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ZSJ2024CG069 号)
亳州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十三批)项目
(项目编号:BZSJ2024CG069 号)
招标文件
货物类
采购人:亳州市人民医院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6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概况
亳州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十三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6日08点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SJ2024CG069号
2.任务书编号:RWS202405-0028 号
3.项目名称:亳州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十三批)项目
4.预算金额:(人民币):第1包80万元,第2包234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第1包800000元,第2包2340000元
包号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台/套) | 是否为进口产品 |
第 1 包 | 1 | 数字化 X 射线摄影系统(DR) | 1 | 否 |
第 2 包 | 1 | 儿童婴幼儿体检测量仪 | 1 | 否 |
第 2 包 | 2 | 超声波身高体重称 | 1 | 否 |
第 2 包 | 3 | 视力筛查仪 | 1 | 否 |
第 2 包 | 4 | 骨密度检测仪 | 1 | 否 |
第 2 包 | 5 |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2 | 否 |
6.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 2 个包,包含儿童医院一批医疗设备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其中第 2 包第十三项感统训练室需要包含地面软包≥380 ㎡,需含塑胶跑道、篮球场全包围,美观假树、美观承重柱;墙面软包≥260 ㎡,包括墙裙、墙面彩绘,定制吊灯等,同时符合装饰相关要求。并且满足达到临床使用验收标准。清单如下:
第 2 包 | 6 | 视听整合持续测试系统 (IVA-CPT) | 1 | 否 |
第 2 包 | 7 | 神经肌肉电刺激 | 3 | 否 |
第 2 包 | 8 | 肌痉挛治疗仪 | 2 | 否 |
第 2 包 | 9 | 足下垂康复治疗仪 | 2 | 否 |
第 2 包 | 10 | 计算机言语评估及康复系统 | 1 | 否 |
第 2 包 | 11 | 儿童认知能力训练系统 | 2 | 否 |
第 2 包 | 12 | 情景模拟教室 | 1 | 否 |
第 2 包 | 13 | 感统训练教具 | 1 | 否 |
第 2 包 | 14 | 全方位密集训练系统 | 1 | 否 |
注:标有“◎”符号的为各包别核心产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 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鉴于医疗设备产品对于患者生命安全与医疗质量的直接影响,为确保医疗设备的质量与安全性能达到最高标准,且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家多数为大型企业,故不适宜预留份额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反馈途径:0558-5675766。
(2)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本项目若有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
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 2 ) 标包划分: 共分为2个标包,分别为: 第 1包为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第2包为儿童康复设备。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3.2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4 若投标人所投为进口产品的, 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充
分授权委托书, 授权须能追溯至货物实际制造商或制造商国内注册代理人, 提供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公章);
b.制造商或制造商国内注册代理人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给投标人的授权函(即各层级授权应完整且可追溯,并加盖各层级公司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获取地点:请潜在投标人于发布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 心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台,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方式:使用 CA 锁登陆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06 日 08 点 2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开标地点:xxxxxxxxxxxx 000 x(市政府向南 300 米路西)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xxx.xxxxx.xxx.xx)、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等媒体上发布。
(三)服务热线
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参与,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
4.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 1 ) 登 录 安 徽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市 场 主 体 库 登 录 地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免费注册用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2)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后,及时按照规定的获取方式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投标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投标,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参与。
(3)只有按照规定的获取方式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发布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投标人须及时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生成的文件获取确认单为依据。
5.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随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6.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
参加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亳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南院区希夷大道与杜仲路交叉口联系方式:赵主任 0558-5675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xxxxxxX x 00 x联系方式:0551-65307719 或 65307729 转分机号 6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xx、xxx
电 话:0551-65307729 转分机号 6101,15156007361、15556981641、15955193475
4.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转分机号 6101,15156007361、15556981641、15955193475
附件:采购需求(与招标文件一致)
2024 年 05 月 16 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1.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1.2 | 采购人 |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1.3.2 | 交货(供货) 时间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2.1.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4 年 05 月23 日 16:00 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则,投标人无权再因为招标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 出质疑、投诉。 |
2.1.2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2024 年 05 月 24 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上发布。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 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
2.2.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3.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
3.4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 退还 |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的,投标 人须上传加盖印章(彩色)或签名的扫描件。 |
4.1.1 | 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4.1.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 / 。 |
5.2 | 开标程序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含 5 人)。评标委员会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 |
6.3.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 |
7.2 | 中标结果公告 媒介和中标通知 | 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安 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
中标通知书发出形式为“数据电文”。 | ||
7.3.1 |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1.汇款;2.转账;3.保函;4.汇票; 5.本票;6.支票;7.保险等。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2% 履约保证金缴纳要求:由采购人收取,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按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
7.4 | 知识产权 | 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 档。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1.各投标人需及时从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投标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制定投标文件; 3.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资格材料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核验; 4.开标后至授予中标人合同,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将对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 6.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 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7.关于中小企业投标:
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②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该文件详细内容请供应商网上查阅)
③关于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所投标的物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行业类型标准;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④中小企业投标是指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⑤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
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⑥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根据省财政厅通知,政府采购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采购等相关政策,有关参考文件如下: 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②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③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 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⑥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 | ||
2 | 1. 勘探现场 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自行勘探现场。 2.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详见招标公告。 3. 投标文件份数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一份。 | |
3 | 电子招标 投标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包括网上下载、网上投标、网上 开标、网上评标等。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
4 | 一、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二、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须与招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保持一致,请供应商在编制文件时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模板如与采购文件一致,该条删除)。 三、本项目实行不见面交易,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条款中“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的要求。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采购文件,超过 30
分钟未解密的将不能进入评标程序。(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四、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中: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修改为:
(二)开标程序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
4、唱标,并记录在案;
5、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五、删除: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中: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
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的要求。
六、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投标人可以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取消招标文件中开评标现场有关书面提出异议(质疑)及澄清说明的内容。
七、如有询标事宜,评标委员会通过互联网向投标人发起询标。投标人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 20 分钟),对询标内容答复并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
电话,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逾时不回复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 八、取消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内容。 九、投标人可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BZWZ/),查看评审结果。 十、投标人须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0558-5122006。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投标人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光盘)直接将 电子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 | |
5 | 本项目质疑、投诉环节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 |
6 | 本项目支持供应商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信用融资(即政采贷),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供应商约定唯一收款账户;因政采贷需要更改供应商收款账户的,采购人、融资机构、供应商三方应共同签订《政采贷收款账户变更备案表》(格式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其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 更改上述唯一收款账户 |
7 | 采购文件质疑 (1)提出时间:若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bozhou.gov.cn/),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8 | 投标人前来投标即视为,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其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中标标的信息(分项报价表)、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等信息,并承诺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虚假、隐瞒情况,投 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9 | 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 |
10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的通知》(皖财购函 【2023】257 号)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推广电子保函。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办理政府采购预付款业务。 履约保函,指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 预付款保函,指按照采购文件约定,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预 付款前,由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信用担保保函。 |
11 | 1.本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单独列项。请投标人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上 述费用,中标后,视为认可。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 代理机构核对招标代理服务费数额,逾期不核对,视为已认同。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 100%。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 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
注: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收费标准为上表的 80%),计算代理服务费如下: 100 万元×1.5%×80%=1.2 万元 (500-100)万元×0.8%×80%=2.56 万元 (1000-500)万元×0.45%×80%=1.8 万元 (5000-1000)万元×0.25%×80%=8 万元 (6000-5000)万元×0.1%×80%=0.8 万元 合计收费=1.2+2.56+1.8+8+0.8=14.36(万元)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支付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 4.收取单位: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行:民生银行合肥分行 账号:9902001067188258 5.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第 X 包)(项目编号:××)中标(成交)服务费” |
说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一、注册登记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 资 源 交 易 市 场 主 体 库 登 录 地 址 : 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参与,未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注册办理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二)投标企业自行上传投标企业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
(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办理(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CA窗口,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8804959)。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发布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参与、打印参与凭证、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交易信息”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
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
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五、投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投标人必须在网上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
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人员
(如要求)准时参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
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或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
4. 供应商进行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 由采购人或开标主持人,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开标时间。(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
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
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
影响评标,责任自负。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项目评审如涉及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九、其他
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及需求、交货时间和地点
1.3.1 采购内容及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供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2 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 1 个投标联合体,以 1 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采购单位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7)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响应和偏差
1.9.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9.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或服务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9.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
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采购内容及需求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具体时间见采购内容及需求。
1.9.4 招标文件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0 定义
1.10.1 采购(招标),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以及货物采购中所伴随的服务。
1.10.2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
供应商:是指对本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澄清(下同)。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公共资源业务系统告知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改(下同)。
2.4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规格响应表;
(5)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6)供应商关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
(7)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业绩、信誉等相关材料);
(8)业绩一览表;
(9)信誉一览表;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2)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3.2.4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5 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 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
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但备选投标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
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
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
4.2.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确定。
6.1.2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6.1.3 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
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单位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7.2 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7.3 履约担保
7.3.1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政府采购合同
7.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7.4.2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4.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 1 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7.4.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4.5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7.4.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4.7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质疑与投诉
8.5.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5.4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5.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
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8.5.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5.7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5.8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监督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
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
,作无效标处理。
《资格审查表》如下: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法有效的“多证合一”证件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要求(格式附后) |
3 | 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中的其他资格要求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5 | 投标人信用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 |
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 据截图存档。 | ||
6 | 联合体协议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二)符合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3 | 投标文件 制作机器码、创建标 识码 | 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不得相同。 |
4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 |
5 | 投标文件格式 | 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 |
7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8 | 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9 | 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审查《规格响 应表(格式)》) |
10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报价、交 货时间、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措施等 |
资格性检查结束后,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表》如下:
注:
1.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装入电子投标文件或从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 易 平 台上传,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7.3。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价格 | 30 分 | 进入综合评审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30 分 |
技术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50 分 | 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满分 50 分: 1、标有“#”的参数为重要参数,每满足一项得2.5 分,共 8 项, 共计 20 分; 2、未标“★、#”的参数为非关键性技术参数每满足一项得 0.4 分,共 75 项,共计 30 分。 备注:(1)标有“★、#”的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的支持资料若为非中文时,必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本; (2)如出现对相同技术指标的说明不一致,均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3)标有“#”参数应附技术支持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技术响应表的偏离说明中备注,对提供的证明文件佐证材料上技术参数佐证项必须用下划线或其他方式进行标注,并写上对应技术参数序号,否则专家有权视为对应参数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技术支持资料是指(以下材料的一种或多种): ①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 ②产品说明书; ③参数要求中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 ④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它资料。 3、采购需求中部分非“#”的非重要性指标以技术规格偏离表的响应情况为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则视为该条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信誉 | 5 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 2 分,满分 5 分。 |
(三)综合评审表第 1 包
业绩 | 5 分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提供类似业绩每个 2.5 分,满分 5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提供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业绩对应的销售合 同扫描件,须清晰显示签订时间、采购内容等评审因素,合同完整不得遮挡,缺少或不清晰不得分;(2)业绩考核主体为所投核心产品,不限乙方(供货方)合同签订主体,销售业绩甲乙双方不可是经销商之间或生产商与经销商之间的销售合同;(3)如投标人所提供上述材料未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须另提供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加以证明。 |
售后服务 | 5 分 | 售后服务方案中应至少涵盖保修内容与范围、培训方案、维修响应时间、备品备件提供、维修费用结算等方面。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售后服务优于本项目采 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售后服务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3 分; (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售后服务基本适合 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 分。 |
安装调试 | 5 分 | 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供货、安装、调试等,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安装调试方案优于本项 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安装调试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3分; (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安装调试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 分。 |
注:综合评审表中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否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第 2 包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价格 | 30 分 | 进入综合评审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30 分 |
技术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48 分 | 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满分 48 分: 1、标有“#”的参数为重要参数,每满足一项得 0.5 分,共 44 项,共计 22 分; 2、未标“★、#”的参数为非关键性技术参数每满足一项得 0.1 分,共 260 项,共计 26 分。 备注:(1)标有“★、#”的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的支持资料若为非中文时,必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本; (2)如出现对相同技术指标的说明不一致,均视为无效技术支持 资料; (3)标有“#”参数应附技术支持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技术响应表的偏离说明中备注,对提供的证明文件佐证材料上技术参数佐证项必须用下划线或其他方式进行标注,并写上对应技术参数序号,否则专家有权视为对应参数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技术支持资料是指(以下材料的一种或多种): ①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 ②产品说明书; ③参数要求中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 ④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它资料。 3、采购需求中部分非“#”的非重要性指标以技术规格偏离表的响应情况为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则视为该条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信誉 | 6 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 2 分,满分 6 分。 |
业绩 | 6 分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提供类似业绩每个 3 分,满分 6 分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提供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业绩对应的销售合同扫描件,须清晰显示签订时间、采购内容等评审因素,合同完整不得遮挡,缺少或不清晰不得分;(2)业绩考核主体为所投核心产品,不限乙方(供货方)合同签订主体,销售业绩甲乙双方不可是经销商之间或生产商与经销商之间的销售合同;(3)如投标人所提供上述材料未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须另提供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加以证明。 |
售后服务 | 5 分 | 售后服务方案中应至少涵盖保修内容与范围、培训方案、维修响应时间、备品备件提供、维修费用结算等方面。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售后服务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售后服务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3 分; (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售后服务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 分。 |
安装调试 | 5 分 | 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供货、安装、调试等,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安装调试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安装调试方案适合 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3分; (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安装调试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 分。 |
注:综合评审表中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否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1.评标总得分=F1 +F2
+„„+Fn(F1、F2„„Fn分别为综合评审表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2、3、„)。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 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10%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10%) |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2 |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 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 40%以上的 | 对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4% | 评标价=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总投标报价×(1—4%) |
注:(1)小微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微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8)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9)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3、投标产品为单一产品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
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的,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单一产品规定处理
。
(四)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1 评审原则
1.1合法、合规原则。
1.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1.3高分优先原则。衡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各项评审标准的程度,折算为综合得分分值,依据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2.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
3.1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必须按顺序
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讨论后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相应的评审讨论过程的纸质材料并签字)。
5.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其主要内容包括:
5.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5.2.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5.3.评标方法和标准;
5.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5.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6.保密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7.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7.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
7.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7.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7.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7.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7.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
8.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若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7)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8)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符合招标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1)投标人名称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不一致的;
(1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评标委员会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投标人公布结果。
9.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本项目分 2 个包,包含儿童医院一批医疗设备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其中第 2 包第十三项感统训练室需要包含地面软包≥380 ㎡,需含塑胶跑道、篮球场全包围,美观假树、美观承重柱;墙面软包≥260 ㎡,包括墙裙、墙面彩绘,定制吊灯等,同时符合装饰相关要求。并且满足达到临床使用验收标准。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货物清单
包号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台/套) | 是否为进口产品 |
第 1 包 | 1 | 数字化 X 射线摄影系统(DR) | 1 | 否 |
第 2 包 | 1 | 儿童婴幼儿体检测量仪 | 1 | 否 |
第 2 包 | 2 | 超声波身高体重称 | 1 | 否 |
第 2 包 | 3 | 视力筛查仪 | 1 | 否 |
第 2 包 | 4 | 骨密度检测仪 | 1 | 否 |
第 2 包 | 5 |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2 | 否 |
第 2 包 | 6 | 视听整合持续测试系统 (IVA-CPT) | 1 | 否 |
第 2 包 | 7 | 神经肌肉电刺激 | 3 | 否 |
第 2 包 | 8 | 肌痉挛治疗仪 | 2 | 否 |
第 2 包 | 9 | 足下垂康复治疗仪 | 2 | 否 |
第 2 包 | 10 | 计算机言语评估及康复系统 | 1 | 否 |
第 2 包 | 11 | 儿童认知能力训练系统 | 2 | 否 |
第 2 包 | 12 | 情景模拟教室 | 1 | 否 |
第 2 包 | 13 | 感统训练教具 | 1 | 否 |
第 2 包 | 14 | 全方位密集训练系统 | 1 | 否 |
注:标有“◎”符号的为各包别核心产品。
(二)技术参数
第 1 包 数字化 X 射线摄影系统(DR)
序号 | 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 | 招标参数要求 |
1 | 功能需求 | |
★1.1 | 用于头颅、脊柱、四肢、胸部、腹部等全身站立位和卧位拍摄的天轨悬吊臂结构(三维运动 x 轴、y 轴、z 轴),悬吊机架可实现自动运动,可电动切换机架 的立位拍摄及卧位拍摄,并可实现一键自动摆位功能。 | |
2 | ||
2.1 | 高压发生器 | |
2.1.1 | 逆变频率 | ≥500kHz |
#2.1.2 | 高压发生器功率 | ≥65kW |
2.1.3 | 管电压可调范围 | 40~150kV |
2.1.4 | 曝光时间范围 | 最小曝光时间≤1ms,最大曝光时间≥6s |
#2.1.5 | 最大输出电流 | ≥800mA |
2.1.6 | 具备 AEC 自动曝光控制 | 具备 |
2.1.7 | 发生器的操作与控制系统完全与主机集成,在主机工作站上控制曝光 | 具备 |
2.2 | X 线球管 | |
#2.2.1 | 球管最大功率 | ≥150kW |
#2.2.2 | 球管焦点 | ≤0.6/1.2mm |
#2.2.3 | 阳极热容量 | ≥300kHU |
2.2.4 | 可通过 LCD 显示缩光野的尺寸和源像距 | 具备 |
2.2.5 | 可通过卷尺测量床旁拍照的距离 | 具备 |
2.2.6 | 具备激光定位线 | 具备 |
2.2.7 | 自动束光器 | 具备 |
2.3 | 球管悬吊支架 | |
2.3.1 | 吊架运动模式 | 电动+手动(双模式) |
2.3.2 | 球管组件垂直运动范围 | ≥140cm |
2.3.3 | 球管组件横向运动距离 | ≥180cm |
2.3.4 | 球管组件纵向运动距离 | ≥180cm |
2.3.5 | 球管套可沿垂直轴旋转 | ≥-150°/+180° |
2.3.6 | 球管套可沿水平轴旋转 | ≥±120° |
2.3.7 | 球管套绕水平轴电动旋转速度 | ≥25°/s |
2.3.8 | 悬吊支架可根据预设位置实现自动摆位功能 | 具备 |
2.3.9 | 立位及卧位拍摄时,球管与平板之间均可实现平 行及斜位有角度的自动对中和跟随运动 | 具备 |
2.3.10 | 悬吊支架可根据预设位置实现自动摆位功能 | 具备 |
2.3.11 | 为保护患者检查安全,球管在电动控制模式下降过程中,具备防碰撞检测功能,在遇到障碍物时 会自动停止 | 具备 |
2.4 | 全自动摆位 | |
2.4.1 | 自动摆位:包括 SID 调整,球管高度和角度调整,探测器高度,束光器开口尺寸,可通过无线遥控器一键控制实现以上设置 | 具备 |
#2.4.2 | 自动摆位临床应用程序≥100 种 | 具备 |
2.4.3 | 支持一键实现球管打角度的斜投照摆位功能 | 具备 |
2.5 | 无线平板探测器(2 块) | |
★2.5.1 | 配备两块无线移动式平板探测器(型号相同), 可交替置于胸片架和摄影床的平板托盘内,并可相互替换使用 | 具备 |
★2.5.2 | 探测器尺寸 | ≥17×17 英寸 |
2.5.3 | 闪烁体类型 | 碘化铯 |
2.5.4 | 半导体材料 | 非晶体硅 |
#2.5.5 | 像素尺寸 | ≤139um |
2.5.6 | 采集灰阶度 | ≥16bits |
2.5.7 | 空间分辨率 | ≥3.6lp/mm |
2.5.8 | 采集距阵 | ≥3000×3000 |
2.5.9 | 平板探测器通讯模式 | 无线传输 |
#2.5.10 | 探测器供电方式:采用锂离子电容充电技术,可实时在线充电,无需插拔、更换电池,非传统化学性充电锂电池(需提供平板探测器正面和背面 照片) | 具备 |
2.6 | 胸片架 | |
2.6.1 | 胸片架垂直运动范围 | ≥120cm |
2.6.2 | 胸片架探测器中心点最小离地距离 | ≤35cm |
2.6.3 | 源像距 SID | ≥180cm |
2.6.4 | 平板接收器可在-20 度~+90 度翻转 | 具备 |
2.6.5 | 平板支持在胸片架上的片盒内在线充电,直接接触式,无需插拔电缆 | 具备 |
2.6.6 | 具备平板磁吸式安全设计 | 具备 |
2.6.7 | 可隔室遥控胸片架垂直升降 | 具备 |
2.6.8 | 自动曝光控制电离室 | 具备 |
2.6.9 | 平板在线充电指示灯 | 具备 |
2.6.10 | 为保证胸片架稳定性 | 具备 |
2.6.11 | 胸片架滤线栅为可自由插拔形式 | 具备 |
2.7 | 球管侧近台操控系统 | |
2.7.1 | 近台操控彩色触摸屏 | 具备 |
2.7.2 | 操控方式 | 电容式触摸屏 |
2.7.3 | 屏幕尺寸 | ≥9.5 英寸 |
2.7.4 | 屏幕显示可依据重力方向自动调整显示的方向 | 具备 |
2.7.5 | 可显示患者的详细登记信息、摆位引导图、SID数值、球管组件绕水平轴旋转角度 | 具备 |
2.7.6 | 可调整曝光参数(kV,mA,mAs 等)、部位选择、体型选择、束光器滤过组合、大小焦点快速切换 | 具备 |
2.7.8 | 智能故障预判平台 | 具备 |
2.8 | 固定摄影床 | |
2.8.1 | 床面板外形尺寸 | ≥840mm*2300mm |
2.8.2 | 床面纵向移动范围 | ≥±10cm |
2.8.3 | 床面横向移动范围 | ≥±50cm |
2.8.4 | 床面最大承重 | ≥250kg |
2.8.5 | 平板托盘运动模式 | 电动+手动(双模式) |
2.8.6 | 平板托盘移动范围 | ≥450mm |
2.9 | 无线远程遥控器 | |
2.9.1 | 可遥控胸片架升降 | 具备 |
2.9.2 | 可遥控限束器光野控制 | 具备 |
2.9.3 | 供电电池类型 | 锂电池 |
2.9.4 | 待机时间 | ≥8 小时 |
2.9.5 | 充电形式 | 无线电磁感应式 |
2.9.6 | 控制类型 | 无线射频遥控,非红外式 |
2.10 | 系统操作台 | |
2.10.1 | 主机工作站操作台内存 | ≥16GB |
2.10.2 | 主机工作站操作台硬盘 | ≥2TB |
2.10.3 | 图像文件存储容量 | ≥20000 幅 |
2.10.4 | 显示器尺寸 | ≥24 英寸 |
2.10.5 | 显示器分辨率 | ≥1920×1080 |
2.10.6 | 支持与 RIS 和 HIS 系统的集成 | 具备 |
2.10.7 | 工作站显示界面上可实时显示患者摆位的视频画 面 | 具备 |
2.10.8 | 工作站显示界面上支持隔室光野范围调整 | 具备 |
2.10.9 | 支持实时显示与检索患者信息;支持患者拍摄摆位指示图;支持自定义患者列表显示;支持检查不同状态显示与排序;支持显示球管热容量状态 百分比、平板探测器电量百分比 | 具备 |
2.10.10 | 支持患者、检查、序列、图像四级数据库信息管理;支持按照器官进行摄影检查;支持预定义拍 摄参数与后期调整 | 具备 |
2.10.11 | 根据年龄自动匹配成人或儿童拍摄协议 | 具备 |
2.10.12 | 支持灰度处理与 LUT 调整;支持显示并调整灰阶直方图和输入输出曲线的相应关系;支持显示并调整组织均衡和噪声抑制等频率;支持按照限束 器边界自动裁剪图像感兴趣区 | 具备 |
2.10.13 | 图像基本后处理功能,如图像预览、缩放、窗宽/窗位调整、标注、反色、翻转、旋转、输入文本、长度测量及校正、裁剪功能、感兴趣区域及角度 测量 | 具备 |
2.10.14 | 支持双向语音沟通功能 | 具备 |
2.10.15 | 曝光控制台集成原厂语音对讲功能以及多语音提示录播功能。 | 具备 |
2.10.16 | 具备 DAP 功能(剂量面积指示功能),可显示患 者拍摄的剂量值 | 具备 |
2.10.17 | 支持 DICOM3.0,包括: DICOM Send DICOM Print DICOM Storage commitment DICOM Query/Retrieve DICOM Worklist/MPPS | 具备 |
第 2 包 儿童康复设备
1、儿童婴幼儿体检测量仪
1.婴幼儿智能精密体检仪名称要统一,卧式自动测量 0-3 岁宝宝身高体重,7 英寸高清电容触摸屏操作;同步测量数据清晰语音播报;高清电容触摸屏显示,不受外界光线和视角影响;内置热敏打印机,高速热敏打印测量报告,测量结果评价包含体重评价,身高评价,身高及体重总评;多样式打印,可定制抬头内容。
#2.技术特点:人性化设计
2.1 身高体重同步测量;
2.2 先测量体重再测量身高;
2.3 先测量身高再测量体重;
2.4 只测量体重;
2.5 只测量身高;
3.各分项检测功能技术指标:
3.1 操作方式:自动模式,全自动一体测量,同步语音显示一体;手动滑动挡板辅助测量,滑至宝宝脚底后按下挡板上方按钮可以锁定身高,有效避免宝宝乱动造成测量误差大,超静音,易操作。
#3.2 身高测量方式: 身高采用双通道高精度光电测距传感器,测量精度不受外界环境影响,测量精准并有仪器刻度尺校验补偿;挡板上有测量开关键,有效避免没有准备好情况下,自动测量。
3.3 体重测量方式:体重采用压力传感器称重,分布仪器两端,;待机界面有一键去皮,一键去掉包裹宝宝的毯子重量。
#3.4 婴儿秤整机 ABS 工程环保塑料成型。 #3.5 2 路测量通道,紧急情况,一键解决。
3.6 身高测量范围:35-110cm 分度值 0.1cm 或 0.5cm 可调
3.7 坐高测量范围 35-110cm 分度值 0.1cm 或 0.5cm 可调
3.8 体重测量范围:50g-60kg 分度值 10g、20g、50g 或 100g 可调
3.9 数据传输:标准 RS232 通讯接口可对接单位体检系统,测量数据上传,传输数据性能稳定,免费提供串口协议。可选配蓝牙或 WIFI 传输。
3.10 语音播报:清晰语音播报测量结果
3.11 打印报告:热敏打印测量结果
3.12 记忆功能:≥50000 条测量数据存储。
3.13 供电方式:电源供电并给锂电池充电/锂电池供电
2、超声波身高体重称
机器型号 | 超声波身高坐高体重仪(儿童型) |
操作方式 | 自动 |
身高测量方式 | 超声波测量 |
体重测量方式 | 精密平衡梁式压力传感器称重 |
显示方式 | 数字式 LED 屏幕 |
测量范围 | 身高:50-150cm 体重:8kg-200kg |
精确度 | 身高:±0.1cm 体重:±0.1kg |
坐高测量范围 | 坐高:20-120cm 坐高:±0.1cm |
承重板面积 | 承重板面积≥300×380mm |
语音提示 | 语音报出,数码显示 |
体型 | 国际通用体格指数(BMI)(含打印有) |
测量速度 | 每小时可测≥480 人 |
数据输出格式 | RS-232 有线传输或无线传输电脑 |
电击防护 | I 类 B 型设备 |
外形设计 | 测量、显示、打印一体化,模具一次成型的铝合金机身 |
整机高度 | ≥180cm |
3、视力筛查仪
1 | 适用人群: | >6 个月儿童及成人 |
2 | 操作模式: | 对焦后自动拍摄 |
#3 | 测量模式: | 双眼同时检测,也可选择单眼检测 |
4 | 测试时间: | <0.5s |
5 | 数据读取时间: | ≤3 秒 |
#6 | 环境光选择模式: | 自然光、室内光、暗室三种模式可选 |
7 | 测量距离: | 100cm,精度:±5cm |
8 | 筛查内容: | 屈光筛查(近视、远视、散光、屈光参差)、眼位 变化、瞳孔大小、瞳距、凝视不对称 |
9 | 球镜度 DS 测量范围: | -7.50D 至+7.50D,分辨率:0.25D,精度:±0.50D |
10 | 柱镜度数 DC 测量范围: | -3.00D 至+3.00D,分辨率:0.25D,精度:±0.50D |
11 | 散光轴位 Axis 测量范围: | 0°~180°,分辨率:1°,精度±5° |
12 | 瞳孔直径测量范围: | 4.0~9.0mm,分辨率:0.1mm,精度:±0.1mm |
13 | 瞳孔间距测量范围: | 28mm~85mm,分辨率:1mm,精度:±1mm |
14 | 固视物目标: | 随机灯光闪烁 声音刺激 |
#15 | 测试重复精度: | 设置 3 次快速测试取平均值提高测试重复准确度 |
16 | 测试距离提示: | 系统有具体数值提醒距离过远或者过近 |
#17 | 测试模式: | 普通模式、队列模式、队列模式+裸眼视力≥三种可选,可选择暗箱测试模式、蓝牙连接配套液晶视 力表可测裸眼视力 |
18 | 数据传输: | 4G 网络,USB3.0、WIFI、蓝牙,SD 存储,HDMI,无 线传输适配器,软件批量导入、扫描二维码等 |
#19 | 显示屏幕: | ≥5.5 英寸触摸液晶屏 |
20 | 打印机连接方式: | WIFI&蓝牙 |
21 | 打印模式: | 热敏打印机、A4 纸张激光打印机(可直接打印) |
22 | 续航时间: | ≥8 小时 |
23 | 充电时间: | ≤3 小时 |
24 | 电源输入: | input:100-240V,AC.50/60HZ, 35VA Output:5V DC. 2A |
25 | 设备重量: | ≤800g |
26 | 瞳孔定位方式: | AI 人工智能算法快速定位瞳孔 |
#27 | 软件对接: | 安卓系统支持端口开放,可实现联网连接,能实现 数字化流程管理,可对接第三方信息管理系统。 |
视力筛选仪配置清单 | ||||
序号 | 配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类型 |
1 | 视力筛选仪主机 | 1 台 | ||
2 | 电源适配器 | 1 个 | ||
3 | 数据传输线 | 1 条 | ||
4 | 用户手册、保修卡等 | 1 份 | ||
5 | 便携箱 | 1 个 | ||
6 | 无线蓝牙热敏打印机 | 1 台 | ||
7 | 激光打印机 | 1 台 | ||
8 | 筛查自助箱 | 1 套 | ||
9 | 液晶视力表 | 1 套 | ||
10 | 筛查软件 | 1 套 | ||
11 | 扫码设备 | 1 个 |
4、骨密度检测仪
#1.探头工作频率:核心频率 1.25MHz,偏差≤±15%; 2.探头组成:四晶体超声探头;
3.收发模式:轴向超声波传导技术,双晶体发射双晶体接收;
4.检测部位:桡骨、胫骨;
5.测量参数:SOS 值、T 值、Z 值、相对骨折风险、骨强度指数、骨质疏松预计发生年龄、身高预测、骨骼生理年龄;
#6.Z 值趋势图、T 值趋势图
7.声速显示范围:2200m/s~4800m/s; #8.高测量重复性:≤±0.15%;
#9.支持探头类型:LM、LU、LS、LR; 10.声速误差≤±50m/s;
11. 快速、高精度两种测量模式;
12.单点检测时间:≤0.4s;
13.单次测量时间≤10s。
14.操作平台:触摸屏操控;
#15.探头导航:实时可视探头与皮肤接触状态、探头与骨骼平面夹角,角度显示偏转精度 0.1°;
16.视频播放:儿童检查时播放动画片。动画片内容可更换、增减;
17. 联网功能: 数据联网方式: 支持有线、WIFI 联网;
18 .支持 DB(SQL Server、Oracle、MySql、Postgre SQL)、Http、WebService 数据接口,将检测数据传输至医院网络系统;
19.实时显示骨质声速值、测量次数、测量时间;
20.显示患者详细信息资料并可编辑;
21.显示历史测量结果;
22.多外置接口开放:身份证读卡器实现信息快速录入;
23.病案管理功能:可对病例进行保存、显示、检索、编辑、删除、追加、导出等一系列操作管理;
24. 提供 A4、16K、B5 等多种尺寸报告单;
25.支持保存报告单为 PNG、JPG、BMP 及 PDF 等格式;
26.便携式校验模块(带温度指示条);
#27.云服务功能:检测结果直接传输至受检者微信;受检者多次检测结果统计、分析; #28.报告单自定义:可重新编辑报告单字段,针对检测结果,检测图表,检测意见或者医生意见等字段,可随意进行缩放,拖动,添加或删除等操作;
29.骨密度主机内置探头装置;
30.提供适合中国人标准的数据库,婴幼儿(0-5 岁)数据库,青少年(5-20 岁)数据库,成人(20-90 岁)数据库;
31.辅助测量装置:固定桡骨检测部位;
32.双屏功能:拓展显示内容,检测动画、检测曲线分屏显示;
33.具有探头自动休眠;
#34.配备探头要求为高精度、高灵敏度 U 型探头,LU 儿童专用探头 1 个;LS 高精准探头 1个;
5、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1、测试方法:快速听性脑干反应(AABR)
2、评估水平:噪音加权平均及模板匹配
3、刺激类型:30、35、40 或 45 dB nHL 的 Chirp 序列
4、刺激速率:接近 80Hz #5、可进行双耳同时测试
6、电阻灵敏信号:1kHz 直角波
7、电阻测试范围: 1-99 kΩ
8、测试允许电阻范围:<12 kΩ
9、电阻控制:定期在测试前和测试中不断控制
10、显示:统计图表、测试进程、EEG-水平、AABR 探测概率
11、显示器:缺少参数
12、操作语言:全中文测试界面,中文输入
#13、触摸屏类型:彩色,TFT,带有可调节 LED 背光灯,分辨率:240×320 像素 14、按键耐用性:每个触屏点最少 100 万次重复使用
15、按键:电阻式触屏按键(可使用手套)
#16、内存:主机存储器可以储存≥250 个测试者资料或者≥500 个测试结果;数据接口:数据传输经由 USB 数据接口从扩展底座至电脑
17、电池:可充电锂电池可连续使用≥8 小时
6、视听整合持续测试系统(IVA-CPT)
一、软件配置:
1.脑电参数可进行实时反馈,可通过不同病症的脑电图的改变,采取不同治疗方案,进行点对点训练,达到针对性治疗的目的。
2.脑电反馈的频段可调节,从而对某一或某几频段的脑电波进行增加或减弱训练。例如对 α、β、θ、δ四个波段进行分别训练及组合训练。
#3.终端可当作独立单机使用。
4.终端可设置不同疾病的训练方案,针对不同病症为患者提供不同的动画进行治疗。
5.在治疗过程中,所有的训练信息都会被存储。
#6.可输出疗效报告、原始波形、波形分离、小波分析、快速傅里叶变化(FFT)、时频分析、趋势分析等。
7. 丰富灵活的动画种类:该产品提供了多种类型的动画,能针对患者的情况采用相应的动画类型进行治疗,与患者协同互动,达到病情需求和动画的无缝链接。
#8.具备伪差鉴别功能。
#9.视听整合连续测试软件:通过对测试者声音刺激和视觉刺激,记录反应时间,采用数学运算和统计分析计算不同商数,输出测评报告。并结合脑电生物反馈训练,诊疗一体化。二、脑电信号传感器参数:
1.脑电(EEG):噪声电平:≤3μV;共模抑制比:≥80 dB。输入范围:≥±500 μV。
电压测量:误差不超过±10%。时间间隔:误差不超过±5%。
高频截止频率:30 Hz,符合 A0.9Fc≥0.7 A10≥A1.1 Fc 要求。耐极化电压:加±300 mV 的直流极化电压,偏差为±5%。
2.脑电传感器可实时传输各治疗终端的脑电信号,可实时监测各终端的治疗情况。
3.与患者接触的材料无细胞毒性、无皮肤致敏反应和皮肤刺激反应。该材料必须进行生物相容性的试验或评价。
7.神经肌肉电刺激仪 #1、≥7 英寸彩色触摸屏加一键飞梭显示操作;
#2、仪器具有两组针插式电极输出、一组负压电极输出和三组电针输出,独立可控; 3、时间设定功能:时间范围为 1~99min 可调,单步长为 1min;
4、电极治疗输出参数:
4.1 输出波形为双向不对称方波;
4.2 脉冲频率为 0.5Hz~10Hz 可调,频率为 0.5Hz~1Hz 时,单步长为 0.1Hz,频率为 1Hz~ 10Hz 时, 单步长为 1Hz;
4.3 脉冲宽度为 0.1ms~10ms 可调,脉宽为 0.1ms~1ms 时,单步长 0.05ms,脉宽为 1ms~ 10ms 时,单步长 0.5ms;
4.4 输出强度:电流峰峰值 Ip-p 从 0mA~99mA 可调; 5、负压吸引功能:输出负压 0kPa~30kPa 连续可调; #6、电针治疗输出参数:
6.1;脉冲频率为 0.5Hz~10Hz 可调,频率为 0.5 Hz~1Hz 时,单步长为 0.1Hz, 频率为 1 Hz~10Hz 时,单步长为 1Hz,允差±10%;
6.2 脉冲宽度为 0.1ms~1ms 可调,单步长 0.05ms,允差±10%;
6.3 输出强度:治疗仪电针各通道独立输出,在 250Ω负载阻抗时;每路电针输出电流峰峰值 Ip-p 从 0mA~99mA 可调,允差±15%。最大输出电流有效值不超过 10mA;
7、连续工作时间≥8 小时;
8、具有过流保护;
#9、落地柜式一体机,前置翻盖式储物柜。
8.肌痉挛治疗仪
#1、柜式一体机,三通道六路输出。
#2、≥7 英寸彩色触摸屏加一键飞梭操控,;具有四组针插式电极输出和两组负压电极输出。 3、时间设定:时间范围为 0~99min 可调,单步长 1min。
4、定时提醒:定时时间到后有声音提示功能。
5、输出波形:每通道包含Ⅰ、Ⅱ两组输出,输出波形为方波与指数波的组合波。
6、波形参数
脉冲周期从 0.5s~2s 可调,单步长为 0.1s,允差±10%;脉冲宽度从 0.1ms~2.0ms 可调,单步长为 0.05ms,允差±10%;延时时间:Ⅱ路输出脉冲比Ⅰ路输出脉冲延时出现,延时时间从 0.1s~1.5s 可调,单步长为 0.1s,允差±10%;输出强度:Ⅰ、Ⅱ两路输出脉冲电流峰峰值 Ip-p 从 0mA~99mA 可调, 单步长为 1 mA,最大输出值允差±15%。
#7、处方选择:至少具有 10 个默认处方和 10 个自定义处方。
8、负压吸引功能:输出负压 0kPa~30kPa 连续可调,最大负压值允差±10%。 #9、本产品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9.足下垂康复治疗仪
1、显示方式:12 英寸触摸液晶屏;
2、尺寸规格:520×470×1000mm;
3、输出通道:六路矩形波脉冲输出,带负压吸附;
#4、脉冲频率:1Hz~160Hz 范围内,步进为 1Hz,允差±20%。
5、脉冲宽度:20μs~520μs 范围内,步进为 10μs,允差±20%。
6、输出幅度:刺激仪在 500Ω的负载电阻下,输出幅度不大于 65V;
#7、治疗时间:0~99min 可调,允差±10%。治疗时间结束,有蜂鸣器提示声,并停止输出。
8、治疗方式:
a)连续输出;
b)慢速断续输出,断续周期为 4s±0.5s(通 2s,断 2s); c)快速断续输出,断续周期为 2s±0.2s(通 1s,断 1s)。
9、具有负压装置,吸附负压调节范围:0~-40kPa 可调,步进-10kPa,允差±10%。
10.计算机言语评估及康复系统
1.产品组成:由硬件和专用软件组成。硬件包括:电脑主机、显示器、隔离变压器、打印机、键盘、鼠标、加密狗、麦克风、音箱、工作台和通讯电缆线等。专用软件包括四大功能模块:系统简介、资料管理、评估筛查和康复训练;
2.仪器以开放式接口计算机、音频输入/输出、打印机为硬件基础,预装正版言语障碍诊治软件系统,配有便携式密码狗。
#3.系统具备简介功能:详尽解释整个系统的按键功能和操作说明;
4.资料管理功能:具有登记,查询,修改患者基本情况信息、病例资料等功能;
5.评估筛查功能:包括了听检查、视检查、语音检查和口语表达检查四部分。听检查:包括图匹配、指图、指数字、指字、是否判断检查。
视检查:包括视图匹配、视执行检查。语音检查:包括清浊音检查。
口语表达检查:包括跟读、记忆、看图讲名、看朗读、自己讲检查。 #6.康复训练功能:包括评估结果、康复内容、康复建议三部分。
7.评估结果:查看当前患者当次评估测试结果。
#8.康复内容:包括听训练、视训练、语音训练、发音器官训练、口语表达训练和学老师平台等 6 部分。
9.听训练:由听指令指图、听理解指图、听理解指字、听理解判断等训练组成,根据语音提
示,通过触摸屏幕或鼠标选择正确的图形、文字或答案。
10.视训练:由看指令指图、看文字指图、看文字指字、认知是否判断等训练组成,根据屏幕文字提示,通过触摸屏幕或鼠标选择正确的图形、文字或答案。
11.语音训练:由发声、音量、音长、声调、跟读、清浊和韵母轨迹等训练组成根据屏幕文字或语言提示,对话筒进行发声,使屏幕中出现相对应的事件。
12.发音训练:由松弛训练、呼吸训练、鼓腮练习、舌部运动和唇部训练组成根据屏幕文字或语言提示,完成相应的口部训练动作。
13.口语表达训练:由复述训练、阅读训练、命名训练、记忆训练和自发言语训练等组成根
据屏幕文字、图形或语音提示完成相应训练。
14.学老师平台:可设计复述、命名、判断、理解、阅读、造句、选择、匹配、视频 9 种训练题型。
15.康复建议:针对失语、智能障碍、构音障碍三大类语言障碍疾病提供康复训练建议,可选择相应的康复建议进行康复训练。
#16.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17.设备软件永久免费升级,软件取得第三方相关证书。
11.儿童认知能力训练系统
1.具有认知功能障碍相关疾病的介绍、评估和训练功能,以及对患者个人信息和诊断结果进行加密、编辑、存储等管理功能。
2.仪器以开放式接口计算机、音频输入/输出、打印机为硬件基础,预装正版认知障碍诊治软件系统,配有便携式密码狗。
软件架构:
1、患者管理:具有新建和查找患者功能,具有查看和修改患者自然信息功能,具有新增、查看和修改患者病例信息功能,具有患者归档、提档和删除功能,具有针对患者安排评定和训练任务、查看任务完成情况、打印评定报告和训练报告功能。
2、处方管理:处方由医护人员自行编辑,具有新增、查看、修改和删除处方功能。
#3、量表评定:包括 LOTCA 认知评定、认知功能筛选检查表、简单智能状态检查(MMSE)、蒙特利尓认知评估中文版(MoCA)、瑞文测验彩色版(CPM)、韦氏成人智力量表城市版(WAIS
—RC)、注意力评定、韦氏记忆量表(WMS)(甲式)、韦氏记忆量表(WMS)(乙式)、记忆功能障碍筛查、Rivermead 行为记忆试验(RBMT)、威斯康星卡片分类测验(WCST-64)、失认症评定、症状自评量表(SCL-90)、汉密尓顿抑郁量表(HAMD)、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长谷川痴呆量表(HDS)、Blessed 痴呆量表(BDS)、失算症评定(EC301)等通用量表。
#4、训练单元:包括注意训练、记忆训练、计算训练、思维训练、知觉训练和执行功能训练。 5.注意训练≥6 个,包括保持训练、广度训练、选择训练、转移训练、分配训练和综合训练;
6.记忆训练≥6 个,包括言语记忆、人物记忆、空间记忆、ADL 训练、内隐记忆和联想记忆;游戏训练组成。
7.计算训练≥4 个,包括数字理解、计算规则、计算练习和应用计算;
8.思维训练≥6 个,包括概念形成、逻辑推理、系列思维、类比训练、ADL 能力、语句解释;
9.知觉训练≥5 个。包括:图片拼图、空间定位、物体失认、残字识别和单侧注视;
10.执行功能训练≥7 个,包括:抑制控制训练、定式转移训练、工作记忆训练、抑制控制测验、数圆点、定式转移测验、找数训练。
#11.系统管理:具有新建和删除用户功能,具有查看和修改用户自然信息功能,12.系统锁
定功能、系统锁定状态下、所有用户仅可进行患者列表查看、量表评定执行及训练单元执行、无法进行任何编辑操作。
#12.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12.情景模拟室
(1)情景图书馆技术参数:
一、功能:模拟图书馆通过完全仿真的形式,将日常生活中经常所需要面对的各种生活小技能在模拟图书馆中进行学习,让学生快速的了解购书、借书流程、认识、挑、选书籍、价格认知、钱币与书籍交换等各种常见生活技能操作流程。促使学生更加全面掌握生活中所需的日常知识和技能。根据模拟现实生活中的图书馆场景,将“学习”融入“生活”,模型造型美观,有创意,接近现代生活,能达到一边玩一边学习的效果。在玩的过程中对新事物充满着好奇心而不断认知,不断学习。各类色彩丰富艳丽的书籍画报,能有效的提高小朋友的色彩识别感,既美化了教学环境,又激发了智力发展,增强了生活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整体教育设备以环保材料为主,以真实购物情景为主。
二、配置:
1、图书馆模拟环境装饰;
2、电子迎宾器。
3、图书馆双面货架 2 套,尺寸每组为:900×700×1350mm;单面货架 4 套,尺寸每组为:
900×380×1350mm,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装
4、打价机 1 台
5、办公桌椅 1 套:含 1 个办公桌和 1 把椅子
6、收银台 1 套,尺寸:1800×850×850mm
7、收银机 1 件
8、图书馆专用台式电脑一体机(模拟电脑)1 台;
9、书籍借阅登记册 4 本:模拟借书登记用;
10、柜台带底座签字笔 2 支:模拟借书签字用,带底座和连线,可固定;
11、购物篮 5 个,规格:350×280×210mm;
12、各类书籍 1 批(不少于 10 类,每类书籍不少于 10 本);
13、各类文具、本子、画报 1 批(文具不少于 10 种,每种不少于 10 件,本子和画报不少于
10 种不同规格,每种不少于 10 件);
14、阅读桌椅 1 套:含 1 个桌和 4 把椅子
15、仿真货币 4 套,图书馆内模拟购买货物,币值分别为纸币 1 角、5 角、1 元、5 元、10元、20 元、 50 元、100 元;硬币 1 分、2 分、5 分、1 角、5 角、1 元。
(2)情景公交车及公交站台
技术参数:
一、功能:儿童专用模拟场景,模拟实际公交车乘坐场景,培养儿童熟悉生活环境,锻炼融入社会群体,提高出行交往能力以及生活能力。整体训练设备以环保材料为主。
二、配置:
1、可爱美观的卡通外形车身,采用优质轻钢石膏板木结构和环保表面处理;
2、pe 塑料坐椅 8 张;
3、公交内部拉环与配套铁架 1 套(10 个拉环);
4、公交仿真驾驶室 1 个;
5、LED 显示屏 3 个;
6、公交报站声音传输系统 1 套;
7、公交站台等候椅 1 张(3 人位);
8、专用投币箱 1 个,刷卡机 1 台;
9、模拟公交车规格:3800mm×2000mm×2400mm
(3)情景家居环境技术参数:
一、功能:模拟家居环境通过完全仿真的形式,将日常生活中经常所需要面对的各种生活小
技能在模拟家居环境中进行学习,让学生快速的了解起居生活、熟悉生活常识、家用电器使用安全用电、习惯培养等各种常见生活技能操作流程。促使学生更加全面掌握生活中所需的日常知识和技能。整体训练设备以环保材料为主。
二、配置:
1.整体框架搭建,模拟环境装修,
2.墙体字画装饰。
3.家居装饰灯饰 3 套。
4.仿真电视机 1 台。
5.电视柜 1 个。
6.儿童床 1 只。
7.儿童床上用品 1 套。
8.衣柜 1 个。
9.梳妆台 1 个。
10.家居沙发 1 只,2 人座位。
11.家庭装饰摆件 3 套。
12.儿童地垫 1 套。
技术参数:
13.感统训练室(教具)
整体要求:此项需包含地面软包≥380 ㎡,需含塑胶跑道、篮球场全包围,美观假树、美观承重柱;墙面软包≥260 ㎡,包括墙裙、墙面彩绘,定制吊灯等,同时符合装饰相关要求。并且满足达到临床使用验收标准(附专项方案及承诺函)。
1、软体彩虹接龙:采用加厚 pu 皮革,结实耐用、耐磨、不易损坏,内部采用高密度海绵,舒适安全,增强孩子的触觉,增强孩子团队协作和动手能力,配置:19 件套。
2、平衡踩踏石:参考规格:15×15×8cm。
3、都袋:放松心情,舒缓情绪。参考尺寸:90×110cm。
4、脚踏车:训练孩子平衡力、大脑协调性。参考尺寸:43×34×58cm。
5、海绵过河石:产品采用加厚 pu 皮革,结实耐用、耐磨、不易损坏,内部采用高密度海绵。多种拼搭造型,激发孩子好奇心,趣味图案,激发孩子认知,单个尺寸约 25×25×25cm。
6、圆形滑行车:直径 52cm。
7、大龙球:参考尺寸 65cm、75cm、85cm 各一个。
8、花生球:参考尺寸 90×40cm。
9、羊角球:参考尺寸 45cm, PVC 材质。
10、蹦床:垂直跳跃和跳跃转身刺激前庭感受器,改变全身肌肉的收缩和关节的受力,刺激本体感受器。“跳跃抛接”可以训练运动企划能力。配合平衡、本体及视听动觉统合训练系统使用,形成主动训练方式,可实现平衡、本体及视听动觉统合功能训练。参考尺寸直径 110cm、高度 20cm。
11、连接式彩虹隧道:参考尺寸长 60cmx 宽 56cm x 高 68cm,配置:6 只/套。
12、四分之一圆:四分之一圆能够增强对孩子的平衡感和触觉的刺激以及提高孩子的身体自控能力。
13、数字跳垫:200×80×5cm。
14、平衡板:长:40cm 宽:30cm 高:15cm。
15、训练浪桥:配置:支架及滚筒,外形参考尺寸 215×155×82cm,横滚筒至地面高度≥
30cm,竖滚筒至地面高度≥30cm,吊篮至地面高度≥30cm,材质: 塑料、型钢、PU 皮、高
密度海绵、实木。
16、圆形转盘:训练孩子前庭平衡训练,促进孩子的协调能力,产品尺寸 50×50×6cm,上下圆盘为软包处理,轴承设计,可连续旋转。
17、儿童篮球架:训练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手眼协调能力。
18、独角椅:参考规格:(20~25)×(20~25)cm;材质:优质工程塑料无毒无味,颜色鲜艳;凳腿应在板凳的中心,锻炼儿童的身体平衡感觉,强化身体形象概念。
19、数字跳箱:产品采用加厚 pu 皮革,结实耐用、耐磨、不易损坏,内部采用高密度海绵。四件套组合产品尺寸:90×75×15/30/45/60cm。
平衡陀螺:直径 90cm×高 40cm。 20、S 型平衡木:210×13×30cm。
21、钻笼:80×520cm。
22、万象组合:分种组件,分开使用可促进孩子基本动作发展,混合使用时则能增进较多变化的身体协调统合。
23、卡通摇摇船:100×30m×50cm。
24、软体组合:96×48×37cm。
25、滑梯:滑梯 218×75cm;支架 113×78×102cm。
26、拼接组合:180×60×75cm。
27、攀岩器材:200cm × 240cm。
28、组合游戏架:240cm ×220cm×240cm。
30、跳袋:50×95cm。训练儿童前庭平衡,身体协调能力。
31、万象组件收拾袋:半砖 12 块,全砖 8 块,平衡桥 4 片,35cm 体能坏 4 个,60cm 体能环
4 个,35cm 体能棒 16 支,70cm 体能棒 8 支,棒夹 12 个,环夹 12 个,豆袋 10 个,彩色手
脚印各 6 对。
32、旋转秋千:500mm×1500mm。
33、平板秋千:700mm×700mm×1500mm。
34、轮胎秋千:直径 900mm。
36、彩虹伞:培养患者的节奏感,锻炼患者跑跳能力。
37、脚步器:240×120cm,促进大脑功能的发展和成熟。
38、动物滑梯:165×88×110cm,训练儿童的身体协调能力。
39、大陀螺:边缘较高,底部呈锥型,刺激孩子左右脑发展。
40、翘翘板:55×23×14cm。
41、坐垫:33×33×6cm。
42、平衡步道:可相互串联,组合变化多,适用于儿童进行爬、走、跑、跳动作。
43、刺激球:用于儿童感知、平衡训练。
44、软球:用于儿童进行感知训练。
45、滚筒:60×76cm。
46、儿童蹦跳床(带扶手):97×12cm(不含扶手),训练下肢肌力和平衡能力。
47、儿童滚桶:偏瘫、脑瘫等运动失调患者进行平衡、协调训练。
48、爬行架:80×50×50~63cm。
49、弹跳球:适用于平衡力欠佳儿童。
50、转转车:73×73×22cm,专为儿童设计,可站、可坐、可做前庭感觉训练。
14.全方位密集网悬吊训练系统系统包含:矫正套装×3、全方位网架系统×1
1、矫正套装功能
1.1 提供摆位或姿势的支持及稳定( Support / Stability);
1.2 提供动态的助力或阻力 ( Assistance/ Resistance);
1.3 提供诱发与增进的功能 (Facilitation/Acceleration);
1.4 增加本体感觉;
1.5 降低不正常的病理反射和动作协调能力;
1.6 恢复正确的姿势与自主的动作模式;
1.7 提供外在支撑,给予弱肌的适当支持;
1.8 矫正身体的姿势;
1.9 改善前庭系统;
1.10 刺激大脑重新训练中枢神经系统;
1.11 提供适当的触觉及感觉刺激;
1.12 提高语言的输出和流畅度;
1.13 提供身体如重力式的压力负荷;
1.14 加速新建动作和功能性技巧的发展与学习;
1.15 套装适用范围:适合 Small(3-5 岁)、Medium(5-8 岁)规格;
1.16 每种套装包含如下配件;矫正鞋、帽子、背心、短裤、膝盖垫及膝盖海绵垫、附着鞋上的连接带、弹性连接带、塑料(金属)连接钩、上肢附件;
2、全方位网架系统功能
2.1 增加被动与主动的关节活动度;
2.2 训练较弱的单一肌肉或肌群,以增强肌力与肌耐力;
2.3 提高肌肉控制和协调能力;
2.4 改善身体的功能及活动技巧,让功能性活动增强,达到独自自主的运动目的;
2.5 提供水平、垂直、甚至全方位及动态的悬吊功能来激发本体觉与提供前庭刺激、增进动作计画能力、增强平衡及姿势发展和控制能力、并提高双侧对称整合及协调能力;
3、作用机理
3.1 由基本的滑轮系统、支撑绳、用以悬吊不同肢体的悬吊带、及不同重量的砂袋所组成;
3.2 治疗师可依个案之个别需要,利用动滑轮不同定位设定之特性, 设计个别化的训练计画,此滑轮系统可在训练过程中, 提供全方位的动态助力或阻力,以增强个案的肌力与肌耐力,增进单一动作或整体动作的学习; 同时并经由大脑再学习, 促进个案分离动作的发展与学习;
4、系统包括:8 组单元框架 2×2×2 米(长宽高)、支撑绳、悬吊带、轮滑系统、沙袋、固定鞋、弹性绳;
5、包含 3 米滑轨步态训练装置;
三、注意事项:
1. 标有 “★”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响应或优于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2、标有
“▲”的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采购需求为单一产品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需求非单一产品的,采购人须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 并 在 招 标 文 件 中 用 “ ◎ ” 表 明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单一产品规定处理。
4.对于“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作要求,供货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5.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6.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7.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绿色包装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8. 其他:
8.1 采购需求中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采购需求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8.3 交货期(交货时间)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8.4 免费质保期:见采购需求各设备要求,没有要求的质保期为 3 年。
8.5 分项报价表中须提供设备易损件报价,不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8.6 质保期外年维保最高限价:不超过投标总价的 3%。
8.7.1 标有“★”参数的支持资料若为非中文时,必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本;
8.7.2 如出现对相同技术指标的说明不一致,均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8.7.3 标有“★”参数应附技术支持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技术响应表的偏离说明中备注,对提供的证明文件佐证材料上技术参数佐证项必须用下划线或其他方式进行标注,并写上对应技术参数序号,否则专家有权视为对应参数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7.4 技术支持资料是指(以下材料的一种或多种):
①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
②产品说明书;
③参数要求中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
④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它资料
9.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 号)第七部分第 31 条,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项目采购需求,行业发展、市场竞争以及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比较情况等进行报价合理性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包括总价和单价),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能证明其报价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能够诚信履约的,可继续参加评审,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内容 |
1 | 交货期(交货时间):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后,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 60 日 历 天 内 ; 国 产 设 备 合 同 签 订 后 30 日 历 天内完成供货以及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交采购人验收,保证货物正常使用。 |
2 | 交货地点: 亳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条件: 采购人将在合同生效以及经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供应商提供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付清货物价款。 |
4 | 索赔方式:见合同条款12.1、12.2、12.3条。 |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格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或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甲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6)“乙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7)“项目现场”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 (8)“天”指日历天数。
2.来源地
2.1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部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物,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2.2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乙方的国籍。
3.技术规格
3.1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4.专利权
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5.包装要求
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
场。
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6 .包装标志
6.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a) 合同号: ;
(b) 收货单位: ;
(c) 出厂或装箱日期: ;
(d) 目的地: ;
(e)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
(f) 毛重/净重: kg;
(g)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或cm计): 。
6.2如果每件包装箱重量在2号(t)或2吨(t)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7.运输及到货地点
7.1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到项目现场,并承担运输和装卸费。
8.付款
8.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8.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 发票;
2. 装箱单;
3. 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4. 验收证书;
8.3 甲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9.伴随服务
9.1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在合同生效后五十六(56)天内寄给甲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9.2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具体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 在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9.3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0.质量保证
10.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前附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
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
11 .检验
11.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11.2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可向质监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11.3甲方可自行组织验收,也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
: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质量检验合格证、竣工图纸)及包装等。
12 .索赔
12.1 甲方有权根据质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2.2在合同第10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
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
。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2.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12.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3.乙方履约延误
13.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3.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违约终止合同。
13.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误期赔偿
14.1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
,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5 .不可抗力
15.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3条、14条和19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5.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5.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
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
)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 .税费及保险
16.1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所有有关货物运抵项目现场之前发生的保险均应由乙方负担。
17 .履约保证金
17.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8 .争端的解决
18.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亳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8.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8.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9 .违约终止合同
19.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20.破产终止合同
20.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1.转让和分包
21.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2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适用法律
22.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4.主导语言
24.1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份),乙方、财政局各执1份。
25.合同修改
25.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三、 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3)招标文件及附属资料;
(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补充承诺/;
(5)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附件”。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分项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6.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和交货地点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名)、单位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四
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份),乙方、财政局各执1份。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违约与处罚:
①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支付手续,每拖延1 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 1 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
③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
④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
⑤乙方工期延误超过 7 天,视同乙方未能交付货物。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
付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
⑥ 系统经 2 次验收仍不合格,或者乙方未能交货,除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⑦以上违约金最高数额均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 9.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经双方及见证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政采贷业务收款账户变更备案表(格式)
合同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合同金额 | ||
更变收款 账户原因 | ||
政采贷 融资金额 | ||
变更前账户信息账户名称: 开户行:账户: | 变更后账户信息账户名称: 开户行:账户: | |
金融机构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采购人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供应商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五份、供应商、采购人、金融机构、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各执一份。
亳州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十三批)项目
(项目编号:BZSJ2024CG069 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评审评分项索引表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并标注评审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供。(盖章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可点击“一键签章”按钮进行批量电子签章。)
资格性检查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盖章要求 | 在投标文件中 的页码位置 |
1 | 营业执照 | 电子签章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投标人资格声 明函) | 电子签章 | |
3 | 其他资格要求 | 电子签章 | |
4 |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5 | 联合体协议书 | 电子签章 | |
符合性检查 | |||
6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电子签章 | |
7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 | 电子签章 | |
8 | 投标报价 | 电子签章 | |
9 | 投标函 | 电子签章 | |
10 | 承诺书 | 电子签章 | |
11 | 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 | 电子签章 | |
12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电子签章 | |
综合评审 | |||
13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电子签章 | |
14 | 信誉一览表 | 电子签章 | |
15 | 业绩一览表 | 电子签章 | |
16 | 服务(货物服务技术方案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 | 电子签章 | |
17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18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19 | 其他 | 电子签章 |
一、投标函(格式)
亳州市人民医院:
1.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划分标包项目注明标包号)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2.我方同意接受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
5.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扫描件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综合业绩资料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
7.我方完全理解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第X标包) | |
投标报价或费率 (%) | 人民币大写(元): 人民币小写(元): 或 % |
交货期(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备注 |
注: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2.投标报价、折扣率或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最后一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填写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品牌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交货( 供货)期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合计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合计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四、规格响应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 投标文件响应部分 | 响应情况 | ||
技术参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数量 | |||
1 | ||||||
2 | ||||||
3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本表填写时,应据实填写。
2.如果不提供规格响应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五、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供应商关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
如:产品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长短及服务、保修期满后的服务等。投标人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产品质量承诺和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6.承诺书(格式附后)
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
8.其他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亳州市人民医院、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如我方中标 ,我方愿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二)、(四)、(六)项具体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如采购人发现我方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一、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入时间 | 价值 | 数量 | 产地 | 备 注 |
二、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手机号 | 证件 | |
名称 | 号码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他 其 | ||||||
注:1.上表列出的人员,需附其资格证书的扫描件;2.提供上述人员在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投标截止日之前3个月以内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3.关于项目人员职称:招标文件如对相关人员职称有要求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单位近三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 名: | 性别: | |
年 | 龄: | 职务: |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 (盖单位电子签章)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 ||
年 | 月 日 |
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格式6:
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无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有效期内)。
四、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六、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提供的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
的处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协议书
(如果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第 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其他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委托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所在地 (XX省XX市) | 中标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填表要求:1.依据综合评审中的业绩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可只提供首页、含金额页、盖章页。2.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业绩一览表业绩项目名称排列顺序提交相应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相应的页面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1 | ||||
2 | ||||
3 | ||||
…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填报要求:1.依据综合评审中的信誉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请投标人按照本
信誉证书一览表信誉证书名称的排列顺序提供相关的证书资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
(如果是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 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如果是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且本单位参加 (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电子签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