额人民币 10 万元出资额,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金额的 2.594%转让给xx(xx为发行人业务经理),转让价款为转让方实际出资额 10 万加计期间利息共计 100,700 万元。自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财产份额相关的权利义务由xx转移至xx。本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xxx | 货币 | 100.00 | 25.94% |
2 | xxx | 货币 | 25.00 | 6.49% |
3 | 张本山 | 货币 | 15.00 | 3.89% |
4 | xxx | 货币 | 15.00 | 3.89% |
5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6 | xx | 货币 | 10.00 | 2.59% |
7 | xxx | xx | 10.00 | 2.59% |
8 | 寇春燕 | 货币 | 10.00 | 2.59% |
9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10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11 | xx | 货币 | 10.00 | 2.59% |
12 | 郭长海 | 货币 | 10.00 | 2.59% |
13 | 候大艳 | 货币 | 10.00 | 2.59% |
14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15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16 | xx | 货币 | 10.00 | 2.59% |
17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18 | xx | 货币 | 10.00 | 2.59% |
19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20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21 | 富红 | 货币 | 8.00 | 2.08% |
22 | xxx | 货币 | 8.00 | 2.08% |
23 | xxx | 货币 | 5.00 | 1.30% |
24 | xxx | 货币 | 5.00 | 1.30% |
25 | xxx | 货币 | 5.00 | 1.30% |
26 | xxx | 货币 | 5.00 | 1.30%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27 | xxx | 货币 | 5.00 | 1.30% |
28 | 卢国良 | 货币 | 5.00 | 1.30% |
29 | 闫国臣 | 货币 | 5.00 | 1.30% |
30 | xx | 货币 | 2.50 | 0.65% |
31 | xxx | 货币 | 2.50 | 0.65% |
32 | 冯玉山 | 货币 | 2.50 | 0.65% |
33 | xxx | 货币 | 2.50 | 0.65% |
34 | xxx | 货币 | 2.00 | 0.52% |
35 | xx | 货币 | 2.00 | 0.52% |
36 | xxx | 货币 | 2.00 | 0.52% |
37 | 李德文 | 货币 | 2.00 | 0.52% |
38 | xx | 货币 | 1.50 | 0.39% |
合 计 | - | 385.50 | 100.00% |
2、长春京达自然人合伙人最近五年工作履历,是否为发行人员工,在发行人的工作时间,其入伙长春京达的资金来源、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利益输送的情形
(1)长春京达自然人合伙人最近五年工作履历
经核查自然人合伙人的劳动合同、公司工资明细表等资料,长春京达的自然人合伙人中,除xxx和xxx外,其余 36 人的工作年限均超过五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最近五年工作履历 |
1. | x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董事长 |
2. | xxx | x五年在金冠电气历任技术部长、副总工程师 |
3. | x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历任技术员、技术部长、副总工程师 |
4. | 寇春燕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历任销售主管、销售部长 |
5. | x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历任财务主管、财务部长 |
6. | xx远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企划部长 |
7. | 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销售经理 |
8. | xxx | x五年在金冠电气历任销售经理、监事会主席 |
9. | 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市场部长 |
10. | x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技术部长 |
11. | 富红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内审员 |
12. | 卢国良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工艺部长 |
13. | x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车间主任 |
14. | xxx | x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工程师 |
15. | xxx | x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工程师 |
16. | xxx | x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会计 |
17. | x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销售经理 |
18. | xxx | x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质检员 |
19. | xxx | x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内勤 |
20. | xxx | x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质检员 |
21. | 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质检部长 |
22. | xxx | x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班长 |
23. | x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生产调度 |
24. | 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班长 |
25. | 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工程师 |
26. | xx | x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售后部长 |
27. | x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工程经理 |
28. | x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销售经理 |
29. | xxx | x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销售经理 |
30. | 闫国臣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销售经理 |
31. | x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司机 |
32. | x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历任生产部长、生产总监 |
33. | xxx |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5 月 16 日个体经营 2011 年 5 月 16 日至今在金冠电气担任销售经理 |
34. | 赵会山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工程师 |
35. | xxx | 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上海自然美化妆品有 |
限公司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2012 年 2 月 20 日至今在金冠电气历任财务部长、董事会秘书 | ||
36. | x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销售经理 |
37. | xx | 近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销售经理 |
38. | xxx | x五年在金冠电气担任副总工程师 |
(2)长春京达自然人合伙人是否为发行人员工,在发行人的工作时间,其入伙长春京达的资金来源、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利益输送的情形
根据长春京达自然人合伙人填写的调查表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长春京达自然人合伙人的相关情况如下:
序 号 | 姓名 | 是否为发行人员工; 如是,担任何种职务 | 入职时间 | 在发行人的工 作时间 | 资金来源 |
1 | xxx | 董事长、总经理 | 2006.10.19 | 9 年 | 个人储蓄和 投资收益 |
2 | xxx | 副总工程师 | 2009.07.07 | 6 年 | 工资薪酬 |
3 | xxx | 副总工程师 | 2008.12.01 | 7 年 | 工资薪酬 |
4 | 寇春燕 | 销售部长 | 2010.02.22 | 5 年 | 工资薪酬 |
5 | xxx | 财务部长 | 2007.05.18 | 8 年 | 工资薪酬 |
6 | xxx | 企划部长 | 2008.11.26 | 7 年 | 工资薪酬 |
7 | xx | 销售经理 | 2008.12.31 | 7 年 | 工资薪酬 |
8 | xxx | xx经理、监事会主 席 | 2007.07.15 | 8 年 | 工资薪酬 |
9 | xx | 市场部长、监事 | 2008.06.16 | 7 年 | 工资薪酬 |
10 | xxx | 技术部长 | 2009.08.23 | 6 年 | 工资薪酬 |
11 | 富红 | x审员 | 2009.05.04 | 6 年 | 工资薪酬 |
12 | 卢国良 | 工艺部长 | 2008.03.28 | 7 年 | 工资薪酬 |
13 | xxx | 车间主任 | 2007.11.15 | 8 年 | 工资薪酬 |
14 | xxx | 工程师 | 2008.07.02 | 7 年 | 工资薪酬 |
15 | xxx | xxx | 2010.01.11 | 5 年 | 工资薪酬 |
16 | xxx | 会计 | 2010.01.01 | 5 年 | 工资薪酬 |
17 | xxx | 销售经理 | 2008.02.22 | 7 年 | 工资薪酬 |
18 | xxx | 质检员 | 2009.07.06 | 6 年 | 工资薪酬 |
19 | xxx | xx | 2008.01.14 | 7 年 | 工资薪酬 |
20 | xxx | 质检员 | 2008.09.19 | 7 年 | 工资薪酬 |
21 | xx | x检部长 | 2008.07.08 | 7 年 | 工资薪酬 |
22 | xxx | xx | 2009.07.08 | 6 年 | 工资薪酬 |
23 | xxx | 生产调度 | 2008.07.08 | 7 年 | 工资薪酬 |
24 | xx | xx | 2008.08.27 | 7 年 | 工资薪酬 |
25 | xx | 工程师 | 2010.04.19 | 5 年 | 工资薪酬 |
26 | xx | 售后部长 | 2008.04.14 | 7 年 | 工资薪酬 |
27 | xxx | 工程经理 | 2007.12.22 | 8 年 | 工资薪酬 |
28 | xxx | 销售经理 | 2006.12.19 | 9 年 | 工资薪酬 |
29 | xxx | 销售经理 | 2008.08.11 | 7 年 | 工资薪酬 |
30 | 闫国臣 | 销售经理 | 2006.10.19 | 9 年 | 工资薪酬 |
31 | xxx | 班长 | 2007.09.01 | 8 年 | 工资薪酬 |
32 | xxx | 生产总监、职工监事 | 2007.11.10 | 8 年 | 工资薪酬 |
33 | xxx | 销售经理 | 2011.05.16 | 4 年 | 个人储蓄和 投资收益 |
34 | xxx | 工程师 | 2008.01.09 | 7 年 | 工资薪酬 |
35 | xxx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 2012.02.20 | 3 年 | 工资薪酬 |
36 | xxx | 销售经理 | 2010.01.05 | 5 年 | 工资薪酬 |
37 | xx | 销售经理 | 2010.01.05 | 5 年 | 工资薪酬 |
38 | xxx | 副总工程师 | 2009.10.14 | 6 年 | 工资薪酬 |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长春京达作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成立该合伙企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方便员工持股,发行人本着自愿原则,吸引员工入股目的主要是让员工与企业一起成长,稳定员工队伍,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及骨干员工。当时员工入股价格是按照预计 2012 年度末发行人每股净资产
的 2 倍,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入股价格 5 元/股。
根据长春京达全体自然人合伙人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所有自然人股东均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形。
3、说明同一职务持股比例相差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员工认购款项收据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引入员工持股时,根据其所任职务,确定了激励对象各自有权认购的股份数量(折合为合伙企业内的出资额,下同),激励对象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缴纳了相应的认购款项,发行人根据各自认购款项缴纳情况确定各自最终的认股数量。
首先,发行人当时设定的职务及对应有权认购股份数量的标准如下:
序号 | 职务/级别 | 入股数量 | 入股价格(元) |
1 | 副总级 | 30000 | 5.00 |
2 | 部长级/销售经理/业务员/工程 | 20000 | 5.00 |
师 | |||
3 | 主管级 | 10000 | 5.00 |
4 | 班组长 | 5000 | 5.00 |
其次,各自然人合伙人(实际控制人xxx除外 )根据上述标准实际认购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方式 | 出资 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原公司职务 | 所属级别 | 有权认购股份 数量 (万股) | 实际认购股份 数量 (万股) |
1 | xxx | 货币 | 100.00 | 25.94% | 董事长兼总经 理 | —— | 20 | 20 |
2 | xxx | 货币 | 25.00 | 6.49% | 销售经理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5 |
3 | 张本山 | 货币 | 15.00 | 3.89% | 副总经理 | 副总级 | 3 | 3 |
4 | xxx | 货币 | 15.00 | 3.89% | 副总工程师 | 副总级 | 3 | 3 |
5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技术部长 | 部长级/ 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2 |
6 | xx | 货币 | 10.00 | 2.59% | 销售员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2 |
7 | xxx | xx | 10.00 | 2.59% | 销售经理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2 |
8 | 寇春燕 | 货币 | 10.00 | 2.59% | 副部长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2 |
9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工程经理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2 |
10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销售员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2 |
11 | xx | 货币 | 10.00 | 2.59% | 销售经理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2 |
12 | 郭长海 | 货币 | 10.00 | 2.59% | 销售经理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2 |
13 | 候大艳 | 货币 | 10.00 | 2.59% | 财务主管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2 |
14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财务部长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2 |
15 | xxx | xx | 10.00 | 2.59% | 工程师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2 |
16 | xx | 货币 | 10.00 | 2.59% | 售后部长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2 |
17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销售经理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2 |
18 | xx | 货币 | 10.00 | 2.59% | 市场部长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2 |
19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技术部长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2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方式 | 出资 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原公司职务 | 所属级别 | 有权认购股份 数量 (万股) | 实际认购股份 数量 (万股) |
20 | xxx | 货币 | 10.00 | 2.59% | 企划经理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2 |
21 | 富红 | 货币 | 8.00 | 2.08% | 审计员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1.6 |
22 | xxx | 货币 | 8.00 | 2.08% | 生产部长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1.6 |
23 | xxx | 货币 | 5.00 | 1.30% | 质检主任 | 主管级 | 1 | 1 |
24 | xxx | xx | 5.00 | 1.30% | 工程师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1 |
25 | xxx | 货币 | 5.00 | 1.30% | 会计 | 主管级 | 1 | 1 |
26 | xxx | 货币 | 5.00 | 1.30% | 工程师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1 |
27 | xxx | 货币 | 5.00 | 1.30% | 班长 | 班组长 | 0.5 | 1 |
28 | 卢国良 | 货币 | 5.00 | 1.30% | 工艺部长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1 |
29 | 闫国臣 | 货币 | 5.00 | 1.30% | 销售经理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1 |
30 | xx | 货币 | 2.50 | 0.65% | 班长 | 班组长 | 0.5 | 0.5 |
31 | xxx | 货币 | 2.50 | 0.65% | 质检员 | 班组长 | 0.5 | 0.5 |
32 | xxx | 货币 | 2.50 | 0.65% | 销售经理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0.5 |
33 | xxx | xx | 2.50 | 0.65% | 仓库主管 | 主管级 | 1 | 0.5 |
34 | xxx | 货币 | 2.00 | 0.52% | 生产调度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0.4 |
35 | xx | 货币 | 2.00 | 0.52% | 班长 | 班组长 | 0.5 | 0.4 |
36 | xxx | 货币 | 2.00 | 0.52% | 主任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0.4 |
37 | 李德文 | 货币 | 2.00 | 0.52% | 班长 | 班组长 | 0.5 | 0.4 |
38 | xx | 货币 | 1.50 | 0.39% | 工程师 | 部长级/销售人 员/技术人员 | 2 | 0.3 |
合 计 | - | 385.50 | 100.00% | - |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上述同一职务持股比例存在差异性的原因是,在实际缴纳认购款项时,因个别员工收入及经济条件所限,并未根据有权认股数量进行全额认购。上述未全额认购的相应股份由其他员工进行认购,即员工之间进行了相互调剂。
(二)长春京达合伙人之间、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客户或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xxxx
xxx的关系
1、长春京达合伙人之间、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长春京达合伙人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长春京达合伙人中,涉及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人员有:
自然人合伙人 姓名 | 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 |
xxx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xxx | 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xxx | xx人监事会主席 |
xxx | 发行人监事 |
xx | 发行人监事 |
xx | 发行人原监事会主席 |
xxx | 发行人原副总经理(现为副总工程师) |
xx | 发行人董事长xxx的妻弟 |
xxx | 发行人副董事长xxx的弟弟 |
xx | 发行人董事长xxx的妹夫、董事xxx的配偶、副 总经理xxx的妹夫 |
xxx | 发行人董事长xxx的表哥、董事xxx的表哥、发行人副总经理xxx的表哥 |
xxx | xx人董事长xxx的堂弟、董事xxxxxx、发 行人副总经理xxx的堂哥 |
除上述情况外,长春京达合伙人之间、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长春京达合伙人与发行人客户或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长春京达合伙人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除xxx与报告期内的部分客户即杭州长园存在关联关系外(见《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九、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部分所述),长春京达其他合伙人与发行人客户或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3、说明xxxxxxx的关系
根据xxx、xxx的身份证及各自填写的调查表、发行人的承诺函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xxxxxxx为同胞兄弟。
(三)说明发行人目前股权结构中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各股东 2015 年 5 月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股权结构中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形。
三、反馈意见第 3 题:发行人 2006 年 10 月成立时其营业执照记载的公司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至 2007 年 3 月,公司对注册资本进行第三期出资时,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1、2006 年 10 月成立时公司类型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因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材料、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公司当时制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核定了股份公司的名称,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治理结构,在实际办理工商登记过程中,工商登记机关因理解错误而打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标明为“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经办律师还注意到,工商设立登记时,发行人工作人员根据工商登记机关提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制定了公司章程,但章程范本存在类似误解,即章程范本上左上角标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专用”,将“股份有限公司”理解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进一步印证了上述理解。
针对上述问题,首先,全体发起人事后书面确认了自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意思表示;其次,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 年 6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问题的确认函》,表明:公司成立时营业执照记载的公司类型的为有限责任公司系登记时笔误,公司自始为股份有限公司。
2、是否存在公司类型的变更,包括变更程序,原因,变更形式
根据工商登记档案材料,发行人于2006年12月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及住所时,因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将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更换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2007年第三次增加实收资本时,又将公司章程更换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发行人于2007年第三次增加实收资本取得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将公司类型更正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了上述两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材料,相应的股东决议文件并未审议公司类型变更事项,上述章程第一次更换系工作人员疏忽,第二次更换系对上述情形的纠正,并不存在股东变更公司组织形式的意思表示,也并没有根据更换后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调整设立时的股份公司治理结构。
对此,吉林省工商局于2013年6月25日出具了《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问题的确认函》,确认上述两次工商变更均未申请变更组织
形式,均未发生组织形式的变更,发行人于2007年第三次增加实收资本取得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将公司类型更正为股份有限公司,从而使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公司类型的变更。
3、发行人成立时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等方面运行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运作的规定
经核查公司设立时的工商登记档案材料,2006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并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其中,xxx、xxx、xxx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xxx、xx、xx为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其中xx为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xxx为董事长,聘请xxx为经理。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xxx为监事会主席。
经核查,发行人设立时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三人,董事长一名;监事会三人,监事会主席一名,其中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在运行过程中,发行人设立时根据公司章程设置了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置了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发行人根据设立时的公司章程设置了组织架构,但其中董事会人数三人不符合适用的《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五人的要求。经核查工商登记材料,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也于 2009 年 10 月调增至五人。对于上述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的
法律瑕疵,吉林省工商局于 2013 年 6 月 25 日出具了《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问题的确认函》,确认公司存在的上述法律瑕疵已经主动纠正,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决定不予追究。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及运作虽存在不符合当时适用的《公司法》关于股份公司设立、运作的不规范的情形,但上述情形已经得到纠正,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四、反馈意见第 4 题(补充反馈第 1 题):杭州长园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杭州长园”)(原名“杭州长园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2 年 1
月 24 日,设立时注册资本 50 万元,xxx出资 10 万元,xxx(xxx配偶)
出资 40 万元,2005 年 7 月 27 日各股东同比例增资至 920 万元。2012 年 4 月 9
日,xxx将其持有 20% 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xx。2013 年 6 月 12 日,xxxx其持有 8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xxx。xx、xxx为xxxxx亲戚。杭州长园于 2014 年 4 月 8 日注销。吉林省恒坤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
xx”)成立于 2004 年 11 月 12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投资者为xxx和xxx,经营范围:电气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组装、维修及热缩绝缘制品加工。x
xxx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注销。长春市森茂物资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
茂物资”)成立于 2008 年 9 月 11 日,注册资本 30 万元,xxx持股比例
70% ,xx持股比例 30%,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日用百货、建
筑材料销售。森茂物资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注销。
(一) 杭州长园、xxxx、森茂物资的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注销前三年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是否与发行人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上述关联方予以注销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注销前经营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注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为发行人输送利益或承担成本费用;注销前原人员、资产、业务等的处置情况;是否还存在其他已注销或已转让的关联方
1、说明杭州长园、xxxx、森茂物资的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注销前三年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说明是否与发行人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
(1)杭州长园
杭州长园设立的公司名称为“杭州长园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杭州长园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①基本情况
根据 2013 年 9 月 10 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
33010400016233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杭州长园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杭州长园日化有限公司 |
住所: | 杭州市江干xxx花园 2-1608 室 |
法定代表人: | xx |
注册资本: | 920 万 |
实收资本: | 920 万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日用化学品,木材(除特种木材),橡胶制品;纺织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服务:电子计算机上门维修及安装;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
成立日期: | 2002 年 1 月 24 日 |
营业期限: | 2012 年 2 月 6 日至 2032 年 2 月 5 日 |
②历史沿革
Ⅰ.设立
2001 年 12 月 21 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名称预核字 2001 第 49615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公司名称为“杭州长园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电气”)。
2002 年 1 月 5 日,xxx、xxx共同签署公司章程,公司设立时为由x
xx及xxx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
经浙江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天验字(2002)第 55 号《验资报告》审验,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经全部缴纳到位。
2002 年 1 月 24 日,杭州电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杭州电气成立。杭州电气成立时的法定代表人为xxx,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电气设备,绝缘材料,木材,日用化学品,橡胶制品,电器机械及器材,纺织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服务:电子计算机上门维修及安装”,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xxx | 40 万元 | 货币 | 80% |
xxx | 10 万元 | 货币 | 20% |
合计 | 50 万元 | 100% |
Ⅱ.增资
2005 年 7 月 27 日,杭州电气召开第三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
人民币 87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920 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经浙江中浩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天会验[2005]第 095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经全部缴纳到位。
本次变更已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的杭州电气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xxx | 736 万元 | 货币 | 80% |
xxx | 184 万元 | 货币 | 20% |
合计 | 920 万元 | 100% |
Ⅲ.股权转让
2012 年 4 月 9 日,xxx与xx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xxx将其拥有
杭州电气 20%的 184 万元股权转让给xx,转让价款为 184 万元,以货币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 2012 年 4 月 9 日,股权转让后,出让方不再享有已出让股权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受让方依照本协议享受股东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股东的义务。
2012 年 4 月 9 日,杭州电气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xxx将其拥有杭州电气 20%的 184 万元股权转让给xx;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2 年 4 月 9 日,杭州电气取得换发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杭州电气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xxx | 736 万元 | 货币 | 80% |
xx | 184 万元 | 货币 | 20% |
合计 | 920 万元 | 100% |
Ⅳ.股权转让
2013 年 6 月 12 日,xxx与xxx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xxx将其持
有杭州电气 80%的股权 736 万元转让给xxx。转让价款为 736 万元,本次股权
转让的基准日为 2013 年 6 月 12 日,股权转让后,出让方不再享有已出让股权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受让方依照本协议享受股东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股东的义务。
2013 年 6 月 12 日,杭州电气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xxxx其拥有本公司
80%的 736 万元股权转让给xxx,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上述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杭州电气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xxx | 736 万元 | 货币 | 80% |
xx | 184 万元 | 货币 | 20% |
合计 | 920 万元 | 100% |
Ⅴ.更名、变更经营范围
2013 年 9 月,杭州电气更名为“杭州长园日化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删除“批发零售电器机械及器材、绝缘材料,电器设备及器材”的内容。
Ⅵ.注销
根据杭州长园 2013 年 11 月 20 日的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成立清算组,并按《公司法》的要求开展清算工作。
根据《每日商报》2013 年 11 月 25 日第 10 版的报纸报样,杭州长园已刊登公司注销的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2014 年 3 月 10 日,杭州市江干区国家税务局出具了xxx[2014]23109 号
《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了杭州长园的注销申请。2014 年 3 月 31 号,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出具了杭地税纳税费注通[2014]1201 号《注销税务(缴费)登记通知书》,批准了杭州长园的注销申请。
2014 年 4 月 8 日,杭州长园取得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核发的
(江)准予注销[2014]第 062915 号《工商企业注销证明》,办理完毕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③注销前三年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
项目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2011 年 12 月 31 日 |
总资产 | 850.50 | 1,459.03 | 648.91 |
净资产 | 853.11 | 881.66 | 586.71 |
项目 | 2013 年度 | 2012 年度 | 2011 年度 |
营业收入 | 894.41 | 876.50 | 1,169.16 |
净利润 | -28.34 | 1.07 | -2.52 |
备注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
④说明是否与发行人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
如上所述,报告期内,杭州长园与发行人存在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批发零售电器机械及器材、绝缘材料,电器设备及器材。
(2)xxxx
①基本情况
根据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于 2009 年 XX 月 22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22010402001676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xxxx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吉林省恒坤电气有限公司 |
住所: | 朝阳区长治胡同 23 号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50 万元 |
实收资本: | 50 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电气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组装、维修及热缩绝缘制 品加工 |
成立日期: | 2004 年 11 月 12 日 |
营业期限: | 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 |
②历史沿革
Ⅰ.设立
根据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吉)名称预核(内)字[2004]第 9526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xxxx设立时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吉林省恒坤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人民币。吉林广大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本
次出资出具了吉光验字[2004]第 141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04 年
11 月 11 日止,吉林省恒坤电气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合计人民币 50 万元整,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公司发起人(股东)为自然人xxx和xxx,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徐海滨 | 40 | 货币 | 80% |
xxx | 10 | 货币 | 20% |
合计 | 50 | 100% |
根据工商申请材料和设立时的公司章程,xxxx设立时登记的经营范围为: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组装、维修及热缩绝缘制品加工。
Ⅱ.第一次变更经营范围
2006 年 5 月 23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电气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组装、维修及热缩绝缘制品加工,将注册登记机关由原长春市工商局xx分局变更为朝阳分局,并通过了相应的章程修正案。
本次变更办理完毕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Ⅲ.第二次变更经营范围
2008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电气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组装、维修及热缩绝缘制品加工。
本次变更办理完毕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Ⅳ.注销
xxxx于 2011 年申请了公司注销。根据公司提交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为:低效运行,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无力持续经营。
根据长春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0 年 11 月 19 日出具的长朝国通
[2010]43316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了xxxx的注销申请。
根据长春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1 年 3 月 15 日出具的朝地税通
[2011]13039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了xxxx的注销申请。
根据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于 2011 年 9 月 20 日出具的朝阳备通内
字[2011]第 1100713696 号《备案登记通知书》,xxxx备案登记的清算组成员为xxx、xxx(负责人)。
根据 2011 年 9 月 23 日《长春日报》的报纸报样,xxxx已于该日报纸的第九版刊登了xxxx的清算公告。
2011 年 11 月 7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已清算完毕并登报公告,同意公司注销。根据股东会审议确认的《吉林省恒坤电器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公司已于 2011 年 9 月 10 日成立清算组,并于 2011 年 9 月 23 日在《长春日报》上刊登清算公告,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期末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并已支付完所有债务。公司已缴清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并已于 2011 年 3 月
15 日注销了地税税务登记证。所有员工均在清算结束前安排妥当。所有清算工作完成、完整。
根据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提供的登记材料,吉林省恒坤电器有限公司已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注销,注销原因为股东会决议解散,长期亏损,无力经营。
③注销前三年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
项目 | 2010 年 12 月 31 日 | 2009 年 12 月 31 日 | 2008 年 12 月 31 日 |
总资产 | 43.36 | 466.03 | 248.57 |
净资产 | 18.17 | 20.01 | 32.79 |
项目 | 2010 年度 | 2009 年度 | 2008 年度 |
营业收入 | 0.00 | 46.59 | 146.64 |
净利润 | -1.84 | -12.19 | -11.31 |
备注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
④说明是否与发行人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
吉林恒坤业务与发行人相似,但其仅进行相关电气配电开关的销售,并未组织生产,这也与发行人不同。
(3)森茂物资
①基本情况
根据长春森茂的工商注册材料,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长春市森茂物资经销有限公司 |
住所 | 朝阳区和光小区 3 号楼(租赁日期至 2018 年 9 月 5 日)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30 万元(货币) |
实收资本 | 30 万元(货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出资时间 | 2008 年 9 月 11 日 |
经营范围 | 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日用百货、建筑材料销售 |
营业期限 | 2008 年 9 月 11 日至 2018 年 9 月 11 日 |
②历史沿革
Ⅰ.设立
根据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出具的(朝阳)名核字[2008]第 017661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森茂物资设立时名称为“长春市森茂物资经销有限公司”。
根据xxxx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xx会所验字[2008]第 203 号《验资报
告》,经其审验,截至 2008 年 9 月 11 日止,长春市森茂物资经销有限公司(筹)
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0 万元整,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根据《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和设立时的公司章程,长春森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 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日用百货、建筑材料销售。公司发起人(股东)为xxx和xx,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郭长兴 | 21 | 货币 | 70% |
xx | 9 | 货币 | 30% |
合计 | 30 | 100% |
Ⅱ.注销
根据 2010 年 10 月 23 日长春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朝地税通[2010]43338《税务事项通知书》,森茂物资已经完成地税注销。
根据 2010 年 4 月 15 日长春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朝长国通[2010]42819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森茂物资完成国税注销。
根据 2014 年 1 月 4 日的股东会决议,因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决定将森茂物资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提交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事项已
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在《吉林时报》公告。
根据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朝阳核注通
x字[2014]第 1400028041 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已核准森茂物资注销登记。
③注销前三年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
项目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2011 年 12 月 31 日 |
总资产 | 22.36 | 23.01 | 23.56 |
净资产 | 22.36 | 23.01 | 23.55 |
项目 | 2013 年度 | 2012 年度 | 2011 年度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净利润 | -0.65 | -0.55 | -0. 60 |
备注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
④说明是否与发行人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
如上所述,森茂物资的经营范围包括机电产品销售,并无生产业务,且并未实质开展业务。
2、上述关联方予以注销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根据杭州长园股东的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因杭州长园在当地市场萎缩,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同时主要经营者没有精力投入到企业实际运营。
另外,杭州长园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及其配偶先是将其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远房亲戚);在中介机构核查过程中,进一步要求将杭州长园变更经营范围,消除同业竞争风险。最后,为了彻底消除同业竞争的可能性,杭州长园进行注销。
根据工商登记材料、工商注销及税务注销文件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杭州长园注销过程及注销前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根据xxxx股东的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xxxx在 2010 年后因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同时经营者没有时间和精力运营该企业,故决定对xxxx进行注销。
根据工商登记材料、工商注销及税务注销文件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xxxx注销过程及注销前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根据森茂物资股东的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森茂物资自设立后始终未开展经营活动,无财务数据。在中介机构核查过程中发现后及时进行了注销。
根据工商注销登记文件、国税及地税注销登记证明文件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述关联方予以注销存在合理性,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上述关联方注销前经营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注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根据杭州长园、xxxx、森茂物资的工商登记档案材料、国税及地税注销登记文件、工商注销登记文件等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述关联方注销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如上所述,上述关联方注销履行了法定程序,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4、上述关联方是否为发行人输送利益或承担成本费用
根据《审计报告》、关联方股东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报告期内,上述关联方并不存在为发行人输送利益或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5、注销前原人员、资产、业务等的处置情况
根据杭州长园的股东会决议、清算过程等工商登记材料,2013 年 6 月 12 日,杭州长园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xxxx其拥有本公司 80%的 736 万元股权转让给xxx。此次股权转让后,新股东承接了杭州长园原业务和资产、安置了大部分员工、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了企业。杭州长园注销时,公司为部分员工介
绍了工作,其余自谋职业,资产和债务进行了清算。
根据xxxx的股东会决议、清算过程文件,xxxx清算期末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并已支付完所有债务。公司已缴清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所有员工均在清算结束前安排妥当。
森茂物资注销前未进行经营活动,不存在相关人员、资产和业务的处置问题。
6、是否还存在其他已注销或已转让的关联方
除杭州长园、xxxx、森茂物资外,公司成立后已注销或者转让的关联方还包括吉林省天正水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正水力”),天正水力的基本情况如下:
(1)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天正水力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吉林省天正水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220000000141947 |
注册资本 | 13600 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长春市通化路 855 号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xx |
经营范围 | 发电生产经营;水电工程项目技术咨询;水利发电设备设施维护检修;水电项目开发建设;水库供水;水产养殖;风力发电建设、运营、维修;提供风力发电项目技术咨询及运行维护服务;太阳能光伏发 电建设、运营、维修(需专项审批除外)。 |
成立日期 | 2009 年 06 月 29 日 |
营业期限 | 2009 年 09 月 28 日至 2029 年 06 月 28 日 |
登记机关 |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登记状态 | 在营(开业) |
(2)历史沿革
天正水力于 2009 年 9 月 28 日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2,300 万元,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 8,330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67.72%;丹东吉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500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2.2%;发行人1,000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8.13%;大连睿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0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8.13%;临江市丰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470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3.82%。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到位 8,776.9705 万元人民币。
2011 年 9 月 22 日,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8,330 万股转让给
吉林省天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 2010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批
准,发行人将其持有天正水力的 1,000 万股股份转让给金冠投资。2014 年 12 月
15 日,天正水力注册资本增至 13,600 万元。
(3)经核查天正水力的工商登记信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天正水力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交易,从而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杭州长园的销售内容,销售原因,金额是否公允定价,是否实现最终销售。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实地走访杭州长园了解有关情况,并核查销售合同等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杭州长园销售内容如下:
关联方 | 销售内容 | 定价方式 | 期间 | 金额 | 占当期营业收 入比重 |
杭州长 园 | 环网开关柜、高低压开关柜、箱变、其他 | 依据市场价格 | 2014 年度 | - | - |
2013 年度 | 600.34 | 3.09% | |||
2012 年度 | 386.80 | 2.34% |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发行人向杭州长园销售产品价格与向其他客户销售产品价格比较如下:
产品名称 | 最终用户 | 销售单价 | 其他客户名称 | 价格 |
环网开关 SK | 杭州欣美 | 12,330.00 | 吉林省长春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12,000.00 |
环网开关气箱 | 杭州欣美 | 12,330.00 | 吉林华能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12,500.00 |
环网开关 SF-ID | 杭州欣美 | 15,337.33 | 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15,420.00 |
负荷开关柜气箱 | 杭州欣美 | 16,261.63 | 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16,320.00 |
环网开关 smartII SK | 杭州欣美 | 16,800.00 | 安阳优创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16,800.00 |
断路器气箱 | 杭州欣美 | 28,160.80 |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 28,500.00 |
环网开关C+ | 杭州欣美 | 31,825.00 | 白城电力镇赉变压器有限责任 公司 | 31,750.00 |
环网开关 F+ | 杭州欣美 | 33,060.00 | 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33,140.00 |
高压母线槽 | 杭州欣美 | 46,000.00 |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 46,100.00 |
环网开关 V+ | 杭州欣美 | 64,552.00 | 浙江容大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 司 | 64,680.00 |
环网开关D+C | 杭州欣美 | 94,906.00 | 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95,850.00 |
箱 式 变 电 站 400kVA | 杭州欣美 | 188,800.00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189,70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杭州长园销售的主要是环网开关柜、高低压开关柜、箱变等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杭州长园销售产品的原因是:杭州长园成立时间较早,成立初即主要做电力设备的销售,通过多年的积累,其是杭州欣美成套电
器制造有限公司等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发行人后来才成为上述客户合格供应商),由于其拥有部分客户资源,每年具有一定的订单量,且自身无法生产,故发行人报告期向其进行销售。报告期,发行人向杭州长园销售的产品与向其他客户销售的同类产品定价一致,价格公允。由于杭州长园是有订单需求后才向供应商采购,故发行人向其销售的产品均实现了最终销售。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向杭州长园的销售真实,销售原因合理,定价公允,且最终实现销售。
五、反馈意见第 5 题:2010 年 4 月,发行人出资 400 万元设立子公司吉林省xx顿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顿电气”);2010 年 10 月,发行人将xx顿电气 25%的股权以 87.98 万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转让给关联方英国xx顿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国xx顿”)(英国xx顿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7 日,股东为钟永乐 ,徐海江妹夫);2013 年 5 月,吉林金冠又
以 38.12 万元将子公司xx顿电气 25% 的股权买回。请发行人说明向英国xx顿进行股权转让及收购股权的原因、定价依据;是否存在股权代持;英国xx顿是否存在向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等利益输送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向英国xx顿进行股权转让及收购股权的原因、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设立初期,为适应当时电气设备市场销售环境,尽快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引入外商独资企业英国xx顿,由英国xx顿收购发行人持有的xx顿电气 25%股权。,故由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xxx的妹夫钟永乐在英国成立一家持股公司即英国xx顿,并由英国xx顿收购发行人持有的xx顿电气 2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系以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8 月 31 日的资产评估值为准确定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 879,754.68 元。xxxx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吉正则资评报字(2010)D040 号《吉林省xx顿电气有限公司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吉林省xx顿电气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8 月 31 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516,881.95 元(对应 25%股权的价值为
879,754.68 元)。
英国xx顿股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的妹夫,且xx顿电气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发行人发行上市后的规范治理,并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从而保障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英国xx顿向发行人转让所持有的xx顿电气 25%股权。根据吉林金冠与英国xx顿电气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以吉
林省xx顿电气有限公司截至 2013 年 5 月 14 日的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依据,合
计人民币 381,200 元(等值英镑)。根据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龙源智博评报字[2013]第 E-3006 号《吉林省xx顿电气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xx顿电气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4 月 30 日净资产账面
价值为 153.82 万元,净资产(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 152.48 万元(对应 25%
的股权的价值为 38.12 万元)。
(二)是否存在股权代持;英国xx顿是否存在向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等利益输送的情形。
根据英国xx顿电气有限公司的私营有限公司注册证书以及编号为EESC01的股权证书,其基本信息如下:公司名称: Elton Electric Limited;注册地为 England & Wales,股东名称为 Yongle Zhong,股东住址为 49 FXXXXXXXXX XXXX,
XXXXXXXXXXX, XX00 0XX, XX。
根据《审计报告》、英国xx顿的公司注册材料、实际控制人妹夫钟永乐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英国xx顿持有xx顿电气 25%股权期间不存在股权代持;英国xx顿不存在向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等利益输送的情形。
六、反馈意见第 6 题:福州恒坤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恒坤”)、南京恒诺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恒诺”)、长春星熠光电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熠光电”)、 吉林省天正水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正水力”)等关联方的经营范围与发行人可能具有相似性。请发行人: (1)说明星熠光电是否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及原因:福州恒坤与南京恒诺是否与发行人具有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属于发行人的客户或供应商;福州恒坤与己注销关联方xxxx使用同一商号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其他亲属是否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说明判断是否属于“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依据; (3)列表说明深创投、深圳红土、吉林红土、吉林诺金投资的企业,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发生交易,如果有请说明交易情况。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 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说明星熠光电是否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及原因;福州恒坤与南京恒诺是否与发行人具有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属于发行人的客户或供应商;福州恒坤与己注销关联方xxxx使用同一商号的原因及合理性;
1、星熠光电、福州恒坤与南京恒诺是否与发行人具有相同或相似业务及原
因
根据公司营业执照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星熠光电、福州恒坤与南京恒诺的经营范围如下: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经营范围 |
星熠光电 | 实际控制人姐姐、 | 经销光电子产品、光学元器件、光电仪器仪 |
副总经理徐海滨 直接控制的公司 | 表、电子元器件、光学仪器零配件、光机电 一体化产品 | |
福州恒坤 | 公司原董事xxx(2013 年 6 月 6日辞任)直接控制的公司 | 电线电缆、电力变压器、高低压成套设备、五金器材、发电设备、防火封堵材料的批发、代购代销。 |
南京恒诺 | 公司原董事xxx(2013 年 6 月 6日辞任)直接控制 的公司 | 电力电缆附件、通讯电缆附件、成套电力设备、电气设备、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高分子热缩材料、计算机及配件销售。 |
根据星熠光电、福州恒坤与南京恒诺提供的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销售产品金额及占比的相关材料,星熠光电销售产品主要为光学元器件,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福州恒坤主要销售电缆终端、冷缩和热缩终端等电气元器件产品,与发行人差异较大;南京恒诺主要销售电气元器件产品,与发行人业务也不相同。
2、福州恒坤与南京恒诺是否属于发行人的客户或供应商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报告期内福州恒坤曾为发行人的客户,2012 年度发行人向其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关易,金额为 106,741.03元。南京恒诺并非发行人的客户或供应商。
3、福州恒坤与已注销关联xxxxx使用同一商号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xxxx注册前,股东对公司使用名号非常重视,起名公司提供了一些备选公司名称,最后选定“xxxx”作为公司注册名称。xxxxxxxxxxxx股东同胞兄弟xxx系同学关系,当时参与了此事,后其本人注册公司时也认可上述公司名称,故沿用了 “恒坤”字号。经协商,两家公司因此使用同一商号。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报告期内,星熠光电与公司业务不存在重叠,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福州恒坤曾为公司客户,南京恒诺与公司未有业务往来,福州恒坤与已注销关联方xxxx使用同一商号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其他亲属是否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说明判断是否属于"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依据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的亲属名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亲属范围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亲属情况如下:
序号 | 亲属姓名 | 亲属关系 | 从事职业 | 是否从事与发行 人相同或相似业务 |
1 | xxx | 本人 | 在公司任职 | 否 |
2 | xxx | 配偶 | 在公司任职 | 不适用 |
3 | xxx | xx | 退休 | 否 |
4 | xxx | 配偶的父亲 | 退休 | 否 |
5 | xxx | 配偶的母亲 | 退休 | 否 |
6 | xxx | 女儿 | 学生 | 否 |
7 | xxx | xx | 学生 | 否 |
8 | xxx | 姐姐 | 在公司任职 | 不适用 |
9 | xxx | xx | 在公司任职 | 不适用 |
10 | xxx | 妹妹 | 在公司任职 | 不适用 |
11 | xx | xxxxx | 在公司任职 | 不适用 |
12 | xxx | 妹妹 | 银行职员 | 否 |
13 | 钟永乐 | xxxxx | 审计师 | 否 |
14 | xx | 妻弟 | 在公司任职 | 不适用 |
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涉及报告期内投资的企业包括:
企业名称 | 涉及的亲属所投资的企业 (包括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企业) |
长春京达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金冠投资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杭州长园 | 实际控制人配偶xxxx控制的公司,已于 2013 年 6 月完成转让,已注销 |
英国xx顿 | 实际控制人亲属(妹夫)控制的企业 |
企业名称 | 涉及的亲属所投资的企业 (包括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企业) |
xxxx | 实际控制人姐姐、副总经理xxx曾控制的企业, 2011 年已注销 |
天正水力 | 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金冠投资参股的公司 |
森茂物资 | 实际控制人姐夫、副董事长、副总经理xxxxx控制的公司 |
星熠光电 | 实际控制人姐姐、副总经理xxxxx控制的公司 |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其他亲属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
在认定是否属于“相同或相似业务”时,考虑了公司的产品、客户、市场等因素进行判断。
(三)列表说明深创投、深圳红土、吉林红土、吉林诺金投资的企业,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发生交易,如果有请说明交易情况
根据深创投、深圳红土、吉林红土、吉林诺金提供的关于投资的企业情况(参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反馈意见第 1 题”部分所述)以及各自出具的承诺函、
《审计报告》、核查相关客户和供应商清单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深创投、深圳红土、吉林红土、吉林诺金投资的上述企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交易。
七、反馈意见第 7 题(补充反馈第 6 题):发行人目前拥有专利技术 48 项,
其中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43 项,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人研发人员共有 47 人,占比 10.04%。其中核心技术人员为 4 人。同时,发行人与中国科学院电工所合作设立中科院电工所吉林金冠智能电气开关研究发展中心。
(一)专利、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目前专利的使用情况;非专利技术的保护措施,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及合理性;关联方拥有或使用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情况
1、专利、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目前专利的使用情况
(1)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专利的技术来源及目前专利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专利类 型 | 专利权 人 | 证书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发明人 | 立项编号 | 研发项目 | 研发成果 | 专利使用情况 |
1 | 发明 | xx顿 | 933 380 | ZL20 10102 10861 .4 | 一体化永磁环镶嵌自定位式永磁机构 | 2010. 6.28 | 2012.4.1 8 |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04 | 中压真空断路器技术研发 | 形成了永磁式真空断路器样机,取得了“一体化永磁环镶嵌自定位式永磁机构”发明专利技术。形成了模块化操动控制器技术、机械式合分闸保持装置技术等非专利技术 | 真空断路器 |
2 | 发明 | 金冠电气 | 104 324 1 | ZL20 09100 67513 .3 | 梅花触头全绝缘手摇式避雷器车 | 2009. 9.9 | 2012.9.1 2 |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05 | 梅花触头全绝缘手摇式避雷器车技术研发 | 形成了梅花触头全绝缘手摇式避雷器车,应用在高压开关柜中,并取得“梅花触头全绝缘手摇式避雷器车”专利技术 | 智能高压开关柜 |
3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143 645 6 | ZL20 09200 94354 .1 | 带门镜的高压电缆分接箱 | 2009. 9.14 | 2010.5.2 6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卢国良 | RD06 | 带门镜的高压电缆分接箱技术研发 | 形成了带门镜的高压电缆分接箱,取得“带门镜的高压电缆分接箱”专利技术 | 高压电缆分接箱 |
4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144 760 3 | ZL20 09200 94356 .0 | 带有快速安装功能的眉头 | 2009. 9.14 | 2010.6.2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07 | 带有快速自卡功能的眉头技术研发 | 形成了带有快速安装功能的眉头,取得“带有快速安装功能的眉头”专利技术 | 高低压开关柜 |
5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146 569 6 | ZL20 09200 94531 .6 | 内装户外真空断路器的户外高压电缆分接箱 | 2009. 10.16 | 2010.6.2 3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卢国良 | RD08 | 内装户外真空断路器的高压电缆分接箱技术研发 | 形成了内装户外真空断路 器的户外高压电缆分接箱,取得“内装户外真空断路器的户外高压电缆分接箱”专利技术 | 高压电缆分接箱 |
6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145 937 2 | ZL20 09200 94355 .6 | 免焊接母线槽垂直弯头 | 2009. 9.14 | 2010.6.9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代xx | RD09 | 免焊接母线槽直弯头技术研发 | 形成了免焊接母线槽垂直弯头,取得“免焊接母线槽垂直弯头”专利技术 | 高低压开关柜 |
7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146 569 1 | ZL20 09200 94467 .1 | 上部开安装孔式母线槽始端箱 | 2009. 9.30 | 2010.6.2 3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代xx | RD10 | 上部开安装孔式母线槽始端箱技术研发 | 形成了上部开安装孔式母线槽始端箱,取得“上部开安装孔式母线槽始端箱”专利技术 | 高低压开关柜 |
8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152 847 3 | ZL20 09200 94328 .9 | 组合式箱式变电站外壳 | 2009. 9.9 | 2010.9.8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11 | 组合式箱式变电站外壳改进技术研发 | 形成了组合式箱式变电站,取得“组合式箱式变电站外壳”专利技术 | 箱式变电站 |
9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147 462 4 | ZL20 09200 94532 .0 | 带有助力扭簧的大电流高压隔离开关 | 2009. 10.16 | 2010.7.7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卢国良 | RD12 | 带有助力扭簧的大电流高压隔离开关技术研发 | 形成了带有助力扭簧的大电流高压隔离开关,取得 “带有助力扭簧的大电流高压隔离开关”专利技术 | 高压开关柜 |
10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148 074 8 | ZL20 09200 94468 .6 | 配有变压器底盘车的组合式箱式变电 站 | 2009. 9.30 | 2010.7.1 4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13 | 配有变压器底盘车的组合式箱式变电站技术研 发 | 形成了配有变压器底盘车的组合式箱式变电站,取得 “配有变压器底盘车的组合式箱式变电站”专利技术 | 箱式变电站 |
11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195 441 0 | ZL20 11200 91132 .1 | 金属铠装户内高压真空移开式开关柜 | 2011. 3.31 | 2011.9.2 8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16 | 金属铠装户内高压真空移开式开关设备技术 | 形成了 1、 KYN28-12/1250A-31.5 交流 金属铠装户内移开式高压开关设备样机与产品; 2、KYN28-12/3150A-40 交 流金属铠装户内移开式高压开关设备样机与产品; 3、KYN28-12/4000A-40 交 流金属铠装户内移开式高压开关设备样机与产品; 4、KYN28-12/4000A-50 交 流金属铠装户内移开式高压开关设备样机; 取得了“金属铠装户内高压 真空移开式开关柜”专利技术 | 智能高压开关柜 |
12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200 829 6 | ZL20 11201 23578 .8 | 金属铠装双回路移开式高压真空接触器开关设备 | 2011. 4.25 | 2011.11. 23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17 | 金属铠装双回路移开式高压真空接触器开关设备技术 | 形成了金属铠装双回路移开式高压真空接触器开关设备样机,取得了“金属铠装双回路移开式高压真空接触器开关设备”专利技术 | 智能高压开关柜 |
13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192 015 0 | ZL20 11200 31939 .6 | 端子安装机构 | 2011. 1.30 | 2011.9.7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18 | 端子安装机构技术 | 形成了端子安装机构样品,取得了“端子安装机构”专 利技术 | 智能高压开关柜 |
14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196 850 2 | ZL20 11201 17620 .5 | 带有两段进线闭锁装置的移开式隔离手车 | 2011. 4.20 | 2011.10. 12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19 | 带有闭锁装置的移开式隔离手车技术 | 形成了带有闭锁装置的移开式隔离手车样品,取得了 “带有两段进线闭锁装置的移开式隔离手车”专利技术 | 智能高压开关柜 |
15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189 359 7 | ZL20 11200 33691 .7 | 多样化高压全自动移开式手车 | 2011. 1.31 | 2011.8.1 7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20 | 多样化高压全自动移开式手车技术 | 形成了多样化高压全自动移开式手车样品及,取得了 “多样化高压全自动移开式手车”专利技术 | 智能高压开关柜 |
16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192 312 7 | ZL20 11201 21305 .X | 高压变频旁路切换柜 | 2011. 4.22 | 2011.9.7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代xx | RD21 | 高压变频旁路切换柜技术 | 形成了高压变频旁路切换柜产品,取得了“高压变频旁路切换柜”专利技术 | 智能高压开关柜 |
17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189 874 2 | ZL20 11200 52207 .5 | 方便实用的控制柜转运工装 | 2011. 3.2 | 2011.8.1 7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 | RD22 | 方便实用的控制柜转运工装技术 | 形成了方便实用的控制柜转运工装样品,获取了“方便实用的控制柜转运工装”专利技术 | 智能高压开关柜 |
18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202 662 1 | ZL20 11201 58557 .X | 预装式彩钢变电站外壳 | 2011. 5.18 | 2011.12. 7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23 | 预装式彩钢变电站外壳技术 | 形成了预装式彩钢变电站,获得了“预装式彩钢变电站外壳”专利技术 | 箱式变电站 |
19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203 513 8 | ZL20 11202 14601 .4 | 户外预装式开关站外壳 | 2011. 6.23 | 2011.12. 14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24 | 户外预装式开关站外壳技术 | 形成了户外预装式开关站外壳样品,获得了“户外预装式开关站外壳”专利技术 | 箱式变电站 |
20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203 028 3 | ZL20 11201 84958 .2 | 一进二出高压电缆分接箱 | 2011. 6.3 | 2011.12. 7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25 | 一进二出高压电缆分接箱技术 | 形成了一进二出高压电缆分接箱样机,获得了“一进二出高压电缆分接箱”专利技术 | 高压电缆分接箱 |
21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249 167 9 | ZL20 12201 82952 .6 | 气体绝缘开关柜全密封接线端子盒 | 2012. 4.27 | 2012.11. 7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26 | 智能高寿命 SF6 绝缘环网控制系统研发 | 形成了高寿命 SF6 绝缘环网柜,获取了“气体绝缘开关柜全密封接线端子盒、电子式气体绝缘环网柜的电子锁定装置”的专利技术 | C-GIS 智能 环网柜 |
22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255 624 1 | ZL20 12202 39075 .1 | 电子式气体绝缘环网柜的电子锁定装置 | 2012. 5.25 | 2012.12. 5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
23 | 实用新 型 | 金冠电 气 | 267 919 7 | ZL20 12203 87330 .7 | 自动式熔断器脱钩机构 | 2012. 8.7 | 2013.1.3 0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27 | 环网开关操作机构技研发 | 形成了环网开关操作机构样品,获得了“自动式熔断器脱钩机构”及“自动式熔断器脱钩机构及用法”专利技术 | C-GIS 智能 环网柜 |
24 | 发明 | 金冠电气 | 145 463 5 | ZL20 12102 76422 .2 | 自动式熔断器脱钩机构及用法 | 2012. 8.6 | 2014.8.6 |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25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253 343 4 | ZL20 12202 37963 .X | 气体绝缘开关柜用内锥式母线连接装置 | 2012. 5.25 | 2012.11. 28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28 | JGR 系列气体绝缘智能环网控制系统技术研发 | 完成了JGR-SK-12/T630-20 气体绝缘环网开关设备用负荷开关、 JGR-SF-12/T125-31.5 气体 绝缘环网开关设备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JGR-SV-12/T630-20 气体绝 缘环网开关设备用断路器等 3 种开关电器产品, JGR-CK(XGN-12F/T630-20 )、 JGR-CF(XGN-12/T125-31.5 )、 JGR-CV(XGN-12V/T630-2 0)三种型号的气体绝缘环网开关设备及 JGR-CK(XGN□-12F/T630-2 0)(内部故障)及 JGR-CV(XGN□-12V/T630- 20)(内部故障)两个产品的样品试制并通过了型式试验,取得了“气体绝缘开关柜用内锥式母线连接装 置”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 C-GIS 智能 环网柜 |
26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268 121 8 | ZL20 12203 74323 .3 | 屏蔽型开关柜上出母线连接器 | 2012. 7.31 | 2013.1.3 0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29 | CB 单元气体绝缘智能环网控制系统技术研发 | 形成了CB 单元气体绝缘环网开关设备样机,获得了 “屏蔽型开关柜上出母线连接器”和“上出母线连接器 | C-GIS 智能 环网柜 |
27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283 944 2 | ZL20 12203 82350 .5 | 上出母线连接器耐压检验装置 | 2012. 8.3 | 2013.4.1 0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耐压检验装置”的专利技术 | |||
28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245 116 2 | ZL20 12201 28342 .8 | 带温湿度控制的户外共箱式高压母线槽 | 2012. 3.30 | 2012.10. 10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代xx | RD30 | 智能变配电控制系统技术研发 | 形成了带温湿度控制的户外共箱式高压母线槽、大相距低压封闭式母线槽、安装互感器用的移动式升降机构等样品,获取了“带温湿度控制的户外共箱式高压母线槽、大相距低压封闭式母线槽、安装互感器用的移动式升降机构”的专利技术 | 高低压开关柜 |
29 | 实用新 型 | 金冠电 气 | 245 520 3 | ZL20 12201 28331 .X | 大相距低压封闭式母线槽 | 2012. 3.30 | 2012.10. 10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代xx | ||||
30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249 455 5 | ZL20 12201 81376 .3 | 安装互感器用的移动式升降机构 | 2012. 4.26 | 2012.11. 7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
31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402 333 7 | ZL20 14205 59814 .4 | 一种用于固体绝缘开关设备的主绝缘体 | 2014. 09.24 | 2014.12. 31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31 | 智能固体绝缘环网控制系统技术研发 | 形成了JGSIS-C 负荷开关的电缆馈线单元柜、 JGSIS-F 组合电器单元柜、 JGSIS-V 断路器的电缆馈线单元柜等三种型号的柜体绝缘环网柜样机,户外高压箱式开关站样机,并通过了型式试验,取得了“一种手动紧急分闸装置”的专利技 术 | 固体绝缘环网开关柜及智能高压开关柜 |
32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328 253 7 | ZL 20132 04017 15.9 | 一种手动紧急分闸装置 | 2013. 7.8 | 2013.11. 27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代东生 |
33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253 447 5 | ZL20 12202 38901 .0 | 带有报警功能的环保型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 2012. 5.25 | 2012.11. 28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32 | 环保型 SF6绝缘环网控制系统技术研发 | 形成了环保型 SF6 绝缘环网柜样机并获得了“带有报警功能的环保型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专利技术 | C-GIS 智能 环网柜 |
34 | 发明 | 中 科 院 电 工 所,金 冠 电 气 | 828 849 | ZL20 08101 16544 .9 | 一种热管式真空开关 | 2008. 7.11 | 2011.8.2 4 |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 购买 | (共同)徐海江 | RD33 | C-C4F8/N2 绝缘智能环网控制系统技术研发 | 2012.6.27 变更发明人,取得了 C-C4F8/N2 绝缘智能环网柜样机制作,并进行了公司内部试验验证。 | 氟碳气体绝缘环网柜 |
35 | 发明 | 中 科 院 电 工 所,金 冠 电 气 | 758 624 | ZL20 08101 15465 .6 | 一种用于气液两相流状态的介质绝缘性能测量装置 | 2008. 6.24 | 2011.4.1 3 |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 购买 | (共同)徐海江 |
36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330 170 4 | ZL 20132 04018 52.2 | 智能远程监视及防盗型箱式变电站 | 2013. 7.8 | 2013.12. 4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34 | 智能箱式变配电系统技术研发 | 形成了智能箱式变电站,取得了“智能远程监视及防盗型箱式变电站”的专利技术 | 箱式变电站 |
37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330 040 7 | ZL 20132 04017 42.6 | 一种内限位轴承传动永磁断路器手动分闸机构 | 2013. 7.8 | 2013.12. 4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35 | 智能柱上开关技术研发 | 形成了 FZW28-12F/630 型 高压交流(分界)真空负荷开关、ZW20A-12 型户外用户分界真空断路器、ZW32 -12 /630 户外交流高压真空断路器样品及通过了型式试验,取得了“一种内限位轴承传动永磁断路器手动分闸机构”和“智能无线测温永磁断路器”两项专利技术 | 柱上真空开关及真空断路器 |
38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329 970 0 | ZL 2013 2 04016 19.4 | 智能无线测温永磁断路器 | 2013. 7.8 | 2013.12. 4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
39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330 051 6 | ZL 20132 04017 62.3 | 一种智能化 SF6 绝缘环网开关设备 | 2013. 7.8 | 2013.12. 4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张本山 | RD36 | “四遥”箱式环网开关系统技术研发 | 形成了箱式环网开关柜,获得了“一种智能化 SF6 绝缘环网开关设备”专利技术 | C-GIS 智能 环网柜 |
40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330 156 3 | ZL 20132 04016 02.9 | SF6 绝缘变压器进线开关设备 | 2013. 7.8 | 2013.12. 4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38 | 智能气体绝缘环网供电系统技术研发 | 形成了 SF6 绝缘变压器进线开关设备产品,并取得了 “SF6 绝缘变压器进线开关设备”和“具有过载保护功 | C-GIS 智能 环网柜 |
41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327 930 8 | ZL 20132 04016 17.5 | 具有过载保护功能的熔丝筒 | 2013. 7.8 | 2013.11. 27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于洪卫 | 能的熔丝筒”专利技术形成了无源保护设计、电缆线路在线监测装置设计、环网柜低气压闭锁技术、C-GIS 智能环网柜系列化、模块化的设计等非专利技术 | |||
42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327 884 8 | ZL 20132 04068 92.6 | 一种装配 12kV 高压SF6 开关柜用的翻转设备 | 2013. 7.8 | 2013.11. 27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39 | 全自动中压开关产品生产流水线技术研发 | 形成了一条中压开关生产流水线设备,取得了“一种装配 12kV 高压SF6 开关柜用的翻转设备”和“一种装配 12kV 高压 SF6 开关柜用的翻转设备”专利技术 | C-GIS 智能 环网柜的生产线 |
43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348 947 4 | ZL20 13206 52308 .5 | 一种焊接 12kV 高压SF6 开关柜用的翻转设备 | 2013. 10.22 | 2014.4.2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
44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327 632 8 | ZL 20132 04018 25.5 | 一 种 24kV 高压SF6 充气柜的屏蔽型上母线连接器 | 2013. 7.8 | 2013.11. 27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40 | 新型中压环网开关专用电缆附件技术 | 形成了 24kV 的上出线母线连接器的样品及“一种 24kV 高压 SF6 充气柜的屏蔽型上出母线连接器”实用新型专利 | C-GIS 智能 环网柜 |
45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388 790 3 | ZL20 14203 10334 .4 | 开关设备温度控制系统 | 2014. 6.11 | 2014.11. 05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41 | 智能中压开关控制系统技术研发 | 形成了大电流智能中压开关柜,取得“开关设备温度控制系统”专利技术,形成了紧急分闸机构设计、载流导体测温设计等非专利技术 | 智能高压开关柜 |
46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388 736 2 | ZL20 14203 10335 .9 | 一种 24 千伏 C-GIS 环 网柜用绝缘试验装置 | 2014. 6.11 | 2014.11. 05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张本山 | RD43 | 智能C-GIS 环网开关设备技术研发 | 形成了 C-GIS 智能环网柜及一种 24 千伏C-GIS 环网柜用绝缘试验装置,取得 “一种24 千伏C-GIS 环网柜用绝缘试验装置”专利技术 | C-GIS 智能 环网柜 |
47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388 986 7 | ZL20 14203 10290 .5 | 装配真空断路器用的移动式翻转机构 | 2014. 6.11 | 2014.11. 05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xxx | RD44 | 智能型真空断路器及固态断路器研发 | 形成了智能真空断路器样品,取得“装配真空断路器用的移动式翻转机构”和 “滑道限位半轴驱动永磁断路器手动分闸机构”专利技术 | 真空断路器 |
48 | 实用新型 | 金冠电气 | 388 893 8 | ZL20 14203 10332 .5 | 滑道限位半轴驱动永磁断路器手动分闸机构 | 2014. 6.11 | 2014.11. 05 |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 原始取得 | 代东升 | ||||
49 | 实用新型 | 开盛电气 | 第 415 501 2 号 | ZL 2014 2 06006 93.3 | 一种双层转件车 | 2014. 10.16 | 2015.03. 04 | 自申请日起算十年 | 原始取得 | 汪兴旺郝x国王新会xxxxxx戚岗峰 xxx | RD1 | 智能气体绝缘环网开关柜(含开闭所)技术研发 | 利用机械搬运代替人工搬运,有效工作效率。取得了一种双层转件车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 | 智能气体绝缘环网开关柜( 含开闭所) |
50 | 实用新型 | 开盛电气 | 第 428 174 2 号 | ZL 2014 2 07318 14.8 | 一种箱式变电站 | 2014. 11.27 | 2015.05. 06 | 自申请日起算十年 | 原始取得 | 汪兴旺丁 宝xxxxxxxxxx xxxxxxxxx峰xxx x x | RD1 RD2 | 智能气体绝缘环网开关柜(含开闭所)技术研发电缆分接箱技术研发 | 产品结构紧凑,体积小巧,防护等级高,提高新农村居民供电能力和质量提供了 最佳方案。取得了一种箱式变电站的专利技术。 | 智能气体绝缘环网开关柜( 含开闭所 ) 电缆分接箱 |
51 | 实用新型 | 开盛电气 | 第 428 382 9 号 | ZL 2014 2 06874 45.7 | 一种铜棒加工装置 | 2014. 11.17 | 2015.05. 06 | 自申请日起算十年 | 原始取得 | 汪兴旺丁 宝xxxxxxxxxx xxxxxxxxx峰xxxx x | RD1 RD2 RD3 RD4 RD5 | 智能气体绝缘环网开关柜(含开闭所)技术研发电缆分接箱技 术 研 发户外分界断路器成套装置 LCDB 智能 型低压综合配 电 箱 KVR500 智 能紧凑型金 属真空环网开关设备 | 简化了生产过程,提高生产效率和加工精度,实现了流水线生产,极大的方便批量工件的标准化生产。取得了一种铜棒加工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 | 智能气体绝缘环网开关柜( 含开闭所 ) 电缆分接箱户外分界断路 器 LCDB 智能 型低压综合配 电 箱 KVR500 智 能紧凑型金属真空环网开关设备 |
52 | 实用新型 | 开盛电气 | 第 428 484 5 号 | ZL 2014 2 07388 79.5 | 一种密度表集成监测装置 | 2014. 11.28 | 2015.05. 06 | 自申请日起算十年 | 原始取得 | 汪兴旺丁 宝xxxxxxxxxx xxxxxxxxx峰xxx x x | RD1 RD5 | 智能气体绝缘环网开关柜(含开闭所)技术研发 KVR500 智 能紧凑型金属真空环网开关设备 | 完成一次充气,同时检测多个密度表,检测效率高,省时,省里,节约能源。取得了一种密度表集成监测装置实用新型的专利技术。 | 智能气体绝缘环网开关柜(含开闭所) KVR500 智 能紧凑型金属真空环网开关设备 |
根据上述信息及公司提供的说明,上述专利如为原始取得,均为在职员工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形成的职务成果,并申请取得了专利权。上述两项专利
(ZL200810116544.9、ZL200810115465.6)为购买取得(购买后发行人为专利共有权人),经核查专利权购买协议及专利登记簿的信息,本次专利已登记过户。
(2)非专利技术来源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的非专利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 | 由专利技术与非专利技术形成的 核心技术 | 专利技术 | 非专利技术 | 应用产品 |
上出母线连接器耐压检 | ||||
验装置 | ||||
屏蔽型开关柜上出母线 | ||||
连接器 | ||||
1 | 母线连接器技术 | 气体绝缘开关柜用内锥 | ||
式母线连接装置 | ||||
一种 24kV 高压 SF6 充气 | ||||
柜的屏蔽型上出母线连 | ||||
接器 | ||||
一种智能化SF6 绝缘环网 开关设备 | 无源保护设计 | C-GIS 智能环网柜 | ||
带有报警功能的环保型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 设备 | 电缆线路在线监测装置设计 | |||
2 | 智能化功能技术 | 自动式熔断器脱扣机构 | 环网柜低气压闭 | |
锁技术 | ||||
具有过载保护功能的熔 | ||||
丝筒 | ||||
电子式气体绝缘环网柜 | ||||
的电子锁定装置 | ||||
3 | 环网柜系列化、模块化技术 | SF6 绝缘变压器进线开关设备 | C-GIS 智能环网柜系列化、模块 化的设计 | |
4 | 梅花触头全绝缘手摇式避雷器车 | 梅花触头全绝缘手摇式避雷器车 | 智能 | |
5 | 安全可靠的手车式高压开关设备 | 金属铠装双回路移开式高压真空接触器开关设 备 | 紧急分闸机构设计 | 高压开关柜 |
技术 | 带有两段进线闭锁装置 | 载流导体测温设 | ||
的移开式隔离手车 | 计 |
金属铠装户内高压真空 移开式开关柜 | ||||
多样化高压全自动移开 式手车 | ||||
一种手动紧急分闸装置 | ||||
6 | 断路器操作机构技术 | 一体化永磁环镶嵌自定 位式永磁机构 | 模块化操动控制 器技术 | 真空断路器 |
一种内限位轴承传动永 磁断路器手动分闸机构 | 机械式合分闸保 持装置技术 | |||
7 | 断路器智能测温 技术 | 智能无线测温永磁断路 器 |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述核心技术的来源如下:
发行人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发行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自主创新研发及各技术科室的联合自主开发,发行人一直秉承“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理念,一贯重视技术创新,经过技术研发人员多年实践创新,现已建立了完整的核心技术体系。与此同时,发行人重视技术保护,对主要关键技术申请了专利权保护。
(A)自主创新和独立研发是公司核心技术来源和形成的重要平台
发行人于 2010 年建立了正式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并于 2012 年获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该中心自成立以来内部机构设置不断完善,目前已设有综合性研发部、产品技术部、测试检验中心 、新产品试制中心等部门,人员结构搭配合理、设备、设施配置齐全、研究方向分配明确,是发行人技术研发和持续技术创新的重要平台。企业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集思广益,针对于不同产品的研发进行项目立案,在研发中心的主要研发工作中,其他产品技术部及相关检测部门紧密配合,针对于不同部门涉及到的不同工作领域提出研发过程中在该领域的技术支持并进行研发技术辅助。通过企业技术中心的综合把控、各技术部门的紧密配合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核心技术。
其一、自主创新。发行人在发展中立足新产品的不断研发和升级,针对于行业领域的发展情况,实时跟踪行业发展动向,对于行业内的高端电气设备的需求进行研究,最终确定发行人的产品走向;在原有设备的生产和现场使用过程中,针对于不同用户的需求和技术发展需要,进行自主创新升级,在产品的环保性、安全性、智能化等方面进行提升,逐渐形成行业领域发展新技术。
其二、独立研发。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成立之始立足于发行人产品的前期研发工作,对主要研发项目进行产品研发、型式试验、提出产品研发的新思路和开创产品新技术,并经过多年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研发成果,逐步构建了现有的研发核
心技术体系。
(B)行业领域发展方向是发行人核心技术来源的有效支撑
发行人的一部分核心技术来源于对市场动向的引导,在研发过程中放眼全球电气行业技术领域及市场需求方向,最终确立新一代的研发项目,在研发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目的在于弥补行业空白、提出领域发展新技术。
(C)技术研发人员是发行人核心技术的主要来源
发行人在高压开关、环网开关行业打造了一支综合实力较强的技术团队。技术研发中心也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研发人员激励机制,能够有效激发研发人员潜能与创造力,加快核心技术形成的效率。
(D)发行人参与申报多项国家级、省级、市级课题,加快核心技术的形成和积累。随着电气开关市场的多样化,国外电气开关厂商不断涌进和更多国内电气开关厂商进入,电气开关设备也由单个小型单一功能逐渐向智能型、小型化、集成化、数字化方面等研究转变。这些新的研究方向具有“高投入、高难度、高产出”的特点,需要企业不断投入大量资金。发行人通过申报政府课题能够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压力,把握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吸引优秀人才,集中财力、人力和物力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加快核心技术的形成和积累。
2、非专利技术的保护措施,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发行人与核心技术人员已经签订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采取了保护措施。发行人建立了保密制度,对发行人非专利技术进行保护。
因申请专利需要公开专利技术方案内容,公司为了技术保密性、保持技术优势,故并未将部分技术申请专利保护,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合理。
3、关联方拥有或使用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函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不存在关联方拥有或使用与发
行人业务相关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情形。
(二)发行人是否存在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是否与其他机构或研发人员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专利、核心技术是否涉及相关技术人员在原单位的职务成果,技术人员在原单位是否存在竞业禁止情形,是否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是否可能导致发行人的技术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1、发行人是否存在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是否与其他机构或研发人员存
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因为发行人的产品的研发、技术、工艺、质量等方面均由不同的部门管控,研发部负责新产品的开发、技术部负责标准产品的设计、生产部负责产品工艺的控制,质检部负责产品质量的检查,并且发行人的 C-GIS智能环网柜、智能高压开关柜、真空断路器等产品线进行管控的,相关技术掌握在不同部门的不同技术人员手中,因此发行人不存在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
此外,根据发行人的专利权证书、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函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技术绝大部分已经申请了专利保护,权属明确,归属于发行人所有;涉及非专利技术,均属于职务成果,不涉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权属争议和纠纷。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不具有依赖性。
根据发行人的专利权证书、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函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并未与其他机构或研发人员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说明专利、核心技术是否涉及相关技术人员在原单位的职务成果,技术人员在原单位是否存在竞业禁止情形,是否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是否可能导致发行人的技术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根据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专利发明/设计人的承诺函、上述人员的工作履历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专利、核心技术不涉及相关技术人员在原单位的职务成果,技术人员在原单位不存在竞业禁止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原单位的竞业禁止协议及保密协议的情形,不会涉及任何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受让发明专利的时间、转让方、交易价格、转让方取得发明专利的方式以及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专利中继受或转让所得的专利情况,包括转让方、受让原因、定价依据、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与中科院电工研究所共享发明专利的协议,说明权利内容、费用支付、对外许可等内容; 提供发行人和中科院电工关于智能电气开关研究发展中心的协议,包括研发人员聘用、研发费用投入、研发成果归属等约定;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发行人受让发明专利的时间、转让方、交易价格、转让方取得发明专利的方式以及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12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与中科院电工研究所签订了《专利所有权部分转让协议》,中科院电工研究所将两项发明专利(专利号为 ZL200810115465.6 及 ZL200810116544.9,一种用于气液两相流状态的介质绝缘性能测量装置及一种热管式真空开关)转让给发行人,其中转让后专利所有权人为发行人、中科院电工研究所。中科院电工研究所与徐海江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专利中继受或转让所得的专利情况,包括转让方、受让原因、定价依据、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核查《技术开发合同》、《专利所有权部分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资料,发行人与中科院电工研究所签订上述专利转让协议的背景原因如下:
发行人及中科院电工研究所拟在上述专利基础上共同联合研发 12kV~40.5kV 环保型氟碳气体绝缘真空灭弧开关设备及大电流真空开关设备,并进行样机研制开发。双方为此还同时签署了《技术开发合同》。
发行人在受让专利所有权同时签署了补充协议,明确了受让两项专利所有权的价格为公司一次性支付给中科院电工研究所人民币 15 万元整,双方当时定价是参照市场上具有相同价值的专利技术转让价格确定,因当时专利权取得时产品研发工作尚未开始,对产品开发还需经过样机多次试制,产品型式试验,小批量生产,挂网运行等相对长研发过程,需要投入大额研发费用,当时定价对后续研发等诸多因素已参考,因此发明属首创,无市场相同专利做参考,没有进行评估作价,双方协商定价合理。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上述专利部分转让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发行人与中科院电工研究所共享发明专利的协议,说明权利内容、费用支付、对外许可等内容
2012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与中科院电工研究所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书》,约定了合同双方就12kv-40.5kV 环保型氟碳气体绝缘真空灭弧开关设备及大电流真空开关设备关键技术研究、样机研制项目进行合作开发,相关条款如下:
(1)费用支付:项目技术成功后,中科院电工研究所利用自身优势向国家电网公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科技部推荐本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及实用性,并推广应用。对于 项目技术第四台开关设备及后续产品,发行人付给中科院电工研究所技术提成费,期限是从发行人的第四台开关设备投入运行之日起至四整年止。技术提成费的额度为氟碳气体绝缘电力设备和大电流真空开关设备销售总价的 0.5%。
(2)权利内容:(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涉及的相关条款内容如下:双方作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共有人来享有在合同生效后申请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专利申请费,双方各负担一半,专利维持费,由发行人负担。
(3)对外许可:
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合作获得的发明专利的使用权,未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不得转让或授权给其他方使用。
如研发工作遇到困难但没有发生合同非正常结束而终止的开发部下,双方一直维持着本合同约定的合作关系,则发行人应当同意为推广本项目技术,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或者各省电力公司或者各省市地主政府的要求,有限度的授权上述公司或地方政府指定的厂家使用本项目技术。所得收益由双方均分。此外,为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发行人对双方联合研发的技术不进行强力推广,发行人承诺在前三台产品即用户观望期之后,第二年销售确保达 30 台以上给用户使用,以后力争年年增加销售量,否则中科院电工研究所可以单独地授权其他方使用该技术并允许其他方非独占使用本合同生效前后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中科院电工研究所承诺为此获得的收益的一半将划拨给发行人。
4、提供发行人和中科院电工所关于智能电气开关研究发展中心的协议,包括研发人员聘用、研发费用投入、研发成果归属等约定
2012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与中科院电工所签订了《关于共建“中科院电所吉林金冠智能电气开关研究发展中心”协议书》,相关内容如下:
(1)研发人员聘用及研发费用投入
研发中心的研究工作以发行人提出的技术需求为主开展研究,其中发行人以资金的形式按年投入作为研发中心的基本运行费用,此外,根据发行人提出的企业技术需求或中科院电工所提出的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项目建议,另外签订技术研发合同书,研发工作由发行人投入专项资金、中科院电工所投入研究人员进行研发中心技术攻关和产品样机的研制。
发行人将在促进研发中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中,给予研发中心在发行人的基地提供相应的配套测试仪器、试验用样机,用于研发中心的技术攻关、产品开发。
发行人将在三年内向中科院电工所支付技术服务及相关人员管理费用共计人民币 150 万元,每年向中科院电工所支付 50 万元。
(2)研发成果归属
研发中心研究开发取得的技术成果归属由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研发合同约定。
5、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与中科院电工研究所共享发明专利的协议与发行人和中科院电工所关于智能电气开关研究发展中心的协议约定了相关联合研发相关事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结合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的研发、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情况,补充披露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及其先进性;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存在被近年国际、国内市场上其他技术替代、淘汰的风险,如存在,请做重大事项提示
1、结合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的研发、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情况,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及其先进性
如上所述,发行人依靠自主研发和独立研发形成了自己的核心技术。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自主创新的技术主要包括:
序号 | 技术名称 | 创新描述 | 领先优势 |
1 | 梅花触头全绝缘手摇式避雷器车技术 | 将避雷器做成梅花触头全绝缘手摇式,操作安全可靠,解决在高压开关柜进行主回路工频耐压试验时拆除固定式安装避雷器所带来的不便之处;同时解决了在线路不停电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检 修及更换避雷器的问题 | 应用在 KYN28-12 高压开关柜内,具有方便可靠的特点 |
2 | 一体化永磁环镶嵌自定位式永磁机构技术 | 解决原有的永磁机构的零部件加工难度大、配合精度高,装配难度大、甚至造成人体伤害的问题,本技术采用的零部件间位置可自动调整,一体化永磁环与外磁轭、内磁轭间接触面可实现零气隙全接触,将磁阻抗通道达到最优化,使产品保持 磁力最大化 | 应用在永磁操作机构的真空断路器上,保证真空断路器长期稳定与可靠运行 |
3 | 带有两段进线闭锁装置的移开式隔离手车 技术 | 通过可靠的程序闭锁装置实现带有两段进线电源与分段隔离的高压开关柜之间的相互闭锁,有效避免人为操作失误或电气闭锁失效导致双电 源并列运行或发生内部电弧事故 | 闭锁方式的设计上保证了智能高压开关柜运行的可靠性 和安全性 |
4 | 气体绝缘开关柜用内锥式母线连接技术 | 全绝缘可触摸结构,机械强度高,导电性能优越,表面附着硅橡胶的绝缘层和半导电胶的半导电层,可以通过半导电层释放连接体的感应电流,解决了气体绝缘开关柜连接困难、维修不便、运 行不安全等问题 | 提高了C-GIS 智能环网柜运行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上述核心技术具有竞争力。
2.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存在被近年国际、国内市场上其他技术替代、淘汰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是吉林省xx技术企业,拥有吉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具有原始创新能力,已经获得“梅花触头全绝缘手摇式避雷器车”、“自动式熔断器脱扣机构及用法”等国家专利,拥有“母线连接器技术”、“环网柜系列化、模块化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许多核心技术在行业中处于技术领先水平。
但电气设备行业技术发展迅速,新技术层出不穷,若发行人的研发实力不能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并不断创新,则存在核心技术被替代、淘汰的风险。
综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核心技术存在被其他技术替代、淘汰的风险。
八、反馈意见第 8 题:发行人绝大部分房产 (76.35%) 和土地使用权 (52.
45%) 均被抵押,用途包括办公楼、1 至 3 号厂房等。
(一)上述房产、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担保债权情况、担保合同规定的抵押权实现情形、抵押权人是否有可能行使抵押权及其对发行人经营情况的影响;抵押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一并抵押及原因;提供抵押合同;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1、上述房产、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担保债权情况、担保合同规定的抵押权实现情形、抵押权人是否有可能行使抵押权及其对发行人经营情况的影响;
(1)发行人房产、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
(A) 发行人与中行长春南湖大路支行于 2011 年 6 月 10 日签署了 2128[2011]E200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并于 2012 年 3 月 13 日、2012 年 10 月 26 日及 2013 年 11 月 18 日分别签署了 2128[2012]E2001-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及 2128[2013]Z105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抵押物包括:金冠电气 1 号厂房(房权证长双权字第 0910900019 号)、2 号厂房(房权证长双权字第 0920000052 号)、3 号厂房(双字第 1302959 号)、办公楼(房权证长双权字第 0910900020 号)及宗地 1(双阳区国用(2013)第 011200537 号)。
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对应的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包括《授信额度协议》,编号 2128[2014]G1017,共 7,300 万元,其中贷款额度 5,000 万元、保函额度 8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 1,500 万元,自 2014 年 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7 月 2 日。
(B)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DJDY-2015-005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包括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双营乡鲁家村房权证号为双字第 1302958 号的面积 8,532.44 平方米的房产以及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双营乡鲁家村土地使用证编号双阳区国用(2013)第 011200538 号面积 30,00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对应的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为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订的编号为 DJLD-2015-022 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 2,0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自 2015 年 3 月 10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9 日。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借款合同处于正常履行中,不存在到期不到偿还借款的情形。目前不存在担保合同规定的抵押权可能执行的情形。
2、抵押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一并抵押及原因; 提供抵押合同;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经现场核查,上述 1 号厂房、2 号厂房、3 号厂房及办公楼 4 处房产及所共占用的土地证号为双阳区国用(2013)第 011200537 号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设定抵押;房权证号为双字第 1302958 号的房产与所占用的土地证号为双阳区国用
(2013)第 011200538 号土地使用权一并设定抵押。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合法、有效地拥有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其对该等不动产享有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发行人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享有转让、赠与、出租、抵押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处分该等资产的权利。发行人拥有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该等抵押不影响其正常经营使用,但行使处置权时将受到限制。抵押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一并抵押,不存在抵押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一并抵押而可能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的情形。
(二)列表说明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相对应的房产,包括在建工程。
1、土地使用权及相对应的房屋所有权如下:
序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产证编号 | 座落地址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设计/规划用途 | 对应土地使用权证号 | 对应土地使用权人 | 他项权利 |
1 | 发行人 | 房权证长双权字第 0910900020 号 | 双阳区双营子乡经济开发区 | 5,904.8 7 | 工业交通仓储用房 | 双阳区国用 (2013)第 011200537 号 | 发行人 | 已抵押 |
2 | 发行人 | 房权证长双权字第 0910900019 号 | 双阳区双营子乡经济 开发区 | 10,360. 42 | 工业交通仓储用房 | 双阳区国用 (2013)第 011200537 号 | 发行人 | 已抵押 |
3 | 发行人 | 房权证长双权字第 0920000052 号 |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新远街南,延寿 路东 | 6,170.2 8 | 工业交通仓储用房 | 双阳区国用 (2013)第 011200537 号 | 发行人 | 已抵押 |
4 | 发行人 | 双字第 1302959 号 |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 | 4,689.4 5 | 厂房 | 双阳区国用 (2013)第 011200537 号 | 发行人 | 已抵押 |
5 | 发行人 | 双字第 1302958 号 | 长春双 阳经济开发区 | 8,532.4 4 | 综合楼 | 双阳区国用 (2013)第 011200538 号 | 发行人 | 已抵押 |
2、在建工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目前不存在在建工程。
但发行人 2015 年转为固定资产的有两项工程,目前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手续,具体如下:
(1)综合车间工程
发行人取得了长春市规划局核发的编号为地字第 220000201000127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为发行人、用地项目名称为 VIG 型 126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智能环保型高压真空断路器)、长春市规划局核发的编号为建字第 220000201300322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为发行人、建设项目名称为环保型氟碳气体绝缘环网开关设备建设项目)、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核发的编号为 220125620130829010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为发行人、工程名称为综合车间、设计单位为吉林省中天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吉林省新世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厂房及库房
发行人取得了长春市规划局核发的编号为地字第 220000201000127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为发行人、用地项目名称为 VIG 型 126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智能环保型高压真空断路器)、长春市规划局核发的编号为建字第 220000201400105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为发行人、建设项目名
称为 C-GIS 智能型环网开关设备建设项目)、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核发的编号为 220125620140715010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为发行人、工程名称为厂房及库房、设计单位为吉林省中天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吉林省新世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上述两项工程对应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双阳区国用(2013)第 011200538 号,目前均正在办理房产证。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资产完整。
九、反馈意见第 9 题: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开盛电气与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坎头
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北环北二路 28 号厂房进行生产经营,该租赁生产厂房所在土地所有权人为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坎头村农民集体,使用权人为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坎头村村民委员会,地类为机关团体用地;该租赁厂房目前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一)结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关于出租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条件,说明发行人租赁该厂房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发行人子公司开盛电气与土地使用权人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坎头村村民委员会重新签署了租赁合同,开盛电气向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坎头村村民委员会承租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北环北二路 28 号地块,租赁面积为 8,500 平方米,租赁期
限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开盛电气租赁的上述生产用房占用土地的使用权证的信息如下:土地证号为临集用(2011)02563 号,土地使用权人为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坎头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所有权人为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坎头村农民集体,座落为青山湖街道坎头村(后地块更名为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北环北二路 28 号,但仍为同一地块),宗地号为 003-508-1073,地类(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批准拨用。因此,开盛电气租赁的厂房所占用的土地系集体所有的土地,并非国有土地,不涉及违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关于国有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
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开盛电气租赁厂房所占用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不属于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情形,发行人租赁上述厂房涉及占用的土地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此,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已经于 2014 年 2月 11 日出具了证明:“根据市环保局环境影响审查意见(临环审(2014)24 号)及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则,该宗用地可作为工业企业使用”。据此,本所经办律师认为,上述占地情形得到了当地规划、建设部门的确认,涉及规划调整事项,开盛电气因租赁上述厂房及土地而实际受到当地规划、建设部门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较小。
(二)该租赁厂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因及其对发行人子公司开盛电气经营的影响
根据 2014 年 5 月 20 日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出具了《经营场所
证明》,开盛电气租赁的上述厂房系坐落于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北环北二路 28
号,面积 8,500 平方米的闲置房屋,产权系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坎头村村民委员会所有,属非城镇房屋,房屋用途工业用房,因建筑较早,无法提供产权证明,现同意提供给浙江开盛电气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用房使用,使用期限为三年。
据此,本所经办律师认为,虽然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权属手续不齐备,但上述厂房权属明确、不存在争议;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关于浙江开盛电气有限公司搬迁计划说明》,发行人将与青山湖管委会积极协商新建厂区用地问题,预计 2015 年 11 月将向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厂区用地,拟用地块将根据招拍挂程序取得,
预计厂房搬迁工作在 2016 年 11 月份进行。如到期新征用地厂房尚未达到使用标准,公司也将临时租用开发区其他合法、合规的厂房进行生产。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开盛电气使用的厂房没有权属争议,且存在搬迁计划及整改措施,临时存在的上述不合规出租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子公司开盛电气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反馈意见第 11 题(补充反馈第 3 题):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名客户实现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42.8%、43.82%、29.02%,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公司总收入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6.54%、20. 39%、6. 53%。
(一)报告期内对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模式(直销
或经销)、交易内容及金额、收入占比等;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并披露收入占比。上述客户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披露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客户报告期内各期与发行人的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及报告期各期新增主要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
1、根据财务资料,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前十大客户(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合并计算之前)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年度销售收入 (元) | 本期销售金额占收入比 | 销售内容 | 是否 新增客户 | |
2014 年度 | 1 | 福州亿力电器设备 有限公司 | 19,131,856.78 | 7.97% | 环网柜 | 是 |
2 |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5,663,452.95 | 6.53% | 环网柜 | 否 | |
3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 限公司(物资公司) | 12,881,121.90 | 5.37% | 高压柜、环网 柜、箱变 | 否 | |
4 | 杭州欣美成套电器 制造有限公司 | 12,203,922.89 | 5.08% | 环网柜 | 否 | |
5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9,772,569.22 | 4.07% | 高压柜、环网 柜 | 否 | |
6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公司管理部 | 8,920,112.82 | 3.72% | 高压柜、环网 柜、低压柜 | 是 | |
7 | 吉林省中泰电力设 备制造有限公司 | 8,860,085.47 | 3.69% | 环网柜 | 否 | |
8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 限公司 | 8,303,240.00 | 3.46% | 环网柜 | 否 | |
9 | 内蒙古电力(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 | 7,461,871.79 | 3.11% | 环网柜 | 是 | |
10 | 长春天泰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 | 6,071,452.99 | 2.53% | 高压柜、箱变 | 否 | |
合计 | 109,269,686.82 | 45.52% | ||||
2013 年度 | 1 |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9,587,350.36 | 20.39% | 高压柜、环网柜 | 否 |
2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 司 | 18,113,480.37 | 9.33% | 高压柜、低压柜、环网柜、 箱变 | 否 | |
3 | 长春电力集团有限 公司 | 10,260,536.75 | 5.29% | 高压柜、环网 柜、箱变 | 否 | |
4 | 吉林省中泰电力设 备制造有限公司 | 8,725,726.49 | 4.49% | 环网柜 | 否 | |
5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 限公司(物资公司) | 8,378,217.00 | 4.32% | 高压柜、低压 柜 | 否 |
6 |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 限公司 | 7,923,076.92 | 4.08% | 高压柜 | 是 | |
7 | 杭州长园电气成套 设备有限公司 | 6,003,431.61 | 3.09% | 环网柜 | 否 | |
8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 限公司 | 5,130,318.00 | 2.64% | 高压柜 | 否 | |
9 | 浙江容大电力设备 制造有限公司 | 3,800,695.73 | 1.96% | 环网柜 | 否 | |
10 | 长春电业电力器材 有限责任公司 | 3,642,307.66 | 1.88% | 环网柜 | 否 | |
合计 | 111,321,795.59 | 57.34% | ||||
2012 年度 | 1 | 国电国际经贸有限 公司 | 31,475,194.90 | 19.03% | 高压柜、低压 柜 | 否 |
2 |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 10,819,145.29 | 6.54% | 环网柜 | 是 | |
3 |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 司 | 10,748,892.90 | 6.50% | 高压柜 | 否 | |
4 | 长春天泰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 | 9,484,017.11 | 5.73% | 环网柜、箱变 | 否 | |
5 |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 司(物流服务中心) | 8,275,349.00 | 5.00% | 高压柜 | 否 | |
6 | 长春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7,927,056.46 | 4.79% | 高压柜、低压柜、环网柜、 箱变 | 否 | |
7 | 浙江容大电力设备 制造有限公司 | 6,285,440.18 | 3.80% | 环网柜 | 否 | |
8 |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 公司 | 5,743,488.79 | 3.47% | 高压柜、低压 柜 | 否 | |
9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 多斯电业局 | 5,129,241.04 | 3.10% | 环网柜 | 否 | |
10 |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 司松原供电公司 | 4,801,701.99 | 2.90% | 环网柜、箱变 | 否 | |
合计 | 100,689,527.66 | 60.88% |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公司前十大客户均为直销模式。
对受同一实际人控制的客户进行合并计算后,其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期间 | 序 号 | 客户/实际控制人名称 | 年度销售收入 (元) | 本期销售金额占 收入比 |
2014 年 度 | 1 | 国家电网公司 | 76,233,622.08 | 31.75% |
2 | 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19,131,856.78 | 7.97% | |
3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 19,006,662.39 | 7.92% | |
4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17,822,483.76 | 7.43% | |
5 |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 15,663,452.95 | 6.53% | |
6 | 杭州欣美成套电器制造有限公 | 12,203,922.89 | 5.08% |
司 | ||||
7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 9,452,850.43 | 3.94% | |
8 | 长春电业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 司 | 6,356,324.79 | 2.65% | |
9 | 大连金重(旅顺)重工有限公 司 | 5,754,570.26 | 2.40% | |
10 | 山东鲁能超越电气有限公司 | 3,870,897.44 | 1.61% | |
合计 | 185,496,643.77 | 77.28% | ||
2013 年 度 | 1 |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 39,587,350.36 | 20.39% |
2 | 国家电网公司 | 30,019,137.72 | 15.47% | |
3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22,387,887.18 | 11.53% | |
4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 21,558,729.06 | 11.11% | |
5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 7,998,192.31 | 4.12% | |
6 |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 7,923,076.92 | 4.08% | |
7 | 杭州长园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 司 | 6,003,431.61 | 3.09% | |
8 | 浙江容大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 司 | 3,800,695.73 | 1.96% | |
9 | 长春电业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 司 | 3,642,307.69 | 1.88% | |
10 | 吉林华能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3,576,196.58 | 1.84% | |
合计 | 146,497,005.16 | 75.46% | ||
2012 年 度 | 1 | 国家电网公司 | 40,441,676.36 | 24.45% |
2 | 中国国电集团 | 33,823,687.69 | 20.45% | |
3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17,930,006.47 | 10.84% | |
4 |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 10,819,145.29 | 6.54% | |
5 | 浙江容大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 司 | 6,285,440.18 | 3.80% | |
6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 6,202,774.05 | 3.75% | |
7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 5,327,005.98 | 3.22% | |
8 | 杭州长园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 司 | 3,867,988.03 | 2.34% | |
9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 力设计院 | 3,780,341.88 | 2.29% | |
10 | 吉林省长春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3,298,290.60 | 1.99% | |
合计 | 131,776,356.54 | 79.68% |
2、上述客户的设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如下: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实地访谈并经本所经办
律师核查,上述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的设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如下: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股权结构 |
1. | 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2001 年 3 月 8 日 | 5,000.0 | 福建榕能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76%、福州电业物资有限公司占比 24% |
2. |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05 年 9 月 9 日 | 5,202 | 韩言广 73.84% xxx 11,65% 谷凤仙 11.79% 其他:2.72% |
3. | 国网吉林省电力 有限公司物资公司 | 2006 年 02 月 08 日 | ——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 |
4. | 杭州欣美成套电 器制造有限公司 | 1995 年 5 月 18 日 | 12,285 | 杭州xx电力集体资产经营中 心 |
5. | 平高集团有限公 司 | 1996 年 12 月 20 日 | 339,528 | 国家电网公司 |
6. | 中国第一汽车集 团公司管理部 | 1953 年 07 月 15 日 | 595,247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
7. | 吉林省中泰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 司 | 1994 年 06 月 30 日 | 1,354.53 | 长春电力建设公司 |
8.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 1999 年 03 月 18 日 | 1,000,000 | 东北电网有限公司 (为国家电网公司的独资子公司) |
9. | 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供电局 | 2009 年 01 月 12 日 | 5,000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10. | 长春天泰电力工 程有限公司 | 2014 年 04 月 29 日 | 1,208.718 | 长春中泰投资有限公司 |
11.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 分公司 | 2011 年 06 月 28 日 | 7,800,000 |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第一汽车制造厂) |
12. | 长春电力集团有 限公司 | 1997 年 06 月 26 日 | 6,000 | 长春中泰投资有限公司 |
13. | 吉林松花江热电 有限公司 | 2001 年 10 月 18 日 | 164,053.29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4. | 杭州长园电气成 套设备有限公司 | 2002 年 1 月 24 日 | 920 | xxx占比 80% xx占比 20% |
15. | 长春电业电力器 材有限责任公司 | 1995 年 11 月 08 日 | 5,000 | xx一(100%) |
16. | 吉林华能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2002 年 01 月 31 日 | 3,020 | xx 86.42% 赵吉章 0.33% 吉林省华能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13.25% |
17. | 国电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 2007 年 10 月 16 日 | 5,000 |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诚亿泰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
18. | 吉林省电力有限 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 —— | 国家电网公司 | |
19. | 浙江容大电力设 备制造有限公司 | 2004 年 01 月 09 日 | 5,100 | 富阳市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 | 一汽轿车股份有 限公司 | 1997 年 06 月 10 日 | 162,750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社会公众股 |
21.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 局 | 2009 年 01 月 12 日 | 5,000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22. | 吉林省电力有限 公司松原供电公司 | 1997 年 9 月 11 日 | —— | 国家电网公司 |
按同一控制合并计算的口径核查,发行人前十大客户的设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股权结构 |
1 | 国家电网公司 | 2003 年 5 月 13 日 | 20,000,000 | 全民所有制 |
2 | 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2001 年 3 月 8 日 | 5,000.0 | 福建榕能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占 76%、福州电业物资有限公司占比 24%(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福建榕能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福建榕能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福州电业物资 有限公司 100%股权) |
3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2009 年 11 月 30 日 | 960,000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占比 99%,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 团公司占比 1% |
4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公司 | 1953 年 07 月 15 日 | 595,247 | 全民所有制 |
5 |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05 年 9 月 9 日 | 5,202 | 韩言广 73.84% xxx 00,00% 谷凤仙 11.79% 其他:2.72% |
6 | 杭州欣美成套电器 制造有限公司 | 1995 年 5 月 18 日 | 12,285 | 杭州xx电力集体资 产经营中心(100%) |
7 | 长春电业电力器材 有限责任公司 | 1995 年 11 月 08 日 | 5,000 | xx一(100%) |
8 | 大连金重(旅顺)重工有限公司 | 2012 年 05 月 31 日 | 30,000 | 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40%)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股权结构 |
大连金州重型机器集 团有限公司(60%) | ||||
9 | 吉林华能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2002 年 01 月 31 日 | 3,020 | xx 86.42% 赵吉章 0.33% 吉林省华能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13.25% |
10 | 内蒙古电力(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 1991 年 07 月 23 日 | 465,862.9267 |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1 |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 限公司 | 2001 年 10 月 18 日 | 164,053.29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占比 100% |
12 | 杭州长园电气成套 设备有限公司 | 2002 年 1 月 24 日 | 920 | xxx占比 80% xx占比 20% |
13 | 浙江容大电力设备 制造有限公司 | 2004 年 01 月 09 日 | 5,100 | 富阳市电力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100% |
14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2003 年 4 月 1 日 | 1,200,000 | 全民所有制 |
注:按照国内电网公司的组织架构,将客户按照隶属关系合并到国家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包含国电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国电物资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国电九江四期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国电物资东北(沈阳)配送有限公司等公司。
根据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上述客户出具的承诺函、发行人出具相关承诺函等方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上述客户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报告期各期新增主要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新增主要客户的原因如下:
2012 年新增客户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汇达”)。亿汇达为哈尔滨电业局主要供应商之一,在与发行人建立供应关系前,其主要采购珠海某企业及施耐德供应商产品。发行人为打开哈尔滨市场,发行人业务经理多次与亿汇达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亿汇达同意先期对发行人产品进行试用,在试用产品过程中,对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技术指标、性能及供货周期都非常满意,且发行人与哈尔滨地区距离较近,在供货时间上和服务上都有一定的优势,最终双方签署长期购销合同,与发行人形成了良好、稳定的供应关系。
2013 年新增客户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主要是因为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进行项目邀标,共邀请 3 家供应商进行投标,在评标过程中,发行人的商务标和
技术标的综合得分排在第 1 位,同时发行人产品各项标准均达到客户要求,最终由发行人中标。
2014 年新增客户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管理部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其中,新增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的原因是该发行人进行邀标,由 5 家供应商进行议标,在评标过
程中,发行人的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综合得分排在第 1 位,同时发行人产品各项标准均达到客户要求,最终由发行人中标;新增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管理部的原因是该管理部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共有 7 个厂家进行投标,在评标过
程中,发行人的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综合得分排在第 1 位,同时发行人产品各项标准均达到客户要求,最终由发行人中标;新增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的原因是该局进行邀标,由 11 家供应商进行议标,在评标过程
中,发行人的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综合得分排在第 1 位,同时发行人产品各项标准均达到客户要求,最终由发行人中标。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各期新增客户具有合理性。
(二)报告期内招投标、非招投标模式下各自的收入金额及占比,说明不同地区主要客户招标的具体模式、程序、招标主体层级、签约主体范围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招标、非招投标模式下的各自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类 | 2014 年 | 2013 年 | 2012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招标 | 7,963.77 | 34.82% | 7,031.83 | 37.54% | 8,957.52 | 57.68% |
非招标 | 14,908.84 | 65.18% | 11,698.84 | 62.46% | 6,571.75 | 42.32% |
合计 | 22,872.61 | 100.00% | 18,730.67 | 100.00% | 15,529.28 | 100.00% |
发行人主要客户国家电网公司的招投标模式,2012 年以前招标方式为“地市级、省级自主招标”,2012 年以后调整为“总部组织,网省实施”,这意味着以往分散在各地市、各省的区域优势企业,目前大多集中到电网省网公司或电网总公司平台参与竞争。
南方电网公司的招投标模式,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xxx.xxxxxxx.xxx.xx)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取得《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文件评审结果》报告期内逐步由原先总部组织,网省实施调整为“地市级、省级自主招标”,这意味着以往集中招标项目现已分散在各地市、各省的区域优势企业竞争。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针对设备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资格预审文件,经专家评审后确定供应商投标资格。由内蒙
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组织自主招标。针对小区配套费工程所需材料由各地级市电网公司组织自主招标。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由总部委托招标公司通过网络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由总部物资部组织公开招标。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涉及招标投标模式及其变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变化的原因,结合股东背景、主营业务、历史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重点说明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新增大客户的原因,并分析 2014 年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下降的原因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根据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年报等信息公开披露文件,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韩言广 | 73.84% |
2 | 谷凤仙 | 11.79% |
3 | 韩晓轩 | 11.65% |
4 |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37% |
5 |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61% |
6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59% |
7 | 丁其瑞 | 0.10% |
8 | xx林 | 0.02% |
9 | xx | 0.01% |
10 | xxx | 0.01% |
合计 | 99.99% |
根据亿汇达公开披露文件及发行人的相关说明,亿汇达主营产品为预装式智能箱式变电站、高低压开关柜、环网柜等电力成套设备,覆盖电力系统的城网、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市政建设、公共事业、大型工(商)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亿汇达为哈尔滨电业局主要供应商之一,在与发行人建立供应关系前,其主要采购深圳某供应商产品。发行人为打开哈尔滨市场,发行人业务经理多次与亿汇达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亿汇达同意先期对发行人产品进行试用,在试用产品过程中,对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技术指标、性能及供货周期都非常满意,且发行人与哈尔滨地区距离较近,在供货时间上和服务上都有一定的优势,最终双方签署长期购销合同,与发行人形成了良好、稳定的供应关系。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股东为:福建榕能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占 76%;福州电业物资有限公司占比 24%。其中,福州电业物资有限公司为福建榕能电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福建榕能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持股 100%的公司。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福州地区的许多项目都由其供应相应的设备。发行人业务经理长期对其进行业务和产品推广,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业务人员也多次亲自来发行人处进行业务考察,对发行人生产能力、厂区规模、研发实力、技术工艺等非常认可,同意对产品进行试用,在试用过程中,发行人产品质量、技术工艺等各方面能够满足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的要求。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对发行人进行邀标,此次招标共 5 家供应商进行议标。在评标过程中,
发行人的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综合得分排在 1 位,同时发行人产品各项指标均达到客户要求,最终发行人中标,自此双方开展了长期的供应合作。目前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合作良好,且成为发行人 2014 年度的第一大客户。
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下降的原因是:发行人下游客户为电网用户和成套设备用户,其投资设备的周期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为实现公司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开拓新客户,新增客户数目不断增加,而许多新客户的需求需要一定时间的培养,才能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而老客户在大规模采购后,需要一定的周期才会产生新的需求,这导致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客户的集中度有一定的下降。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成为发行人新增大客户的原因合理。
(四)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结合销售合同、发票、收款情况、产品安装调试及验收情况,核查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收入确认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并详细说明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
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对前十大客户进行部分实地走访、客户确认函及网站公开信息对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股权结构进行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除杭州长园外,发行人其他前十大客户与发行人没有关联关系。
(五)报告期内直销、经销模式下各自的收入金额及占比;如存在经销,说明主要经销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交易金额,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列表说明报告期内经销客户的销售金额、内容、占比、采取经销原因、最终客户或销售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访谈财务总监了解等方式进行核查,发行人在
报告期内对外不存在代理销售关系,不存在经销商。
(六)结合可比公司的客户结构,说明发行人向电气成套设备制造商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逐年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列表说明发行人向成套设备制造商的销售情况;发行人向成套设备制造商和最终用户(例如电力供应、电力生产客户)销售之间的区别,包括价格、毛利率、产品商标等;发行人是否属于 ODM 或 OEM 模式,是否为其客户外协厂商;预测未来几年发行人客户结构变化。
1、结合可比公司的客户结构,说明发行人向电气成套设备制造商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逐年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及向发行人访谈了解,发行人生产的 C-GIS 环网开关柜产品销售模式有两种:一是将产品以整套设备销售给电力供应企业;一是将产品作为核心元器件销售给电气成套设备制造商。目前发行人销售模式是借鉴国际知名品牌 ABB、西门子、施耐德发行人的营销模式,充分利用区域市场内大型电气设备制造型企业及电力系统的三产企业在区域内对电力供应企业的中标优势和良好的社会关系,大力发展同该区域电气成套设备制造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该类型企业建立长期深层次的合作共赢关系,带动发行人产品销售,同时与该类型企业合作使发行人中标费用、业务招待费用、售后维护费用等大幅降低。
2、列表说明发行人向成套设备制造商的销售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发行人报告期内向成套设备制造商的销售情况如下:
(1)2014 年向成套设备制造商的销售明细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元)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1 | 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19,131,856.78 | 7.97% |
2 |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 15,663,452.95 | 6.53% |
3 | 杭州欣美成套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12,203,922.89 | 5.08% |
4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9,772,569.22 | 4.07% |
5 | 吉林省中泰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8,860,085.47 | 3.69% |
6 | 长春电业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6,356,324.78 | 2.65% |
7 | 长春天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6,071,452.99 | 2.53% |
8 | 浙江容大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4,498,928.52 | 1.87% |
9 | 山东鲁能超越电气有限公司 | 3,879,964.89 | 1.62% |
10 | 吉林华能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3,859,017.09 | 1.61% |
11 | 山东金人电气有限公司 | 3,804,189.54 | 1.58% |
12 | 白城电力镇赉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3,714,848.22 | 1.55% |
13 | 天津津通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2,904,223.06 | 1.21% |
14 | 吉林省长春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2,166,610.37 | 0.90% |
15 | 宁夏天净元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984,124.07 | 0.83% |
16 | 安阳优创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1,863,414.62 | 0.78% |
17 | 泰州海田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 1,467,874.87 | 0.61% |
18 | 锦州华信开关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1,229,711.45 | 0.51% |
19 | 山东齐林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982,878.19 | 0.41% |
20 | 吉林省志成电力有限公司 | 887,115.93 | 0.37% |
21 | 诸暨市东白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821,689.49 | 0.34% |
22 | 吉林市宏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701,297.05 | 0.29% |
23 | 辽宁永发电器有限公司 | 699,069.62 | 0.29% |
24 | 大庆深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633,274.83 | 0.26% |
25 | 吉林运通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621,109.65 | 0.26% |
26 | 永康市电力设备厂 | 547,433.20 | 0.23% |
27 | 吉林省长春电业供电设备有限公司 | 545,779.76 | 0.23% |
28 | 吉林市正泰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529,442.43 | 0.22% |
29 | 世纪腾飞(北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467,871.18 | 0.19% |
30 | 杭州丰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458,250.42 | 0.19% |
31 | 浙江群力电气有限公司 | 442,058.74 | 0.18% |
32 | 吉林省德泰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435,290.77 | 0.18% |
33 | 南京乾鑫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433,170.45 | 0.18% |
34 | 吉林省华信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418,413.74 | 0.17% |
35 | 江苏天碌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397,510.18 | 0.17% |
36 | 长春市瑞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362,385.35 | 0.15% |
37 | 武汉华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356,474.10 | 0.15% |
38 | 大连鑫海润电气有限公司 | 356,388.44 | 0.15% |
39 | 吉林省永高电气有限公司 | 348,678.12 | 0.15% |
40 | 杭州华益电气有限公司 | 295,990.88 | 0.12% |
41 | 杭州临安益扬电气有限公司 | 289,736.94 | 0.12% |
42 | 丹东市红星开关厂 | 283,483.00 | 0.12% |
43 | 长春市第一开关有限公司 | 278,428.47 | 0.12% |
44 | 杭州兴耀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 276,543.71 | 0.12% |
45 | 杭州恒信电气有限公司 | 274,144.95 | 0.11% |
46 | 烟台东泰电器有限公司 | 274,017.30 | 0.11% |
47 | 贵阳燎原电器设备厂 | 263,864.50 | 0.11% |
48 | 长春奥泽电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39,876.83 | 0.10% |
49 | 长春市铭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30,453.11 | 0.10% |
50 | 吉林信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15,803.48 | 0.09% |
51 | 吉林市安xx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7,322.12 | 0.09% |
52 | 牡丹江富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05,608.72 | 0.09% |
53 | 长春市净月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193,614.88 | 0.08% |
54 | 贵州电网公司六盘水供电局 | 161,060.16 | 0.07% |
55 | 昆明耀龙置信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49,923.02 | 0.06% |
56 | 河南新龙源电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45,639.51 | 0.06% |
57 | 杭州仕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45,639.50 | 0.06% |
58 | 湖州电力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143,334.99 | 0.06% |
59 | 吉林省德诚电气有限公司 | 137,072.48 | 0.06% |
60 | 长春市金瑞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35,273.39 | 0.06% |
61 | 淮安广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33,645.67 | 0.06% |
62 | 吉林省腾达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30,218.85 | 0.05% |
63 | 宁波甬新东方电气有限公司 | 128,505.44 | 0.05% |
64 | 松原盛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23,022.54 | 0.05% |
65 | 江山市煊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10,686.03 | 0.05% |
66 | 吉林省光明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91,752.89 | 0.04% |
67 |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89,827.03 | 0.04% |
68 | 福建中瑞电气有限公司 | 86,355.66 | 0.04% |
69 | 长春xx电气有限公司 | 85,670.30 | 0.04% |
70 | 长春市国华电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83,360.48 | 0.03% |
71 | 杭州临安聚弘凯电气有限公司 | 75,458.40 | 0.03% |
72 | 吉林省普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72,305.73 | 0.03% |
73 | 青州益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65,452.11 | 0.03% |
74 | 吉林省聚丰能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61,682.61 | 0.03% |
75 | 黑龙江海xx德科技有限公司 | 59,969.21 | 0.02% |
76 | 宁波市鄞州电力设备制造厂 | 58,598.48 | 0.02% |
77 | 黑龙江海xx德有限公司 | 58,427.14 | 0.02% |
78 | 杭州轩赫机械有限公司 | 55,763.65 | 0.02% |
79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50,117.12 | 0.02% |
80 | 长春信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41,121.74 | 0.02% |
81 | 安徽合电正泰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38,551.64 | 0.02% |
82 | 濮阳市中鹏工业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38,508.79 | 0.02% |
83 | 吉林省佰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34,268.11 | 0.01% |
84 | 西安银河电力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 | 34,268.11 | 0.01% |
85 | 吉林省天程电气有限公司 | 32,126.36 | 0.01% |
86 | 长春聚金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31,698.01 | 0.01% |
87 | 长春市迪远电力电器有限公司 | 31,269.66 | 0.01% |
88 | 黑龙江省奥克森科技有限公司 | 29,213.56 | 0.01% |
89 | 杭州兴达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 23,987.69 | 0.01% |
90 | 杭州惠真电气有限公司 | 22,702.63 | 0.01% |
91 | 吉林省吉电奥特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7,990.76 | 0.01% |
92 | 南京市浩昇科技有限公司 | 5,311.55 | 0.00% |
93 | 南京深科博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4,454.85 | 0.00% |
94 | 杭州聚弘凯科技有限公司 | 3,438.82 | 0.00% |
合计 | 127,434,716.98 | 53.09% |
(2)2013 年向成套设备制造商的销售明细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1 |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9,587,350.36 | 20.39% |
2 | 吉林省中泰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8,725,726.49 | 4.49% |
3 | 杭州长园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6,003,431.61 | 3.09% |
4 | 浙江容大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3,800,695.73 | 1.96% |
5 | 长春电业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3,642,307.66 | 1.88% |
6 | 吉林华能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3,557,350.43 | 1.83% |
7 | 吉林省长春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2,675,124.13 | 1.38% |
8 | 杭州欣美成套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351,209.86 | 1.21% |
9 | 吉林省长春电业供电设备有限公司 | 1,345,117.30 | 0.69% |
10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1,315,188.89 | 0.68% |
11 | 泰州海田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 1,278,398.88 | 0.66% |
12 | 白城电力镇赉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1,258,025.06 | 0.65% |
13 | 长春朝阳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1,074,592.18 | 0.55% |
14 | 丹东市红星开关厂 | 937,408.01 | 0.48% |
15 | 世纪腾飞(北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922,000.93 | 0.47% |
16 | 松原盛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876,951.07 | 0.45% |
17 | 吉林市宏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807,245.76 | 0.42% |
18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616,421.05 | 0.32% |
19 | 长春电业电力器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559,355.18 | 0.29% |
20 | 吉林省宏阳电力有限公司 | 549,969.78 | 0.28% |
21 | 吉林市安xx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40,204.89 | 0.28% |
22 | 吉林信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518,491.06 | 0.27% |
23 | 牡丹江富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503,282.64 | 0.26% |
24 | 吉林省华信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457,965.63 | 0.24% |
25 | 福建中瑞电气有限公司 | 450,173.01 | 0.23% |
26 | 吉林市瀚森电气有限公司 | 435,015.96 | 0.22% |
27 | 安徽合电正泰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429,090.16 | 0.22% |
28 | 吉林省腾达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390,486.76 | 0.20% |
29 | 沈阳亚斯德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380,210.81 | 0.20% |
30 | 烟台东泰电器有限公司 | 378,791.35 | 0.20% |
31 | 长春市金瑞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340,134.52 | 0.18% |
32 | 长春市净月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314,444.62 | 0.16% |
33 | 辽宁永发电器有限公司 | 311,019.29 | 0.16% |
34 | 吉林省吉电奥特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05,230.50 | 0.16% |
35 | 湖北缔造电气有限公司 | 291,152.41 | 0.15% |
36 | 南京乾鑫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264,541.09 | 0.14% |
37 | 山东鲁能超越电气有限公司 | 252,233.91 | 0.13% |
38 | 长春市迪远电力电器有限公司 | 228,880.06 | 0.12% |
39 | 杭州聚弘凯科技有限公司 | 221,960.90 | 0.11% |
40 | xx亿隆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19,220.65 | 0.11% |
41 | 吉林龙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12,370.00 | 0.11% |
42 | 山东齐林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93,167.64 | 0.10% |
43 | 安徽东方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89,077.80 | 0.10% |
44 | 九台市隆旺电器设备厂 | 181,199.57 | 0.09% |
45 | 华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 151,536.27 | 0.08% |
46 | 吉林省广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32,902.52 | 0.07% |
47 | 吉林泰山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128,449.59 | 0.07% |
48 | 锦州华信开关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123,311.62 | 0.06% |
49 | 天水长城控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成套分公司 | 107,897.66 | 0.06% |
50 | 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 102,759.66 | 0.05% |
51 | 山东泰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 | 102,074.61 | 0.05% |
52 | 长春市恒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01,115.52 | 0.05% |
53 | 黑龙江海xx德有限公司 | 93,442.80 | 0.05% |
54 | 青岛特锐德电气有限公司 | 82,207.74 | 0.04% |
55 | 万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82,207.74 | 0.04% |
56 | 陕西英强电气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80,152.55 | 0.04% |
57 | 长春市宏鑫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73,036.77 | 0.04% |
58 | 吉林省通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44,529.20 | 0.02% |
59 | 深圳市金路通电器有限公司 | 37,404.52 | 0.02% |
60 | 吉林省佰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35,691.86 | 0.02% |
61 | 大连鑫海润电气有限公司 | 35,623.35 | 0.02% |
62 | 吉林省德诚电气有限公司 | 34,527.25 | 0.02% |
63 | 吉林省正祺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25,210.37 | 0.01% |
64 | 九台市第一开关厂 | 14,386.36 | 0.01% |
65 | 吉林省聚丰能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3,701.29 | 0.01% |
66 | 长春创亿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6,165.58 | 0.00% |
67 | 杭州安安电气有限公司 | 1,945.58 | 0.00% |
合计 | 91,502,496.00 | 47.13% |
(3)2012 年向成套设备制造商的销售明细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1 |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0,819,145.29 | 6.54% |
2 | 浙江容大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6,285,440.18 | 3.80% |
3 | 吉林省长春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4,078,112.37 | 2.47% |
4 | 杭州长园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3,867,988.03 | 2.34% |
5 | 松原盛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292,034.26 | 1.39% |
6 | 丹东市红星开关厂 | 2,125,063.01 | 1.28% |
7 | 长春电业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1,848,343.51 | 1.12% |
8 | 牡丹江富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521,768.26 | 0.92% |
9 | 泰州市天碌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1,160,308.75 | 0.70% |
10 | 吉林省长春电业供电设备有限公司 | 1,130,176.09 | 0.68% |
11 | 吉林信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847,110.25 | 0.51% |
12 | 绥化瑞新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740,616.57 | 0.45% |
13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636,613.31 | 0.38% |
14 | 杭州恒信电气有限公司 | 611,284.60 | 0.37% |
15 | 长春电业电力器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577,678.11 | 0.35% |
16 | 吉林市安xx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57,900.51 | 0.34% |
17 | 吉林省福泰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544,779.11 | 0.33% |
18 | 吉林省华信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523,695.45 | 0.32% |
19 | 中能国源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 504,572.29 | 0.31% |
20 | 延边东方电控设备有限公司 | 401,650.78 | 0.24% |
21 | 大庆通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369,671.53 | 0.22% |
22 | 长春市金瑞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351,276.39 | 0.21% |
23 | 湖北缔造电气有限公司 | 300,689.76 | 0.18% |
24 | 吉林省宏阳电力有限公司 | 299,982.26 | 0.18% |
25 | 沈阳亚斯德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76,351.58 | 0.17% |
26 | 南京乾鑫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273,206.73 | 0.17% |
27 | 吉林泰山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253,994.41 | 0.15% |
28 | 泰州海田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 231,778.75 | 0.14% |
29 | 杭州聚弘凯科技有限公司 | 229,231.72 | 0.14% |
30 | xx亿隆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26,401.71 | 0.14% |
31 | 吉林龙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19,326.66 | 0.13% |
32 | 长春市双阳区科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17,840.89 | 0.13% |
33 | 安徽东方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95,271.47 | 0.12% |
34 | 世纪腾飞(北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85,592.79 | 0.11% |
35 | 烟台东泰电器有限公司 | 183,334.45 | 0.11% |
36 | 吉林市建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72,348.29 | 0.10% |
37 | 吉林省中泰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71,004.03 | 0.10% |
38 | 江苏中环电气有限公司 | 157,773.69 | 0.10% |
39 | 吉林省宝鑫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30,039.48 | 0.08% |
40 | 吉林省德诚电气有限公司 | 128,412.20 | 0.08% |
41 | 长春市华东电器有限公司 | 120,275.91 | 0.07% |
42 | 黑龙江海xx德有限公司 | 96,503.73 | 0.06% |
43 | 福州恒坤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88,358.22 | 0.05% |
44 | 青岛特锐德电气有限公司 | 84,900.64 | 0.05% |
45 | 陕西英强电气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82,778.12 | 0.05% |
46 | 吉林省卓越电力有限公司 | 77,825.58 | 0.05% |
47 | 吉林市瀚森电气有限公司 | 77,825.58 | 0.05% |
48 | 天水长城控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成套分公司 | 62,614.23 | 0.04% |
49 | 吉林华能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62,295.84 | 0.04% |
50 | 长春市净月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60,845.46 | 0.04% |
51 | 大连鑫海润电气有限公司 | 52,355.39 | 0.03% |
52 | 吉林市宏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42,450.32 | 0.03% |
53 | 长春市天众电气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 30,422.73 | 0.02% |
54 | 吉林省正祺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26,036.19 | 0.02% |
55 | 长春中发机电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 14,857.61 | 0.01% |
56 | 吉林省聚丰能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4,150.11 | 0.01% |
57 | 吉林省鹏程电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13,725.61 | 0.01% |
58 | 吉林省汇成电气有限公司 | 11,320.08 | 0.01% |
59 | 长春市丰隆电气有限公司 | 9,197.57 | 0.01% |
60 | 长春创亿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6,367.55 | 0.00% |
合计 | 46,682,916.00 | 28.23% |
3、说明发行人向成套设备制造商和最终用户(例如电力供应、电力生产客户)销售之间的区别,包括价格、毛利率、产品商标等;发行人是否属于 ODM或 OEM 模式,是否为其客户外协厂商;预测未来几年发行人客户结构变化。
经核查,发行人向成套设备制造商和最终用户(例如电力供应、电力生产客户)销售的情况如下:
类别 | 产品品 种 | 价格 | 毛利率 | 产品商标 | ODM 客户 占比 | OEM 客 户占比 |
电力供应 | 环网柜 | 1.70 万元 | 48.86% | 金冠自有品牌 | —— | —— |
电力成套设备厂 | 环网柜 | 1.52 万元 | 43.06% | 现除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津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为 ODM 客户外, 均采用金冠自有品牌 | 13.25% | —— |
注:OEM 为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原始设备制造商)的缩写,OEM指品牌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同类产品的其他厂家生产。ODM 为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原始设计制造商)的缩写, ODM 指一家厂商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规格和要求,设计和生产产品。受委托方拥有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基于授权合同生产产品。OEM 和 ODM 的不同点在于产品究竟是谁享有知识产权,如果是委托方享有产品的知识产权,就是 OEM,俗称“代工”;如果是生产者所进行的整体设计,就是 ODM,俗称“贴牌”。
根据发行人对未来经营的预测,未来三年电力成套设备厂商的收入占比在 65%左右,其他类型客户在 35%左右,这与发行人的发展战略和销售策略有关,发行人选择与成套设备厂商进行合作的模式进行销售的模式,从而导致未来发行人成套设备厂商的占比不断提高。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电气成套设备厂商中,除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津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三家外,其他都采用金冠品牌,发行人为上述三家厂商的 ODM 厂商,但发行人在此过程中根据客户需求,自主设计,并不是相关客户的外协厂商。
十一、反馈意见第 12 题(补充反馈第 5 题):发行人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真空断路器、互感器等元器件、铜材、钢材等,其中元器件占采购比例为 60%左右。报告期内, 发行人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8.82% 、34.46% 、33.74% 。其中,占发行人销售收入 4%左右的产品真空断路器也属于采购原材料。
(一)报告期内对前十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主营业务、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结算方式等;上述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披露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否存在关联关系;前十大供应商变化及采购占比变动的原因;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之间、主要供应商之间以及主要客户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报告期内对前十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主营业务、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结算方式等;上述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披露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否存在关联关系
(1)根据财务资料,报告期内前十大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本期销 | |||||
期间 | 供应商 | 年度采购金额 (元) | 售金额占采购 总额比 | 结算方式 | 主营业务 | |
重 | ||||||
1 | 本溪市永强铜材 | 12,517,738.68 | 8.81% | 发票到两 | 铜排、铜板、铜棒 | |
厂 | 个月结清 | 等 | ||||
2 | 上海贞乾商贸有 | 10,143,251.40 | 7.14% | 款到加工 | 镀锌板、304 白钢 | |
限公司 | 发货 | 板、覆铝锌版等 | ||||
3 | 温州兴机电器有限公司 | 9,774,689.34 | 6.88% | 按协议付款 | 电动进线、出线机构、V 柜机构电操、 电动弹簧机构等 | |
4 | 温州联格电气科 | 9,351,999.87 | 6.58% | 发票到两 | 负荷开关散件,断 | |
技有限公司 | 个月结清 | 路器散件 | ||||
2014 年度 | 5 | 厦门业盛电气有限公司 | 6,146,306.32 | 4.33% | 发票到后 60 天xxx款 | OM 扩展套管、电缆支柱 202、OM绝缘子、熔丝筒 短、 |
6 | 万控集团有限公 | 3,709,755.38 | 2.61% | 按双方协 | 高压、低压、柜体 | |
司 | 议结算 | |||||
按供方给 | ||||||
需方开具 | ||||||
的增值税 | ||||||
7 | 北京京东方真空 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3,383,059.04 | 2.38% | 发票日三 个月内结清,12 月 | 固封极柱,真空灭弧室 | |
25 日前结 | ||||||
清当年全 | ||||||
部货款 |
8 | 江苏天翔电气有限公司 | 3,368,495.67 | 2.37% | 货到三个 月内xxx款 | 高压、低压、柜体 | |
9 | 沈阳三江电器设 备有限公司 | 3,205,982.88 | 2.26% | 票到季度 结款 | 油浸变压器 | |
10 | 大连北方互感器集团有限公司 | 2,772,580.91 | 1.95% | 货到付款 | 电压互感器,电流 互感器、零序互感器、 | |
合计 | 64,373,859.49 | 45.31% | ||||
1 | 本溪市永强铜材 | 9,058,665.84 | 8.35% | 款到发货 | 铜排、铜板、铜棒 | |
厂 | 等 | |||||
2 | 上海贞乾商贸有 | 8,580,216.39 | 7.91% | 款到加工 | 镀锌板、304 白钢 | |
限公司 | 发货 | 板、覆铝锌版等 | ||||
3 | 深圳市康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8,487,266.61 | 7.83% | 协议付款 | 电动进线、出线机 构、V 柜机构电操、电动弹簧机构等 | |
4 | 厦门业盛电气有限公司 | 7,446,067.34 | 6.87% | 发票到后 60 天xxx款 | OM 扩展套管、电缆支柱 202、OM绝缘子、熔丝筒 短、 | |
5 | 天津威瀚电气有 | 3,803,418.82 | 3.51% | 发货前付 | 无功补偿柜 | |
限责任公司 | 清全款 | |||||
2013 年度 | 6 | 深圳市耐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3,698,112.08 | 3.41% | 款到发货 | 电动进线、出线机 构、V 柜机构电操等 |
7 | 北京京东方真空电器有限责任公 司 | 3,640,794.54 | 3.36% | 按照 2013 年协议执行 | 固封极柱、真空灭弧室 | |
预付 30%, | ||||||
8 | 振宏电气有限公司 | 3,050,929.82 | 2.81% | 提货前付 30%,余 40%二个月 | 高压柜、低压柜、柜体 | |
内付清 | ||||||
9 | 深圳市汇盛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2,803,408.70 | 2.58% | 月结 30 天 | 充气柜负荷开关、 加长螺柱、加长螺母 | |
10 | 珠海思创电气有 | 2,307,470.61 | 2.13% | 发票到 2 个 | 微机保护装置 | |
限公司 | 月后付款 | |||||
合计 | 52,876,350.75 | 48.75% | ||||
1 | 深圳市康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7,151,510.97 | 7.66% | 收到货款后发货 | 电动进线、出线机构、V 柜机构电操、 电动弹簧机构等 | |
预付 30% | 施耐德、ABB 低压 | |||||
2012 年度 | 2 | 长春市三和电器有限公司 | 5,844,238.43 | 6.26% | 订金,货到前三天x xx款 | 塑壳断路器,框架断路器、微型断路 器、 |
3 | 上海贞乾商贸有 | 4,894,127.10 | 5.24% | 款到加工 | 镀锌板、304 白钢 | |
限公司 | 发货 | 板、覆铝锌版等 | ||||
4 | 本溪市永强铜材 | 4,862,518.17 | 5.21% | 款到发货 | 铜排、铜板、铜棒 | |
厂 | 等 |
OM 扩展套管、电 | ||||||
5 | 厦门业盛电气有 限公司 | 4,156,853.92 | 4.45% | 票到 60 天 付款 | 缆支柱 202、OM 绝缘子、熔丝筒 | |
短、 | ||||||
预付 30%, | ||||||
6 | 振宏电气有限公司 | 3,678,422.98 | 3.94% | 提货前付 30%,余 40%二个月 | 高压柜、低压柜、柜体 | |
内付清 | ||||||
7 | 长春北方金属板材有限公司 | 3,671,547.97 | 3.93% | 货到、票到 一个月付款 | 冷轧钢板 | |
8 | 北京京东方真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3,285,408.06 | 3.52% | 票到后季 度结款,年底结清全 款 | 固封极柱、真空灭弧室 | |
9 | 扬中市佳旺华电 | 2,522,222.25 | 2.70% | 票到两个 | 充气柜负荷开关 | |
器有限公司 | 月付款 | |||||
10 | 深圳市耐科电气有限公司 | 2,457,310.77 | 2.63% | 发预付 50%, 后 50%月结 | 电动进线、出线机 构、V 柜机构电操、电动弹簧机构等 | |
合计 | 42,524,160.62 | 45.54% |
(2)前十大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结果、实地访谈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述供应商的设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如下: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x (万元) | 股权结构 |
1. | 本溪市永强铜材厂 | 2001 年 04 月 29 日 | 个人财产出资 | xxx |
2. | 上海贞乾商贸有限公 司 | 2007 年 5 月 24 日 | 500 | xxx |
3. | 温州兴机电器有限公司 | 2006 年 3 月 28 日 | 7,000 | xx x如海陆必武xxx xxx |
4. | 温州联格电气科技有 限公司 | 2009 年 06 月 09 日 | 100 | xxx x乐笑 |
5. | 厦门业盛电气有限公司 | 2009 年 12 月 14 日 | 1,150 | xxx 亚洲电力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xxx xxx |
6. | 万控集团有限公司 | 1997 年7 月2 日 | 17,000 | xxx xxx |
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 | ||||
7. | 北京京东方真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1998 年 09 月 14 日 | 3,500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xx 北京xx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8. | 江苏天翔电气有限公 司 | 2001 年 02 月 20 日 | 5,000 | xx xx |
9. | xx三江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2005 年 11 月 18 日 | 300 万美元 | 森之林控股有限公司 xx乌兰电气设备有限公 司 |
10. | 大连北方互感器集团 有限公司 | 1997 年 11 月 14 日 | 18,200 | xxx(58.68%) xx(41.32%) |
11. | 深圳市康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2008 年 07 月 06 日 | 5,000 | xxx xxx |
12. | 天津威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1 年 06 月 01 日 | 5,000 | 哈尔滨威瀚电气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 |
13. | 深圳市耐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07 年 09 月 04 日 | 50 | xxx xxx |
14. | 振宏电气有限公司 | 2000 年 7 月 18 日 | 5,000 | xxx xxx |
15. | 深圳市汇盛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2010 年 01 月 06 日 | 200 | xxx x棘村 |
16. | 珠海思创电气有限公司 | 2002 年 06 月 11 日 | 1,280 | xxxxx xxxxxx xxx |
17. | 长春市三和电器有限公司 | 1999 年 06 月 30 日 | 100 | xxx xxx |
18. | 长春北方金属板材有限公司 | 2001 年 01 月 18 日 | 60 | xxx xx |
19. | 扬中市佳旺华电器有限公司 | 2002 年 09 月 30 日 | 500 | xxx |
根据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上述客户出具承诺函、发行人出具相关承诺函等方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上述客户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前十大供应商变化及采购占比变动的原因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 2012 年前十大供应商中扬中市佳旺华电器有
限公司采购金额为 2,522,222.25 元,采购产品为负荷开关,其为环网柜中主要元
器件之一,由于 2012 年公司环网柜销售逐步增加,故开发相应供应商,以满足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由于后期该公司供应产品存在质量不达标现象,公司从 2013
年开始逐步转向为向温州联格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该种产品,截止 2014 年温州联格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前十大供应商,扬中市佳旺华电器有限公司已基本无采购业务。
2013 年前十大供应商中天津威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金额为 3,803,418.82元,采购产品为补偿柜,该客户为本公司客户一汽汽车集团对公司的采购指定补偿柜供应商,导致 2013 年新增对该公司的采购。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增加扬中市佳旺华电器有限公司、天津威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等主要供应商符合公司生产销售经营情形。
3、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之间、主要供应商之间以及主要客户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对前十大客户、前十大供应商进行部分实地走访、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息查询股东及董监高信息、上述客户出具承诺函、发行人出具相关承诺函等方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除前十大客户中存在同一控制关系外(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二部分),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之间、主要供应商之间以及主要客户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发行人产品之一真空断路器作为重要原材料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列表说明报告期内其采购数量、用途(若销售请说明销售价格、利润贡献等;若自用,请说明具体用途,发行人是否存在向竞争对手采购的情形,披露采购的金融、内容、占比、采购原因、是否具有持续性;列表说明元器件的具体分类,报告期内的采购价格、采购数量、供应商名称、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
1、发行人产品之一真空断路器作为重要原材料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产品之一真空断路器做为重要原材料采购的原因为:真空断路器是智能高压开关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行人客户对智能高压开关柜没有做出要求的情况下,发行人则使用自产真空断路器,但特定客户对智能高压开关柜中真空断路器指定相应品牌或相应型号时,发行人则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该真空断路器采购作为原材料。同时发行人生产的真空断路器可单独作为产品进行销售,另外xx顿主要产品为真空断路器,故真空断路器既是本发行人重要的原材料又是产品。
2、列表说明报告期内其采购数量、用途(若销售请说明销售价格、利润贡献等;若自用,请说明具体用途),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料,报告期内真空断路器采购明细情况如下:
期 间 | 采购数量(台) | 采购金额 | 用途 | 销售金额 | 毛利 |
2012 年度 | 104.00 | 4,645,391.08 | 生产高压柜 | ||
2013 年度 | 6.00 | 77,606.84 | 生产高压柜 | ||
2014 年度 | 7.00 | 166,621.21 | 生产高压柜 | ||
178.00 | 4,354,807.06 | 对外销售 | 5,451,704.22 | 1,096,897.16 |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由于 2012 年公司高压柜中断路器中开始逐步使用
自产断路器,但仍存在外购断路器或公司客户指定断路器厂商的情况,故 2012年公司存在外购断路器且均用于生产高压柜中;2013 年、2014 年公司高压柜主要使用本公司自产断路器仅存在少量的外购情况;2014 年对外销售断路器产品增加主要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武汉华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向本公司采购断路器增加所致。
3、发行人是否存在向竞争对手采购的情形,披露采购的金融、内容、占比、采购原因、是否具有持续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向竞争对手采购比例分别为 0.83%、0.73%、 2.03%,向竞争对手采购情况主要为临时性采购或客户指定供应商导致,同时存在向竞争对手持续采购原材料的情况,主要为向北京华东森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断路器组件情况,但采购金额较小。
4、列表说明元器件的具体分类,报告期内的采购价格、采购数量、供应商名称、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列表等资料,发行人元器件种类繁多,按照规格型号及用途大致对其进行分类。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站查询等方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元器件供应商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报告期内外协加工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主要外协厂商、定制采购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交易金额;外协加工的定价依据及报告期内的波动情况
1、报告期内外协加工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项目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2 年度 |
采购总额 | 14,206.18 | 10,845.95 | 9,336.98 |
外协加工金额 | 16.49 | 6.60 | 13.19 |
比例 | 0.12% | 0.06% | 0.14% |
外协工作主要为钢板激光切割,该程序为公司非主要程序,公司业务激光切
割机检修时,由长春市旭豪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提供简单的钢板切割工作。
2、报告期内,公司唯一一家外协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长春市旭豪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220105000001685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50 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xxxxxxxx 0 x(xxxx 0-0 x) |
经营范围 | 激光切割、激光膜切板、广告切字、牌匾制作 |
成立日期 | 2009 年 11 月 04 日 |
营业期限 | 至 2022 年 08 月 16 日 |
登记机关 |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道分局 |
登记状态 | 在营(开业) |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定制采购供应商。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函、核查主要外协厂商的股权结构及董监高等手段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主要外协厂商、定制采购供应商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上述购销之外的其他业务往来。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认,报告期内外协业务发生较少,前后期间波动较小。
(三)是否存在既是发行人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形,如有,请列表说明交易对手名称、交易金额、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分析产生上述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在对比向第三方交易价格或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说明相关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说明采购和销售的金额、内容、占比、采购和销售原因、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根据财务资料,报告期内,既是发行人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4 年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单位如下:
单位名称 | 销售金额 | 主要销售商品 | 采购金额 | 主要采购商品 | 是否与发 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
长春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2,418,637.61 | 高低压开关柜 等 | 34,692.15 | 电流互感 器 | 否 |
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司 | 547,894.02 | 环网柜、箱类等 | 5,517.90 | 电流互感 器 | 否 |
白城电力镇赉变压器有 | 3,708,730.77 | 环网开关柜等 | 508,546.95 | 油浸变压 | 否 |
限责任公司 | 器 | ||||
杭州欣美成套电器制造 有限公司 | 12,203,922.91 | 环网开关柜 | 179.49 | 利用程序 锁 | 否 |
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 公司 | 19,131,856.41 | 环网开关柜 | 2,948.72 | 高压电压 互感器 | 否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环网开关柜 | 41,025.64 | 电缆分接箱柜体及 附件 | 否 |
杭州临安聚弘凯电气有限公司 | 75,282.05 | 高压开关柜 | 235,042.74 | 进线柜、智 能电容组、变箱 | 否 |
杭州聚弘凯科技有限公司 | 3,430.77 | 元件 | 112,547.01 | 双电源自动转换开 关 | 否 |
2013 年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单位如下:
单位名称 | 销售金额 | 主要销售商品 | 采购金额 | 主要采购商品 | 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 联关系 |
吉林省中电集团有限公司 | 23,162.39 | 交流塑壳断路 器 | 231,749.39 | 按钮、补偿控 制器等 | 否 |
2012 年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单位如下:
单位名称 | 销售金额 | 主要销售商品 | 采购金额 | 主要采购商品 | 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 联关系 |
xx亚斯德电力设备制造 有限公司 | 333,846.15 | 环网开关 | 302,564.10 | 油浸变压器 | 否 |
长春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7,433,039.32 | 环网柜、高压 柜等 | 36,547.01 | 计量表 | 否 |
松原光达物资经销有限公 司 | 160,854.70 | 10kV 冷缩中 间接头 | 72,820.51 | 电流互感器 | 否 |
上述各供应商/客户的设立时间、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x (万元) | 股权结构 |
1. | 长春电力集团有限公 司 | 1997 年 06 月 26 日 | 6,000 | 长春中泰投资有限公司 (100%) |
2. | 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 司 | 2004 年 02 月 27 日 | 6,044 | 吉林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100%) |
3. | 白城电力镇赉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2009 年 03 月 20 日 | 12,000 | xxx 白城城原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 | 杭州欣美成套电器制 | 1995 年 5 月 | 12,285 | 杭州xx电力集体资产经营 |
造有限公司 | 18 日 | 中心(100%) | ||
5. | 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 限公司 | 2001 年3 月 8 日 | 5,000 | 福建榕能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电业物资有限公司 |
6.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04 年1 月 2 日 | 85,000.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xx 南存飞 xxxxxx |
7. | 杭州临安聚弘凯电气 有限公司 | 2014 年 1 月 15 日 | 3,000 | xxx xxx |
8. | 杭州聚弘凯科技有限公司 | 2013 年 10 月 8 日 | 100 | xxx汪兴旺 xxx |
9. | 吉林省中电集团有限公司 | 2004 年 07 月 01 日 | 2,000 | xx建石克华xxxxxxxxxxxx 石成玉 |
10. | 沈阳亚斯德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998 年 04 月 28 日 | 2,000 | xxxxx xxx xxx |
11. | 松原光达物资经销有 限公司 | 2011 年 04 月 19 日 | 200 | 松原电力工程总公司(100%) |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函、核查股权结构及董监高等手段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上述供应商及客户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发行人的说明等材料,上述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单位主要为公司客户,由于部分客户生产本公司所需的零部件等元器件产品或是本公司客户指定产品使用元器件的生产单位,导致发行人报告期内对部分客户存在少量采购;对该部分公司采购价格与交易第三方采购同类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比较核对后,其交易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存在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形属于经营过程中的偶发事项,仅存在少量的交易,故该种情形存在合理,该部分客户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且其交易价格公允。上述采购和销售情况不具有持续性,符合法律法规。
十二、反馈意见第 13 题(补充反馈第 7 题):发行人部分产品须通过 3C 认证,部分产品须经国家质监总局授权的国家级试验单位对产品出具合格型式试验报告方取得进入电力系统的资格。发行人部分产品须通过 3C 认证,部分产品须经国家质监总局授权的国家级试验单位对产品出具合格型式试验报告方取得进入电力系统的资格。
(一)在业务运营全过程中,各个环节需获得的审批、认证、验收等监管事项,说明相应的监管部门、 审批条件、审核周期及资质或证书名称,说明各类业务资质到期后换领新证需履行的程序及条件
1、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发行人的产品分为两类,一类属于适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要取得 3C 认证,一类属于须经认证的试验单位对产品出具合格型式试验报告方可符合客户(如国家电网公司)要求的产品。
2、3C 认证
(1)监管部门: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目录,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
(2)审批条件、审批周期
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应当委托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对其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的产品进行认证。认证委托人应当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向认证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材料。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后,应当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安排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认证委托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一致,认证机构应当对认证委托人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要求,根据产品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认证委托人送样、现场抽样或者现场封样后由认证委托人送样等抽样方式,委托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对样品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需要进行工厂检查的,认证机构应当委派具有国家注册资格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依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进行检查。
认证机构完成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认证委托起 90 天内向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
3C 认证的证书名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90 天内提出认证委托。证书有效期内最后一次获证后监督结果合格的,认证机构在接到认证委托后直接换发新证书。
根据发行人主要经办人员说明,根据正常流程,从开始申请、样机实验到拿到证书时间大概需要 3 个月时间。拿到证书后,每年接受一次年度监督检查,检查合格后得到监督检查报告。目前发行人的 3C 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国家级实验单位出具合格型式试验报告
(1)监管部门为国家质检总局及国家认监委。
发行人适用上述合格型式试验报告的产品,主要系根据有关客户的要求,委托客户认可的实验室或称试验站对相关试验项目进行试验,并出具合格性型式试验报告,但因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定范围,不会出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上述检验检测机构,由国家质监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国家认监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以及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式样,并予以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其资质认定由国家认监委负责组织实施。
(2)审批条件、审核周期
根据客户要求的相关技术参数进行有关项目的试验,发行人根据该试验要求向试验站提出试验申请,提出相关试验项目。试验站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试验站试验能力确定试验样机是否可以做委托试验项目。试验站通过试验项目审核后,发行人提供试验样机。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进行相关试验项目。试验合格后,试验站出具试验样机的型式试验报告。
根据发行人主要经办人员的说明,申请型式试验只需向试验站提出相关试验项目,对方会根据实际情况为公司排期。具体流程时间根据试验站实验排期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可取得型式试验报告。
因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适用范围,经过试验合格后,将取得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即可。
(二)补充说明发行人业务开展所需要的资质或资格,发行人各产品(各型号)是否己取得 3C 认证、合格型式试验报告等必要的认证,上述认证是否存在瑕疵,到期后是否存在续证风险。
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了发行人的各产品各型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3C 认证及相关业务资质情况,具体如下:
1、经核查,发行人各产品各型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如下:
高压开关柜报告(配 VIG 真空断路器) | ||||||
序号 | 报告名称 | 规格型号 | 证书编号 | 签发日期 | 检测机构 | 使用期限 |
2 |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燃弧) | KYN28-12/3150-31.5 | 110278G | 2011/4/28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实验认证中心(西高所) | 长期 |
3 |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凝露) | KYN28-12/1250-31.5 | 125689 | 2012/7/11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4 |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凝露) | KYN28-12/3150-31.5 | 125688 | 2012/7/11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5 |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污秽) | KYN28-12/4000-40 | 095261 | 2009/4/23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6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1250-25 | 125232 | 2011/4/28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7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1250-31.5 | 115635 | 2012/5/16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8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2000-31.5 | 125238 | 2011/11/24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9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2500-25 | 125234 | 2012/5/25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10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2500-31.5 | 125071 | 2012/3/19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11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3150-31.5 | 125236 | 2012/5/25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12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3150-40 | 115468 | 2011/10/11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13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4000-40 | 115469 | 2011/10/11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14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4000-50 | 11Q0912- S | 2011/11/3 | 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高所) | 长期 |
15 |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FC 回路) | KYN28A-7.2 ( J.R ) /315-40 | 095716 | 2009/12/17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高压开关柜报告(配 VGW 真空断路器) | ||||||
1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1250-25 | 145033 | 2014/4/10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2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1250-31.5 | 145029 | 2014/4/10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3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2000-31.5 | 145027 | 2014/4/10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4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2500-25 | 145221 | 2014/4/10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5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2500-31.5 | 145031 | 2014/4/10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6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3150-31.5 | 135482 | 2014/4/10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7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3150-40 | 135484 | 2014/4/10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8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28-12/4000-40 | 135480 | 2014/4/10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VGW-12 真空断路器 | ||||||
1 | 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 | VGW-12T12/31(电 容器投切) | 2013-166 | 2013/12/26 | 电力工业无功补偿成套装置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绍兴) | 长期 |
2 | 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 | VGW-12T12/25 | 145034 | 2014/2/28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3 | 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 | VGW-12T12/25(补 充) | 145034 | 2014/6/5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4 | 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 | VGW-12T12/31 | 145030 | 2014/2/28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5 | 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 | VGW-12T12/31(补 充) | 145030 | 2014/6/5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6 | 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 | VGW-12T20/31 | 145032 | 2014/5/19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7 | 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 | VGW-12T25/25 | 145222 | 2014/5/19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8 | 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 | VGW-12T25/31 | 145028 | 2014/5/19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9 | 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 | VGW-12T31/31 | 135483 | 2014/5/19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10 | 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 | VGW-12T31/40 | 135485 | 2014/5/19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11 | 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 | VGW-12T40/40 | 135481 | 2014/5/19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35kV 高压开关柜报告 | ||||||
2 | 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 KYN61-40.5/2000-31 .5 | 115066 | 2011/4/12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箱式变电站试验报告 | ||||||
1 | 箱式变电站 | YB630-35/0.4 预装式 变电站 CQC 标志认证试验报告 | C-032-08C QC006A-S | 2008/4/30 | 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长期 |
2 | 箱式变电站 | YB□-12/0.4(F•R)/T-6 30 型预装式变电站 检验报告 | 075527 | 2007/8/20 | 吉林省高压电器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长期 |
3 | 箱式变电站 | YB□-12/0.4 -630 (200)-ZT 型调容箱 式变电站检验报告 | 2009-034 | 2007/9/13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4 | 预装式变电站 | YB□-12/0.4 -630 型预 装式变电站 | 145680 | 2014/12/25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柱上真空断路器 | ||||||
1 | 高压交流(分界)真空负荷开关 | FZW28-12F/630-20 | 135192 | 2013.09.05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
2 | 户外高压变流真空断路器 | ZW20A-12/630-20 | 135193 | 2013.09.05 | 机械工业高压电器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沈高所) | 长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