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 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 增信情况 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本期债券无评级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0xxxxxxxx)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 |
发行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 |
增信情况 | x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 AA+ |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 x期债券无评级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xxxxxxxxx000x)
xxxxxx
(xx:xx(xx)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 年 月 日
1
声明
x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声明 2
目 录 3
释 义 5
第一节 发行条款 7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7
二、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8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9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9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9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9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10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0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0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11
八、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核查 11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3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13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3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16
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6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21
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28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31
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63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63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70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78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38
五、2022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 138
第五节 发行人资信状况 146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46
二、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14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50
一、募集说明书及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150
二、查阅地点 150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 公司、余姚城投 | 指 |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股东、舜建集团 | 指 | 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余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新修订) |
新企业会计准则 | 指 |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41 项具体准则,及此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挂牌转让规则》、 《转让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 |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 |
中国证监会、证监 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债券持有人 | 指 |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 期债券的专业投资者 |
公司章程 | 指 |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主承销商 | 指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证券/牵头主承 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 指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 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会计师 事务所、利安达 | 指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 告 期 、 最 近 三 年、最近三年末 | 指 | 2019 年度/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募集说明书 | 指 |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
摘要、募集说明书 摘要 | 指 |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之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 指 |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本次债券 | 指 |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 |
x期债券 | 指 |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本次发行 | 指 |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的行为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假日或休 息日) |
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x无特别说明,均以人民币为度量币种 |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三)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五)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七)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八)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九)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承销。
(十)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一)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十二)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十三)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
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第六节 发行人资信状况”。
(十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置换以自有资金偿付的“17 余投 01”及偿还到期债券。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十六)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不可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2 年 6 月 17 日。
2、发行首日:2022 年 6 月 21 日。
3、发行期限:2022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x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本期债券预计上市交易日期:【】年【】月【】日。
3.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决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证监许可[2022]575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为第二次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额度为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
x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置换以自有资金偿付的“17余投01”及偿还到期债券。
发行人拟偿还的债券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借款人 | 借款到期日 | 债券简称 | 债券余额 | 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借款金额 |
1 | 余姚市城市建设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22/3/23 | 17 余投 01 (公募公司债) | - | 10,000.00【注 1】 |
2 | 余姚市城市建设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22/7/17 | 17 余投 02 (公募公司债) | 50,000.00 | 50,000.00 |
3 |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 | 2022/11/6 | 17 余投 03 (公募公司债) | 50,000.00 | 20,000.00 |
合计 | 80,000.00 |
注1:“17余投01”债券发行金额为5亿元,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发行金额为4亿元,用于置换以自有资金偿付的“17余投01”。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x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不进行调整。
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前设立资金监管账户,该账户专项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使用及未来本息兑付,独立于公司其他账户。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提取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职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人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x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发生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为 8 亿元,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将置换以自有资金偿付的“17 余投 01”及偿还到期债券;
4、假设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发行;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模拟变动额 |
(原报表) | (模拟报表) |
流动资产 | 2,524,389.50 | 2,524,389.50 | - |
非流动资产 | 1,018,347.86 | 1,018,347.86 | - |
资产总计 | 3,542,737.35 | 3,542,737.35 | - |
流动负债 | 894,683.08 | 814,683.08 | -80,000.00 |
非流动负债 | 1,198,357.17 | 1,278,357.17 | 80,000.00 |
负债合计 | 2,093,040.25 | 2,093,040.25 | - |
资产负债率(%) | 59.08 | 59.08 | - |
流动比率(倍) | 2.82 | 3.10 | 0.28 |
速动比率(倍) | 0.80 | 0.88 | 0.08 |
x期公司债券未纳入政府性债务,发行人承诺:此次融资不会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不违规用于公益性项目。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购置土地。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前次公募公司债券为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该次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236 号,获批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发行完成,实际发行规模 5 亿元,5 年期,最终票面利率为 3.54%,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内容一致。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发行完成,实际发行规模 5 亿元,5 年期,最终票
面利率为 4.50%,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内容一致。
本期债券为第二次发行,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
【2022】575 号),注册总额为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第一期发行额度为 4
亿元。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发行完成,实际发行规模 4 亿元,5 年期,最终票面利率为 3.74%,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置换以自有资金偿付的“17 余投 01”。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用于置换以自有资金偿付的“17 余投 01”。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内容一致。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8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人民币180,000万元 |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2001年4月17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81728094679M |
住所(注册地) | 浙江省余姚市xxx东路0xxxxxxxx |
xxxx | 000000 |
所属行业 | 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
经营范围 | 城市建设开发、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资质三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旅游景区管理,道路维护,绿化养护,停车场管理,广告的设计、代理、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电话及传真号码 |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 职位与联系方式 | xxx,董事长、总经理;联系方式:0574-62755098 |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2001 年 3 月 7 日,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xxx【2001】59 号),“同意授权市国资局组建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经营城市建设开发、项目投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
2001 年 4 月 16 日,余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余永会验【2001】第 202 号
《验资报告》确认“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 2001 年 4 月 16 日止,余姚市城市建设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 304,414,956.49 元(其中:货币资金
20,000,000.00 元,评估后净资产 284,414,956.49 元),其中:实收资本(注册资本)
300,000,000.00 元,资本公积 4,414,956.49 元。”“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合计投入
注册资本 3 亿元。投入货币资金 0.2 亿元,于 2001 年 4 月 16 日结入中国工商银行余姚支行‘验资户’。投入净资产 2.8 亿元,根据xxx【2001】59 号文件批复,经余永会评【2001】第 17、18、19 号资产评估,并根据xxx(2001)65、66 号文件,以原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01 年 1 月 31 日评估后净资产 208,831,426.04
元,原余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2001 年 2 月 28 日评估后的净资产中的
22,950,000.00 元,原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2001 年 2 月 28 日评估后的净资产
52,633,530.45 元,合计 284,414,956.49 元作为组建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投入资本。”
2001 年 4 月 17 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核准,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登记设立。注册号:3302811002974;住所:余姚市余姚镇学弄 100 号;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2,000 万
元,评估后净资产出资 28,000 万元);出资人: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占注册资本的 10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城市建设开发、项目投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资质待定);经营期限:自 2001 年
4 月 17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历史沿革事件主要如下:
发行 | 人历史沿革信息 | ||
序号 | 发生时间 | 事件类型 | 基本情况 |
1 | 2013 年 8 月 26 日 | 其他 | 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于 2013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组建余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xxx 【2013】102 号)、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于 2013 年 8 月 14 日出具的《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决定》以及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余姚 城投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4 日签订的《股权 |
划转协议书》,公司股东由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变更为余姚城投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余姚城投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出具的《余姚市城市建设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股东决定》、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出具的《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监事会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出具的《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司职工代表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职工代表会议决议》以及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邵军权等三位同志兼职的复函》,免去xxx董事职务和xxx职工代表董事职务,委派邵军权为公司董事,选举xxx为职工代表董事;免去xxx、车成友、黄建成监事职务和x x、xxx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委派xxx、xxx、xxx为公司监事,选举xx可、xx为职工代表监事。并同意修改后的《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章程》。因股东变更,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2013 年 8 月 26 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核准,公司完成前 述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 |||
2 | 2014 年 12 月 25 日 | 增资 | 根据余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对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决定》、以及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余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对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金的复函》,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 万元,增加后注册资 本变更为人民币 18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 出资人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以货币方式出资;并 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2014 年 12 月 25日,经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
前述增资及股权变动事宜均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相关变更备案手续。截
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180,000 万元,实缴资本为 180,000 万元。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00%股权,为发行人全资控股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发行人无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任一项指标占合并报表相关指标比例超过 30%的子公司,其他主要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1)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住所:余姚市巍星路 198 号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23,837.913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集中式供水生产和供应(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自来水管道安装和维修;供水材料和设备的批发、零售;供水工程设计、咨询和监理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19 日,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余姚市城区自来水引水、供水等业务,并承担相关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2)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住所:余姚市马渚镇xx路 11 号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2,570.3477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集中式供水供应(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净水剂、建筑材料、水暖管道器材的批发、零售。制水、供水工程的安装、维修、咨询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19 日,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余姚市姚西北地区自来水引水、供水等业务,并承担相关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根据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与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合并协议,2022 年 4 月 1 日,两公司合并,合并方式为: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吸收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存续,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解散注销。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资产归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所有,所有债权债务由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继承。
(3)余姚市xx自来水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6,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集中式制水、供水供应。自来水管道安装和维修,制水、供水材料和设备的批发、零售,供水工程设计、咨询和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余姚市xx自来水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9 月 14 日,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余姚市xx地区自来水引水、供水等业务,并承担相关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4)余姚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住所:余姚市西环北路 599 号法定代表人:赵漫可
注册资本:18,649.1637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管网管渠、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项目和再生水工业水厂、泵站的投资、建设及相关排污、污水、再生工业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运营;工业污 水的收集、处理;再生工业水供应和污水处理的服务、咨询;给排水设备、管道的 批发、零售、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余姚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3 月 2 日,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余姚市雨水收集、污水处理和排放以及相关管网基础设施的建设。
(5)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00 x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6,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余姚市辖区内燃气的经营;燃气管网的设计、安装、施工、维修、燃气供应的配套服务,燃气及其配件的批发、零售、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 月 10 日,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余姚市姚西北地区天然气供应业务,并承担相关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6)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文山商厦 2-501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4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初加工粮食、植物油、小杂粮的储存、调拨、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食品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2 日,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主要负责储备粮油轮换、销售工作,全市粮食收购、订单粮食及粮食最低价的保障工作。
报告期内,存在 3 家发行人持股比例大于 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 1、余姚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7 年 2 月 9 日,本公司与北京同景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余姚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 60%股份,余姚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本公司推荐 2 人,北京同景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 1 人。依据公司章程,由北京同景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日常事务,其财务报表不纳入本公司
合并范围,本公司仅对余姚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与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将余姚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2、余姚市青少年社会实践服务中心
发行人对余姚市青少年社会实践服务中心持股 75%,因该机构为社会组织,发行人不能主导余姚市青少年社会实践服务中心的日常生产经营决策,不能对其进行控制,故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余姚市舜北加油站
发行人对余姚市舜北加油站持股 100%,余姚市舜北加油站已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对外承包加油站的收益权。发行人仅收取固定租金,不能主导余姚市舜北加油站的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发行人不能控制余姚市舜北加油站,故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存在 2 家发行人持股比例小于 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 1、宁波市景胜城市综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景胜城市综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 7 人,其中 4 人来自发行人,虽由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余姚市名邑建设有限公司持股 45%,发行人将其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
2、余姚申燃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有余姚申燃能源有限公司 45%的股份,发行人指派的董事人数在余姚申燃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中占多数,发行人控制余姚申燃能源有限公司,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二)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重要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三)投资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偿债能力
2021 年末经审计的母公司总资产为 3,309,133.48 万元,占合并总资产的比例为
93.41%;母公司营业收入为 77,491.48 万元,占合并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4.79%;母公司净利润为 17,535.76 万元,占合并净利润的比例为 84.04%。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板块由安置房销售、供水、污水处理、天然气、土地整理、城市基础建设、粮油销售等构成,由不同的主体负责运营。其中,安置房业务主要由母公司及子公司余姚市名邑建设有限公司运营。土地整理及城市基础建设业务板块主要由母公司运营。供水、污水处理业务板块主要由子公司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余姚市xx自来水有限公司及余姚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运营。天然气业务主要由子公司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和余姚申燃能源有限公司运营。粮油销售业务主要由子公司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运营。
发行人的各业务板块运营较为独立,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较强的控制力。综上,发行人为非投资控股型企业。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余姚市人民政府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科学合理设立组织机构,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公司决策层、监督层、经营管理层按照工作规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股东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处于决策的核心地位;监事会处于监督评价的核心地位;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是决策的执行者。
1、股东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xxx建集团有限公司行使股东职权,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8)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定;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10)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任期为三年,全部为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指定。董事可以连任。董事长由股东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向股东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的决定;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5人,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由股东委派(或指 定);职工代表监事2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4、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
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除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股东
监事会
董事会
总经理
综合
管理部
组织
人事部
计划
财务部
工程
投融资部
建设部
投资
发展部
生产
运营部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构建和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治理层结构。根据公司定位、业务特点及业务需要,发行人设置了综合管理部、组织人事部、计划财务部、投融资部、生产运营部、投资发展部和工程建设部 7 个部门。
发行人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管理部
负责党委、董事会、纪委、监事会和经营层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具体实施、落实及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做好集团公司党务、行政的日常事务;按照集团公司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内部制度、操作流程、工作计划拟订,草拟工作总结和综合性文稿;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工会联合会等党群组织要求,做好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党员及群团组织管理;负责做好宣传报道、企业文化和信息网络舆情管理;负责做好各项重要会议、各类活动的策划和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或纪要;负责文书处理,印鉴、文印的管理,做好文件收发
的登记、传递、催办、归档、立卷、打印、存档、信件的收发以及报刊订阅、分发和有关统计、工商登记变更等工作;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和回复工作;负责集团公司档案的日常管理,做好档案的借阅和利用,督促集团各部门档案资料的归档,指导集团所属各单位的档案整理保管等工作;承担集团公司有关法律事务联系工作;负责集团办公区域物业管理、后勤保障,办公用具和用品及办公区域(含指挥部)电子设备的购置计划、采购、发放、登记和维修工作;负责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做好车辆日常调度和安全管理;做好公务接待安排和服务工作;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组织人事部
依据国家和上级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具体规章制度;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计划,建立下属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做好人才的引进、储备和在公司系统内人力资源的共享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招聘、录用;监督各下属子公司员工劳动
合同的签订、解除、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办理;负责集团公司员工薪酬、福利方案的制订、实施,对下属子公司的职工编制和薪酬总额进行监管;组织对集
团公司各部室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班子绩效考核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相关教育培训工作;做好人事和劳动用工档案、统计等工作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相关工作;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3)计划财务部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做好资金xx,做好资金调度、xx和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工作;对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开(销)户进行管理和检查;负责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下属子公司各项财务会计工作的研究、指导、布置、检查、总结和改进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计划的汇编,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集团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经营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编制、执行财务计划,编制财务报告和各种会计统计报表,做好各类会计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参与涉及财务收支的经营活动,监督和控制各种费用,做好开源节流、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工作;做好政府审计的配合工作和集团公司审计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下属子公司的审计工作和内审组织工作;贯彻执行财经法律和规章制度,做好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规范会计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体系,负责财务集中管理系统维
护、升级和审批事项;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4)投融资部
编制融资计划,做好资金xx,做好资金调度、xx和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工作; 负责筹集经营建设资金和投融资工作;按照市国资办投融资业务审批要求及时完善 外部审批流程和集团内部审批流程;负责做好集团公司的投融资工作和对外担保工 作,包括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募集说明书的资料编制汇总工作、债券存续期内年度报 告披露和信息披露工作、评级工作;相关金融机构的投融资工作、权证抵押办理以 及银监的贷后检查工作,对外担保资料提供和风险确认等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资金 xx计划表,借款明细表,对外担保统计情况表,集团公司债务风险等级测算报告 等工作;负责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兑付安排工作;负责做好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投标 工作;负责市财政国资债务监测平台报表、债务管理系统报表、资金落实情况报表,集团内部投融资工作简报等工作;负责集团银行账户开销户审批、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做好审计配合工作和检查工作;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5)生产运营部
拟定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配套项目工程,做好市政公 用安全运行的落实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指导、检查和监管 工作,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牵头做好下属子公司的年度考核办法及年度考核;做好“智慧城管”等各类为民服务的督导工作;做好生产经营档案整理、移交工作;牵头做好集团各部室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6)投资发展部
负责编制集团公司投资发展规划,项目(区块)开发建设计划,对外投资可行 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公司组建方案,指导开发项目管理工作实施;负责项目(区 块)开发报批、方案设计、工程招投标等工作;负责编制项目(区块)预算、决算、移交工作,配合计划财务部做好审计;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7)工程建设部
根据投资发展部编制的发展规划、报告,拟订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项目(区块)开发组织实施、资金安排方案、权证办理等工作;负责安置房前期报批、中期建设、项目交付、调配,做好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开发项目、营销、招商引资等工作;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合理保证,在完整性、有效性及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保障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1、信息披露制度
为确保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发行人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具体为: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由专门负责信息披露的董事副总经理负责具体协调,负责处理投资者关系、准备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并通过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公布相关信息。
2、资金拆借制度
公司的资金拆借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诚实、信用”的原则;(二)、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对拟发生的资金拆借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其内容应当合法且明确、具体;(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拆借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四)“商业”原则,拟发生的资金拆借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定价依据应予以明确。
公司拟与非关联法人或自然人达成的资金拆借均由公司股东审议及批准。公司 拟于关联法人及自然人达成的资金拆借审批程序参见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日常资金拆借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者 明确具体的交易总量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主要条款。公司与法人或自然人 签订日常拆借协议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制度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股东或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必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或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子公
司原则上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确实因业务需要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子公司进行审查并提出申请报告,报本公司计财部及财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经公司出资人或董事会批准后才可提供担保。公司日常负责对外担保的职能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被担保单位的资信状况、该担保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被担保企业资信评级结果,就是否提供担保和担保额度提出建议,上报总经理,总经理上报给董事会,再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4、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制度就关联方识别、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内容作出了规定。明确公司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或转移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侵害公司的利益,防止企业资产流失;明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高管应当回避表决,以保证发行人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商业原则,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利益。
(三)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体系,是自主经营、自 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发行人与股东之间保持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机构、人员、业务、财务和资产体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机构独立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均独立运作,发行人拥有独立的职能管理部门。发行人部门间权责范围明晰,依照相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发行人与股东及其职能部门各自独立运行,发行人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人员独立
发行人在劳动及工资管理方面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公司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劳动、人事、薪酬制度。公司的员工身份、资格、合同关系、制定的劳动人事制度等事项与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相互独立。
3、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自主经营能力,依法自主经营。发行人设置了业务经
营和管理部门,配备了专业经营和管理人员,在股东授权范围内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够有效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要素,正常组织和实施经营活动。对于与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均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行公允、合理、规范的运作。发行人可以完全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和投资等决策,不存在对股东或其他关联企业的依赖性。
4、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发行人对各业务部、各项目实行严格统一的财务内控制度,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行人独立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独立纳税。发行人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事项。
5、资产独立
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拥有独立的运营系统,所有资产独立登记、建账、核算和管理。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明确,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发行人对各项财产拥有独立处置权,发行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时间 | 职务 | 是否公务员任职 | 任职期限 |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相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1 | 是否发行人处领薪 |
1 包括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况。
关要求 | |||||||||
1 | xxx | 男 | 1971 年 | 董事 长、总经理 | 否 | 2019.12.26- -2022.12.25 | 是 | 否 | 是 |
2 | xxx | 女 | 1972 年 | 董事 | 否 | 2019.12.26- -2022.12.25 | 是 | 否 | 是 |
3 | xxx | x | 1974 年 | 董事 | 否 | 2021.7.5-- 2024.7.5 | 是 | 否 | 是 |
4 | xxx | x | 1964 年 | 监事会 主席 | 否 | 2021.8.18- 2024.8.17 | 是 | 否 | 是 |
5 | xx | 女 | 1968 年 | 监事 | 否 | 2021.8.18- 2024.8.17 | 是 | 否 | 是 |
6 | xxx | x | 1966 年 | 监事 | 否 | 2021.8.18- 2024.8.17 | 是 | 否 | 否 |
7 | xx | x | 1987 年 | 职工监 事 | 否 | 2021.8.18- 2024.8.17 | 是 | 否 | 是 |
8 | xx | 女 | 1986 年 | 职工监 事 | 否 | 2021.8.18- 2024.8.17 | 是 | 否 | 是 |
(一)董事
(1)xxx,男,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00x0xxxxx,0000x0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兼任xxx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余姚市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人。历任余姚市建筑设计院经理、慈溪市大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xxx,女,197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12月参加 工作,现任发行人董事,兼任xxx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委主任,余姚市四明广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历任余姚市南雷路形象工程 建设指挥部施工员,余姚市明阳东路延伸工程指挥部队施工员,余姚市自来水公司 预决算员,余姚市自来水公司副科长,余姚市自来水公司管道队队长,余姚市自来 水公司总经理助理,余姚市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 理兼党支部副书记,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
(3)xxx,男,1974年11月,本科学历。1994年8月-2000年7月在余姚市三七市镇中心小学任教师,2000年7月-2004年3月任余姚市三七市镇财政所干部,2004年3月-2005年5月任余姚市三七市镇财政所副所长,2005年5月-2005年11月任余姚市审计局农村审计中心干部,2005年11月-2006年8月任余姚市审计局农村审计中心一
科科长,2006年8月-2009年7月任余姚市审计局农村审计中心副主任,2009年7月- 2012年7月任余姚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2012年7月-2014年1月任余姚市审计局经贸审计科科长,2014年1月-2000x0xxxxxxxxxxxxxx,0000x 0月-2017年4月任余姚市审计局经贸审计科科长,2017年4月-2020年11月任余姚市交通运输局计划财务科科长,2020年11月至今任xxx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二)监事
(1)xxx,男,1964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政工师。 1982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兼任发行人全资股东宁波舜建集团 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发行人子公司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总经理、董 事。历任舟山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预决算员、核算员、施工员、团支部书记,余姚 市设备安装公司统计员、物供科科长、总经理助理,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副书记、副总经理、书记、总经理。
(2)xx,女,1968年2月生,大专学历,1986年参加工作。现任发行人监事,兼任发行人全资股东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子公司余姚市名邑建设有 限公司监事。曾任余姚宾馆财务,贸易局会展中心指挥部财务。
(3)xxx,男,1966年月生,专科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发行人监事。曾任职于余姚市丈亭区粮点管理所、余姚市文体中心建设指挥部中层正职工作人员、余姚市全民健身中心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等。2014年7月至今,受余姚市国资委派于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同时于余姚市舜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
(4)xx,男,198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2010年7月参加工作, 201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兼任xxx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历任余姚市高铁站场建投资有限公司职工。
(5)xx,女,1900x00xxx,xxxx,xxx,0000x00月参加工作, 201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兼任xxx建集团有限公司组织 人事部经理。历任余姚市工商联办公室职员、xxx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 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xxx,总经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一)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发行人是余姚市城市水务、天然气供应、安置房建设等国有资产经营、国有项 目建设的主要单位,在余姚市区域上述业务领域内处于垄断地位。公司经营范围为:城市建设开发、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资质三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建 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旅游景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负责余姚市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开发投资以及水务等公用事业的运营,目前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由安置房销售、供水、天然气、土地整理、污水处理等构成。
发行人不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人从事土地整理和安置房业务为发行人根据业务需要进行投资建设,不涉及政府投资行为,不存在替政府垫资的情形;相关建设资金由发行人自筹和向金融机构融资取得,发行人对外融资不存在政府及其部门担保的情形,不涉及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形。发行人土地整理和安置房业务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替政府垫资和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形。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收入 | ||||||
(1)安置房销售收入 | 50,868.67 | 22.84 | 41,439.07 | 22.27 | 45,128.81 | 29.38 |
(2)供水收入 | 29,950.10 | 13.45 | 25,879.53 | 13.91 | 25,859.54 | 16.84 |
(3)天然气收入 | 60,838.28 | 27.31 | 50,046.24 | 26.89 | 24,905.20 | 16.22 |
(4)污水处理收入 | 11,080.16 | 4.97 | 9,549.80 | 5.13 | 9,758.72 | 6.35 |
(5)燃气具及配件销售 | 6.42 | 0.00 | 23.19 | 0.01 | 0.83 | - |
(6)拍卖佣金收入 | 172.02 | 0.08 | 293.94 | 0.16 | 192.38 | 0.13 |
(7)检测费收入 | 1,696.29 | 0.76 | 999.03 | 0.54 | 748.66 | 0.49 |
(8)路灯安装维修收入 | 1,890.61 | 0.85 | 2,291.80 | 1.23 | 2,515.13 | 1.64 |
(9)物业管理收入 | 1,869.75 | 0.84 | 635.17 | 0.34 | 556.64 | 0.36 |
(10)广播电视 | 533.25 | 0.24 | 926.47 | 0.50 | 713.23 | 0.46 |
(11)停车场租赁收入 | 49.14 | 0.02 | 66.97 | 0.04 | 54.23 | 0.04 |
(12)粮油销售收入 | 12,869.84 | 5.78 | 19,142.55 | 10.29 | 3,200.44 | 2.08 |
(13)金属回收收入 | 1,124.17 | 0.50 | 930.82 | 0.50 | - | - |
(14)自营及代理进出口业务 | 6,771.98 | 3.04 | 4,925.32 | 2.65 | - | - |
(15)设施养护收入 | 1,690.31 | 0.76 | 726.92 | 0.39 | - | - |
(16)融资担保费收入 | - | - | 73.73 | 0.04 | - | - |
(17)土地整理收入 | 19,126.21 | 8.59 | 15,533.98 | 8.35 | 29,126.21 | 18.96 |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 200,537.21 | 90.04 | 173,484.53 | 93.23 | 142,760.02 | 92.95 |
其他业务收入 | ||||||
(1)安装自来水管道收入 | 14,055.56 | 6.31 | 6,700.34 | 3.60 | 5,604.31 | 3.65 |
(2)管道预埋费 | 1,075.35 | 0.48 | 1,104.79 | 0.59 | 1,027.91 | 0.67 |
(3)房租收入 | 5,979.56 | 2.68 | 4,383.14 | 2.36 | 4,104.72 | 2.67 |
(4)加油站经营权收益 | 518.87 | 0.23 | 86.47 | 0.05 | - | - |
(5)其他收入 | 565.42 | 0.25 | 322.89 | 0.17 | 95.94 | 0.06 |
其他业务收入小计 | 22,194.75 | 9.96 | 12,597.64 | 6.77 | 10,832.88 | 7.05 |
营业收入合计 | 222,731.95 | 100.00 | 186,082.16 | 100.00 | 153,592.90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毛利 | 占比 | 毛利 | 占比 | 毛利 | 占比 | |
主营业务 | ||||||
(1)安置房销售 | 9,405.38 | 30.18 | 5,842.93 | 29.03 | 5,419.07 | 21.07 |
(2)供水 | 4,582.68 | 14.70 | 2,376.91 | 11.81 | 2,932.40 | 11.40 |
(3)天然气 | 2,813.26 | 9.03 | 2,042.11 | 10.15 | 1,936.26 | 7.53 |
(4)污水处理 | -5,116.87 | -16.42 | -4,317.12 | -21.45 | -5,180.94 | -20.15 |
(5)燃气具及配件销售 | 0.47 | 0.00 | 1.57 | 0.01 | 0.07 | - |
(6)拍卖佣金 | 72.06 | 0.23 | 222.04 | 1.10 | 128.14 | 0.50 |
(7)检测费 | 1,455.82 | 4.67 | 752.10 | 3.74 | 620.04 | 2.41 |
(8)路灯安装维修 | 795.06 | 2.55 | 635.70 | 3.16 | 607.10 | 2.36 |
(9)物业管理 | -341.89 | -1.10 | -484.29 | -2.41 | -211.44 | -0.82 |
(10)广播电视 | 214.87 | 0.69 | 232.24 | 1.15 | 272.18 | 1.06 |
(11)停车场租赁 | 49.14 | 0.16 | 66.97 | 0.33 | 54.23 | 0.21 |
(12)粮油销售 | -106.53 | -0.34 | -2,031.78 | -10.09 | -856.69 | -3.33 |
(13)金属回收 | 626.35 | 2.01 | 678.94 | 3.37 | 15,145.63 | 58.90 |
(14)自营及代理进出口业务 | 64.29 | 0.21 | 35.08 | 0.17 | - | - |
(15)设施养护 | - | - | - | - | - | - |
(16)融资担保 | - | - | 73.73 | 0.37 | - | - |
(17)土地整理 | 9,515.48 | 30.53 | 8,438.06 | 41.92 | 15,145.63 | 58.90 |
主营业务小计 | 24,029.56 | 77.10 | 14,565.18 | 72.36 | 243.77 | 0.95 |
其他业务 | ||||||
(1)安装自来水管道 | 69.26 | 0.22 | 270.96 | 1.35 | 243.77 | 0.95 |
(2)管道预埋 | 810.33 | 2.60 | 804.56 | 4.00 | 787.95 | 3.06 |
(3)房租 | 5,607.64 | 17.99 | 4,213.59 | 20.93 | 3,720.15 | 14.47 |
(4)加油站经营权收益 | 518.87 | 1.66 | 86.47 | 0.43 | - | - |
(5)其他 | 132.61 | 0.43 | 188.25 | 0.94 | 95.77 | 0.37 |
其他业务小计 | 7,138.71 | 22.90 | 5,563.83 | 27.64 | 4,847.64 | 18.85 |
营业毛利润合计 | 31,168.28 | 100.00 | 20,129.01 | 100.00 | 25,713.70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
项 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主营业务 | |||
(1)安置房销售 | 18.49 | 14.10 | 12.01 |
(2)供水 | 15.30 | 9.18 | 11.34 |
(3)天然气 | 4.62 | 4.08 | 7.77 |
(4)污水处理 | -46.18 | -45.21 | -53.09 |
(5)燃气具及配件销售 | 7.26 | 6.77 | 8.19 |
(6)拍卖佣金 | 41.89 | 75.54 | 66.61 |
(7)检测费 | 85.82 | 75.28 | 82.82 |
(8)路灯安装维修 | 42.05 | 27.74 | 0.24 |
(9)物业管理 | -18.29 | -76.25 | -37.98 |
(10)广播电视 | 40.29 | 25.07 | 38.16 |
(11)停车场租赁 | 100.00 | 100.00 | 100.00 |
(12)粮油销售 | -0.83 | -10.61 | -26.77 |
(13)金属回收 | 55.72 | 72.94 | - |
(14)自营及代理进出口业务 | 0.95 | 0.71 | - |
(15)设施养护 | 0.00 | - | - |
(16)融资担保 | - | 100.00 | - |
(17)土地整理 | 49.75 | 54.32 | 52.00 |
主营业务小计 | 11.98 | 8.40 | 14.62 |
其他业务 | |||
(1)安装自来水管道 | 0.49 | 4.04 | 4.35 |
(2)管道预埋 | 75.36 | 72.82 | 76.66 |
(3)房租 | 93.78 | 96.13 | 90.63 |
(4)加油站经营权收益 | 100.00 | 100.00 | - |
(5)其他 | 23.45 | 58.30 | 99.82 |
其他业务小计 | 32.16 | 44.17 | 44.75 |
综合毛利率 | 13.99 | 10.82 | 16.74 |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6.74%、
10.82%和 13.99%。
(三)主要业务板块
1、城市水务行业
发行人从事的余姚市城市水务行业主要包括供水业务及污水处理业务。
(1)供水业务
1)供水业务范围及服务情况
公司供水业务主要由自来水公司、二水公司和xx自来水公司负责。
自来水公司主要负责余姚市市区四个街道的自来水供应以及供水管网的建设、安装以及维护等工作,供水区域东至同光,南至xx,西至xxx,北至梁堰,供水普及率100%。截至2021年末,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1,824公里,日供水能力为28.5万吨,管网漏损率为8.15%,平均供水量14.10万吨/日,供应用户约20.08万户,水费回收率达99.93%.
二水公司承担着余姚市姚西北地区马渚、牟山、黄家埠、临山、朗霞、低塘、泗门部分、xx街道老方桥、小曹娥、滨海工业园区等供水工作。截至2021年末,二水公司供水管网1,367公里,日最高供水能力为15.38万吨,平均供水量12.18万吨/日,管网漏损率为14.85%,供应用户约为35万户。
xxx公司主要负责姚东三镇的自来水供应,主要承担丈亭镇、三七市镇、河姆渡镇的供水工作以及供水管网的建设、安装以及维护等工作。xxx公司于2019年度开始正式投入运营。截至2021年末,xxx厂供水管网完成149.89公里,日供水能力4万吨,供应用户2.36万户,日供水能力达2.77万立方米/日。
近三年,发行人供水量和水费回收率都较为稳定,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吨、%
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自 | 来水供应情况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 |
售水量 | 4,656.53 | 4,261.13 | 4,133.84 |
产销率 | 92.18 | 94.10 | 89.57 |
水费回收率 | 99.93 | 99.95 | 99.96 |
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自来水供应情况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 |
售水量 | 4,178.66 | 3,789.60 | 3,506.15 |
产销率 | 85.27 | 83.24 | 83.93 |
水费回收率 | 99.12 | 99.47 | 98.50 |
余姚市xx自来水有限公司自来水供应情况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 |
售水量 | 1,122.23 | 812.15 | 765.36 |
产销率 | 99.98 | - | - |
水费回收率 | 58.00 | - | - |
综合来看,公司供水业务在全市具有很强的区域专营优势。未来,随着供水管网建设的逐步推进,公司供水业务规模将会逐步扩大。
2)水业务运作情况 A、运营模式
发行人采购源水,经过处理使其达到国家标准后,再通过管道向用户交付净水。
(a)源水采购
发行人供水业务源水主要取自于四明湖水库、陆埠水库、xx水库、双溪口水库,水质检测严格按照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管网水在做好新水质标准常规42项自检基础上,完成106项指标委托检验工作。目前管网水综合合格率均达到99%以上,远远高于95%的国家标准。
(b)供水及售水
近年来,公司供水服务范围和供水能力稳定,供水量也基本稳定。2019年度、
2020 年度和2021 年度, 发行人供水总量分别为9,683.96 万吨、9,966.24 万吨和
11,168.50万吨;售水总量分别为 8,405.35万吨、8,862.88万吨和9,957.42万吨。近三年自来水、二水公司和xx自来水供水、售水情况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立方米/日、万立方米、%、公里
公司名称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一水公司 | 日供水设计能力 | 28.50 | 28.50 | 28.50 |
平均日供水量 | 14.10 | 12.59 | 12.95 | |
供水总量 | 5,145.65 | 4,594.10 | 4,726.54 | |
售水总量 | 4,656.53 | 4,261.13 | 4,133.84 |
管网漏损率 | 8.15 | 6.19 | 10.42 | |
管网长度 | 1,824.00 | 1,822.00 | 1,826.00 | |
二水公司 | 日供水设计能力 | 12.00 | 12.00 | 12.00 |
平均日供水量 | 13.43 | 12.47 | 11.44 | |
供水总量 | 4,900.45 | 4,552.80 | 4,177.69 | |
售水总量 | 4,178.66 | 3,789.60 | 3,506.15 | |
管网漏损率 | 14.73 | 16.76 | 16.07 | |
管网长度 | 1,367.37 | 663.00 | 586.96 | |
xx自来水公司 | 日供水设计能力 | 4.00 | 4.00 | 4.00 |
平均日供水量 | 3.08 | 2.23 | 2.00 | |
供水总量 | 1,122.40 | 819.34 | 779.73 | |
售水总量 | 1,122.23 | 812.15 | 765.36 | |
管网长度 | 148.89 | 119.78 | 20.04 |
从售水结构情况来看,发行人以居民和工业用水为主。
单位:万吨、元/立方米
公司名称 | 类别 | 2021 | 2020 | 2019 | |||
销量 | 单价 | 销量 | 单价 | 销量 | 单价 | ||
一水公司 | 居民生活用 水 | 2,561.69 | 2.75-5.95 | 2,364.78 | 2.75-5.95 | 2,233.77 | 2.75~5.95 |
工商业用水 | 2,077.24 | 5.45 | 1,880.17 | 5.45 | 1,890.14 | 5.45 | |
特种行业用 水【注 2】 | 9.18 | 8.00 | 7.10 | 8.00 | 12.23 | 8.00 | |
其他 | 8.42 | 3.45 | 9.08 | 3.45 | -2.30【注 1】 | 3.45 | |
合计 | 4,656.53 | 4,261.13 | - | 4,133.84 | - | ||
二水公司 | 居民生活用 水 | 1,527.42 | 2.75~5.95 | 1,361.07 | 2.75~5.95 | 1,290.73 | 2.75~5.95 |
工商业用水 | 2,047.58 | 5.45 | 1,819.20 | 5.45 | 1,640.92 | 5.45 | |
特种行业用 水 | - | - | - | - | - | - | |
其他 | 603.66 | 4.10 | 609.33 | 4.10 | 574.50 | 4.10 | |
合计 | 4,178.66 | 3,789.60 | - | 3,506.15 | - | ||
xx自来水公司 | 居民生活用 水 | 748.15 | 2.00~5.20 | 541.35 | 2.00~5.20 | 500.34 | 2.00~5.20 |
工商业用水 | 374.08 | 4.80 | 270.80 | 4.80 | 265.02 | 4.80 | |
合计 | 1,122.23 | 812.15 | - | 765.36 | - |
【注1】: 翡翠珑湾三期小区将生活用水水表与消防用水水表接错,产生了生活水费多缴纳的情况。经过双方沟通现退回90%的费用,故出现负数。
【注 2】:特种行业用水是指以水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用水,如宾馆(饭店)、洗浴(桑拿)、xxx、足浴、美容美发、茶楼、洗车行业,饮料、矿泉水(纯净水)、啤酒等特种行业等。
由于发行人供水业务在余姚地区基本呈垄断态势,所以公司的销售模式较为单 一,供水范围内居民用水按两个月一抄,工业企业等用水按每月抄表,其中小型企 业用水也按两个月一抄。目前自来水水费主要通过一户通批扣,其余通过窗口缴费、邮政报刊亭缴费、银行实时现金缴费、支付宝支付等方式收取。
B、记账模式
发行人供水业务根据统计的实际销售量以及计费系统收费账单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的实现,并以销售水量乘以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不含增值税)确认应计入当期收入的金额。因所售水用途不同,物价部门核定了不同单价的,公司分别统计数量计算。计算公式为:供水业务收入=∑销售量×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
C、盈利模式
供水业务根据当期实现的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之差形成利润。其中,供水营业收入根据销售量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确定,具体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分类 | 供水价格 | 污水处理费 | 最终到户水价 | ||
居民生活用水 | 1.非“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户(合表用户) | 2.40 | 0.95 | 3.35 | |
2.“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户(阶梯式计量用户) | 第一级用水量 | 1.80 | 0.95 | 2.75 | |
第二级用水量 | 2.70 | 0.95 | 3.65 | ||
第三级用水量 | 3.80 | 0.95 | 4.75 | ||
第四级用水量 | 5.00 | 0.95 | 5.95 | ||
3.趸售用户 | 2.08 | 0.95 | 3.35 |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3.45 | 2.00 | 5.45 | ||
特种行业用水 | 6.00 | 2.00 | 8.00 |
公司供水营业成本主要由折旧费用、人工成本、动力电耗、源水费用、净水费用、修理费用、利息费用、税费(含增值税)和其他费用等构成,可用以下公式表示:供水成本=折旧费用+人工成本+动力电耗+源水费用+净水费用+修理费用+利息费用+税费(含增值税)+其他费用;近年来,公司供水业务单位售水成本呈波动趋势。
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主要供水成本情况表
单位:元/吨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 |
折旧费用 | 0.52 | 0.54 | 0.64 |
人工成本 | 0.30 | 0.32 | 0.32 |
动力电耗 | 0.04 | 0.03 | 0.03 |
源水费用 | 0.60 | 0.60 | 0.58 |
修理费用 | 0.08 | 0.07 | 0.09 |
利息费用 | - | - | 0.01 |
税费(含增值税) | 0.08 | 0.08 | 0.09 |
其他(主要由净水成本构成) | 1.38 | 1.47 | 1.41 |
合计 | 3.00 | 3.11 | 3.17 |
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主要供水成本情况表
单位:元/吨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折旧费用 | 0.95 | 0.85 | 1.09 |
人工成本 | 0.30 | 0.26 | 0.31 |
动力电耗 | 0.05 | 0.03 | 0.04 |
源水费用 | 0.63 | 0.58 | 0.70 |
修理费用 | 0.21 | 0.11 | 0.16 |
利息费用 | -0.10 | -0.06 | - |
税费(含增值税) | 0.31 | 0.12 | 0.13 |
其他(主要由净水成本构成) | 0.94 | 1.34 | 0.60 |
合计 | 3.29 | 3.22 | 3.04 |
余姚市xx自来水有限公司主要供水成本情况表
单位:元/吨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折旧费用 | 0.60 | 0.79 | 0.03 |
人工成本 | 0.19 | 0.22 | 0.15 |
动力电耗 | 0.13 | 0.01 | 0.17 |
源水费用 | 0.51 | 0.03 | 0.60 |
修理费用 | 0.03 | 0.02 | 0.05 |
利息费用 | - | 0.17 | 0.04 |
税费(含增值税) | 0.05 | 0.15 | 0.07 |
其他(主要由净水成本构成) | 0.04 | 0.16 | 0.02 |
合计 | 1.55 | 1.55 | 1.13 |
(2)污水处理业务
发行人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由排水公司负责,排水公司主要对余姚市城区以及xx部分乡镇污水进行收集和处理,污水收集范围从城区拓展东至三七市、河姆渡、南至梁弄、西至牟山、黄家埠、北至杭州湾海涂,并负责污水管网、泵站、处理设
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发行人是余姚唯一的污水处理主体,在余姚市污水处理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公 司污水处理业务处于起步阶段,由于前期固定成本投入较多,加之盈利模式仅靠污 水处理收费,但是受限于污水处理费受政府控制,且污水处理工程和污水管道改造 工程投资导致运营成本较高,使得该业务盈利能力较低,毛利润持续为负。2017年 余姚市政府出台文件,提高污水处理价格,随着未来市场定价机制的完善以及社会 资本的更多参与,污水处理价格必然会上涨,为污水处理业务赢得更大的利润空间。政府每年末对公司在污水收集过程中产生的管网折旧、人工费等费用进行一定补贴 返还,以保证公司平稳运营.
1)污水处理业务范围及处理能力
截至2021年末,公司管辖的污水管网358.95公里、负责管理污水泵站82座,雨水泵站36座,公司污水收集服务面积为7,662.54平方公里,管网覆盖18个平原乡镇
(街道)。随着接入公司主管网的污水收集管网增多,公司污水处理量保持增长。
2)污水处理业务运作情况 A、污水处理措施
城市污水通常由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组成,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城市市政污水管网,工业污水经过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排入城市市政污水管网,混合后的污水通过污水收集泵站、输送管道转输到排水公司进行处理,污水在经过改良强化A/A/O生物除磷脱氮工艺处理后,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杭州湾海涂。
B、污水处理价格
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余姚市污水处理费通过自来水费中代征后缴纳市财政,入国库后划转分配。
2019年污水处理价格如下:
城区收费:居民0.95元/吨;非居民2.00元/吨;特种用水2.00元/吨。
乡镇收费:居民0.85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1.20元/吨(其中对水环境影响较严
重工业企业用水1.90元/吨);特种用水1.20元/吨;
2020年污水处理价格如下:
城区收费:居民0.95元/吨;非居民2.00元/吨;特种用水2.00元/吨。
乡镇收费:居民0.85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1.20元/吨(其中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工业企业用水1.90元/吨);特种用水1.20元/吨
2021年污水处理价格如下:
城区收费:居民0.95元/吨;非居民2.00元/吨;特种用水2.00元/吨。
乡镇收费:居民0.85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1.20元/吨(其中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工业企业用水1.90元/吨);特种用水1.20元/吨。
C、污水处理收入和成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接入公司主管网的污水收集管网增多。2019年度、2020年度和 2021年度,发行人污水收集处理量分别为6,334万吨、6,991万吨和7,662.54 万吨,形成污水处理收入9,758.72万元、9,549.80万元和11,080.16万元。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所需的污水管道,污水处理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较大,导致每年计入成本的折旧金额较大;业务收入仅为污水处理收费,但是受限于污水处理费定价受政府控制,运营成本高于业务收入,使得该业务毛利率持续为负。
公司投入主要由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两部分构成。工程建设方面,主要为铺设管网,续建泵站等。运营管理方面,包括运行监管、污水泵站运行、管网养护和防汛应对基础设施改造,对应需要定期投入运营成本。
整体来看,发行人供水业务具有城镇水务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综合能力,更好地服务于余姚市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未来五年间,发行人所在区域将进一步加强水资源配置网络体系等系统工程,初步建成节水型社会,基本实现城镇水务现代化。目前余姚城投下属的三家自来水公司负责全市绝大部分工业企业及居民的自来水供应以及相关供水管网的维护等,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优势。发行人水务业务除xx区域外,已实现余姚地区垄断。原因为发行人下属姚东水厂尚未投入运营,xx区域的丈亭、三七市,河姆渡地区居民目前使用水库供水。水库属于当
地政府所有,且无水资源处理系统,故该地区居民目前使用水资源免费。
随着接入公司主管网的污水处理管网增多,污水处理量将持续增长。2017年余 姚市政府已出台文件,提高污水处理价格,随着未来市场定价机制的完善以及社会 资本的更多参与,污水处理价格必然会上涨,为污水处理业务赢得更大的利润空间。
2、天然气销售行业
公司天然气业务具有很强的区域垄断优势,收入规模在报告期内继续增长;随 着公司加大对天然气管道建设的投入,未来该项业务规模将不断扩大。发行人的天 然气供应业务由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及余姚申燃能源有限 公司具体开展。现阶段,公司天然气供气范围逐渐延伸到朗霞、低塘和滨海新城等,天然气管网的铺设长度逐年提高。预计未来随着天然气输气管网的建设及改造,公 司天然气业务规模将会不断扩大。
公司天然气业务销售产品主要为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销售至终端客户的天然气以及余姚申燃能源有限公司向LNG供应户销售的液化天然气,其中液化天然气自2019年开始销售。
(1)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
公司天然气供应业务由天然气公司具体运营。天然气公司主要负责余姚市城区 6个街道以及泗门镇、中意产业园(小曹娥镇)、临山镇、黄家埠镇、陆埠镇、牟山镇等6个乡镇的天然气供应,业务范围较广,目前已垄断了余姚市区的天然气业务。
天然气公司天然气业务的开展主要采用“外购、加压、输送”的模式,即公司从天然气供应商获得管道燃气,经过简单的加压处理后再将天然气输送到终端用户。
截至2021年末,天然气公司共铺设高压管网17.94公里、中低压管网1,047.83公里,中低压管网长度有所增加。居民用户合同签约户数达12.30万户,居民用户通气点火数12.10万户;公建工业用户签约数达1,215户,公建工业用户通气点火数达 1,111户。2021年度,天然气公司售气量为9,368.42万立方米,截至2021年末终端用户达到12.21万户。
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情况表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销售收入(万元) | 27,761.93 | 18,471.43 | 17,755.30 |
销售成本(万元) | 25,274.47 | 16,644.33 | 16,152.92 | |
销售利润(万元) | 2,487.46 | 1,827.10 | 1,602.38 | |
购气量(万立方米) | 9,450.83 | 6,887.03 | 5,885.41 | |
售气量(万立方米) | 9,368.42 | 6,850.93 | 5,734.94 | |
工业用户数(户) | 292 | 235 | 193 | |
居民用户数(万户) | 12.10 | 11.16 | 10.29 | |
工业用气价格(元/立方米)注 | 3.21/3.05/4.78 | 3.55/3.19/3.09/2.96 | 3.75/3.47/3.32/3.55 | |
/2.84//2.74/3.21 | ||||
民用气价格(元/立方米) | 第一阶梯 | 2.80 | 2.80 | 2.80 |
第二阶梯 | 3.36 | 3.36 | 3.36 | |
第三阶梯 | 4.20 | 4.20 | 4.20 | |
天然气采购价格(元/立方米)注 | 居民 | 2.50/2.26/3.99 | 2.76/2.62/2.38// | 2.42/2.58/2.43/2.76 |
2.25/2.13/2.03/2.50 | ||||
非居民 | 2.50/2.26/3.99 | 2.76/2.62/2.38// | 2.85/2.58/2.43/2.76 | |
2.25/2.13/2.03/2.50 |
注:年度内有2个或2个以上的价格,系当年价格调整后的价格。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售气量均稳步上升,业务收入随之稳步增加。
采购方面,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由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按协议所列条款和条件出售天然气,并输送至交接点。供应气量由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用气计划,并在有关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气量指导下协商供应。具体供气门站价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文件执行。
销售定价方面,政府具有天然气定价权,居民用气实行政府定价,非居民用气实行政府指导价格。
天然气用气付费采用一卡通缴费模式,该模式于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并运 行正常,且配套建设用户气费欠费催缴短信平台,及时告知用户用气量及气费情况,做好用户用气安全宣传。
(2)余姚申燃能源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销售业务
2019年,发行人子公司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源中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了余姚申燃能源有限公司。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出资占比为45%。
余姚申燃能源有限公司的LNG(液化天然气)项目使天然气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LNG项目供应运营概况
项目名称 | 2021 年度 | 2020 年 | 2019 年 |
LNG 采购量(吨) | 76,201.74 | 122,242.79 | 20,752.96 |
LNG 采购均价(元/吨) | 4,288.92 | 2,720.50 | 3,223.20 |
LNG 销售量(吨) | 76,197.00 | 122,241.62 | 20,751.32 |
其中:居民 | - | - | |
非居民 | 76,197.00 | 122,241.62 | 20,751.32 |
LNG 销售均价(元/吨) | 4,341.27 | 2,742.83 | 3,254.91 |
其中:居民 | - | - | |
非居民 | 4,341.27 | 2,742.83 | 3,254.91 |
LNG 供应户数(户) | 18 | 13 | 10 |
其中:居民 | - | - | |
非居民 | 18 | 13 | 10 |
3、安置房建设行业
发行人安置房业务的运营主体为公司本部,业务范围主要集中余姚市区。公司有宁波市建设委员会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
业务模式:公司接受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等政府部门委托,根据政府的建设规划,筹集资金以招拍挂的形式先购买安置房用地,后委托余姚市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进行安置房的建设,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按照工程进度拨付给施工方,余姚市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将安置房建设完毕后移交公司,公司与其结算并支付其较少的代建费(一般为3%)。
盈利模式:安置房销售方面,余姚市各街道根据实际安置需求向余姚市动迁办进行安置房的申请,余姚市动迁办再根据各街道申请的安置房数量向公司申请所需的安置房,待安置完毕后动迁办根据最终实际安置户数支付相应费用。安置房销售价格依据余政办发【2013】158号文,按照安置房建设审计核定成本的一定比例加成为安置房价格。由于安置房实行限价销售,各街道会对限价和安置房销售价格的差额进行补足。发行人按实际收款金额向安置户和各街道开具销售发票,并以开票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对于安置后尚xxx,根据余政办发[2018]66号文,由余姚市动迁办会同发行人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各安置小区进行测算确定价格,部分房源实行“一房一价”,房源价格根据市场变化定期更新。上述两部分收入全部计为营业收入。
会计处理方式:①资产负债表:安置房前期开发所需成本由公司承担,建设过程中,按照项目进度,借记“开发成本”,贷记“预付款项”或“银行存款”。待安置房项目建设完毕,并与公建中心结算完成后,转入库存商品,即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开发成本”。②利润表:销售时,公司先签订安置房销售合同,待收到房款后计入预收款项,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待验收交房后确认收入及成本,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③现金流量表:安置房建设阶段,发行人自筹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的资金计入现金流量表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在确认安置房销售收入时,收到的资金计入现金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中。
(1)在建安置房项目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无在建安置房项目。
(2)拟建安置房项目
黄山xx区块(一)目前在土地整理阶段,待土地整理完成后拟建安置房。
(3)已完工安置房项目
公司截至2021年末已完工的安置房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营业 务 | 委托方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是否签订协议 | 协议签署时间 | 预计总投资金额 | 已投资金额 | 已销售金额 | 收入确认时点 | 已确认收入金额 | 已回款金额 | 已调拨未开票金额 | 收益实现方式 |
1 | 白云小区 三期 | 安置房 | 余姚市人民政府授权 | 2012 | 2014 | 否 | - | 25,580.00 | 25,580.00 | 30,118.73 | 安置房源在验收交房后确认营业收 入;安置剩余房源在对外拍卖时确认收入 | 30,118.73 | 30,118.73 | - | 安置调配、公开拍卖 |
2 | 丰南公寓二期 | 2010 | 2011 | 8,160.00 | 8,160.00 | 12,384.68 | 12,159.10 | 12,159.10 | 225.58 | ||||||
3 | 云瑞佳苑二期(古路头二 期) | 2010 | 2011 | 7,500.00 | 7,500.00 | 13,808.25 | 12,791.87 | 12,791.87 | 1,016.38 | ||||||
4 | 云瑞佳苑三期(古路头三 期) | 2013 | 2015 | 14,154.80 | 14,154.80 | 15,732.00 | 14,831.46 | 14,831.46 | 900.54 | ||||||
5 | 云瑞佳苑四期(古路头四 期) | 2014 | 2016 | 22,027.86 | 22,027.86 | 21,883.50 | 16,824.95 | 16,824.95 | 5,058.55 | ||||||
6 | 晨光家园一期(皇山桥一 期) | 2010 | 2012 | 18,238.50 | 18,238.50 | 38,384.40 | 35,597.24 | 35,597.24 | 2,787.17 | ||||||
7 | 晨光家园二期(皇山桥二 期) | 2011 | 2012 | 6,668.99 | 6,668.99 | 13,454.47 | 13,454.47 | 13,454.47 | - | ||||||
8 | 晨光家园三期(皇山桥三 期) | 2011 | 2012 | 10,678.76 | 10,678.76 | 20,716.41 | 20,304.81 | 20,304.81 | 411.6 | ||||||
9 | 锦湖华庭 (兵司马路) | 2010 | 2013 | 62,500.00 | 62,500.00 | 114,710.25 | 106,912.14 | 106,912.14 | 7,798.11 |
10 | 北辰雅苑 | 2012 | 2014 | 46,053.99 | 46,053.99 | 71,372.99 | 50,553.50 | 50,553.50 | 20,819.49 | ||||||
11 | 白鹂江景 | 2013 | 2015 | 42,365.00 | 42,365.00 | 110,722.70 | 104,454.87 | 104,454.87 | 6,267.83 | ||||||
12 | 方圆人家 | 2012 | 2014 | 19,500.00 | 19,500.00 | 29,673.00 | 21,887.68 | 21,887.68 | 7,785.32 | ||||||
13 | xxx苑 (文字地安置小 区) | 2013 | 2016 | 56,559.48 | 56,559.48 | 43,403.40 | 13,976.84 | 13,976.84 | 29,426.56 |
发行人部分已完工安置房项目完工日期较早,但已回款金额较少。原因为安置房建造和拆迁工程非同步进行。安置房建完后拆迁工程仍未完成,部分相关未完成拆迁工程的拆迁户未向发行人缴纳安置房款,导致发行人部分安置房回款较慢。
处理方式:发行人在安置房建造过程中,安置房建设面积均大于安置户拆迁实际需要面积。一方面可以提供给安置户自由选择安置房的空间;另一方面,对安置后尚xxx,发行人按照市政府规定的价格(价格不高于普通商品房)进行销售,因该部分售价高于普通安置房售价,所以将提升发行人安置房营业利润。主要已完工安置房项目介绍: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发行人安置房业务收入分别为45,128.81万元、
41,439.07万元和50,868.6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安置房销售情况
单位:平方米
项目名称 | 2019 年 12 月 | 2020 年 12 月 | 2021 年 12 月 | |
丰南公寓二期 | 完工套数 | 169 | 169 | 169 |
完工面积 | 16,084.04 | 16,084.04 | 16,084.04 | |
安置套数 | 158 | 167 | 167 | |
安置面积 | 14,502.73 | 15,791.04 | 15,791.04 | |
安置率 | 90.17% | 98.18% | 98.18% | |
余房销售套 数 | 11 | 2 | 2 | |
余房销售面 积 | 1,581.31 | 293.00 | - | |
锦湖华庭(兵司马路) | 完工套数 | 1413 | 1413 | 1413 |
完工面积 | 152,946.70 | 152,946.70 | 152,946.70 | |
安置套数 | 1,256 | 1,310 | 1,323 | |
安置面积 | 136,911.71 | 141,108.21 | 142,549.52 | |
安置率 | 89.52% | 92.71% | 93.63% | |
余房销售套 数 | 157 | 103 | 90 | |
余房销售面 积 | 16,034.99 | 11,838.49 | 10,397.18 | |
晨光家园一期(皇山桥一期) | 完工套数 | 376 | 376 | 376 |
完工面积 | 43,718.01 | 43,718.01 | 43,718.01 | |
安置套数 | 346 | 346 | 351 | |
安置面积 | 39,902.53 | 39,902.53 | 40,543.55 | |
安置率 | 91.27% | 91.27% | 92.74% | |
余房销售套 数 | 30 | 30 | 25 |
余房销售面 积 | 3,815.48 | 3,815.48 | 3,174.46 | |
晨光家园二期(皇山桥二期) | 完工套数 | 162 | 162 | 162 |
完工面积 | 15,323.96 | 15,323.96 | 15,323.96 | |
安置套数 | 160 | 161 | 162 | |
安置面积 | 15,075.12 | 15,197.37 | 15,323.96 | |
安置率 | 98.38% | 99.17% | 100.00% | |
余房销售套 数 | 2 | 1 | 0 | |
余房销售面 积 | 248.84 | 126.59 | 0 | |
晨光家园三期(皇山桥三期) | 完工套数 | 000 | 000 | 000 |
完工面积 | 23,595.32 | 23,595.32 | 23,595.32 | |
安置套数 | 260 | 262 | 265 | |
安置面积 | 22,660.49 | 22,848.20 | 23,126.21 | |
安置率 | 96.04% | 96.83% | 98.01% | |
余房销售套 数 | 10 | 8 | 5 | |
余房销售面 积 | 934.83 | 747.12 | 469.11 | |
白云小区三期 | 完工套数 | 319 | 319 | 319 |
完工面积 | 30,891.40 | 30,891.40 | 30,891.40 | |
安置套数 | 318 | 319 | 319 | |
安置面积 | 30,850.58 | 30,891.40 | 30,891.40 | |
安置率 | 99.87% | 100.00% | 100.00% | |
余房销售套 数 | 1 | 0 | 0 | |
余房销售面 积 | 40.82 | 0 | 0 | |
康宁新居(xx东电子地块) | 完工套数 | 230 | 230 | 230 |
完工面积 | 26,706.58 | 26,706.58 | 26,706.58 | |
安置套数 | 191 | 192 | 206 | |
安置面积 | 21,944.81 | 22,080.88 | 23,889.10 | |
安置率 | 82.17% | 82.68% | 89.45% | |
余房销售套 数 | 39 | 38 | 24 | |
余房销售面 积 | 4,761.77 | 4,625.70 | 2,817.48 | |
云瑞佳苑二期(古路头二期) | 完工套数 | 130 | 130 | 130 |
完工面积 | 18,411.48 | 18,411.48 | 18,411.48 | |
安置套数 | 121 | 121 | 121 | |
安置面积 | 17,055.83 | 17,055.83 | 17,055.83 | |
安置率 | 92.64% | 92.64% | 92.64% | |
余房销售套 数 | 9 | 9 | 9 |
余房销售面 积 | 1,355.65 | 1,355.65 | 1,355.65 | |
云瑞佳苑三期(古路头三期) | 完工套数 | 168 | 168 | 168 |
完工面积 | 20,976.04 | 20,976.04 | 20,976.04 | |
安置套数 | 156 | 157 | 159 | |
安置面积 | 19,339.07 | 19,426.42 | 19,775.28 | |
安置率 | 92.20% | 92.61% | 94.28% | |
余房销售套 数 | 12 | 11 | 9 | |
余房销售面 积 | 1,636.97 | 1,549.62 | 1,200.76 | |
北辰雅苑(北环西路南侧) | 完工套数 | 765 | 765 | 765 |
完工面积 | 90,921.45 | 90,921.45 | 90,921.45 | |
安置套数 | 470 | 475 | 537 | |
安置面积 | 56,082.70 | 56,786.89 | 64,399.36 | |
安置率 | 61.68% | 62.46% | 70.83% | |
余房销售套 数 | 295 | 290 | 228 | |
余房销售面 积 | 34,838.75 | 34,134.56 | 26,522.09 | |
方圆人家(康山五圣殿) | 完工套数 | 353 | 353 | 353 |
完工面积 | 42,448.05 | 42,448.05 | 42,448.05 | |
安置套数 | 150 | 241 | 265 | |
安置面积 | 17,694.71 | 28,523.33 | 31,268.11 | |
安置率 | 41.69% | 67.20% | 73.66% | |
余房销售套 数 | 203 | 112 | 88 | |
余房销售面 积 | 24,753.34 | 13,924.72 | 11,179.94 | |
云瑞佳苑四期(古路头四期) | 完工套数 | 210 | 210 | 210 |
完工面积 | 29,177.79 | 29,177.79 | 29,177.79 | |
安置套数 | 164 | 168 | 171 | |
安置面积 | 21,362.35 | 22,039.09 | 22,433.27 | |
安置率 | 73.21% | 75.53% | 76.88% | |
余房销售套 数 | 46 | 42 | 39 | |
余房销售面 积 | 7,815.44 | 7,138.70 | 6,744.52 | |
白鹂江景(白山头安置小区) | 完工套数 | 959 | 959 | 959 |
完工面积 | 118,419.48 | 118,419.48 | 118,419.48 | |
安置套数 | 902 | 903 | 926 | |
安置面积 | 108,319.57 | 108,448.89 | 111,716.44 | |
安置率 | 91.47% | 91.58% | 94.34% | |
余房销售套 数 | 57 | 56 | 33 |
余房销售面 积 | 10,099.91 | 9,970.59 | 6,703.04 | |
兰墅三期(兰墅三期地块一) | 完工套数 | 1085 | 1085 | 1085 |
完工面积 | 122,918.20 | 122,918.20 | 122,918.20 | |
安置套数 | 812 | 845 | 902 | |
安置面积 | 90,332.94 | 94,169.68 | 100,534.81 | |
安置率 | 73.49% | 76.61% | 81.79% | |
余房销售套 数 | 273 | 240 | 183 | |
余房销售面 积 | 32,585.26 | 28,748.52 | 22,383.39 | |
xxx苑(文字地安置小区) | 完工套数 | 692 | 692 | 692 |
完工面积 | 72,339.76 | 72,339.76 | 72,339.76 | |
安置套数 | 0 | 0 | 257 | |
安置面积 | - | - | 23,294.73 | |
安置率 | 0.00% | 0.00% | 37.14% | |
余房销售套 数 | 0 | 0 | 435 | |
余房销售面 积 | - | - | 49,045.03 | |
兰墅三期(兰墅三期地块二) | 完工套数 | 000 | 000 | 000 |
完工面积 | 88,472.91 | 88,472.91 | 88,472.91 | |
安置套数 | 516 | 581 | 682 | |
安置面积 | 57,352.98 | 64,433.17 | 75,039.20 | |
安置率 | 64.83% | 72.83% | 84.82% | |
余房销售套 数 | 281 | 216 | 115 | |
余房销售面积 | 31,119.93 | 24,039.74 | 13,433.71 |
4、土地开发整理业务
(1)业务模式
发行人是余姚市政府授权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承担了余姚市主城区60%~70%的区块开发任务,并负责城区大部分市政道路的投融资。在土地开发整理业务资质方面,因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建设开发等,故发行人具有土地开发整理业务资质。
盈利模式:业务开展授权方面,发行人经余姚发改委批准同意,承担开发任务 后,自筹资金,进行授权区域内的拆迁及土地一级开发。在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 将项目委托街道和动迁办进行拆迁,委托外部具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负责“七通一平”,发行人自身不承担土地储备职能,仅负责特定区域的一级土地进行开发和整理。
在获取土地相关权益的方式及合法合规性方面,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余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成办法的通知》(余政办发[2007]161号)及《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体制调整方案》(余党办[2013]44号),发行人开发的土地出让后产生的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和规费后的70%,由财政返还 发行人,作为土地出让金收入。在土地出让收入的经营模式方面,发行人自筹资金,委托街道和动迁办与拆迁户签订动迁协议,并按照拆迁标准对动迁居民进行货币补 偿或实物安置;委托外部具有资质的拆迁公司进行拆迁,土地平整完成达到“七通 一平”的基本标准后交城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出让。待发行人开发整理的土地在 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招拍挂出让后,发行人最终能获得土地出让金扣除相关税费和规 x后的70%左右作为收入。公司目前土地开发项目主要为《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 金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文前存量项目,故按照土地出让金返还确认 收入及补助,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会计处理: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所需成本由公司承担,发生土地开发成本时记 入开发成本,即借记“开发成本”,贷记相关科目,如“银行存款”;土地开发整理完 成后交国土局进行招拍挂出让,购地方将土地价款上缴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规定 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公司,收到财政局返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前期开发成本,即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开发 成本”。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在前期投入时,由发行人自行筹资,支付的资金计入 现金流量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在收到政府土地出让金时,收到 的资金计入现金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中。
(2)近三年土地开发整理经营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已整理完成的土地详见近三年土地开发整理业务经营情况表。
近三年土地开发整理业务经营情况表
单位:万元、亩
地块名称 | 整理期间 | 回款期间 | 总投 | 已投 | 面积 | 截至 2021 年 12 月已确认收入 | 截至 2021 年 12 月已回款情况 | 未来回款计划 |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
xx中学南侧、西南环线西侧(2018-60 号地块) | 2010- 2017 | 2018- 2020 | 43,800.00 | 43,000.00 | 146.14 | 95,000.00 | 97,000.00 | - | - | - |
xxx西路北侧、西环南路东侧地块 (2018-61 号地块) | 2010- 2017 | 2018- 2021 | 18,000.00 | 18,000.00 | 59.01 | 35,000.00 | 36,448.00 | - | - | - |
南兰江西路南侧、兰凤路西侧(2018- 62、63 号地块) | 2010- 2018 | 2018- 2020 | 3,980.00 | 3,900.00 | 17.31 | 3,000.00 | 3,000.00 | - | - | - |
长安路北侧、罗渡路西侧地块(2018-85号地块) | 2010- 2018 | 2018- 2022 | 100.00 | 100.00 | 2.30 | 300.00 | - | 300.00 | - | - |
南兰江西路南侧、开丰路东西侧(2016- 33、34 号地块) | 2010- 2016 | 2017- 2022 | 70,900.00 | 69,900.00 | 202.72 | 90,200.00 | 90,000.00 | 200.00 | - | - |
世xx路南侧、西环南路东侧地块 (2019-48 号) | 2010- 2018 | 2019 | 19,700.00 | 19,700.00 | 39.51 | 31,300.00 | 50,000.00 | - | - | - |
沈家闸江北侧、兰馨路西侧地块(2019- 49 号) | 2010- 2018 | 2019 | 12,000.00 | 12,000.00 | 29.56 | 18,700.00 | - | - | - | |
世南西路南侧、开丰路西侧地块(2020- 23 号) | 2010- 2018 | 2020 | 2,200.00 | 2,200.00 | 22.01 | 2,000.00 | 13,000.00 | - | - | - |
四明西路北侧、兰馨路西侧地块(2020- 86 号) | 2010- 2019 | 2020 | 4,000.00 | 4,000.00 | 10.00 | 8,000.00 | - | - | - | |
四明西路北侧、三凤路西侧地块(2020- 87 号) | 2010- 2019 | 2020 | 1,850.00 | 1,850.00 | 9.42 | 3,000.00 | - | - | - | |
2020-116 号地块 | 2017- 2019 | 2021 | 3,500.00 | 3,500.00 | 69.84 | 4,000.00 | 4,000.00 | - | - | - |
2021-15 号地块 | 2017- 2020 | 2021- 2022 | 5,000.00 | 5,000.00 | 166.56 | 24,430.00 | 20,000.00 | 4,430.00 | - | - |
合计 | 314,930.00 | 313,448.00 | 4,930.00 |
(3)在整理土地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公司已整理完毕待出让的地块为康复路东侧地块,总投资3.11亿元,预计2022年出让。
公司正在进行整理开发的地块主要位于黄山xx区块及其他零星地块,预计总投资28.25亿元,已投资6.93亿元。其中,黄山xx区块一正在土地整理阶段,待土地整理完成后拟建安置房。
未来几年,随着余姚市交通的逐步便利,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余姚市政府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的逐步加大,发行人作为余姚市土地开发的龙头企业,土地出让前景良好。
5、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1)业务模式
发行人根据余姚市政府授权,进行城区大部分市政道路的投融资。受国发 [2014]43号文等相关政策的影响,在实际业务中,发行人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向余 姚市发改委上报城市开发需求,经发改委同意后,自筹资金进行开发。开发完成后,将该部分业务资金进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2)会计处理方式
资产负债表会计项目处理为:根据合同内容,公司支付各项拆迁工程费用,以 “开发成本”科目核算预付的各项工程款,借记“开发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开发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上归入“存货”项目;待施工方将分包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发行人以审批时所附工程合同、工程款支付审批单、发票等原始凭证为依据将完工项目记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借记“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并以各工程项目为对象设立明细账予以核算。
(3)经营情况
发行人为余姚市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积极筹措资金。公司承担了余姚市多个重点项目的融资和建设任务,自成立以来,公司相继投资完成建设项目包括余姚市城区部分低洼地块居住小区市政设施改造工程、三凤路(开丰路-南兰江路)道路新建工程、子陵路(联盟桥-照山桥)路面大修工程等,极大地促进和改善了余姚市城市基础设施的状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已完工项目主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 财政文号 | 入账时间 | 金额 |
四明广场xx道路改建工程 | xxx核[2018]12 号 | 2018 年 12 月 | 3,887.77 |
扶贫开发区域水管改造(一期) | xxx核[2018]13 号 | 2018 年 12 月 | 3,821.99 |
子陵路(联盟桥-照山桥)路面大修工程 | xxx核[2019]6 号 | 2019 年 12 月 | 11,264.56 |
余姚市城区部分低洼地块居住小区市政设施改造工程 | xxx核[2019]11 号 | 2019 年 12 月 | 21,991.46 |
城区排涝泵站改造工程 | xxx核[2019]12 号 | 2019 年 12 月 | 8,058.50 |
三凤路(开丰路-南兰江路)道路新建工程 | xxx核[2020]1 号 | 2020 年 4 月 | 16,388.53 |
南雷路道路完善工程 | xxx核[2021]1 号 | 2021 年 3 月 | 8,485.94 |
小 计 | 73,898.75 |
6、粮油销售收入
发行人于2019年11月将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2019年11月- 12月、2020年度和2021年度,粮油销售收入分别为3,200.44万元、19,142.55万元和
12,869.84万元。
粮油销售由粮食经营科通过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拍卖为主。主要负责保障储备粮油轮换、销售工作,全市粮食收购、订单粮食及粮食最低价的保障工作。粮油销售的客户以宁波地区为主,主要包括宁波梁桥米业有限公司、浙江省镇海港中转粮库有限公司、余姚市裕丰粮油酒业有限公司等。按照合同收取货款,到账后发货。以销货款还粮食收购贷款,同时粮食销售价差及经营、管理费用由财政补贴。
会计处理方式:
粮储公司拨付资金给下属办事处收购粮食,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粮食收购后,借记“库存商品-商品粮油”,贷记“其他应收款”。同月根据储备要求转入储备,借记“库存商品-储备粮油”,贷记“库存商品-商品粮油”;销售时,根据储备轮换要求储备粮油转入商品粮油即借记“库存商品-商品粮油”,贷记“库存商品-储备粮油”。通过网上粮食拍卖市场销售。根据拍卖单购买方先汇货款即借记
“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开具销售发票后即借记“应收帐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商品粮油”。
(四)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
1、战略目标
发行人将紧紧围绕余姚市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继往开来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再接再厉建设和谐幸福新余姚”的总要求,做到“三个突出”,把握“五个导向”,着力推进“六大战略重点”,以优良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引领浙江省区域性中心城市、长三角南翼先进特色制造业基地、生态文化旅游胜地和现代和谐幸福城市的创建。发行人将始终秉承“投资城建,福荫百姓,经营城市,共筑家园”的理念,打造现代新型投融资公司和公用事业公司。
2、主要策略方向和关键举措
短期而言,发行人将根据余姚市政府相关政策规划,进一步做好安置房、城市自来水、排水、污水处理、天然气供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和保障工作;加强相关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巩固现有银企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渠道融资方式通过银行贷款、债务融资等方法筹措资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进梨洲街道南侧地块改造工程、四明东路南侧地块、开丰路道路改造及xx地块、xxx西路北侧地块及xxx东路两侧等地块的区块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续建项目的监督管理。
(五)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1、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1)土地开发与运营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城市土地开发与运营是通过对城市土地进行勘测、设计、拆迁、维护、整治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城市国有土地进行开发和再开发的经营活动,包括新城区的土地开发和旧城区土地的再开发。通过使用权转让或出租,土地开发企业可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同时,城市土地开发与运营盘活了存量土地,增加了城市土地的经济供给。围绕城市的总体发展目标,结合城市发展的特殊机遇,运用市场经济
手段,城市土地开发与运营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掘城市土地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 利用和综合效益最大化、最优化,谋求资本的流动和增值,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1年全年全 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69.0万公顷,比上年增长4.8%。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7.5 万公顷,增长4.9%;房地产用地13.6万公顷,减少12.2%;基础设施用地37.9万公顷,增长12.7%。
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土地作为不可再生性稀缺资源,长期内将保持升值趋势。总体上,我国房地产行业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引和市场供求作用下,仍将保持稳定发展的趋势,使得土地开发与运营行业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
(2)全国城市水务行业现状和前景
城市水务行业主要涉及城镇供水和排水、污水处理等城镇水务设施建设和经营。城市水务行业的发展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 完善中不可或缺的行业。在全国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中,自来水供水企业的综合 生产能力居主导地位,并且稳步提高。
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居民用水需求的进一步提高,我国水务行业的建设现状仍然相对落后,已经制约了城市的发展和城市功能的完善。目前,我国自来水生产供应企业呈现出高度分散的特征,城市供水行业集中度非常低。总体来看,我国供水管网建设滞后,用水普及率较低,虽然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快速发展,城市用水人口与用水普及率快速上升,但是当前我国城市供水管网建设还在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质量也在持续改善,城市供水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一直保持了较高增长。
我国用水总量在2013年达到前期峰值,之后开始出现用水总量增速趋缓甚至下降现象,主要是随着国务院和各省区的一系列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政策出台,省市县全覆盖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基本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逐级分解到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农业和工业用水效率逐步提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水资源总
量29520亿立方米。
(3)全国天然气供应行业现状和前景
天然气与煤炭、石油能源相比,具有使用安全、热值高、洁净等优势,在环保要求日益提高、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天然气需求增长快速,在城市用气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加,正逐步成为城市燃气的主要来源之一。随着“西气东输”等工程的陆续建成投产,我国天然气干支线总长度约35,000公里,为天然气利用提供了有利条件。燃气行业是我国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城市公用事业,国家建设部2004年 3月颁布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都依法实施特许经营。2005年9月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也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共设施管理行业的监管。在2005年初,国务院发布了《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后,中国能源分销行业特别是城市管道天然气市场化程度也日趋完善和成熟。200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税务局等多个部门出台多个相关政策在加大治理环境污染的同时,鼓励清洁能源的开发和使用,以及现有资源的可再生利用,包括鼓励天然气、城市清洁燃料汽车、煤基清洁燃料的开发利用等。国家现行政策有利于燃气行业的发展。
2019年以来,中国持续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上游环节放宽市场准入,全面 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激发勘探开发活力。中游环节实施运销分离组建国家油气 管网公司,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公平开放。下游环节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实施减税降费,扩大天然气利用。从上游看,深化油气上游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 油气勘探开发市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油气体制改革、大力提升油 气勘探开发力度精神,陆续出台《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 意见》《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然资源部关于推 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从中游看,组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认真落实《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 及《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 资主体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从下游看,因地制宜推进天然气发电和加快 发展交通用气,持续发挥天然气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积极作用;有效实施减税降费,
终端用户切实享受改革红利。
2019年勘探开发力度明显加大,储、产量增幅均创历史新高,2019年全国油气勘探开发投资3355亿元,同比增长25.7%,其中勘探投资821亿元,创历史新高,各天然气富集盆地和海域均获得一批重大发现;进口稳步增长,进口来源和主体日趋多元,2019年中国进口天然气9656万吨(折合1352亿立方米),同比增加6.9%;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继续推进。截至2019年底中国建成干线输气管道超过8.7万千米,一次输气能力超过3500亿立方米/年;消费规模持续扩大,增速有所放缓,2019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06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4%,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8.4%,同比上升0.6%。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暴发对中国经济社会和能源发展带来阶段性较大影响。天然气需求增速明显放缓。从2020年下半年看,面对新冠疫情冲击,中国天然气产业发展面临挑战,但推动天然气产业协调稳定发展的基础条件和支撑因素未变,天然气产业持续稳步发展的总基调不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人口将保持较快增长速度,天然气需求将保持较快增长,我国天然气供应行业具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4)全国保障房行业现状和前景
目前城镇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煤矿、xx、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和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在城镇住房供给结构中的比重逐年增加。
2007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7〕24号)文以来,我国的住房保障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在制度建设层面上,一系列规范住房保障建设的政策相继发布。继国发〔2007〕 24号文出台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等多部门又相继联合发布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 法》、《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配套优惠政策也 逐步公布。在此过程中,住房保障对象范围逐步清晰,不仅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 困难者优先获得住房保障,针对城市居民“夹心层”的公共租赁住房也从各地实践逐
步走上规范发展的轨道,一些地区已将新就业职工、长期在城镇居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47,602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其中住宅投资111,173亿元,增长6.4%;办公楼投资5,974亿元,下降8.0%;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2,445亿元,下降4.8%。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1,023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17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待售面积22,761万平方米,增加381万平方米。全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65万套,基本建成205万套;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和筹集94万套。
“十四五”期间将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而且关键的时期,根据《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期间将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5)粮油销售行业现状及前景
粮油行业的销售收入及占经济总量的比重虽一直较低,但在农业大国中的地位依然不可动摇,粮油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它直接与农业生产相关联,关系到国家的粮油问题,粮油安全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粮油企业技术含量不高,市场化、资本化程度不够,很多跨粮油领域的其他业界巨头,都来到了粮油领域。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对于食用油的需求不断增长,国内食用油产业发展迅速,与国际间的各种植物油的贸易往来也越发频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1年1-12月,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0.8%。
当前,中国农产品交易方式逐渐增加,网上交易会、O2O交易网络零售等新型交易方式层出不穷,另外也有大宗商品交易、期权交易、期货交易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极大地丰富了相关的中国农产品的交易方式,同时也对降低农产品价格波动有一定的作用。
2019年中国农产品电商网上网下融合发展、“六位一体”模式多样的时期,消费者而言更加注重品质和健康,由此标志着生鲜电商进入品质消费时代,由此生鲜电
商也在转型升级,由旧电商进入新电商时期,新电商即网上与网下相融合,形成了综合性生鲜电商、垂直生鲜电商、O2O电商、智能店新业态、体验店、无人店“六位一体”的新时期。
粮油产品体验店、智能店、无人店得到较大发展。各类无人店、无人仓、无人机、无人车、无现金交易促进粮食电商O2O发展。粮油电商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转型。粮油电商与智能农业、农产品电商、生活服务业电商、日用电商及扶贫电商等相互融合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粮油电商生态圈、生态链加快形成。农村电商各种要素、各类组织形成相应的生态关系,在供应链基础上的电商会促进农村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农村电商促进农村、农业生态关系形成,推动农村农业可持续发展。
粮油电商+智慧农业成为时尚。新一代互联网、移动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进一步应用到农产品电商领域。新兴技术的应用及普及将会赋予粮油产品电商新的动能,帮助解决粮油产品上行中遇到的质量、标准和产业化等难题。粮油产品跨境电商继续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商释放“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巨大的农产品市场需求,加速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及时互通互惠互利,让沿线各国人民受益。
2、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发行人在余姚市安置房建设、自来水供水、排水业务、天然气供应业务方面均处于垄断地位,为发行人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根据余姚市政府相关规划,余姚市安置房等原则上由发行人及其下属名邑建设公司负责;余姚市自来水供应业务主要由发行人下属3个全资子公司承担,余姚市排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余姚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承担;余姚市天然气供应主要由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发行人业务类型在余姚市城 市建设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公司在项目争取、建设资金回笼保障、行政补 贴及盈利保障方面均受到相关政策的支持和倾斜。根据余姚市“331”住房保障计划,余姚市计划建设三千套安置房、保障房,受惠一万名左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 另外,随着余姚市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中心城区的拆迁、自来水供水工程建设、天
然气管网建设项目将越来越多。目前,余姚市政府已明确上述工程将主要由发行人承担,并在工程保障上明确了专项政策。同时,随着余姚市的城市化不断推进,城区面积不断扩张,以及价格体系改革的不断推进,相关方面的收入将不断提高。
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审计情况
x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详细了解发行人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审字利安达审字[2020]第 2198
号、利安达审字[2021]第 2036 号和利安达审字[2022]第 223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分别引自发行人经审计的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财务报告。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1)2019 年度
①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适用于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的编制。
②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
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③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2020 年
2020 年度公司无会计政策变更。
(3)2021 年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
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四、8。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21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
(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项目 | 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 本 | 3,470,027,801.40 | 货币资 金 | 摊余成本 | 3,470,027,801.40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 本 | 105,848,973.70 | 应收账 款 | 摊余成本 | 106,100,414.68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 本 | 243,300,221.10 | 其他应 收款 | 摊余成本 | 238,868,849.46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摊余成 本 | 143,000,000.00 | 债权投 资 | 摊余成本 | 143,00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 量)权益工具 | 386,668,8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386,668,800.00 |
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项目 | 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068,478,556.80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068,478,556.80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67,577,969.32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67,905,900.90 |
其他应收 款 | 摊余成本 | 620,598,361.34 | 其他应收 款 | 摊余成本 | 620,238,903.0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143,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43,000,000.00 |
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合并财务报表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调整前账面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调整后账面金额 (2021 年 1 月 1 日) |
应收账款 | 105,848,973.70 | 251,440.98 | 106,100,414.68 | |
其他应收款 | 243,300,221.10 | -4,431,371.64 | 238,868,849.46 | |
其他债权投资 | 143,000,000.00 | 143,000,000.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43,000,000.00 | -143,000,000.0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86,668,800.00 | -386,668,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86,668,800.00 | 386,668,8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32,117.14 | 1,081,877.43 | 2,713,994.57 | |
其他综合收益 | 1,644,582.19 | -1,500,000.00 | 144,582.19 | |
未分配利润 | 1,364,939,650.31 | 1,500,000.00 | -3,098,750.54 | 1,363,340,899.77 |
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调整前账面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调整后账面金额 (2021 年 1 月 1 日) |
应收账款 | 67,577,969.32 | 327,931.58 | 67,905,900.90 | |
其他应收款 | 620,598,361.34 | -359,458.33 | 620,238,903.01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43,000,000.00 | -143,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3,000,000.00 | 143,0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61,271.08 | 7,881.69 | 1,569,152.77 | |
其他综合收益 | 1,644,582.19 | -1,500,000.00 | 144,582.19 | |
未分配利润 | 1,724,729,202.52 | 1,500,000.00 | -23,645.06 | 1,726,205,557.46 |
②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集团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
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集团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本集团选择仅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
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其中,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款额中。
本集团根据每项租赁选择按照下列两者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A、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B、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③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
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 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
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 序 | 合并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母公司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 金额 |
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 入 ( 修订)》,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 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 债、其他流动负债。 | 经董事会批准 | 2021 年 1 月 1 日 , 合 同 负 债 调 增 89,277,926.55 元; 其他流动负债调增 5,444,292.53 元 ; 预 收 款 项 调 减 94,722,219.08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 同负债调增 96,555,710.05 元;其他流动负 债调增 7,084,791.11 元, 预收账款调减 103,640,501.16 元。 |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17 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子公司类型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23,837.91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 | 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注 1】 | 12,570.35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
3 | 余姚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18,649.16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
4 | 余姚市名邑建设有限公司 | 40,000.00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
5 | 宁波市景胜城市综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000.00 | 控股子公司 | 45.00 | 投资设立 | |
6 | 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 6,000.00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收购股权 | |
7 | 余姚申燃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 | 控股子公司 | 45.00 | 投资设立 | |
8 | 余姚市xx自来水有限公司 | 6,000.00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
9 | 宁波xx拍卖有限公司 | 300.00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无偿划转 | |
10 | 余姚市城光路灯安装有限公司 | 200.00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无偿划转 | |
11 | 余姚市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000.00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无偿划转 | |
12 | 余姚市姚州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260.00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无偿划转 | |
13 | 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2,000.00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无偿划转 | |
14 | 余姚市兴国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929.50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无偿划转 | |
15 | 余姚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595.35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无偿划转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子公司类型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6 | 宁波市新宇进出口有限公司 | 220.00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无偿划转 | |
17 | xx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注 1】根据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与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合并协议,2022 年 4 月 1 日,两公司合并,合并方式为: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吸收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存续,余姚市第 二自来水有限公司解散注销。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资产归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所有,所有债权债务 由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继承。
1、2019 年度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余姚市广播电视传播有限公司 | 2019 年 6 月 20 日 | 100.00 | 无偿划转 | 股转协议签订日 |
余姚市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 2019 年 6 月 18 日 | 100.00 | 无偿划转 | 股转协议签订日 |
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2019 年 11 月 4 日 | 100.00 | 无偿划转 | 股转协议签订日 |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19 年度投资设立子公司宁波市景胜城市综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5.00%,投资设立子公司余姚申燃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5.00%。
2、2020 年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余姚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100.00 | 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020 年 6 月 9 日 | 无偿划转股权协议签订日 |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余姚市兴国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20 年 1 月 1 日 | 100.00 | 无偿划转 | 股转协议签订 |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日 | ||||
宁波市新宇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20 年 6 月 9 日 | 100.00 | 无偿划转 |
3、2021 年
投资设立子公司xx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00%。
无偿划出余姚市广播电视传播有限公司、余姚市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股
权
(一)财务会计信息
1、合并财务报表
发行人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
产负债表,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发行人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7,753.52 | 347,002.78 | 282,595.92 |
应收票据 | 122 | 100 | |
应收账款 | 9,274.03 | 10,584.90 | 29,957.31 |
预付款项 | 419,795.65 | 392,038.12 | 352,925.95 |
其他应收款 | 16,803.55 | 24,330.02 | 27,622.61 |
存货 | 1,804,876.23 | 1,655,205.46 | 1,608,787.51 |
其他流动资产 | 5,886.53 | 5,836.74 | 6,899.87 |
流动资产合计 | 2,524,389.50 | 2,435,120.02 | 2,308,889.17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38,666.88 | 38,367.88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14,300.00 | 41,3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31,494.94 | 18,715.88 | 11,676.7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5,886.88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000.00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4,164.39 | 92,943.07 | 91,872.57 |
固定资产 | 173,211.52 | 185,493.44 | 174,056.69 |
在建工程 | 164,107.69 | 125,615.20 | 107,895.55 |
无形资产 | 157,749.77 | 154,479.43 | 153,267.39 |
商誉 | 1,800.00 | 1,800.00 | 1,80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141.52 | 247.75 | 88.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4.22 | 163.21 | 144.3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8,516.94 | 320,051.06 | 305,084.1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18,347.86 | 952,475.91 | 925,553.27 |
资产总计 | 3,542,737.35 | 3,387,595.92 | 3,234,442.4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6,394.76 | 118,713.76 | 69,159.00 |
应付账款 | 14,483.83 | 14,475.65 | 15,356.58 |
预收款项 | 84,957.35 | 117,386.02 | 72,220.76 |
合同负债 | 9,655.57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5,079.06 | 3,689.02 | 1,087.44 |
应交税费 | 40,943.08 | 34,674.25 | 28,536.29 |
其他应付款 | 310,680.43 | 379,721.72 | 315,572.69 |
其中:应付利息 | 25,962.12 | 47,055.47 | 53,561.38 |
应付股利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1,780.53 | 461,161.94 | 244,027.25 |
其他流动负债 | 708.48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894,683.08 | 1,129,822.35 | 745,960.0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37,159.00 | 290,920.00 | 241,275.27 |
应付债券 | 730,389.15 | 551,533.98 | 873,781.70 |
长期应付款 | 96,789.79 | 40,175.51 | 18,775.51 |
递延收益 | 29,582.78 | 26,113.19 | 22,630.9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36.44 | 61.54 | 54.8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98,357.17 | 908,804.21 | 1,156,518.23 |
负债合计 | 2,093,040.25 | 2,038,626.57 | 1,902,478.24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180,000.00 | 180,000.00 | 18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98,400.00 | 198,400.00 | 198,400.00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198,400.00 | 198,400.00 | 198,400.00 |
资本公积 | 908,447.26 | 810,837.94 | 802,999.60 |
减:库存股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023.19 | 164.46 | 164.46 |
盈余公积 | 22,438.09 | 21,284.48 | 19,624.36 |
未分配利润 | 125,483.73 | 136,493.97 | 129,466.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1,447,792.27 | 1,347,180.84 | 1,330,655.31 |
少数股东权益 | 1,904.83 | 1,788.52 | 1,308.8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49,697.11 | 1,348,969.36 | 1,331,964.2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542,737.35 | 3,387,595.92 | 3,234,442.44 |
(2)发行人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22,731.95 | 186,082.16 | 153,592.90 |
其中:营业收入 | 222,731.95 | 186,082.16 | 153,592.90 |
二、营业总成本 | 219,218.20 | 187,898.54 | 151,274.38 |
其中:营业成本 | 191,563.68 | 165,953.16 | 127,879.20 |
税金及附加 | 3,727.89 | 2,658.87 | 1,015.53 |
销售费用 | 3,540.64 | 3,355.77 | 2,388.58 |
管理费用 | 8,705.19 | 7,247.67 | 6,534.21 |
财务费用 | 11,680.81 | 8,683.08 | 13,456.85 |
其中:利息费用 | 12,869.55 | 9,390.72 | 13,670.71 |
利息收入 | 1,312.20 | 813.72 | 331.31 |
加:其他收益 | 3,705.67 | 7,433.81 | 3,942.7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88.92 | 478.41 | 268.4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86.42 | 330.30 | 138.5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4.64 | 26.87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0.5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133.54 | 59.7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1,618.32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463.53 | 7,874.57 | 6,589.48 |
加:营业外收入 | 19,691.79 | 18,957.02 | 17,310.61 |
减:营业外支出 | 246.41 | 20.34 | 59.9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908.91 | 26,811.25 | 23,840.14 |
减:所得税费用 | 7,041.74 | 6,651.77 | 6,563.4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867.17 | 20,159.48 | 17,276.70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20,686.48 | 20,048.07 | 17,067.81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0.69 | 111.41 | 208.8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008.73 | - | 164.4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008.73 | - | 164.46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008.73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3,875.90 | 20,159.48 | 17,441.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695.22 | 20,048.07 | 17,232.2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0.69 | 111.41 | 208.89 |
(3)发行人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8,186.09 | 263,846.19 | 179,080.1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80.64 | 739.47 | 531.9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0,855.95 | 676,915.90 | 635,955.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0,122.68 | 941,501.56 | 815,567.9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9,666.68 | 180,967.29 | 172,739.5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874.25 | 9,990.23 | 7,916.9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995.72 | 5,591.47 | 5,167.1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0,191.79 | 588,343.12 | 630,664.4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1,728.44 | 784,892.11 | 816,488.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605.75 | 156,609.45 | -920.1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2,900.00 | 5,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19.36 | 515.34 | 129.8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1 | 1,393.20 | 0.7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0.11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745.12 | 4,284.4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1.17 | 19,553.66 | 9,415.1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1,729.99 | 45,363.41 | 40,709.3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000.00 | 224.00 | 27,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101.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3.7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033.73 | 45,587.41 | 67,810.3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512.56 | -26,033.75 | -58,395.2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6,879.00 | 550.00 | 1,1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0.00 | 1,1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1,688.00 | 352,383.06 | 234,610.27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49,700.00 | 258,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400.00 | 3,000.00 | 11,48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7,967.00 | 405,633.06 | 505,190.2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6,190.86 | 373,238.30 | 374,719.2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7,070.43 | 94,861.78 | 88,230.8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436.66 | 16,145.46 | 14,570.5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3,697.95 | 484,245.53 | 477,520.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269.05 | -78,612.47 | 27,669.6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9,849.26 | 51,963.23 | -31,645.8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8,002.78 | 256,039.55 | 287,221.7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8,153.52 | 308,002.78 | 255,575.92 |
2、母公司财务报表
发行人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以及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1)母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5,926.77 | 206,847.86 | 177,712.20 |
应收账款 | 2,393.45 | 6,757.80 | 27,588.13 |
预付款项 | 416,006.69 | 377,925.02 | 341,732.00 |
其他应收款 | 65,541.48 | 62,059.84 | 55,101.86 |
存货 | 1,757,451.97 | 1,615,509.83 | 1,567,139.49 |
其他流动资产 | 5,104.14 | 5,716.38 | 6,758.09 |
流动资产合计 | 2,402,424.51 | 2,274,816.71 | 2,176,031.77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14,300.00 | 14,3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237,523.36 | 222,175.83 | 215,592.8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00.00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000.00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4,164.39 | 92,943.07 | 91,872.57 |
固定资产 | 36,145.61 | 45,364.69 | 45,567.09 |
在建工程 | 17,571.79 | 17,571.79 | 17,571.79 |
无形资产 | 150,104.94 | 149,098.45 | 148,989.9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8.29 | 156.13 | 144.3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8,240.60 | 319,754.66 | 304,766.6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06,708.97 | 861,364.62 | 838,805.32 |
资产总计 | 3,309,133.48 | 3,136,181.33 | 3,014,837.09 |
流动负债: | |||
应付账款 | 6,983.70 | 7,050.63 | 7,048.59 |
合同负债 | 80,911.76 | - | - |
预收款项 | - | 107,913.80 | 66,145.17 |
应付职工薪酬 | 178.77 | 6.41 | 11.43 |
应交税费 | 39,212.28 | 33,430.92 | 27,625.67 |
其他应付款 | 620,341.12 | 562,932.74 | 487,595.39 |
其中:应付利息 | 47,055.47 | 53,200.03 | |
应付股利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5,637.68 | 390,516.62 | 106,256.62 |
其他流动负债 | 4,045.59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27,310.89 | 1,101,851.11 | 694,682.8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1,800.00 | 126,800.00 | 155,400.00 |
应付债券 | 726,389.15 | 547,533.98 | 826,506.78 |
长期应付款 | 37,500.00 | 22,5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36.44 | 61.54 | 54.8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50,125.59 | 696,895.52 | 981,961.60 |
负债合计 | 1,877,436.49 | 1,798,746.62 | 1,676,644.48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180,000.00 | 180,000.00 | 18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98,400.00 | 198,400.00 | 198,400.00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198,400.00 | 198,400.00 | 198,400.00 |
资本公积 | 859,056.43 | 765,112.85 | 763,868.00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023.19 | 164.46 | 164.46 |
盈余公积 | 22,438.09 | 21,284.48 | 19,624.36 |
未分配利润 | 158,779.28 | 172,472.92 | 176,135.7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31,697.00 | 1,337,434.71 | 1,338,192.6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309,133.48 | 3,136,181.33 | 3,014,837.09 |
(2)母公司近三年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7,491.48 | 61,973.62 | 78,332.60 |
减:营业成本 | 53,861.54 | 43,462.18 | 54,072.17 |
税金及附加 | 2,944.63 | 2,084.75 | 455.45 |
销售费用 | 45.04 | 9.84 | - |
管理费用 | 1,587.78 | 1,161.26 | 1,164.14 |
财务费用 | 12,868.97 | 9,355.48 | 13,533.42 |
其中:利息费用 | 12,848.97 | 9,350.17 | 13,527.09 |
利息收入 | - | - | - |
加:其他收益 | 1,000.36 | 1,000.26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67.79 | 109.75 | 268.4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85.53 | -38.36 | 138.5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4.64 | 26.87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5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0.73 | -33.3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6.78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800.81 | 7,364.50 | 9,342.52 |
加:营业外收入 | 13,508.05 | 14,746.85 | 15,331.93 |
减:营业外支出 | 213.71 | 3.88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095.14 | 22,107.47 | 24,674.44 |
减:所得税费用 | 5,559.38 | 5,506.28 | 6,110.0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535.76 | 16,601.19 | 18,564.3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535.76 | 16,601.19 | 18,564.3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008.73 | - | 164.46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0,544.49 | 16,601.19 | 18,728.85 |
(3)母公司近三年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014.61 | 121,352.90 | 91,939.0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6.09 | - | 497.8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6,073.92 | 678,861.88 | 564,588.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1,274.62 | 800,214.77 | 657,025.5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6,657.09 | 53,660.17 | 93,563.7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89.61 | 779.49 | 826.1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13.77 | 2,505.36 | 3,170.6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9,443.42 | 624,168.25 | 793,606.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2,403.89 | 681,113.27 | 891,167.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70.73 | 119,101.51 | -234,141.5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31.89 | 148.11 | 129.8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 0.04 | - | 0.0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31.92 | 148.11 | 129.9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974.70 | 10,154.98 | 17,109.9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000.00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000.00 | 425.00 | 545.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974.70 | 10,579.98 | 17,654.9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42.77 | -10,431.87 | -17,525.0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6,879.00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4,000.00 | 79,000.00 | 99,5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49,700.00 | 258,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0.00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5,879.00 | 128,700.00 | 357,5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98,800.00 | 130,617.73 | 92,6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5,291.38 | 76,450.80 | 60,670.2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436.66 | 16,145.46 | 570.5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4,528.05 | 223,213.99 | 153,840.8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649.05 | -94,513.99 | 203,659.1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921.09 | 14,155.65 | -48,007.3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1,847.86 | 177,692.20 | 225,699.5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5,926.77 | 191,847.86 | 177,692.20 |
(二)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
项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年度 |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年度 |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
总资产(万元) | 3,542,737.35 | 3,387,595.92 | 3,234,442.44 |
总负债(万元) | 2,093,040.25 | 2,038,626.57 | 1,902,478.24 |
全部债务(万元) | 1,495,723.45 | 1,422,329.68 | 1,428,243.22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449,697.11 | 1,348,969.36 | 1,331,964.20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222,731.95 | 186,082.16 | 153,592.90 |
利润总额(万元) | 27,908.91 | 26,811.25 | 23,840.14 |
净利润(万元) | 20,867.17 | 20,159.48 | 17,276.7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2,283.89 | -7,829.33 | -3,916.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 20,686.48 | 20,048.07 | 17,067.81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 元) | -51,605.75 | 156,609.45 | -920.18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 元) | -62,512.56 | -26,033.75 | -58,395.29 |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 元) | 64,269.05 | -78,612.47 | 27,669.60 |
流动比率(倍) | 2.82 | 2.16 | 3.10 |
速动比率(倍) | 0.80 | 0.69 | 0.94 |
资产负债率(%) | 59.08 | 60.18 | 58.82 |
债务资本比率(%) | 50.78 | 51.32 | 51.74 |
营业毛利率(%) | 13.99 | 10.82 | 16.74 |
总资产报酬率(%) | 0.60 | 0.61 | 0.5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9 | 1.50 | 1.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0.16 | -0.24 | -0.30 |
EBITDA(万元) | 52,666.15 | 48,300.11 | 48,934.57 |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0.03 | 0.03 | 0.03 |
EBITDA 利息倍数 | 0.68 | 0.63 | 0.65 |
应收账款xx率 | 22.29 | 9.18 | 5.90 |
存货xx率 | 0.11 | 0.10 | 0.10 |
注: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净资产余额+期末净资产余额)/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期初净资产余额+期末净资产余额)/2]
3、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4、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5、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6、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部分评级公司采用总资本化比率指标,及总资本化比率=有息负债/有息负债+所有者权益)
7、应收账款xx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8、存货xx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7,753.52 | 7.56 | 347,002.78 | 10.24 | 282,595.92 | 8.74 |
应收票据 | - | - | 122.00 | 0.00 | 100.00 | 0.00 |
应收账款 | 9,274.03 | 0.26 | 10,584.90 | 0.31 | 29,957.31 | 0.93 |
预付款项 | 419,795.65 | 11.85 | 392,038.12 | 11.57 | 352,925.95 | 10.91 |
其他应收款 | 16,803.55 | 0.47 | 24,330.02 | 0.72 | 27,622.61 | 0.85 |
存货 | 1,804,876.23 | 50.95 | 1,655,205.46 | 48.86 | 1,608,787.51 | 49.74 |
其他流动资产 | 5,886.53 | 0.17 | 5,836.74 | 0.17 | 6,899.87 | 0.21 |
流动资产合计 | 2,524,389.50 | 71.26 | 2,435,120.02 | 71.88 | 2,308,889.17 | 71.38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38,666.88 | 1.14 | 38,367.88 | 1.19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14,300.00 | 0.42 | 41,300.00 | 1.28 |
长期股权投资 | 31,494.94 | 0.89 | 18,715.88 | 0.55 | 11,676.70 | 0.3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5,886.88 | 0.73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000.00 | 0.31 |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4,164.39 | 3.50 | 92,943.07 | 2.74 | 91,872.57 | 2.84 |
固定资产 | 173,211.52 | 4.89 | 185,493.44 | 5.48 | 174,056.69 | 5.38 |
在建工程 | 164,107.69 | 4.63 | 125,615.20 | 3.71 | 107,895.55 | 3.34 |
无形资产 | 157,749.77 | 4.45 | 154,479.43 | 4.56 | 153,267.39 | 4.74 |
商誉 | 1,800.00 | 0.05 | 1,800.00 | 0.05 | 1,800.00 | 0.06 |
长期待摊费用 | 141.52 | 0.00 | 247.75 | 0.01 | 88.01 | 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4.22 | 0.01 | 163.21 | 0.00 | 144.34 | 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8,516.94 | 9.27 | 320,051.06 | 9.45 | 305,084.15 | 9.4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18,347.86 | 28.74 | 952,475.91 | 28.12 | 925,553.27 | 28.62 |
资产总计 | 3,542,737.35 | 100.00 | 3,387,595.92 | 100.00 | 3,234,442.44 | 100.00 |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总
资产分别为 3,234,442.44 万元、3,387,595.92 万元和 3,542,737.35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规模持续扩张。
从资产构成来看,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日,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1.38%、71.88%、71.26%,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且比例较为稳定。主要因为发行人承接了余姚市大量安置房建设和土地整理业务,存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接近 50%。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
资金余额分别为 282,595.92 万元、347,002.78 万元和 267,753.5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74%、10.24%和 7.56%。公司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存款。2020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大,主要系新增银行借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报告期内各期末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现金 | 25.36 | 10.03 | 11.98 |
银行存款 | 261,147.01 | 315,029.03 | 237,245.78 |
其他货币资金 | 6,581.15 | 31,963.72 | 45,338.17 |
合计 | 267,753.52 | 347,002.78 | 282,595.92 |
2021 年末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 | 9,600.00 |
合计 | 9,600.00 |
2、应收账款
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安置房销售回款等所形成的应收款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9,957.31 万元、10,584.90 万元和 9,274.03 万元,202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 19,372.41 万元,降幅达 64.67%,主要系收回土储中心黄山公寓一期安置房房款、余姚市人民政府动迁管理办公室等应收安置房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 备 | 账龄 | 款项性 质 | 是否关联 方 |
余姚市丈亭镇人民政府 | 1,784.88 | 19.25 | - | 2-3 年 | 供水款 | 否 |
余姚市自来水三七市厂 | 1,113.17 | 12.00 | 5.57 | 2-3 年 | 供水款 | 否 |
余姚市人民政府动迁管理办 公室 | 1,000.00 | 10.78 | - | 3 年以 上 | 安置房 款 | 否 |
余姚市机关事务局 | 900.00 | 9.70 | - | 1 年以 内 | 租金 | 否 |
余姚市余慈站场建设工程指 挥部 | 365.82 | 3.94 | 4.26 | 1 年以 内 | 安置房 款 | 否 |
合 计 | 5,163.87 | 55.68 | 9.83 |
发行人应收账款中应收安置房房款形成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受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建设安置房,但由于安置房建造和拆迁工程非同步进行。安置房建完后拆迁工程仍未完成,部分未完成拆迁的拆迁户未向发行人缴纳安置房款,故导致发行人形成由安置房销售回款等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因发行人会计核算时将安置户欠缴的汇款按照项目归集,因此应收账款前五名中应收安置房款单位为项目名称或项目委托单位。
3、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主要用于核算公司委托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余姚市 污水收集工程建设指挥部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安置房项目拆迁预付款及供水、污水及燃气工程预付款。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
款项余额分别为 352,925.95 万元、392,038.12 万元和 419,795.65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91%、11.57%和 11.85%。
公司预付账款账龄明细表
单位:万元、%
账 龄 | 年末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
1 年以内 | 41,039.06 | 9.77 |
1 至 2 年 | 45,408.70 | 10.82 |
2 至 3 年 | 24,186.45 | 5.76 |
3 年以上 | 309,161.43 | 73.65 |
合 计 | 419,795.65 | 100.00 |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付对象 | 是否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 项余额比例 | 账龄 | 款项性质 |
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动迁管理 办公室 | 否 | 180,084.68 | 42.90 | 3 年以上 | 拆迁预付款 |
余姚市污水收集工程建设指挥 部 | 否 | 124,114.61 | 29.57 | 3 年以上 | 工程预付款 |
西北环线南侧凤山地块开发建 设前期指挥部 | 否 | 42,357.06 | 10.09 | 3 年以上 | 工程预付款 |
余姚市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是 | 29,876.05 | 7.12 | 3 年以上 | 工程预付款 |
余姚市xx街道丰南安置用房 项目 | 否 | 17,860.26 | 4.25 | 3 年以上 | 工程预付款 |
合 计 | 394,292.65 | 93.93 |
拆迁预付款系公司安置房项目、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地块上原有住户的拆迁费用。拆迁过程中,公司委托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等单位进行拆迁,并对原住户进行拆迁补偿。公司需要将预计的拆迁补偿金额预付给被委托的拆迁单位,由拆迁单位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原住户,形成预付款项,待未来拆
迁完成后,将拆迁成本转入存货。
预付款项账龄较长的主要原因是预付账款所涉及项目本身建设工期较长,尚未 完工;完工后还需要竣工决算审计,未决算前因实际工程造价不确定,亦无法结算。
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主要用于核算公司与其他单位的往来款、保证金、保修金等款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
应收款分别为 27,622.61 万元、24,330.02 万元和 16,803.55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85%、0.72%和 0.47%。公司 2021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 2020 年末减少 7,526.47 万元,下降幅度达 30.93%,主要系收回与余姚市建设局等单位的往来款。
截至 2021 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物业维修配套 | 1,711.41 | |
代建工程垫付 | 4,738.05 | |
押金、保证金 | 312.72 | |
关联方往来款 | 952.27 | |
备用金 | 59.67 | |
政府部门往来款 | 2,491.73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6,300.00 | |
政府补助 | 142.30 | |
应收出口退税 | 51.83 | |
其他 | 569.33 | 525.77 |
合 计 | 17,329.32 | 525.77 |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 | 否 | 融资租赁 保证金 | 6,300.00 | 2-3 年 | 36.36 |
余姚市文物局 | 否 | 政府部门 往来款 | 1,669.12 | 3 年以上 | 9.63 |
余姚市物管中心 | 否 | 物业维修 配套 | 1,566.79 | 3 年以上 | 9.04 |
余姚市青少年社会实 践服务中心 | 否 | 关联方往 来款 | 950.00 | 3 年以上 | 5.48 |
余姚市河姆渡镇人民 政府 | 否 | 政府部门 往来款 | 676.01 | 3 年以上 | 3.90 |
合 计 | 11,161.92 | 64.41 |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非经营性往来款情况如下:
1)公司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款项分类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
期末余额 | 占比 | 期末余额 | 占比 | 期末余额 | 占比 | |
非经营性款项 | 950.00 | 5.48 | 950.00 | 3.62 | 2,650.00 | 9.56 |
经营性款项 | 16,379.32 | 94.52 | 23,471.46 | 96.38 | 25,070.66 | 90.44 |
合计 | c | 100.00 | 24,421.46 | 100.00 | 27,720.66 | 100.00 |
发行人将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相关往来款、备用金、押金保证金、保修金、出口退税和政府补助归为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将无业务往来背景的资金拆借及往来 款归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1 年末,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单位 | 类别及往来方 | 是否关联企业 (参照会计标准) | 款项性质 | 形成原因 | 2021 年末 |
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 应收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 | 天然气公司与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支付的保证金 | 6,300.00 |
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应收余姚文物局 | 否 | 往来款 | 水厂固定资产(余姚文物局) | 1,669.12 |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 应收余姚市物管中心保修金 | 否 | 保修金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 1,566.79 |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应收工地水电费(玉皇山(凤山)指挥部、佳汇景苑幼儿园等) | 否 | 往来款 | 玉皇山xx区块项目建设工地水电费、佳汇景苑安置房建设工地水电费 | 229.95 |
余姚市xx自来水有限 公司 | 应收余姚市河姆渡镇人民政府往来款 | 否 | 往来款 | xx自来水运营初期镇政府代收水费 | 676.01 |
余姚市xx自来水有限 公司 | 应收余姚市三七市镇人民政府往来款 | 否 | 往来款 | xx自来水运营初期镇政府代收水费 | 591.42 |
余姚市xx 自来水有限公司 | 应收余姚市丈亭镇人民政府往来款 | 否 | 往来款 | xx自来水运营初期镇政府代收水费 | 516.93 |
余姚市xx 自来水有限公司 | 应收余姚市xx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往来款 | 否 | 往来款 | xx自来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款 | 396.85 |
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 司 | 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履约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 | 收储公司建仓库买地履约保证金 | - |
余姚第二自 来水有限公司 | 应收xxx厂及管网工程建设指挥部往来款 | 否 | 往来款 | 二水公司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款 | 150.55 |
余姚市金属 回收有限公司 |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 | 金属回收公司建库房买地履约保证金 | 132.82 |
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 司 | 应收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押金 | 否 | 保证金 | 收储公司网上粮食市场竞价履约保证金 | - |
- | 其他单笔 100 万元以下 的零星款项 | 否 | - | - | 4,148.88 |
经营性往来款和资金拆 借余额 | 16,379.32 | ||||
余姚市青少年社会实践 服务中心 | 是 | 往来款 | - | 950 | |
非经营性往来款和资金 拆借余额 | 950 | ||||
合计 | 17,329.32 |
2)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款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余姚市青少年社会实践服 务中心 | 950.00 | 950.00 | 950.00 |
余姚市舜财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 - | - | 1,700.00 |
合计 | 950.00 | 950.00 | 2,650.00 |
报告期末发行人的非经营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 金额(万元) | 款项性质 |
2008.12.01 | 300.00 | 投资款 |
2009.04.13 | 500.00 | 投资款 |
2010.10.25 | 400.00 | 投资款 |
2012.05.28 | 500.00 | 投资款 |
2012.09.27 | 500.00 | 投资款 |
2013.05.09 | 250.00 | 投资款 |
2013.12.31 | -1,500.00 | 根据余国资[2012]29 号文,公司将 1,500.00 万元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
余姚市青少年社会实践服务中心为发行人关联方,系发行人参股但不参与日常经营决策的单位。发行人对余姚市青少年社会实践服务中心的出资款及结转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产。 | ||
合计 | 950.00 |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收余姚市青少年社会实践服务中心 950 万元,尚待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文件后转为可供出售资产。
5、存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
余额分别为 1,608,787.51 万元、1,655,205.46 万元和 1,804,876.23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9.74%、48.86%和 50.95%。公司的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和开发成本组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原材料 | 3,575.16 | 1,544.86 | 2,478.76 |
库存商品 | 350,647.11 | 323,857.95 | 238,196.02 |
xx材料 | 725.50 | 15.76 | 15.86 |
开发成本 | 1,449,928.47 | 1,329,786.88 | 1,368,096.87 |
合计 | 1,804,876.23 | 1,655,205.46 | 1,608,787.51 |
库存商品主要为安置房。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库存商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名称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安置房 | xxx小区 | 19.78 |
白云小区 | 162.64 | |
佳汇景苑 | 758.91 | |
中山家园 | 3.15 | |
姚北大楼 | 5,533.40 | |
汇翠花园 | 694.98 | |
花园 74 幢 | 85.11 | |
明珠公寓二期保障房 | 4,652.02 | |
黄山公寓 | 300.00 | |
最良村商铺 | 12,334.88 | |
明珠公寓二期 6 幢成本 | 8,357.07 | |
四明公寓三四期 | 1,430.52 | |
兵xx(锦湖) | 13,386.40 | |
丰南 2 期 | 3,997.82 | |
云瑞佳苑二期(古路头二期) | 2,939.01 | |
云瑞佳苑三期(古路头三期) | 13,009.68 |
白云小区南侧(xxxx) | 00,000.00 | |
xxxx(xxx) | 42,059.68 | |
北辰雅苑(北环西路南侧地块) | 75,052.54 | |
云瑞佳苑四期(古路头四期) | 15,206.35 | |
晨光家园(皇山桥一期) | 10,843.27 | |
晨光家园(皇山桥二三期) | 8,284.49 | |
方圆人家(康山五圣殿) | 25,787.97 | |
xxx苑(文字地块) | 68,918.55 | |
小计 | 325,854.47 | |
其他 | 天然气 | 161.71 |
粮食收储 | 24,078.21 | |
城光路灯 | 490.46 | |
金属回收 | 62.25 | |
小计 | 24,792.63 | |
合计 | 350,647.11 |
开发成本在存货中占比最大。开发成本金额主要由发行人在土地整理开发及安置房建造中前期所投入的资金构成。由于近年来,发行人负责余姚市主要安置房项目建设,公司安置房等在建项目及土地拆迁业务不断增加,导致发行人在开发成本同比增加。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开发成本共计 1,449,928.47 万元,其中包括土地整理开发项目 718,272.07 万元,占比 49.54%,主要包括拆迁安置补偿费及“七通一平”费用等;安置房项目 203,884.41 万元,占比 14.06%,主要包括土地费用、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费用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85,962.08 万元,占比 26.62%,主要包括污水工程、路面和桥梁建设等;其他工程零星工程 141,809.90 万元,占比 9.78%。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在每期末分别对各类存货进行存货跌价准备测试,公司近三年末不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迹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开发成本的明细项目以及主要项目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类型 | 委托方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竣工时间 | 是否签订协 议 | 协议签署时 间 | 预计总投资金额 | 已投资金额 | 后续投资金额 | 已确认收入金额 | 收入确认时点 | 已回款金额 | 预期收益实现方式 | 预期回款时间 |
1 | 兰墅桥村地 | 土地 | 余姚市人民政府授权 | 2009 年 | 2019 年 | 87,872.97 | 135,591.06 | - | - | - | - | 2022- | |||
块项目 | 整理 | 2024 年 | |||||||||||||
全民健身中 | |||||||||||||||
2 | 心以东,x xx村以西,江以北 | 土地整理 | 2010 年 | 2019 年 | 39,947.12 | 36,126.92 | 3,820.20 | - | - | - | 2022- 2024 年 | ||||
地块项目 | |||||||||||||||
梨洲街道最 | |||||||||||||||
3 | 良村四明东路南侧沙桥 地块项目 | 土地整理 | 2015 年 | 2022 年 | 否 | - | 22,742.31 | 22,687.57 | 54.74 | - | - | - | 土地出让金返还收入 | 2022- 2024 年 | |
4 | 永丰村 | 土地 整理 | 2008 年 | 2025 年 | 200,846.25 | 8,389.05 | 192,457.20 | - | - | - | 2025- 2030 年 | ||||
5 | 三官堂区块 开发项目 | 土地 整理 | 2012 年 | 2023 年 | 43,187.27 | 26,509.00 | 16,678.27 | - | - | - | 2023- 2025 年 | ||||
6 | 仓前路地块 | 土地 | 2004 年 | 2025 年 | 75,465.26 | 4,465.26 | 71,000.00 | - | - | - | 2025- | ||||
整理 | 2027 年 | ||||||||||||||
7 | 全民健身中 心北侧-兰墅桥 | 土地整理 | 2009 年 | 2020 年 | 15,500.00 | 24,825.49 | - | - | - | - | 2022- 2024 年 | ||||
8 | 三凤桥地块 | 土地 | 2009 年 | 2019 年 | 1,878.61 | 3,617.99 | - | - | - | - | 2022- | ||||
整理 | 2024 年 | ||||||||||||||
9 | 玉皇山xx | 土地 | 2008 年 | 2021 年 | 92,741.58 | 108,399.22 | - | - | - | - | 2022- | ||||
区块项目 | 整理 | 2024 年 |
10 | 城中村“三置换”改造 项目 | 土地整理 | 2018 年 | 2021 年 | 166,306.00 | 125,448.00 | - | - | - | - | 2022- 2024 年 | ||||
11 | 磨刀桥区块 项目 | 土地 整理 | 2008 年 | 2022 年 | 30,249.78 | 26,271.35 | 3,978.43 | - | - | - | 2023- 2025 年 | ||||
12 | 康复路东侧 南郊地块 | 土地 整理 | 2008 年 | 2020 年 | 38,068.08 | 37,141.85 | - | - | - | - | 2022- 2024 年 | ||||
13 | 黄山公园x x区块一 | 土地 整理 | 2014 年 | 2024 年 | 247,500.00 | 46,309.31 | 201,190.69 | - | - | - | 2025- 2030 年 | ||||
00 | xxxxxxxxx (xxx) | xxx | 0000 x | 2020 年 | 78,938.99 | 39,829.09 | - | 75,039.20 | 75,039.20 | - | |||||
15 | 兰墅公寓安置房三期 (地块一) | 安置房 | 余姚市人民政府授权 | 2012 年 | 2019 年 | 129,421.35 | 111,189.12 | - | 100,534.81 | 安置房源在验收交房后确认营业收入;安置剩余房源在对外拍卖时确 认收入 | 100,534.81 | 安置房销售或拍卖收入 | - | ||
16 | 三七市地块安置房项目 | 安置房 | 2010 年 | 2018 年 | 19,289.87 | 24,889.67 | - | - | - | 2022- 2027 年 | |||||
17 | xx东电子 | 安置 | 2011 年 | 2019 年 | 12,000.00 | 13,227.18 | - | 22,694.65 | 22,694.65 | - | |||||
西地块 | 房 | ||||||||||||||
18 | 白云商贸中 | 安置 | 2011 年 | 2019 年 | 12,000.00 | 14,749.35 | - | - | - | 2022- | |||||
心 | 房 | 否 | - | 2027 年 | |||||||||||
19 | 城市展览馆 | 基础 | 2018 年 | 2019 年 | 4,000.00 | 3,522.08 | 477.92 | - | - | - | |||||
新建工程 | 设施 | ||||||||||||||
20 | xxxxxxxx(xxx-xxx)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0 年 | 2020 年 | 15,366.00 | 15,366.00 | - | - | - | - | 停车费和广告费收入 | 2022 年起, 50 年 | ||
余马公路城 | 道路新建 | ||||||||||||||
21 | 区段道路改 | 或改 | 2008 年 | 2020 年 | 17,317.00 | 17,317.00 | - | - | - | - | |||||
造工程 | 造工 | ||||||||||||||
程 |
22 | 世xx路延伸工程(xx线-开封路)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09 年 | 2020 年 | 14,707.00 | 14,707.00 | - | - | - | - | |||||
23 | 北滨江路东延及xx道路新建工程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0 年 | 2020 年 | 25,372.68 | 25,372.68 | - | - | - | - | |||||
24 | 长元路工程 (经十九-经十八) | 道路新建或改 造工程 | 2010 年 | 2020 年 | 8,031.52 | 8,031.52 | - | - | - | - | |||||
25 | 四明东路及xx区块改造工程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0 年 | 2020 年 | 37,687.00 | 37,687.00 | - | - | - | - | |||||
26 | 中山南路一期道路新建工程(四明东路-xx x东路) | 路新建或改造工程 | 2011 年 | 2020 年 | 19,484.00 | 19,484.00 | - | - | - | - | |||||
27 | 中山北路三期道路新建工程(北环东路-舜达 道路北)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1 年 | 2020 年 | 33,591.00 | 33,400.00 | - | - | - | - | |||||
28 | xxxxxxxxxxxx(xxxxx-舜 宇路)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1 年 | 2020 年 | 13,650.00 | 13,600.00 | - | - | - | - |
29 | 长安路延伸工程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08 年 | 2020 年 | 7,035.00 | 7,000.00 | - | - | - | - | |||||
30 | 新xx南路道路改造工程(xxx西路-黄山 路)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3 年 | 2020 年 | 11,988.00 | 11,988.00 | - | - | - | - | |||||
31 | xxxxxxxx(xxxx-xxx) | xx新建或改 造工程 | 2009 年 | 2020 年 | 35,000.00 | 34,559.00 | - | - | - | - | |||||
32 | 经十九路工程(长安路 -余马公路)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3 年 | 2020 年 | 6,382.00 | 6,382.00 | - | - | - | - | |||||
33 | 新xx路改造工程(世xx-北兰江)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0 年 | 2020 年 | 9,685.00 | 9,685.00 | - | - | - | - | |||||
34 | 万xxx (xxxx -xxxx)xxx x | xxxx或改造工 程 | 2010 年 | 2020 年 | 5,579.00 | 5,600.00 | - | - | - | - | |||||
35 | 北滨江路东延二期工程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1 年 | 2020 年 | 7,080.53 | 7,080.00 | - | - | - | - |
36 | 舜汇路(兴城路-新建北路)道路新建工程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2 年 | 2020 年 | 5,635.00 | 5,600.00 | - | - | - | - | |||||
37 | 南排江路 (xxx东 -黄山东路)新建工 程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3 年 | 2020 年 | 6,017.35 | 6,000.00 | - | - | - | - | |||||
38 | 南兰江西路一期(老兰墅-开丰 路)新建工 程 | 道路新建或改 造工程 | 2013 年 | 2020 年 | 3,977.00 | 3,577.00 | - | - | - | - | |||||
39 | 黄山东路道路新建及xx地块改造工程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3 年 | 2020 年 | 6,123.13 | 6,120.00 | - | - | - | - | |||||
40 | 金山路(新建北路-中山路)新建工程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4 年 | 2020 年 | 7,792.36 | 7,790.00 | - | - | - | - | |||||
41 | xxxxxx(xxx -xxxx)及滨江绿地新建工 程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程 | 2014 年 | 2020 年 | 4,961.00 | 4,950.00 | - | - | - | - | |||||
42 | 南兰江西路二期工程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7 年 | 2020 年 | 11,921.00 | 11,900.00 | - | - | - | - |
43 | 新建北路 (金型路-北环西路)扩建工程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6 年 | 2020 年 | 5,990.41 | 5,900.00 | - | - | - | - | |||||
44 | 世南路道路改造工程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5 年 | 2020 年 | 8,827.70 | 8,800.00 | - | - | - | - | |||||
45 | xxx西路道路改造工程 | 道路新建或改 造工程 | 2016 年 | 2020 年 | 7,109.68 | 7,100.00 | - | - | - | - | |||||
46 | xxxxxxxx(xxxxxxxxx)一 期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3 年 | 2020 年 | 10,258.00 | 10,200.00 | - | - | - | - | |||||
47 | xxxx (xxxxxxxx x)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5 年 | 2020 年 | 12,787.00 | 13,000.00 | - | - | - | - | |||||
48 | 长安路(姚州大桥-玉立路)道路改建工程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4 年 | 2020 年 | 6,201.00 | 6,200.00 | - | - | - | - | |||||
49 | 兴城路道路新建工程 (金舜西路 -北环西路)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6 年 | 2020 年 | 3,957.00 | 3,955.00 | - | - | - | - |
50 | 兰馨路(四明西路-南兰江路)道路新建工程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6 年 | 2020 年 | 4,585.00 | 4,500.00 | - | - | - | - | |||||
51 | 南排江路道路新建工程 (四明东路 -xxx东路)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7 年 | 2020 年 | 2,621.27 | 2,600.00 | - | - | - | - | |||||
52 | 扶贫开发区雨水管改造 (二期)工程 | 道路新建或改 造工程 | 2015 年 | 2020 年 | 1,110.60 | 1,100.00 | - | - | - | - | |||||
53 | 西石山北路立交及引道工程 | 道路新建或改造工 程 | 2015 年 | 2020 年 | 3,475.32 | 3,555.00 | - | - | - | - |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存货-开发成本中存在市政基础建设项目
385,962.08 万元,竣工决算后将结转至其他非流动资产。该部分项目的未来实现收益的方式主要包括污水经营收入、自来水经营收入、停车费收入、绿化养护费收入等,与其他非流动资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来实现收益的方式基本一致。
6、固定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期末净值分别为174,056.69万元、185,493.44万元和173,211.5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38%、5.48%和4.89%。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构成,房屋建筑物系公司及其子公司自用办公楼等,机器设备主要系天然气和供水的管道等。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房屋、建筑物 | 106,363.02 | 113,170.53 | 95,001.79 |
机器设备 | 206,493.18 | 201,094.84 | 195,609.53 |
运输工具 | 1,710.15 | 1,673.49 | 1,534.81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2,410.46 | 2,167.63 | 2,721.29 |
减:累计折旧 | 143,765.30 | 132,613.06 | 120,810.73 |
合计 | 173,211.52 | 185,493.44 | 174,056.69 |
7、在建工程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建
工程期末余额分别为 107,895.55 万元、125,615.20 万元和 164,107.6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34%、3.71%和 4.63%。
2020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17,719.65 万元,增幅达 16.42%,
主要系姚西北海涂片污水治理工程、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等项目加大投资。2021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38,492.49 万元,增幅达 30.64%,主要系门户区四明湖环湖截污工程、xxx厂新建工程等新建项目投资。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在建项目名称 | 总投 | 已投 | 工程进度 | 合法合规性批复 | 建设期间 | 未来三年投资计划 | 是否签订合同或协议 |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
1 | 梁弄镇自来水厂新建工程 | 5,927.66 | 4,145.14 | 69.93 | 余发改基[2019]62 号、余发改基[2019]150 号 | 2019.10- 2022.12 | 1,782.52 | - | - | 是 |
2 | xxx厂原水管道安装工程 | 1,947.29 | 859.72 | 44.15 | 余发改基[2020]224 号 | 2020.12- 2022.12 | 1,087.57 | - | - | 是 |
3 | 余姚市 2020 年度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梨洲街道、四明山镇、陆埠 镇、鹿亭乡) | 3,359.31 | 2,265.30 | 67.43 | 余发改基[2019]87 号、 107—113 号 | 2020.4- 2022.12 | 1,094.01 | - | - | 是 |
4 | 余姚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水厂供水管网 | 14,270.00 | 5,797.06 | 40.62 | 2020.4- 2022.12 | 4,000.00 | 4,472.94 | - | 是 | |
5 | xx五镇镇级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工程(二期) | 11,999.00 | 5,737.76 | 47.82 | 余发改基〔2018〕425 号 | 2019.06- 2023.12 | 3,000.00 | 3,261.24 | - | 是 |
6 | xx五镇镇级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工程(三期) | 8,999.52 | 1,173.35 | 13.04 | 2020-330281-46-03- 105883 | 2020.06- 2023.12 | 4,000.00 | 3,826.17 | - | 是 |
7 | 天然气保障工程-LNG 应急气源站 | 12,942.16 | 7,379.00 | 57.02 | 余发改基[2020]214 号 | 2020.1- 2023.12 | 3,000.00 | 2,563.16 | - | 是 |
8 | 乡镇污水收集工程(四明山区域四乡镇) | 14,908.00 | 4,907.61 | 32.92 | 余发改基〔2017〕121 号 | 2017.10- 2024.12 | 4,000.00 | 4,000.00 | 2,000.39 | 是 |
9 | 乡镇污水收集工程(平原乡镇第一批) | 54,911.00 | 12,359.34 | 22.51 | 余发改基〔2017〕177 号 | 2018.11- 2024.12 | 3,000.00 | 3,500.00 | 36,051.66 | 是 |
10 | 2018 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 35,506.00 | 7,312.64 | 20.60 | 余发改基〔2018〕285 号 | 2019.03- 2024.12 | 5,000.00 | 6,800.00 | 16,393.36 | 是 |
11 | 2018 年xx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5,682.00 | 402.64 | 7.09 | 余发改基〔2018〕267 号 | 2020.10- 2024.12 | 2,000.00 | 2,000.00 | 1,279.36 | 是 |
12 | 2019 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 4,020.00 | 942.19 | 23.44 | 2019-330281-78-03- 803731 | 2020.02- 2024.12 | 500.00 | 500.00 | 2,077.81 | 是 |
13 | 门户区四明湖环湖截污工程 | 5,445.64 | 2,172.81 | 39.90 | 2019-330281-78-03- 817679 | 2020.12- 2023.12 | 1,000.00 | 2,272.83 | - | 是 |
14 | 2020 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 13,681.46 | 215.00 | 1.57 | 备案 | 2021.01- 2024.12 | 3,000.00 | 3,000.00 | 7,466.46 | 是 |
15 | xxx厂新建工程 | 30,000.00 | 2,990.15 | 9.97 | 余发改核(2021)6 号 | 2020.10- 2024-10 | 5,000.00 | 5,000.00 | 17,009.85 | 是 |
合 计 | -- | 223,599.04 | 58,659.71 | -- | -- | 41,464.10 | 41,196.97 | 82,278.89 | -- |
主要在建工程情况介绍:
(1)梁弄镇自来水厂新建工程
工程位于梁弄镇五桂村,建设规模为1.5万立方米/d,占地面积15.77亩,建筑
面积24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反应沉淀清水池、V型滤池、反冲洗用房、配电房、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等。
(2)xxx厂原水管道安装工程
工程起于四明湖现状取水口、终于东明禅寺,全长约1.5KM,管径DN6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和钢管,新建检查井、泵站改造及路面修复等。
(3)余姚市2020年度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梨洲街道、四明山镇、陆埠镇、鹿亭乡)
1)梨洲街道
对10座村级供水站进行综合性的全面提升改造;对22座村级供水站更新消毒设备13套、过滤设备12套、自动化联动 升级21套;对22座村级供水站进行标识标牌安装和部分破损供水站建筑物的维修、改建及管道铺设。
2)四明山镇
对28座村级供水站更换过滤设备14套、消毒设备9套、自动化联动升级25套;对28座村级供水站进行标识标牌安装和部分破损供水站建筑物的维修、改建及管道铺设
3)鹿亭乡
对5座村级供水站进行综合性的全面提升改造;对30座村级供水站更换过滤设备24套(不锈钢压力滤器),滤料更换8套,消毒设施更换30套,自动化联动升级29套;对29座村级供水站进行标准化建设,包括标识标牌安装,对部分未封闭供水站进行封闭式建设。
4)陆埠镇
对4座村级供水站进行综合性的全面提升改造;对4座村级供水站更新过滤设备 2套、消毒设备2套、自动化联动升级2套及管道铺设;对1座村级供水站进行标识标牌安装和部 分破损供水站建筑物的维修、改建及管道铺设。
(4)余姚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水厂供水管网能延则延
x工程建设范围涉及丈亭镇、三七市镇、大隐镇、陆埠镇、河姆渡镇、梁弄镇等6个乡镇部分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供水管网延伸改造和水站兼并改造。新敷设供水管网总长44km,管径DN100-DN5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PE管和钢管;取消村级水站20座,及新建加压泵站、户表改造、路面修复等。
(5)xx五镇镇级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工程(二期)
工程涉及陆埠镇、三七市镇、丈亭镇、大隐镇等4个乡镇,受益户数10265户,改造管网56km及附属等。
(6)xx五镇镇级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工程(三期)
工程主要涉及丈亭镇、三七市镇、大隐镇、陆埠镇和河姆渡镇5个乡镇约2600户,改造配水管网约51公里及改造泵站等。
(7)天然气保障工程-LNG应急气源站
新建LNG应急气源站用地面积80.71亩,总建筑面积3818平方米,主要包含8台 150m3LNG储罐、8台5000Nm3中压空温式气化器,8套5000Nm3高压空温式气化器、一套2.0×104Nm3 高压水浴式加热器,一套2.02.0×104Nm3 中压水浴式复热器、一套 2.02.0×104Nm3 高压水浴式复热器、北门站工艺撬及管理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液
态总贮存量为1200m3,可满足余姚市域近期8d应急用气,远期3d应急用气。
(8)乡镇污水收集工程(四明山区域四乡镇)
本工程涉及梁弄镇、四明山镇、鹿亭乡、大岚镇等四个四明山区域乡镇,新铺设DN75-DN300污水管总长162350米,管材采用PVC-U管、PE实壁管和钢砼管,新建人工湿地处理设施、污水提升泵站及路面、接户管、雨水管修复等。
(9)乡镇污水收集工程(平原乡镇第一批)
本工程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牟山镇、丈亭镇、大隐镇、河姆渡镇、小曹娥镇、黄家埠镇、三七市镇等13个平原乡镇(街道),新铺设DN75-DN630污水管总长约0129072米,管材采用PVC-U管、PE
实壁管和钢砼管,新建分散式处理设施,污水泵站及路面、接户管、雨水管修复等。
(10)2018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工程建设范围为凤山街道、梨洲街道、兰江街道、朗霞街道、低塘街道、丈亭镇、梁弄镇、泗门镇等八个乡镇街道部分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