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汇率 区间收益率 890 < 观察汇率 < 1159.60 3.00% 观察汇率 ≥ 1159.60 3.00%+1.00%*k 观察汇率 ≤ 890 MAX[(3.00%-1.75%*k),0%]
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金友结构性存款(开放式)产品合同
目录
产品说明书 第 3 页
风险揭示书 第 8 页
客户权益须知 第 10 页
产品协议书 第 14 页
特别提示
一、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二、请客户认真阅读上述文件,并在充分理解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收益及风险揭示的前提下,自愿叙做结构性存款交易并签订结构性存款合同。
三、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一经签署,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客户决策完全是由客户独立、自主、谨慎做出的。客户已经阅读本结构性存款
《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以及《产品协议书》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自愿承担本产品相关风险。
四、《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以及《产品协议书》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文件,客户签署产品协议书即表示对 相关销售文件全部内容已认真阅读,完全了解并全部接受,无须再行签署。
客户须知
产品说明书
⚫ 本结构性存款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利银行”)只保障本金,不保证收益,具有一定的风险。持有至产品终止日的保本结构性存款的收益不会为负值,但可能为零收益或显著低于普通储蓄或定期储蓄可能获得的收益。
⚫ 结构性存款的实际收益受挂钩标的影响,结构性存款挂钩标的受市场等多种 要素影响。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 效力的用语,不代表结构性存款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友利银行对 相关结构性存款的任何收益承诺。如果客户不愿或无法接受挂钩标的的不利 变化的风险,不宜办理结构性存款。过去的表现并不必然预示其将来的表现。
⚫ 在购买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前,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文件,尤其是粗体部分,确保自己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收益结 构、风险类型,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并充分、慎重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 友利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 在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本结构性存款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一、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金友结构性存款(开放式) |
产品代码 | 【SCP22100005】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产品风险等 级 | ☑一级(低)□二级(中低)□三级(中)□四级(中高)□五级(高) (友利银行内部评级结果,仅供参考) |
适合投资者 | ☑保守型 ☑稳健型 ☑xx型 ☑成长型 ☑进取型 (经友利银行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为上述类型的个人及机构) |
运作模式 | □封闭式 ☑开放式 |
募集起始日 | 【2022】年【07】月【20】日 9:00 |
募集终止日 | 【2022】年【07】月【25】日 16:00 |
募集期 | 募集起始日至募集终止日为募集期,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进行认购及认购 撤单。募集期内认购资金按银行活期利率计息。 |
起购金额 | 人民币【10,000】元起购, 人民币【1,000】元为单位递增 |
最高持有 | 客户最高持有金额人民币【/】元 |
发行规模 | 上限【100】亿元,下限【/】亿元。 友利银行有权根据市场和产品运行情况调整以上金额。 |
产品成立日 | 【2022】年【07】月【27】日 |
产品终止日 | 【2025】年【07】月【23】日 |
产品期限 | 【1092】天 |
产品币种 | 人民币 |
投资期及开放期 | 1. 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一期投资期为【3】个月,每个投资期起始日前设置开放期,每一期开放期为【5】天。友利银行有权对投资期及开放期进行调整(如遇节假日等),实际投资期和开放期可能会因调整而大于或小于上述天数,每期具体日期以本栏位约定为准。 2. 客户认购时默认投资当期及剩余全部投资期数,客户可以在开放期预约赎回。详见本产品说明书“一、产品基本信息-预约赎回”。 3. 如果客户未在开放期内预约赎回,则客户当期投资期的本金将在开放期结束后自动投资于该产品的下一期投资期。 期数 开放期 开放期 冷静期 投资期 投资期 观察日起始日 终止日 截止日 起始日 终止日 3 23/04/20 23/04/24 23/04/25 23/04/26 23/07/26 23/07/24 4 23/07/20 23/07/24 23/07/25 23/07/26 23/10/25 23/10/23 5 23/10/19 23/10/23 23/10/24 23/10/25 24/01/24 24/01/22 |
预约购买 | 1. 开放期起始日 9 点至开放期终止日 16 点之前,可以预约购买本产品。 2.如果客户已持有本产品,在开放期追加购买的,需另行签署产品协议书购买本产品。 3.如遇有权机关对投资者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止付及扣划等情况,可 能会导致购买不成功,详见《产品协议书》双方权利和义务第 17 条。 |
冷静期 | 自签订本产品销售文件起至当期投资期起始日前一日【16】点前截止。通过电子渠道(网上银行)购买,冷静期自产品销售文件已在电子渠道确认阅读并完成产品认购后起算。冷静期内,如果投资者改变投资决定,可解 除已签订的产品合同。 |
预约赎回 | 1. 开放期起始日 9 点至开放期终止日 16 点之前,可以预约赎回本产品,并可申请撤销该预约赎回。 2. 预约赎回分为全部赎回或部分赎回,部分赎回时剩余部分资金应满足起购金额人民币【10,000】元。 3. 申请赎回的资金不再转入下一投资期,未申请赎回部分将自动转入下一投资期。 4.如遇有权机关对投资者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止付及扣划等情况,可 能会导致赎回不成功,详见《产品协议书》双方权利和义务第 17 条。 |
挂钩标的 | 韩国 SMBS 公布的 USD/KRW 即期收盘价 |
观察日 | 一般为当期投资期终止日前2 个工作日,具体以《产品说明书》“一、产品 基本信息 投资期及开放期”约定为准。 |
观察汇率 | 观察日 USD/KRW 首尔货币经纪(SMBS)公告的 SPOT 收盘价 (收盘价可通过 xxx.xxxx.xxx - 外汇市场 - 外汇交易进行查询) |
下端汇率 | 下端汇率为结构性存款中内嵌衍生结构的较低价,该汇率由友利银行根据市场波动性等情况全权决定, 投资者可于每一期开放期起始日通过【柜台、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限个人客户)】查询。 |
上端汇率 | 上端汇率为结构性存款中内嵌衍生结构的较高价,该汇率由友利银行根据 市场波动性等情况全权决定, 投资者可于每一期开放期起始日通过【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限个人客户)】查询。 |
收益率 (年化) | 根据观察汇率的表现确定收益率,收益率为区间收益率。 1. 观察汇率小于等于下端汇率时,当期投资期实际收益率为最低收益率; 2. 观察汇率小于上端汇率且大于下端汇率时,当期投资期实际收益率为中间收益率; 3. 观察汇率大于等于上端汇率时,当期投资期实际收益率为最高收益率。每一期投资期适用的上、下端汇率、区间收益率,友利银行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挂钩标的波动情况重新确定,投资者可于每一期开放期起始日通过 【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限个人客户)】查询。 详见本产品说明书“二、产品收益说明” |
收益计算 方式 | 本金 × 实际收益率(年化) × 实际期限/365 (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四舍五入) |
资金到账日 | 1. 投资期:每个投资期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该投资期的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的结算账户,本金自动转入下一期投资期。 2. 预约赎回:预约赎回的本金及收益将于当期投资期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的结算账户。 3. 产品终止:本金及收益将于产品终止日(或友利银行提前终止日)后 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的结算账户。本产品项下资金已设置担保,且本产品到期后客户继续以本产品项下本金及收益向友利银行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或友利银行将该产品本金及收益回收以清偿被担保债务或有权机关冻结结构性存款账户的除外。 4. 本金及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结算账户期间内不计付利息。 |
销售地域 | 全国 |
销售渠道 | 【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限个人客户)】 |
提前终止 | 1. 除本产品说明书另有说明外,客户无提前终止权。 2. 特殊情况下,友利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详见产品协议书“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
费用 | 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管理费、投资管理费等费用。 |
税款 | 友利银行不负责代扣代缴纳投资者购买本结构性存款的所得税款。 |
二、产品收益说明
1. 收益说明
客户与友利银行进行存款交易(结构性存款本金等同金额的存款)及衍生产品交易(利用存款利息部分进行衍生交易)。友利银行对于本金部分提供完全保障,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缴纳范围,并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支付浮动利率。
2. 情景分析及压力测试下的分析
每一期投资期收益,举例说明如下:
假设客户认购第一期本结构性存款,该产品投资期为【14】天,本金为
【1,000,000.00】元人民币,该投资期上、下端汇率、区间收益率如下:
观察汇率 | 区间收益率 |
890 < 观察汇率 < 1159.60 | 3.00% |
观察汇率 ≥ 1159.60 | 3.00%+1.00%*k |
观察汇率 ≤ 890 | XXX[(3.00%-1.75%*k),0%] |
k: 投资期终止日汇率÷投资期起始日汇率(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USDCNY)
收益率
3.00%+1.00%*k
3.00% | 最高收益率 | |
XXX[(3.00%-1.75%*k),0%] | 中间收益率 | |
最低收益率 |
下端汇率 890.00 上端汇率 1159.60 USD/KRW 观察汇率
不同情景下,收益情况具体如下:
分类 | 情景 1 | 情景 2 | 情景 3 |
观察汇率 | 850 | 1050 | 1250 |
投资期起始日汇率 | 6.8000 | 6.8000 | 6.8000 |
投资期终止日汇率 | 6.9000 | 6.9000 | 6.9000 |
k | 1.0147 | 1.0147 | 1.0147 |
区间收益率 | 3.00%-1.75%*k | 3.00% | 3.00%+1.00%*k |
收益率(年化) | 1.22% | 3.00% | 4.01% |
收益(元) | 467.95 | 1150.68 | 1538.08 |
客户总收益为客户所有投资期的收益总和;如果客户投资了多期,客户在其他投资期内收益分析情况与本例分析方法相同。
三、估值方法
友利银行将以商业合理的方式,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主要根据友利银行内部风险模型对衍生产品进行估值。
特别提示
以上情景采用假设数据计算,假设情景及压力测试下的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为只保证本金!
风险揭示书
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结构性存款具有普通银行存款通常没有的风险,因此并非普通储蓄 或定期储蓄的合适替代品。
一、收益风险:本结构性存款有投资风险,友利银行仅保障购买本金,不保证存款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结构性存款的收益决定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果在存款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结构性存款的收益不随市场利率的上升而提高。
二、信用风险:友利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如宣布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三、流动性风险:结构性存款存续期内,客户不享有提前终止产品的权利。四、再投资风险:友利银行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
一旦被提前终止,则本结构性存款的实际天数可能小于预定的天数,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的全部收益。
五、政策风险:本产品依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兑付等事项的正常进行。
六、信息传递风险:友利银行将按照客户权益须知“银行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信息披露。客户应根据“银行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友利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友利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友利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从而造成通知未能传达等情况,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七、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本产品的受理、投资资金返还等的正常进行,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需自行承担。
八、其他需要客户知晓的事项:友利银行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要求,向监管机构或监管机构指定机构报送客户身份信息及客户持有本产品份额及其变动等相关信息。
本人/本机构确认购买该结构性存款为本人/本机构真实的意思表示,并认为该结构性存款完全适合本人/本机构的投资目标、投资预期以及风险承受能力,本人/本机构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本人/本机构确认友利银行相关业务人员对于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中限制本人/本机构权利、增加本人/本机构义务以及有关免除、限制友利银行责任或友利银行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的条款已向本人/本机构予以说明,本人/本机构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
个人投资者确认本人确认如下:
购买该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本人的真实意愿,本人已充分认识该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特征、风险和投资者相关权利义务条款,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
客户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
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
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客户签名:日期:
客户权益须知
一、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1. 个人客户首次购买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2. 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超过一年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再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须在银行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3. 如影响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4.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共包括五级:保守型(CR1 等级),稳健型(CR2 等级),xx型(CR3 等级),成长型(CR4 等级),进取型(CR5等级)。
二、产品风险等级
友利银行产品风险等级共分为五级,一级(低风险类)、二级(中低风险类)、三级(中风险类)、四级(中高风险类)、五级(高风险类)。本产品风险等级为【一级(低风险类)】,总体风险程度低,收益波动小,产品本金安全性高,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很小。
潜在收益率
五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风险程度
三、个人客户类型与适合的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等级
客户类型 | 适合的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等级 |
CR1:保守型 | 一级(低风险类) |
CR2:稳健型 | 一级(低风险类)二级(中低风险类) |
CR3:xx型 | 一级(低风险类)二级(中低风险类)三级(中风险类) |
CR4:成长型 | 一级(低风险类)二级(中低风险类)三级(中风险类)四级(中高风险类) |
按照监管要求,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不低于产品风险等级时,方可购买该结构性存款产品。
CR5:进取型 | 一级(低风险类)二级(中低风险类)三级(中风险类)四级(中高风险类) 五级(高风险类) |
四、产品办理流程
1. 开立结算账户
客户应在友利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用于产品相关资金的扣划与支付结算。若客户已有结算账户,则无需再次开立。机构客户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交易账户为其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结算账户为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交易账户。客户认购(申购)本产品后,投资期起始日从客户交易账户扣划资金。
2. 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个人客户购买本产品前需接受并完成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首次评估须在友利银行营业网点进行。若客户已在友利银行做过评估,且评估结果在有效期内,期间未发生可能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可不再进行评估。
3. 签订合同
客户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选择适合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如决定购 买则需要与友利银行签署产品合同。签署前应仔细阅读本客户权益须知、产品 说明书、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书及其他销售文件(如有),确定已同意相关 内容、充分了解相关风险且并无疑问和异议后,办理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手续。
4. 认购、撤销及赎回
客户可在募集期、开放期及冷静期内,通过友利银行任意销售渠道(包括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办理认购、申购、撤销及赎回等业务。
5. 本金及收益兑付
本产品终止日(或友利银行提前终止日)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将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如有)一次性划转至客户指定的交易账户,期间不计利息。但本产品项下资金已设置担保,且本产品终止后客户继续以本产品项下本金及收益向友利银行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或友利银行将该产品本金及收益回收以清偿被担保债务或有权机关要求冻结结构性存款账户的除外。
五、信息披露
1. 本产品相关信息披露将通过友利银行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友利银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地点进行
(友利银行可自主决定采用其中一种或几种方式)。本产品相关公告及频率如下:
① 销售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协议书、风险揭示书和客户权益须知。
② 发行公告:包括结构性存款成立日期和募集规模等信息,本产品成立之后 5 日内披露。
③ 产品账单:包括投资金额、产品收益情况、衍生产品公允价值变化、持仓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等信息,在本产品存续期内每月披露一次。
④ 到期公告:包括结构性存款的存续期限、终止日期和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本产品终止后 5 日内披露。
⑤ 重大事项公告:发生可能对投资者或者本产品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后 2 日内发布重大事项公告。
⑥ 临时公告:如产品发生延迟兑付或者分次兑付,于发生上述情形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兑付方案;如友利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调整产品规模上下限、优化或升级产品等,则需在提前终止日、增设产品规模上限或调整规模上下限 之日、产品升级或优化日等相关日之前至少 1 个工作日进行公告。客户应注意 及时在上述渠道上自行查询。
2.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等需要,在不损害存款人利益的前提下,友利银行可以单方对与客户签署的《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
《产品协议书》等销售文件进行修改。客户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有权终止本 协议,并可在最近一次开放期内申请预约赎回本产品。客户在友利银行修改协 议后继续对本产品进行认购(申购)的,视为客户同意友利银行修改后的协议。友利银行如决定对上述销售文件进行修改的,将提前 5 个工作日在官方网站或 其他信息披露渠道发布公告通知客户。
3. 客户已认可并知晓友利银行的信息披露渠道,客户应主动、及时获取信息。如客户怠于或未能及时查询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及时知晓有关信息,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客户预留在友利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友利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友利银行变更联系方式,友利银行可能因此无法联系到客户而影响客户投资决策或资金兑付等,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六、客户投诉
友利银行为客户开通了如下四种投诉方式。
1. 营业网点
向我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反映问题。
2. 客服电话
致电 24 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00 0000 000x0)反映问题。
3. 投诉邮箱
通过邮箱(xxxxx@xxxxxxxxxxxxxx.xxx)反映问题。
4. 官方网站
通过我行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在线留言。
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产品协议书
客户已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并充分理解该产品的收益及风险。客户自愿申请购买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友利银行同意接受客户的申请。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客户):
客户名称: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乙方(银行):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一、交易内容
1. 产品名称:
2. 产品代码:
3.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4. 认购金额(大写):
(小写):
4. 交易账户:
二、定义与说明
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下列用语表示如下含义:
1. 交易账户:指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用于结构性存款相关资金的扣划与支付结算。
2. 认购:指甲方在募集期内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交易。
3. 申购:指甲方在产品成立日后的开放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交易。
4. 提前终止日:结构性存款产品终止日之前,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提前终止的日期。
5. 工作日:指乙方对外办理一般对公业务的任何一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周六、周日(但包括国家临时规定应当工作的周六和周日)。
6. 担保:乙方在甲方购买的本协议项下结构性存款项下资金上设置担保,并为甲方或第三人在乙方的融资提供担保的业务模式。
7. 经办行:签订本协议的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营业机构。经办行被
视为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全权代表。
8. 相关合同:《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
9. 法律、法规、政策: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 括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华人聚居区)的法律、行政法规与最高人民法院的 司法解释以及金融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述机构的分支机构和派出机 构)的规章、规定、政策与命令。
三、申请与兑付
1. 申请
甲方在结构性存款募集期(开放期)内申请购买本产品时,应向交易账户存入足额结构性存款资金,进行购买手续后允许乙方冻结相应的结构性存款资金,并同意授权乙方于相应的资金归集日将甲方交易账户内相应的结构性存款资金进行划转。
2. 兑付
乙方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兑付。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结构性存款资金来源合法,为甲方合法所有或拥有合法处分权,且其经营活动依照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经济贸易制裁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2. 甲方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到原经办行办理变更手续,乙方在未接到联系方式变更前按原联系方式给甲方的通知,视为已经尽到通知义务。因甲方未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乙方对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需联系甲方时,乙方按照协议中约定的联系方式联系甲方,其中对授权代理人的通知视为对甲方的通知。
3. 甲方有权并已获充分和必要的授权签署本协议(及其为一方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协议(及其为一方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下的义务,上述行为不违反任何适用于其的法律、公司章程与协议。
4. 甲方承诺具备独立评估交易风险的能力,有能力监督各项结构性存款的表现,能够对交易中所涉及的法律、财务、税务、会计和其他事项自行调查评估(不依赖另一方的意见),且充分认识并愿意承担交易风险,根据自身的利益和判断进行交易;
5.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成立日至产品终止日之间,甲方不享有提前终止产品的权利。
6. 以下情况下,乙方有权在产品到期日前的任意投资期终止日提前终止本产品,并向甲方支付该投资期实现的实际收益。
① 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② 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产品的受理、资金返还等的正常进行,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③ 本产品项下资金设置担保的,同时本产品晚于被担保债务到期且债务人未履行被担保债务情形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且无需向客户承担补偿、赔偿责任,并且乙方有权以本产品资金部分优先偿还被担保债务。
④ 当市场向不利于投资者的方向剧烈波动时,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
7.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赠与本结构性存款或与之有关 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在本结构性存款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权利之上设立任何担保、质押,但经乙方同意的除外。
8. 甲方应向交易账户存入足额的结构性存款本金,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结构性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挂失、换卡等情况或被司法或行政机关采取冻结、处置等强制措施而导致扣划、认购不成功的,本协议无效,乙方不承担责任。
9. 从甲方的交易账户扣划认购资金时,乙方不再以电话等方式最后确认。
10. 乙方有权依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收取相关费用。
11. 乙方将依约定须支付的本金及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交易账户后,即视为已向甲方完成支付义务。因交易账户挂失、换卡、销户、长期不动户等原因造成交易账户变更或异常,乙方按规定通过甲方留存的联系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到原经办行办理变更手续,如果甲方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而造成结构性存款本金与收益无法入账,视为乙方已尽联系通知义务,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2. 乙方应按照《客户权益须知》中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披露产品相关信息。
13.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不负责代扣代缴甲方应缴纳的税款。
14.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及其条款,以及在订立和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露与对方有关的业务资料及信息。但是任一方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交易所的要求进行披露的,不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15. 乙方应在产品终止日(若为非工作日,则调整为下一个工作日)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将本金及收益(如有)直接划入到甲方在本协议中指定的结算账户,
该划转视为乙方向甲方完成支付义务。因交易账户挂失、换卡、销户、长期不 动户等原因造成交易账户变更或异常,甲方应及时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而造成投资本金与收益无法入账,甲方承担全部 责任。
16. 甲方与乙方的任何交易违约,或甲方在乙方的债务一旦出现影响甲方偿还能力的诉讼、其他司法事件或行政事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扣划相应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抵偿债务与损失。并且,甲方同意接受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可以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以使本条规定的抵销生效,包括:
① 以甲方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及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其上产生的任何利息)用以偿还甲方的负债;
② 以甲方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购买其他货币以偿还甲方的负债,该等兑换按乙方在当时的即期汇率进行。
17. 本产品存续期内,如遇有权机关对甲方持有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止付及扣划等情况,乙方将依法配合有权机关要求进行处理,无需另行征得甲方的同意,同时在此过程中,甲方如有预约认购(申购)交易、预约赎回交易,可能会导致上述预约交易失败;或者乙方按照有权机关的要求对未到期产品进行处理时,可能导致甲方收益损失。上述情形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冻结期间的利息损失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有权机关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查询、冻结、止付及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 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专门机构。
五、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或乙方无过错且无法防止的外因而导致的与本协议相关的各种市场交易中断或挂钩标的表现无法确定时,乙方以诚实守信原则下确定结构性存款挂钩的相关数值及收益支付日期。
六、协议生效、修改及终止
1. 协议书经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电子渠道(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购买的,自甲方在电子渠道(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勾选确认阅读并完成产品认购后生效。
2. 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 等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对本产品协议书条款进行修改,甲 方不接受的,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在最近一次开放期内申请预约赎回本产品。甲方在乙方修改协议后继续对本产品进行认购(申购)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
修改后的协议。除非经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书修改后的条款对修改生效前已经达成的交易不产生效力。
3. 甲方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失败、乙方扣款失败、结构性存款提前终止、乙方发行失败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结算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七、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国的法律。本协议项下的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在诉讼期间,本结构性存款业务相关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有法律效力,双方仍须履行。
声明与保证:
1. 甲、乙双方均分别向另一方声明并保证该方具有完全适当的资格与责任承担能力订立、接收及履行本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合同。
2. xxxx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结构性存款。
签章确认:
甲方(客户):
个人投资者
甲方(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投资者 甲方名称: |
甲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银行):
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乙方盖章(业务章): |
经办人: 复核人: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