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目前下设十七个部门、四个分公司和一个子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另类投资部、研究部、集中交易部、专户投资部、机构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营销策划与 产品部、客服与电子商务部、战略发展部、监察稽核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信息技术部、运营部、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富国 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负责权益类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部:负责固定收益类产品的研究与投资管理;另类投资部:负责FOF、PE、定量类产品等...
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二0一二年第二号)
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4月29日证监许可[2011]63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23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投资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为主,辅助参与一级市场新股与增发新股的申购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投资风险、交易对手风险、运作风险和合规与道德风险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12 年 11 月 23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
金业绩表现截止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❹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窦玉明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联系人:范伟隽
注册资本:1.8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775%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775% |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 27.775% |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6.675% |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十七个部门、四个分公司和一个子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另类投资部、研究部、集中交易部、专户投资部、机构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营销策划与产品部、客服与电子商务部、战略发展部、监察稽核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信息技术部、运营部、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负责权益类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部:负责固定收益类产品的研究与投资管理;另类投资部:负责FOF、PE、定量类产品等的研究与投资管理;研究部:负责行业研究、上市公司研究和宏观研究等;集中交易部:负责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专户投资部:在固定收益部、权益投资部和另类投资部内设立的虚拟部门,独立负责年金等专户产品的投资管理;机构业务部:负责年金、专户、社保以及共同基金的机构客户营销工作;零售业务部:管理华东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深圳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北方营销中心(北京分公司)、西部营销中心(成都分公司)、华北营销中心,负责共同基金的零售业务;营销策划与产品部:负责产品开发、营销策划和品牌建设等;客服与电子商务部:负责电子商务与客户服务;战略发展部:负责公司战略的研究、规划与落实;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风控、法务和信息披露;信息技术部:负责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等;运营部:负责基金会计与清算;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计划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行政管理部:负责文秘、行政后勤等;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就证券提供意见和提供资产管理。
截止到2012年11月23日,公司有员工209人,其中60%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敏女士,董事长。生于 1954 年,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处长;上海市外经贸委处长;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党委书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04 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窦玉明先生,董事,总经理。生于 1969 年,硕士。历任北京中信国际合作公司交易员;深圳君安证券公司投资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2008 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Constance Mak),副董事长。文学及商学学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1977 年加入加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 Thorne Riddell 公司,并于 1989 年成为加拿大毕马威的合伙人之一。现任 BMO 投资有限公司亚洲业务总经理,兼任加中贸易理事会董事。
李明山先生,董事。生于 1952 年,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方荣义先生,董事。生于 1966 年,中共党员,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处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财务会计处处长、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现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Edgar Normund Legzdins 先生,董事。生于 1958 年,学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1980 年至 1984 年在 Coopers & Lybrand 担任审计工作;1984 年加入加拿大 BMO 银行金融集团蒙特利尔银行。现任 BMO 投资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BMO 金融集团高级副总裁及董事总经理。
孙绍杰先生,董事。生于 1969 年,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山东省计划委员会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项目部业务经理、基金投资部高级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经理、投资银行部经理、中鲁 B 重组小组成员。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戴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生于 1952 年,博士学位。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金融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金融学院党委书记, 教授委员会主任。现任上海财经大学 MBA 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伍时焯 (Cary S. Ng) 先生,独立董事。生于 1952 年,工商管理硕士,加拿大特许会计师。1976 年加入加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 Thorne Riddell公司担任审计工作,有 30 余年财务管理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经验,曾任职在 Neo Materials Technologies Inc. 前身 AMR Technologies Inc., MLJ Global Business Developments Inc., UniLink Tele.com Inc. 等国际性公司为首席财务总监(CFO)及财务副总裁。现任圣力嘉学院(Seneca College)工商系会计及财务金融科教授。
汤期庆先生,独立董事,生于 1955 年,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针织品批发公司办事员、副科长;上海市第一商业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上海交电家电商业集团公司总经理;上海市第一商业局局长助理、副局长;上海商务中心总经理;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总裁、副董事长、党组书记。现任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李宪明先生,独立董事。生于 1969 年,中共党员,博士。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
金同水先生,监事长。生于 1965 年,大学专科。历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科员、项目经理、业务经理;鲁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
沈寅先生,监事。生于 1962 年,法学学士。历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组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现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稽核总部高级法律顾问。
夏瑾璐女士,监事。生于 1971 年,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大学外语系教师;荷兰银行上海分行结构融资部经理;蒙特利尔银行金融机构部总裁助理;荷兰银行上海分行助理副总裁。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仇夏萍女士,监事。生于 1960 年,中共党员,研究生。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所主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主管。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胡志荣女士,监事。生于 1973 年,中共党员,硕士。历任四川成都邮电通
信设备厂财务处会计;厦门金达通信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丁飏先生,监事。生于 1976 年,民革党员,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信贷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策划经理、客户服务部经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与电子商务部高级客户服务经理。
3、督察长
范伟隽先生,督察长。生于 1974 年,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2012年 10 月 20 日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经营管理层人员
窦玉明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副总经理。生于 1969 年,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漳州商检局办公室、晋江商检局检验科、厦门证券公司投资发展部工作。曾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高级稽察员、部门副经理、经理、督察长。2008 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戈先生,副总经理。生于 1972 年,中共党员,硕士,1996 年起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曾任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2000 年 10 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策划部研究员、研究策划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5 年 4 月起任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09 年 1 月起兼任权益投资部总经理。2008 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孟朝霞女士,副总经理。生于 1972 年,硕士研究生,12 年金融领域从业经历。曾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总经理,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本基金基金经理
刁羽先生,1977 年出生,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博士,自 2007 年 3 月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交易员;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2009 年 6 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0 年 6 月至今任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0 年 11 月起兼任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1 年 5 月起兼任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赵恒毅先生,1981 年出生,硕士,自 2005 年 7 月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
曾任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2011 年 5 月至今任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 5 月起任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 6 月起任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公司总经理窦玉明先生,公司主管投研副总经理陈戈先生,研究部总经理朱少醒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经理饶刚先生等人员。
列席人员包括:督察长、集中交易部总经理以及投委会主席邀请的其他人员。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❹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2年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61人,平均年龄 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
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2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69只,其中封闭式6只,开放式263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
《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33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天盈 A 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窦玉明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3 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传真:021-20361544
联系人:林燕珏
2. 基金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7900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客户电话:95588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010)85109219客户服务电话:95599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文彦娜
传真: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热线:95580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法定代表人:肖钢
传真:(010)66594946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66公司网站:www.boc.cn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客服电话:95555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电话:(021)58781234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唐苑
联系电话:(021)61616153传真:(021)63604199
客服热线:95528
(9)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电话:(021)68475888传真:(021)68476111联系人:龚厚红
咨询电话:(021)962888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8098778传真:010-68560661
联系人:李伟
客服电话:95595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电话:010-66226045
联系人:王曦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755)25859591
联系人:霍兆龙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公司网站:www.18ebank.com
(1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传真:0574-89068340
联系人:胡技勋
客服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14)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93号办公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93号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电话:0769-22100193传真:0769-22117730
联系人:巫渝峰
客服电话: 0769-96228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23219000联系人:金芸
客服热线:95553、400-8888-001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电话:(021)54033888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客服电话:(021)962505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传真:(021)38670666联系人:芮敏琪
客服热线:400-8888-666
(1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021)53519888传真:(021)53519888联系人:张瑾
客服热线:(021)962518
(19)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电话:(010)88088188联系人:张同亮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471)4972343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8088188公司网站:www.cnht.com.cn
(2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服热线:4008888123
(2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办公地址: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服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2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430传真:(010)66568536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88
(2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客服热线:400-818-8118
(24)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7413传真:(0755)83700205
联系人:武斌
客服热线:95563
(2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5层、17层、18层、 24层、25层、26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13公司网站:www.lhzq.com
(2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传真:(020)87555303客服电话:95575
(2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28)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传真:(0931)4890118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29)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电话:022-28451861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户服务热线:400-651-5988公司网站: www.bhzq.com
(30)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222传真:021-5122200
联系人:刘闻川
客户服务热线:4888209898
(3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65550827传真:(010)65550827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站:bank.ecitic.com
(32)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肖遂宁联系人: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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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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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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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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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办公地址:郑州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传真: 0371-65585665
联系人: 程月艳、耿铭
客户咨询电话: 967218(郑州市外拨打加拨区号)、400-813-9666公司网站:www.ccnew.com
(5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588888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咨询电话:95558
(54)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电话:(0731)85832343传真:(0731)85832214
联系人:彭博
客户咨询电话:95571
(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黄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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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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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电话:(0755)82023442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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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电话:(0791)6768681联系人:戴蕾
客户咨询电话:400-8866-567公司网站:www.avicsec.com
(6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传真:(010)83914283联系人:吴杰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6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电话:025-58587018传真:025-58587038
联系人: 田春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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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南城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电话:0769-23394102传真:0769-22320896
联系人:黄飞燕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公司网站: www.drcbank.com
(6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电话:(0571)85108195传真:(0571)8510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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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办公地址:郑州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传真: 0371-65585665
联系人: 程月艳、耿铭
客户咨询电话: 967218(郑州市外拨打加拨区号)、400-813-9666公司网站:www.ccnew.com
(65)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 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电话:(0755)82023442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服电话:4006008008公司网址:www.cjis.cn
(6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姚杰
客服电话:400-821-5399
(6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张玉静
电话:0755-33227953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 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68)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燕渂
电话:021- 60897869
传真:021- 60897869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6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 陈洁
电话:021-58870011
客服电话:400-700-9665
(7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纳小丹
电话:021-5450998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7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沈雯斌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13585790204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7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二钢
电话:(010)62020088传真:(010)620200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天盈 B 的场内销售机构
天盈 B 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请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传真:(010)59378907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基金募集时)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四、基❹份额的分级
一、 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天盈 A、天盈 B 两级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一)基金份额配比
天盈 A、天盈 B 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7:3。
本基金募集设立时,天盈 A、天盈 B 的份额配比将不超过 7: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天盈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天盈 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在天盈 A 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天盈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天盈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天盈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为此,在天盈 A 的单个开放日,如果天盈 A 没有赎回或者净赎回份额极小,天盈 A、天盈 B 在该次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大于 7:3 的情形;如果天盈 A 的净赎回份额较多,天盈 A、天盈 B 在该次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小于 7:3 的情形。
(二)天盈 A 的运作 1、收益率
天盈 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计算公式为:
天盈 A 的年收益率(单利)=1.4×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天盈 A 的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以百分比计算的小数点后第 2 位。
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设定天盈 A 的首次年收益率;
在天盈 A 的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天盈 A 的年收益率。
例 1: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如果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 3.25%,则天盈 A 的年收益率(单利)为:
天盈 A 的年收益率(单利)=1.4×3.25%=4.55% 2、开放日
天盈 A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
天盈 A 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
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天盈 A 的第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6 个月满的日期,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第二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 12 个月满的日期,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以此类推。如果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5 月 20 日生效,《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满 6 个月、满 12 个月、满 18 个月的日期分别为 2011 年 11 月 19 日、
2012 年 5 月 19 日、2012 年 11 月 19 日,以此类推。假设 2011 年 11 月 19 日为
非工作日,在其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 2011 年 11 月 18 日,则第一次开放日
为 2011 年 11 月 18 日。其他各个开放日的计算类同。 3、基金份额折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对天盈 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天盈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天盈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天盈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
天盈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具体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规模限制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天盈 A 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7/3 倍天盈 B 的份额余额。具体规模限制及其控制措施见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三)天盈 B 的运作
1、天盈 B 封闭运作,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天盈 B 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3 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在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下,天盈 B 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本基金在扣除天盈 A 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天盈 B 享有,亏损以天盈 B 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天盈 B 承担。
(四)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天盈 A
和天盈 B 的份额总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满并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该 LOF 基金的份额总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五)天盈 A 和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天盈 A 的开放日计算天盈 A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天盈 B 的封闭期届满日分别计算天盈 A 和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净值。
1、天盈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截止天盈 A 的某一开放日或者天盈 B 的封闭期届满日(T 日),设Ta 为自天盈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为第一次开放日,则为
基金成立日)至 T 日的运作天数, NVT 为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 FaT 为
T 日天盈 A 的份额余额, Fb
为 T 日天盈 B 的份额余额,
NAVaT
为 T 日天盈 A
的基金份额净值, r 为在天盈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为第一次开放日,则为基金成立日)设定的天盈 A 的年收益率。
(1)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1.00 元乘以 T 日天盈 A
的份额余额加上 T 日全部天盈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NAVaT
= 1.00× (1+
r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Ta )
“T 日全部天盈 A 份额应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T日全部天盈A份额应计收益=FaT
×1.00×
r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 Ta
(下同)
以上各式中,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天盈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为第一次开放日,则为基金成立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下同。
(2)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1.00 元乘以 T 日天盈 A 的份额余额加上 T 日全部天盈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NAVaT
2、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 NVT
FaT
设 NAVbT 为天盈 B 封闭期届满日(T 日)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净值,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NAVbT
⎛
= max⎜
⎝
− NAVaT × FaT
NVT
Fb
⎞
,0⎟
⎠
天盈 A、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8 位,小数点后第 9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设自天盈 A 上一次开放日起的运作天数为 184 天,基金运作当年的实际天数为 365 天,基金资产净值为 62 亿元,天盈 A、天盈 B 的份额余额分别为 35 亿份和 15 亿份,天盈 A 上一次开放日设定的天盈 A 年收益率为 4.55%。则天盈 A、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如下:
天盈 A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 ⎛1 + 4.55% × ⎞ = 1.02293699(元)
⎝
⎜ 365
184⎟
⎠
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净值= 62-35×1.02293699
1.74648036(元)
=
15
(六)天盈 A 和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内,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并公告天盈 A 和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其中,天盈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天盈 A 的开放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级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1、天盈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内,在天盈 A 的非开放日(T 日),设Ta 为自天盈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之前天盈 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
至 T 日的运作天数, NVT 为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 FaT
为 T 日天盈 A 的
份额余额, Fb
为 T 日天盈 B 的份额余额,
NAVaT
为 T 日天盈 A 的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 r 为在天盈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之前天盈 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设定的天盈 A 的年收益率。
(1)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1.00 元乘以 T 日天盈 A的份额余额加上 T 日全部天盈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NAVaT
= 1.00× (1+
r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Ta )
“T 日全部天盈 A 份额应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T日全部天盈A份额应计收益=FaT
×1.00×
r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 Ta
(下同)
以上各式中,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天盈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之前天盈 A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下同。
(2)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1.00 元乘以 T 日天盈 A 的份额余额加上 T 日全部天盈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NAVaT
2、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 NVT
FaT
设 NAVbT
为 T 日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计算公式如下:
NAVbT
⎛
= max⎜
⎝
− NAVaT × FaT
NVT
Fb
⎞
,0⎟
⎠
上式中,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内的天盈 A 非开放日,NAVaT 为
天盈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天盈 A 的开放日,NAVaT 为天盈 A 的基金份额净值。
天盈 A、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天盈 A 和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例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设自天盈 A 上一次开放日起的运作天数为 40 天,基金运作当年的实际天数为 365 天,基金资产净值为 55亿元,天盈 A、天盈 B 的份额余额分别为 35 亿份和 15 亿份,天盈 A 上一次开放日设定的天盈 A 年收益率为 4.55%。则天盈 A、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如下:
天盈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 ⎛1 + 4.55% × 40⎞ = 1.005(元)
⎝
⎠
⎜ 365 ⎟
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55-35×1.005 1.322(元)
=
15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时的基金份额转换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天盈 A、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时的基金转换见招募说明书第十二部分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基❹的名称
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❹的类型
债券型
七、天盈A的基❹份额折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天盈 A 将按以下规则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一、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天盈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天盈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具体计算见招募说明书第六部分中“天盈 A 的运作”的相关内容。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天盈 A 所有份额。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折算一次。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天盈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天盈 A 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天盈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天盈 A 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天盈 A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天盈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天盈 A 的份额数×天盈 A 的折算比例
天盈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天盈 A 的基金份额净值、天盈 A 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天盈 B 的上市交易等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基金份额折算方案须最迟于实施日前 2 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❹转型后的基❹转换
一、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存续形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盈 A、天盈 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基金转型时天盈 A 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天盈 A 份额赎回、或是转入“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者不选择的,其持有的天盈 A 份额将被默认为转入“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 3 年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与天盈 B 的封闭期届满日相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天盈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选择申请,天盈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届时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作出选择申请。
三、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天盈 A、天盈 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天盈 A 份额(或天盈 B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天盈 A(或天盈 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天盈 A(或天盈 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天盈 A(或天盈 B)的份额数×天盈 A 份额
(或天盈 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天盈 A、天盈 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天盈 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天盈 A 份额(或天盈 B 份额)的转换比率、天盈 A
(或天盈 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天盈 A、天盈 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日起 30 日内,本基金将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份额转换的公告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时,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管理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前 30 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提示性公告。
(3)天盈 A、天盈 B 进行份额转换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将保持不变。
九、基❹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安全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十、基❹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和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 A 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3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十一、基❹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动态的整体资产配置和类属资产配置。在认真研判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根据整
体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的比例;在充分分析债券市场环境及市场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类属资产配置策略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利率走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走势、信用风险情况、风险预算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在整体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和相应的风险水平。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策略的指导下,根据资产的风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利息税务处理以及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将市场细分为普通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附权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各类附权债券等)、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子市场,采取积极投资策略,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数。
(3)明细资产配置策略
在明细资产配置上,首先根据明细资产的剩余期限、资产信用等级、流动性指标决定是否纳入组合;其次,根据个别债券的收益率(到期收益率、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与剩余期限的配比,对照基金的收益要求决定是否纳入组合;最后,根据个别债券的流动性指标(发行总量、流通量、上市时间),决定投资总量。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普通债券的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风险控制、跨市场套利和相对价值判断等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1)久期控制是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信用风险控制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基准利率走势、资金面状况、行业以及个券信用状况的研判,积极主动发掘收益充分覆盖风险,甚至在覆盖之余还存在超额收益的投资品种;同时通过行业及个券信用等级限定、久期控制等方式有效控制投资信用风险。
(4)跨市场套利根据不同债券市场间的运行规律和风险特性,构建和调整债券债组合,提高投资收益,实现跨市场套利。
(5)相对价值判断是根据对同类债券的相对价值判断,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债券,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债券。
3、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附权债券指对债券发行体授予某种期权,或者赋予债券投资者某种期权,从而使债券发行体或投资者有了某种灵活的选择余地,从而增强该种金融工具对不同发行体融资的灵活性,也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当前附权债券的主要种类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等。
(1)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公司)债券,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股和回售的权利,因此其理论价值应当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换公司债内含期权价值,是一种既具有债性,又具有股性的混合债券产品,具有抵御价格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
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大的优点在于,可以用较小的本金损失,博取股票上涨时的巨大收益。可以充分运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在风险和收益上的非对称性分布,买入低转换溢价率的债券,并持有的投资策略,只要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转债的公司股票价格上升,则投资就可以获得超额收益。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按照约定价格转换为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套利机会。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转换成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日常交易过程中,会密切关注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恰当的选择时机进行套利。
(2)其它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计算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的期权调整利差(OAS),作为此类债券投资估值的主要依据。
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是认股权证和公司债券的组合产品,该种产品中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可在上市后分别交易,即发行时是组合在一起的,而上市后则自动拆分成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本基金因认购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获得的认股权证自可交易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分离出的公司债券的投资按照普通债券投资策略进行管理。
4、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策略
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化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分离组合,进而转换成可以出售、流通,并带有固定收入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证券化产品。
5、新股申购策略
为保证新股发行成功,新股发行一级市场价格通常相对二级市场价格存在一定的折价。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中,参与新股申购是一种风险低、收益稳定的投资行为,为投资人带来较高的投资回报。本基金根据新股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对认购中签率和新股上市后表现的预期,谨慎参与新股申购,获取股票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价差收益。申购所得的股票在可上市交易后30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
6、投资决策与交易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组合基准久期、回购的最高比例等重大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投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投资策略,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
集中交易室设立债券交易员,负责执行投资指令,就指令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市场面的变化对指令执行的影响等问题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并可提出基于市场面的具体建议。集中交易室同时负责各项投资限制的监控以及本基金资产与公
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公平交易控制。 7、投资程序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决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并执行。集中交易室负责执行投资指令。
(1)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趋势、运行的格局和特点,并结合本基金合同、投资风格拟定投资策略报告。
(2)投资策略报告提交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决定基金的投资比例、大类资产分布比例、组合基准久期、回购比例等重要事项。
(3)基金经理根据批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的资产分布比例、组合基准久期和个券投资分布方式等。
(4)对已投资品种进行跟踪,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十二、基❹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债综合指数。
十三、基❹的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由于本基金资产及收益的分配安排,天盈 A 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天盈 B 份额则表现出较高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十四、基❹的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4,055,286,999.35 | 94.59 |
其中:债券 | 4,055,286,999.35 | 94.59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00,000,350.00 | 2.33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31,405,416.88 | 0.73 |
6 | 其他资产 | 100,676,271.63 | 2.35 |
7 | 合计 | 4,287,369,037.86 | 100.00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205,533,000.00 | 5.45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3,480,123,599.35 | 92.28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10,111,000.00 | 0.27 |
6 | 中期票据 | 312,401,000.00 | 8.28 |
7 | 可转债 | 47,118,400.00 | 1.25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4,055,286,999.35 | 107.54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1088 | 11 央行票据 88 | 1,300,000 | 125,671,000.00 | 3.33 |
2 | 1180110 | 11 大同建投债 | 913,920 | 91,373,721.60 | 2.42 |
3 | 122805 | 11 大同债 | 720,310 | 72,031,000.00 | 1.91 |
4 | 122846 | 11 渝富债 | 662,550 | 68,242,650.00 | 1.81 |
5 | 122929 | 09 九江债 | 644,340 | 66,818,058.00 | 1.77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655,803.9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00,020,467.72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00,676,271.63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3001 | 中行转债 | 47,118,400.00 | 1.25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五、基❹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1.5.23-2011.12.31 | 2.52% | 0.13% | 3.89% | 0.10% | -1.37% | 0.03% |
2012.1.1-2012.6.30 | 7.64% | 0.20% | 3.00% | 0.07% | 4.64% | 0.13% |
2012.7.1-2012.9.30 | 0.37% | 0.06% | -0.15% | 0.05% | 0.52% | 0.01% |
2011.5.23-2012.9.30 | 10.76% | 0.15% | 6.84% | 0.08% | 3.92% | 0.07%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截止日期为 2012 年 9 月 30 日。
本基金建仓期6个月,即从2011年5月23日起至2011年11月22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六、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基金的申购与赎回费用 1、天盈 A 的申购与赎回费用
(1)天盈 A 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天盈 A 份额赎回。天盈 A 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 100%。
(3)天盈 A 的赎回费率
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 6 个月为天盈 A 的一个开放周期,持有期限为一个开放周期的,天盈 A 的赎回费率为 0.1%;持有期限为一个以上开放周期(不
含)的,天盈 A 的赎回费为 0。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公告。
2、天盈 B 的申购与赎回费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天盈 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天盈 B 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3 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并进行基金转换后的申购与赎回费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3、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 0.1%: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30 天以内(含) | 0.1% |
30 天以上 | 0 |
4、本基金由原有天盈 A、天盈 B 份额转入的场外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由原有天盈 A、天盈 B 份额转入的场内份额赎回费率为 0.1%。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七、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
下:
1、“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5、“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新增了天盈 A 第三个开放申购赎回日。
6、“十三、基金的投资” 部分对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 2012 年 9 月 30日。
7、“十四、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8、“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对基金管理人联系人进行了更
新。
9、“二十六、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应披露事项予以更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