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發售價為10.50港元(即發售價範圍的最低價),則基石投資者認購的發售股份總數為44,707,200,相當於(i)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約52.20%,緊隨全 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 6.26%(假設並無行使超額配股權及未計及因行使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購股權及因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受限制股份 獎勵計劃授出但尚未歸屬的受限制股份獎勵歸屬而發行的任何股份); 或(ii)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約45.39%,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6.15%(假設悉數...
基石配售
我們已與下文所列基石投資者(「基石投資者」)訂立基石投資協議(「基石投資協議」),據此,基石投資者同意自行或促使其指定實體按發售價認購若干數目的發售股份(「基石配售」)。
假設發售價為9.45 港 元(下調發售價10%後), 則基石投資者認購的發售股份總數為
49,674,000,相當於(i)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約58.00%,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
6.96%(假設並無行使超額配股權及未計及因行使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購股權及因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授出但尚未歸屬的受限制股份獎勵歸屬而發行的任何股份); 或(ii)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約50.43%,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6.84%(假設悉數行使超額配股權及未計及因行使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購股權及因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授出但尚未歸屬的受限制股份獎勵歸屬而發行的任何股份)。
假設發售價為10.50港元(即發售價範圍的最低價),則基石投資者認購的發售股份總數為44,707,200,相當於(i)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約52.20%,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 6.26%(假設並無行使超額配股權及未計及因行使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購股權及因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授出但尚未歸屬的受限制股份獎勵歸屬而發行的任何股份); 或(ii)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約45.39%,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6.15%(假設悉數行使超額配股權及未計及因行使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購股權及因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授出但尚未歸屬的受限制股份獎勵歸屬而發行的任何股份)。
假設發售價為12.00港元(即發售價範圍的中間價),則基石投資者認購的發售股份總數為39,118,400,相當於(i)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約45.67%,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 5.48%(假設並無行使超額配股權及未計及因行使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購股權及因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授出但尚未歸屬的受限制股份獎勵歸屬而發行的任何股份); 或(ii)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約39.71%,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5.38%(假設悉數行使超額配股權及未計及因行使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購股權及因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授出但尚未歸屬的受限制股份獎勵歸屬而發行的任何股份)。
假設發售價為13.50港元(即發售價範圍的最高價),則基石投資者認購的發售股份總數為34,772,000,相當於(i)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約40.60%,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 4.87%(假設並無行使超額配股權及未計及因行使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購股權及因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授出但尚未歸屬的受限制股份獎勵歸屬而發行的任何股份); 或(ii)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約35.30%,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4.79%(假設悉數行使超額配股權及未計及因行使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購股權及因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授出但尚未歸屬的受限制股份獎勵歸屬而發行的任何股份)。
就本公司所知,各基石投資者均為獨立第三方,並非本公司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亦非本公司現有股東或緊密聯繫人。本公司將於2018年12月18日或前後刊發分配結果公告,披露將向基石投資者配發的發售股份實際數目詳情。
基石配售是國際發售的一部分。基石投資者認購的發售股份將於各方面與全球發售完成當時已發行並將於聯交所上市的其他繳足股份具有同等地位,並會計入本公司的公眾持股量。除根據基石投資協議外,基石投資者不會根據全球發售認購任何發售股份。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基石投資者不會佔據本公司任何董事會席位,亦不會成為本公司主要股東
(定義見上市規則)。根據基石投資協議,基石投資者並無擁有相對於其他公眾股東的優先權利。
基石投資者
我們已就基石配售與以下各基石投資者訂立基石投資協議:
佔緊隨 | 佔緊隨 | ||||||
全球發售 | 全球發售 | ||||||
完成後 | 完成後 | ||||||
佔發售股份 | 佔發售股份 | 已發行股份(3) | 已發行股份(3) | ||||
概約百分比 | 概約百分比 | 概約百分比 | 概約百分比 | ||||
將認購的 | (假設 | (假設 | (假設 | (假設 | |||
指標 | 發售股份 | 超額配股權 | 超額配股權 | 超額配股權 | 超額配股權 | ||
基石投資者 | 投資金額(1) | 發售價(2) | 數目 | 未獲行使) | 獲悉數行使) | 未獲行使) | 獲悉數行使) |
百度控股有限公司 | 20,000,000 美元 | 下調: 9.45港元最低價: | 16,558,000 14,902,400 | 19.33% 17.40% | 16.81% 15.13% | 2.32% 2.09% | 2.28% 2.05% |
10.50港元 中間價: | 13,039,600 | 15.22% | 13.24% | 1.83% | 1.79% | ||
12.00港元 最高價: | 11,590,800 | 13.53% | 11.77% | 1.62% | 1.60% | ||
聯想工業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3.50港元 下調: | 12,418,400 | 14.50% | 12.61% | 1.74% | 1.71% |
美元 | 9.45港元最低價: | 11,176,800 | 13.05% | 11.35% | 1.57% | 1.54% | |
10.50港元 中間價: | 9,779,600 | 11.42% | 9.93% | 1.37% | 1.35% | ||
12.00港元 最高價: | 8,692,800 | 10.15% | 8.83% | 1.22% | 1.20% | ||
上海網達軟件股份有限公司(4) | 15,000,000 | 13.50港元 下調: | 12,418,400 | 14.50% | 12.61% | 1.74% | 1.71% |
美元 | 9.45港元最低價: | 11,176,800 | 13.05% | 11.35% | 1.57% | 1.54% | |
10.50港元 中間價: | 9,779,600 | 11.42% | 9.93% | 1.37% | 1.35% | ||
12.00港元 最高價: | 8,692,800 | 10.15% | 8.83% | 1.22% | 1.20% | ||
Crotona Assets Limited | 10,000,000 | 13.50港元 下調: | 8,278,800 | 9.67% | 8.40% | 1.16% | 1.14% |
美元 | 9.45港元最低價: | 7,451,200 | 8.70% | 7.56% | 1.04% | 1.03% | |
10.50港元 中間價: | 6,519,600 | 7.61% | 6.62% | 0.91% | 0.90% | ||
12.00港元 最高價: | 5,795,200 | 6.77% | 5.88% | 0.81% | 0.80% | ||
13.50港元 |
附註:
(1) 按本招股章程所披露的匯率兌換為港元。
(2) 即本招股章程所載建議發售價範圍的最低價、中間價及最高價。
(3) 未計及可能因行使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所授出購股權及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授出的受限制股份獎勵歸屬而發行的任何股份。
(4) 上海網達同意透過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認購。
以下有關我們基石投資者的資料由基石投資者就基石配售而提供。
百度控股有限公司
百度控股有限公司是於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為由Baidu, Inc.全資擁有的投資控股公司,其主要業務為投資及投資管理。Baidu, Inc.於2000年1月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於2005年8月在納斯達克上市(股份代號:BIDU),為領先的中文互聯網搜索供應商。Baidu, Inc.的業務主要包括以關鍵詞為基礎的營銷服務(包括P4P服務、其他線上營銷服務及以人工智能驅動的新業務活動)及透過愛奇藝的線上娛樂服務。
聯想工業有限公司
聯想工業有限公司是於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由聯想集團有限公司最終控制。聯想集團有限公司是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普通股自1994年起於聯交所上市
(股份代號:992)。聯想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個人電腦、平板電腦、智能手機、服務器及相關信息技術產品的銷售及製造,以及在全球提供先進的信息服務。
上海網達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網達軟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網達」)是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2016年9月起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603189)。上海網達主要為電信運營商、媒體行業及金融服務行業提供移動互聯網軟件產品的開發、銷售、顧問及服務。
Crotona Assets Limited
Crotona Assets Limited為於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其主要業務為投資,為金蝶國際軟件集團有限公司(「金蝶」,其股份於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268)的全資附屬公司。
金蝶於1993年成立。金蝶以「致良知、走正道、行xx」為核心價值觀,以全心全意為企業服務為使命,致力成為最值得託付的企業服務平台。金蝶作為xxxxxxxxx領航者,不僅連續14年穩居成長型ERP(企業資源管理)分部佔有率第一,更在企業級SaaS雲服務市場佔有率排名第一,其雲服務及產品為市場最受追捧的選擇,包括金蝶雲(大中型企業的雲管理服務)、金蝶精斗雲(小微企業的一體化雲服務平台)及xxx(電商雲服務)。憑藉其管理軟件及雲服務的優勢,金蝶向全球各地逾6.8百萬企業、政府機構及其他組織提供服務及產品。
先決條件
各基石投資者的認購責任須待(其中包括)以下先決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
(a) 已訂立香港承銷協議及國際承銷協議,並成為無條件,且其所載完成之所有先決條件均於不遲於承銷協議所訂明時間及日期達成(或豁免),且未被終止;
(b) 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已批准及許可股份上市及買賣,且並無於股份在聯交所開始買賣前撤回有關批准或許可;
(c) 基石投資者根據基石投資協議作出的各聲明、保證、承諾及確認於相關時間在所有重大方面屬準確真實且不具誤導性,並且基石投資者並無重大違反基石投資協議; 及
(d) 並無任何已制定或頒佈的法律禁止完成全球發售擬進行的交易,且無政府機構發出有效命令或強制令妨礙或禁止完成有關交易。
上海網達根據基石投資協議須履行的認購責任亦須待上海網達股東於2018年12月12日或之前通過普通決議案(「決議案」)批准後,方可作實。上海網達控股股東Xxxxx Xxxxxx先生及Xxxx Xx先生(截至最後可行日期合共擁有上海網達50.14%具投票權股份)已向本公司、聯席保薦人及聯席全球協調人不可撤回地承諾將會投票贊成決議案。
基石投資者的出售限制
各基石投資者已同意,未經本公司及相關基石投資協議的其他訂約方事先書面同意,其不會於上市日期起計六個月內任何時間直接或間接出售(定義見相關基石投資協議)任何根據基石投資協議認購的股份(轉讓予有關基石投資者的全資附屬公司除外,惟全資附屬公司須承諾且相關基石投資者承諾促使附屬公司遵守對基石投資者施加的條款及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